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西方奇幻小说网 > 维多利亚三部曲Ⅲ:指匠情挑> 第四章

第四章

  我记得大概两周之后他也到了庄园。仅仅两周而已,但在荆棘庄园中生活毫无变化,时间变得无比缓慢,每天都悠闲、安静而漫长,两周堪比四周。

  总之,这两周时间,我观察出庄园中各种特殊的作息和规定,也与其他仆人熟悉了彼此。有一阵子,我不明白为何他们不喜欢我。我下楼到厨房时,逢人便会问好,像是:「妳好吗?玛格莉特?今天好吗?查尔斯(他就是磨刀童)?」或「妳好吗?凯克柏太太注102(她是厨师,那真的是她的名字,不是笑话,没有人会笑她的名字)?」查尔斯会呆望着我,彷佛吓到不敢说话。凯克柏太太会酸溜溜地回答:「好得很,谢谢妳。」

  我想他们很气我,因为我让他们想到自己在宁静边陲的地方生活,伦敦那些光鲜亮丽的事物他们一辈子都看不到。有一天,史黛西太太把我拉到一旁。她说:「史密斯小姐,麻烦跟妳借一步说话。我不知道妳上个地方的规矩……」她每次跟我说话都会先说这句。「也不知道伦敦是怎么做事情的,但在荆棘庄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可马虎……」

  结果原来是因为我先向帮厨和磨刀童打招呼,才向凯克柏太太打招呼,因此她觉得自己受到侮辱。另外,查尔斯觉得我早上向他问好是存心调侃他。这都是无稽之谈,甚至是不足道的事,说出来简直教人笑掉大牙。但这对他们来说是生死攸关的大事。如果你未来四十年都要端盘子、烤糕饼,这种事当然举足轻重啊。总之,如果要跟他们打好关系,我必须步步为营。我送查尔斯一些我从自治市区带来、动都没动过的巧克力。我送玛格莉特一块香皂,至于凯克柏太太,我则送她一双黑长袜,这是绅士要费尔去赃物仓库替我拿来的。

  我说如果冒犯到他们,希望他们别放在心上。后来早上在楼梯间遇到查尔斯,我都会别开头。在这之后,他们对我好多了。

  这就是所谓的仆人。仆人说:「我为老爷着想。」其实是在说:「我为自己着想。」我无法忍受这种虚伪。荆棘庄园中,他们每人多少都在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但全都偷些小东西,真正的贼被人看到偷这些东西简直丢脸死了。例如,凯克柏太太会从里利先生的肉汁攒下脂肪,偷偷卖给屠夫的小鬼头。或者,玛格莉特会从茉德的内衣偷偷拆下珍珠钮扣,谎称钮扣掉了。观察三天之后,我全都搞懂了。我好精明,简直是萨克斯比太太亲生的女儿。至于魏伊先生,他鼻子侧边有个小疣。在自治市区,我们称之为「酒痘」。他身为总管,你觉得他到哪喝酒?他钥匙圈上有里利先生地窖的钥匙。那把钥匙可亮的咧!再说,我们在史黛西太太房间吃完饭,他总特别殷勤,替大家收托盘。他以为没人看到,但我发现他会把每杯剩下的几滴啤酒全倒进一个杯子,然后一口喝尽。

  我全都看在眼里。当然我都默不作声。我可不想惹上麻烦。他要喝死自己,我也无所谓。反正我大部分时间都和茉德在一起。我也习惯在她身边。她有自己吹毛求疵的地方,但没什么大不了的,不会影响到我。而且我最细心了,日常小事难不倒我,像收洋装、整理发簪、发插和盒子等工作,我愈做愈开心。我以前都帮婴儿穿衣服,现在也渐渐习惯替她更衣。

