第一部分 逝水时光
我老了。
我说的是实话,但是听到的人一般都不相信。如果你见到我,可能会觉得我最多不过40岁,但事实并不是这样。
我很“老”,像一棵树、一只圆蛤(1)、一幅从文艺复兴时期流传到现在的油画一样老。
真相是,我出生于四百年前。1581年3月3日,在当时法国的一座小城堡的三楼——我那时候的家里——我出生了。我想,那一定是很暖和的一天,因为当时我的母亲让助产护士把所有的窗户都打开透气了。
“上帝会赐福于你的。”我的妈妈说。不过我觉得她应该加一个前提——假如神真的存在的话。但一直以来,神的庇护对我来说,更像是一种折磨。
我的母亲很久很久之前就去世了。而我,一直活在这个世界上,直到现在。
没错,我和正常人有些不同。
我有时候觉得自己生病了,不过可能用“生病”来描述并不准确,因为生病会让人虚弱。不如就直接说,我和正常人不一样。我的情况很稀有,但并非个例。不过人们只有当这种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时候,才会相信世界上真有这种情况。
这种情况没有任何医学期刊记载过,也没有任何官方名称。最早,在19世纪,一个医生诗意地把我们称作“时光里的逆行者”。于是,我们有了名字,尽管这个名字可能永远不会被大众所知。
一般这种“症状”在青春期就会出现端倪,但并不明显,甚至有这种状况的“患者”本身并不会意识到自己的特殊。毕竟,每天人们醒来照镜子的时候,都不会觉得自己和昨天有什么不同。几天、几周,甚至几个月,短时间内,人们的外形并不会发生很大变化。
但是随着时间流逝,在节日或者生日的时候,人们会逐渐注意到,某个人完全没有变老。
事实上,他们并不是停止变老、青春永驻。他们也在随着年龄而变化,只是比起常人来说,慢得不可思议、难以察觉。“时光逆行者”变老的速度非常缓慢,可能是正常人的十五分之一。正常人十三四年的时光,对他们的身体来说只过了一年。我自己的这个数值接近十五年。
我们并不是长生不老,我们的大脑和身体也不是完全停止发育。只是根据学界最近流行的说法来说,我们的衰老过程比较独特,身体内组织细胞的坏死和退化,细胞分子(包括核DNA)的变化,这个过程在我们身上更加缓慢。
所以,我的头发会变白,我可能也会得关节炎,会谢顶,会有老花眼,会变得垂垂老矣、腐朽不堪。
“时光逆行者”通常有更好的免疫系统,不容易被病毒感染(但也不是完全不生病),不过这种优势随着年龄的增长也会慢慢衰退。用科学一点的说法来说,就是我们的骨髓会周期性地在特定时期产生更多的造血干细胞,这会让我们拥有更多的免疫细胞。不过我们还是会受伤,会营养不良,而且这种福利不是持续的,只在一个周期中某段特定时间有。
我不是神秘优雅的吸血鬼,不能青春永驻。不过这种感觉其实和永葆青春很接近了,从拿破仑去世到人类第一次登上月球,几个世纪过去了,我的外表可能只老了10岁。
人们不知道我们,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他们本能地不相信世界上真的有这样的人。
人类本能地排斥那些不符合他们世界观的认知。你当然可以向外界公开“我已经439岁了”,说出这话很简单,但是别人的反应通常会是“你发什么神经啊”或者“哈哈,对啊,已经躺在棺材里三百多年了”。
人们不知道我们的存在可能还有一个原因:我们受到某个组织保护。曾经,有人发现了我们,并且相信了我们的特殊性。我们的存在让他们本就短暂的生命显得更加仓促。有些人因为嫉妒而将我们视作异端,也有些人选择保护我们。不过迫害并不只是来自普通人。
