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露丝
[鲍尔城(1),伦敦旁,1599年]
我没日没夜地走了三天。我的脚已经红肿起疱了,磨得非常疼。我的眼睛干涩,这几天我只在小路上或者高架桥上稍稍休息过,因此疲惫不堪。事实上,我几乎没怎么睡过。我身上还背着一把鲁特琴。我真的非常饿,这三天我只吃过路边的一些浆果和蘑菇,还有一个贵族老爷骑马经过我的时候,看我可怜赏我的一小块面包。
但其实这一切都还好。
事实上,这些插曲能够让我暂时忽略自己内心的焦灼。这种焦灼几乎要撕裂了我,眼前的草地和树木,每一条溪流都让我焦躁。每当我闭上眼睛,我都会想起我的母亲,最后一天她被人们高高甩在空中,她的头发被风吹起,她的哭声一直在我耳边响起。
这三天,我不人不鬼。我回到爱德华石头镇,回到我们原本居住的地方,但我不敢留在那里。这里的每一个人,他们都是凶手。我回到小屋,拿起母亲的鲁特琴,想要找到我们原本的存款,但一无所获。然后我离开了,逃走了,我不能再待在爱德华石头镇,我也不想再看到贝丝·斯莫或沃特·恩肖这类人,我甚至不敢再靠近约翰·吉福那一家。我想逃避这种恐惧和失落的感觉,这种根植于内心的寂寞感,但当然,我很难躲开。
我逃往伦敦,别人告诉我,我去伦敦的必经之路上,有一座鲍尔城,里面有一条费尔菲尔德路,那里有食物,也可能会有危险。终于我来到了鲍尔城这条路上,我的第一印象就是,一只猫站在路中间,向我怒目而视,好像它想对我透露些什么。
我走过那只猫,看着路两边的房子。这里和那些村庄很不同,屋子很密集,直直一排,不像村里那样散落着。我突然意识到自己进城了,这里就是伦敦。周围的人熙熙攘攘,街道上全都是人。
我记得妈妈讨厌人多的地方。我突然感觉到她好像还在我身边,我仿佛感受到她此时会有的情绪。
不远处一阵喧闹,商贩们吵吵嚷嚷,闹腾不休。有醉汉在笑,有动物在叫。
有人尖声叫嚷,有人唱歌,乱乱糟糟。
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景象,一片混乱,让我既紧张,又兴奋。
人很多,很多陌生人。他们的谈笑声像是飞出山洞的蝙蝠,四处奔窜。
一个红脸颊妇女像骡子一样气喘吁吁,她两只手臂上各挂着两个大篮子,里面装满了鱼和海鲜。
两个男孩在嬉笑打闹,后面有一群猪慢吞吞地朝他们走来。
馅饼摊,面包店,胡萝卜摊,鲜花。
一个女孩,看起来不满10岁,挎着个小篮子,里面全是樱桃。
道路两边很多烧鹅摊位。
水洼里面漂着莴苣叶子。
一个男人经过我,他指着不远处一个脚步虚浮的醉汉,对我说:“男孩,小心点儿,躲着他,他已经彻底喝醉了。”
兔子。
两只鹅,扑棱扑棱扇着翅膀。
很多猪、很多牛,很多酒鬼,非常非常多的酒鬼。
一个穿着美丽的盲眼女人,被一个衣衫褴褛的孤女牵着走路。
衣冠整洁的乞丐。
一个女人神色暧昧,抓着身边每一个经过的陌生男人,对他们调戏引诱,低声说些什么。
闹哄哄的啤酒屋。
两个男人在卖艺,一个演来自“阴间”的巨人,另一个演来自“西边”的小矮子,站在一起,努力吆喝着赚钱。
有个男人在表演吞下一把剑。
有人在拉小提琴,有人在吹长笛,还有人在吹风笛。他们三个站在一起手指纷飞,偶尔对我撇来怀疑的眼光。
还有集市上的气味:烤肉、啤酒、奶酪、薰衣草、新鲜的狗屎。
我又感到眩晕,又对眼前的繁华景象感到震撼。
这么多食物的气味,让我的饥饿加倍,也让我很痛苦。我走到一个烧鹅摊,站在那里,深深吸气。
“鹅肉多少钱?”
