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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教站在十字架旁,在路上用手杖的尾端画了一条线。“只有虔诚信徒和忏悔者才能跨过这条线,”他宣布道,“这里是上帝的神圣土地。”
亚瑟盯着前方的污秽烂泥地看了几秒,冲面带挑衅的卡多克郑重地微笑。“我不想要进入您上帝的土地,主教,”他说,“但我请求您,和平地请求您,将一个叫莱加塞特的男人交给我们。”
“莱加塞特!”卡多克用极大的嗓门冲我们喊,就仿佛他是在向千人讲话,“是受主庇佑的孩子。他于此处避难,不论是你还是其他所谓的领主都不能进犯避难所。”
亚瑟微笑。“统治此处的是一位国王,主教,不是您的上帝。只有昆格拉斯能够提供庇护,而他并没有。”
“亚瑟,我的国王,”卡多克骄傲地说,“是王中之王,他命令我拒绝你进入。”
“您要阻挡我?”亚瑟的声音中带着一种礼貌的惊讶。
“至死方休!”卡多克大叫。
亚瑟悲伤地摇头。“我不是基督徒,主教,”他平静地说,“但在贵教的布道中,你们的彼世不是个美好的地方吗?”卡多克没有回答,亚瑟耸耸肩。“那样的话,我就是在帮您,帮您尽快前往那处目的地,是吗?”他问道,随后拔出埃克斯卡利伯。
主教用手杖加深了他画在泥地上的线。“我禁止你越过这条线!”他吼道,“以圣父、圣子、圣灵的名义禁止你!”他举起手杖,指向亚瑟。他保持这个姿势几秒,随后挥动手杖尖指过我们其余诸人,我承认那一刻我感受到一阵寒意。卡多克不是梅林,他的上帝,我心想,不具有梅林的诸神那般的力量,但当那手杖指向我时,我还是颤抖了,恐惧让我摸上我的铁甲并向路上啐了一口。“我现在要去祈祷了,亚瑟,”卡多克说,“如果你想活命,转身离开这里;如果你越过这个圣十字架,我向你保证,以吾主耶稣基督甜美的鲜血发誓,你的灵魂将会在烈火中焚烧。你会见识到不灭的火焰。你会遭受永生永世的诅咒。”说完这些严厉的诅咒,他又啐了一口,便转身离开。
亚瑟用披风的边沿擦去埃克斯卡利伯上的雨水,把剑回鞘。“看来我们不受欢迎。”他的语气中带着些好笑,转身示意巴林,后者是仍健在的最年长骑士,“率领骑兵,”亚瑟命令他,“去村子后面。确保没人逃跑。等你就位,我就会带着德瓦和他的人搜查屋子。听好了!”他提高音量让六十个人都能听见,“这些家伙会抵抗。他们会辱骂攻击我们,但我们与他们任何人都没有仇,除了莱加塞特。你们不要偷盗他们的财物,若非必要也不要伤害他们。你们要记住,你们是士兵,而他们不是。你们要以礼相待,保持安静,不要回骂他们。”他严厉地说,随后确保我们所有人都明白了他的话,冲巴林一笑,示意他向前。
三十名全副武装的骑兵骑马向前,冲下小路,沿山谷的边缘飞驰,向村庄后的斜坡而去。卡多克仍在走向他的教堂,瞥了他们一眼,但没有表现出警惕的样子。
“我在想,”亚瑟说,“他怎么知道我是谁?”
“您很有名,殿下。”我说。我依旧称呼他为殿下,视他为我的领主,也会永远如此。
“我的名字也许有名,但我的脸不是。在这里不是。”他耸肩,抛开了这个不解之谜,“莱加塞特一直是个基督徒吗?”
