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橘区,德州柯厄维尔西方十哩
疫后一○一年七月
卢修斯.格瑞尔,虔信者,天亮之前在平台上就定位。他的武器是手动点三○八步枪,经过仔细修复,木制枪托擦得晶亮,附有光学瞄准器,镜片虽然因为岁月而磨得模糊,但还堪用。他只剩下四发子弹,一定要尽快回柯厄维尔去多买一些。但在第五十八日的这天,这个问题并不重要。他只需要一发子弹。
一整夜薄雾笼罩林间空地。他的陷阱—一桶压碎的苹果—在一百码外的上风处,摆在高长的草丛里。卢修斯盘腿而坐,一动也不动,步枪搁在膝上,静静等待。他一点也不怀疑他的猎物不会出现,新鲜苹果的味道难以抗拒。
为了打发时间,他开始念起简单的祷词:我的上帝,宇宙之主,请指引我,给我安慰。请赐我以勇气与智慧,在未来的时日里遵奉祢的意旨,了解祢对我的要求,不负祢赐与我的改变。阿们。
有事情即将来临,卢修斯感觉得到。他很了解,就像了解自己的心跳,了解胸膛吸进的氧气,了解自己的骨架一样。人类历史的长弧线已逼近最后试炼的时刻。这个时刻什么时候来临不知道,但肯定会来,而且那也将是战士奋起的时刻,是给予像卢修斯.格瑞尔这样的人的时刻。
家园解放已经三年了。那天晚上的情景仍然历历在目,不时浮出意识之上,是永难磨灭的回忆。体育馆里的狂乱骚动,病鬼进场,叛军对着红眼人开枪,艾莉希亚和彼德冲上舞台,枪声四起,开了一枪又一枪。被铐起的艾美身影单薄,但喉咙里发出狂怒咆哮,体内的强大力量全然爆发,她开始变身,褪去了人的形体。锁炼啪一声碎裂,她挣脱束缚,猛然一跃,快如闪电,跳到那些丑恶的敌人身上。在混乱狂暴的战斗里,艾美被十二魔中排名第十的马丁内兹压制住,毁灭的眩目白光骤起,以及之后的绝对静寂,整个世界陷入静默。
卢修斯来年春天回到柯厄维尔时,知道自己没办法再和其他人住在一起。那一夜的意义非常清楚,他被召唤,去过遗世独立的生活。他在河边盖好自己的简陋小屋,却感觉到有一股更加深沉的拉力,召唤他踏进荒野。卢修斯,敞开自己吧。放下别人欠你的一切,丢开世俗的所有舒适,那么你或许就能认识我。仅仅带着一把刀和穿在身上的衣服,他便冒险深入干涸的山丘和更远处,没有目的地,只是一味寻求最极致的离群索居,希望或许可以藉此让自己的生命现出真实的面貌。经历好多个缺乏食粮的日子,他的双脚磨破流血,嘴里的舌头因为口渴而肿大,过了好几个星期,只有响尾蛇、仙人掌和焦灼的太阳为伴,他开始产生幻觉。一排巨形仙人掌变成一排排立正站定的士兵;根本没有水的地方出现一洼洼湖水;连绵的山峦在远处形成一座高墙围耸的城市。他不加鉴别地体验这些幻觉,完全没有察觉到它们的虚妄。它们真实无比,因为他相信它们是。同样的,过去和现在也在他心里混为一谈。有时候他是卢修斯.格瑞尔,远征军少校;有时候他是军人监狱里的囚犯;还有些时候他是个年轻的入伍新兵,甚至是童年时代的自己。
好几个星期的时间,他就在这样的状态下漫游,在好几重不同的世界里穿梭。然后有一天他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小沟渠里,头上是抹灭一切的正午阳光。他的身体异常消瘦,浑身是各种擦伤与溃疡,手指血迹斑斑,有些指甲不见了。到底出了什么事?是他自己弄的吗?他没有任何记忆,只有突然袭来、无法遏止的一个意象,是夜里出现在他眼前的意象。
