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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那些知名的探险就是这么开始的。不为名声,也不为娱乐,而是为了逃离桂妮薇;是为了维护他的荣誉,而非去树立荣誉。

  我们得仔细谈谈其中一次探险,这样才能说明他是如何努力分心忘情,又是如何成就那些高贵情操的。同时,也可以展现英格兰当时的情

  形,了解亚瑟王为什么要推行他对于公理正义的理论。亚瑟并不骄慢,然而他的国家格美利早年陷入无政府的混乱状态,因此需要像圆桌这样

  的理念,让这地方得以存续。像洛特这样轻启战端的人虽已受制裁,但是拥地自重的贵族行径如同盗匪,却逍遥法外,无从约束起。那些土豪

  或拔下犹太人的牙齿,拿走他们的钱财,或把反抗他们的主教处以火刑。这些恶主人底下的农奴会被浇上油脂放在慢火上烤、用滚烫的融铅烧

  烫、钉上木桩、挖掉眼睛丢在一旁等死;或被割断腿筋,只能用手和膝盖沿路爬行。小规模的争斗不断,让穷苦无依的人更难生存;就算骑士

  在战斗中被拽下马,他全身铠甲严密防护,若非武艺高手,谁也伤不了他。举个例子,在传奇的布汶之战[1]中,法兰西的腓力·奥古斯都落马之

  后被步兵包围,然而那些倒霉的步兵无法刺穿他的盔甲,因此他很快获救,而且越战越勇,因为他暴怒不已,完全失控。不过,蓝斯洛初次远

  行探险的故事,倒是自以其方式为那段纷争不断的强权年代做了明证。

  在威尔士边界上有两个骑士:卡拉铎斯爵士和特昆爵士,他们是凯尔特族人。这两个保守派男爵从未臣服于亚瑟,也不相信任何形式的政

  府,只相信武力。他们都拥有坚固的城堡和邪恶的家臣;在他们领导之下,那些家臣为恶的机会要比在一个安定社会中来得多。他们就像是捕

  食弱小同伴的老鹰。不过,把他们比为老鹰有点不公平,毕竟有许多老鹰是很高贵的,而特昆爵士和高贵一点儿也沾不上边。如果他现在还活

  着,很可能会被关进疯人院,而他的朋友铁定会逼他去做心理分析。

  蓝斯洛爵士骑着马寻求冒险,离自己真正想去的地方越来越远。因此,对他来说,马儿脚下的每一步都是种折磨。就在这场冒险进行了一

  个月左右,某天他碰上一个身披铠甲、骑着高大马匹的骑士,前鞍桥上横着另一位五花大绑的骑士。受缚的骑士昏迷不醒,全身是血,还沾满

  了泥渍;他的头悬在那牝马肩上,头发是红色的。俘虏他的骑士坐在鞍上,体格十分魁梧,蓝斯洛从对方的盾徽认出他是卡拉铎斯爵士。

  “你的俘虏是谁?”

  那大个子骑士从身后取出俘虏的盾牌,举高。盾面是金黄色底绘上红色山形纹,三个绿色蓟花纹两个在上一个在下将山形纹夹在中间。

  “你把加文爵士怎么了?”

  “不干你的事。”卡拉铎斯爵士说。

  加文一定是在马儿停步的时候醒了过来,因为他倒栽的头发出声音:“好兄弟,是你吗?蓝斯洛爵士?”

  “真高兴见到你,加文。你还好吗?”

  “糟糕透顶,”加文爵士说,“尚祈您伸出援手。若阁下袖手旁观,恐再无人能担此任。”

  他这番话用的是正统骑士语,是高位者所用的语言——那个年代有两种语言,诺曼法语的位阶高于撒克逊英语,这种情形就像“高阶日耳

  曼语”是指德语,“低阶日耳曼语”则是指荷兰语。

  蓝斯洛看着卡拉铎斯爵士,然后用撒克逊方言说:“把那家伙放下来,跟我比个高下。”

  “你这傻瓜,”卡拉铎斯爵士说,“我会让你落得同样的下场。”

