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 31 1月22日
「你们一定会喜欢他们的!」
查克带着我和萝伦沿着小路去拜访贝勒一家人。查克他们家是在这里被规划成为国家公园前就盖了木屋,因此现在这座山里,也只有少数几栋木屋。
当天早上,也能看见炊烟从贝勒家的烟囱升起,盘旋缭绕进森林上空。直到吃完早餐,它还在冒烟,等我们洗完、晾好衣服后,也是时候去打招呼了。
「他们全年都住在这里,一直都在。」查克继续,「蓝迪是退役军人,可能还进过中央情报局。他一定知道究竟出了什么事。他们的装备齐全,很可能完全不知道外面大停电。」
他们家不远,顶多八百公尺,所以我们决定步行过去。苏西和东尼留下来挑溪水,稀释澡盆里超级氯化的水,好让两个孩子游泳玩水。那天风和日丽,圣诞节的冰寒换上了不合时令的温暖,再加上我们现在又在纽约以南好几百公里的地方。
小路两旁的矮树丛蜿蜒而下,充斥着虫叫声,生气勃勃,在阳光的烘烤下,蒸腾的湿气与脚下的泥土香气融合在一起。我全身出汗,浸湿了衬衫和牛仔裤。真希望能擦防晒乳,免得我的光头晒伤,我想着想着,笑了出来,我的脑袋瓜还从未见过太阳呢。
查克一边走,一边踢着石头,整个人兴高采烈。我感觉自己焕然一新,和萝伦牵着手,荡来晃去。绕过一个转角,贝勒家从一根根光秃秃的树干中现身。我们踏上他们家弯曲的车道,朝停在屋前的两辆汽车走去,然后爬上前廊阶梯。
查克敲了敲门,「蓝迪!辛迪!是我,查尔斯.蒙福!」
没有人应门,但屋内确实有人。屋后有乡村音乐传来。
「蓝迪!是我,查克!」他提高音量再喊。
我闻到烹煮食物的气味。
「我去后面看看,也许他们在后院砍柴之类的。你们在这里等。」
查克跳下门廊。萝伦捏了捏我的手,我们跟随食物的气味,朝门廊的另一头走去。我从百叶窗缝隙望进去,厨房内有一个大锅,是那种大汽锅,锅里蒸气腾腾,装不下的骨头,突出于锅口。
我的手一阵剧痛,低头一看,看到萝伦的指关节都发白了,原来是她的指甲刺进了我的手心。我顺着她的目光望向厨房隔壁的餐厅,那里乱七八糟的。我想认出那一团乱糟糟的是什么,歪头倾身地找出一个更好的角度。
「你究竟是谁?」后面传来查克的声音。我透过屋后的玻璃滑门,看见他抬手挡住阳光,盯着某人看。
「我才要问你是谁呢。」另外一个声音从后方露台传来。
「我们赶快离开这里吧。」萝伦催促着我。
「我们等查克一起走。」我轻声回应。
萝伦的指甲更用力地戳着我的掌心肉。
我调整角度,想看清楚餐厅。地板上好像躺着一个人,全身是血,而且被砍成好几块。烹煮肉类的气味将我笼罩,我差点吐出来。
「滚!」屋后另一个陌生的声音大喊。
查克已经拔出了手枪,他带的是点三八手枪,枪口指着一个走上后方露台阶梯的人。
那个人也举着霰弹枪、瞄准他。
「贝勒夫妇呢?」查克一边大叫,一边后退,手枪左右移动,来回指着两人,「你们做了什么?」
我感觉一切都好不真实,突然好害怕,腹部一阵紧缩。
「我们叫你快滚,小伙子!」
「我不走!你告诉我──」
一声锐利的咔嚓,一声砰,同时响起,查克的枪和那个人的霰弹枪几乎是同步射出子弹。查克中弹,我们即使离得远了,仍然看得见鲜血喷出的他,向后一弹,旋身翻下露台。我身旁的萝伦放声尖叫,我们本能地蹲下去避祸。
「快跑,」我捧起萝伦的脸庞,低声嘱咐她,「快跑!」
我们弯腰跑过两辆汽车,跑下车道,然后挺起身子,冲回到小路上,双手双脚快速地重复交摆。我的肺部灼热,事情发生得太突然,太戏剧化,感觉好像不是发生在自己身上。
我应该带枪的。为什么我没带?如果有枪,我很可能也死了。
别胡思乱想,快跑。
我感觉得到紧追在后的杀气,他们大声喝斥,所以一定看到我们了。
跑快一点!
感觉跑了好久好久,我们终于跑上查克木屋的车道。车上音响播放着魔力红乐团的歌曲,主唱亚当.利瓦伊的歌声从摇下的车窗传来,他正唱到「尽情舞动」。远方也传来了动静,是引擎声,他们追来了。
我在休旅车边停下来,抓出杂物箱内的点三八手枪,「去后面,他们一定在澡盆那儿。」
我们飞快绕过屋角,只见露台上苏西牵着路可在跳舞,东尼跪着将埃拉玫丝的双手拉得高高的。
「下来!我们必须离开这里!」我大喊大叫。
东尼看着我们,一脸震惊,「出了什么事?」
「快下来,我们上车。」
萝伦伸手要去抱路可。
「查克呢?」苏西的音量因为恐惧不自觉地提高。她接过东尼手中的埃拉玫丝,一起跑下露台,朝我们而来。
「快!」我大叫。
但我们还是来不及。在车上传来的柔情歌声之外,还有车轮辗压过屋前石子车道的声音。
我该怎么做?
「查克呢?」苏西哀求地重复问。
「他被射中了,还在下面那栋房子。」我回应,试着思考,「东尼,拿着霰弹枪,带大家下去地窖躲起来。我去跟他们谈谈。」
「跟谁谈谈?究竟怎么了?」
屋前传来车门关上的声音。
苏西含着泪水,以气音对东尼说:「埃拉玫丝交给你了。」她把孩子递过去,吻了孩子一下,泪水滑下脸颊,「我必须去找查克。」
「妳想干嘛?他死了,他──」
但她已经掉头朝木屋另一头跑去。
我推着东尼和萝伦往前走,弯身打开地窖的门,催促他们下去。这时,三个陌生人绕过了屋角,其中两个拿着霰弹枪。我来不及关上地窖的另一片门板,就挺直身子,严阵以待。
也许只是误会,一切只是个意外。但那些骨头……
「你们想要干什么!」我一边大叫,一边挥舞着手枪。对方没有响应,其中一人直接开枪,子弹飞过我身边时,我感觉到一道强烈的气流划过。
我吓死了,连忙跳下地窖的楼梯,顺带拉上门板,再用木闩滑过空心的手把,企图将门死锁。
必须想办法把他们关在门外。
楼梯的下方,有一组迭放着木头的金属架子。我颤抖着双手使劲拉出架子,想拖它来堵在门板前。
这里一定还有另一个出口。
但我一推,那组架子倾倒,朝我压下来。
萝伦吓得尖叫。
「我没事。」我痛吟地挣扎站起来。
「老天啊,拜托别让他们抓走孩子!」
萝伦横抱着埃拉玫丝,蹲在距离门口最远的一个角落里。地窖的光线很昏暗,空气中都是灰尘的气味,还有油味和旧工具味。路可站在萝伦的身旁,脸上沾着泥巴,怕得不敢出声。我扭动身子,想将木头下的那条腿抽出来。
「别担心,麦克,有我在,他们别想进来。」东尼爬上楼梯,阳光从门板的破口钻进。他靠上去瞇眼透过破口打探门外的情况,「他们有四个人。」
「我们杀了你们的朋友。」一个人不耐烦地说。
萝伦哭了出来,将两个孩子抱得更紧。
「那不是我们的本意,」那个声音继续说:「现在搞成这样,大家都麻烦。」
「走开!不要打扰我们!」我大叫。东尼退下一个台阶,举枪对准门板。
「把孩子,还有你的妻子,交出来。」
我再次忍痛使劲抽出被木头压住的那条腿。我的腿骨好像裂了,皮开肉绽。萝伦猛烈摇头。
门外安静下来,我只听到自己的心脏狂跳,以及门外树叶的窸窣声。我稳住心神,挥开肉体上的疼痛,确认手枪的保险是打开的。东尼瞥了我一眼,点点头,示意我他已准备就绪。
门外传来一声怒吼,其中一面门板一震。东尼踉跄后退,失去了平衡,单膝跪下。外面又开了一枪,东尼连忙侧身闪避,同时举枪扣下扳机。只听得几声哀嚎,接着又是一声枪声,一颗子弹穿透门板而来。
东尼闷哼一声,飞身躲开,摔落在我面前。我抓住他的手,想拉他过来,但太迟了。他剧烈抽搐,两眼直盯着我,眨眨眼将泪水挤回去,随即僵住不动。
「东尼!」我压低声音喊他,想把他拉到我身旁。但他只是直盯着我,两眼空洞。天啊,你不能死,东尼。快起来!别这样……
「该死的东西,你轰掉了享利的一只耳朵!」外面那个声音说:「你不把女人和孩子交出来的话,我就轰掉整栋房子!」
我慌张地想把脚抽出来,但就算皮肉被扯掉了,仍旧于事无补。萝伦呜咽哭泣,她身旁的路可圆睁着眼睛盯着我。
「怎么样啊,小伙子?」
我一咬牙,放开东尼的手,倾身向木柴堆。不会的,事情不会──
外面传来一声枪声,子弹撞在地面上。
「搞什么鬼?」刚才那个不耐烦的人大喊。
我听到有人跑进树林,还有大喊大叫声,声音带着困惑。
「有人跑进屋子里!」
更多的枪声响起,然后是玻璃碎裂声。树林里传来一个尖锐的咔嚓声,是另一种枪枝,比较远,紧接着又是一阵大喊大叫和枪响。随即一切安静下来,然后有引擎发动的声音,我们的休旅车轰隆隆地驶走。
