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1 找到飞机
泰山出门狩猎,满载而归。他肩上扛着鹿肉,在开垦地旁的一棵树上歇脚时,看到柯切尔和史密斯从河边走到小屋旁。
泰山摇头叹息。他朝西边望过去,脑海里浮现出他小时候的生活场景:小屋、港湾、沙滩……虽然父亲很早就去世了,但和他一起生活的记忆依然是他最宝贵的财富。泰山失去了伴侣,越发想回到他童年生活的地方。在人类野蛮入侵之前,那里人迹罕至,他生活得惬意。他想回到那里度过余生,忘记所有的痛苦。
但是现在他离那里还很远很远,更重要的是,他因为对两个人的责任而被缚住了手脚。一个是穿着破烂的英国皇家空军制服的史密斯,另一个是柯切尔,穿着更破烂的骑马装。
命运让这三个完全不相干的人聚到一起。一个是半人半兽的野人,一个是英国空军军官,一个是德国女间谍。
他该怎样甩掉这两个人呢?泰山无法想象。难道他穿越丛林再把他们送回东海岸去?但是除此之外又能有什么别的办法?这两个人也没有穿越丛林的力量、耐力和能力;带他们一起去西海岸?他也不愿意。对史密斯他还能忍受,可他绝不能忍受一个德国女间谍去玷污他神圣的旧居。既然他不可能抛弃他们,现在就只剩一个办法了。他只能带着他们慢慢朝东海岸走,至少得走到第一个白人定居点去。
他以前的确考虑过让柯切尔自生自灭,但是她把自己从食人土著的火刑柱上救了出来,他就不得不对她感激不尽了,虽然他并不愿意承认这一点。当泰山看着他们俩走过来的时候,既有点悔恨,一想到他们在丛林中的生活状态是多么无助,又觉得他们可怜。人类是多么渺小!在大自然的威力面前是多么无力!为什么连莱特这样小的部族都比人类的生存能力强?它们至少可以在危险来临时逃命。在丛林里,除了乌龟,大概没有哪一种动物比人类行动更迟缓、更虚弱无力。
没有泰山,这两人在丛林里即使能逃过各种野兽的攻击,也会被饿死。那天早上泰山给他们拿了水果、坚果和一些植物,今天他又带来猎物。他们俩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去小河打水。这会儿他们正从小河往回走,完全没感觉泰山就在他们附近,不知道他正盯着他们,也不知道周围还有很多不友好的眼睛在对他们虎视眈眈。他们不懂这些,但是泰山懂。他能看到树丛里蹲着的野兽,知道那是什么野兽,它们意欲何为。尽管它们藏在树丛里,对泰山来说,他看得一清二楚,就好像它们待在空旷的地方一样。
一根树枝上几片树叶在晃动,泰山就知道有野兽出现了,因为这不是风吹动树叶的感觉。像他这样长期在丛林里生活过的都知道,树枝承受重力所带来的颤动与风吹动树叶是不一样的。同时,通过风吹过的气息泰山已经嗅到了豹子的味道,他确信它正在等着这俩人呢。
当他们俩快要走到小屋时,听到泰山在头顶叫他们停住。他们一脸惊异地看着泰山从树上跳下来,朝他们走过来。
“慢慢朝我走过来,”泰山对他俩喊道,“不要跑,一跑希塔就会袭击你们。”
他们按照泰山说的慢慢走过去,但是满脸都是疑虑和好奇。
“你说的是什么意思?”史密斯问道,“希塔是谁?”泰山没有回答,他突然把鹿的尸体往地上一扔,飞快地跳过来,眼睛一直盯着他们身后的地方。这时,他们俩才转过身,原来泰山口中的“希塔”是一头凶狠的豹子,正朝他们扑过来。
豹子看到泰山从树上跳下来,凭它的经验和直觉,它觉得泰山要抢走它的猎物,不禁勃然大怒。豹子已经饿坏了,绝不允许谁从它嘴边夺走它的猎物。