  之后他们把加文放在地上绑好,让他无法逃走,然后准备开打。卡拉铎斯爵士有个侍从可以递矛给他,不过蓝斯洛坚持要戴普大叔待在家

  里,所以一切都得自己来。

  这场争斗和先前与亚瑟比试的那一场不同。比如说,这两个骑士更为势均力敌,而且在一开始长矛比试的过程中,两人也都没有落马。他

  们手中的梣木矛裂开了,但两人都还坐在马鞍上,两匹马儿吓得停在原地。之后两人比剑,蓝斯洛证明他的剑艺高于对方,打斗一个多小时之

  后,他一剑刺进卡拉铎斯爵士的头盔,穿透头骨——接着,就在这具尸体歪倒在马鞍上时,蓝斯洛一把抓住对方的领子,将他扯下马来,同时

  砍下他的头。他为加文松绑,接受他的衷心感谢,然后再次踏入英格兰的荒野,完全没再想起卡拉铎斯爵士的事。他碰上他的表弟莱诺爵士,

  两人一路同行,行侠仗义。不过,忘了卡拉铎斯爵士真是件不智之举。

  某日,他们骑了好一段路,在酷热午间来到一座森林。蓝斯洛心中为了王后的事挣扎不已,加上天气又热,已经累坏了,再也没办法前

  进。莱诺也很疲困,他们决定将马系在一棵长在灌木丛中的苹果树上,躺在树下休息。蓝斯洛马上就睡着了,不过苍蝇的嗡嗡声吵得莱诺爵士

  睡不着觉,就在这时,他眼前出现了一幅奇景。

  有三名全副武装的骑士正在逃命,一名骑士紧追在后,他们座下的马蹄轰隆作响,摇撼地面(蓝斯洛居然没醒过来,真是件怪事),接

  着,后头的魁梧骑士赶上他的猎物,将他们一个个击落马下,俘虏了他们。

  莱诺是个很有野心的孩子,他认为自己可以代他那闻名遐迩的表哥争取这个战功,因此他安静起身穿上铠甲、骑上马,向那胜利者挑战。

  但没三两下他也被击落了,而且被五花大绑动弹不得。蓝斯洛醒来之前,这场华丽的表演便结束了。这四场战斗的神秘赢家是特昆爵士,最近

  死于蓝斯洛之手的卡拉铎斯爵士就是他的兄弟。特昆爵士的嗜好是把俘虏带到他那可怕的城堡,扒光他们的衣服痛揍一顿,直到他满意为止。

  另一场表演开始时,蓝斯洛兀自沉睡。在这队人马中,有四名服饰华丽的骑士持着矛,撑着一顶绿色的丝质罩篷,罩篷下则是四位中年女

  王,她们骑着白骡,看来优美如画。她们从苹果树旁经过时,蓝斯洛的战马发出一声刺耳嘶鸣。

  这四位女巫中年纪最长的是摩根勒菲,她停住队伍,朝蓝斯洛爵士走去。他穿着全副铠甲躺在长草地上,看起来颇为危险。

  “是蓝斯洛爵士!”

  这世上传播速度最快的莫过于丑闻,在那些拥有超自然力量的人之间传得尤其迅速,因此四位女王早就知道他和桂妮薇的恋情;而她们也

  知道,他现在是公认的全世界最强的骑士。她们因而忌妒桂妮薇,同时也对这个摆在她们眼前的大好机会感到欣喜。于是她们开始争论,究竟

  她们之中谁可以施展魔法以拥有他。

  “我们犯不着为此争吵,”摩根勒菲说,“我会在他身上施咒,让他六个小时内都醒不了。我们把他平安带回我的城堡之后,由他来选择他要

  谁。让他自己选。”

  事情就这么说定。于是,这位沉睡不醒的头号战士和他的盾牌就由两名骑士抬到战车堡。这曾是粮食堡,但外观已经失去仙灵气息,话说

  回来,它本来就是座很普通的碉堡而已。仍自熟睡的蓝斯洛被送到一个寒冷、空荡荡的房里,在那里等待咒语的时效过去。

  蓝斯洛醒来时,并不知道自己人在哪里。房间似乎是用石头砌成,很暗,像个地牢。他躺在黑暗之中,心想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

  没多久,他就开始想桂妮薇王后了。

  接下来倒是发生了一件事:有位年轻少女为他带来晚餐和问候。

  “你好吗,蓝斯洛爵士?”