我忍着痛苦,最后一次使劲抽腿,终于成功将腿拔出来,再一瘸一拐地爬上地窖楼梯。休旅车的引擎声叫得更响了,我从门板破口看见车子隆隆驶过,撞上我们的露台。整栋房子在我上方剧烈一晃,随后,刚才的喧闹逐渐远去。
我偷瞄着外面,然后用力推开门板,探头出去一看。
我看到了苏西。她拿着枪,望着车道前方。她回头看着我。「没事了,他们都走了。」她对着一个朝木屋缓步走去的人大叫。
那个人拿着一把霰弹枪。
「他有枪!」我对着苏西大叫,连忙缩头躲进地窖内,「妳快跑啊!」
四周安静无声。
「是我,你这个白痴。」查克大叫,他的声音沙哑。
我整个人松懈下来,随即冲到东尼身旁,撕开他的衬衫,要不要做口对口人工呼吸?他全身是血。萝伦还抱着孩子缩在角落里,她看看我,又看看东尼。
他还有心跳吗?我颤抖着,用两根沾着血的手指去探他的颈动脉,倾身去感觉他的呼吸。
没有心跳,没有呼吸。
「你们快下来!」我大叫。
那一定很美,在一片美丽的花海中安息。
美是很美,但腐叶之下几公分的泥土里,全是纠结的树根和大石块。要挖得够深,就要砍断树根,撬起石块,相当费力。本来就很难挖了,现在还要挖出一块够大够深的墓地,难度更高。
东尼原本可以去布鲁克林过节,却自愿留在大楼里守卫。我很清楚他是为了我们家,为了路可才决定留下。若是他离开,现在早已在弗罗里达晒太阳、陪伴母亲了。我们也不会在这里掘土埋葬他。
东尼几乎是一击毙命,我们根本来不及反应。我本来打算为他清理一番,但后来放弃了,只好拿来一张毛毯盖住他。我坐在地窖楼梯上,哭着向动也不动的东尼道谢,感谢他豁出性命保护我们。我没办法丢下他一个人在地窖里,所以搬了张帆布床下来,睡在他身旁。
当天,晴空万里,鸟儿在树上啁啾,我和苏西拖着东尼的遗体穿过落叶满地的树林。他很重,九十多公斤,我们只好用毛毯包住他,方便拖运。从木屋到达坟地预订地大约七、八十公尺远,到达目的地时,我已汗流浃背,弯腰喘气,根本没有办法站直。我和苏西尽可能地将他缓缓放入墓穴中,但他还是滑了下去,最后的姿势扭曲,两腿侧翻到一边去。
「我下去调整。」苏西自告奋勇。
她轻手轻脚地爬下去,将东尼调整到一个舒适的姿势。完事后,我一屁股坐到落叶上,抬头仰望天空,让呼吸缓和下来。
「还好吗?」萝伦在远方大叫。
苏西爬了上来,用牛仔裤搓干净手上的泥土。她对我点点头。
「一切都好!」我大喊回应,却在心中暗想「并不是」。
我振作精神,站了起来。透过光秃秃的树干,我看到萝伦抱着埃拉玫丝,和查克一起缓缓向我们走来。然后才看到路可小小的身子,步伐笨拙地小跑步而来。他一整个早上都在找东尼,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跟他说。
我用沾满泥土的脏手,耙过脑袋上刚冒出来的发茬,感觉洒在脸上的阳光暖洋洋的。我的脑袋依旧钝钝的,除了害怕,其他的,都模模糊糊。
但我们活下来了。
✵
夜幕降临,弦月升起。我依旧坐在前廊阳台的摇椅里,旁边竖着那把霰弹枪。客厅里的柴火炉,熊熊燃烧着。
至少,我们现在很温暖。
原来查克穿了防弹背心,那是威廉小队长送来防护衣时给他的。他自己也不清楚为什么会穿上防弹背心,只是觉得小心为上,但应该就是因为有了保障,他在贝勒家时才会大胆地挑战那群陌生人──无论他们到底是什么人。然而即使穿了防弹背心,他仍然受了重伤,手臂和肩膀都有流弹嵌在肉里。
我腿上的伤并不严重,只是瘀青,还有一道被钉子割得很深的裂口。苏西为我包扎,伤势并不影响我日常的行走。
我们现在究竟该怎么办?没有车,食物也快没了,我们大半的物资都还在那辆车上。几天前,这个地方几乎就是天堂,然而现在,它让人感觉沉闷阴蛰,无路可逃。我以为丧心病狂的人只会出现在纽约,其他地方的人依然神志正常,但显然都是半斤八两。
我看到一颗星星移动了,它闪了闪。我顺着星星的微光,看着它坠落,脑袋却转不过来,努力想理解那是怎么回事。
是飞机!一定是的。我着迷地看着它在地平线处点点亮光之间着陆,突然灵机一动,跳下摇椅,跑向前门,用力推开门,跑上楼梯。
「那些人回来了?」查克听到我重重的脚步声,大喊着问。
「不是,不是。」我急切地低声说,萝伦和两个孩子都在睡觉,「没事啦,放心。」
我打开一间卧室的门,看见查克躺在床上,身上盖着沾满血的布。苏西倾身在他上方,一只手拿着小钳子,另一只手拿着一瓶外用酒清。
「那是怎么回事?」查克问。
「从这里望向地平线,通常会看到什么?」
查克看看苏西,又看看我,「晚上,你只能看到首都华盛顿,它距离这里不到一百公里。有电时,能看到城巿的夜景。为什么问这个?」
「因为我刚才可以看到华盛顿了。」
萝伦哀求我。
「我一定会回来,那是我的底线。我只离开一、两天。」
萝伦坐在一棵倒下树木的残干上,紧紧地抱着路可,「答应我,千万别跟人交谈。」
「我答应妳。我会直接去白宫探听消息,如果中途有人拦下我,我就出示这个给他们看,对吧?」我拿高她的驾驶执照。她是山缪家族一员,是众议院山缪议员的侄女,以她的身分应该足以请出装甲兵来帮助我们。她的家族对于自家人,必定尽全力维护。
但萝伦依旧担心不已。
「我们不能待在这里坐以待毙。」我说:「那些坏蛋修整完毕后,会卷土重来,等他们又找上我们时,该怎么办?」
「不知道⋯⋯躲起来?」
「我们不能在这里躲一辈子,萝伦。」
我们拿了几块防水布在森林里远离木屋的地方,搭了一顶临时帐篷。那里能清楚监视木屋车道和小路的动静。这只是权宜之计。我们必须有所作为,于是我决定走路到华盛顿。若不是被情势逼到无路可退,我也不会冒这个险。
查克也跟我争论半天,他认为我的决定太过冒险,认为我们应该等下去,但等待更让我害怕。目前的存粮只剩几天的份量,之后呢?他还不能下床,难道要我去钓鱼、设陷阱捕兽?况且他很可能下不了床了,埃拉玫丝也状况不佳,她不断地消瘦下去。
不能再等了,时间成了我们的敌人。我也不想再猜测下去,想搞清楚究竟出了什么事。
「一天,就一天。我一定赶在一天内走到白宫,我保证不会冒险,不会跟人交谈。」
萝伦将路可抱得更紧了,「你一定要回到我们身边,一定要。」
我想不起来这辈子曾经一口气行走超过二、三公里,顶多就是午后随心漫步,但我就是确定,我一定能完成九十六公里的步行。一个小时行走六公里半,所以九十六公里,大约需时十五个小时。
我一定可以在一天之内完成九十六公里的步行。
一天。
我要用这一天的时间,搞清楚全球究竟出了什么事,弄明白我们经历这些苦难的原因。上次听广播时,总统已经离开华盛顿,但现在巿区灯火通明,再加上萝伦的伯父是国会议员。所以我只需要走到白宫,亮出妻子的家族背景。只要一天,我一定能带着救援回来。
我出发时,天空依然挂着一轮银月。我在头灯昏暗的光线下,跋涉过泥土路。经过贝勒家时,我的心都吊到喉咙上了,但屋内没有灯光,也没有任何动静。直到我下山来到大路上,天光才露出头来。
尽管腿上带伤,我仍然努力加快步伐。
平地上的积雪已经融化不见,极目所至尽是山丘、原野和森林。昏暗的天色逐渐绽放出绚烂的曙光,前方地平在线冒出了一颗圆圆的太阳。马路两旁的杂草上露水晶亮,我感觉自己生气盎然,斗志昂扬。
毕竟是经历过劫难的人,现在只需要再撑一天,就行了。
我现在经不起迷路。下山后,往东,沿着六十六号州际公路进入华盛顿巿中心,直到看到华盛顿纪念碑,再沿着国家广场走到白宫。
我带了手机,GPS仍在运作中,但没有数据库,所以没有地图,只有查克手动下载的纽约地图。我仍然带着手机,以防万一,也许途中就能收到讯号了。
我走啊走,走啊走。
太阳高升,热气笼罩着我。大约九点、十点时,马路上开始出现车辆。我为了隐藏行踪,取道与州际公路平行的支道。
低头,不要引起注意,继续往前走。
我时不时会听到远方传来的引擎声,然后越来越大声,直到车子飞快从我旁边的高速公路疾驶而过。我有点想招手,想和驾驶人谈谈,但我更害怕。路可和萝伦还在等着我,我也保证过不会与人交谈。
我不能冒险。
走啊走,走啊走──我已经走多远了?