“我认识他时就是了,但从不是个虔诚的好教徒。”
他笑了。“等你老了,品行端正的生活就变得容易多了。至少我是这么觉得的。”他注视着他的骑兵飞驰过村子,马蹄在潮湿的草地上溅起大量水花,他举起长枪,回头看向我的人。“现在记住了!不要偷盗!”我心想,这种破地方哪里有什么东西可偷,但亚瑟知道所有士兵通常都会拿些纪念品。“我不想惹麻烦。”亚瑟对他们说,“我们只找人,然后就离开。”他摸了摸勒姆芮的胁腹,黑色的母马温驯向前行去。我们这些步兵跟随其后,我们的靴子毁去了精巧十字架旁泥地里卡多克画下的线。没有来自天堂的烈火。
主教现在已走近他的教堂,他停在门口,转身,看见我们靠近,随后低头走了进去。“他们知道我们来了,”亚瑟对我说,“我们在这里找不到莱加塞特。我担心这是在浪费时间,德瓦。”一头跛脚绵羊自路上蹒跚行来,亚瑟控马让开道路。我看见他颤抖着,这个几乎能和妮慕的托尔相媲美的肮脏聚居地让他非常不适。
我们距离教堂大约一百步时,卡多克再次出现在其门口。现在我们的骑兵已守住了村庄后方,但卡多克并没有去看他们的位置。他只是将一只巨大的公羊角举到唇边吹响,响声在荒芜的山谷中空洞地回响。他再次吹响号角,停顿深吸一口气,然后又吹了一声。
突然之间,我们遭遇了一场战斗。
他们确实很了解我们的动向,已经准备就绪。波伊斯和瑟卢瑞亚的每一名基督徒一定都被召唤到了卡多克的防守阵营中,那些人现在都出现在包围山谷的山顶上,还有一些人跑去封锁了我们的退路。一些人携带长枪,一些人手持盾牌,还有一些人只拿着镰刀和草叉,但他们看上去相当自信。我知道,其中很多人都曾经在军队中作为战士服役,但真正给予这些基督徒信心的,除了他们对上帝的信仰之外,是他们的人数,起码有两百名。“蠢货!”亚瑟愤怒地说。他痛恨不必要的暴力,明白杀戮已不可避免。他也知道,我们会胜利,只有狂热的信徒才会相信他们的上帝会帮他们作战,才会相信他们能打败六十名德莫尼亚最好的战士。“蠢货!”他再次骂道,扫了一眼村子,正有更多手持武器的人从小屋中出来。“你待在这里,德瓦。”他说,“只需挡住他们,我们会赢的。”他一踢马刺,独身朝村庄边缘他的骑兵们飞驰而去。
“盾圈。”我小声说。我们只有三十人,组成的两层盾圈非常小,在那些咆哮着的基督徒看来,定是一个能轻易击垮的目标,他们冲下山丘,涌出屋子,想要消灭我们。盾圈不是士兵们常用的防御形式,因为刺出盾圈的长枪枪尖分散得很开,圈子越小,这些枪尖之间的空当就越大,但我的人训练有素。士兵前排跪下,盾牌相碰,长枪的枪柄抵住身后的地面,我们后排的人将盾覆在前排人的盾上支撑他们。我们的攻击者将要面对的是由皮革覆盖木盾所组成的双层盾墙。我们每个人都站在跪着的一人后,在前排头顶上方水平刺出自己的长枪。我们的工作是保护前排,而他们的工作则是牢牢守住。这会是一件困难血腥的差事,但只要跪着的人能高举他们的盾,握紧他们的长枪,只要我们能保护好他们,盾圈就很安全。我提醒跪着的人牢记以前的训练,告诉他们,要一动不动仿佛路障,让我们其余人来干杀人的活儿。“贝尔与我们同在。”我说。
“还有亚瑟。”伊撒热情地补充。
亚瑟才是今天真正要杀敌的人。我们是诱饵,他是处刑者,卡多克的人如同饥饿的鲑鱼扑食一般咬上了饵。卡多克自己率人从村子中攻出,手持他生锈的长剑,还有一面绘着黑色十字架的大圆盾,十字架的图案之后可以勉强看见模糊的瑟卢瑞亚狐狸轮廓,这透露出他曾经是甘德利亚斯麾下的一名士兵。