柯切尔看到豹子凶神恶煞地扑过来,吓得掩口惊叫。她颤抖着抓住史密斯,虽然史密斯自己毫无抵抗能力,但他还是把柯切尔推到身后用身体护住她,自己昂然面对豹子的袭击。泰山注意到这个场景,尽管他对勇敢的行为早已司空见惯,他还是为史密斯的勇气所感动。
豹子猛扑过来,转眼之间就扑到泰山身边。但是,豹子虽然快,泰山更快。史密斯看到泰山闪电一般冲过去,豹子不得不改变进攻方向,以躲闪泰山的冲击。
史密斯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他看到泰山也调整方向,朝豹子扑过去,就像足球运动员朝带球的对手扑过去一样。泰山用左臂抓住豹子的左肩,右臂钳住豹子的右前腿,双方纠缠在一起,在草地上翻滚较劲。史密斯听到他们发出野兽的嘶喊咆哮声,他几乎分辨不出泰山的声音和豹子的声音。
这时柯切尔没有刚才那么害怕了,她松开抓住史密斯的手,对他说:“我们能不能帮帮泰山?不能叫他给豹子咬死啊。”
史密斯朝地上张望,希望能找到一件武器来对付豹子。柯切尔突然尖叫了一声,然后朝小屋跑去,“等着我,”她说,“我去把泰山留给我的矛拿过来。”
史密斯看到豹子的利爪试图抓破泰山的皮肉,泰山使出浑身解数不让豹子得逞。他肌肉紧绷,青筋暴起,用尽全身气力。现在,泰山咬住豹子的脖子,用腿压住豹子的腹部。豹子不停地挣扎嚎叫,在地上滚来滚去,想要摆脱泰山的束缚。
这时柯切尔气喘吁吁拿着泰山留给她防身用的长矛跑回来了。史密斯跑过去想接过长矛,柯切尔已经从他身边跑过去,冲到泰山和豹子旁边。她几次想把矛插进豹子的身体,又担心误伤了泰山而不敢下手。最后,泰山和豹子都不动了,豹子看上去有点体力不支,想要停战片刻恢复体力。柯切尔趁着这个空当把长矛直插入豹子的心脏。
泰山站起来,浑身抖动,这是毛发茂盛的动物在打斗后惯常的动作。这个习惯和其他一些习性一样不是遗传或者返祖,而是环境使然。譬如狮子,就会在战斗结束后使劲抖动身体,以便把乱糟糟的毛发理顺。尽管泰山从外表看完全是人类,他做起这个动作来却娴熟自如,史密斯和柯切尔看了自然觉得十分怪异。
泰山看着柯切尔,脸上的表情一言难尽,她又一次救了他,可是泰山不想欠一个德国间谍的人情。不过,泰山从内心深处还是非常佩服她的勇气。泰山本人就是勇气的化身,他特别在意勇敢这种品质。
“猎物在这儿,”他边说边把豹子的尸体从地上捡起来,“我猜想你们要烧熟了吃,不过我用不着那么麻烦。”
史密斯和柯切尔跟着泰山来到栅栏边,泰山给他们切了几块肉,自己留了一块带骨头的。史密斯生火,柯切尔因陋就简地烹饪。柯切尔做饭的地方离两个男人有一小段距离,他俩边看她做饭边聊天。
“她很不错,不是吗?”史密斯小声说。
“她是个德国人,而且是德军间谍。”泰山回答道。
史密斯马上扭过头看着泰山,“你是什么意思?”他喊了起来。
“我没什么意思,”泰山回答,“她是德军间谍。”
“我不相信。”史密斯叫起来。
“你没必要相信,”泰山说,“你信不信对我来说都无所谓。我第一次见到她是在德军军营的会议室,将军正跟他的部下开会,他们都认识她,叫得出她的名字,她交给将军一份文件。第二次见到她是她乔装打扮混入英军军营。第三次见到她是她到威廉斯塔给德军军官带话。她肯定是个德军间谍,但是因为她是女人,我就放过她了。”
“你说的这一切都是真的?”史密斯问道,“我的天啊,我没法相信。她是这么甜美、善良、勇敢。”
泰山耸耸肩。“她确实很勇敢,”他说,“但是就算是老鼠这么卑劣的动物也会有些好的品质。她就是我所说的德军间谍,因此,我恨她,你也应该恨她。”