我在远方地平线挑选了一座山丘,之后将目光锁定在它上面。尽管我走了好久的路,它的大小似乎都没有变化,不过我知道,它最后会变大,我会经过它,然后再挑选下一座山丘当作坐标。我的口袋里放着艾芮娜的平安经文,我时不时会去握握它,想象着有一种神秘力量在保护我们。
我的腿好痛,腿上的割伤更是灼烧着。
到了中午,烈阳鞭笞着我,我全身衣服都湿透了。我背着一个小背包,里面装的大多是水瓶。背包闷得我好热,只好时不时地扯下它,好让大汗淋漓的背部凉爽一下。
经历了五个星期左右的天寒地冻,真没想到天气会变得如此酷热。我要穿着四角裤走,为什么不?我尴尬地脱掉牛仔裤,顺便检视右小腿上的伤口。我戳着伤口边缘,会痛,然后穿上运动鞋,低头打量着苍白瘦削的两腿,以及肮脏不配对的袜子。
我的四角裤松松地挂在臀部上。我瘦了很多,牛仔裤的皮带一直往后扣,总共向后退了五个扣洞。我的腰围一定减少了十五公分以上,现在必须将四角裤的腰带折上好几折,它才不会掉下去,但脱掉牛仔裤后好凉快啊,值得。
我随身带了一点食物,一些花生,还有现金和信用卡。既然有灯光,就表示华盛顿已经恢复正常,那我就可以买东西了。我幻想着一个月来的第一次购物,也许买个汁多味美的汉堡,或者停下来享用一份牛排。然后我想起了昨天贝勒家那锅熬煮的肉汤,胃部一绞。
这一切是谁害的?谁害我们变成了禽兽?这场灾难的发生,绝非意外。尤其是从之后的发展来看,先是攻击数据系统,瘫痪因特网,发布冠状病毒假警报,入侵美国领空,以及大停电,一件件环环相扣。如此的大手笔,绝非寻常的网络犯罪。即使是,他们又能得到什么好处呢?恐怖份子吗?但又配合得天衣无缝,可见事先经过精心的策画。
下午时分,我的腿伤更痛了,痛苦逐渐酝酿成愤怒。一定是中国干的好事。关于南海的军事冲突,新闻都报导他们渗透进我们的计算机网络、窃取信息。越是靠近华盛顿特区,我就越急迫地想知道答案,而答案也越来越清晰。
我恨不得太阳赶快下山,气温凉爽下来。眼前的风景,从丘陵变成了连绵的小山,森林和原野变成了农田和小镇的近郊。接近傍晚时,我终于遇见了一个人。我低着头,和他错身而过。又走了一会儿,我才停下来穿上牛仔裤。等到太阳下山时,路上除了我,前后都有几个人同我一样在步行。大家都保持了一定的距离。
到处都没有电。我视力所及的房子都是黑暗的,但有几扇窗户有隐隐昏黄的亮光,我猜测应该是蜡烛的烛光。州际公路前方的地平线处,天空有闪光,那光芒越来越近。
但依然很远很远。
我要忍痛继续走下去吗?我的腿已经痛到无法忍受。腿、脚,和背部,都好痛。我咬咬牙,我能熬夜赶路吗?
我望向地平线,好远啊。我需要休息,明天赶到也可以。
弦月又回到了天空,昏暗的月光洒落黑夜中。前方路边的树林,出现一块黑影。我一瘸一拐地走过去,侧身一看,是一栋老旧的谷仓或车库之类的建筑,墙板的木条都翘了起来。我没看到门,于是拿出背包里的头灯,打开电源。
「哈啰!」我大叫。
屋内乱七八糟的,到处都是杂物,有木板、旧鞋,以及一辆生锈的三轮车。一辆雪弗兰古董车,圆圆鼓鼓地停在角落里,没有轮子,用空心砖架着车身,车上全是垃圾和废弃物。
「哈啰!」
回音四起,没有任何回应。我精疲力尽,就快虚脱了。我朝库房后方走去。在头灯的照明下,经过好像是旧床单的一团东西,难道是窗帘?我拈了起来。床单上都是硬掉的泥土,我甩了甩,尽量甩掉干泥土。
我打了个冷颤,背部全是汗,在冰凉的黑夜中,令人发冷。
我走到老车旁边,爬上门边,打开门。只见一张长长的座椅就在眼前,我欢欣地笑了笑,一屁股坐到方向盘之后。我铺好背包当枕头,关上车门,躺了下去,拉上窗廉当被子盖。
口袋里的一个东西戳着我,是鲍罗汀夫妇的平安经文。我用手肘撑起上半身,拿出我的平安经文,插在车门旁一个生锈的洞口,这算是门神吧?我一笑。
我躺回背包上,浓浓的睡意排山倒海袭来。
我钻出地下通道时,抬眼就见到突出于森林树冠的碑尖。我在天露微光时醒来,全身都要冻僵了,喉咙也干渴得快着火。喝光剩下的水,吃光剩下的花生,我动身回到马路上,继续旅程。我差点就把平安经文忘了,连忙钻回车里取下,然后掉头走出屋子。
就快到华盛顿了。现在马路两边已能看到加油站和便利商店,但大多都荒废无人,不过我看到其中一家店家外面停了一排空车。也不知道是好奇心使然,或者是太饿了,我不知不觉地朝店家走去。店内的架子都空了,柜台后的男子知会我,隔天就会有汽油。
他帮我的水瓶装满水,离开时还送我一份三明治,那可能是他自己的午餐。我接受他的慷慨,狼吞虎咽,一下子就吃光了。他说华盛顿没有我要的东西,叫我别去,待在乡下会比较安全。
我道谢后,继续向前走。
就在快接近巿区时,大规模的步行行人占据了一整条线道,我加入其中,与大家一起蹒跚而行。
已经中午了。办公大楼向上插进右手边的灰色天空,被弃置的起重机、吊车和其他建筑器械设备,点缀其间。左手边则是一排光秃秃的树木,树干上缠绕着绿色藤蔓。路标指示前往罗斯福大桥请向前走,前往五角大厦和阿灵顿则向右转。
我快到了。
五角大厦的工作人员,现在在忙什么?它就在前方,只剩不到一公里半的距离。他们有应变计划吗?有派出英勇的男男女女前去捍卫美国国土吗?
我这辈子从未干过大胆、拚命的事,至少从未打过架。
我现在算是大胆拚命吗?即使前途茫然一片,仍然坚持步行九十六公里?是恐惧驱使我放手一搏。不过此行最令我害怕的是丢下路可和萝伦,尤其萝伦曾经哀求我不要冒险。
我和规模越来越大的人群走在路肩上,旁边是爬满藤蔓的高墙。我们这群难民走过了费尔法克斯、奥克顿和维也纳区,朝巿区而去。是我对萝伦和路可的爱,驱使我忍痛继续往前走,激励我抬起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之前。
让我不愿意放弃的,还有愤怒。今天之前,我满脑子只有活下去。现在,我就快抵达华盛顿特区,眼看着灾难即将告一段落,我一心只想讨回公道。伤害我的家人,就要付出代价。
我沿着马路来到横跨在波多马克河上的大桥。河水的浪潮不大,海鸥在远方盘旋,华盛顿纪念碑笔直插入前方的天际。我跟着人群走上宪法大道。林肯纪念堂前面架着拒马,引导我们朝某个目的地而去。
天空又开始飘雨。厚厚的乌云低垂,取代了上午的艳阳。马路上的汽车来来往往,半数以上是军用车辆。我强行克制住冲出去拦下一辆的冲动。
谁会愿意为我而停车呢?我只是成千上百衣衫褴褛、雨中游行的民众之一。不过无论如何,我的任务就快完成了。只剩四到五公里路程。
终于,熟悉的、令人松了一口气的画面印入眼帘,白宫出现在树木之间,再过去就是史密森尼博物馆群的屋顶。
然而,右手边从国家广场宽广的绿地一直到林肯纪念堂,再到国会大厦,完全被高高的围篱挡住,围篱上方甚至盘绕着带刺铁丝网。围篱有遮板,但我从间隙瞥见里面熙熙攘攘。
他们究竟在隐藏什么?
警察在各个十字路口指挥交通,我答应过萝伦不和任何人交谈。我接近国家广场上的自然史博物馆时,看见它的一侧架着鹰架。我想搞清楚围篱后面的情况,当下溜到路边,确定没人注意到我之后,便沿着围篱在鹰架之下穿行。
鹰架挂着一层蓝布,所以一进入鹰架之下,就没人看得见我。我一层又一层沿着博物馆的一侧缓缓爬升。爬了几层楼后,往鹰架外的屋顶而去,一到鹰架边缘就立即趴平,向外窥视。
国家广场就像是一座巨大的军区,充满了卡其色帐篷、军用卡车和铝制构造,一直延伸到国会大厦,甚至包围我右手边的华盛顿纪念碑,再往前吞没了反射池和林肯纪念堂。一定是军事动员。
但又不太对劲,那些军用卡车好似都不是美军的。我试着分辨,此时一架直升机从军营中央哒哒升起,下面吊着一具器械装备凌空飞走。我将目光移回到围篱后的士兵,他们距离我不超过三十公尺。
那不是美军的制服。
这些士兵都是中国人。我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全身一阵刺痛。我揉揉眼睛,深吸一口气,再仔细地瞧一瞧。眼前所见,全是亚洲人,有卡其色制服、灰色制服,更多的是迷彩服,不过制服上全部别着红色坠饰。头上的军帽正中央,都有一个鲜明的红星。
看来,我窥探的,是中国军队的基地,而且就在华盛顿特区的中心。
我缩回到架子的一个突出物后面,试着消化刚才看到的景象。我一下子恍然大悟,那些侵入美国领空的不明飞行物、总统为什么撤离华盛顿特区、政府为什么任由纽约荒废、为什么只有华盛顿特区有电,以及所有的谎言和伪警报,现在全都合情合理了。我们的国土被入侵了。
我挪了挪身子,取出口袋里的手机,拍下几张照片。
现在没必要去国会大厦了,那里不会有我要的支持,反而有被抓的可能。若是被抓,就再也回不到萝伦身边了。我必须赶快离开。
肾上腺素伴着我爬下鹰架,回到马路上,加入难民的行列,隐身在人群之中。确定没人注意我后,我停下脚步,扫视广场边的围篱。有个警察距离我不到一公尺,我忍不住与他交谈,「里面有军队?」我指着围篱问。我成功吸引了他的注意力,他点点头。
「中国军队?」
「他们的确在这里,」他一副认命的样子,「只会待在这里。」
他的话像拳头一样击中我的肚子。我无法置信地瞪着他,雨中的华盛顿纪念碑就高高耸立在我背后。
「接受吧,习惯就好,老兄。」警察对着目瞪口呆的我补上一句,「走吧。」
我摇摇头,仍然瞪着他,想要做点什么,想要大叫。这些人全部在干什么?他们耷拉着脑袋向前走,没有人说话,一副颓败不振的样子,彷佛全都放弃了。
美国已经放弃了吗?我迈步离开,随后跑了起来。不可能,怎么可能?