  「小姐,能请您举起双手吗?」我会说:「抬起您的脚。放下来,好,再来是这边。」

  「谢谢妳,苏。」她总是喃喃说。有时她会闭上双眼。「妳好了解我。」她会说:「我觉得妳都知道我手脚形状了。」

  我最后确实了如指掌。她的好恶我全都了然于心,我知道她爱吃什么,不吃什么。像厨师一直准备蛋,我后来便去跟她说换成汤。

  「清汤。」我说:「愈清愈好。好吗?」

  她皱了皱眉说:「史黛西太太会不高兴。」

  「又不是给史黛西太太吃的。」我回答:「而且史黛西太太不是茉德小姐的侍女。我才是。」

  于是她后来都改准备汤了。茉德吃得干干净净。「妳干么笑?」她吃完之后焦虑地问。我说我没笑。她放下汤匙。接着她像之前一样皱起眉头,望着手套。手套溅到汤汁了。

  「那只是水。」我望着她的脸说:「不会伤到您。」

  她咬着嘴唇,把双手放到大腿上,端坐了一分钟,中途一直瞄着她的手,愈来愈焦虑。终于她说:

  「我想水里有点油……」

  这时候,与其看她心烦,我会干脆去房间替她拿双新手套。「我来吧。」我说着会解开她手腕上的钮扣。虽然一开始她不让我碰她的手,但因为我说我会温柔,她最后渐渐让我碰了。她指甲变长时我会替她剪,她有一把银色的剪刀,形状像只飞鸟。她的指甲柔软整洁,像小孩子一样长得很快。我剪时她会缩手。她双手也像其他地方,皮肤柔嫩到不可思议,我每次看到,脑中都浮现粗糙尖锐的东西,怕她不小心碰到而留下痕迹。她再次戴上手套之后,我都会松口气。我会将大腿上弯弯的白色指甲扫起,丢到火里。她会站在壁炉前,看指甲烧黑。我焚烧从梳子和发插上清下的头发时,她也会皱着眉头看,看头发像虫一样在炭火上扭动,并着火烧成灰烬。有时我会陪她一起看。

  荆棘庄园不比家里,没什么东西好看。所以我们便会欣赏单纯的景色,像烟囱升起的烟,天空飘动的云。每天我们会到河边,看河水起伏。「秋天会淹水。」茉德说:「水会将所有灯心草淹没。我不喜欢这样。有些晚上,白雾会从河水飘来,几乎要笼罩我舅父的房子……」她颤抖。她总是说我舅父的,从来不说我的房子。这季节的土地蓬松酥软,靴子踏上去时她说:「草多脆啊!我觉得河水过不久要结冰了。我想已经开始结冰了。妳看见河水流得多勉强吗?河水想流动,但冷得快停下来了。妳看到了吗,苏?这里,灯心草之间?」

  她凝视河水,皱起眉头。我望着她脸上的神情。然后就像面对汤汁一样,我说:「只是水而已,小姐。」

  「只是水?」

  「泥水。」

  她眨眨眼。

  「您冷了。」我这时说:「来吧,我们回屋里去。我们出来太久了。」我将她手臂勾到我手臂上。我没多想,她手臂却僵住了。但隔天(或后天),她又挽起我的手,而且手不再僵硬。后来,我想我们自然而然就会勾着手……我不知道。好久以后,我才纳闷起这件事,并试着回想。但那时我只记得,我们曾经会分开走,后来会一起走。

  虽然大家叫她小姐,她终究是个小女孩,是个从来不知玩乐的女孩子。有一天,我在整理抽屉时,发现一迭扑克牌。她说,她觉得应该是她母亲的。她只看得懂花色而已(她居然把侍卫叫成骑士!),于是我教她一、两种自治市区里常玩的简单游戏,像全四牌和普特牌注103。我们一开始用火柴或木片当筹码。后来我们在另一个抽屉找到一盒小筹码,筹码都是用珍珠母做成,形状像鱼、钻石和新月。后来我们都用筹码来玩。珍珠母拿在手上感觉滑顺冰凉。我是指在我手上,茉德当然仍戴着手套。她放牌的时候都很规矩,一定和底下的牌对整齐。过一会,我也开始对齐。