“三先令,小伙子。”
我没有三先令。事实是我根本没有钱。
我向后退了一步,不小心踩到了身后一个男人的脚。
那人不悦道:“小心点儿,男孩!”
男孩,男孩,男孩。
“是的,我只是一个男孩。”我喃喃自语。虽然在那个年代,18岁已经算是中年了。
一切就是从18岁,从这里开始分叉的。
我一直长得很壮,从小到大我也没怎么生过病。我从没感冒过,从没发过烧,也从来没吐过。即使1599年黑死病席卷欧洲,我也没受到丝毫影响。虽然我觉得自己已经快要活不下去了。这天的天色蓝得正好,不久前才下过雨,太阳出来之后,天空一碧如洗。这样的湛蓝让我想起那天的拉克河,想起那天人们举着火把,想起他们的神色。
我有些恍惚,喃喃道:“妈妈,妈妈。”
我觉得自己应该去死,就这么死去。然后就在那一秒,我又获得了新生。
我看见了她。
她站在那里,手上拿着一篮水果,皱眉看我。她有着黑色的长发,眼睛像溪水里的石头一样清澈闪烁。
我走向她,看到她篮子里的李子。
我有种奇妙的悸动感。
“可以给我一个李子吗?”我问她。
她张开手掌,我突然想起曼宁的手,他牢牢把我母亲摁在水里。
“我,不是,我……”
之前见过的牛群正晃晃悠悠地穿过我们。我闭上眼,我妈妈在空中高高飞起的景象又一次浮现。我睁开眼睛,卖水果的小姑娘正皱着眉,不解地看着我。
我晃晃脑袋,眼前还是这条街。
她关切道:“你要好好照顾自己呀。”
这是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你要好好照顾自己呀。
但是我做不到。
我突然明白为什么我妈妈在听到我父亲死讯的时候,力竭靠在墙壁上。那种突如其来的悲痛将我劈裂。
所有的事情一瞬间突然清晰,然后又一片黑暗。
然后下一秒,也可能是五分钟后。我有意识的时候,自己已经倒在地上,半边脸在水坑里,边上有很多李子,它们也沾满了泥土。还有些被行人踩进土里,一只狗在转来转去吃地上的水果。
我慢慢地想要站起来。
一群男孩站在一旁嘲笑我。
那个女孩蹲在地上,努力捡地上的李子。
“我很抱歉。”我说道。
我退开一步,捡起一个满是泥巴的李子。
“嘿!你!看看你干的好事!”她抓住我的肩膀,鼻子气得通红。
我觉得自己又快要晕倒了,于是觉得自己还是应该走远点,省得晕过去又给别人带来麻烦。
“别走!你别想就这么走了!”
她一把夺过我捡起来的李子,狠狠地把满是泥巴的李子砸在地上。
“这个篮子是我一周的工资!现在都被你弄坏了,而且我还得给夏普先生赔这些李子的钱!”
“夏普先生?”
“反正你现在得把我的损失赔给我。”
“可我没有钱。”
她气得涨红了脸,看起来对现在的状况手足无措。可能我的衣服虽然脏了,但看起来比周围大多数人的衣服好,所以她不太相信。衣服是以前的,我妈妈一直觉得,即使我们搬到英国乡下了,还是应该在我们的承受范围内买最好的衣服,尽量和以前保持一致。事后一想,也许就是因为这样,我们才显得和村里的人格格不入。也许这不是他们排斥我们的主要原因,但明显是原因之一。
“那就这个吧。”她指了指我背上的鲁特琴。
“什么?”
“把这个给我,当作是给我的补偿吧。”
“不行。”
她捡起一块石头:“好吧,那我就砸碎它,就像你砸了我的篮子一样。”
我举手求饶:“别!”
她看到我的恳切,想了想:“你连饭都吃不上了,还在乎一把琴?”