我必须回到萝伦和路可身边,这是当下最重要的事。我茫然地在雨中前行,走过了波多马克河上的大桥,将华盛顿特区抛到脑后。六神无主的我没走上六十六号州际公路,而是往南走了几公尺远,最后发现自己站在阿灵顿国家公墓的入口。
我来到步道口的椭圆形大草地边缘,耳里全是加拿大野鹅的嘎嘎叫声。我径自从鹅群之间穿过,牠们纷纷对着我引颈鸣叫。宽广的步道两边是高高修剪整齐的灌木,上面长满了红色莓果。
不知道能不能吃?也许有毒。
灌木之后,光秃秃的树枝向上伸入天空。我经过纪念美国陆军第101空降师纪念碑,仰望着碑顶上的青铜飞鹰,不禁纳闷那些曾经英勇奋战的士兵现在在哪里?墓园中央,丘陵上,我们的国旗依旧降半旗,飘扬在米黄色建筑圆柱前廊的上方。
我必须前进,拉开距离。
我来到墓园的边界,站在一座圆形喷泉的前面。池内没有水,四周也空旷无人。四个拱门通往墓园,我从左手边的那道门进入,然后走上一道楼梯,发现拱门内有一座玻璃建筑。我看见一面内墙上挂满了照片和画像,一张纸上写着向「最伟大的世代」注26致意的影像版颂词。这些人与我祖父同辈,曾经参加过诺曼底登陆战,现在正盯着我走上楼梯。
上到楼梯顶端,一排排白色大理石墓碑迎面而来,它们立在依旧修剪整齐的草坪上。每一座墓碑上,都有新鲜花圈和一个红色蝴蝶结装饰,看起来有人精心照料墓园。墓碑向前方的山坡延伸上去,散落在橡树和桉树之间。我们的英雄们,就躺在这里目睹国土遭人践踏。
我在墓碑之间一边漫步,一边念出碑上的姓名。爬上山坡,经过了肯尼迪兄弟的坟墓和阿灵顿宫,在坡顶上停下来张望。阴雨绵绵,波多马克河灰茫茫地流向远方,而华盛顿特区阴森森地蹲踞在我背后。
我摇摇头,从另一侧下坡,我该怎么办?
这才发现我好渴。雨势加大了,我的舌头都黏在上颚。墓园后方街道的排水沟内,水流湍湍,我拿着一支空水瓶跪下去装水。人行道上有人朝我走来,不过他远远避开我绕了过去。我现在的样子一定很可怕,像动物般蜷缩在这里,衣服又破又烂,还是个光头。这想法令我怒火高涨,渴望宣泄,想对那个人大叫大骂。
那个人为什么走得那么慢?他要去哪里?
难道他没瞧见世界末日已经降临了吗?
我掉头回到州际公路上,肾上腺素随着步伐一点点消褪,一想到面前的漫漫长路,心情万分沉重。现在的我很虚弱,再加上淋雨湿了全身,实在走不到查克的木屋。寒冷和疲倦啃噬着我的骨头和肌肉,也浇熄了怒火。我不只要担心走不回去,更怀疑能不能活下去。
来到匝道前,我决定搭便车,但这必须冒险。我低着头,竖起大拇指,一瘸一拐地往前走。我全身抖得很厉害,需要尽快找到遮风避雨的地方。我太专心思考,没注意到一辆小货车放慢了速度,停在我正前方。一个男人探头出来,「要搭便车吗?」
我使出全身力气小跑步到车窗边,点点头。气温骤降,而我全身冰凉。
「你要去哪里?」前座一个小伙子问。他们总共有三个人,车上音响正播放着乡村音乐。怀旧的好孩子。我一阵晕眩,整个人往后一晃。
「喔喔,你没事吧,老兄?」
「啊,没事,」我结结巴巴地说:「十八号出口,要过了甘兹维尔。」
男孩转回去跟其他人商量,我则站在雨中等待。
「你一个人?」他转回来问我,然后伸长脖子望着马路边。
我点点头。
他大拇指往后一比,「我们可以载你过去。前面没位置了,但后面还有。你要跟其他人坐在后面的空货厢,不过货厢起码有盖子,可以吗?」
我没有其他选择,只能认命地绕到车尾,有人已经放下后挡板,我爬了上去,拉上挡板扣好,货车加速向前驶去。
车厢内光线昏暗,我隐约看见其他人挤在里面,数了数,共有五个人蜷缩在脏床单和脏布上。我强迫自己往里挤,与其他人保持一段距离。静静地坐了一会儿后,我还是忍不住地开口打听:「中国人在这里多久了?他们占领华盛顿多久了?」
没人回应我,但其中一人丢了一张毛毯过来给我。我低声道谢,拿起毛毯盖在身上,却还是冷得发抖。
我能相信他们吗?不过我也没有别的选择。我冻僵了,全身又湿又冰,若是一个人继续待在雨里会死的。这个小小车厢几乎算是我这辈子最大的救星。我必须、一定要回到山上。
「他们在这里多久了?」我重复一次,牙齿开始打颤。
一片沉默。
我本想算了,这时,一个戴着棒球帽的金发小子回应:「几个星期了。」
「怎么会这样?」
「云端风暴,就这么回事。」一个庞克头小子说。就我所见,他身上有十几根金属刺,「你之前在哪里?怎么什么都不知道。」
「纽约。」
一阵沉默。「那里的情况很艰难,是吧?」
我点点头,用这个简单的动作,总结之前经历的恐惧。
「我们的军队呢?」我问:「我们的国土怎么会被人侵犯?」
「我很高兴他们在这里。」庞克头回应。
「你很高兴?」我大叫,「你脑子有问题吗?」
金发小子坐直起来,「嘿,先生,冷静。我们不想闹事,可以吗?」
我摇摇头,拉起毛毯盖住自己。这些年轻人是我们的未来?难怪会发生这些事。几个星期前,美国还是铜墙铁壁,可是现在……
我们被攻破了。
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回到家人身边,保护他们的安全。我叹口气,闭上眼睛,转头避开其他人,将脸贴在冰冷的金属上,聆听节奏单调的隆隆声,陷入深深的夜梦中。
接下来,我只记得有人晃动我的肩膀。
「嘿,朋友。」前座的一位牛仔说。我醒来一看,车厢挡板已经放下,那个人就站在路边喊我。小货车停在一个出口前,他们想赶我下车了?