卢修斯接收到一个显象。
他不知道自己在哪里,只知道必须往北走。六个钟头之后,他发现自己在柯厄维尔路。口渴又饿到极点的他一直走一直走,走到天色即将变黑之时,看见一个红色大叉叉的标示。护箱里有充足的储备品:食物、水、衣服、瓦斯、武器、弹药,甚至还有一部发电机,而他最乐于看见的是那部悍马车。他把伤口清洗干净,在软垫上睡了一夜,早上他替车子加满油、充电、打气,然后往东驶,在隔天早上抵达柯厄维尔。
在橘区边缘,他抛下悍马车,徒步进城。在H镇阴暗的房间里,他与那些他不认识,也不称名道姓的人周旋,卖掉从护箱里拿来的三把卡宾枪,买了一匹马和其他补给品。回返自己的小屋时,夜已来临。小屋很不起眼,周围是沿着河边生长的三角叶杨和沼泽橡木。屋里只有一间房,把泥土压平了当成地板,但是一看见小屋,他心里还是涌现回家的温暖。他离开多久了?感觉好像很多年,好几十年,然而实际上只有几个月的时间。时间回到原位,卢修斯回家了。
他下马,把马绑好,进到屋里。床上的一窝羽毛和小树枝说明有东西代替他住在这里,但除此之外,家徒四壁的屋里倒是没有任何改变。他点亮油灯,在餐桌旁坐下,脚边是一袋补给品:一把雷明顿枪,一盒子弹,新袜子,肥皂,刮胡刀,火柴,手镜,半打鹅毛笔,三瓶悬钩子墨水,以及厚厚的纤维纸。他将脸盆装满河水,回到屋里。镜中人的骇人程度既没多也没少,和他预期的差不多,脸颊凹落,眼睛深陷到头颅里,皮肤晒得焦黑起泡,头发乱得像疯子。脸的下半部全藏在老鼠肯定很乐意拿来当小窝的浓密胡子里。他刚满五十二,但镜里的男人看起来起码有六十五岁。
好吧,他对自己说,如果他要再成为军人,就算是个年老力衰的军人,也非得要看起来像个样子不可。卢修斯大致剪掉头发和胡子,然后用刮胡刀和肥皂把脸修干净。他把肥皂水泼到屋外,回到餐桌旁,摊开纸笔。
卢修斯闭上眼睛。那天晚上在沟渠里浮现的心灵意象,和他在沙漠里逗留时看见的幻象并不一样,更近似于某种真实存在的回忆。他凝神回想细节,心灵之眼在视界里翱翔。他怎么能期待自己用这双外行的手捕捉住如此宏大的东西呢?但他必须试试看。
卢修斯开始画。
灌木丛里有骚动。卢修斯举起步枪瞄准。总共四只,用口鼻翻着泥土,鼻子喷气,嘴巴呼噜呼噜叫。三只母的,一只公的,褐中带红,有尖利如刀的大獠牙。他得拿下那头一百五十磅重的大野猪。
他开枪。
母猪四散奔逃,公猪却摇摇晃晃往前走,浑身颤抖抽搐,前脚一软跪了下来。卢修斯透过瞄准器看着这一幕。公猪又一抽搐,比之前那次更厉害,接着身体一倾,朝旁边倒下去。
卢修斯爬下梯子,走到野猪倒下的草丛里。他把猪推到防水布上,拖到林线边缘,把牠的两条后脚绑在一起,挂上钩子,整个身体拉直起来。公猪的头拉高到卢修斯胸前时,他扎好绳子,把水盆摆到猪的下方,拿出刀子,割开野猪喉咙。
一注温热的血液喷进水盆。公猪的血可以多达一加仑,血流干之后,卢修斯把猪血注入塑料罐。如果时间比较充裕,他就会掏出内脏,大卸八块,烟熏之后拿去卖。但今天是第五十八天,卢修斯必须上路了。