“时光逆行者”的内部,也同样存在危险。
[斯里兰卡,三周前]
钱德里卡·维拉特纳躺在离神庙百米远的树荫下。她闭着眼睛,有小蚂蚁爬到她的脸上。我听见树叶一阵沙沙作响,抬头看到树上有只猴子,居高临下且审慎地望着我。
我让突突车司机把车停在树边,放我下车。他告诉我,这种红棕色脸、白净无毛的家伙,是一种印尼猴子。
“这种猴子基本上很少见了,”司机说道,“它们一直生活在这里,现在是濒危动物。”
那只猴子逃走了,消失在树叶后面。
我摸了摸钱德里卡的手,很凉。我觉得她可能就这么悄无声息地在这里躺了一天。我握住她的手,忍不住开始抽泣。我突然觉得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后悔、解脱、悲伤和恐惧夹杂着,像潮水一般向我涌来。钱德里卡就在这里,但她不能再对我说些什么了,这让我感到难过,也有一丝解脱,我不必亲手杀了她。因为她……必须死。
这不单纯是一种解脱感。这种任务曾让我感觉到压力,就像是我不太爱吃的早餐鸡蛋卷。我终于忍不住吐了出来。就在那一瞬间,我突然明白:我不能再做这种事情了。
庙里没有前台电话可以叫车,因此我只好耐心等待路过的车,准备回加勒(2)的小旅馆待着,那里闷热、潮湿,到处都是蚊子,只有天花板上挂着个风扇。但在联系上海德里希之后,我又改变了主意。
“你做了你该做的?”他在电话里问我。
“对。”我答道,起码结果是一样的,而且他也只是关心结果,“人已经死了。”然后我问了自己一直在问的那个问题:“你找到她了?”
“没有。”他的回答也和往常一样,“我们暂时还没找到。”
暂时还没,这个“暂时”已经拖了几十年了。但这次,我的回应和之前不同。
“海德里希,拜托你了,我想过正常的生活,我不想再做这些事情了。”
他疲惫地叹气:“我确实应该先见见你,这件事实在拖得太久了。”
[洛杉矶,两周前]
海德里希回到了洛杉矶。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他就没在这一带活动过了。因此他觉得这里比较安全,路上不会碰到以前认识他的人。他在布伦特伍德(3)有一栋大房子,作为我们这些“信天翁”(4)的根据地。布伦特伍德镇对他来说几近完美,房子外有高墙篱笆遮挡,内有灌木掩映,将房子与外界完全隔离开来,完美地阻挡了一切路人窥伺的视线。
我看到海德里希的时候,有点惊讶。他坐在泳池边的太阳椅上,腿上放着个笔记本电脑。虽然他看起来和以前没什么不同,但我还是敏感地注意到了其中的差别。他看起来变“年轻”了。他还是那个年迈的有关节炎的患者,但是比他一个世纪前给人的感觉更年轻一些。
“嘿,海德里希,”我说,“你看起来气色不错。”
他平淡地点了点头,好像对这种话习以为常:“我打了肉毒素,还做了提眉手术。”
他应该不是在开玩笑。他之前做过整形外科医生,并且为了避免碰见以前的顾客,在迈阿密退休后,他搬到了洛杉矶。现在,他用的名字是哈利·西尔弗曼。(用他的话:“西尔弗曼,这个名字好听吗?是不是有点像一个老牌超级英雄?跟我的风格有点像!”)
我坐在椅子的另一侧。他的用人罗塞拉端来两杯橙红色的冰沙。我突然注意到海德里希干瘦的手,上面的黄褐斑和青蓝的血管,泄露了他的真实年龄。脸会撒谎,手不会。
“沙棘果味冰沙,听起来很怪吧?吃起来更怪!尝一尝吧!”