史密斯用手捂住脸,最后他终于开口了:“上帝饶恕我吧,我没办法恨她。”
泰山轻蔑地看了史密斯一眼,站起身来说:“我又要出门打猎了,你们的食物还够吃两天。两天后我就回来了。”
柯切尔和史密斯注视着他消失在丛林深处。
泰山一离开,柯切尔就觉得焦虑不安。丛林里看不见的危险现在似乎更迫近了。他在这儿的时候,小屋以及栅栏围住的地方似乎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地方。她多希望泰山不走。两天是多么漫长,两天里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充满着危险,每一分每一秒都担惊受怕。她转过身对史密斯说:“我多希望他不走。他在附近我就觉得特别安全。是的,他这人又冷酷又讨厌,可是跟他在一起比跟任何我认识的人在一起都让我安心。他不喜欢我,但我知道他不会让我受伤害。他简直让我无法理解。”
“我也没法理解他,”史密斯回答道,“但是有一点我很清楚,我们的出现打乱了他的计划。他想甩掉我们,我甚至猜测他希望我们在他离开的时候被丛林中的某个野兽干掉,这样他回来以后就没有负担了。”
“我认为我们应该想办法回到白人定居点。泰山不希望我们在这儿,我们也不可能在这个蛮荒之地生存很长时间。我去过非洲的很多地方,但是从来没有见过也没有听说过非洲还有这么落后的地方,到处是凶猛的野兽和没有开化的土著。如果我们朝东海岸走,我们遇到的危险也不会比在这里更多。我们只要能顺利走一天的路程,就能找到我迫降的飞机,这样我们就能在几个小时内飞回东海岸。这里没有人会开飞机,他们也没有理由破坏飞机。事实上,这些土著觉得飞机是个奇怪又不可捉摸的东西,他们害怕这玩意儿,很可能不敢靠近飞机。对,飞机一定还在那里,会把我们安全地带回基地。”
“但是我们不能在他回来之前就这么走了,”柯切尔说,“我们不应该不道谢、不告别就走了。我们欠他的太多了。”
史密斯一言不发地看着柯切尔。他不知道柯切尔是否知道泰山对她的态度,他甚至怀疑泰山对他说的他恨柯切尔的话不是真的。跟柯切尔在一起的时间越长,他越不能接受她是德军间谍的事实。他恨不得直截了当地问柯切尔泰山说的是不是真的,可是最后还是控制住自己。他决定还是让时间来证明一切。
“我相信,”史密斯说,“泰山回来后发现我们走了会非常高兴。我们没有必要为了跟他说声谢谢而再在险境中多待两天,当然我们确实该感谢他。你也救过他两次,你们之间扯平了。况且,从泰山跟我说过的事情来看,你尤其不应该在这里久留。”
柯切尔惊愕地看着史密斯,“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她问道。
“我不想说,”史密斯回答道,他显得很紧张,一直用一根棍子在土里戳来戳去,“但是你要相信我说的话,他不希望你留在这里。”
“告诉我他说了什么,”柯切尔很执着,“我有权知道。”
史密斯挺起胸膛,看着柯切尔的眼睛,脱口而出:“他说他恨你,他帮助你只是出于责任感,因为你是个女人。”
柯切尔脸色白一阵红一阵,过了一会儿,她说:“我马上就走。我们最好带些肉,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弄到吃的。”
他们收拾妥当,便沿着小河朝南出发。史密斯带着泰山留下来的长矛,柯切尔没有武器,只好从地上捡了一根棍子带着。走之前,她坚持要史密斯给泰山留言感谢他的照顾,并跟他道别。史密斯写好道别信,用木头钉在小屋的墙上。