  “我不知道,美丽的姑娘。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到这来的,所以实在不知道自己究竟好不好。”

  “不用害怕,”她说,“如果你就是她们说的那个伟大的人,明天早上我或许可以助你一臂之力。”

  “谢谢你。无论你能不能帮我,我都很感激你能为我设想。”

  之后那位美丽的少女便离开了。

  次日一早,门口传来了打开门闩的响声和生锈门锁的嘎吱声,接着几个穿着锁子甲的侍卫走进地牢,在门的两侧列队站好,迎入四位魔法

  女王。每位女王都穿着最漂亮的衣服,堂堂地向蓝斯洛爵士行了屈膝礼。他有礼地站着,严肃地对每位女王鞠躬。摩根勒菲为他一一引见,她

  们分别是高尔女王、北加里斯女王、东土女王、外岛女王。

  “听着,”摩根勒菲说,“我们知道你的事,所以你也不必妄想有什么事是我们不知道的。你是跟桂妮薇王后有暧昧关系的湖上骑士蓝斯洛。

  你是世界公认的第一骑士,这也是那女人喜欢上你的原因。不过,这一切都结束了。如今你在我们四人的手上,你得从中选出你的女主人。显

  然,若非出于你自己的意思来选,也没什么意义——不过你也只能从我们四人之中选择。你要选谁?”

  蓝斯洛说:“这叫我怎么回答?”

  “你必须回答。”

  “第一,”他说,“你对我和大不列颠王后的指控并非事实。桂妮薇是对国王最忠贞的女士。如果我现在是自由之身,或是你给我一副铠甲,

  我愿意和你所指定的任何一个战士比武,以证明此事。第二,我绝对不可能选你们当中任何一位做我的女主人。失礼之处还请见谅。不过,我

  只能这么说。”

  “噢!”摩根勒菲说。

  “就是这样。”蓝斯洛说。

  “就这样?”

  “是的。”

  四位女王严峻而高傲地行礼,旋即离开房间。侍卫灵巧地向后转身,身上的锁子甲在石头地板上敲得叮当作响。光线从门后消失。门关

  了,锁落了,闩也上了。

  那位美丽少女带着下一顿餐点进来时,看来似乎想和他说话。蓝斯洛注意到她很有胆识,或许喜欢恣意而行。

  “你说你或许能够助我一臂之力?”

  女孩怀疑地看着他说:“如果你就是她们说的那个人,我就能助你一臂之力。你真的是蓝斯洛爵士?”

  “恐怕正是在下。”

  “那么,”她说,“如果你帮我,我就帮你。”

  说完她哭了起来。

  那少女哭起来十分迷人,并且带着某种决心。不过,趁她还在哭的时候,我们最好来解释一下格美利这个地方早年举行的比武大会是怎么

  回事。真正的比武大会和长矛竞技是不同的,如果是长矛竞技,骑士是以单挑的方式攻击或防御,赢家会得到奖赏;比武大会则比较像自由

  战:先让一群骑士选边站,每边各有二十到三十个骑士,之后他们会自由对战,冲挤成一团。这种混战有其重要性,比如说,如果你付了比武

  大会的报名费,你也能参加长矛竞技,但若你只付了长矛竞技的费用,就没办法参加比武大会。在这些狂乱的混战中,参赛者很容易受重伤。

  如果适度控制,这种混战倒也不是坏事,可惜在那个年代,根本没有控制可言。

  潘德拉贡时代的快乐英格兰有点像是奥康诺[2]时代的可怜老爱尔兰,派系林立。无论是某个国家的骑士、某个地区的住民,或是某个贵族

  的家臣,都可能与附近的派系水火不容,这种对立会演变成世仇,而后某地的国王或领导者就会向另一地的国王或领导者下战书,举行比武大

  会;双方都会抱着要给对方难看的意图与会。在罗马天主教徒对上新教徒、斯图亚特王室对上橙党党员[3]的时代,也是相同的情况,他们正面

  交锋时,手里都拿着粗木棍,心里也都想着要杀了对方。

  “你为什么哭呢?”蓝斯洛问。

  “噢,天啊,”那少女啜泣着,“可怕的北加里斯王向我父亲下了战书,要在下周二举行比武大会。他找来了三名亚瑟王的骑士助阵,我那可

  怜的父亲一定会输。我很担心他会受伤。”

  “我懂了。你父亲叫什么名字?”

