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隔天小瓦起了个大早,一醒来便意志坚决地翻开厚重的熊皮毯,跳进刺骨的空气。他手忙脚乱地穿衣服,一边发抖,一边跳脚取暖,一边还对自己呵着冻蓝色的气,就像替马梳毛时一样。他打破水盆表面的冰,一头浸进去,脸皱得紧紧的,仿佛吃到酸的东西,随后漱了口,拿毛巾猛擦刺痛的双颊。觉得身上又暖了,随即溜去临时的犬舍,观看皇家猎师做出发前的最后准备。
白天的威廉·特威提师傅,居然是个一脸皱纹、面露疲态的人,还有种忧郁的神情。终其一生,他都被迫为王室的餐桌四处逐猎,抓到猎物之后,还要按照各个部位切好,简直与屠夫没两样。他得分清楚哪些部位要给狗吃,哪些部位要交给助手。他必须把每样东西都切得漂漂亮亮,在末端留下两节脊椎,这样排骨肉才会好看。从他有记忆以来,不是在追猎雄鹿,就是在切割猎物。
他并不很喜欢这些事。对他来说,不论是雄鹿雌鹿、野猪、貂、麆鹿、獾或是狼,也不管是成群的抑或单独的,都是剥皮以后带回家煮的东西。你可以对他大谈骨头、板油、兽脂、兔子屎、粪媒和野猪屎,但他只会礼貌地看着你。他知道你是在炫耀自己懂得这些术语,但这些都是他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你可以吹嘘去年冬天差点被一只大野猪咬伤,他只会报以冷淡的眼神,因为他可是货真价实被大野猪伤过十六次,脚上伤痕愈合后的白肉一直往上延伸到肋骨。你大吹大擂时,他会继续完成手边的工作。全世界只有一样东西能打动威廉·特威提师傅。无论寒暑,雪天晴天,他永远在徒步或骑马追逐野猪和雄鹿,心却不在这上头。可是,一旦你向特威提师傅提起“兔子”这个词儿,虽然他还是会继续追赶那倒霉的鹿,仿佛上天注定,不过一只眼睛却会时时回顾,渴望见到兔子。这是他唯一会谈的东西。他总是奉命前往英国各地的城堡,到了以后,当地的仆人会为他设宴庆祝,时时帮他斟满酒杯,询问他最惊险的打猎经历,然后他会心不在焉地简单回答。可是如果有人讲到兔子,他精神立刻就来了。他会把杯子重重放在桌上,对这种神奇的动物大发议论。照他的说法,要捉这种动物不能吹号角,因为一只兔子会一下是公的,一下又变成母的,不管它是在吃东西还是在拉屎。世界上除了兔子,没有任何动物做得到。
小瓦在旁观察这位了不起的人,默默看了一会儿,然后进屋去看看有没有早餐可吃。想不到竟然有,因为全城的人都像他一样,感染了一种既紧张又兴奋的情绪,他就是因此才早起的。连梅林也穿了一件几世纪以后在米格鲁大学流行的短裤。
猎野猪是很有趣的,一点都不像今天我们挖洞抓獾、用枪射鸟或猎狐。最接近的大概是带雪貂去猎兔子,只不过你带的是狗而不是貂;猎的是可以轻易杀死你的野猪,而不是兔子;用的也不是枪,而是猎野猪专用的长矛,你能不能活命全得靠这玩意儿。猎野猪时很少骑马,或许是因为猎野猪季节通常在冬天,在那两个月里,古老英格兰的雪很容易让马蹄一脚踩空,使得策马奔跑变得很危险。所以你必须手握武器,徒步面对敌人。它不但比你重上许多,而且可以轻易把你撕成两半,再把你的脑袋留作战利品。猎野猪只有一个原则,那就是“稳住阵脚”。如果野猪向你冲来,你必须单膝跪地,矛尖对着它,右手握柄靠在地上来承受冲击,左手则尽可能伸直,握住矛尖对准冲来的野猪。长矛像剃刀一般锐利,离尖端十八英寸之处还有一根横杆,或称水平杆,用来防止长矛刺入野猪体内超过十八英寸。假如没有这道横杆,狂奔的野猪就算被长矛贯穿,也能继续往前冲,攻击猎人。有了横杆,它就被挡在一根长矛的距离外,还有十八英寸长的矛尖留在它体内。遇到这种情形,你当然必须稳住阵脚。
野猪的体重通常在九十到一百八十公斤之间,而它唯一的目标,就是一直拱一直转,想尽办法冲到攻击它的人身边,将对方撕成碎片;而猎人的目标则是把长矛紧紧夹在腋下,绝不放手,直到旁人上前杀死野猪。如果他能够撑住矛柄,而矛尖深深插入野猪体内,那么他便知道,就算被野猪带着跑,它和自己至少隔一支长矛的距离。你只要仔细想一想,便会明白城堡里的猎人为何会在节礼日集会这天起个大早,而且吃早餐时情绪都有些压抑。
“啊,准时来吃早餐了是吧?”格鲁莫爵士啃着手中的猪肉。
“是的。”小瓦说。
“今天早上很适合打猎,有没有把矛磨尖啊!”格鲁莫爵士说。
“有的,谢谢您提醒。”小瓦说。他走到餐具柜,自己也拿了一块肉。
“怏来啊,派林诺!”艾克特爵士说,“快来尝尝这鸡肉!你今早怎么都不吃东西呢?”
