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于刀剑 二
科特-珊比克的修道院院长让我震惊不已。
“斯塔齐尔?”我忍不住叫出了声,“你怎么在这里?你不是死了吗?”
他面无表情又庄重地看了我一眼。“这不太好说,”他回答,“进来喝点儿啤酒吧。”
见到斯塔齐尔之后,我就觉得珊比克的防御工事合情合理了。这不仅是一座军事要塞,而且是一座完美的要塞,完全符合维塔利安在《战争美德之镜》中的描述。看起来,在最近十年之内,有人奇迹般地获得了严谨遵循维塔利安的蓝图所需的金钱、劳力、时间和精力——三层外墙,交错的入口,可以吸收重型攻城武器轰击之力的巨大泥土棱堡,阻挡云梯的突出平台,应有尽有,不难想象某个维塔利安爱好者一边双眼放光地指挥建造工程,一边用拇指插在书页中标记位置的样子。猜猜是谁送了斯塔齐尔一本维塔利安的著作当生日礼物,因为他自己买不起?
“这不太好说,”他一边打响指唤来仆人,一边说,“因为当一个人成为神圣的修士的时候,他会抛弃凡间的肉体,在属灵层面上重获新生,这也是为什么他会使用新的名字,并且和声名狼藉的老朋友们断绝关系。不,别坐那把椅子,好看是好看,但它会被你压垮的。”
我在一张矮凳上坐了下来。“你已经死了,”我重复道,“看在老天的份儿上,他们把你的头都砍下来了。我亲眼看见它挂在北门上。”
他耸耸肩。“你把我和别人搞混了。”他说,“提醒你一下,我记得洛纳泽普有个和我长得有点儿像的铜匠学徒,至少,他的脸被锤子砸过、牙齿也被拔掉之后看起来会有点儿像我。也许你看到的是他的脑袋。他要是遭遇了什么飞来横祸的话,我一点儿也不会吃惊。话说回来,”他灿烂地笑着补充,“你这家伙过得怎么样啊?她是个什么样的人?”
原来他父母的反应是有原因的。当时我还很疑惑。他们十分冷静泰然——我们的儿子密谋反对皇帝,证据确凿,他被处决我们一点儿也不觉得伤心,只是因为阴谋被及时发现而感到欣慰。但他毕竟还是得在修道院里度过余生。我还以为斯塔齐尔宁愿被砍头呢。不过我想他们应该没给他选择的机会。
“谁是个什么样的人?”
“那个姑娘,”他说,“你给她买了六百万的房子的那个妓女。她到底有什么绝技,值得这么多钱?”我刚认识斯塔齐尔的时候,他虽然买不起维塔利安的著作,但其他的书倒是不少,就是有图画的那种书。他这人很有学术气质,以前经常计划着整理所有原始材料,加入他自己经过大量研究得到的结果,编写出这个学科的权威著作——有点儿类似维塔利安的《战争美德之镜》,但包含整页的彩色插图。要我在他脑子里待五分钟我都受不了。
“我不懂你在说什么,”我说,“你真的当上修道院长了?真不敢相信。”
两个穿着优雅的灰色长袍的高个子男人给我们端上了蜂蜜蛋糕和盛在小银杯子里的加烈葡萄酒。“去你的吧!”他说着一口喝光了他的酒。我知道自己没法儿做到。“我是从见习修士一路爬上来的,没有真名,没有过去也没有来这里的原因。我升到这个位置全靠货真价实的个人能力,因为我恰好是个杰出的学者。事实上,我还是个顶好的行政管理者。”
我尝了一块糕点。好吃极了。“对于这个职位来说,你真是太年轻了。”我说。
他点点头。“不算由于政治原因被任命的那些人的话,我是历史上第二年轻的。”他说,“如果你对神学有兴趣的话,就肯定知道我写的《赛基默》五册评述,还有我修订的小教理书。但你这人——”
我脑袋里灵光一现。“噢,你就是霍涅斯塔斯,”我说,“抱歉,我一时没联系起来。我还以为他生在一百年前呢。”
他抬起头,“你读过吗?”
我做了个苦相。“评述没读过,抱歉。”我说,“小教理书当然读过。”
“你觉得如何?”