他们一路保持着高度的警惕,因为他们不知道在丛林的下一个拐弯处会遭遇什么,也不知道密集的灌木丛中藏着什么危险。还有一个最大的危险——他们有可能碰上沃马波部落的人,因为部落村庄就在他们走的路线上。他们很有必要绕一个大圈,以免跟敌人狭路相逢。
“相比食人土著,”柯切尔说,“我更害怕乌桑格的人,他们是德军的附属部队。他们抓我,可能是想绑票,也可能是想把我卖给北部的黑人苏丹做小老婆。乌桑格比沃马波人更可怕,因为他们受过欧洲的军事训练,还拥有一些现代的武器弹药。”
“我太幸运了,”史密斯评论道,“幸亏我是被无知的沃马波部落发现和俘虏了,乌桑格部队见过世面,他们肯定不会害怕飞机,有可能把它给拆散了。”
“上帝保佑乌桑格部队没有发现你的飞机。”柯切尔说。
他们朝离村庄大约一英里的地方前进,然后朝东转入一片人迹罕至的低矮灌木丛。树丛太茂密了,他们行进得非常困难,有时候不得不手脚并用,从树桩上爬过去。枯死的树叶间还有很多恶心的爬虫,让他们的行进愈发困难。
此时,在他们南面的一块空旷的草场上,一群黑人士兵正围着一个让他们好奇又兴奋的大玩意儿。这群人穿着破旧的德军当地驻军制服,他们就是臭名昭著的黑人军团乌桑格部队。他们围着的是一架英国飞机。
史密斯被沃马波人带走没多久,乌桑格就出来搜寻飞机了,既是出于好奇,也是想毁掉飞机。但是当他找到飞机以后,他又有了新的想法,不想毁掉飞机了。他知道,飞机价值极大,他也许可以从中捞点好处。他每天都跑去看看飞机,刚开始很是敬畏,慢慢地看习惯了,就觉得这是属于自己的东西了,他甚至爬进机身,希望自己学会开飞机。
能像鸟一样飞到天空,飞越最高的树梢,这是多么了不起的事情!会让那些对他不够尊敬的人敬畏不已!如果乌桑格会飞,那么整个非洲内陆的所有部族的人都会对他俯首称臣,他们会觉得他就是上帝!
乌桑格沉浸在自己的憧憬中,不禁又是搓手又是咂嘴。他想:如果真能这样,那么他就是最富有的人了,所有的村庄都要给他进贡,他还可以娶十二个老婆。但是一想到这,他脑海里就蹦出了他老婆娜若图的样子,娜若图是个泼妇,他事事都得听命于她。乌桑格皱皱眉头,想忘掉娶十二个老婆的事儿,不过,这对他实在太有诱惑力了,他自己给自己找理由:上帝要是没有几十个老婆哪能叫上帝呢?
他触碰着飞机上的各种零件和仪表盘,希望自己运气好能一下子让飞机飞起来,不过又有点害怕。他以前经常看到英军飞行员在德军上空盘旋,他觉得驾驶飞机看上去挺简单的,只要有人给他示范一下,他也能学会开飞机。如果被努马波俘虏又逃走的那个白人飞行员落到他的手里,他就有希望学会开飞机了。正是怀着这种希望,乌桑格每天都在飞机周围徘徊,他相信那个飞行员一定会回来找他的飞机的。
最后,他终于等到了。这一天,他刚刚离开飞机回到丛林,就听到北面传来声音,于是带着属下躲到树丛里。当他看到英军飞行员和那个从他们手里逃走的白人女孩的时候,他简直欣喜若狂。
乌桑格忍不住大叫起来,他实在是控制不住自己的狂喜,他没想到自己最想要的两个人居然同时出现在他面前。
史密斯和柯切尔顺着小路走过来,他们完全没有意识到危险即将来临。两人的注意力都在眼前的小路上,他们无时无刻不盼望着在小路尽头看到草场,草场上就是能让他们重获生命和自由的飞机。
小路不算窄,两人并肩走着。突然一个急转弯,眼前出现了一片宽阔的草场,他们同时看到了日思夜想的飞机。
两人发出惊喜的欢呼,就在此时,乌桑格和他的属下从树丛里跳出来将他们团团围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