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特尔舍姆荒原
我开车赶往伦敦。
邮件回复一个接着一个地涌进电子邮箱……唯独没有安德鲁的。这并不奇怪,对于回复邮件他从来不积极,尤其是涉及个人隐私或情感问题时更是惜字如金。他需要时间慢慢思考。
不过詹姆斯·泰勒听说我回英国了倒是很激动,他会很高兴再见到我,不管我想让他带什么都可以,包括和《阿提库斯·庞德来断案》有关的东西。他提议说要在高级法式餐厅“Le Caprice”见面,我心里想着只要最后是他付账就行。除此之外,我还和莱昂内尔·科比约好在他现在工作的健身房见面;迈克尔·比利也约我去希腊街上的乐活酒吧“小酌一杯”。
最后我给克雷格·安德鲁斯打了电话。我很可能会在伦敦小住几天,但绝不想再住在普瑞米尔酒店了。既然他提议可以让我借宿,我又何乐而不为?我还记得之前到兰仆林街拜访他时,看见的那栋华美的维多利亚式别墅。令人意外的是,他的财富并非来自写作出书,而是他的前一份银行业的工作。“克里斯托弗·肖”系列小说销量稳定、畅销度中等,除此之外并无爆点,却给了他足够的自由和时间充分享受之前积累的财富。克雷格果然很乐意让我借宿,并和我愉快地煲了一通电话粥。但不知为何,挂断电话后,我的心里却充满了歉意。这真是太没道理了,我只不过期待能在一间闲置的客房里小住两晚,最多再蹭一顿晚餐和半瓶红酒罢了。
驶上A12公路前,我顺道先去了一趟伍德布里奇。我带的衣服在酒店里尚可穿,凯蒂也不在意我穿什么,但我可不能穿着那些衣服去吃高级法餐或者出现在克雷格家。伍德布里奇的老广场附近有几家令人意外的精品服装店,我挑了一条及膝的深蓝色礼服和一件拉夫·劳伦的棉外套(七五折)。这钱花得有点超出预算,但我提醒自己劳伦斯还欠我调查费,但愿这笔钱能在下次信用卡还款期限之前收到。
我把装着衣服的袋子塞进后备厢,再次踏上了南下的路途。然而就在离开伍德布里奇几英里处出现了一个环形交叉路口,那里立着的路牌上写着“马特尔舍姆荒原”。一股冲动驱使着我按下指示灯,在第三个路口转弯、驶离了公路。不管愿不愿意——说实话我真不怎么愿意——该见的人还是得见。不能再拖了。
萨福克郡警察总部所在地是一栋极为丑陋的现代化建筑,离主路不过短短五分钟的路程。钢筋水泥搭建的四方形建筑物上中规中矩地安装着平板厚玻璃窗,几乎完美避过了所有建筑艺术审美。真不知道马特尔舍姆荒原的居民做错了什么,要承受这令人惨不忍睹的画面:一边是难看的警察局大楼,另一边还有英国电信公司那造型可怖的研发中心,摧毁了乡村的天际线。不过还好,我想,这两栋建筑为当地居民提供了不少工作岗位。
我走进警察局大厅,申请和高级警司洛克见面——不,我没有预约。为了什么事?关于塞西莉·特里赫恩的失踪事件。身着制服的女警员一脸疑惑,但还是为我拨通了电话,我在一旁的塑料椅上坐下,随手拿起一本介绍萨福克郡生活的小册子翻了翻,发现那已是五个月前的了。我并不确定洛克会不会见我,从打电话的警员的动作,我甚至看不出他是否接了电话。因此,当几分钟后,他步出电梯时,我倒是吃了一惊。他一出电梯便径直朝我走来,那股毅然决然的气势让我感觉下一秒就要被他抓住胳膊、戴上手铐、关进监狱。这人就这种风格……时刻处在实施暴力的边缘,仿佛感染了某种罪犯的暴力病毒。我知道他不喜欢我,这一点我们上次见面时便很清楚了。
然而,从他口里说出的话听上去竟带着一丝调侃的意味。“哎呀呀,赖兰女士,在酒店里看到你时,我就知道这不是个巧合。后来他们说你来了,我完全不惊讶。这么着吧,我能给您五分钟,这层楼有间空办公室,我们可以去那儿谈……”
看来我对他的判断有误。在酒店里擦身而过时,他注意到我了,只是故意不理我而已。我跟着他走进一间空荡荡的正方形房间,只有正中间放着一张桌子和四把椅子。房间里有一扇窗户,外面是大楼周围的林地。他站在门边让我进屋,等我坐下后,立刻关上了门。
“别来无恙啊?”他问。
这个问题让我讶然:“我很好,谢谢。”
“我听说你上次来是为了调查艾伦·康威的死因,还差点遇险。”他竖起食指摇了摇,“我警告过你别被卷进来的。”
我可不记得他说过任何类似的话,但没有反驳。
“那么,你这次重回萨福克郡,还特别住在布兰洛大酒店又是为了什么?不不,不用告诉我,艾登·麦克尼尔已经打电话跟我投诉过了。挺有意思的,是不是?要我说,艾伦·康威的事之前就已经够让你头疼了,但你就是不肯放过他。”
“应该说是他不肯放过我吧,洛克高级警司。”
“他活着的时候就是个讨厌鬼,现在死了也一样。你真的相信他在书里留下了什么线索吗?又有秘密信息……这次是关于弗兰克·帕里斯的?”