  我们边玩边聊天。她喜欢听我讲伦敦的事。「伦敦真的那么大吗?」她会问:「那里有剧院吗?还有他们说的什么『时装店』?」

  「还有餐厅、各式各样的店,另外还有公园呢,小姐。」

  「公园,像我舅父的庭园一样吗?」

  「有点像。」我会回答:「但当然里面全都是人。小姐,大还小?」

  「大。」她放下一张牌。「妳说挤满了人,是吗?」

  「我牌更大。这个。我三条鱼,您两条。」

  「妳好会玩!妳说,挤满了人吗?」

  「当然了。但很暗。切牌吗?」

  「暗?妳确定吗?我听说伦敦很明亮。到处都有……我想应该是……瓦斯烧的大灯?」

  「大灯当然有啊,像钻石一样亮!」我说:「像在剧院和音乐厅常见到。小姐,您可以在那里跳上一整晚的舞──」

  「苏,跳舞?」

  「跳舞啊,小姐。」她脸色变了。我将牌放下。「您喜欢跳舞,没错吧?」

  「我──」她脸红,垂下目光。「我从来没学过。妳觉得……」她说着抬起头。「我可能在伦敦当个小姐。我是说……」她赶紧补了句。「如果有机会去那里的话,妳觉得我可能在伦敦当个小姐,但不跳舞吗?」

  她一手摸着嘴唇,非常紧张。我说:「可以啊,我想。但您不想学吗?您可以请个跳舞老师。」

  「可以吗?」她一脸不可置信,然后摇摇头。「我不知道……」

  我猜测她在想什么。她可能在想绅士,要是他发现她不会跳舞会说什么。她可能在想,他在伦敦见到的所有女孩个个都会跳舞。

  我看她焦虑了一、两分钟,然后起身说:「来,很简单,您看──」

  我让她看几种舞的舞步。然后我请她起身,和我一起练习。她像根木头站在我手臂之间,紧张地盯着双脚。她的便鞋会被土耳其地毯绊到。于是我将地毯收起,她的脚步好动多了。我教她吉格舞,然后是波卡舞。我说:「看。我们飞起来了,对不对?」她紧抓着我的衣服,我觉得衣服都快被扯破了。「这边。」我说:「现在换这边。记得,我是男生。当然如果是跟真的男生跳会更顺──」

  这时她又跌倒了,我们分别倒到不同的椅子上。她手扠着腰,呼吸急促,双颊红通通的,满是汗水。她的裙子鼓鼓的,像是盘子上画的荷兰小女孩。

  她和我眼神交会,露出笑容,不过神情依然紧张。

  「我到伦敦时应该可以跳舞。」她说:「对不对,苏?」

  「您一定可以。」我说。那一刻,我发自内心这么想。我将她拉起,我们再跳一会。后来,我们停下来,她身子渐渐冷了,便站到壁炉前伸出冰冷的双手取暖。这时我才想起,当然,她永远到不了伦敦。

  虽然我预先知道她的命运(我心里有数,毕竟我插一手了!),但这一切其实感觉像一则故事或一部剧作,我只是知道其中一个角色的命运而已。另一头才是尔虞我诈的现实世界,我会在餐桌前吃着猪头,喝着蛋蜜酒,萨克斯比太太和约翰.佛鲁姆会边笑边想,等绅士将钱骗到手之后,我会如何挥霍。但是茉德的世界好奇特、好平静,而且与世隔绝,相较之下,远方的另一个世界好辛苦,而且遥远到彷佛失去了意义。起初,我会自忖:「绅士来时,我会这样。」或「他把她关进疯人院之后,我会那样。」但每当我在心底说完,转过头,看到如此单纯善良的她,脑中邪恶的想法马上会烟消云散,于是我又会继续替她梳头,调正洋装上的饰带,也不是说我感到愧疚。至少那时候还好。我当时只觉得,我们朝夕相处,与其耿耿于怀,心中纠结,不如对她好一点,少想一点她的未来比较好。