那群基督徒并不是以盾墙的队列冲过来的。若是那样,说不定他们还有胜机,但他们就像当年面对罗马人大败而归的我们一样,以一种古老的方式进行攻击:罗马人刚来不列颠时,部落会一股脑儿地冲上去,冲动、咆哮、醉醺醺。这样的冲锋看起来吓人,但对于训练有素的人来说一击即溃,而我的枪兵正是训练有素的人。
他们无疑感受到了恐惧,我也是,咆哮着扑面而来的冲锋看上去很可怕。对付没有经过训练的人,这能奏效正是因为它激发的恐惧,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古老不列颠的战斗方式。卡多克的基督徒疯狂地朝我们涌来,争先恐后地要成为我们长枪上的第一具尸体。他们尖叫着诅咒,似乎每个人都想成为一名殉道者或一名英雄。他们野蛮的冲锋队伍中甚至有女人,挥舞着木棍和镰刀。咆哮着的乌合之众中甚至还有孩童。
“贝尔!”我大喊,与此同时第一个人试图跃过跪着的前排,他死在我的长枪下。我刺穿了他,如同插在杆上准备烧烤的野兔,然后连同长枪一起扔出盾圈,让他的尸体成为了他同伴们的一个障碍。海威贝恩杀死了接下去的攻击者,我听见我的枪兵们大号着他们可怕的战号,劈刺切砍。我们都很厉害,很迅捷,训练有素。长时间的枯燥训练体现在这个盾圈中,虽然我们大部分人都多年没上过战场,但我们以往的战斗本能依旧犀利,那天正是本能和经验让我们活了下来。敌人是尖叫散乱的狂热教徒,挤在我们的盾圈周围,冲我们刺出长枪,但我们外层的盾圈如磐石般稳固,进攻方的死伤者在我们的盾前迅速地堆积起来,阻碍了其他的攻击者。在头一两分钟,我们盾圈旁的地面还没有障碍物时,最勇猛的敌人还能靠近我们,那时我们还挺手忙脚乱的,但一旦死伤者堆积的圆圈将我们护在其中,只有最勇敢的攻击者试图靠近我们,而我们内圈的十五个人已能够选择目标,用对方来练习枪法和剑术了。我们迅速战斗,鼓励彼此,残忍屠杀。
卡多克自己很早便加入战斗。他凶猛地挥舞生锈巨剑,剑在空气中发出呼啸之声。他很明白如何作战,试图击倒一名跪着的人,他知道一旦外圈被击破,我们其余人很快就死路一条。我以海威贝恩挡开那一记重击,快速朝他回砍,只徒劳地擦过他肮脏浓密的头发,随后强悍的小个子爱尔兰战士伊切林——尽管有莫德雷德的威胁他依旧在我麾下效力——用枪柄朝主教的脸上重击。伊切林的枪尖已经不见,被某把剑砍去,他用枪柄的铁头狠狠地砸上卡多克的前额。主教一瞬间看上去像是斗鸡眼,嘴巴张开露出烂牙,随后便倒在泥中。
最后一个试图在盾圈上打开缺口的是一个头发散乱的女人,她翻过死尸堆,冲我尖声咒骂,同时想要从前排跪着的人身上跳进来。我抓住她的头发,任她的镰刀在我的锁甲上砍钝,随后将她拖入盾圈,伊撒狠狠踩在她的脑袋上。就在此刻,亚瑟出击了。
三十名骑兵手持长枪劈入基督教的这些乌合之众。我估计我们大约抵抗了整整三分钟,但一旦亚瑟加入,战斗眨眼间就结束了。他的骑兵携长枪飞驰而至,随着长枪的猛刺,我的眼前出现了一片可怕的飞溅血雾,之后我们的攻击者便慌乱逃窜,亚瑟丢弃长枪,手持闪耀的埃克斯卡利伯,冲他的人高喊,叫他们停止杀戮。“只要把他们赶跑!”他叫道,“把他们赶跑!”他的骑兵分散成小队,驱散着惊恐的幸存者,将他们沿路赶回守护十字架处。