「你的出口到了。」
我甩甩头,原来我睡了一路,车厢里早已只剩下我一个人,那些小伙子都下车了。我身上盖着几张毛毯,甚至还有折好、垫在我脑袋下当枕头的。一定是他们帮我弄的,真让我羞愧,我之前还随便跟人家发脾气。
「谢谢。」我咕哝着,爬出毛毯堆,抓起背包,跳下车。雨已经停歇,不过天色又暗了。
那个人见我抬头看天,向我解释:「这段路程花的时间比我预计长。我们必须让其他人下车──」
「谢谢,」我说:「真的很感激你们。」
他望着山上,「你要上山?」
「不是,」我指着山脚,「那里。」
我担心他们会跟踪我,更害怕他们赶在我之前抵达。
他意味深长地看着我,随后耸耸肩,向前朝我踏上一步。我以为他要抢我的背包,向后一缩,然而他只是抱住了我。
「好好保重,听见了吗?」年轻牛仔说。
我僵在原地,而他将我抱得紧紧的。
「好了,」他笑着说,放开了我,「小心安全。」
我愣愣地看着他回到车上,看着货车开走。眼泪不知不觉盈满眼眶。
我背好背包,望着向上延伸而去的山路。天色渐暗,又没有什么月光,很难辨路。我带着沉重的心情,踏上返家的路,但就要见到萝伦和路可了,还是很高兴。
有一件事,我将它暂时抛诸脑后,但心里一直挂念着。今天是萝伦的三十岁生日,我本来想送她一个欣慰的消息当作礼物,想让她摆脱过去几个星期来的恐惧和痛苦,如今却空手而回,甚至比空手而回更惨。但至少我能平安回家了。
希望山上一切无恙。
尽管身体阵阵疼痛,我仍然加快步伐。 注26:The Greatest Generation,是美国记者汤姆.布洛考(Tom Brokaw)一九九八年出版的一本书。书里讲述出生于大萧条时期,成人后参加二次世界大战,战后又投身于经济建设的一代人。
《沙丘》六部曲合集
《波西杰克逊》系列合集
《猎魔人》合集
查克带着我和萝伦沿着小路去拜访贝勒一家人。查克他们家是在这里被规划成为国家公园前就盖了木屋,因此现在这座山里,也只有少数几栋木屋。
当天早上,也能看见炊烟从贝勒家的烟囱升起,盘旋缭绕进森林上空。直到吃完早餐,它还在冒烟,等我们洗完、晾好衣服后,也是时候去打招呼了。
「他们全年都住在这里,一直都在。」查克继续,「蓝迪是退役军人,可能还进过中央情报局。他一定知道究竟出了什么事。他们的装备齐全,很可能完全不知道外面大停电。」
他们家不远,顶多八百公尺,所以我们决定步行过去。苏西和东尼留下来挑溪水,稀释澡盆里超级氯化的水,好让两个孩子游泳玩水。那天风和日丽,圣诞节的冰寒换上了不合时令的温暖,再加上我们现在又在纽约以南好几百公里的地方。
小路两旁的矮树丛蜿蜒而下,充斥着虫叫声,生气勃勃,在阳光的烘烤下,蒸腾的湿气与脚下的泥土香气融合在一起。我全身出汗,浸湿了衬衫和牛仔裤。真希望能擦防晒乳,免得我的光头晒伤,我想着想着,笑了出来,我的脑袋瓜还从未见过太阳呢。
查克一边走,一边踢着石头,整个人兴高采烈。我感觉自己焕然一新,和萝伦牵着手,荡来晃去。绕过一个转角,贝勒家从一根根光秃秃的树干中现身。我们踏上他们家弯曲的车道,朝停在屋前的两辆汽车走去,然后爬上前廊阶梯。
查克敲了敲门,「蓝迪!辛迪!是我,查尔斯.蒙福!」
没有人应门,但屋内确实有人。屋后有乡村音乐传来。
「蓝迪!是我,查克!」他提高音量再喊。
我闻到烹煮食物的气味。
「我去后面看看,也许他们在后院砍柴之类的。你们在这里等。」
查克跳下门廊。萝伦捏了捏我的手,我们跟随食物的气味,朝门廊的另一头走去。我从百叶窗缝隙望进去,厨房内有一个大锅,是那种大汽锅,锅里蒸气腾腾,装不下的骨头,突出于锅口。
我的手一阵剧痛,低头一看,看到萝伦的指关节都发白了,原来是她的指甲刺进了我的手心。我顺着她的目光望向厨房隔壁的餐厅,那里乱七八糟的。我想认出那一团乱糟糟的是什么,歪头倾身地找出一个更好的角度。
「你究竟是谁?」后面传来查克的声音。我透过屋后的玻璃滑门,看见他抬手挡住阳光,盯着某人看。
「我才要问你是谁呢。」另外一个声音从后方露台传来。
「我们赶快离开这里吧。」萝伦催促着我。
「我们等查克一起走。」我轻声回应。
萝伦的指甲更用力地戳着我的掌心肉。
我调整角度,想看清楚餐厅。地板上好像躺着一个人,全身是血,而且被砍成好几块。烹煮肉类的气味将我笼罩,我差点吐出来。
「滚!」屋后另一个陌生的声音大喊。
查克已经拔出了手枪,他带的是点三八手枪,枪口指着一个走上后方露台阶梯的人。
那个人也举着霰弹枪、瞄准他。
「贝勒夫妇呢?」查克一边大叫,一边后退,手枪左右移动,来回指着两人,「你们做了什么?」
我感觉一切都好不真实,突然好害怕,腹部一阵紧缩。
「我们叫你快滚,小伙子!」
「我不走!你告诉我──」
一声锐利的咔嚓,一声砰,同时响起,查克的枪和那个人的霰弹枪几乎是同步射出子弹。查克中弹,我们即使离得远了,仍然看得见鲜血喷出的他,向后一弹,旋身翻下露台。我身旁的萝伦放声尖叫,我们本能地蹲下去避祸。
「快跑,」我捧起萝伦的脸庞,低声嘱咐她,「快跑!」
我们弯腰跑过两辆汽车,跑下车道,然后挺起身子,冲回到小路上,双手双脚快速地重复交摆。我的肺部灼热,事情发生得太突然,太戏剧化,感觉好像不是发生在自己身上。
我应该带枪的。为什么我没带?如果有枪,我很可能也死了。
别胡思乱想,快跑。
我感觉得到紧追在后的杀气,他们大声喝斥,所以一定看到我们了。
跑快一点!
感觉跑了好久好久,我们终于跑上查克木屋的车道。车上音响播放着魔力红乐团的歌曲,主唱亚当.利瓦伊的歌声从摇下的车窗传来,他正唱到「尽情舞动」。远方也传来了动静,是引擎声,他们追来了。
我在休旅车边停下来,抓出杂物箱内的点三八手枪,「去后面,他们一定在澡盆那儿。」
我们飞快绕过屋角,只见露台上苏西牵着路可在跳舞,东尼跪着将埃拉玫丝的双手拉得高高的。
「下来!我们必须离开这里!」我大喊大叫。
东尼看着我们,一脸震惊,「出了什么事?」
「快下来,我们上车。」
萝伦伸手要去抱路可。
「查克呢?」苏西的音量因为恐惧不自觉地提高。她接过东尼手中的埃拉玫丝,一起跑下露台,朝我们而来。
「快!」我大叫。
但我们还是来不及。在车上传来的柔情歌声之外,还有车轮辗压过屋前石子车道的声音。
我该怎么做?
「查克呢?」苏西哀求地重复问。
「他被射中了,还在下面那栋房子。」我回应,试着思考,「东尼,拿着霰弹枪,带大家下去地窖躲起来。我去跟他们谈谈。」
「跟谁谈谈?究竟怎么了?」
屋前传来车门关上的声音。
苏西含着泪水,以气音对东尼说:「埃拉玫丝交给你了。」她把孩子递过去,吻了孩子一下,泪水滑下脸颊,「我必须去找查克。」
「妳想干嘛?他死了,他──」
但她已经掉头朝木屋另一头跑去。
我推着东尼和萝伦往前走,弯身打开地窖的门,催促他们下去。这时,三个陌生人绕过了屋角,其中两个拿着霰弹枪。我来不及关上地窖的另一片门板,就挺直身子,严阵以待。
也许只是误会,一切只是个意外。但那些骨头……
「你们想要干什么!」我一边大叫,一边挥舞着手枪。对方没有响应,其中一人直接开枪,子弹飞过我身边时,我感觉到一道强烈的气流划过。
我吓死了,连忙跳下地窖的楼梯,顺带拉上门板,再用木闩滑过空心的手把,企图将门死锁。
必须想办法把他们关在门外。
楼梯的下方,有一组迭放着木头的金属架子。我颤抖着双手使劲拉出架子,想拖它来堵在门板前。
这里一定还有另一个出口。
但我一推,那组架子倾倒,朝我压下来。
萝伦吓得尖叫。
「我没事。」我痛吟地挣扎站起来。
「老天啊,拜托别让他们抓走孩子!」
萝伦横抱着埃拉玫丝,蹲在距离门口最远的一个角落里。地窖的光线很昏暗,空气中都是灰尘的气味,还有油味和旧工具味。路可站在萝伦的身旁,脸上沾着泥巴,怕得不敢出声。我扭动身子,想将木头下的那条腿抽出来。
「别担心,麦克,有我在,他们别想进来。」东尼爬上楼梯,阳光从门板的破口钻进。他靠上去瞇眼透过破口打探门外的情况,「他们有四个人。」
「我们杀了你们的朋友。」一个人不耐烦地说。
萝伦哭了出来,将两个孩子抱得更紧。
「那不是我们的本意,」那个声音继续说:「现在搞成这样,大家都麻烦。」
「走开!不要打扰我们!」我大叫。东尼退下一个台阶,举枪对准门板。
「把孩子,还有你的妻子,交出来。」
我再次忍痛使劲抽出被木头压住的那条腿。我的腿骨好像裂了,皮开肉绽。萝伦猛烈摇头。
门外安静下来,我只听到自己的心脏狂跳,以及门外树叶的窸窣声。我稳住心神,挥开肉体上的疼痛,确认手枪的保险是打开的。东尼瞥了我一眼,点点头,示意我他已准备就绪。
门外传来一声怒吼,其中一面门板一震。东尼踉跄后退,失去了平衡,单膝跪下。外面又开了一枪,东尼连忙侧身闪避,同时举枪扣下扳机。只听得几声哀嚎,接着又是一声枪声,一颗子弹穿透门板而来。
东尼闷哼一声,飞身躲开,摔落在我面前。我抓住他的手,想拉他过来,但太迟了。他剧烈抽搐,两眼直盯着我,眨眨眼将泪水挤回去,随即僵住不动。
「东尼!」我压低声音喊他,想把他拉到我身旁。但他只是直盯着我,两眼空洞。天啊,你不能死,东尼。快起来!别这样……