他声音里的那份热忱我熟悉极了,我记起了少年时代在吵闹的酒馆里和他讨论灵魂本质、四周围绕着狐朋狗友的场景。“我不太确定。”我说。
“噢。”
“你的论证太完美了。太过优雅又极具说服力的论据让我起了疑心。”
他恨了我一秒半,然后耸耸肩。“我忘乎所以了,”他说,“就像是装修一座礼拜堂一样。明明可以画上湿壁画和鎏金装饰线,为什么要满足于普通的雕刻和镶嵌画呢?这样得到的结果并不是神的荣光,而是糟糕的品位。”
晚些时候,我有些头昏脑涨地上了床,开始思考斯塔齐尔和我的关系。他被逮捕后,我尽了一切努力帮助他,用上了我所有的关系和影响力,但却没有起到效果,只得到了一些关于谨慎交友的冷酷警告。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的身份救不了他,直到突然意识到自己其实并不特殊,意识到皇后的侄子也有很多做不到的事情,而努力到最后的结果只会是惹上麻烦。想明白这一点对我的影响很大,我发誓吸取教训——谦逊、实际、做事三思,想想会对自己和别人造成什么影响。但是事情当然没那么简单了。处决皇后侄子最好的朋友?怎么可能。我们要做的是砍掉某个可怜的无辜学徒的脑袋,在研钵里碾到面目全非,直到能以假乱真为止,然后把那个朋友送到一座偏远的修道院里,确保他混得不错(斯塔齐尔似乎没有猜到这一点,他很聪明,但也非常自负)。他们当时没告诉我是因为我管不住嘴,后来他们一定是不小心忘记了这件事。这有点儿像活了大半辈子才突然发现,无敌骄阳把天空造成蓝色是因为祂知道那是你最喜欢的颜色。
我也思考了斯塔齐尔惹上麻烦的原因,他和其他人一起密谋杀死我的姑父和姑姑,很可能也包括杀死我,为了干净利落地以绝后患。当时,我压根儿没有想到这一点。他现在还是个狂热的共和派吗?有时候你会产生自己了解别人的错觉,但是……
其实,我记得那个铜匠学徒。他一无是处,死了也不可惜。不过嘛……
“特拉比亚是个浑球儿。”我做好离开的准备时,斯塔齐尔告诉我。我在他这里待的时间比预计中长多了。“你得提防着他。他又腐败、又贪婪、又懒惰、又奸诈,你回都城之后应该立刻把他召回,然后绞死他。”
我点点头,“你不怎么喜欢他。”
斯塔齐尔皱起眉。“其实我喜欢他,”他说,“他很有魅力,偶尔还很体贴,办事效率也高,前提是你的意愿要符合他的计划。他能让我开怀大笑,这是件少有的好事。但很多坏人都特别惹人喜爱,而很多好人都又无聊又悲惨。”
“我会提防他的。”我说。
斯塔齐尔点点头,因为我抓住了重点而感到满意。“传言说他手下有个斯凯利亚来的医生,熟知世界上每一种毒物。”他说,“毒蛇、毒蘑菇、毒浆果、毒种子、可以洒在奶酪上的特殊霉菌……诸如此类。如果你生病了,看在老天的份儿上,千万别让他靠近你。”
他给自己倒了杯酒,邀请我也喝一杯,我拒绝了。“关于科特-奥桑,你有什么了解吗?”
他摇摇头。“你已经读过简报了,我知道的不比你多。它曾经是座兴盛的修道院,有一座极好的图书馆,但大概五十年前,它不知为什么衰落了下来,现在已经穷得叮当响了。”他挠了挠耳朵,“前年,我派了个人过去购买他们的藏书。他带了一整船的书回来,真是一整船——就是那种运输木材的驳船,吃水很深。那些书有的是垃圾,有的是宝藏,全都混在一起,肯定是随机从书架上拿下来的。奥索尼乌斯的第五部《牧歌》就是这么重见天日的,我们还以为它五百年前就失传了。还找到了三部全新的特尔佩尤喜剧。”他微笑起来,“别担心,我已经让我的人去抄写它们了,完成之后我就立刻寄给你。奥桑的修道院长名叫耿索默,但我对他毫无了解。”
从珊比克到奥桑这段路上,有一家很大的老店叫“救赎与希望”。山区的邮政系统还在规律运行的时候,它曾是一座帝国驿站。我原以为那里会很冷清——事实上我原以为那里已经荒废了,屋顶塌陷,厨房地上杂草丛生——但到达之后我不得不出示委任状才得到一间房间,而这意味着店主不得不请一名富商、他的妻子、儿子以及三个女儿离开。卡赛特士兵们在某个可怜家伙的牧草地里扎下了营(为了避免开创先例,我们本来不该补偿田地的主人,但我还是那么做了),我则派出一名身着全副盔甲和军服的司令官去恐吓厨房帮工,好让他们给我烧热水泡澡。
“你的生意很好啊。”我对店主说。
“平常就这样。”
我询问他详情。原来,最近几年间,帝国北海岸和弗勒雅诸岛之间的贸易逐渐发达了起来。弗勒雅诸岛就是位于气候恶劣的外海中的几小块岩石,我原来不知道还有人居住在那里,但现在看来是有的,而他们拥有琥珀、可以做毡帽的海狸毛皮、珍珠、酒花,以及大量外壳光滑、虽不好吃但很适于榨油的小核桃。作为交易,我们给他们提供小麦、羊毛、盐和红铜。真神奇啊,我们这么久以来都对这类事一无所知。就连一些都城的商社也愿意承担高昂成本,冒着风险把他们的货物运过去交易。他们谁也没把这些情况告知政府,但我能够理解,因为我们会向他们征税,可能还会派舰队去征服那些岛屿,政府一旦插足,轻松盈利的好日子就到头了。弗勒雅人靠自制的船只航海,一些愚蠢的小船,差不多就是用绳子把成捆的树枝绑在一起,然后铺上船板。每年都会有上百人溺死,但这仍然阻止不了他们。
浴缸是陶瓦制的,奇大无比,就像布勒米亚的那种用来进行坐姿葬的陶棺一样。水很暖和,旁边还放着陶瓷洒沙瓶,梅赞提亚罐装的玫瑰油,以及一把腾跃海豚造型的刮刀。
我刚出了浴缸,正一边沉浸在温暖舒适的迷糊状态中一边擦干身体,我手下的一名指挥官就开始大声敲门。“您最好过来看看!”他喊道。他听起来不知所措,把禁卫军官吓成这样可不容易。
我套上袍子和斗篷,踉跄着跑到露台上。下面的天井里的东西让我膝盖发软。那里有一辆帝国信使的轻便马车,护送它的是六名重甲枪兵。
他们有五十年没造这种马车了,但也没有必要造新的,因为它们经久耐用。这种马车看起来脆弱精致,让人不敢相信它们能经受住路面上的坑洞和车辙,但行驶起来却像风一样轻捷,拉车的四匹马也都是别处见不着的顶尖好马。我坐过十几次这种马车,车体平稳极了,把一杯酒放在地毯上也不会洒出来一滴。尽管如此,帝国信使的马车是在外征战的将领最不想看见的东西,因为肯定会有一名特使从里面下来,带来一份盖着龙章、用紫墨写成的传唤令——即刻返回都城,接受指控。马车为我父亲而来的时候我也在场——别担心,儿子,他告诉我。这只是个愚蠢的误会而已,我很快就会回来的。我想和他一起回去,但他不允许。
从车夫跳下车座打开折叠梯到马车门开启的这段短暂时间里,我想了很多。其中一个想法是,这不公平,我什么都没干。由此可见我那时有多么天真,而且还有选择性失忆的毛病。每个持有帝国委任状的人都在某个时刻犯过罪,我也不例外。我记得我当时还想,没事的,姑姑会保护我的,然后又想,万一马车是她派来的怎么办?然后马车门开了,一个完全出乎我意料的人走了出来。
我从露台边探出身体喊道:“你来这里干什么?你想吓死我吗?”