我的人放下心来。伊撒还坐在那披头散发的女人身上,伊切林寻找着他丢失的枪头。盾圈中有两个人受了重伤,一个内圈的人下巴被打破流血,但除此以外都没有损伤,我们周围是二十三具尸体和只多不少的重伤者。卡多克因伊切林那一击而虚弱踉跄,但还活着,我们绑起他的手足,尽管亚瑟让我们尊重敌人,我们还是割下了他的头发和胡子以羞辱他。他啐着口水,咒骂着我们,我们便用割下的他那油腻的胡子塞住了他的嘴,押着他走回村子。
我在那里发现了莱加塞特。他居然没有逃跑,只是等候在教堂的小祭台旁。他如今已是个老人,消瘦白发,逆来顺受地投降,即使我们割下他的胡子,编成了一条粗糙的绳子圈在他的脖子上,以示他是个罪孽的叛徒。在这么多年后再见到我,他看起来甚至挺高兴的。“我告诉他们,他们不可能打败你,”他说,“不可能打败德瓦·卡丹。”
“他们知道我们要来?”我问他。
“我们一周前就知道了。”他平静地伸出双手,让伊撒可以用绳子把他的手腕绑起来。“我们甚至希望你们来。我们本以为这是个机会,为不列颠除掉亚瑟。”
“你们为什么想这么做?”我问他。
“因为亚瑟是基督徒的敌人,这就是原因。”莱加塞特说。
“他不是。”我不屑地说。
“你懂什么,德瓦?”莱加塞特问我,“为了耶稣的归来,我们要让不列颠准备好,要将异教徒清除出这片土地!”他用挑衅的口气大声宣布,随后耸肩苦笑。“但我告诉他们,不可能杀死亚瑟和德瓦。我告诉卡多克你太厉害了。”他站起身,跟随伊撒走出教堂,但在门口转身看向我。“我现在是不是要死了?”他问。
“回德莫尼亚再死。”我说。
他耸耸肩。“我将要面对上帝,”他说,“那有什么可怕的?”
我跟着他走出教堂。亚瑟已经拿掉主教嘴里塞的东西,卡多克现在正在用下流的语言不停咒骂我们。我用海威贝恩挑起主教新被剃光的下巴。“他知道我们要来,”我告诉亚瑟,“他们计划在这里杀掉我们。”
“他失败了。”亚瑟说,偏头躲开主教一口唾沫。“把剑收起来。”他命令我。
“你不杀他?”我问。
“他的惩罚就是住在这里,”亚瑟做出判决,“而不是天堂。”
我们押着莱加塞特离开,没人真正反应过来莱加塞特在教堂中透露的事情究竟意味着什么。他说他们一周前就知道我们要来,但一周前我们还在德莫尼亚,不在波伊斯,那就是说德莫尼亚的某人送信示警了我们的到来。然而,我们从未将德莫尼亚的任何人与那场发生在肮脏山丘泥地里的屠杀联系起来。我们将这场屠杀归因于基督教狂热,而非背叛,但那场伏击是有预谋的。
当然,到如今,基督徒们会讲述一个完全不同的故事。他们说,亚瑟突袭了卡多克的庇护所,强暴女人,杀死男人,抢走了卡多克所有的财物,但我没有看见有人被强奸,我们也仅仅杀死了那些想要杀我们的人,根本就没有可抢的财物,就算是有,亚瑟也不会碰分毫。之后有一天,不久后的一天,我的确见到亚瑟肆意杀人,但那些被杀死的都是异教徒;然而基督徒们还是坚持他是他们的敌人,卡多克被击败的事让这些人更仇视亚瑟。卡多克被视为活圣人,差不多从那时起,基督徒开始将亚瑟称为“逆神者”。这饱含怒意的称号在他余下的生命中一直伴随着他。