海德里希是个坚持得让人惊奇的人。我觉得他好像一直都是这样。从1891年,差不多一百年前,他当时还在卖郁金香的时候开始,好像就是这种性格的人,让人觉得古怪。他比我们中的任何一个人都老,但是也比我们更能接受每个时代的新鲜事物,赶上潮流。
“是这样,”他说,“在加利福尼亚,唯一让人觉得你在变老的事,就是你看起来更年轻了。假如你40岁还不做医疗美容,人们反而觉得可疑。”
他跟我说,他原来在圣巴巴拉市待了几年,不过后来厌倦了。“圣巴巴拉是个不错的城市,假如出行再方便一些简直就完美了。但是太完美了就很平淡,没有一丝惊喜。我原来住在山里,每晚都喝当地产的红酒,那样的生活无聊得让人发疯。一潭死水让人无端地生出恐惧。我已经活了七百年,那还是我第一次感觉到恐惧。我经历过战争、革命,但只有在圣巴巴拉,虽然我每天过得舒舒服服,但心里却有一种没有缘由的焦躁,感到自己困顿不堪,身陷此处。而洛杉矶给我另一种感觉,洛杉矶能让我的心迅速平静下来,我跟你说……”
“平静?那感觉应该不错。”
他端详了我一会儿,好像我是一件值得琢磨的艺术品。“你过得还好吗,汤姆?你在外面想过我吗?”
“差不多吧。”我答道。
“是吗?冰岛感觉如何?”
去斯里兰卡做任务之前,我在冰岛生活了八年。
“很孤独。”
“但我觉得你在多伦多待过之后,一直渴望孤独。你曾说真正的孤独就是在人群里。汤姆,这就是我们的常态。我们生来就是独行者。”
我因他的话而沉默,酝酿了很久自己的措辞。“我不想再这样了,我想摆脱这种状态。”
他的反应平淡无奇,眼睛都没抬一下。我的目光停留在他粗糙的手掌和浮肿的关节上。“汤姆,没有‘摆脱’一说,你知道的。你是信天翁,不是朝生夕死的蜉蝣。你是信天翁。”
他话里的意思很简单。过去,在人们的认知里,信天翁是一种很长寿的鸟。不过事实上,这种鸟的寿命也就是六十年左右,有种更少被提到的格陵兰鲨,大概能活四百年。还有一种名为“明”的蛤类动物,经鉴定后,被确认为世界上最长寿的动物,超过500岁,因其生长初期正好处于中国明代而得名。就寿命而言,我们是信天翁,其他人类是蜉蝣,这个对比恰如其分。短命的水生昆虫可能在一天内就能从出生到死亡,完成一个生命循环。一些更低级的种类,这个过程甚至只要五分钟。
海德里希一直就把人类看作蜉蝣。他谈起人类时用的词,曾经深深地影响了我,而他的用词中对人类的态度,也变得越来越轻蔑。
信天翁、蜉蝣,愚蠢的比较。
他智慧的沉淀速度远逊于他年龄的增长速度,可以说他头脑不太成熟。他就是个孩子,一个年龄非常大的孩子。
了解了其他信天翁的生活状态,可能会让人觉得失望。你会意识到,我们不特别,我们不是超级英雄,我们只是活得长。像海德里希这样的人,不管是几十年还是几百年,都是一个德行。因为人都是凭自己的好恶和认知行事,不是说你活得长或去的地方多,就会有所改变。个人基本无法摆脱自己一直以来的三观的影响。
“说实话,我知道我的所作所为,”他握住我的手,“对你有些不公平。”
“其实我一直很感激你对我的帮助……”我有点犹豫。他帮了我什么呢?他曾经对我的承诺到现在还没有兑现呢。
“汤姆,你觉得现代社会像什么呢?现在和过去不同了,已经不是你搬家改名、换个教区做礼拜就能掩盖身份的时代了。你知道为了保证你和其他人的安全,我付出了多大代价吗?”
