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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坐在阴冷潮湿的地窖里,没有阳光,只点着警长在楼上找到的煤油灯,吉姆·埃夫里尔在灯的一侧,安迪·普雷斯科特在另一侧。提灯橘红色的灯光下,年轻人看上去顶多十四岁,一点也不像那个轰掉了少女脑袋、半醉半疯的年轻蛮子。埃夫里尔心想,邪恶是个非常怪异的东西,不但怪异,而且狡诈。它找到一条路钻进头脑,就像老鼠找到办法钻进屋子,吃掉你因为太蠢或太懒而没有收起来的东西。它吃饱肚子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嗜血的老鼠离开之后,给普雷斯科特留下的是什么呢?就是这个,一个惊恐的少年。他说他不记得他干了什么,埃夫里尔相信他。但他还是一样要上绞刑架。
“几点了?”普雷斯科特问。
埃夫里尔掏出怀表。“快六点了。离你上次问我只过去了五分钟。”
“马车八点到?”
“对。等出了镇子一英里左右,我的一名警员会
德鲁停下了,盯着打字机里的那张纸。一束阳光落在了上面。他起身走到窗口,天空中露出了一块蓝天,用老爸的话说就是只够做一条工装裤的,但它正在扩大。他还听见了一个声音,很微弱,但他不可能认错:链锯运转的呜呜声。
他穿上发霉的外套,开门出去,声音离他还有一段距离。他穿过遍地断枝的前院,来到工具棚的残骸前。老爸的长锯躺在半面倒塌的墙壁底下,德鲁花了点工夫把它掏出来。这是一把双手用的锯子,但只要倒伏的树木别太粗,他就应该能锯断它。别着急,他对自己说,你的病才好,别搞得又复发了。
他一时间想回去继续写作,而不是去路上迎接正在风暴遗迹中劈出一条路的来者。若是换了一两天前,他肯定会那么做,但情况已经改变。一幅景象在他脑海里冒出来(它们最近经常会这么出现,而且总是不告而来),他不禁微笑:一个连战连输的赌徒,不敢再催促庄家快点发牌。他已经不是那个人了,谢天谢地。等他锯完树回来,小说依然会在他的脑子里。无论他在森林里还是回法尔茅斯继续写,小说都不会消失了。
他把长锯扔进萨博班的车厢,顺着粪坑路缓缓向外开,时而下车把掉落的树枝扔在一旁,接着继续开车。走了近一英里,他遇到了第一棵横在路中间的树,还好只是一棵桦树,他三下五除二就解决了问题。
链锯的声音已经非常响了,不再是呜呜呜,而是轰轰轰。声音每次停下,德鲁都会听见一部大马力的发动机在转动,说明他的救援者离他又近了一步,随后链锯声会再次响起。德鲁开始锯一棵粗得多的大树,但不怎么顺利,这时一辆专门为森林地形改造过的雪佛兰四驱车隆隆地拐过前面一个路口,出现在他眼前。
驾驶员停车,从车里走出来。这是个大块头的男人,肚子尤其大,他穿绿色工装裤,迷彩外套的下襬在膝盖旁翻飞。他拎着一把工业级的链锯,但在他戴手套的手里,链锯看上去简直像个玩具。德鲁立刻认出了他,相似之处非常明显,与锯末和链锯汽油的气味一起飘过来的老香料味也同样明显。“哎,好啊!你肯定是老比尔的儿子。”
大块头男人微笑道:“哎呀,你肯定是巴兹·拉森的儿子。”
“没错。”直到此刻,德鲁都没有意识到他有多么希望能见到另一个人类,这就像在接过别人给你的一杯凉水前,你永远不知道自己有多渴一样。他伸出手,两人隔着倒伏的大树握手。
“你叫约翰尼,对吧?约翰尼·科尔森。”
“差一点,我叫杰基。拉森先生,你后退一下,我帮你锯开这棵树。用你那把小锯子得花上一天了。”
德鲁让到一旁,看着杰基发动斯蒂尔链锯,轻快地割断树身,给遍地枝叶的路面上又加了一堆锯末。两人合力把比较小的那一截树干抬进排水沟。
“前面路况怎么样?”德鲁有点喘。
“不算太糟糕,但有一块塌方挺严重,”他眯起一只眼睛,用另一只眼睛打量德鲁的萨博班,“你的车底盘相当高,应该能开过去。要是不行,我可以把你拖出去,不过也许会震坏减震系统。”
“你怎么会想到要来这儿?”
“你老婆的旧号码本里有我老爸的号码。她打给我老妈,我老妈打给我。你老婆很担心你。”
“是啊,我猜也是。她觉得我是个该死的傻瓜。”
老比尔的儿子——叫他小杰基好了——眯起眼睛看了一会儿路旁高大的松树,没有说话。扬基佬有个规矩,就是不对其他人的婚姻说三道四。
“好吧,你看这样行不行,”德鲁说,“你开车跟我回一趟我老爸的木屋?能腾出这点时间吗?”
“哎呀,我这一整天都没事。”
“我去收拾一下行李,用不了多久,收拾完之后,咱们就一前一后回杂货店。这附近手机没信号,但咱们可以用杂货店的投币电话。当然了,前提是电话线没被风暴吹断。”
“没断,电话是通的。我从那儿打过电话给我老妈。你大概还不知道德威特的事情吧?”
“只知道他病倒了。”
“现在不只这样了,”杰基说,“他死了。”他咳嗽了一声,吐了口痰,望向天空。“看样子我没法享受这个好天气了。拉森先生,快上车吧。跟我开半英里到帕特森家。你可以在那儿掉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