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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殿下,”我固执地朝向亚瑟,而不是与他的妻子对话,“我已向一位女士发誓忠诚了。”我想到了口袋里的骨头。“她并不属于我,我也不指望从她那里得到什么,但如果她要我,我必须对她忠诚。”
“谁?”格温薇儿立即要求知道。
“我不能说,殿下。”
“谁?”格温薇儿坚持问道。
“他不需要回答的。”亚瑟为我辩护。他笑了。“你对这位女士的誓言会持续多久?”
“不长,殿下。”我说,“现在只剩几天。”一旦夏汶与兰斯洛特订婚,我对她的誓言就算是作废了。
“好。”他的语调充满活力,他朝格温薇儿微笑,仿佛是在邀请她共享自己的愉悦,但格温薇儿却表情阴沉。她憎恶格温维奇,觉得她粗野乏味,格温薇儿迫切想将自己的妹妹嫁出去,让她远离自己的人生。“如果一切顺利,”亚瑟说,“你们可以和兰斯洛特、夏汶同时在格兰温举行婚礼。”
“或者你要求推迟几天,”格温薇儿尖刻地问,“是为了找出些理由来不娶我的妹妹?
“殿下,”我诚挚地说,“能娶格温维奇是一件非常荣幸的事。”我想这是事实,格温维奇肯定会是一位忠诚的妻子,但我是否能成为一位好丈夫却是另一回事,我唯一娶她的理由只是崇高的头衔和她带来的丰厚嫁妆,这些对大多数男人来说,正是结婚的目的。而且,若我不能娶夏汶,娶谁又有什么区别呢?梅林曾经提醒我们,不要把爱情和婚姻混为一谈,虽然这观点愤世嫉俗,但也不乏真知。并没有人要求我去爱格温维奇,只要娶她就行,而她的阶级和嫁妆就是我在勒格溪谷浴血奋战的奖赏。即使这奖赏夹带着格温薇儿的冷嘲热讽,它依旧是一件贵重的礼物。“我很愿意娶您的妹妹,”我向格温薇儿保证,“只要持有我誓言的人不要求我履行诺言。”
“我但愿她别要求。”亚瑟微笑说,这时山丘上传来一声大叫,他猛地转身。
鲍斯手持长枪半蹲。兰斯洛特站在他身旁,但瞥向山坡下的我们,也许是担心野兽会从我们之间的空隙间逃脱。亚瑟温柔地推格温薇儿回去,向我示意爬上山丘,堵住缺口。
“有两头!”兰斯洛特向我们大喊。
“其中一头一定是母猪。”亚瑟说完便向上流跑了几步,随后开始上山。“在哪里?”他问。兰斯洛特用他的白柄长枪指了指,但我仍旧没在树丛间看到任何东西。
“那里!”兰斯洛特的语气很暴躁,向一丛灌木的方向戳着他的长枪。
亚瑟和我又向上爬了几步,终于看见了灌木丛深处的野猪。它是一头巨大的老家伙,黄色的獠牙,小眼睛,布满疤痕的深色兽皮下强壮的肌肉隆起。那肌肉能让它迅猛如同闪电,能让它用利剑般的獠牙造成致命的伤害。我们都见过死在獠牙之下的人,没有什么比一只与母猪一起受困的公野猪更危险的了。所有猎人都祈祷能在空阔地遇上野猪的冲锋,因为这样才能利用野兽自身的速度和体积将长枪刺入它的身体。如此对抗需要反应和技巧,但比起人向野猪冲锋要简单得多。
“谁先看见它的?”亚瑟问。
“我的国王陛下。”鲍斯指的是兰斯洛特。
“那它就是您的,国王陛下。”亚瑟优雅地将猎杀的荣耀让给兰斯洛特。
“它是我给您的礼物,殿下。”兰斯洛特回答。夏汶站在他身后,咬着下唇,瞪大双眼。她已从鲍斯那儿接过了长枪,不是因为她想使用,而是为了减少他的负担,她紧张地举着那武器。