  “他是巴德马格斯王。”

  蓝斯洛站起身来,礼貌地亲吻她的前额。他马上明白她希望他做些什么了。

  “很好,”他说,“如果你能救我离开这个监牢,我会在下周二为巴德马格斯王出战。”

  “噢,谢谢你,”那少女说,一边拧干她的手帕,“恐怕我现在得离开,不然他们会在楼下找我。”

  如果北加里斯王本人要和她父亲对战,她当然不会帮着北加里斯的巫后把蓝斯洛囚禁起来。

  清晨时分,城堡里的人都还没起床,蓝斯洛就听见那扇沉重的门被安静地推开。一只柔软的手握着他,在黑暗中领着他往外走。他们通过

  十二扇魔法门来到兵器库,那里放着他的铠甲,全都擦得闪闪发亮,准备就绪。待他装束完毕,他们前往马厩,他的战马正在鹅卵石上蹭着闪

  闪发光的蹄铁。

  “请千万记得。”

  “当然。”他说完,在晨光中骑过了吊桥。

  他们蹑手蹑脚地穿过战车堡的走廊时,已经计划好要先与巴德马格斯王碰面。蓝斯洛要到附近一座白衣修士会[4]的修道院去,在那里和少

  女碰头——当然,她背叛摩根女王让蓝斯洛逃走之后,自己也得逃走才行。他们要在修道院里等人把巴德马格斯王带来,然后做好比武大会的

  安排。不幸的是,战车堡位于野森林中,而蓝斯洛迷路了。他和他的马漫无目的地走了约莫一天,一路上不是撞到树枝,就是缠在黑莓丛里,

  一人一马很快就发起脾气。傍晚时分,他们跌跌撞撞来到一座红色绸质帐篷,里面一个人也没有。

  他下了马,看着那顶帐篷。在布满乱石的森林里有这么豪华的帐篷,触目所及却毫无人迹——这看起来实在有点诡异。

  “真是顶奇怪的帐篷。”他想。由于他脑子里装满了桂妮薇,所以思绪也跟着抑郁起来,“不过,我想今晚应该可以在里面过夜,这顶帐篷在

  这里,要不是有什么危险等着,就是主人到别处度假去了;如果这里有险可冒,我就该接受挑战;如果是主人离开了,他们也不会介意我在这

  里窝一晚。再怎么说,我迷路了,也没别的事好做。”

  他将马具卸下,系好马,脱下身上的铠甲,整齐地挂在树上,盾牌放在最上面。之后,他吃了一些那女孩给他的面包,在一条流经帐篷旁

  的小溪里喝了些水,伸展手臂,让手肘喀喀作响,打了个呵欠,用拳头叩击门齿三次后,上床睡觉。那床十分华丽,床罩也是红色绸缎,和帐

  篷同款料子。蓝斯洛滚上床去,鼻子压进丝枕里,拿它当桂妮薇送上的一个吻,之后便沉沉地睡着了。

  他醒来时,月亮已经出来了,有个裸体的男人正坐在他的左脚上剪指甲。

  他一察觉到那男人存在,立即惊醒,突然在床上动了起来。男人察觉到有人在动,也大吃一惊,跳起来抄起剑。蓝斯洛跳到床的另一边,

  跑向他挂在外面树上的武器;男人追上前,手上挥舞着剑,想从后面给他一击。蓝斯洛安全地跑到树旁,拿着武器转过身来。他们看起来既诡

  异又吓人——在月光下,两人都是全裸,两人手里的银色铁器也在满月之下闪闪发亮。

  “看招!”男人大叫,他瞄准蓝斯洛的腿猛烈一击。下一刻,他的剑却已落地,他双手抱着肚子,弯着腰,尖叫起来。蓝斯洛这一击已经让

  他见了血,那血在月光之下看起来是黑色的,而他胃里的某些东西也对外展露了它们的秘密生活。

  “别打了!”男人叫道,“饶了我。别打了。你快杀死我了!”