派林诺国王说:“我觉得没胃口,不过还是谢谢您的好意。我只是觉得今儿个早上不怎么对劲啊,啥?”
格鲁莫爵士停住吃肉,口气尖锐地问:“太紧张?”
“噢,不是,”派林诺国王喊道,“不是啊,真的不是,啥?我看准是昨晚吃坏肚子了。”
“好兄弟,这是什么话?”艾克特爵士说,“既然都来了,吃点鸡肉保持体力吧!”
他搀着可怜的派林诺,夹了几块鸡肉。国王愁眉苦脸地在桌尾坐了下来,试着吞几口。
“我敢说啊,等今天打完猎,你就会需要这些食物啦!”格鲁莫爵士意味深长地说。
“真的吗?”
“我有亲身经验。”格鲁莫爵士说,朝主人眨了眨眼。
小瓦发现艾克特爵士和格鲁莫爵士似乎很夸张地做出吃得津津有味的样子。他自己连一块肉都不见得吃得下。凯伊则躲得远远的,不敢靠近早餐室。
吃完早餐,也向特威提师傅请教过后,节礼日的打猎队伍便动身前去集合。在现代的猎犬管理人眼中,他们带的这群猎犬可能杂了点,其中有六条黑白的猎狼犬,看起来就像灵猩的身体加上比牛头㹴还丑的头。这些是最适合用来猎野猪的狗,又因为它们习性凶狠,每条都戴着口套。此外还有两条锐目猎犬,以备万一。在现代说法中,这种狗其实就是灵猩。大侦察猎犬差不多是现在寻血猎犬和红雪达犬的综合体。大侦察猎犬戴了项圈,用皮带拉着。母猎犬就像米格鲁小猎犬,跟在主人旁边跑呀跑,连跑步的样子都和米格鲁相似,看起来十分可爱。
村民跟着猎犬一起走。梅林穿了他的慢跑裤,像极了贝登堡爵士[1],只不过多了把长胡子。艾克特爵士很“明智”地穿了皮衣——打猎没人穿盔甲的,他走在特威提师傅身旁,一脸忧虑却又深知自己的角色重要。自古至今,猎犬管理人总是这样。格鲁莫爵士紧跟其后,一边喘气,一边问所有人有没有把矛磨尖。派林诺国王远远落在后头,和村民走在一块,因为他觉得人多势众,比较安全。领地上所有男性,从鹰匠哈柏到没鼻子的老瓦特,可说是全员到齐,手握长矛、干草叉或前端绑着老旧镰刀的粗棍子。有些恋爱中的少女也出来了,她们手提篮子,里面装着为男人准备的食物。这就是节礼日狩猎集会的常见情景。
走到森林外缘时,最后一人加入队伍。他个子很高,仪表出众,身穿绿衣,还带了一把七英尺长弓。
“老爷早安啊!”他愉快地对艾克特爵士说。
“啊,早!”艾克特爵士说,“呵呵,可真早啊,是不是?早安、早安!”
他把绿衣绅士领到一旁,用在场所有人都听得见的声音说:“亲爱的好老弟,看在老天的分上,当心呀!这位可是国王陛下的御用猎师,那两个家伙则是派林诺国王和格鲁莫爵士。好老弟,你就安分点,什么话也别乱说,好吧?”