他把猪放到地上—至少美洲狼可以渔翁得利—回到小屋里。他不得不承认,这里活像是疯子住的地方。卢修斯第一次动笔是两年多之前的事,而如今,所有墙面都贴满他辛勤的成果。他的画笔从墨水笔扩展到炭笔、石墨笔,甚至油漆—这可要花好大一笔钱。有些画得比其他好,依照时间顺序来看,可以看得出来他自学成画家的缓慢、甚至有时很挫折的笨拙过程。但是最好的那几幅让人很满意,捕捉到整天在卢修斯脑袋里盘旋不去的意象,那宛如某一首他怎么也甩不掉,非得唱出来的歌不可的意象。
迈可是唯一一个看过这些画的人。卢修斯和所有人都保持距离。但是迈可透过某个黑帮的人,也是萝儿的一个朋友,追查到他的下落。一年多以前,有天晚上,卢修斯设完陷阱回来,发现有辆旧货卡停在他家院子里,迈可坐在拉下的尾门上。格瑞尔认识他的这些年以来,他从一副乖宝宝模样的男生长成仪表堂堂的出色男子汉,坚毅精干,五官分明,眼神显得有些严肃。他是那种你可以信任的伙伴,要是在酒吧里一起动手干架,谁敢揍你鼻子一拳,最后肯定要连滚带爬逃命去。
「要命,格瑞尔。」他说,「你活像见了鬼啦,我还怎么期待在这里得到热烈款待?」
卢修斯接过酒。迈可想干什么,一开始似乎不太清楚。在卢修斯看来,他好像变了,有点无所事事,耽溺在自己的世界里。迈可这个人从来就不沉默,总有各式各样的点子、推论、竞赛,不管有多荒谬或不成熟,都像机关枪一样啪哒啪哒不停从他的嘴巴射出来。他的专注热情仍在—你简直可以把手贴在他的头颅上取暖—但他身上有了某种更为阴郁的特质,有某种东西被囚在心里的感觉,彷佛迈可正思索着他无法以言语表达的事情。
卢修斯听说迈可辞掉炼油厂的工作,和萝儿分手,造了一艘船,大半的时间都待在船上,独自在海湾航行。这个人到底想在空无一人的海洋上寻找什么,从来没能抽出时间好好说明,而卢修斯也没逼他,况且卢修斯又怎么解释自己封闭的生活呢?但是在他们一起度过的这个晚上,就着一瓶唐肯特调三号酒喝得越来越醉之后—卢修斯近来不太喝酒,觉得这东西来得正是时候—他开始认为迈可出现在他家门口并不见得真有什么理由,只是出于想和另一个人一起混的人类基本需求。毕竟他俩都自我放逐在荒野之中,也许去掉表面的那些鬼话之后,迈可真正想要的,是和了解他在做什么的人共度几个钟头—在众人都应该快乐起舞、生育后代、欢天喜地庆祝这世界再无死亡从树梢一跃而下,再无病鬼为了取乐把你抓走的时候,他们却有如此强烈的冲动,渴望独处。
他们花了好一会儿工夫交换消息。莎拉在医院的工作,她和霍里斯等待许久终于如愿从难民营搬进永久住宅;萝儿在炼油厂升级当领班;彼德辞掉远征军的工作,在家陪凯勒柏;尤斯塔斯出乎所有人意料,决定退出远征军,陪妮娜回到爱荷华。两人的对话听来洋溢乐观的喜悦,但也仅止于表面,卢修斯才不会上当。始终潜藏在表面之下的是他们没提起的名字。
卢修斯没向任何人提起过艾美—只有他知道真相。至于艾莉希亚的命运,卢修斯没有信息可以提供。很显然的,也没有任何人能提供。她已经消失在爱荷华的空无之中。当时卢修斯不以为意—艾莉希亚像颗彗星,总是不告而别很长一段时间,然后又风风光光、突如其来再次出现—但是一天天过去,她一点消息都没有。迈可的脚打石膏上绷带,躺在床上不能动时,卢修斯发现她失踪的事实在这位朋友眼中燃烧,彷佛一条寻找炸弹的长引线。你不懂,他告诉卢修斯,还绝望得想从床上起来,这次不一样。卢修斯没费事反驳他—那女人谁都不需要—而取下石膏仅仅十二个钟头之后,迈可翻上马背,骑进暴风雪里去找她,他也没制止—这个行动本身非常有问题,因为已经过了这么长的时间,而且迈可自己连路都不太能走。但是迈可就是迈可,你不能对他说不,而且整件事极其怪异地攸关他自己,彷佛艾莉希亚的离去是留给他一个人的讯息。五天之后他回来,跑遍方圆一百哩,冻得半死,但什么都没说,不只那天没说,之后也没说。他再也没提起她的名字。