她脸色惨白,用一根手杖支撑着身体,“我也很高兴见到你。你没收到我的信吗?”
什么都没收到。邮政马车比帝国信使的马车慢多了。但也许她不知道。“你来这里干什么?”我重复了一遍,然后才问,“你还好吗?”
“还活着,”她说,“赶快给我找个能躺的地方,我要站不住了。”
你得承认她很有手段。“我逼你手下的弥涅萨库斯打破你的抽屉,把你的印章戒指偷了出来,”她平静地告诉我,“然后我让他给我伪造了一份远行特许,之后我们去了信使办事处,他们就给了我这辆马车,外加六个壮汉,这我倒是没料到。不过,他们穿着亮闪闪的裤子还挺好看的。”
就这么简单。我暗自发誓要把弥涅萨库斯发配到采石场去,随后又发誓要把他接回来,再送他一座好农场。“我这下麻烦大了。”我说。
她笑了起来,“真的吗?”
“真的。滥用帝国信使马车,伪造皇家印章——”
“那是你自己的印章戒指。”
“是啊,但它不该在我这儿,不是吗?我也肯定不该用它签下特许,把我的妓女情人从半个帝国之外接到这里。姑姑会活剐了我的。”
她思考了一下。“我不觉得,”她说,“这么做很有派头,显得你完全不拘泥于规则与传统。人们喜欢有这种特质的皇帝。为了和自己心爱的女人团聚而破坏规则的皇帝。”
“我不是皇帝。我永远也不会当皇帝。下一任皇帝会是那个白痴斯卡鲁斯。”我停住话头,努力用最凶恶的眼神瞪了她一眼。她咯咯地笑了起来,“你是不是因为这个才——”
“别犯傻了,”她说,我相信了她,“你姑姑不会为这个发火的,虽然她很可能会给你写一封措辞粗鲁的信。她想让你表现得更像个皇帝一点儿。”
我突然觉得很愤怒,“你怎么能这么说?你不认识她,连见也没见过她。”
她叹了口气。我看得出她有多疲倦。“你经常谈起她。我可能比大多数人都熟悉她。肯定比你更熟悉她。她不会在意的,相信我吧,她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担心呢。”
我试图保持愤怒,但越来越难了。“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我说,“你来这里干什么?真是疯了,伤口还缝着线,怎么能坐三十个小时的马车。”
她对我微笑。我太爱她了。“向我求婚的明明是你啊,”她说,“虽然从你口中说出来更像是命令,你也知道我从来不按你的要求做事。”
我说不出话来。她等了一会儿,然后继续说了下去:“总之,我考虑了很久,然后觉得这个”——她指了指肚子——“是上天暗示我应该退休了,这就涉及一个问题,之后我该做什么呢?我们这一行的大多数人都会试图找个可怜的傻瓜结婚。我心想,我知道一个合适的傻瓜。所以我就来这里了。”
“你愿意?”
“我愿意。”
有时候人的反应真奇怪。我曾经多次想象过她答应和我结婚时会是什么情景,在我的想象中,我总会欢呼出声,然后一边大叫大嚷一边在街上狂奔。现实并不是那样。我只是像块石头一样纹丝不动地站在原地,任由焕然一新的辉煌世界将我包裹起来。“好,”我说,“我姑姑真的会宰了我的。”
她立刻换上了严肃的表情。“我不觉得,”她说,“你这样是遵循先例,从她的角度看,应该是世界上最好的先例了。当然了,你还得把名字改掉。”
这句话来得太突然了。“你说什么?”
“改成乌尔托。这样你就会是乌尔托三世了。稳定的延续很重要,”她说,“它是帝国此刻最需要的东西。你姑姑不会介意的。如果她有意见的话,我就不可能在这里了。”
“可是——”
“这是你需要做的事。为了政治影响。”她很快补充道,“政治中的象征姿态意义重大,而你对这方面一无所知。结婚是个很好的手段,所以我才同意了。从政治方面来说——”
“你他妈能不能别提政治了。”我说,然后亲吻了她。
片刻之后,她痛呼一声,我放开了她。“医生怎么说?”我问。
她轻微犹豫了一下。“没有留下永久损伤,”她说,“据说要是伤口再靠左一寸,我就没命了。医生好像不管怎样都会说这种话。”
我自己也听过几次这种话。“你不该来的,”我说,“要是缝线崩开了怎么办?实在太冒险了。”
她给了我一个眼神,意思是你真难伺候。“这叫政治姿态,笨蛋。”她说,然后表情又严肃了起来,“你高兴吗?”
“高兴,”我说,“这是我这辈子第一次确信有人站在我这一边。你不知道这对我多重要。”
她庄重地点点头。“我会一直和你在一起,”她说,“别担心你姑姑。她看到我的时候会觉得像在看自己的镜中倒影。没有哪个女人能忍住不照镜子的。”
我不得不让信使马车返回都城,但是我们运气不错,有个住在旅店里的商人同意把他的豪华马车卖给我们——不过要价奇高,而且是在我威胁要征用它之后才同意卖的。这辆马车不如政府用的信使马车那么轻便迅捷,好在现在并不需要急着赶路,而且它舒适极了。
“当然了,我是坐不了的。”我沮丧地说。
“真的不行?”