“放狗咬它!”格温薇儿也加入了我们,双眼放光,表情兴奋。我猜,她在德莫尼亚的王宫中大概经常感到无聊,而狩猎场则给了她渴望的刺激。
“你会失去那两条狗的,”亚瑟警告她,“这头野猪懂得如何战斗。”他小心翼翼地向前移动,判断着如何做才能最大程度地激怒这头野兽,他突然朝前猛地一冲,用长枪重击灌木,就仿佛是在创造一条让野猪从它的避难处走出来的道路。那野兽低吼,却没有动,即使枪刃已经扫到了距离它鼻子几英寸的地方。母猪在公猪身后,看着我们。
“它以前经历过这个。”亚瑟开心地说。
“让我来吧,殿下。”我突然为他紧张起来。
“你觉得我不行吗?”亚瑟微笑说。他再次击扫树丛,但灌木并没有被扫平,野猪也没有动。“诸神保佑你。”亚瑟对那野兽说,随后他高呼战号,跳入了纠结的荆棘丛中。他跳向自己之前粗略击扫出的小道一侧,着地时将长枪猛地向前一刺,闪光的枪尖瞄准的正是野猪左肩前的位置。
野猪的脑袋抽动了一记,仅仅是微微的一动,便已用獠牙让枪尖偏移,长枪只在它的身侧留下了一道无害的血痕,然后它便冲锋了。一头厉害的野猪可以从完全静止瞬间进入疯狂,它低下头,獠牙已预备将前面的生物开膛破肚,而且它的头已超过了亚瑟枪尖的位置,它在冲锋,亚瑟却被困在了荆棘丛间。
我冲野猪大吼,分散它的注意力,并将自己的长枪刺进它的肚子。亚瑟后背朝下,倒在地上,长枪脱手,野猪已身处他的上方。猎犬狂吠,格温薇儿尖声呼救。我的长枪深深刺入野兽的腹中,它的血喷了我满手,我用力抬枪,企图掀翻这头野兽,让它远离我的殿下。这生物比两满袋粮食还要重,它的肌肉就像是铁绳绞着我的长枪。我握紧枪,用力向上推,但这时,那头母猪冲锋而至,直接把我的脚撞离地面。我摔倒,身体的重量将长枪压了下去,那头野兽又压到了亚瑟的正上方。
亚瑟设法抓住了那头野兽的两根獠牙,用尽全身的力气,正努力不让它的脑袋靠近自己的胸膛。母猪逃了,冲山下的溪流跑去。“杀了它!”亚瑟大叫,却同时带着笑。他离死亡只有几英寸,而他却爱这样的时刻。“杀了它!”亚瑟再次大吼。野猪的后腿用力蹬着地面,它的口水溅在亚瑟的脸上,它的鲜血浸湿了亚瑟的衣服。
我倒在地上,灌木刮伤了我的脸。我挣扎起身,去够我那柄还埋在凶兽腹中颤动扭曲的长枪,但此时鲍斯用一把匕首插进了野猪的脖颈,我看着这头野兽那惊人的怪力开始慢慢流逝,与此同时,亚瑟也成功迫使它鲜血淋漓、散发恶臭的低垂脑袋远离了自己的肋骨。我握住我的长枪,转动枪刃,在它的内脏深处寻找致命要害,鲍斯则第二次刺入匕首。那野猪突然失禁,尿了亚瑟一身,巨大的头颈最后绝望地向前一冲,猛地重重倒下。亚瑟浸没在它的鲜血和尿液中,半埋在它的庞大身躯下。他小心地放开獠牙,渐渐失控地大笑出声。鲍斯和我一人抓住一根獠牙,一同向上抬,将尸体从亚瑟身上拖走。其中一根獠牙已经钩进了亚瑟的上衣,我们拖走它时,它将衣服撕裂开来。我们将那头野兽扔在灌木丛中,然后扶亚瑟起身,三个人乐呵呵地站在那儿,破烂的衣服上全是烂泥,粘满树叶、细枝和野猪血。“我这里待会儿会起块瘀青。”亚瑟轻拍自己的胸口。他转向兰斯洛特,在这场苦战中半点没动也没有帮忙的兰斯洛特。短暂的停顿之后,亚瑟低头行礼。“您给了我一份高贵的礼物,国王殿下。”他说,“我不胜荣幸地收下。”他抹了抹眼睛,“但不管怎样我都很享受它。我们将在您的订婚盛宴上一同享用它。”他看向格温薇儿,发现她脸色苍白,几乎是在发抖,他立刻冲向她。“你不舒服吗?”