“当然好,”绿衣男子向他保证,“不过你最好帮我们引介一下。”
艾克特爵士脸唰地涨红,连忙喊道:“啊,格鲁莫,来一下好吗?我介绍一位朋友给你,这位老兄,这家伙叫森先生,不是汉先生喔,是我的老朋友了!对,然后这位是派林诺国王。森师傅,见过派林诺国王。”
“万福!”派林诺国王说。他一紧张就会这么说,老是改不了这习惯。
“您好!”格鲁莫爵士说,“我说,您跟那个罗宾汉没关系吧?”
“哈,一点儿关系都没有!”艾克特爵士赶紧插嘴,“是森啊,上头一个木,下头两个木,就是拿来做家具的东西嘛!您也知道,就是家具啊,长枪啊还有……唉,就是长枪和家具嘛。”
“您好!”罗宾说。
“万福!”派林诺国王说。
“哎,说来有趣,怎么你们两个都穿绿衣服?”格鲁莫爵士说。
“是啊,真是有趣!”艾克特爵士紧张地说,“他这么穿是在为姨妈服丧,她从树上摔下来死了。”
“真是对不住。”格鲁莫爵士触及如此伤痛的话题,觉得很难过,便不再追问了。
艾克特爵士镇定下来之后,便说:“好啦,森先生,咱们第一轮该上哪儿去?”
这问题一问,大家就把特威提师傅也请过来加入讨论,开始一场简短的会议,不时提到各种专业术语,例如“野猪排泄物”。接着众人在冬林里长途步行,好戏便登场了。
先前吃早餐时,小瓦肚子里有种惊惶的感觉,此时已一扫而空。运动和雪风吹拂让他喘不过气;他双眼熠熠生辉,几乎与白色冬阳下的霜晶同样明亮,体内血液也随着打猎的刺激加速流动。他看着侦察犬管理人拉住两条寻血猎犬的狗绳。越靠近野猪巢穴,狗儿拉扯得越是厉害。他看着猎犬一条接一条变得焦躁不安,低吠想冲出去。锐目猎犬最后发作,因为它们不是靠嗅觉打猎。他注意到罗宾停下脚步,拾起野猪粪便,交给特威提师傅。队伍停步,因为他们已经来到危险的地点。
猎野猪时要把野猪围起来,这一点倒是和猎幼狐很相似。猎人的目标则是尽快杀死野猪。众人在巢穴外围成圆圈,小瓦站定位置,单膝跪在雪地里,矛柄放低靠着地面,以备万一。小瓦发觉大家都静了下来。只见特威提师傅挥挥手,示意解开大侦察猎犬。两条狗儿立刻蹿进猎人围住的野兽藏身处,脚步悄静无声。
接下来是漫长的五分钟,毫无动静。围猎者心跳如雷响,颈上的血管与心脏同声律动。人人左顾右盼,想确定身边的同伴是否还在。他们生命的呼吸化作蒸汽,随着北风远远飘开。他们这才明白生命有多美好。万一事情出了差错,只要几秒工夫,便可能让野猪恶臭的獠牙夺走生命呢!
野猪并未以声音表示愤怒。巢穴里既无骚乱,也没有猎犬的狂吠声。然而,就在距离小瓦一百码的空地边缘,突然出现一个黑色身影。它来得太快,起初几秒钟内,看起来不像野猪。小瓦还没认出是什么东西,它已经朝格鲁莫爵士冲去。
那黑色东西冲过白色雪地,溅起一阵雪花。衬着雪地,格鲁莫爵士看上去也是一身黑,他立刻翻了个筋斗,激起更多雪花。只听北风里传来一声清楚的闷哼,但没有倒地的声音,然后野猪就不见了。野猪消失后,小瓦知道了一些事,但那都是野猪还在场时无暇注意的。他记得野猪的鬃毛,直挺挺地竖立在它剃刀般的背上,散发浓烈的臭味;还有一闪而逝、酸味满溢的獠牙,突出的肋骨、低埋的头,以及猪眼中燃烧的红色烈焰。
格鲁莫爵士没受伤,他站起来,拍落身上的雪,一边怪长矛没发挥作用。白色地面上有几滴鲜血。特威提师傅吹响号角,激越的音符响彻林间,猎狼犬都被解开,这时大伙儿都动了起来。把野猪逐出巢穴的大侦察猎犬获准继续追赶,好让它们保持干劲,免得松懈下来。母猎犬叫声悦耳,猎狼犬迈步飞奔,咆哮着越过积雪。所有人都叫喊着跑起来了。
“哎呀!”村民高喊,“小心啊,大人,小心啊!”