“当然不行。我得骑马走在部队前面,这是惯例。”
“可怜见的。”她拉过一张看起来很柔软的毯子盖在膝上,然后把靠枕拍打得蓬蓬松松,“那你是不是也要和士兵们一样吃燕麦粥,喝马尿?”
“我们没有马尿可喝。那是甜品。”
她抬起眉毛。“旅店的人帮我装了一篮食物,”她说,“里面有放了松露的熏羊肉香肠。”
“我不爱你了。”
她微笑起来。“这不就是政治姿态嘛。”她说,“你瞧,你愿意的话还是能做到的。这样吧,我可以偷偷分你一点儿你最喜欢的香葱羊奶酪。没人会发现的。”
我摇了摇头。“我不想冒这个险,”我说,“而且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十五岁就吃过贝洛伊萨粥,睡过干涸的水沟了。”
她叹了口气,“那你还真是被宠坏了。你们这种有钱人家的小孩都一个德行。”
骑马前往奥桑的路上,我思考了她说的话,没过多久我就意识到,一如既往,她是正确的。我回想了我所能记起的过去的皇室婚姻,因为内战和篡权太过频繁,成功的婚事数量并不多。实际上,在近两百年里,帝国有过三十六任皇帝,其中只有九个在自己的床上死去(有三个很可能是被毒死的)。这三十六个人里,只有十个是皇室出身,其中只有六个活到了结婚的年龄。这六个人里有五个娶了平民。他们这么做是因为相信,只有小国家的低微国王才会为了外交和政治目的选择皇后,而罗珀人帝国的皇帝远比一切凡人高贵,无人能和他平起平坐,也没有任何国家配得上与他联姻,所以按照这个逻辑,皇帝拥有为爱结婚的自由(这在人类中几乎是独一无二的)。拥有这种权力是皇帝这个糟糕职业的唯一好处,大概正因如此,煽情浪漫小说的主角才总是皇帝和王储。总之,如果想遵守规则,维持皇室的威望,我除了娶平民为妻之外别无选择。这是我的责任。那好吧,我还能怎么办呢。我仍然不期待把这个决定告诉我姑姑。她这人就这样,就算你把萨尚大帝的脑袋砍下来送给她,她也要抱怨你把血弄到地毯上了。
这大概是我的军人本性吧。一旦确定目标,我就想立刻出击,先发制人——就像在三桥战役中快如闪电地渡过冰河的赛基默,还有书本里其他伟大骑兵指挥官,所以我决定和她在奥桑修道院结婚,请修道院长主持婚礼,让我的卡赛特弓箭手们当伴娘。事情没有按计划发展。我们到了奥桑之后,发现修道院已经没了。
用这种口气记录一个残酷的事实有点儿太戏剧化了。如果你读这个的时候手边没有地图的话,背景信息是这样的。奥桑修道院坐落于——曾经坐落于——离大海不到半里地的位置。那里的修士们曾经很擅长经商和航海,因此在一个极为合适的位置建造了海港。这是必要的,因为那片海岸危险极了,常常刮起风暴,暗礁遍布,就算天气晴朗,也可能在半个小时内降下让人伸手不见五指的白色浓雾。当然了,只有疯子才会为了避免被卡拉森岬和阿尔辛吉的瞭望塔发现,特意在浓雾的掩护下靠岸。但根据村里那几个幸存者的证词,他们确实这么做了。距离海岸十里左右的地方分布着一些岛礁,可供那些不怕死的疯子停船潜伏,直到海上起雾。起雾意味着没有风,所以他们肯定是在毫无能见度的情况下划船渡过十里的距离,还不知怎么避开了“魔鬼牙”和强大的离岸海流。接着他们大概花了五个小时把修道院化作了废墟和灰烬,然后在海雾散开之前乘船离开了。作为士兵,我讨厌与疯子作战。我曾有一两次这种经历,那是相当让人不安的体验。你没法儿预测他们的行动,而且双方对于胜利、战败、投降和可接受的损失的词义都有不同理解。如果他们被击败,你要面对的可能是他们堆积如山的残破尸体;而如果他们获胜,你可能会被他们关进一个柳编笼子里活活烧死。说实话,真不该允许他们发动战争。战争本来就够糟了。
这一次,他们不仅屠杀了修士,还几乎残杀了所有的村民,烧掉了农场和谷仓。尽管叫我懦夫吧,但我真的受不了这种事情。而且,由于一路上卡赛特弓箭手们的口粮和至关重要的马匹饲料都是由修道院和村庄提供的,这下我们的麻烦可就大了。我们只能给马拴上脚绊,放它们去石楠和荆豆灌木中吃草。这么对待好牲畜是没法儿指望它们派上用场的。
“你们不准备埋葬他们吗?”