“不,不。”她抱住他,靠在他满是血污的胸膛。她在哭泣。这是我第一次看见她哭。
亚瑟轻拍她的背。“没什么危险的,亲爱的。”他说,“没有危险。我就是仓促了点儿。”
“你受伤了吗?”格温薇儿从他的怀中起身,抹去泪水。
“只是些擦伤。”虽然他的脸和手都被荆棘割伤,但除了獠牙造成的瘀青之外,算是毫发无损。他走开几步,捡起长枪,大吼了一声。“我好多年没这么使过劲了!”
昆格拉斯国王奔跑前来,担心着他的客人,猎人们也过来将尸体捆绑运走。他们一定全注意到了兰斯洛特一尘不染的衣服和我们乱七八糟、满身鲜血样子的对比,但都不置一词。我们都很激动,庆幸自己活了下来,迫不及待地想要分享亚瑟抓住獠牙与凶兽对峙的故事。故事传开,人们的笑声在树林间回响。只有兰斯洛特没有笑。“现在我们得给您找一头野猪了,国王陛下。”我对他说。我们站在离兴奋的人群几步远的地方,他们聚集起来是为了看猎人将野兽开膛破肚,把内脏喂给格温薇儿的猎犬。
兰斯洛特意味深长地斜瞥了我一眼。他丝毫不喜欢我,正如我讨厌他,但他突然笑了笑。“一头公猪,”他说,“总比一头母猪要好,我是这么认为的。”
“一头母猪?”我察觉到他言语中似乎带着羞辱之意。
“那头母猪不是朝你冲过来了吗?”他看似诚恳地睁大眼睛。“你不会是觉得我在说你的婚姻吧!”他挖苦地向我一鞠躬,“我必须得恭喜你啊,德瓦阁下!你要娶格温维奇啦!”
我强忍怒火,盯着他那带着嘲讽的窄脸,以及精心修剪的胡子、深色的眼瞳和抹得好似渡鸦翅膀般油光锃亮的黑色长发。“我也得恭喜您订婚,国王陛下。”
“和‘塞伦’,”他说,“波伊斯之星。”他看向夏汶,后者正紧紧捂着脸,看着猎人把野猪又长又纠结的肠子扯出来,系在后颈的浅色头发让她看上去特别年轻。“她看上去真美是吧?”兰斯洛特的声音就像是一只猫惬意的呼噜声,“那么娇弱。我以前从不相信传说中她的美貌,谁能想到高菲迪特的崽子会犹如珠宝呢?但她真的很美,我非常幸运。”
“是的,国王陛下。的确。”
他大笑转身离开。他是身处荣耀巅峰的男人,一位正要娶妻的国王,而他也是我的敌人。但我的口袋中装着他的骨头,我摸着它,不知道与野猪的搏斗有没有让它破碎,但它还是完整的,隐藏着,等待我的最后决定。
卡文,我的副手,在夏汶订婚前一天傍晚来到司乌思城堡,带来了我的四十名枪兵。加拉哈特将他们派回来,认为他只需要剩下的二十人就能完成在瑟卢瑞亚的工作。瑟卢瑞亚人看来已郁闷地接受了战败,他们国王的死也没有引起什么骚乱,众人温顺地服从了胜利者的苛求。卡文告诉我,德米缇亚的欧依戈斯——帮助亚瑟赢得勒格溪谷战役的爱尔兰国王——取走他那份儿奴隶和财宝,又尽可能地多偷了些,之后就回家了,显然瑟卢瑞亚人乐见素有佳名的兰斯洛特来做他们的国王。“我想那混蛋在那里会挺受欢迎的。”卡文在昆格拉斯的大厅找到我时这么说,我那时正铺开毯子准备用餐,他从胡子里挠出一只虱子。“破地方,瑟卢瑞亚。”
“他们培养了很多好战士。”我说。
“为了离开家而战斗,我一点儿也不意外。”他不以为然地说,“什么东西挠破了您的脸,阁下?”