“你看过了?”我问。
“是的。”
“所以……?”
洛克伸了伸腿,想了一会儿。我忽然意识到,今天的他竟格外有礼貌,甚至友好。说起来,他的抱怨一直都是冲着艾伦·康威的,而不是我,当然他完全有理由那么做。艾伦请他帮忙为自己搜集素材,结果却在某部小说里把他塑造成了一个略显滑稽的角色——雷蒙德·丘博。“丘博(Chubb)”和“洛克(Locke)”都是英文中表示“锁”的词,懂了吧?不仅如此,他还在另一本小说《邪恶永不安息》中以洛克的太太为原型,创作了一个滑稽的丑角,尽管我从没见过他的太太。或许因为艾伦的死,洛克决定原谅我这个部分参与了小说创作的人,也或许是因为那个以他为原型的丑角没有出现在《阿提库斯·庞德来断案》中,让他的心情有所缓和。
“在我看来,这只不过是另一本胡说八道的书。”他平静地说,“你知道我对侦探小说的看法。”
“你确实明确表示过自己的态度。”
虽然毫无必要,但他还是重复了一遍:“像艾伦·康威之流写的这种侦探小说,和现实根本相差甚远。如果读者相信他们的鬼话,那就更蠢了。这世上哪儿有什么私家侦探,最多不过有人帮你查查青春期的儿子每天都在做什么,或者你老公到底跟谁上了床。而且偏远的农舍或者豪华的古宅里通常并不会发生凶杀案——海边小村里也不会。什么《阿提库斯·庞德来断案》!你能从这本书里找出一处——哪怕就一处不是胡说八道的地方吗?好莱坞女演员跑到鸟不拉屎的地方买了一栋别墅;还有那颗钻石;酒店桌子上的刀——我的意思是,拜托!看见桌上放着刀的时候你就该知道,它早晚会插进某人的胸膛。”
“这话是契诃夫说的。”
“你说什么?”
“一位俄罗斯剧作家。他曾说过,如果戏剧的第一幕里,墙上挂着一把枪,那么第二幕中,就必须有人开枪。这话是用来说明,故事里的每个细节都必须有目的性。”
“他有没有说还必须把故事编得十分离谱并加上一个荒谬的结局?”
“这么看来,你并没有试着去找故事里的线索?”