他们大家都很爱她,但是卢修斯知道,这世上有一种人的心是难以捉摸的,天生就和其他人保持距离。艾莉希亚人间蒸发,经过三年之后,卢修斯心中的疑问已经不是她到底怎么了,而是她是不是真的存在过。
过了午夜,倒了最后一杯酒,仰头干掉之后,迈可才终于提起这个事后想来已经困扰他一整夜的话题。
「你认为他们真的走了?我是指病鬼。」
「你为什么这样问?」
迈可挑起一边眉毛。「欸,你到底怎么想啊?」
卢修斯回答得很谨慎。「当时你也在场—你亲眼看见那时的情况。十二魔被杀,你也宰掉了其他病鬼。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还是你想出来的点子。现在才改变心意有点太晚了吧。」
迈可转开视线,没说什么。他满意这个答案吗?
「你应该偶尔和我一起出海,」最后他开了口,表情稍稍开朗起来。「你一定会很喜欢的。外面有一整个广阔的世界,保证你以前绝对没见过。」
卢修斯露出微笑。不管吞噬这家伙内心的是什么,他都还没准备好要说出口。「我会考虑考虑。」
「把它当成永久有效的邀请吧。」迈可站起来,一手抓着桌子保持平衡。「嗯,我呢,已经醉死了。如果你不介意,我想我该去吐个干净,然后在车里昏睡啦。」
卢修斯指着自己窄窄的小床。「你愿意的话,可以睡那张床。」
「你人真好。也许等我和你更熟一点再说吧。」
他脚步踉跄地走向门口,朦胧的目光环顾狭小的房间。
「你真是个大画家耶,少校。这些画很有意思,找一天你得讲解给我听听。」
就这样,隔天早上卢修斯醒来时,迈可已经离开了。他以为自己或许会再见到这个家伙,但迈可不再来访。他想,迈可说不定已经找到了想找的东西,再不然就是断定在卢修斯身上找不到。你认为他们真的走了?倘若卢修斯当真回答了这个问题,这位朋友会怎么说呢?
卢修斯丢开这个让人心烦的念头。他把装猪血的那个罐子摆在小屋的阴凉处,下坡走到河边。瓜达洛普河的河水向来冰凉,但这里的水更冷,因为河道在这里有个大转弯,底下是个有泉水涌出、深达二十呎的深洞,高大的白色石灰岩耸立河岸。卢修斯脱掉靴子和裤子,抓起绑好在岸边的绳子,深吸一口气,以一个干净利落的弧线跃入水中。他越潜越深,水温也越来越低。厚帆布做的小背包避开水流,稳稳留在突出的岩架底下。卢修斯把绳子绑在背包的把手上,从岩架底下拉出来,接着吐出肺里的空气,开始向上爬升。
他从河的对岸爬出来,朝下游走到浅水处,再次跨河,沿着石灰岩墙顶端的小径而行,然后坐在岩石边上,双手拉绳,把背包拉出来。
他穿好衣服,带着背包回小屋,在餐桌旁拿出包里的东西:多了八罐,所以总共有九加仑—这个数量不多不少,正好是六个成年人全身循环系统的血液量。
一离开冰凉的河水,他的战利品很快就会坏掉。他把所有罐子绑在一起,收拾补给品—三天的食粮和饮水,步枪和子弹,一把刀,一盏油灯,一条结实的绳子,全拿到屋外的小空地上。时间还不到早上七点,但太阳已经亮晃晃了。他上马,把步枪搁上枪座,其余东西绑在马肩上。他从来不费事带铺盖。他会彻夜骑马,在第六天早上抵达休斯敦。
双脚一蹬,踢着马腹,他就启程了。
《沙丘》六部曲合集