“没必要,”我说,“烧焦的骨头没有危险,过一两天雨水就会把灰烬冲走了;没被烧掉的尸体才会滋生瘟疫。”
“对,但是——”她耸耸肩,“你不能任由别人的骨头散落得到处都是。这样不合适。”
“确实,”我说,“这样很残忍。但如果我们待在这里收集尸骨,然后挖个大坑埋掉,就不会有足够食物支撑我们返回珊比克了,赶路去科特-瓦隆更是想都别想。收尸和其他的一大堆事情一样,只能留给别人去做。”
她皱起眉头,“你经常需要做这种决定吗?我想应该是吧。”
“经常,”我说,“每一个都是糟糕的决定。但另一个选择更糟。”
但她这话让我重新考虑了一番,然后采取了折中方案。我派我的高级司令官带领卡赛特弓箭手们返回珊比克,并让她和他们一起回去。我和剩下的八个司令官以及护送她的枪兵一起留了下来,收集起所有的头骨——臂骨和腿骨就不管了——然后挖了个大坑,安葬了它们。那时已经开始下雨了。我朗诵了一段《大教理书》的内容,然后我们全都披上油布雨衣,快马加鞭赶了回去。我的双手沾满灰烬,一路上被雨水浇成一条条黑泥浆小河,从我的裤子上流淌下去。
做决定,唉,做决定。十六岁生日的前一天,我签下了第一份死刑判决书。被判处死刑的那个可怜家伙的罪行是临阵脱逃。想想吧。你也知道萨尚步兵方阵是什么样的,横列一千人,纵列五十人,他们向你发动冲锋的时候,你的视野里只有那些可怕的长矛,就像从侧面看一片森林—— 一片被乐观者栽种又弃之不顾,没有经过疏苗的森林,树苗间距过密,因此为了得到阳光只能笔直向上生长。其实,真正让你恐惧的不是这番情景,而是他们的声音。五万双钉着平头钉的靴子同时落地,地面的震动会像一条绦虫一样从你的脚底一路钻进身体,紧紧绞住你的心脏。有那么两秒钟,你会完全无法思考,而第三秒的时候,你满脑子想的都是周围挡路的人这么多,你该怎么逃命。我本来准备调转马头逃之夭夭,但我的私人卫队长抓住了我的马缰,六个小时后,我签下了那份死刑判决书。我羞愧极了,既因为我差点儿逃跑,也因为我杀死了一个做了和我相同事情的人。我的眼泪把墨水洇开了。他们只能把判决书重新誊写了一遍,而我不得不重新签字。然后我呕吐在了司令官闪亮的靴子上。
随着时间推移,这种事变得愈发容易,但并不是因为你长成了更好的人。
我第一次领兵作战归来后,姑父将我提拔为亲卫,并授予了我断头矛枪——军中的最高荣誉。十八年后的现在,回首往事,我意识到自己打了一场好仗。我巧妙地利用地形优势,轻步兵和重型远程武器击溃了一个萨尚步兵方阵,然后进行了有效的追击,并且抵挡住了诱惑,没有追得太近,避免在最后一刻酿成大祸。我有两个老钢颈兵当参谋,但总体的战略和具体的战术都是我自己想出来的(好吧,参考了《兵法》第六部第三章,但他们的军官肯定也读过这些)。我们成功阻止了敌人对东部山区的侵略,因此得以通过谈判获得持续五年的和平,这个纪录直到最近才被打破。老天啊,我那时候才十六岁,现在记得最清楚的就是当时尿湿了裤子。我姑父三十三岁的时候——和我现在一样大——才第一次指挥军队,而且输了三场战役,损失了八千名士兵。我觉得我干得不错。我不该那么做的。
我知道我能击败萨尚军队是因为他们的将军是个白痴。他们让白痴当将军是因为有能力的将军已经全被处死了,为的是避免他们篡位。我姑父是个好将军。他篡了位,烧掉了半个都城,像宰羊一样杀光了前任皇帝的家人。还能怎么办呢?
听了我带来的消息,斯塔齐尔震惊不已。他一直念叨着,图书馆,我的神哪,图书馆。等到他冷静下来之后,我让他把最好的北海岸地图都给了我,就是那些标示了所有岛屿的老地图,然后我告诉他,我需要他主持一场婚礼。
他盯着我。“你肯定是疯了。”他说。
“这种感情确实经常被比作精神失常,但仅限于在诗歌里。拜托,你是个教士啊。这是教士的本职工作。”
“绝对不要,”他说,还真的后退了几步,“他们会流放你。还会把我杀掉,因为需要消灭证人。”
“不会有事的,”我告诉他,“我这是在遵循先例。从政治方面来说——”
“我已经在死囚牢房里待过一次,”他说,“这辈子不需要再来一次了。我们是朋友啊,别破坏友情了。”
我握起拳头,让他看见我的印章戒指。其实这是假的,我怕把真的戒指弄丢了才戴着这个。“这是直接命令。”我说。
“滚你妈的。”我的朋友说。
好吧,什么样的教士都行。只要通过了相关考试,就算长得最贼眉鼠眼的督工所神甫也是无比圣洁的。被拒绝了六次之后,我终于找到了一位愿意为了金钱报酬和东部边境的挂名闲职给我们证婚的神职人员。婚礼只花了六分钟,完事之后,那位圣父立刻飞身上马,将叮当作响的鞍袋往鞍头上一挂,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出大门绝尘而去。也许他离开的时候回头大喊着给我们赐福了,但他纵马奔过吊桥时雷鸣般的蹄声完全盖过了他的声音。
由于医学原因,我们推迟了新婚之夜的传统活动。我熬夜阅读了刚从科特-阿奎拉送来的报告,那座有六百年历史的修道院已经被烧成了灰烬,罪魁祸首骑着结实的矮种马,在晨雾的掩护下发动了袭击。
“幸运的是,”特拉比亚伯爵说,“当时有一支我们的常规巡逻队在附近。他们前一天就发现了劫掠者们的行踪,一路跟随他们到了那里,所以目击了事情的经过。”
伯爵第一时间赶到了我的身边,他还真是体贴。他带来了五百个本地民兵,还有更能派上用场的二十几个业务精通的文员,以及一大叠地图。“那敢情好,”我说,“你的人就没想到去阻止他们吗?”