“好吧,那我的离开刚好能帮你省点钱。”
“我之前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开弓没有回头箭……”
“可这张弓也不是我拉开的呀……”
他用力吸了一下吸管,声音带着几分圆滑世故:“生活本身就是这样,不是吗?听着,孩子……”
“我做不到。”
“是你自己选择的,你自己决定去见哈金森医生的。”
“如果我知道会发生什么,我根本就不会去见他。”
他的舌头在吸管上舔了一圈,然后把杯子放到旁边桌上。他有关节炎,需要定时服用一些葡萄糖胺补充剂来缓解疼痛。
“那我可能会直接杀了你。”他咯咯地笑起来,好像自己说的真的只是玩笑话。但我知道不是。当然不是。“好吧,我会做出一点儿让步,做个交易吧。我会让你过你想要的生活,任何一种生活。但是每过八年,和以前一样,你改头换面之前会收到一次传召。每当你要变更身份时,得先帮我做些事情。”
我之前已经听过他这些话很多次了,但是所谓的“想要的任何一种生活”,从来就没实现过。他会给我很多建议,让我从中做出选择。而我对这种说辞的回应,我想也同样让他耳朵起茧。
“她……有消息了吗?”我例行公事地问这个问过千百遍的问题,这已经成了我的习惯。虽然我已经不抱什么希望,连话里的沮丧都无法掩盖。
他看着他的饮料,说道:“没有。”
我注意到,他这次的回答,比平常否认得更快一些,不禁疑惑:“海德里希?”
“没有,没有!我没有收到任何消息!听着,过去七十年,我们队伍的扩张快得不可思议。你记得我们什么时候开始找人的吗?有时甚至五年就能找到一个新人。假如你一直执拗地想要找她,肯定是疯了,还不如现在就离开我们!”
我听到泳池里传来一阵水花扑腾声。我站起来,走到泳池边,看见一只小老鼠正在出水口绝望地挣扎。我蹲下身把它捞起来,它得救之后嗖的一下钻进草丛里了。
他拿捏着我,他自己也知道这点,我根本不可能活着退出。即使有那么万分之一的可能,也一定代价惨重,还不如留在这儿和他周旋。这种宽慰就好像是买保险,聊胜于无。
“我可以选择自己想过的任何一种生活?”
“对的,只要你想。”
我确定,海德里希还是那个海德里希。他觉得我是想过奢华的、纸醉金迷的生活,想去意大利阿玛尔菲海岸(5)的游艇上度假,想去迪拜的顶层豪华公寓里生活。其实我以前就考虑过多次,这次我终于说出了自己内心的那个答案:“我想回伦敦。”
“伦敦?她不可能在那里,你知道的。”
“我知道,我只是想回到那里。那里让我有种回到家的感觉。而且我想当个老师,历史老师。”
他大笑:“历史老师吗?好吧,是去中学里面吗?”
“对的,中学里面。高中历史老师,感觉是个不错的选择。”
海德里希笑了,看我的眼神中带着一些困惑——我为什么放着龙虾大餐不吃,想尝快餐店的炸鸡?“好吧,挺好的,这也挺好。那我们需要先准备一下……”
海德里希念念有词、喋喋不休,而我就一直看着刚才那只小老鼠,穿过草丛,跑向灌木,隐入林中,消失不见,奔向自由。
[伦敦,现在]
我在伦敦开始了我的新生活。
奥克菲尔德中学的校长办公室里。
我努力想表现得正常,但对我来说有点难度。待得越久,我想起从前的事情就越多。回忆如潮水般涌来。
够了。
我告诉自己,都已经结束了,过去的已经过去了。现在这个屋子里散发着速溶咖啡的味道,地毯上残留一股消毒水和化纤味,墙上还挂了一张莎士比亚的海报。
是一张很常见的莎士比亚肖像。后退的发际线,苍白的肤色,冷漠空洞的眼神。这张画一点儿也不像真正的莎士比亚。
我收回思绪,把注意力重新放到面前的校长达芬妮·贝洛身上。她戴着橙色的大耳环。她有一些白头发。她正对我微笑。一个充满伤感的复杂的笑容,一个只有40岁以上的人才会有的笑容,其中夹杂着难过、抗拒以及消遣的意味。
“我在这里待很久了。”
“真的吗?”我问。
外面突然传来警笛鸣叫的声音,由远及近,又逐渐消失。
“时间,”她说,“真是非常奇妙,对吧?”