当然,他的罪过并不是在卡多克的山谷中打破了一些基督徒的脑袋,而是他统治德莫尼亚期间对异教的包容。那些更极端的基督徒们从未想过,亚瑟自己是一个异教徒却包容了基督教,他们只是谴责他,因为他有能力消除异教却没有这么做,这罪便使他成为了上帝之敌。他们当然还记得,亚瑟废除了乌瑟对教堂缴纳强制公债的豁免权。
不是所有基督徒都恨他。在卡多克的山谷,同我们肩并肩作战的起码有十几个枪兵是基督徒。加拉哈特爱他,还有其他很多人,像是埃姆里斯主教,都是他默默的支持者,但教会在那些骚乱的日子里,在耶稣统治大地的头五百年的末尾,不听从这些平静正直的人,而是听从那些狂热分子,他们宣称如果要耶稣回归就必须清除这个世界上的所有异教徒。我如今自然明白,吾主耶稣基督是世上唯一的真正信仰,在其荣光之下,没有其他信仰存在,但直至今日,我依旧不理解,为何亚瑟这个最公正守法的统治者,会被称为逆神者。
随便吧。我们让卡多克头痛了一番,用莱加塞特胡子做成的绳子套着他的脖子,就此离去。
在卡多克山谷的石十字架旁,亚瑟和我分别。他会带莱加塞特北上,随后朝东行,找到回德莫尼亚的大道,而我决定深入瑟卢瑞亚去寻找我的母亲。我带着伊撒和另四名枪兵,让其余人都与亚瑟一同回家。
我们六人绕过卡多克的山谷,一群悲伤、瘀青、流血的基督徒正聚集此处为他们的死者祈祷,我们随后穿过光秃的高耸丘陵,深入直通向塞文海的陡峭绿色山谷。我不知道艾尔塞住在何处,但我估计她应该不难找,因为我在勒格溪谷杀死的德鲁伊坦纳波斯,曾经在她身上施过一个可怕的咒语,一个被德鲁伊如此花大力气下恶咒的撒克逊女奴,一定有许多人知道。事实也正是如此。
我发现她住在海边一个很小的村子里,村里的女人晒盐,男人捕鱼。看见我们陌生的盾牌,村民们纷纷躲避,我闪进一间破屋,屋里的一个孩子惊恐地向我指明了那个撒克逊女人的房子。那是位于海滩上方峭壁顶上的一间农舍。那其实也算不上是农舍,只是用浮木搭成的粗糙小屋,海草和稻草铺就了它破烂的屋顶。屋外的小空地上燃着一堆火,其上熏着十几条鱼,煤块燃烧产生的呛人烟雾飘散至悬崖下方,熏烤着盐田。我将长枪和盾留在峭壁下,攀上陡峭的小道。蹲下看向黑暗的小屋时,一只猫龇牙咧嘴,冲我发出嘶嘶声。“艾尔塞?”我呼唤道,“艾尔塞?”
有某物在阴影中起伏。一个被层层皮毛和破布包裹的巨大黑影,正朝我看来。“艾尔塞?”我说,“你是艾尔塞吗?”
我还能期待什么呢?自我被甘德利亚斯的士兵从她臂弯中抢走、交给坦纳波斯献祭在死人坑中的那天起,我已超过二十五年没有见过我的母亲。我被抢走时,艾尔塞大声尖叫,随后就被抓去瑟卢瑞亚开始了她新的奴隶生涯,她一定觉得我已死去,直到坦纳波斯告诉她我还活着。在惶恐的想象里,当我南下穿越瑟卢瑞亚陡峭的山谷时,我预见的是拥抱、泪水、谅解和喜悦。
然而,取而代之的是一个金发已变成肮脏灰色的胖女人,爬出皮毛和毯子堆,狐疑惊讶地看着我。她身躯庞大,肉体衰弱臃肿,圆得好似盾牌的脸上满是疾病和伤口留下的疤痕,眼睛很小、模糊红肿。“我以前叫艾尔塞。”她用沙哑的声音道。
我退出小屋,屋里尿液和腐烂的气味让我作呕。她随我出来,四肢并用地在晨光中笨重爬行,身上穿着破布。“你是艾尔塞?”我问她。
“以前是。”她说完,打了个哈欠,露出糜烂无牙的口腔,“很早以前了。现在他们叫我艾娜。”她停顿片刻,“疯子艾娜。”她伤心地补充,盯着我精美的衣服、昂贵的剑带和高筒靴。“您是谁,阁下?”