“根本懒得试。我看那本书是以为它和塞西莉的失踪有什么关系,结果发现根本就是浪费时间。”
“这本书在全世界的销量达到了五十万册。”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为艾伦的书说话,或许我只是想为自己辩护。
“唉,你是知道我的看法的,赖兰女士。你们把谋杀变成一场游戏,还让人们参与其中。那本小说里的警探叫什么名字来着?黑尔(Hare)。我猜那是因为他的脑子就跟野兔(hare)一样,是个大笨蛋,是吧?什么事都猜不对。”他用指节一下一下地敲击着桌面,“你一定很自豪吧,这种小看犯罪、贬低法治的哄小孩的烂书竟然卖了五十万册。”
“尽管你心意已决,但我还是要说,你对犯罪小说一直有所误解,洛克高级警司,还没恭喜你升职呢。我认为艾伦的书从未害过任何人,除了我以外。读者喜欢他的书,也知道自己看的是什么。他们知道这些并非纪实文学,而是一种对现实的逃避,而我们谁敢说自己不需要呢?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的新闻播报;假新闻;自身本就不干净的政客们却互相攻击、泼脏水……或许人们只能通过一个可以逻辑自洽且会带你发现绝对真相的故事,才能获得一点安慰。”
然而对面的人根本没打算听。“你来这儿是做什么呢,赖兰女士?”他问。
“如果你是想问我为什么来马特尔舍姆荒原的话,我是希望能请你让我看看当初斯蒂芬·科德莱斯库的原始调查报告。事情已经过去整整八年,应该已经没人关心了吧。我想看看尸检报告和审讯记录——所有的信息。”
他摇头:“那不可能。”
“为什么?”
“因为是保密文件!这些都是警方的工作记录。你真以为任何人只要上门要求,我们就会把犯罪调查报告公布给他吗?”
“可如果斯蒂芬不是凶手呢!”
这句话彻底打破了洛克的耐心,他的语气开始变得有些危险。
“听着,”他说道,“当初负责调查的是我,所以你刚才的话,说白了,就是对我的一种侮辱。案件发生时,你根本不在现场。你不过闲坐着,让你那会下金蛋的鸡把它写成了一个天方夜谭罢了。在我看来,科德莱斯库为了赌博偷钱,并杀掉弗兰克·帕里斯这件事铁证如山。他认罪时所在的房间就跟这间一样,在楼上,当时他的代理律师就坐在身旁。没有刑讯逼供。”
“科德莱斯库是个职业惯犯,招这样的人去酒店工作本就很疯狂。你要是对犯罪这么感兴趣,不如让我给你讲个故事吧——一个真实的故事。布兰洛大酒店杀人案发生的一个月前,我所在的分队刚好捣毁了伊普斯威奇的一个罗马尼亚黑帮团伙。那帮人三教九流什么都有,讨饭的、暴力袭击的、抢劫的,简直像是从什么专业犯罪学校统一培训出来的一样。我可不是在开玩笑,他们真的有教材,教他们如何躲避电子探测器、隐藏DNA之类的。”
“经调查发现,他们的最大收入来源是拉文斯伍德的一家妓院,里面最小的女孩才十四岁。十四岁!她被人贩子卖到那里,被迫一晚上接待三四个男人。要是不听话,他们就揍她、不给饭吃。你觉得你的读者会喜欢这样的故事吗?一个十四岁的小姑娘每天被人轮奸?或许你应该派阿提库斯·庞德大侦探去查查那件案子!”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跟我说这些。”我说,“你说的案子的确令人发指,但和斯蒂芬有什么关系?”
“没有——”他盯着我,那神情好像在说我根本没听懂。
“那你的意思是,就因为他是个罗马尼亚人,所以弗兰克·帕里斯肯定是他杀的!”
洛克近乎冷笑地站起身来,他的动作太快,要不是椅子被固定在地上,只怕已经被掀翻了。“滚。”他说,“不只这里,滚出萨福克郡。”
“我本来就打算开车去伦敦。”
“很好。因为如果让我发现你阻碍我调查塞西莉失踪案,我会立刻逮捕你。”
我站起来,但并没有立刻离开。“你认为塞西莉出了什么事?”我问。
他瞪着我,但还是回答了问题:“不知道。我推测她已经死了,或许是他杀。凶手可能是她的丈夫。或许他们吵架了,丈夫一怒之下拿刀捅了她。但目前为止,我们并没有在他身上或者任何不寻常的地方找到塞西莉的DNA。也有可能是那个和自己的母亲住在一起、值夜班的怪人干的。说不定他暗恋塞西莉。也说不定凶手是完全不相干的陌生人,那天恰好经过德文郡的河边,一时鬼迷心窍。”
“我们或许永远无法知道答案,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凶手绝不会是一本八年前的白痴侦探小说里的角色。这一点请你记清楚,然后打道回府吧。不要再问东问西,我可没耐心再警告你第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