“这是我妈妈留给我的。”
她的神色缓了缓:“那你妈妈在哪儿呢?”
“她三天前去世了。”
她收回了手臂。她看起来十八九岁,穿着一条非常普通的白裙子,人们一般把这种样式的裙子称为长袍。她皮肤很白,脖子上挂着一条简单的红围巾作为装饰。她很白净,简直跟周围的环境有点格格不入。她脖子右边有两颗痣,一颗大一颗小,像是月亮和月亮边上的一颗小星星。她鼻子上有一小片雀斑。她的黑发被帽子盖住,披着的尾部散落开来。
她就是那种不笑的时候给人感觉非常严肃的人。她笑起来的时候扯动嘴角,但是为了努力扮作成熟,她又会飞快地敛起笑容。她很高,大概比我高四分之一个头。不过,假如我再“长大长高”的话,应该会超过她。
“去世了?”
“对。”
她点点头,死亡在这个时代无足轻重,只是一件随意的事情。“那你现在还有亲戚吗?”
“没了,我们家只剩我了。”
“那你住在哪里呢?”
“我还没找到住的地方呢。”
“你无家可归?”
我点点头,有点窘迫。
“你会弹琴吗?”她指着我背上的琴。
“我会。”
“好的,那你可以来跟我们一起住。”她拍拍手,果断地说。
“不,我不能。”
一个年轻的女孩站到她身边,她挎着一个相似的完好的篮子。不过她是卖樱桃的,我之前在街上见过。她看起来十一二岁的样子,她俩很像,一样的黑发白肤,应该是姐妹。她俩同时瞪着我。这时一个醉汉想拿她的樱桃,她飞快地躲开了。
“我们才不是施舍你,”姐姐说,“你跟我们一起住,直到你还完债为止。除了篮子,还有水果的钱!当然,住宿你也可以付钱的。”
妹妹死死盯着我,眼睛里好像在喷火。
姐姐说道:“这是格瑞丝。我叫露丝·克莱布鲁克。”
“呃,你们好。”
格瑞丝嫌弃地说:“姐,他说话听起来好奇怪,身上也很臭。”然后她问我:“你打哪儿来的?”
“萨福克郡。”我在心里飞快地补充道,还有法国。不过我知道自己不必全说出来。对他们来说,萨福克郡已经很远了。
我又觉得很晕了。
露丝过来扶着我。
“萨福克郡?你从那里走过来的吗?格瑞丝,过来帮我把他扶回家里去,对了,给他吃点樱桃,他真的走了很远呢!”
“谢谢。”我虚弱地小声道,我脚步虚浮,声音颤抖,只好再说了一句,“谢谢。”
这就是我第二段人生的开始。
[伦敦,现在]
可能在小雨中,我靠着墙站了太久。这种喧闹的城市,不允许你在这里发呆,也不会仁慈到给你片刻不被打扰的宁静。
我没看到有人接近我。我出神了,一直在想露丝,在想我们的初遇。直到亚伯拉罕叫起来,我才看到面前有人。
五个男孩,或者说男人,总之介于两者之间。他们停下来看我,充满好奇地观察我。某个身材很好的高个头朝我走过来。他身后另一个人说:“别这样!已经很晚了,我们还是走吧!”
但是那个大块头充耳不闻。他拿出一把小刀,刀锋在路灯下闪着明晃晃的光。他想从我脸上看到恐惧的神色,但是我没有。当你经历过一切的时候,这点小插曲也就不算什么了。
亚伯拉罕狂吠,亮出它的尖牙。
“管好你的狗,不然你们俩要一起倒霉!把手机和钱包交出来,我们就放你走。”
“你不想这么做的。”
他还是个男孩,我突然意识到,虽然他块头很大。他摇头:“闭嘴!手机、钱包,通通交出来!”他环顾四周,有车开过但是没有停留。我看向这群人中最小的那个男孩,他半张脸都藏在兜帽下。他有点怕,眼睛睁得大大的。因为紧张,他踱来踱去,不住地把手机掏出来放进去。今天上课的时候,他就坐在下面——我的学生安东。
“别管他了。”安东开口,语气弱弱的,我的心因为他的话慢了半拍,“西蒙,我们走吧。”
我感觉时间是利器,漫长的等待让人变得软弱。随着时间的流逝,好像他们手上拿着的刀也不算什么了。
“都是小事。”我看着刀,说道。
“什么?”