「该死的东西,你轰掉了享利的一只耳朵!」外面那个声音说:「你不把女人和孩子交出来的话,我就轰掉整栋房子!」
我慌张地想把脚抽出来,但就算皮肉被扯掉了,仍旧于事无补。萝伦呜咽哭泣,她身旁的路可圆睁着眼睛盯着我。
「怎么样啊,小伙子?」
我一咬牙,放开东尼的手,倾身向木柴堆。不会的,事情不会──
外面传来一声枪声,子弹撞在地面上。
「搞什么鬼?」刚才那个不耐烦的人大喊。
我听到有人跑进树林,还有大喊大叫声,声音带着困惑。
「有人跑进屋子里!」
更多的枪声响起,然后是玻璃碎裂声。树林里传来一个尖锐的咔嚓声,是另一种枪枝,比较远,紧接着又是一阵大喊大叫和枪响。随即一切安静下来,然后有引擎发动的声音,我们的休旅车轰隆隆地驶走。
我忍着痛苦,最后一次使劲抽腿,终于成功将腿拔出来,再一瘸一拐地爬上地窖楼梯。休旅车的引擎声叫得更响了,我从门板破口看见车子隆隆驶过,撞上我们的露台。整栋房子在我上方剧烈一晃,随后,刚才的喧闹逐渐远去。
我偷瞄着外面,然后用力推开门板,探头出去一看。
我看到了苏西。她拿着枪,望着车道前方。她回头看着我。「没事了,他们都走了。」她对着一个朝木屋缓步走去的人大叫。
那个人拿着一把霰弹枪。
「他有枪!」我对着苏西大叫,连忙缩头躲进地窖内,「妳快跑啊!」
四周安静无声。
「是我,你这个白痴。」查克大叫,他的声音沙哑。
我整个人松懈下来,随即冲到东尼身旁,撕开他的衬衫,要不要做口对口人工呼吸?他全身是血。萝伦还抱着孩子缩在角落里,她看看我,又看看东尼。
他还有心跳吗?我颤抖着,用两根沾着血的手指去探他的颈动脉,倾身去感觉他的呼吸。
没有心跳,没有呼吸。
「你们快下来!」我大叫。
DAY 32 1月23日
萝伦挑选了一个风景灵秀的地点,让东尼入土为安。那是森林中的一块空地,在木屋北方,就在一片水木旁边。水木现在都还光秃秃的,但很快的,春天到了,苏西说那片树林会繁花盛开。那一定很美,在一片美丽的花海中安息。
美是很美,但腐叶之下几公分的泥土里,全是纠结的树根和大石块。要挖得够深,就要砍断树根,撬起石块,相当费力。本来就很难挖了,现在还要挖出一块够大够深的墓地,难度更高。
东尼原本可以去布鲁克林过节,却自愿留在大楼里守卫。我很清楚他是为了我们家,为了路可才决定留下。若是他离开,现在早已在弗罗里达晒太阳、陪伴母亲了。我们也不会在这里掘土埋葬他。
东尼几乎是一击毙命,我们根本来不及反应。我本来打算为他清理一番,但后来放弃了,只好拿来一张毛毯盖住他。我坐在地窖楼梯上,哭着向动也不动的东尼道谢,感谢他豁出性命保护我们。我没办法丢下他一个人在地窖里,所以搬了张帆布床下来,睡在他身旁。
当天,晴空万里,鸟儿在树上啁啾,我和苏西拖着东尼的遗体穿过落叶满地的树林。他很重,九十多公斤,我们只好用毛毯包住他,方便拖运。从木屋到达坟地预订地大约七、八十公尺远,到达目的地时,我已汗流浃背,弯腰喘气,根本没有办法站直。我和苏西尽可能地将他缓缓放入墓穴中,但他还是滑了下去,最后的姿势扭曲,两腿侧翻到一边去。
「我下去调整。」苏西自告奋勇。
她轻手轻脚地爬下去,将东尼调整到一个舒适的姿势。完事后,我一屁股坐到落叶上,抬头仰望天空,让呼吸缓和下来。
「还好吗?」萝伦在远方大叫。
苏西爬了上来,用牛仔裤搓干净手上的泥土。她对我点点头。
「一切都好!」我大喊回应,却在心中暗想「并不是」。
我振作精神,站了起来。透过光秃秃的树干,我看到萝伦抱着埃拉玫丝,和查克一起缓缓向我们走来。然后才看到路可小小的身子,步伐笨拙地小跑步而来。他一整个早上都在找东尼,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跟他说。
我用沾满泥土的脏手,耙过脑袋上刚冒出来的发茬,感觉洒在脸上的阳光暖洋洋的。我的脑袋依旧钝钝的,除了害怕,其他的,都模模糊糊。
但我们活下来了。
✵
夜幕降临,弦月升起。我依旧坐在前廊阳台的摇椅里,旁边竖着那把霰弹枪。客厅里的柴火炉,熊熊燃烧着。
至少,我们现在很温暖。
原来查克穿了防弹背心,那是威廉小队长送来防护衣时给他的。他自己也不清楚为什么会穿上防弹背心,只是觉得小心为上,但应该就是因为有了保障,他在贝勒家时才会大胆地挑战那群陌生人──无论他们到底是什么人。然而即使穿了防弹背心,他仍然受了重伤,手臂和肩膀都有流弹嵌在肉里。
我腿上的伤并不严重,只是瘀青,还有一道被钉子割得很深的裂口。苏西为我包扎,伤势并不影响我日常的行走。
我们现在究竟该怎么办?没有车,食物也快没了,我们大半的物资都还在那辆车上。几天前,这个地方几乎就是天堂,然而现在,它让人感觉沉闷阴蛰,无路可逃。我以为丧心病狂的人只会出现在纽约,其他地方的人依然神志正常,但显然都是半斤八两。
我看到一颗星星移动了,它闪了闪。我顺着星星的微光,看着它坠落,脑袋却转不过来,努力想理解那是怎么回事。
是飞机!一定是的。我着迷地看着它在地平线处点点亮光之间着陆,突然灵机一动,跳下摇椅,跑向前门,用力推开门,跑上楼梯。
「那些人回来了?」查克听到我重重的脚步声,大喊着问。
「不是,不是。」我急切地低声说,萝伦和两个孩子都在睡觉,「没事啦,放心。」
我打开一间卧室的门,看见查克躺在床上,身上盖着沾满血的布。苏西倾身在他上方,一只手拿着小钳子,另一只手拿着一瓶外用酒清。
「那是怎么回事?」查克问。
「从这里望向地平线,通常会看到什么?」
查克看看苏西,又看看我,「晚上,你只能看到首都华盛顿,它距离这里不到一百公里。有电时,能看到城巿的夜景。为什么问这个?」
「因为我刚才可以看到华盛顿了。」
DAY 33 1月24日
「如果你没回来呢?」萝伦哀求我。
「我一定会回来,那是我的底线。我只离开一、两天。」
萝伦坐在一棵倒下树木的残干上,紧紧地抱着路可,「答应我,千万别跟人交谈。」
「我答应妳。我会直接去白宫探听消息,如果中途有人拦下我,我就出示这个给他们看,对吧?」我拿高她的驾驶执照。她是山缪家族一员,是众议院山缪议员的侄女,以她的身分应该足以请出装甲兵来帮助我们。她的家族对于自家人,必定尽全力维护。
但萝伦依旧担心不已。
「我们不能待在这里坐以待毙。」我说:「那些坏蛋修整完毕后,会卷土重来,等他们又找上我们时,该怎么办?」
「不知道⋯⋯躲起来?」
「我们不能在这里躲一辈子,萝伦。」
我们拿了几块防水布在森林里远离木屋的地方,搭了一顶临时帐篷。那里能清楚监视木屋车道和小路的动静。这只是权宜之计。我们必须有所作为,于是我决定走路到华盛顿。若不是被情势逼到无路可退,我也不会冒这个险。
查克也跟我争论半天,他认为我的决定太过冒险,认为我们应该等下去,但等待更让我害怕。目前的存粮只剩几天的份量,之后呢?他还不能下床,难道要我去钓鱼、设陷阱捕兽?况且他很可能下不了床了,埃拉玫丝也状况不佳,她不断地消瘦下去。
不能再等了,时间成了我们的敌人。我也不想再猜测下去,想搞清楚究竟出了什么事。
「一天,就一天。我一定赶在一天内走到白宫,我保证不会冒险,不会跟人交谈。」
萝伦将路可抱得更紧了,「你一定要回到我们身边,一定要。」
DAY 34 1月25日
我在破晓前出发。我想不起来这辈子曾经一口气行走超过二、三公里,顶多就是午后随心漫步,但我就是确定,我一定能完成九十六公里的步行。一个小时行走六公里半,所以九十六公里,大约需时十五个小时。
我一定可以在一天之内完成九十六公里的步行。
一天。
我要用这一天的时间,搞清楚全球究竟出了什么事,弄明白我们经历这些苦难的原因。上次听广播时,总统已经离开华盛顿,但现在巿区灯火通明,再加上萝伦的伯父是国会议员。所以我只需要走到白宫,亮出妻子的家族背景。只要一天,我一定能带着救援回来。
我出发时,天空依然挂着一轮银月。我在头灯昏暗的光线下,跋涉过泥土路。经过贝勒家时,我的心都吊到喉咙上了,但屋内没有灯光,也没有任何动静。直到我下山来到大路上,天光才露出头来。
尽管腿上带伤,我仍然努力加快步伐。
平地上的积雪已经融化不见,极目所至尽是山丘、原野和森林。昏暗的天色逐渐绽放出绚烂的曙光,前方地平在线冒出了一颗圆圆的太阳。马路两旁的杂草上露水晶亮,我感觉自己生气盎然,斗志昂扬。
毕竟是经历过劫难的人,现在只需要再撑一天,就行了。
我现在经不起迷路。下山后,往东,沿着六十六号州际公路进入华盛顿巿中心,直到看到华盛顿纪念碑,再沿着国家广场走到白宫。
我带了手机,GPS仍在运作中,但没有数据库,所以没有地图,只有查克手动下载的纽约地图。我仍然带着手机,以防万一,也许途中就能收到讯号了。
我走啊走,走啊走。
太阳高升,热气笼罩着我。大约九点、十点时,马路上开始出现车辆。我为了隐藏行踪,取道与州际公路平行的支道。
低头,不要引起注意,继续往前走。
我时不时会听到远方传来的引擎声,然后越来越大声,直到车子飞快从我旁边的高速公路疾驶而过。我有点想招手,想和驾驶人谈谈,但我更害怕。路可和萝伦还在等着我,我也保证过不会与人交谈。
我不能冒险。
走啊走,走啊走──我已经走多远了?