  “对不起,”蓝斯洛说,“可是你甚至没等我拿到剑就进攻。”

  男人继续尖声大喊:“饶了我!饶命!”

  蓝斯洛把剑插在地上,走上前检查对方的伤势。

  “我不会再伤害你了,”他说,“没事了,让我看看。”

  “我的肝脏被你切开了!”男人控诉道。

  “嗯,我只能说我真的很抱歉。话说回来,我也不知道我们到底为什么会打起来。靠在我肩上,我把你弄到那张床上去。”

  蓝斯洛把男人放在床上,帮他止血,发现那道伤并不致命;就在此时,一位美丽的女士出现在帐篷门口。当时他们已经点上灯芯草蜡烛,

  所以她马上就发现出了什么事,而且立刻放声尖叫。她冲过去安慰那个受伤的男人,骂蓝斯洛是凶手,然后继续大哭大叫。

  “别叫了,”男人说,“他不是凶手,我们只是有点儿误会。”

  “我睡在床上,”蓝斯洛说,“他进来坐在我的脚上,我们两个都吓了一跳,就打起来了。很抱歉我伤了他。”

  “但这是我们的床,”那位女士尖叫起来,看起来就像《金发姑娘与三只熊》[5]里头的熊,“你在我们的床上做什么?”

  “我真的很抱歉,”他说,“我来的时候帐篷里没看到任何人,而且我迷路了,十分疲累,所以我想,如果我借住一晚,应该没什么关系。”

  “是没关系,”男人说,“我们欢迎你借住一晚,毕竟这伤也没那么糟。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蓝斯洛。”

  “哇!”男人大叫起来,“亲爱的,瞧瞧刚才我是和谁对打呢!难怪我一下就输了。我还在想,你怎么那么轻易就放我一马呢。”

  于是他们坚持蓝斯洛应该留下来过夜,第二天一早,他们也指出正确的方向,好让他前往白衣修士会的修道院。

  这场邂逅在我们的故事主线中就到此为止,不过,那位骑士名叫贝勒斯,他伤势复原之后,经蓝斯洛引荐成为圆桌骑士。他个性温和大

  方,是亚瑟需要的人;而蓝斯洛让他坐上圆桌,好试着弥补自己犯下的错。

  在白衣修士会的修道院中,那位美丽的少女心急如焚地等待着。她很担心他会失信。一听见鹅卵石地面上响起他的马蹄声,她立刻从高塔

  的房间飞奔而下,热烈地欢迎他。

  “父亲今晚会到,”她高声说,“噢,我真高兴你来了!我还怕你可能会忘了呢。”

  听到她选用的字眼,蓝斯洛扭曲的嘴角露出一丝笑容。然后他换上平民服装,洗了澡,静待巴德马格斯王到来。

  “格美利真是个奇怪的地方,”他自言自语,好让自己的思绪远离年轻的王后,“事情发生得好快,大半时间都不知道自己在哪里。而我那表

  弟从苹果树下消失了,这还得找出个解释来才行。至于巫后啦,比武大会啦,入夜之后跑到你床上的人啦,一个家有一半的人都消失得无影无

  踪啦,这样下去,要行事合宜实在很困难。”