“嘘、嘘!”特威提师傅紧张地叫道,“好了,好了,请各位留点空间给猎犬,拜托拜托。”
“我说,我说!”派林诺国王大喊,“有没有人看到它往哪儿跑啊?今天可真刺激啊,啥?打猎号角响了,往前冲啊!”
“派林诺,停一停啊!”艾克特爵士叫道,“留意猎犬啊,老兄,留意猎犬!你自己是盯不到它的!太难,太难啦!”
“太难了。”村民应道。“上吧,上吧。”树林摇曳唱道。“上吧,上吧。”远处的积雪也喃喃说着。沉重的树枝被这阵骚动惊扰,晶莹的粉雪无声滑落在默然的大地。
小瓦发觉自己正跟在特威提师傅身旁奔跑。
其实这有点像带着米格鲁猎兔子,只不过换到一片有时候连移动都有困难的森林里。所有人都得靠着猎犬的叫声和猎人的号角声,才能判断自己的位置,以及该采取何种行动。若是没了这些,不出两分钟,整场狩猎就要宣告失败。但尽管这些都有,在三分钟之内似乎也失败了一半。
小瓦像个带刺的果荚紧黏在特威提身边。他的动作和猎师同样敏捷。猎人虽然经验丰富,不过小瓦因体形娇小,更易穿越阻碍,何况还受过玛莉安小姐的指点。他发现罗宾也紧跟着,不过艾克特爵士的咕哝声和派林诺国王的哇哇叫很快就落到后头去了。格鲁莫爵士倒是放弃得早,他被野猪这么一吓,魂都快飞了,便远远站在后面,宣称他的长矛不锐利了。凯伊和他一道留下来,免得他迷路。村民因为听不懂号角的各种讯号,早就走丢了。梅林则钩破了裤子,停下来用魔法修补。
警卫官一直鼓着胸膛,高喊“快上”,激励狗儿上前,还忙着告诉大家该往哪边跑,结果自己都搞不清楚方向。这会儿他领着一群闷闷不乐的村民,排成单行纵队,膝盖抬得老高,快步朝错误的方向走去。哈柏还跟在小瓦后面跑。
“呼呼,”他喘着气对小瓦说,仿佛把他当成猎犬了,“少爷,别跑这么快,他们都走散了!”
就在他说话的同时,小瓦注意到狗群的叫声渐弱,却更嘈杂不满。
“停下来吧,”罗宾说道,“不然可能会直接撞上它哪。”
狗吠声停了。
特威提师傅高喊:“呼呼!哟喝!”他把挂号角的肩带拉到前面,吹奏起号音示意猎犬集合。
一只大侦察猎犬单吠一声响应。
“好呀!”猎人叫道。
大侦察猎犬吠声渐稳,迟疑了一下,然后凶猛地咆哮了起来。
“哟喝!叫得好,老友。听,贝蒙叫得多勇敢哪!喝,喝,喝,喝。”
紧接在大侦察猎犬之后,传来了母猎犬高亢的叫声。猎狼犬嗜血的狂吠有如轰然雷鸣,盖过其他狗的叫声。狗吠声越来越响,向上攀升到兴奋的高峰。
“可逮着它了!”特威提只说了这句。三人立即开步快跑,猎师同时吹起嘟嘟嘟的号音,以示激励。
在一小团灌木丛中,顽强的野猪被逼到了绝路。它的后半身倚靠在被风吹倒的树干一角,占据了绝佳的位置。它摆出防御姿势,上唇往后扭曲,发出哮吼。鲜血不断自格鲁莫爵士所刺出的伤口涌出,从鬃毛流到腿上。口水从下巴滴到地上,融化了逐渐变红的雪。野猪的目光朝四面八方跳动。狗群站定不动,对着它猛吠。贝蒙的背脊断了,在它脚下痛苦挣扎。野猪因为贝蒙已经不构成威胁,便不予理会。只见它一身黑,怒火逼人,满身是血。
“好家伙!”特威提说。
他手持长矛缓缓前进。猎犬受了主人激励,也随之步步进逼。
情势突然为之一变,仿佛一座用纸牌搭成的房屋瞬间倒塌。野猪不再是困兽犹斗,反而朝特威提师傅冲去。一看它冲来,猎狼犬也扑上前去,狠狠咬住野猪的肩膀、喉咙和脚,以至于最后奔至猎师面前的,不只是单单一只野猪,而是一大团动物。他怕伤到狗儿,不敢用长矛。然而那团动物丝毫没有减速,仿佛猎犬一点也不碍事。特威提想反转长矛,用柄来阻止冲撞,但他才转到一半,兽群已经扑到眼前。他立即向后跳,却被树枝绊倒,结果混战在他身上展开。小瓦在旁边跳脚,心急如焚地挥舞手中长矛,然而完全找不到空隙刺入。罗宾抛下自己的长矛,顺势拔刀,走到撕扯的兽群之中,沉着地把一条猎狼犬由脚拎起。猎犬紧咬不放,可是如此一来便有了空当。只见猎刀缓缓刺进狗儿刚才所在的位置,一次,两次,三次。那座野兽山晃了晃,恢复平衡,又晃了一下,然后笨重地向左倒下。打猎结束了。