《波西杰克逊》系列合集
《猎魔人》合集
疫后一○一年七月
卢修斯.格瑞尔,虔信者,天亮之前在平台上就定位。他的武器是手动点三○八步枪,经过仔细修复,木制枪托擦得晶亮,附有光学瞄准器,镜片虽然因为岁月而磨得模糊,但还堪用。他只剩下四发子弹,一定要尽快回柯厄维尔去多买一些。但在第五十八日的这天,这个问题并不重要。他只需要一发子弹。
一整夜薄雾笼罩林间空地。他的陷阱—一桶压碎的苹果—在一百码外的上风处,摆在高长的草丛里。卢修斯盘腿而坐,一动也不动,步枪搁在膝上,静静等待。他一点也不怀疑他的猎物不会出现,新鲜苹果的味道难以抗拒。
为了打发时间,他开始念起简单的祷词:我的上帝,宇宙之主,请指引我,给我安慰。请赐我以勇气与智慧,在未来的时日里遵奉祢的意旨,了解祢对我的要求,不负祢赐与我的改变。阿们。
有事情即将来临,卢修斯感觉得到。他很了解,就像了解自己的心跳,了解胸膛吸进的氧气,了解自己的骨架一样。人类历史的长弧线已逼近最后试炼的时刻。这个时刻什么时候来临不知道,但肯定会来,而且那也将是战士奋起的时刻,是给予像卢修斯.格瑞尔这样的人的时刻。
家园解放已经三年了。那天晚上的情景仍然历历在目,不时浮出意识之上,是永难磨灭的回忆。体育馆里的狂乱骚动,病鬼进场,叛军对着红眼人开枪,艾莉希亚和彼德冲上舞台,枪声四起,开了一枪又一枪。被铐起的艾美身影单薄,但喉咙里发出狂怒咆哮,体内的强大力量全然爆发,她开始变身,褪去了人的形体。锁炼啪一声碎裂,她挣脱束缚,猛然一跃,快如闪电,跳到那些丑恶的敌人身上。在混乱狂暴的战斗里,艾美被十二魔中排名第十的马丁内兹压制住,毁灭的眩目白光骤起,以及之后的绝对静寂,整个世界陷入静默。
卢修斯来年春天回到柯厄维尔时,知道自己没办法再和其他人住在一起。那一夜的意义非常清楚,他被召唤,去过遗世独立的生活。他在河边盖好自己的简陋小屋,却感觉到有一股更加深沉的拉力,召唤他踏进荒野。卢修斯,敞开自己吧。放下别人欠你的一切,丢开世俗的所有舒适,那么你或许就能认识我。仅仅带着一把刀和穿在身上的衣服,他便冒险深入干涸的山丘和更远处,没有目的地,只是一味寻求最极致的离群索居,希望或许可以藉此让自己的生命现出真实的面貌。经历好多个缺乏食粮的日子,他的双脚磨破流血,嘴里的舌头因为口渴而肿大,过了好几个星期,只有响尾蛇、仙人掌和焦灼的太阳为伴,他开始产生幻觉。一排巨形仙人掌变成一排排立正站定的士兵;根本没有水的地方出现一洼洼湖水;连绵的山峦在远处形成一座高墙围耸的城市。他不加鉴别地体验这些幻觉,完全没有察觉到它们的虚妄。它们真实无比,因为他相信它们是。同样的,过去和现在也在他心里混为一谈。有时候他是卢修斯.格瑞尔,远征军少校;有时候他是军人监狱里的囚犯;还有些时候他是个年轻的入伍新兵,甚至是童年时代的自己。
好几个星期的时间,他就在这样的状态下漫游,在好几重不同的世界里穿梭。然后有一天他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小沟渠里,头上是抹灭一切的正午阳光。他的身体异常消瘦,浑身是各种擦伤与溃疡,手指血迹斑斑,有些指甲不见了。到底出了什么事?是他自己弄的吗?他没有任何记忆,只有突然袭来、无法遏止的一个意象,是夜里出现在他眼前的意象。
卢修斯接收到一个显象。