她轻轻地把装了咖啡的纸杯放在电脑旁边。
“对,奇妙极了。”我赞同她的话。
我喜欢达芬妮,我喜欢她的这次面试。我喜欢回到这里,回到伦敦,陶尔哈姆莱茨区(6)。回到这里应聘一份普通的工作,这种感觉其实很好,我在这种平凡中感受到了真实。
“我当了超过三十年的老师,在这所学校里已任教两年。说来真让人沮丧,原来已经这么多年了。我已经老了。”她微笑着叹气。
每当我听别人说自己老了,都觉得特别有意思。
一般这种时候只能恭维一句“你看起来一点也不老”,我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
“哈哈,你的嘴巴可真甜,加分!”她高兴得合不拢嘴,笑声高了两个八度。
我把她的笑声想成一只看不见的鸟,来自她父亲的故乡圣卢西亚(7),充满异域风情,穿过窗户,飞向灰蒙蒙的天空。
“我感觉自己简直年轻了不少,像你一样。”她笑得花枝乱颤。
“41岁可不年轻了。”我强调了一下这个数字。有点荒诞,41岁、41岁,我现在谎称自己41岁。
“但你看起来可真年轻。”
“可能是因为我刚刚度假回来,整个人心态比较放松。”
“你去哪里了?好玩吗?”
“斯里兰卡。挺好玩的,我还在沙滩上喂海龟……”
“海龟?”
“对。”
我朝窗外看去,一个女老师正领着一群穿着校服的学生走向操场。她停下,转过身,然后我看见了她的脸,她的嘴巴一张一合地在说些什么。她戴着眼镜,穿着牛仔裤,身上的毛衣被微风吹拂着,然后她把自己的头发别到耳后。好像有个学生说了些什么,她笑了。那个笑容使她变得明媚生动起来,让我有一瞬间的恍惚。
“哎,”达芬妮发现我在看什么,叫了我一声,我有一瞬间的尴尬,“那是卡米拉,我们的法语老师。她很特别,学生都很喜欢她。她总是带他们出门上户外法语课。我们学校就是这样啦。”
“我理解您为这里做出的很多努力。”我恭维道,并且努力把话题转移到我们的面试上来。
“对的,不只是我,我们这里每个人都是如此。不过有时候收效甚微,所以我才注意到你,你的简历简直无可挑剔,我核查了你的每一条经历……”
我松了口气。幸亏她对我做背景调查时,之前安排好的那些人接了电话回了邮件,不然我就麻烦了。
“……不过,这里可不是萨福克郡那种乡下的学校能比的,这里是伦敦,陶尔哈姆莱茨区。”
“孩子在哪儿都是一样的。”
“对,孩子都是乖孩子。但是这里和你以前待的地方可不一样,两地的教育资源不同。我的意思是,你在这里的工作会更有挑战性。”
“别担心,我会让你惊喜的。”
“这里的学生一直都非常努力。但是他们大多只关心自己身边的世界,如何让他们对历史感兴趣,这是一个问题。你想怎么让历史生动起来呢?”
这个问题对我来说,实在太简单了。“我认为,历史不是要一定刻意和我们日常生活一样平易近人。历史是已经存在的。我们所经历的,在后世就是历史。历史不仅仅包括政治家、王公贵族,还包括普通人。一切皆是历史。一杯咖啡也是历史。从一杯咖啡,你甚至可以观察一个国家从奴隶制发展到封建社会,再到资本主义的过程。今天我们能够坐在一起,喝上这杯咖啡,你甚至无法想象有多少人曾为之不懈努力甚至流血抗争。”
“你这样一说,我倒有点不好意思喝了。”
“呃,抱歉。我的意思是,历史到处都是。我只需要让学生意识到,历史跟我们的日常生活并不是脱节的。”
“很好。”
“历史是由人组成的,所以每个人都会爱上历史。”
达芬妮看着我,缩了缩脖子,眉毛高高扬起,满是疑惑:“你确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