特威提师傅慢慢从野猪尸体下抽出脚,站起来,右手抱膝,试探地往各个方向动了动,朝自己点点头,然后挺直腰。他拾起长矛,什么话也没说,就跛着脚朝贝蒙走去。他在贝蒙身边跪下,让狗儿的头枕在他脚上,轻轻地抚摸。“听,贝蒙在叫呀。轻点,我的老友贝蒙。听听勇敢的贝蒙、温柔的贝蒙啊。”贝蒙舔舔他的手,却无法摇尾巴。猎师朝站在后面的罗宾点点头,然后凝视着狗儿的双眼说:“好狗儿,勇敢的贝蒙,安息吧,我的老友贝蒙,好狗狗。”于是罗宾的猎刀带贝蒙离开人世,让它去和猎户座自由奔逐,在群星之间打滚。
之后有好一会儿,小瓦都不忍心看特威提师傅。这位韧如皮革的奇男子一言不发地起身,依照往例挥鞭赶开野猪尸体上的猎犬,然后举起号角,吹出四声长长的号音,毫无颤音。号音表示猎物已经死亡。但他吹奏号角另有原因,小瓦发现他好像在哭,吓了一跳。
猎物死亡的号音逐渐引来大部分走散的人。哈柏最先到,接着是艾克特爵士,他一边用长矛拨开黑莓丛,一边喘着气大喊:“干得好啊,特威提!这次打猎可真是精彩。我说啊,要追猎物就应该这样!这家伙多重啊?”其他人三三两两回来了。派林诺国王跌跌撞撞,高喊:“冲啊!冲啊!冲啊!”浑然不觉打猎已经结束。别人告知以后,他停下脚步,有气无力地说:“冲啊,啥?”然后便默不作声了。最后就连警卫官的单行纵队也到了,他们仍然高抬膝盖快步走,走到空地才停下来,警卫官非常得意地向他们解释,要不是有他,他们早就走散了。梅林提着慢跑短裤出现,他的魔法失败了。格鲁莫爵士脚步笨重地随凯伊到来,直说虽然他没亲眼见到,但这是他仅见最精彩的得分。在这之后,切割猎物尸体的工作便迅速展开。
工作进行时,现场弥漫着兴奋之情。一整天都心神不宁的派林诺国王,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他竟然问猎犬什么时候可以得到猎赏。大家都知道,所谓的“猎赏”,是指放在死去野兽的皮上,用来奖赏猎犬的内脏之类器官。而大家也都知道,杀死野猪后不会剥皮,会直接取出内脏。既然没有兽皮,就不会有猎赏。我们知道猎犬得到的是“点心”[2],是把内脏和面包混在一起,用火烤过的东西。不消说,可怜的派林诺国王用错词了。
于是在一阵起哄声中,派林诺国王被架在野兽尸体上方,让艾克特爵士用剑背结结实实敲了一顿。国王抱怨连连,说:“你们这些畜生一般的下流胚!”然后便咕哝着晃到森林里去了。
野猪的内脏掏干净,猎犬也得了奖赏。村民怕坐在雪地里会把身子弄湿,便三五成群站着闲聊,一边从年轻妇女送来的食篮里拿东西吃。艾克特爵士还体贴地提供一小桶葡萄酒,让众人开怀畅饮。他们把野猪的四肢绑在一起,拿根木棍穿过去,由两人扛在肩上。威廉·特威提往后一站,为野猪吹起狩猎仪式结束的号音。
就在这时,派林诺国王回来了。他还没现身,大家便听见他在灌木丛里跌跌撞撞,高喊:“我说!我说啊!快来看啊!可怕的事情发生啦!”他戏剧般地出现在空地边缘,上方树枝正好承受不了重量,于是好几英担[3]的雪就这么当头砸下。派林诺国王也不以为意,他从大堆积雪里爬出来,仿佛根本没注意到,嘴里仍喊着:“我说,我说啊!”