“随着时间流逝,世界上我们所在乎的一切都会变得无足轻重,电脑、手机、刀、灵魂。”
“闭嘴!给老子闭嘴!”
“苹果公司过去是个巨头,现在你也看到了,也不过逐渐流于平庸。”
“你在说什么啊?闭上你的嘴!”
“你杀过人吗?”
“手机、钱包!不然我割破你的喉咙!”
我真诚地看着他:“我杀过。那种感觉非常糟糕,你不会想体会的。当你杀死一个人,他的死好像会影响你,让你变成一具行尸走肉,简直让人发疯。从此你就背负着这种感觉,再也无法摆脱。”
“闭嘴!”
我的眼睛死死盯着他。一场世纪的角力。
亚伯拉罕又开始叫,叫声越来越响了。
“它有狼的血统,保护欲很强。如果你杀了我,最好能确定你们能治得住它。”
那个男孩被我吓住了,他的刀开始颤抖。他不知所措,不自觉地把刀移开了一点。
“妈的!”他说完之后,就扭头快步走掉了,其他几个男孩跟着他。安东偷偷回眼看我,我报之以微笑,这让他更迷惑了。我想他是在好奇,我是如何在被别人抵着喉咙的情况下还能全身而退的。
[哈克尼区,伦敦旁,1599年]
她俩并不住在鲍尔城,而是在更远的地方,哈克尼区里面,水井巷的一间小房子。那时候的哈克尼区,有一大片草莓地和很多果园。比起伦敦其他几个地方,这里的空气更加清新自然,不过和萨福克郡那种彻头彻尾的乡下也并不相同。原来,这里有一个剧院。不过露丝告诉我,在我来的前几个月就被拆掉了。当时英国最佳演员伯比奇还在这里表演过。
不知道是不是这里有过剧院的缘故,哈克尼区比爱德华石头镇更加开放和包容,这里不排斥外来者;除了一个叫亚当太太的老女人,她每次经过别人的时候都大喊着“傻子”或者“下地狱去吧”,还对别人吐口水。不过别人对她更多的也只是嘲笑。他们不惧怕也不厌恶外来者,而是以一个非常平等和普通的态度看待外乡人。
“她还朝我的苹果上吐口水,当时格瑞丝简直气得半死。”露丝第一次带我来这里的时候,对我介绍。
她们的屋子是用木头和石灰盖的,旁边有一堵低矮的石墙,这堵墙的名字倒是挺有志气,叫作石头长城。旁边的马厩,大概是叫“动物庄园”吧,我猜。
旁边还有一个谷仓,在果园旁边,被树木掩映着。更远些是一个用石头垒起来的水井。在21世纪,这番风景几乎可以算是田园风光,不过当时的我觉得还是很现代很先进的。
露丝和格瑞丝帮当地的一个果农卖时令水果,李子、樱桃、苹果、蓝莓等。赚来的钱要给夏普先生很大一部分,毕竟他是水果的供应商。据她们说,他是个“一毛不拔的铁公鸡”。
她们住的房子比我以前看到的屋子有更多的窗户,不仅跟我在法国看到的房子大相径庭,跟我在爱德华石头镇见过的屋子也有很大区别。
露丝板着脸,努力装作成熟地问我:“你叫什么?”
“汤姆。”我老实答道,然后又突然担心说真话会给我带来危险,于是我话到嘴边,转了个调,撒了个小谎,“汤姆·史密斯。”
“好,汤姆·史密斯,你多大了呢?”
我得小心给出这个答案。如果我说自己已经18岁了,估计她不会相信。但是把一切都和盘托出,又太危险了。我估摸着她应该觉得我十三四岁,于是先开口反问:“你多大了呀?”