他不知道自己在哪里,只知道必须往北走。六个钟头之后,他发现自己在柯厄维尔路。口渴又饿到极点的他一直走一直走,走到天色即将变黑之时,看见一个红色大叉叉的标示。护箱里有充足的储备品:食物、水、衣服、瓦斯、武器、弹药,甚至还有一部发电机,而他最乐于看见的是那部悍马车。他把伤口清洗干净,在软垫上睡了一夜,早上他替车子加满油、充电、打气,然后往东驶,在隔天早上抵达柯厄维尔。
在橘区边缘,他抛下悍马车,徒步进城。在H镇阴暗的房间里,他与那些他不认识,也不称名道姓的人周旋,卖掉从护箱里拿来的三把卡宾枪,买了一匹马和其他补给品。回返自己的小屋时,夜已来临。小屋很不起眼,周围是沿着河边生长的三角叶杨和沼泽橡木。屋里只有一间房,把泥土压平了当成地板,但是一看见小屋,他心里还是涌现回家的温暖。他离开多久了?感觉好像很多年,好几十年,然而实际上只有几个月的时间。时间回到原位,卢修斯回家了。
他下马,把马绑好,进到屋里。床上的一窝羽毛和小树枝说明有东西代替他住在这里,但除此之外,家徒四壁的屋里倒是没有任何改变。他点亮油灯,在餐桌旁坐下,脚边是一袋补给品:一把雷明顿枪,一盒子弹,新袜子,肥皂,刮胡刀,火柴,手镜,半打鹅毛笔,三瓶悬钩子墨水,以及厚厚的纤维纸。他将脸盆装满河水,回到屋里。镜中人的骇人程度既没多也没少,和他预期的差不多,脸颊凹落,眼睛深陷到头颅里,皮肤晒得焦黑起泡,头发乱得像疯子。脸的下半部全藏在老鼠肯定很乐意拿来当小窝的浓密胡子里。他刚满五十二,但镜里的男人看起来起码有六十五岁。
好吧,他对自己说,如果他要再成为军人,就算是个年老力衰的军人,也非得要看起来像个样子不可。卢修斯大致剪掉头发和胡子,然后用刮胡刀和肥皂把脸修干净。他把肥皂水泼到屋外,回到餐桌旁,摊开纸笔。
卢修斯闭上眼睛。那天晚上在沟渠里浮现的心灵意象,和他在沙漠里逗留时看见的幻象并不一样,更近似于某种真实存在的回忆。他凝神回想细节,心灵之眼在视界里翱翔。他怎么能期待自己用这双外行的手捕捉住如此宏大的东西呢?但他必须试试看。
卢修斯开始画。
灌木丛里有骚动。卢修斯举起步枪瞄准。总共四只,用口鼻翻着泥土,鼻子喷气,嘴巴呼噜呼噜叫。三只母的,一只公的,褐中带红,有尖利如刀的大獠牙。他得拿下那头一百五十磅重的大野猪。
他开枪。
母猪四散奔逃,公猪却摇摇晃晃往前走,浑身颤抖抽搐,前脚一软跪了下来。卢修斯透过瞄准器看着这一幕。公猪又一抽搐,比之前那次更厉害,接着身体一倾,朝旁边倒下去。
卢修斯爬下梯子,走到野猪倒下的草丛里。他把猪推到防水布上,拖到林线边缘,把牠的两条后脚绑在一起,挂上钩子,整个身体拉直起来。公猪的头拉高到卢修斯胸前时,他扎好绳子,把水盆摆到猪的下方,拿出刀子,割开野猪喉咙。
一注温热的血液喷进水盆。公猪的血可以多达一加仑,血流干之后,卢修斯把猪血注入塑料罐。如果时间比较充裕,他就会掏出内脏,大卸八块,烟熏之后拿去卖。但今天是第五十八天,卢修斯必须上路了。
他把猪放到地上—至少美洲狼可以渔翁得利—回到小屋里。他不得不承认,这里活像是疯子住的地方。卢修斯第一次动笔是两年多之前的事,而如今,所有墙面都贴满他辛勤的成果。他的画笔从墨水笔扩展到炭笔、石墨笔,甚至油漆—这可要花好大一笔钱。有些画得比其他好,依照时间顺序来看,可以看得出来他自学成画家的缓慢、甚至有时很挫折的笨拙过程。但是最好的那几幅让人很满意,捕捉到整天在卢修斯脑袋里盘旋不去的意象,那宛如某一首他怎么也甩不掉,非得唱出来的歌不可的意象。