  当然,对她来说不一样。她对未来充满期待。她喜欢说话,但更喜欢默默思考。我会在一旁,看着她表情的变化。晚上我会躺在她身旁,感觉着她思绪奔驰,感到她身体发热,也许在黑暗中脸红。我知道她在想绅士,纳闷他到底多快才会回来,猜他有没有想她。我其实可以跟她说有。但她从不提起他,连名字都不曾说过。她只有问过一、两次关于我阿姨,也就是绅士奶妈的事。但我其实不希望她问,因为每当她提到她,我都会想到萨克斯比太太,然后我便会想家。

  * * *

  结果某天早上,我们听说他要回来了。那是个寻常的早晨,但茉德醒来之后,揉揉脸颊,全身缩了一下。也许这就是大家说的预感。不过这是我事后才想到的。那时我看到她揉着脸颊,便问:「怎么了?」

  她用舌头过去舔。「我觉得有颗牙怪怪的。」她说:「有一角会刮我嘴巴。」

  「我看看。」我说。

  我带她到窗边,双手捧着她的脸,伸手去摸她牙齿。我马上就摸到那颗尖牙。

  「哇,真的比──」我开口。

  「比毒蛇的牙齿还尖吗,苏?」她说。

  「比针还尖,我原本是要这么讲,小姐。」我回答。我去她针线盒拿了个顶针。顶针是银色的,和飞翔的剪刀凑成一对。

  茉德抚摸下颚。「妳认识被蛇咬过的人吗?苏?」她问我。

  该怎么回答呢?她脑袋瓜老想些有的没的。也许因为在乡下生活久了吧。我说我不认识。她望着我,再次张开嘴巴,我戴上顶针,摩擦尖牙,将尖角磨平。我看过萨克斯比太太帮婴儿磨牙好几次了。当然,婴儿身子总会乱扭,而茉德身子动也不动,她粉嫩的嘴唇微张,脸向后仰。她双眼起初闭着,后来睁开眼,凝视着我,脸颊淡淡泛起一层红晕。她吞咽时,喉咙上下起伏,湿暖的气息吹到我手上,让我手渐渐湿了。我磨一磨,用大拇指感觉了一下。她又吞了口口水,眼睫毛拍动,和我四目相交。

  这一刻,门口突然传来敲门声,我们两人都吓一大跳。我退开来。敲门的是一个女仆。她用托盘端封信进来。「给茉德小姐的信。」她行个屈膝礼说。我看了一下字迹,马上知道那是绅士写的。我心一沉,茉德也是,我想。

  「拿来这里好吗?」她说。接着又说:「可以也帮我拿披肩吗?」她脸不红了,不过脸颊被我压到的地方隐约发红。我把披肩披到她肩膀,感到她身子在发抖。

  我在房间走来走去,整理书和靠枕,将顶针收进盒子里,彷佛浑不在意,却默默盯着她。我看她将信翻来覆去,手不断摸索着。当然,她戴着手套不好撕开信封。于是她偷瞄我一眼,垂下双手。她全身仍在发抖。虽然她故作轻描淡写,毫不在意,一切却尽在不言中。她解开一只手套,手指剥开封蜡,将信从信封拿出,以赤裸的那只手拿信阅读。

  她幽幽长叹口气。我拿起一块靠枕,拍开灰尘。

  「好消息吗,小姐?」我说,因为我觉得我应该这么问。

  她犹豫一下,然后说:「非常好的消息……」她回答。「我的意思是,对我舅父来说。这是瑞佛斯先生从伦敦捎来的信,妳猜怎么着?」她露出笑容。「他明天就要回到荆棘庄园了!」

  * * *

  那笑容一整天都挂在她嘴边,像一抹水彩。下午她从舅父那回来,不愿缝东西,也不愿散步,甚至不愿玩牌,反而在房中踱步,有时站在镜前,摸着眉毛和饱满的嘴唇。没和我说半句话,眼中也几乎没有我。