她笑:“是我先问你的呀。”
“我16岁了。”
她没有对我的回答表示疑义,我不由得庆幸我长得够高够壮。她漫不经心地回我:“你的眼睛看起来可比16岁世故多了呢。”这让我感到了极大的宽慰,在爱德华石头镇,人们都对我……
“我18了,格瑞丝10岁。”她说道。
我觉得很好,我们之间的谈话自然得让我想流泪。那一瞬间我简直不想再掩盖自己的秘密,但我不能,不能承担可能带来的风险。她们最好还是对我一无所知。
她们和我一起吃饭,面包配着萝卜汤和樱桃。
露丝的笑容很暖:“你要是昨天来了就好了,我们昨天吃的是鸽子馅饼,格瑞丝特别会抓鸽子。”
格瑞丝比画了一下怎么用手抓住鸽子的脖子。
过了一会儿,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向我砸来。
露丝问道:“你为什么会来这里啊?”
“你请我来的啊。”
“我说的不是我家。你为什么自己一个人跑来伦敦?你是从哪里过来的呢?”
“萨福克郡,假如你去过那里你就知道了。那里的人都特别讨厌,一个个和猪一样,愚昧迷信。我们从法国搬来之后,就一直很不适应。”
“我们?”
“我和我妈妈。”
“你妈妈怎么了?”
我凝视着露丝:“我不想谈这个话题。”
格瑞丝注意到我紧紧握着汤勺的手,喊道:“他在发抖。”
“他就坐在这里,有什么话你可以直接对他说的。”露丝对格瑞丝说完,又看向我,“抱歉,我不是故意的。”
“假如因为吃了你的饭、睡了你的屋子,就一定要告诉你你想知道的所有事,那我宁愿睡在外面。”
露丝有点生气,奚落道:“那你何必跑来这里?睡外面,哈克尼区也可以啊!”
我放下勺子起身。
“喂!难道你在萨福克郡的时候都没人和你开过玩笑吗?”
“我跟你说过我来自法国,而且我现在也没有心情和你开玩笑。”
“你真是块又酸又臭的石头!顽固不化!”
格瑞丝夸张地嗅嗅空气:“而且他闻起来也是又酸又臭呢!”
露丝严肃地对我说:“坐下,汤姆!你根本没地方可以去,而且你还没还清欠我们的钱,在那之前你哪儿都不许去。”
我心里很乱很迷惑。经过三天的饥寒交迫、风餐露宿,我根本不该对这对好心收留我的姐妹发脾气,相反,我应该感激她们。可是我一闭上眼睛,又想起曼宁的手,一瞬间无心多想,感激的话又被我咽进了肚子里。
“在这个世界上,不是只有你一个人不幸。别摆出那副样子,比你还惨的人有的是!”
“对不起。”我诚恳道歉。
露丝点头:“算了,你太累了。今晚你就睡在男孩的房间吧。”
“男孩的房间?”
她告诉我,还有另外两个男孩住过那里,奈特和罗兰德,不过他们都死了。奈特12岁的时候因为伤寒死了,而罗兰德不到1岁的时候,就因为感冒离开了人世。他们的父母也死了,妈妈在生完罗兰德之后一个月时,因为产褥热(在那时候是一种很常见的病)去世了,也正因此得不到母乳喂养的罗兰德一直体弱多病。爸爸死于天花。露丝在陈述这些的时候,一直很平静,不过显然格瑞丝对提起这些还是有些害怕和恐慌的。
露丝最后不忘在我伤口上撒盐,总结道:“世界上很多人都活得很苦的。”
她带我走进那个房间,里面只有一扇小小的窗户,大概和1980年时候的那种电视机差不多大(1980年我住在圣保罗一家旅馆的时候,没事总爱看电视,每次看电视我都会想起这扇窗户)。房间摆设简单,很空旷,床上有毯子,底下垫的是干草,但是我实在太累了,即使把女王的天鹅绒床垫给我睡,我可能也没太多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