迈可是唯一一个看过这些画的人。卢修斯和所有人都保持距离。但是迈可透过某个黑帮的人,也是萝儿的一个朋友,追查到他的下落。一年多以前,有天晚上,卢修斯设完陷阱回来,发现有辆旧货卡停在他家院子里,迈可坐在拉下的尾门上。格瑞尔认识他的这些年以来,他从一副乖宝宝模样的男生长成仪表堂堂的出色男子汉,坚毅精干,五官分明,眼神显得有些严肃。他是那种你可以信任的伙伴,要是在酒吧里一起动手干架,谁敢揍你鼻子一拳,最后肯定要连滚带爬逃命去。
「要命,格瑞尔。」他说,「你活像见了鬼啦,我还怎么期待在这里得到热烈款待?」
卢修斯接过酒。迈可想干什么,一开始似乎不太清楚。在卢修斯看来,他好像变了,有点无所事事,耽溺在自己的世界里。迈可这个人从来就不沉默,总有各式各样的点子、推论、竞赛,不管有多荒谬或不成熟,都像机关枪一样啪哒啪哒不停从他的嘴巴射出来。他的专注热情仍在—你简直可以把手贴在他的头颅上取暖—但他身上有了某种更为阴郁的特质,有某种东西被囚在心里的感觉,彷佛迈可正思索着他无法以言语表达的事情。
卢修斯听说迈可辞掉炼油厂的工作,和萝儿分手,造了一艘船,大半的时间都待在船上,独自在海湾航行。这个人到底想在空无一人的海洋上寻找什么,从来没能抽出时间好好说明,而卢修斯也没逼他,况且卢修斯又怎么解释自己封闭的生活呢?但是在他们一起度过的这个晚上,就着一瓶唐肯特调三号酒喝得越来越醉之后—卢修斯近来不太喝酒,觉得这东西来得正是时候—他开始认为迈可出现在他家门口并不见得真有什么理由,只是出于想和另一个人一起混的人类基本需求。毕竟他俩都自我放逐在荒野之中,也许去掉表面的那些鬼话之后,迈可真正想要的,是和了解他在做什么的人共度几个钟头—在众人都应该快乐起舞、生育后代、欢天喜地庆祝这世界再无死亡从树梢一跃而下,再无病鬼为了取乐把你抓走的时候,他们却有如此强烈的冲动,渴望独处。
他们花了好一会儿工夫交换消息。莎拉在医院的工作,她和霍里斯等待许久终于如愿从难民营搬进永久住宅;萝儿在炼油厂升级当领班;彼德辞掉远征军的工作,在家陪凯勒柏;尤斯塔斯出乎所有人意料,决定退出远征军,陪妮娜回到爱荷华。两人的对话听来洋溢乐观的喜悦,但也仅止于表面,卢修斯才不会上当。始终潜藏在表面之下的是他们没提起的名字。
卢修斯没向任何人提起过艾美—只有他知道真相。至于艾莉希亚的命运,卢修斯没有信息可以提供。很显然的,也没有任何人能提供。她已经消失在爱荷华的空无之中。当时卢修斯不以为意—艾莉希亚像颗彗星,总是不告而别很长一段时间,然后又风风光光、突如其来再次出现—但是一天天过去,她一点消息都没有。迈可的脚打石膏上绷带,躺在床上不能动时,卢修斯发现她失踪的事实在这位朋友眼中燃烧,彷佛一条寻找炸弹的长引线。你不懂,他告诉卢修斯,还绝望得想从床上起来,这次不一样。卢修斯没费事反驳他—那女人谁都不需要—而取下石膏仅仅十二个钟头之后,迈可翻上马背,骑进暴风雪里去找她,他也没制止—这个行动本身非常有问题,因为已经过了这么长的时间,而且迈可自己连路都不太能走。但是迈可就是迈可,你不能对他说不,而且整件事极其怪异地攸关他自己,彷佛艾莉希亚的离去是留给他一个人的讯息。五天之后他回来,跑遍方圆一百哩,冻得半死,但什么都没说,不只那天没说,之后也没说。他再也没提起她的名字。