“我的名字是德瓦·卡丹,”我说,“德莫尼亚的一位领主。”名字对她来说毫无意义。“我是你的儿子。”我补充道。
她对此没有任何反应,只是背靠小屋的浮木墙壁,墙壁在她的体重下危险地凹进。她伸手进破布,挠了挠自己的胸部。“我所有的儿子都死了。”她说。
“坦纳波斯抓了我,”我提醒她,“把我扔进死人坑。”
这故事似乎对她来说也毫无意义。她靠着墙,巨大的身躯随着每一次费力的呼吸起伏。她漫不经心地逗了逗猫,望向塞文海,在那朦胧的远方,一片乌云下,德莫尼亚的海岸线呈现出黑色的轮廓。“我以前是有过一个儿子,”她终于开口道,“被扔进死人坑献祭给诸神,威加,他的名字。威加。一个好孩子。”
威加?威加!那个名字如此粗俗难听,让我僵立了几秒。“我是威加。”虽然讨厌这个名字,但我最终还是开口道。“被从死人坑里救起来之后,我有了一个新名字。”我对她解释道。我们用撒克逊语交谈,如今我说这语言比我的母亲还要流利,她应该已许多年没有用过了。
“啊,不。”她皱眉道。我看见她的发际线处爬过一只虱子。“不。”她坚持道,“威加只是个小男孩。只是个小男孩。我的长子,他是,他们把他抓走了。”
“我活下来了,母亲。”我说。她令我厌恶,令我着迷,我后悔这么晚才来寻找她。“我从死人坑里活下来了。”我告诉她,“我记得你。”我确实记得,只不过在我的记忆中她像夏汶一般苗条轻盈。
“只是个小男孩。”艾尔塞神情恍惚地说。她闭上双眼,我以为她睡着了,但看起来她是在溺尿,小股细流从她衣服下流出来,滴下石头,流向忽明忽暗的火堆。
“跟我说说威加的事儿。”我说。
“我怀着他的时候,”她说,“乌瑟俘虏了我。是个壮汉,乌瑟,他的盾上有一条大龙。”她抓了抓消失在头发中的虱子。“他把我赐给马多格,”她继续道,“在马多格那里,威加出生了。我们跟马多格一起很幸福。”她说,“他是个好领主,对奴隶很好,但甘德利亚斯来了,他们杀了威加。”
“他们没有,”我不依不饶,“坦纳波斯没有告诉你吗?”
听见那个德鲁伊的名字,她颤抖起来,用褴褛的披肩紧紧裹住她肥厚的肩膀。她一言不发,但片刻后,眼角现出泪光。
我们身后有一个女人爬上了小路。她走得很慢,充满戒心,悄悄走上山顶,警惕地看着我。等她终于感觉安全时,她小跑过我的身侧,在艾尔塞身旁蹲下。“我的名字,”我告诉新来者,“是德瓦·卡丹,但我曾经叫做威加。”
“我叫琳娜。”女人用英语说。她比我年轻,但海滨的艰难生活在她的脸上刻下了深深的皱纹,让她的肩膀佝偻、关节僵硬,照管盐田火的苦差事也让她的皮肤被煤熏得很黑。
“你是艾尔塞的女儿?”我猜测。
“艾娜的女儿。”她纠正我。
“那我是你的同母异父哥哥。”我说。
我觉得她不相信我,她如何会信呢?没人从死人坑中活着出来,但我却做到了,我因此受到诸神的眷顾,被交给梅林收养,但这个故事对这两个疲累而褴褛的女人来说又意味着什么呢?