  之后他梳了梳头发,整整衣袍,下楼见巴德马格斯王。

  因为马洛礼已经写过了,所以这里无须详述这场比武大会。蓝斯洛从那名年轻少女推荐的人选中挑了三名骑士与他同去,同时他也安排让

  连他在内的四名骑士都使用素面盾——这是羽翼未丰的骑士所用的白色盾牌,蓝斯洛坚持这么做,因为他知道圆桌有三位弟兄会代表另一边出

  战。他不希望被认出来,因为可能会在弟兄间造成心结。但是,他又觉得和他们对战是他的责任,因为他已答应那位少女的请求。对手阵营由

  北加里斯王领兵,他手下有一百六十名骑士,巴德马格斯王只有八十名。蓝斯洛先迎向第一位圆桌骑士,让他肩膀脱臼;之后他使劲朝第二位

  发动攻势,那可怜的家伙被挂在马尾巴上,头盔插入地表数英寸之深;最后他朝第三位的头盔用力一击,结果那个骑士的鼻子开始流血,骑着

  马跑走了。在他打断北加里斯王的大腿骨之前,所有人都看得出来,不管从哪方面来说,这场比武大会都算是结束了。

  接下来我们的英雄出发探查莱诺究竟出了什么事,这是他首度能够自由地去做这件事情——打从他这位表弟失踪之后,他不是被一群邪恶

  女王囚禁起来,就是得履行他对救命恩人的义务。他离开前,巴德马格斯王得到了比武大会的奖赏,而那位少女对他感激涕零。他们彼此承诺

  友谊长存,如果有求于彼此,只要送个信,即当倾力相助。蓝斯洛爬上马,向几个农夫问了路,摸清方向,往他和表弟走散的森林走去,也就

  是有苹果树的地方。虽然天气冷,不过他认为,如果在最后见到表弟之处来个地毯式搜索,或许能找到什么蛛丝马迹。

  在那棵苹果树所在的树林中,他遇到一位骑着小白马的女士。事实上,他就是在那棵树下碰到她的。那棵树可能是棵魔法树,因此才会有

  许多人从那里经过。

  “夫人,”他说,“您可知道,这座森林里有什么险可冒吗?”

  “如果你够强壮,能够一一挑战,”她说,“那可多了。”

  “我可以试试。”

  “你看来是个强壮的男人,似乎也很勇敢,不过你的耳朵实在招风得有点吓人,”那位女士说,“如果你愿意,我就带你到这世上最残暴的领

  主那儿,不过他一定会杀了你。”

  “没关系。”

  “要我带你去,得先告诉我你的名字。如果你不是个有名的骑士,带你去简直就是谋杀的行径。”

  “我的名字是蓝斯洛。”

  “我想也是,”那位女士说,“好吧,实在很幸运。如果有关你的传言都是真的,那么你可能是这世上唯一能够打败他的人。他的名字是特昆

  爵士。”

  “很好。”

  “有人说他是个疯子。他曾在一次战争中俘虏并囚禁了六十四名骑士。他用荆棘鞭打他们,如果你成了他的阶下囚,他也会将你的衣服脱

  光,狠狠打你。”

  “听起来是个有趣的对手。”

  “那里有点儿像是集中营。”

  “我已经准备好了,”蓝斯洛爵士说,“这就是亚瑟创造圆桌武士的原因,他想要避免这类事情发生。”

  “如果我带你过去,你得答应我,事成之后,要为我做一件事——也就是说,如果你获胜的话。”

  “什么样的事呢?”他谨慎地问道。

  “你不用害怕,”那位女士说,“只是要你去向另一位我认识的骑士挑战,他害几位少女非常痛苦。”

  “我很乐意为您效劳。”

  “好吧,”那位女士说,“上帝知道你之后的路该怎么走。无论如何,你和他对战时,我会为你祈祷。”