我在远方地平线挑选了一座山丘,之后将目光锁定在它上面。尽管我走了好久的路,它的大小似乎都没有变化,不过我知道,它最后会变大,我会经过它,然后再挑选下一座山丘当作坐标。我的口袋里放着艾芮娜的平安经文,我时不时会去握握它,想象着有一种神秘力量在保护我们。
我的腿好痛,腿上的割伤更是灼烧着。
到了中午,烈阳鞭笞着我,我全身衣服都湿透了。我背着一个小背包,里面装的大多是水瓶。背包闷得我好热,只好时不时地扯下它,好让大汗淋漓的背部凉爽一下。
经历了五个星期左右的天寒地冻,真没想到天气会变得如此酷热。我要穿着四角裤走,为什么不?我尴尬地脱掉牛仔裤,顺便检视右小腿上的伤口。我戳着伤口边缘,会痛,然后穿上运动鞋,低头打量着苍白瘦削的两腿,以及肮脏不配对的袜子。
我的四角裤松松地挂在臀部上。我瘦了很多,牛仔裤的皮带一直往后扣,总共向后退了五个扣洞。我的腰围一定减少了十五公分以上,现在必须将四角裤的腰带折上好几折,它才不会掉下去,但脱掉牛仔裤后好凉快啊,值得。
我随身带了一点食物,一些花生,还有现金和信用卡。既然有灯光,就表示华盛顿已经恢复正常,那我就可以买东西了。我幻想着一个月来的第一次购物,也许买个汁多味美的汉堡,或者停下来享用一份牛排。然后我想起了昨天贝勒家那锅熬煮的肉汤,胃部一绞。
这一切是谁害的?谁害我们变成了禽兽?这场灾难的发生,绝非意外。尤其是从之后的发展来看,先是攻击数据系统,瘫痪因特网,发布冠状病毒假警报,入侵美国领空,以及大停电,一件件环环相扣。如此的大手笔,绝非寻常的网络犯罪。即使是,他们又能得到什么好处呢?恐怖份子吗?但又配合得天衣无缝,可见事先经过精心的策画。
下午时分,我的腿伤更痛了,痛苦逐渐酝酿成愤怒。一定是中国干的好事。关于南海的军事冲突,新闻都报导他们渗透进我们的计算机网络、窃取信息。越是靠近华盛顿特区,我就越急迫地想知道答案,而答案也越来越清晰。
我恨不得太阳赶快下山,气温凉爽下来。眼前的风景,从丘陵变成了连绵的小山,森林和原野变成了农田和小镇的近郊。接近傍晚时,我终于遇见了一个人。我低着头,和他错身而过。又走了一会儿,我才停下来穿上牛仔裤。等到太阳下山时,路上除了我,前后都有几个人同我一样在步行。大家都保持了一定的距离。
到处都没有电。我视力所及的房子都是黑暗的,但有几扇窗户有隐隐昏黄的亮光,我猜测应该是蜡烛的烛光。州际公路前方的地平线处,天空有闪光,那光芒越来越近。
但依然很远很远。
我要忍痛继续走下去吗?我的腿已经痛到无法忍受。腿、脚,和背部,都好痛。我咬咬牙,我能熬夜赶路吗?
我望向地平线,好远啊。我需要休息,明天赶到也可以。
弦月又回到了天空,昏暗的月光洒落黑夜中。前方路边的树林,出现一块黑影。我一瘸一拐地走过去,侧身一看,是一栋老旧的谷仓或车库之类的建筑,墙板的木条都翘了起来。我没看到门,于是拿出背包里的头灯,打开电源。
「哈啰!」我大叫。
屋内乱七八糟的,到处都是杂物,有木板、旧鞋,以及一辆生锈的三轮车。一辆雪弗兰古董车,圆圆鼓鼓地停在角落里,没有轮子,用空心砖架着车身,车上全是垃圾和废弃物。
「哈啰!」
回音四起,没有任何回应。我精疲力尽,就快虚脱了。我朝库房后方走去。在头灯的照明下,经过好像是旧床单的一团东西,难道是窗帘?我拈了起来。床单上都是硬掉的泥土,我甩了甩,尽量甩掉干泥土。
我打了个冷颤,背部全是汗,在冰凉的黑夜中,令人发冷。
我走到老车旁边,爬上门边,打开门。只见一张长长的座椅就在眼前,我欢欣地笑了笑,一屁股坐到方向盘之后。我铺好背包当枕头,关上车门,躺了下去,拉上窗廉当被子盖。
口袋里的一个东西戳着我,是鲍罗汀夫妇的平安经文。我用手肘撑起上半身,拿出我的平安经文,插在车门旁一个生锈的洞口,这算是门神吧?我一笑。
我躺回背包上,浓浓的睡意排山倒海袭来。
DAY 35 1月26日
那是华盛顿纪念碑。我钻出地下通道时,抬眼就见到突出于森林树冠的碑尖。我在天露微光时醒来,全身都要冻僵了,喉咙也干渴得快着火。喝光剩下的水,吃光剩下的花生,我动身回到马路上,继续旅程。我差点就把平安经文忘了,连忙钻回车里取下,然后掉头走出屋子。
就快到华盛顿了。现在马路两边已能看到加油站和便利商店,但大多都荒废无人,不过我看到其中一家店家外面停了一排空车。也不知道是好奇心使然,或者是太饿了,我不知不觉地朝店家走去。店内的架子都空了,柜台后的男子知会我,隔天就会有汽油。
他帮我的水瓶装满水,离开时还送我一份三明治,那可能是他自己的午餐。我接受他的慷慨,狼吞虎咽,一下子就吃光了。他说华盛顿没有我要的东西,叫我别去,待在乡下会比较安全。
我道谢后,继续向前走。
就在快接近巿区时,大规模的步行行人占据了一整条线道,我加入其中,与大家一起蹒跚而行。
已经中午了。办公大楼向上插进右手边的灰色天空,被弃置的起重机、吊车和其他建筑器械设备,点缀其间。左手边则是一排光秃秃的树木,树干上缠绕着绿色藤蔓。路标指示前往罗斯福大桥请向前走,前往五角大厦和阿灵顿则向右转。
我快到了。
五角大厦的工作人员,现在在忙什么?它就在前方,只剩不到一公里半的距离。他们有应变计划吗?有派出英勇的男男女女前去捍卫美国国土吗?
我这辈子从未干过大胆、拚命的事,至少从未打过架。
我现在算是大胆拚命吗?即使前途茫然一片,仍然坚持步行九十六公里?是恐惧驱使我放手一搏。不过此行最令我害怕的是丢下路可和萝伦,尤其萝伦曾经哀求我不要冒险。
我和规模越来越大的人群走在路肩上,旁边是爬满藤蔓的高墙。我们这群难民走过了费尔法克斯、奥克顿和维也纳区,朝巿区而去。是我对萝伦和路可的爱,驱使我忍痛继续往前走,激励我抬起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之前。
让我不愿意放弃的,还有愤怒。今天之前,我满脑子只有活下去。现在,我就快抵达华盛顿特区,眼看着灾难即将告一段落,我一心只想讨回公道。伤害我的家人,就要付出代价。
我沿着马路来到横跨在波多马克河上的大桥。河水的浪潮不大,海鸥在远方盘旋,华盛顿纪念碑笔直插入前方的天际。我跟着人群走上宪法大道。林肯纪念堂前面架着拒马,引导我们朝某个目的地而去。
天空又开始飘雨。厚厚的乌云低垂,取代了上午的艳阳。马路上的汽车来来往往,半数以上是军用车辆。我强行克制住冲出去拦下一辆的冲动。
谁会愿意为我而停车呢?我只是成千上百衣衫褴褛、雨中游行的民众之一。不过无论如何,我的任务就快完成了。只剩四到五公里路程。
终于,熟悉的、令人松了一口气的画面印入眼帘,白宫出现在树木之间,再过去就是史密森尼博物馆群的屋顶。
然而,右手边从国家广场宽广的绿地一直到林肯纪念堂,再到国会大厦,完全被高高的围篱挡住,围篱上方甚至盘绕着带刺铁丝网。围篱有遮板,但我从间隙瞥见里面熙熙攘攘。
他们究竟在隐藏什么?