  我还是拿出扑克牌,自顾自玩着。我想起绅士告诉我们这计谋时,将国王和王后放到兰特街厨房桌上。然后我想到丹蒂。她那淹死的母亲会用牌算命。我看过她算好几次。

  我望向茉德,她站在镜前做白日梦。我说:

  「您想知道您的未来吗?小姐?您知道看牌能解读未来吗?」

  她听了不再端详自己的脸,转过来看我。过了一会,她说:

  「我以为只有吉普赛女人办得到。」

  「可不要跟玛格莉特或史黛西太太说。」我说:「其实,我祖母是吉普赛公主。」

  毕竟,就我所知,我祖母确实可能是吉普赛公主。我将牌组收起,拿给她。她犹豫一下,然后坐到我身旁,顺平蓬蓬的裙襬说:「我要怎么做?」

  我说她必须闭上眼睛,想着她心中最想知道的事,她照做了。然后我说,她必须拿着扑克牌,将最上面七张牌面朝下放在桌上。我记得丹蒂的妈妈是这么做的,也可能是九张牌。总之,茉德放了七张。

  「现在,您真的想知道未来?」我望着她眼睛说。

  「苏,妳别吓我了啦!」她说。

  我再说一次:「您真的想知道吗?扑克牌告诉您的事,您一定要照做。要是您要牌指示一条道路,后来却选择另一条道路的话,您会招致霉运。您保证会依照牌的指示行动吗?」

  「好。」她轻声回答。

  「好。」我说:「现在摊在眼前的牌述说着您的人生。我们来看看第一个部分。这些牌会述说您的过去。」

  我翻开前两张牌,分别是红心王后和黑桃三。我记得这两张牌,废话,因为我趁她闭上眼睛时做牌了。面对这情况,我想任谁都会做牌吧。

  我看一会说:「嗯。牌透露出悲伤的讯息。这代表着一个善良美丽的女子,看。后来出现分别,以及冲突与不和的开端。」

  她瞪大眼睛,一手放到喉咙上。「继续说。」她脸色惨白。

  「我们再来看看。」我说:「接下来三张牌。这些牌述说您的现在。」

  我手势优雅地把牌翻开。

  「方块国王。」我说:「代表一个严厉的老先生。梅花五代表一张干渴的嘴。黑桃骑士──」

  我故作沉吟。她弯向我。

  「他代表什么?」她说:「骑士?」

  我说他是个骑马而来的年轻男子,而且心地善良。她望着我,看来既惊讶又深信不疑,我几乎有了罪恶感。她低声说:「我真的怕了啦!不要翻最后的牌。」

  「小姐,我一定要翻。不然您会倒大楣。来看。这几张牌揭示您的未来。」我说。

  我翻开第一张牌。黑桃六。

  「一段旅程!」我说:「也许,是跟里利先生?搞不好是指一场心灵之旅……」

  她没答腔,只凝视着我翻开的牌。然后:「翻开最后一张牌。」她悄声说。我翻开来。她先看到了。

  「方块王后。」她突然皱起眉头说:「她是谁?」

  我不知道。我原本是想放红心二,代表着恋人。但最后我把牌搞混了。

  「方块王后。」我最后说:「我想代表巨大的财富。」

  「巨大的财富?」她身子向后靠,望向四周褪色的地毯和黑橡木墙。我将牌收起,并重新洗牌。她顺了顺裙襬,站起身说:「我不相信妳祖母真的是吉普赛人。妳长得太漂亮了。我才不相信。而且我不喜欢妳算命。这是仆人才会玩的游戏。」

  她离开我身边,再次站到镜子前。我以为她会转身,说些缓和气氛的话,但她没有。她离开时动到一张椅子,我看到那张红心二。原来牌掉到地上了。她刚才脚踩在牌上,鞋跟把牌面都踩皱了。

  牌上的凹痕很深。在那之后几周我们玩牌时我都认得出那张牌。

  * * *

  那天下午,她叫我把牌收起来,说她只要看到牌就头晕,而且晚上她异常焦虑。她爬上床,请我替她倒一小杯水。我更衣时,看到她拿起个瓶子,滴了三滴进杯子。那是安眠药。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她服药。她喝下之后便打起呵欠。不过隔天我醒来时,她已经醒了。她躺在床上,嘴里咬着一缕头发,凝视着床顶的花纹。