  他们骑了一会儿马,来到一处浅滩,看起来有点儿像蓝斯洛初次与亚瑟王交手的那处浅滩。浅滩四周的树上挂着生锈的头盔和凄凉的盾

  牌,那里共有六十四面盾牌,上面有斜带纹[6]、山形纹、直立的梭子鱼、鸫或金鹰的图纹、双腿向前直立的正面狮脸,看起来有种遭人遗忘的

  荒凉。盾牌的肩背带都已变绿,生着霉斑。整个地方看起来就像是猎场看守人的绞刑架。

  空地中央的主树上挂着一只巨大的铜盆,睥睨着那些落败的盾牌。铜盆底下最新的盾牌属莱诺所有——银白色底面上画着红色斜带纹,此

  外还画有排行标记[7]。

  蓝斯洛知道他该怎么处理那只铜盆,而他也动手了。他调好头盔的位置,穿过低垂的树叶,来到铜盆旁边;他用矛尾敲击铜盆,直到把盆

  底敲落。之后他和那位女士静立林中。森林似乎被那阵可怕的噪音震慑住,一片寂然。

  没有人来。

  “他的城堡在后面。”女士说。

  他们安静地策马走向城门,在门前来来回回骑了半小时,他脱下头盔和臂铠,皱起眉头,焦虑地咬着指甲。

  就在那半小时过去之后,一个魁梧的骑士穿越森林而来。他的相貌让蓝斯洛吃了一惊,因为他长得很像之前蓝斯洛为了营救加文而杀死的

  卡拉铎斯爵士;不但体格相似,前鞍桥上也横着一个五花大绑的骑士。更怪的是,这位骑士的盾牌上画着三个蓟花纹和一个山形纹,盾牌上方

  还有个方块[8]涂成红色。事实上,眼前这第二位高大骑士俘获的正是加赫里斯,加文的弟弟。蓝斯洛审视着那位骑士。

  或许我们可以这么说,如果你能看出骑士的风格,就多少能够认出那些穿着铠甲的骑士是谁了,即使他变装或拿了素面盾也没有影响。日

  后蓝斯洛有时候必须变装作战,不然没有人愿意和他打,不过亚瑟等人通常会从骑马的方式认出他来。就像现在,虽然我们因为距离太远而看

  不清板球选手的面孔,但还是认得谁是谁,那个年代也一样。

  由于蓝斯洛花了很长的时间锻炼,因此很善于判断他人的风格。他看着特昆爵士,没几下工夫便注意到他的坐姿有个小缺点。于是他对那

  位女士说,如果特昆不调整坐姿,他应该可以救出那个俘虏。结果,特昆爵士进行长矛比试时,确实调整了坐姿,这项批评就无效了;不过这

  件事倒是间接说明了长矛竞技是怎么回事,所以或许值得一提。

  竞技中最重要的,就是骑术。如果一个人敢在冲撞的那一刻仍然全力冲刺,通常就会赢。大多数人都会略微退缩,因此没让冲力达到最

  大。这也是蓝斯洛总是获胜的原因,他身上有股戴普大叔所说的“冲劲”。他变装时,有时候会故意大剌剌坐在鞍上,骑姿笨拙,不过最后总会

  来个真正的冲撞,所以有时他连长矛都还没击出,观众和他那不幸的对手就会大叫:“啊!是蓝斯洛!”

  “这位好骑士,”他说,“把受伤的人放下来休息一会儿吧,我们两个来较量一下。”

  特昆爵士朝他骑过去,从牙缝中挤出一句:“如果你是个圆桌骑士,那么我可是恨不得把你打倒再痛扁一顿。你和你那整桌骑士都一样。”

  “说得倒轻巧。”

  之后他们按照惯例后撤,托起长矛,然后如雷霆般朝对方冲去。蓝斯洛在最后一刻发现自己对特昆爵士坐姿不良一事上判断有误,而在最

  后那一瞬间,他发现特昆是他在长矛比试上所遇过最好的对手,对方冲刺的力道与他相当,目标也相当精准。

  两名骑士缩身闪避,与此同时,双矛互击,而两匹马前奔中途这么一受阻,人立起来向后摔倒,两支矛双双断裂,高高抛入空中,有如烈

  性炸药般优雅地转了一圈又一圈,这情景吓得驯马上的女士忍不住转过头去。再回过头看时,两匹马都摔断了背,倒在地上,两名骑士动也不

  动地躺在地上。

  两小时后,蓝斯洛和特昆还在以剑相拼。

  “住手,”特昆说,“我有话问你。”

  蓝斯洛停手。

  “你是谁?”特昆爵士问,“你是我碰过最强的骑士,我从没见过谁有这么强的力量。听着,我的城堡里现在有六十四名俘虏,另外在我手下

  死伤的有好几百人。不过,这些人都比不上你。如果你愿意和我讲和,与我为友,我就释放这些俘虏。”

  “你真仁慈。”

  “只要你不是那人,我就愿意这么做。不过,要是你就是那人,我就得和你拼个生死。”

  “那人是谁?”