警察在各个十字路口指挥交通,我答应过萝伦不和任何人交谈。我接近国家广场上的自然史博物馆时,看见它的一侧架着鹰架。我想搞清楚围篱后面的情况,当下溜到路边,确定没人注意到我之后,便沿着围篱在鹰架之下穿行。
鹰架挂着一层蓝布,所以一进入鹰架之下,就没人看得见我。我一层又一层沿着博物馆的一侧缓缓爬升。爬了几层楼后,往鹰架外的屋顶而去,一到鹰架边缘就立即趴平,向外窥视。
国家广场就像是一座巨大的军区,充满了卡其色帐篷、军用卡车和铝制构造,一直延伸到国会大厦,甚至包围我右手边的华盛顿纪念碑,再往前吞没了反射池和林肯纪念堂。一定是军事动员。
但又不太对劲,那些军用卡车好似都不是美军的。我试着分辨,此时一架直升机从军营中央哒哒升起,下面吊着一具器械装备凌空飞走。我将目光移回到围篱后的士兵,他们距离我不超过三十公尺。
那不是美军的制服。
这些士兵都是中国人。我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全身一阵刺痛。我揉揉眼睛,深吸一口气,再仔细地瞧一瞧。眼前所见,全是亚洲人,有卡其色制服、灰色制服,更多的是迷彩服,不过制服上全部别着红色坠饰。头上的军帽正中央,都有一个鲜明的红星。
看来,我窥探的,是中国军队的基地,而且就在华盛顿特区的中心。
我缩回到架子的一个突出物后面,试着消化刚才看到的景象。我一下子恍然大悟,那些侵入美国领空的不明飞行物、总统为什么撤离华盛顿特区、政府为什么任由纽约荒废、为什么只有华盛顿特区有电,以及所有的谎言和伪警报,现在全都合情合理了。我们的国土被入侵了。
我挪了挪身子,取出口袋里的手机,拍下几张照片。
现在没必要去国会大厦了,那里不会有我要的支持,反而有被抓的可能。若是被抓,就再也回不到萝伦身边了。我必须赶快离开。
肾上腺素伴着我爬下鹰架,回到马路上,加入难民的行列,隐身在人群之中。确定没人注意我后,我停下脚步,扫视广场边的围篱。有个警察距离我不到一公尺,我忍不住与他交谈,「里面有军队?」我指着围篱问。我成功吸引了他的注意力,他点点头。
「中国军队?」
「他们的确在这里,」他一副认命的样子,「只会待在这里。」
他的话像拳头一样击中我的肚子。我无法置信地瞪着他,雨中的华盛顿纪念碑就高高耸立在我背后。
「接受吧,习惯就好,老兄。」警察对着目瞪口呆的我补上一句,「走吧。」
我摇摇头,仍然瞪着他,想要做点什么,想要大叫。这些人全部在干什么?他们耷拉着脑袋向前走,没有人说话,一副颓败不振的样子,彷佛全都放弃了。
美国已经放弃了吗?我迈步离开,随后跑了起来。不可能,怎么可能?
我必须回到萝伦和路可身边,这是当下最重要的事。我茫然地在雨中前行,走过了波多马克河上的大桥,将华盛顿特区抛到脑后。六神无主的我没走上六十六号州际公路,而是往南走了几公尺远,最后发现自己站在阿灵顿国家公墓的入口。
我来到步道口的椭圆形大草地边缘,耳里全是加拿大野鹅的嘎嘎叫声。我径自从鹅群之间穿过,牠们纷纷对着我引颈鸣叫。宽广的步道两边是高高修剪整齐的灌木,上面长满了红色莓果。
不知道能不能吃?也许有毒。
灌木之后,光秃秃的树枝向上伸入天空。我经过纪念美国陆军第101空降师纪念碑,仰望着碑顶上的青铜飞鹰,不禁纳闷那些曾经英勇奋战的士兵现在在哪里?墓园中央,丘陵上,我们的国旗依旧降半旗,飘扬在米黄色建筑圆柱前廊的上方。
我必须前进,拉开距离。
我来到墓园的边界,站在一座圆形喷泉的前面。池内没有水,四周也空旷无人。四个拱门通往墓园,我从左手边的那道门进入,然后走上一道楼梯,发现拱门内有一座玻璃建筑。我看见一面内墙上挂满了照片和画像,一张纸上写着向「最伟大的世代」注26致意的影像版颂词。这些人与我祖父同辈,曾经参加过诺曼底登陆战,现在正盯着我走上楼梯。
上到楼梯顶端,一排排白色大理石墓碑迎面而来,它们立在依旧修剪整齐的草坪上。每一座墓碑上,都有新鲜花圈和一个红色蝴蝶结装饰,看起来有人精心照料墓园。墓碑向前方的山坡延伸上去,散落在橡树和桉树之间。我们的英雄们,就躺在这里目睹国土遭人践踏。
我在墓碑之间一边漫步,一边念出碑上的姓名。爬上山坡,经过了肯尼迪兄弟的坟墓和阿灵顿宫,在坡顶上停下来张望。阴雨绵绵,波多马克河灰茫茫地流向远方,而华盛顿特区阴森森地蹲踞在我背后。
我摇摇头,从另一侧下坡,我该怎么办?
这才发现我好渴。雨势加大了,我的舌头都黏在上颚。墓园后方街道的排水沟内,水流湍湍,我拿着一支空水瓶跪下去装水。人行道上有人朝我走来,不过他远远避开我绕了过去。我现在的样子一定很可怕,像动物般蜷缩在这里,衣服又破又烂,还是个光头。这想法令我怒火高涨,渴望宣泄,想对那个人大叫大骂。
那个人为什么走得那么慢?他要去哪里?
难道他没瞧见世界末日已经降临了吗?
我掉头回到州际公路上,肾上腺素随着步伐一点点消褪,一想到面前的漫漫长路,心情万分沉重。现在的我很虚弱,再加上淋雨湿了全身,实在走不到查克的木屋。寒冷和疲倦啃噬着我的骨头和肌肉,也浇熄了怒火。我不只要担心走不回去,更怀疑能不能活下去。
来到匝道前,我决定搭便车,但这必须冒险。我低着头,竖起大拇指,一瘸一拐地往前走。我全身抖得很厉害,需要尽快找到遮风避雨的地方。我太专心思考,没注意到一辆小货车放慢了速度,停在我正前方。一个男人探头出来,「要搭便车吗?」
我使出全身力气小跑步到车窗边,点点头。气温骤降,而我全身冰凉。
「你要去哪里?」前座一个小伙子问。他们总共有三个人,车上音响正播放着乡村音乐。怀旧的好孩子。我一阵晕眩,整个人往后一晃。
「喔喔,你没事吧,老兄?」
「啊,没事,」我结结巴巴地说:「十八号出口,要过了甘兹维尔。」
男孩转回去跟其他人商量,我则站在雨中等待。
「你一个人?」他转回来问我,然后伸长脖子望着马路边。
我点点头。
他大拇指往后一比,「我们可以载你过去。前面没位置了,但后面还有。你要跟其他人坐在后面的空货厢,不过货厢起码有盖子,可以吗?」
我没有其他选择,只能认命地绕到车尾,有人已经放下后挡板,我爬了上去,拉上挡板扣好,货车加速向前驶去。
车厢内光线昏暗,我隐约看见其他人挤在里面,数了数,共有五个人蜷缩在脏床单和脏布上。我强迫自己往里挤,与其他人保持一段距离。静静地坐了一会儿后,我还是忍不住地开口打听:「中国人在这里多久了?他们占领华盛顿多久了?」
没人回应我,但其中一人丢了一张毛毯过来给我。我低声道谢,拿起毛毯盖在身上,却还是冷得发抖。
我能相信他们吗?不过我也没有别的选择。我冻僵了,全身又湿又冰,若是一个人继续待在雨里会死的。这个小小车厢几乎算是我这辈子最大的救星。我必须、一定要回到山上。
「他们在这里多久了?」我重复一次,牙齿开始打颤。
一片沉默。
我本想算了,这时,一个戴着棒球帽的金发小子回应:「几个星期了。」
「怎么会这样?」
「云端风暴,就这么回事。」一个庞克头小子说。就我所见,他身上有十几根金属刺,「你之前在哪里?怎么什么都不知道。」
「纽约。」
一阵沉默。「那里的情况很艰难,是吧?」
我点点头,用这个简单的动作,总结之前经历的恐惧。
「我们的军队呢?」我问:「我们的国土怎么会被人侵犯?」
「我很高兴他们在这里。」庞克头回应。
「你很高兴?」我大叫,「你脑子有问题吗?」
金发小子坐直起来,「嘿,先生,冷静。我们不想闹事,可以吗?」
我摇摇头,拉起毛毯盖住自己。这些年轻人是我们的未来?难怪会发生这些事。几个星期前,美国还是铜墙铁壁,可是现在……
我们被攻破了。
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回到家人身边,保护他们的安全。我叹口气,闭上眼睛,转头避开其他人,将脸贴在冰冷的金属上,聆听节奏单调的隆隆声,陷入深深的夜梦中。
接下来,我只记得有人晃动我的肩膀。
「嘿,朋友。」前座的一位牛仔说。我醒来一看,车厢挡板已经放下,那个人就站在路边喊我。小货车停在一个出口前,他们想赶我下车了?
「你的出口到了。」
我甩甩头,原来我睡了一路,车厢里早已只剩下我一个人,那些小伙子都下车了。我身上盖着几张毛毯,甚至还有折好、垫在我脑袋下当枕头的。一定是他们帮我弄的,真让我羞愧,我之前还随便跟人家发脾气。
「谢谢。」我咕哝着,爬出毛毯堆,抓起背包,跳下车。雨已经停歇,不过天色又暗了。
那个人见我抬头看天,向我解释:「这段路程花的时间比我预计长。我们必须让其他人下车──」
「谢谢,」我说:「真的很感激你们。」
他望着山上,「你要上山?」
「不是,」我指着山脚,「那里。」
我担心他们会跟踪我,更害怕他们赶在我之前抵达。
他意味深长地看着我,随后耸耸肩,向前朝我踏上一步。我以为他要抢我的背包,向后一缩,然而他只是抱住了我。
「好好保重,听见了吗?」年轻牛仔说。
我僵在原地,而他将我抱得紧紧的。
「好了,」他笑着说,放开了我,「小心安全。」
我愣愣地看着他回到车上,看着货车开走。眼泪不知不觉盈满眼眶。
我背好背包,望着向上延伸而去的山路。天色渐暗,又没有什么月光,很难辨路。我带着沉重的心情,踏上返家的路,但就要见到萝伦和路可了,还是很高兴。
有一件事,我将它暂时抛诸脑后,但心里一直挂念着。今天是萝伦的三十岁生日,我本来想送她一个欣慰的消息当作礼物,想让她摆脱过去几个星期来的恐惧和痛苦,如今却空手而回,甚至比空手而回更惨。但至少我能平安回家了。
希望山上一切无恙。
尽管身体阵阵疼痛,我仍然加快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