“巡逻队只有十二个人。”他回答。行吧,有道理。
屠杀结束后,劫掠者们将战利品装到了驮马背上。我亲自询问了巡逻队的人:劫掠者带走了什么?很遗憾,他们没敢靠得太近,因此没有看见。劫掠者们把战利品放进了麻袋里,而袋子似乎是他们自己带来的。我问他们那些袋子看起来是否沉重,或者又大又鼓。巡逻队长回答,他们当时在六百码之外,只看得出那些是袋子而已。那好吧,每匹马背上驮了多少个袋子?他们回答说有些驮了两个,有些驮了四个。接下来,他们尾随劫掠者们穿越了沼地。对方直奔海岸,前往一个当地走私集团常用的小海湾,那里有五条船等待着他们。启航离开之前,他们把矮种马全都放走了,巡逻队抓住了几匹,却没在它们身上找到烙印。所以他们带了几匹马回来。一个做小生意的修锅匠声称他小时候去过弗勒雅诸岛,在那里看见过相似的矮种马。除他以外,没有任何人见过这种马。本地马匹虽然体格矮壮,但肩部更高,脑袋也大多了。
“也就是说这些海盗是从弗勒雅诸岛来的,”我说,“你觉得靠谱吗?”
特拉比亚思考了一番才回答。“真是那样的话,我会很惊讶的,”他说,“我从没去过那里,对他们也没什么了解。没人了解他们。但这些年来,他们在我的印象里只是一群小佃农,非常热衷于和我们做生意,因为我们似乎对海狸皮和琥珀之类的没用垃圾来者不拒,而对他们来说,捡拾海滩上的垃圾和设陷阱捕捉害兽换取食物比种庄稼容易多了。”
“抢劫更容易。”我说。
他耸耸肩,“也许吧。也许我们看起来很好欺负,总是把各种财物四处乱放,只让穿制服的人守卫它们。但这些人没有抢食物,他们抢的是金银财宝和艺术品。据我所知,他们也只和我们帝国人做生意。”
我想起之前所见——城里来的富商们在条件简陋的“救赎与希望”旅店借宿。帝国的特质之一就是疆域辽阔。而且,帝国中居住着大量风雅的富人,比起道德规范,他们更珍视艺术和美丽的物件。如果有人向一个住在普罗科皮亚之类的地方的富裕银行家出售一幅杰出的矫饰主义圣像画,只要价位合适,他会在意画的来源可不可疑吗?又有谁能认出某幅来自世界另一端的艺术品,并确信它是赃物呢?至于纯金和银子,它们都可以被熔成金银块,不留半点儿线索。
“我需要你去办一些事情。”我说。
“哎呀,”特拉比亚伯爵礼貌地说,“请稍微等等,我找张纸写下来。”
我让他即刻禁止所有来自弗勒雅的船只入港。随机检查商人的货物。全面调查修道院失窃的物品是否出现在了帝国内的市场上。“做完这些之后——”
“等一下,”特拉比亚说,“无意冒犯,但我手下没多少船主。要办这些事的话,我需要更多船只。我只有三艘海关单桅小帆船和一艘庆典用的驳船。”
我给他写了一张单据。“十二艘战船,”我说,“这样够了吧?”
他瞪着我。“我想应该足够了,”他轻声地说,“那士兵呢?”
这就难了。那十二艘军舰不是问题,因为当时我手头恰好有十二艘军舰任我派遣。它们是作为武力威胁的筹码指派给我的,和萨尚人的谈判结束之后,我忘记把它们还回去了。士兵就不一样了。由于非常合理的历史因素,军事指挥官打完仗之后并不能把士兵擅自留下。如果我想要五十个以上的士兵的话,就得写信给我姑姑,好声好气地求她。“我努力一下。”我说,“眼下,我建议你自己想想办法。你手头的非军方人力相当充足——修路工、文员和马夫之类从你这里领薪水的人,在你的账目上写得清清楚楚。给他们一人发一根长矛和一面盾牌,叫他们装出勇猛的样子来。反正不会让他们去打仗,谁看得出来他们不是士兵呢?”
我给姑姑写了封信。让我大吃一惊的是,她答应立刻从中邦调给我一千名正规钢颈兵。我错愕极了。钢颈兵像金沙一样珍贵,并不会随便交给等闲之辈指挥。他们历来就有决定下一任皇帝的危险能力,就算现任皇帝健在也一样。至少这回答了一个我没敢提出的问题。她肯定没有得到我已经完婚的消息。如果她知道了的话,钢颈兵也会被派出,但不会交给我指挥。而现在,要是有信使的轻便马车试图把我带回都城,一千名正规重甲步兵会给我拒绝的权利,如果我真的不愿意的话。
这形势真有意思啊。
她执意要和我一起前往科特-梅露斯。我告诉她这让我很感动,但是旅途太过艰险,她的伤也没好透。她耐心地向我解释,如果有人居心不良,想要谋杀她的话,趁我不在的时候对她下手简直易如反掌。我吓得腿都软了,决定让她和我一起上路。事实上,我根本不想让她离开我的视线。