“坦纳波斯!”艾尔塞突然说,举起双手做着驱赶邪灵的动作,“他带走了威加的父亲!”她反复晃动,号啕大哭。“他进入我的身体,带走了威加的父亲。他诅咒我,他诅咒威加,他诅咒我的子宫!”她开始啜泣,琳娜用双臂轻轻抱着她母亲的头,嗔怒地看着我。
“坦纳波斯,”我说,“没有力量操控威加。威加杀了他,因为他的力量胜过坦纳波斯。坦纳波斯不能带走威加的父亲。”
也许我的母亲听见了我的话,但她不相信我。她在女儿的怀中摇晃,眼泪顺着她那满是疤痕、肮脏的脸颊流下,她似乎是想起了坦纳波斯诅咒的只言片语。“威加会杀死他的父亲,”她告诉我,“那就是诅咒,儿子会杀死父亲。”
“所以威加确实还活着。”我说。
她突然停下摇摆的动作,盯着我摇头。“死者会回来杀人。死掉的孩子!我看见他们了,阁下,在那里,”她郑重其事地说,指向大海,“所有那些死掉的小孩都会回来复仇。”她又开始在女儿的臂弯中摇晃。“威加会杀死他的父亲。”她放声大哭,“威加的父亲是那么好的一个男人!那样的一个英雄!高大强壮。坦纳波斯对他下了诅咒。”她抽噎着,哼起了一首摇篮曲,片刻之后又开始述说我父亲的事情,她说他的人渡过大海来到不列颠,他用他的剑给自己打下了一座大房子,我听出,艾尔塞曾是那房子中的一位仆人,那撒克逊领主将她带上了床,于是便给了我生命,坦纳波斯未能在死人坑里夺去的生命。“他是个迷人的男人,”艾尔塞描述着我的父亲,“那么迷人、英俊的一个男人。每个人都怕他,但他对我很好。我们以前常常在一起欢笑。”
“他的名字是什么?”我问,然而在她告诉我之前,我想我就已知道答案。
“阿尔。”她轻声道,“迷人英俊的阿尔。”
阿尔。我的头脑中一阵昏沉,片刻之间,我就如我的母亲一般糊涂。阿尔?我是阿尔的儿子?
“阿尔,”艾尔塞恍惚道,“迷人英俊的阿尔。”
我没有其他问题,于是强迫自己跪下,给了我的母亲一个拥抱。我吻了吻她的两颊,然后紧紧抱着她,仿佛可以将她赐予我的生命还一些到她的身体里,虽然她顺从地接受了拥抱,但依旧不肯承认我是她的儿子。我为她捉去跳蚤。
我带着琳娜走下台阶,发现她已经嫁给村子里的一个渔夫,有了六个孩子。我给她黄金,我想,她应该从未想象过能见到这么多黄金,也许比她想象中存在世上的黄金还要多。她不敢置信地盯着这些小金条。
“我们的母亲还是个奴隶吗?”我问她。
“我们都是。”她指着那一整座悲惨的村庄。
“那可以买回你们的自由,”我指着黄金,“如果你愿意的话。”
她耸耸肩,我怀疑成为自由之身对他们的生活而言并没有任何不同。我可以找到他们的领主,亲自买回他们的自由,但他无疑住得很远,如果明智地使用这些黄金,会让他们艰苦的生活改善,无论是奴隶或自由身。总有一天,我向自己发誓,我会回来,再做些什么。
“照顾好我们的母亲。”我告诉琳娜。
“我会的,阁下。”她恭敬地说,我觉得她依旧不相信我。
“你不用叫自己的兄长阁下。”我告诉她,但没能说服她。
我离开她,走下了沙滩,我的人和行李正在那儿等着我。“我们回家吧。”我说。现在还是早晨,有一整天漫长的行路在等着我们。回家的路。
回到有夏汶在的家。回到有我的女儿们的家,她们继承了一道不列颠国王的血脉,也继承了他们撒克逊敌人的王家血脉。因为我是阿尔的儿子。我站在俯瞰大海的绿色山丘上,感叹着命运的神奇,然而我并不能理解。我是阿尔的儿子,但这又有何不同呢?这不能解释任何事,也没有带来任何要求。命运无常。我要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