他们大家都很爱她,但是卢修斯知道,这世上有一种人的心是难以捉摸的,天生就和其他人保持距离。艾莉希亚人间蒸发,经过三年之后,卢修斯心中的疑问已经不是她到底怎么了,而是她是不是真的存在过。
过了午夜,倒了最后一杯酒,仰头干掉之后,迈可才终于提起这个事后想来已经困扰他一整夜的话题。
「你认为他们真的走了?我是指病鬼。」
「你为什么这样问?」
迈可挑起一边眉毛。「欸,你到底怎么想啊?」
卢修斯回答得很谨慎。「当时你也在场—你亲眼看见那时的情况。十二魔被杀,你也宰掉了其他病鬼。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还是你想出来的点子。现在才改变心意有点太晚了吧。」
迈可转开视线,没说什么。他满意这个答案吗?
「你应该偶尔和我一起出海,」最后他开了口,表情稍稍开朗起来。「你一定会很喜欢的。外面有一整个广阔的世界,保证你以前绝对没见过。」
卢修斯露出微笑。不管吞噬这家伙内心的是什么,他都还没准备好要说出口。「我会考虑考虑。」
「把它当成永久有效的邀请吧。」迈可站起来,一手抓着桌子保持平衡。「嗯,我呢,已经醉死了。如果你不介意,我想我该去吐个干净,然后在车里昏睡啦。」
卢修斯指着自己窄窄的小床。「你愿意的话,可以睡那张床。」
「你人真好。也许等我和你更熟一点再说吧。」
他脚步踉跄地走向门口,朦胧的目光环顾狭小的房间。
「你真是个大画家耶,少校。这些画很有意思,找一天你得讲解给我听听。」
就这样,隔天早上卢修斯醒来时,迈可已经离开了。他以为自己或许会再见到这个家伙,但迈可不再来访。他想,迈可说不定已经找到了想找的东西,再不然就是断定在卢修斯身上找不到。你认为他们真的走了?倘若卢修斯当真回答了这个问题,这位朋友会怎么说呢?
卢修斯丢开这个让人心烦的念头。他把装猪血的那个罐子摆在小屋的阴凉处,下坡走到河边。瓜达洛普河的河水向来冰凉,但这里的水更冷,因为河道在这里有个大转弯,底下是个有泉水涌出、深达二十呎的深洞,高大的白色石灰岩耸立河岸。卢修斯脱掉靴子和裤子,抓起绑好在岸边的绳子,深吸一口气,以一个干净利落的弧线跃入水中。他越潜越深,水温也越来越低。厚帆布做的小背包避开水流,稳稳留在突出的岩架底下。卢修斯把绳子绑在背包的把手上,从岩架底下拉出来,接着吐出肺里的空气,开始向上爬升。
他从河的对岸爬出来,朝下游走到浅水处,再次跨河,沿着石灰岩墙顶端的小径而行,然后坐在岩石边上,双手拉绳,把背包拉出来。
他穿好衣服,带着背包回小屋,在餐桌旁拿出包里的东西:多了八罐,所以总共有九加仑—这个数量不多不少,正好是六个成年人全身循环系统的血液量。
一离开冰凉的河水,他的战利品很快就会坏掉。他把所有罐子绑在一起,收拾补给品—三天的食粮和饮水,步枪和子弹,一把刀,一盏油灯,一条结实的绳子,全拿到屋外的小空地上。时间还不到早上七点,但太阳已经亮晃晃了。他上马,把步枪搁上枪座,其余东西绑在马肩上。他从来不费事带铺盖。他会彻夜骑马,在第六天早上抵达休斯敦。
双脚一蹬,踢着马腹,他就启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