科特-梅露斯位于偏远的北方。这里的山顶终年积雪,但山谷里却可以种植葡萄与无花果。一百年前,修士们管理着规模庞大的果园和葡萄园,现在它们已经被荨麻与荆棘取代,背后的原因却没人知道。羊群在曾经的麦田中吃草,荒废的小屋和农场随处可见,连石材都没有被偷走。我读了能找到的所有相关记录(并没有多少),也询问了每个可能知道答案的人,但只是得知这里没有发生过劫掠、军事入侵和瘟疫,以及任何具体的灾难。曾经有许多人居住在这个地区,生活也很富足,而现在这里居民稀少,沉默地过着苦日子。虽然没有证据,但我的理论是,通过辛勤劳作换来的富足生活导致了他们的没落。身强体壮、衣食无忧的农夫是征招重步兵时的理想人选,而在过去的两百年里,我们经历的战争实在太多了。那些强壮可靠的青壮年农夫入伍参战之后再也没有回来,失去了他们,这个地区便一蹶不振。如果真是如此,从中是否能看出这头名叫帝国的野兽的本质呢?帝国需要保护这些城镇、乡村和小农场免受敌人侵扰,为此才征召士兵,这样一来城镇、乡村和小农场就不会被荒废弃置,街道上就不会杂草丛生,良田沃土就不会被杂草和荆棘覆盖。但如果保护这一行为带来的是本该阻止的毁灭——想想吧。我不是哲学家,所以没有资质对此表态。
和大多数修道院不同,科特-梅露斯并没有被建在山顶。它舒舒服服地蹲伏在一座山谷中,雨水汇集成一条宽阔的河流从群山中奔腾而下,又分流成几条实用的小溪,横跨平坦的谷底。在我的记忆中,这里有上百种细微不同的绿色。有着浅绿色嫩芽的蕨类植物在经过焚烧的土地上长得繁茂极了,树叶深绿光洁的成年白蜡木和柳树则是占据被抛弃的牧场的高效殖民者。一人高的荆棘丛和枯死的矮树之间有一条窄路,细高的树木从灌木丛中拔地而起,渴求着上方的阳光。我手下有个司令官向来热衷狩猎,他随身带着一张美丽的新埃利亚弓,期望能猎到几头鹿,或者至少射几只兔子。他没能得偿所愿。我们看到了许多不停鸣叫的小鸟,但没在地面上看到任何活物。没有什么比老鼠大的动物能够在那片虬结纷乱的荆棘灌木中生存。
科特-梅露斯的修道院长是个愉快的高大男人,我们的到来让他高兴极了,因为二十年来他几乎没有见过任何陌生人。得知我们没有足够的食物,还希望他能喂饱六百名弓箭手、七十名随行人员以及我们夫妻的时候,他就没那么愉快了。但他很快从震惊中缓了过来。他说,修道院的主要职责之一就是款待饥饿的旅人,如果履行这项职责意味着他和他的修士们需要勒紧腰带过冬的话,我们做客带来的快乐就是足够的补偿了。无论如何,他们有足够的干豆子,村民们经过劝说之后肯定会给我们的马匹提供燕麦,而滋补的汤里有一点儿熏咸肉就足够了。要是我们还没尝过当地特色——加了小块干香肠的荨麻菜汤——的话,很快就能一饱口福了。
梅露斯修道院里有四十个修士,全都年过半百。他们大多数都在围墙环绕的十亩菜园中劳作,这菜园让修道院长自豪极了——它全年都能提供新鲜的卷心菜,还有产量可观的块根,冬天能储存很久。他带我参观了集体宿舍楼上的一条宽敞的长廊,里面高至房椽的架子上全部塞满了颜色暗淡、表皮光滑的苹果。他认为那里曾是用于抄写书籍的抄写室,但他并不确定。旧图书馆已经被清空了,现在成了一座壮观的木柴储存室。修道院这样的大型建筑需要大量供暖,这里的冬天又颇为寒冷,但他的修士们吃苦耐劳,精于林务。他们定期修剪柳树萌生林和太过繁茂的榛树,并推着大车到山里去砍伐生长在陡峭山坡上的高大的松树与枞树。院长告诉我,脚踏实地的劳动是与造物主共融的最佳途径,因为祂就是播种培育我们的万物之园丁。他的指甲又短又脏,小臂像铁匠一样强壮,光是听他说话,我就觉得厌倦。
“这事情我听说过,”我提到劫掠者之后,他说,仿佛在讲来自遥远陌生国度的趣闻,“但我不觉得他们会到这里来。我们没有金银,那些东西很多年前就卖光了。”
我们坐在院长住所的主屋里。屋里冷极了,我们几乎是鼻子贴鼻子地围着一只小铜火炉相对而坐。看得出这火炉摆在这里很久了,上方的天花板已经被烟雾熏黑了一大片,污渍彻底遮盖了无敌骄阳祈祷像,四周的小天使也被焦油弄得污秽不堪。由于光线太暗,我看不清这幅镶嵌画的其余部分——我对艺术知之甚少,但我猜它是早期象征主义作品,虽然被煤烟和牛脂烛的凝结油脂覆盖,但它很可能是完整的,因为受潮程度似乎不怎么严重。“不管怎样,”他说,“如果他们真的来了,我们也有准备。我们已经做好计划了。附近的山里有牧羊人的窝棚,我们随时可以拿上够支撑一个月的工具和物资过去避难,而且只要有人进入山谷,我们肯定能看见他们。你大概也注意到了,只有一条路能穿过荆棘。”
我弯下腰,本能地伸出一只手试图阻止他,“你在做什么?”