“荆棘。和一头野猪战斗的时候。”
“我还以为在我没看着您的时候,您就已经结婚了呢,”他说,“那挠伤是新娘子的结婚礼物。”
“我是要结婚了。”我们离开大厅,走入司乌思城堡的阳光,我告诉他亚瑟的打算:亚瑟要让我做莫德雷德的国王勇士,以及他自己的连襟。卡文对我马上要变富这件事非常满意,因为他这个爱尔兰流放者就是想在乌瑟的德莫尼亚将自己的枪法和剑术变成财富,但不知为何,财富总在桌棋板上溜走。他的年纪是我的两倍,一个矮胖的男人,宽肩灰发,手上戴满我们将战败敌人的武器熔炼成的战士指环。他很高兴我的婚姻意味着黄金,所以对即将带来它们的新娘还算客气。“她不像她姐是个美人。”他说。
“对。”我坦言。
“说实话,”他抛开了客气,“她丑得像癞蛤蟆。”
“她相貌平平。”我承认。
“但丑女才是最好的老婆,阁下。”他自己从未结过婚,但也从不孤单。“而且她会让我们所有人发财。”他愉快地补充道,无疑这正是我会娶可怜的格温维奇的原因。我的常识让我无法相信口袋里的猪肋骨,而我对手下人的责任是奖赏他们的忠诚,过去的一年那奖赏少得可怜。在特雷贝斯岛陷落时,他们几乎失去了所有的财物,后来又在勒格溪谷挣扎对抗高菲迪特的军队。现在他们累了,一贫如洗,这不是他们效忠首领应得的。
我去问候了我的四十名士兵,他们正等待分配驻地。看到伊撒在他们之中,我很高兴,他是我最好的枪兵——一名年轻的农家男孩,力大无比,总是很乐观,在战斗中护住我的右翼。我拥抱他,随后遗憾地表示我没有礼物给他们。“但我们的奖赏很快就会来了。”我补充道,看了一眼定是他们在瑟卢瑞亚吸引来的二十几个女孩,“我很高兴看到你们已经自己找到了些奖赏。”
他们哈哈大笑。伊撒的女孩是个漂亮的深发孩子,大概才十四岁左右。他向我介绍她。“思嘉莱,阁下。”他骄傲地说出她的名字。
“爱尔兰人?”我问她。
她点头。“我以前是莱杜伊斯的奴隶,阁下。”思嘉莱说爱尔兰语,和我们的语言很像,但也有不同,正如她的名字,显示出她的种族。我猜她大概是甘德利亚斯的士兵在洗劫欧依戈斯国王的德米缇亚土地时掠来的。大多数爱尔兰奴隶都来自不列颠西海岸的聚居地,我怀疑没人是从林恩被抓来的。只有蠢货才敢冒险不受邀请便进入丢尔纳赫的领地。
“莱杜伊斯!”我说,“她怎么样?”莱杜伊斯是甘德利亚斯的情人,一位深色皮肤的高大女人,甘德利亚斯秘密娶了她,但当高菲迪特许诺将夏汶嫁给他时,他早已准备好要抛弃这段婚姻。
“她死了,阁下。”思嘉莱欢快地说,“我们在厨房杀了她。我朝她肚子吐了口口水。”
“思嘉莱是个好女孩。”伊撒急切地说。
“没错,”我说,“所以好好照顾她。”他的上一个女人为了一名流浪德莫尼亚的基督教传教士抛弃了他,我不认为这位厉害的思嘉莱会做出这样的蠢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