  “蓝斯洛,”特昆爵士说,“如果你是蓝斯洛,我绝不会求饶或请和。他杀了我兄弟卡拉铎斯。”

  “我就是蓝斯洛。”

  特昆爵士从头盔的缝隙中哼了口气,竟趁对手不备狡猾出招。

  “噢,这样吗?”蓝斯洛说,“我只要假装我不是我自己,就可以救出那些俘虏,而你居然连一声招呼都不打就想杀了我。”

  特昆继续嘶嘶地喷着气。

  “卡拉铎斯爵士的事我很抱歉,”蓝斯洛说,“不过他是死于一场公平的交战,也没有提出求和。我并没有手下留情,他是在交战中被杀

  的。”

  他们又打了两个小时。对穿着铠甲的骑士来说,剑并不是唯一的武器,有时他们用盾缘互击,有时用剑柄互捅。周围的草地都溅上他们的

  血,血点看似鳟鱼身上的斑点,拖着尾痕的血迹则仿佛一只只小蝌蚪。因为身上盔甲沉重,所以有时他们摔成一团;笨重的骑士头盔填塞稻

  草,只留一个小呼吸孔,他们都觉得快要窒息;他们疲倦地举着盾牌,根本无法好好遮护自己。

  整场打斗却在一瞬间结束了。他们俩都一言不发。蓝斯洛抓住时机丢下剑,抓住特昆头盔上口鼻部位的开口,两人摔倒在地,特昆的头盔

  脱落。他们抽出短匕近身互搏。特昆的身体弹起,又抖了一抖,便断气了。

  后来,加赫里斯和那名女士喂蓝斯洛喝水时,他说:“不管他做错多少事,他都是个厉害的家伙。他没求和,真是遗憾。”

  “想想那些重伤的骑士和那些酷刑吧。”

  “他是个老派人,”他说,“我们确实得阻止这样的人横行,不过,他仍旧算是老派武士中的佼佼者,这点毋庸置疑。”

  “他是个畜生。”

  “不管他是什么样的人,他都爱他的兄弟。啊,加赫里斯,能把你的马借给我吗?我想继续前进,不过我的马已经死了,可怜的东西。你

  若愿意,可以去城堡把莱诺和其他人放出来。叫莱诺回宫廷去吧,要他放聪明点。我得和这位女士到别处去。你能答应我吗?”

  “你刚刚才救了我和我的马,当然可以带走它,”加赫里斯说,“天啊,你一直在救我们奥克尼的人!上次你才救了加文,而阿格凡就在这座

  城堡里。蓝斯洛,你当然可以带走我的马,当然没问题。”

  [1]布汶之战(Battle of Bouvines),公元一二一四年,英国约翰王与神圣罗马帝国奥托四世(Otto IV of Brunswick)结盟,欲取回英国输给法国的失土,

  然而法王腓力二世(Philip II Augustus,即法兰西的腓力·奥古斯都)在此战中大败对手联军,获得决定性的胜利。

  [2]奥康诺(Daniel O'Connell,1775—1847),爱尔兰传统旧教(天主教)的政治意见领袖,反对合并法,大力推动爱尔兰独立和天主教解放运动。

  [3]橙党(Orange Order,或译奥兰治团体)是新教激进组织,成立于一七九五年,主要根据地在北爱尔兰,每年七月都会举行游行,庆祝在一六九○年博因

  河战役(Battle of the Boyne)中,出身荷兰王室,且信奉新教的橙邑的威廉(William of Orange)打败信奉天主教的詹姆士二世(James II),成为英国的威廉

  三世(William III)。

  [4]白衣修士会(white friar),天主教加尔默罗修会(Carmelite)的修士,因穿白袍得名。

  [5]《金发姑娘与三只熊》( Goldilocks and the Three Bears),英格兰童话,故事中金发姑娘来到森林中,发现一间房子,里面有三张床,她在三张床上轮

  流试躺过,最后睡在小床上,后来熊一家三口回来,发现了她。

  [6]斜带纹(Bend),在纹章学中指从盾面左上角往右下角斜画而下的斜带纹,另有左斜带纹(bend sinister),是从右上角往左下角斜画而下的斜带纹。

  [7]排行标记(Cadency),另外加在家族盾徽上的标记,各地用法不一。以英格兰来说,一般长子会在盾徽上方画一条标记纹(Label,缀有流苏式短直带

  纹的横带纹),次子画新月纹(Crescent)、三子画星形纹(Mullet)等等;而女儿不管排行第几,所用的徽记都是将家族盾徽的框线从盾形改成菱形。

  [8]方块(Canton),在盾徽右上角(左上角称canton sinister)另加的一个方块,用来显示持有人之间有血亲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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