他茫然地看着我,然后明白了。他刚刚掀开了一口大木箱的盖子,拿了一本书出来,正要把它放进火炉里。“你想要吗?”他问。
书脊上的字太模糊了,我看不出是什么。“谢谢你。”我说着接过了书。他打开箱子,拿出另一本书扔进了炉子里。这次我没有试图阻止他。
“没人读这些书了,”他解释道,“而且书本不是通往救赎之路,我们很久之前就意识到了。勤俭节约,吃穿不缺,这才是我们的哲学。”
炉子里的那本书有着厚厚的木质封面,在书页被烧光之后还持续燃烧了很久。它产生了惊人的热量。做事要讲求实际,修道院长庄严地告诉我。被我救下的那本书是弗朗提努斯所著的《安尼乌斯评注》,帝国的每一座大城市里都有上万份抄本。我从没读过它,不合我的口味。
我们没有在梅露斯修道院待太久。那里的人对我们很亲切,但我们不想给他们造成负担。因此我们继续向科特-纳瓦修道院前进,沿内陆方向跋涉了三天,还好基本都是下坡路,感谢上天。
我很庆幸带上了妻子同行,否则我就应付不了纳瓦的女修道院长了。我一见到她就立刻认出了她是谁——认不出才奇怪呢。七年前,她在宫廷里惹出了不小的事端。据传我姑姑曾试图派人毒杀她,如果传言属实,姑姑没能得手,这显然证明昂纳丽娅院长的聪明才智不容小觑,因为通常姑姑想办的事都能办成。我理解姑姑为什么想除掉她。机敏美丽、家财万贯又野心勃勃的年轻贵族寡妇身处宫中,简直就像葡萄园里的蝗虫一样不受欢迎。她还是我的远房表亲。就算给我布勒米亚的所有黄金,我也决不愿当她的试毒者。
在严寒的北部的七年生活让她的面孔染上了风霜,岁月的痕迹也在她的手背上显露无疑,但要不是我心爱的女人一直陪在我身边,我仍然会被她的魄力折服。她和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告诉我宫中的所有时事”,我猜她想知道的并不是流行的裙摆样式或者发型,但我还是和她讲了这些。她装作兴趣盎然的样子,我则承诺一旦信使的马车上有多余空间,就立刻寄几匹普雷尼丝绸给她。
“我们非常担心受到劫掠。”她说,仿佛想要邀请强壮高大的男人来保护她。事实上,她已经未雨绸缪,雇佣了七十个维萨尼佣兵,这些士兵几乎和钢颈兵一样可靠,所需的费用还要便宜得多。她能负担得起这笔支出是因为她最近把一幅克特西普斯祭坛画以两百万纯金币的价格卖给了一名身份不明的东部买主。七十个优秀士兵可以在千人正规军的进攻下守住修道院。她将马厩改建成了宽敞舒适的营房,用以安置佣兵。她手头还有两幅克特西普斯的圣像画和一幅弗朗提努斯的荣升三联画,正在考虑出售给已经开价的卖家。她笑着告诉我,这些画就和一地窖的弩箭一样实用,我同意这说法。就算在偏远的东部地区,来历不明的克特西普斯画作也是卖不出去的。但是一幅真迹足以让你十年不愁雇佣卫兵和采买军械。她历来就很有心机,真不得了。
我提出想参观一下图书馆,她虽然略有些惊讶,但掩饰得很好。她没有亲自进行介绍,而是召来了图书馆员。图书馆里干净极了,桌椅一尘不染,石板地面光洁发亮。馆内收藏着所有权威著作,统一采用时兴的装帧,每一本书都有编号,从不离开规定位置,锁书的铁链像是结满豆子的藤蔓一样沉重下坠。我们参观时,图书馆里一个人也没有,我怀疑这里平时为了保持整洁,并不欢迎普通读者。管理图书馆的修女显然对自己的劳动成果非常自豪。我看到了几罐用来防止书脊干燥开裂的羊毛脂,涂上之后会让书本变得黏手难拿,但这应该不会造成什么不便。
“当然了,来到这里是我的荣幸。”昂纳丽娅院长第五次告诉我,“能够管理一座如此重要的修道院让我自豪极了。我一点儿也不怀念以往的生活,在这个高尚宁静的地方侍奉无敌骄阳真的很美妙。”这不是她的心声,她也没有明说的必要。我只在弃犬的眼中看到过这样的渴望神情——救救我吧,求求你,我马上就要衰弱而死了。我脑中闪过一个邪恶的念头:如果我写信骗姑姑说我已经娶了昂纳丽娅,等她发现真相的时候肯定会如释重负,放心地在我们的婚床上撒满花朵。但我也可能想错了,北部的食物味道又是这么浓烈,就算其中有一丝异样,尝出来的时候也太晚了,而且我现在已经结婚,肩负着责任,不能冒险。
在我看来,标准的修道院就该像科特-毕尔佛尔这样。它的主体建筑又小又旧,四周环绕着高墙,还有一座坚实的门楼。修道院里有一间长长的集体寝室,楼上是餐厅,功能齐全的厕所则位于房后。除此之外,这里还有一座壮观的古老礼拜堂,一间装潢优美的会堂,以及一座装有面向东方的落地窗、包含抄写室的巨大图书馆。六十个修士在抄写室中供职,几乎全都负责誊写书本,用并不严苛的方式管理着这一切的是根纳休斯院长,著名的《十二问》的作者。
我十四岁的时候就读过他的著作,但完全没想到他还在人世。我问起书中内容,但他用多年磨炼出的圆滑答案礼貌地回避了我的问题,转而和我讨论起了劫掠事件。他以学术研究为武器,向令人恐惧的未知发动了反击——他收集了《古教父选集》中关于来历不明的蛮族人的所有信息,并成功地向我证明,我们面对的劫掠者不符合任何记载。他还命人制作了每一版《兵法》和《士兵之镜》的抄本,随时准备寄送给有需要者。他也把装订好的抄本赠给了我,而我不好意思告诉他自己已经有了这些书。他已经做好准备,随时可以引经据典,证明修士们为了保护自己的书本与生命而使用致命武器是正当行为。不过,修道院里并没有致命武器,因此我承诺拨给他五十张长弓和二十套样式老旧的盔甲,这些东西都是我之前在特拉比亚的仓库里看见的。他高兴极了,向我保证一定会像个钢颈兵军官一样严格操练手下的修士。我很想看看那种场景,但并没有机会。我猜他应该会遵照弗洛里安的练兵方法,而不是《军事教范》,因为后者年代较新,而且抄本传承过程不可靠,因此内容常有错误之处。
从毕尔福尔通向北方的科特-艾尔斯修道院的路况糟糕极了,如果不花大笔钱修整,这条路就连羊群踩出的小道都不如,更算不上帝国的血管了。说到羊,附近的山谷和山洼里倒是有不少野山羊,卡赛特弓箭手们准头很好,因此我们一路上都有充足的食物,至少对于喜欢吃山羊肉的人来说是这样,但我不喜欢。我们走得很慢,花了四天才到艾尔斯,这都是我的错。如果我们再在路上拖延几个小时的话,我简直不敢想象会发生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