“怎么啦,派林诺?”艾克特爵士大叫。
“哎,快来啊!”国王喊道,然后他心不在焉地转过身,又消失在森林里。
“过去看看,他没事吧?”艾克特爵士问。
“他个性就是容易激动。”格鲁莫爵士说。
“还是过去瞧瞧吧。”
队伍循着派林诺国王刚在雪地里留下的凌乱足迹,冷静地跟上前。
出现在他们眼前的是一幅出乎众人意料的景象。派林诺国王坐在枯朽的荆豆丛中,两行泪水从脸上流下。他正轻拍着膝上巨大无比的蛇头,蛇头的另一端是一具瘦长的黄色身体,上面还有斑点。身躯的末端是狮子的脚,还有公鹿的蹄。
国王说:“乖乖,我不是要抛弃你哇!我只是想睡睡羽毛床,睡一阵子而已嘛。我本来就要回来了,真的。哎呀,怪兽你可别死,别一点粪媒都不留给我啊!”
一见到艾克特爵士,国王立刻开始发号施令。情急之下的他有威严了。
他叫道:“我说艾克特,你愣在那儿干啥?还不去把那桶酒给我搬来!”
大家把酒桶搬过来,倒了一大杯给寻水兽。
“可怜的东西,”派林诺国王气急败坏地说,“你看看,憔悴成这模样,就是因为没人对它有兴趣啊!憔悴成这个样子。我究竟是怎么啦,在格鲁莫爵士那儿住了这么久,却一点儿都没想过我的怪兽老友。你们看看它的肋骨啊,简直像木桶的铁箍啦,孤零零一个人躺在这雪地里,都快不想活了。来吧,怪兽,看你能不能把这个喝下去,对你很有好处的。”
“成天惦着羽毛床,”国王懊悔地补上一句,同时瞪着格鲁莫爵士,“活像……像个饭店服务生似的!”
“可是你……可是你怎么找到它的?”格鲁莫爵士结结巴巴地说。
“我碰巧发现的,不是你的功劳。像个呆子一样到处乱跑,拿剑砍来砍去。我碰巧在这荆豆丛里找到它,可怜的东西,全身盖满了雪,眼里噙着泪水,全世界没一个人关心它。生活不规律就是这种结果。以前日子多惬意啊,咱们每天同时起床,追赶个一段时间,然后十点半准时就寝。你瞧现在变成什么样?它全身都散啦,它要是死了,就是你的错,你和你的床要负责。”
“可是派林诺……”格鲁莫爵士说。
“给我闭嘴!”国王立即回道,“老兄,别像个傻子一样站在那儿,净说些废话。找点事情做吧!再去找根木棍,我们好把格拉提桑扛回家。艾克特呢,你脑袋摆哪儿去啦?我们得把它扛回家,把它安顿在厨房的火炉前面。快差人回去准备面包牛奶啊!还有你啊,特威提,我不管你爱用什么名字,总之别再玩喇叭啦,还不跑去热几张毯子?”
“等咱们回到家,”派林诺国王下了结论,“第一件事就是给它补补身子!明天早上它要是好些了,我就让它先跑上几个小时,然后咱们就跟以前一样!你说怎么样啊,格拉提桑,啊?你走高处我走低,啥?来吧来吧,罗宾汉,不管你用的是什么名字——你以为我不晓得,我可清楚得很!你少给我在那边拄着弓,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振作起来!把那个肌肉过剩的警卫官叫来帮你搬吧。好了好了,轻点儿啊!跟上来吧,你们两个呆瓜,注意别摔跤啦!羽毛床和猎赏?什么跟什么,全是小孩子玩意儿。走啊!前进啊!快往前啊!齐步走啊!我看简直是脑袋里都装羽毛嘛,真是的!”
虽然已经了结了,国王又加了一句:“至于你啊,格鲁莫,你尽管在自家床上打滚吧,闷死算啦!”
[1]贝登堡爵士(Lord Baden-Powell,1857—1941),童军运动的创始人。
[2]Fouail,原意为燃料。
[3]一英担(hundredweight)约等于五十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