  「用力梳我头发。」更衣时,她站在我面前说:「用力梳,让头发有光泽。喔,我脸颊白得多吓人!帮我捏脸,苏。」她抓起我的手指,用力压到脸上。「捏我的脸颊,不要怕弄伤我。我宁可脸颊瘀青也不要一脸惨白!」

  她双眼发黑,也许是安眠药的缘故。她眉头紧皱,我听到她说宁可瘀青,不禁有点担忧。我说:

  「站好,不然我怎么帮您换衣服。好多了。好了,您要穿哪一件洋装?」

  「灰色那件?」

  「灰色看起来不够抢眼。还是蓝色那件……」

  蓝色能衬托出她头发的美丽。她站在镜子前,看我替她扣紧衣服。我慢慢向上扣,她脸色渐渐平静。然后她望着我,看着我蓬蓬的棕色羊毛洋装。她说:

  「妳的洋装太朴素了,苏,是吧?我想妳应该换一套。」

  「换?我只有这套。」我说。

  「妳只有这套?天啊。我已经看腻了。艾丽丝小姐人这么好,妳以前服侍她都穿什么?她从来没把自己的洋装给妳吗?」

  我觉得绅士这点真的失策了(我现在也觉得当时的自己有理),居然只让我带一件洋装来荆棘庄园。我说:

  「事情是这样的,小姐,艾丽丝小姐心地好,像天使一样,但她对东西会有点舍不得。连身裙她都拿回去了,要给印度那边的侍女穿。」

  茉德黑色的眼珠子眨了眨,一脸同情。她说:

  「伦敦的小姐都这样对待侍女吗?」

  「只有舍不得的小姐会,小姐。」我回答。

  她接口说:「好吧,我没什么好舍不得的,来。妳一定要再有一件洋装,早上的时候穿。除了那件,也许还要有一件是为了……例如,我们有客人来的时候?」

  她躲到衣橱门后,不让我看到她的脸。她说:

  「好,我想我们尺寸一样。看,这里有两、三件洋装我从来没穿过。妳喜欢裙襬长一点,我知道。我舅父不喜欢我穿长裙,他觉得长裙不健康。但他当然不会在意妳的穿著。妳只要把缝线拆掉,把布料放低一点就行了。妳会,对吧?」

  是啦,我以前确实很常拆缝线,有需要的话,我也能缝条直线。我说:「谢谢您,小姐。」她将洋装拿到我身前。那件洋装很怪,材质是橘色天鹅绒,上头有流苏,配上宽版的裙子,彷佛裁缝店突然吹来一阵强风,把这几块布全吹在一块。她打量我一阵,然后说:

  「噢!试试看嘛,苏,穿嘛!来,我来帮妳。」她靠近我,开始脱我衣服。「看,这我也会,跟妳一样。现在我是妳的侍女,妳是我的大小姐!」

  她有点紧张地笑,手上没停过。

  「哇,妳看镜子。」她最后说:「我们根本是姊妹!」

  她把我棕色的旧洋装脱下,帮我穿上那件奇怪的橘色洋装,再把我拉到镜子前,并拿着钮扣钩帮我勾扣子。「吸气。」她说:「吸大口一点!洋装很紧,但会给妳小姐该有的身段。」

  当然,她的腰更细,个头还比我高两、三公分。而且我的头发比较乌黑。我们两人并肩的画面十分滑稽,一点都不像姊妹,只像两个怪人。我穿上洋装之后,整截脚踝都暴露在外。如果自治市区有哪个男孩看到,不如叫我一头栽死算了。

  但这里没有自治市区的男孩,也没有自治市区的女生。而且那是上好的天鹅绒。我站在原地,拉着裙子上的流苏,茉德则去珠宝盒拿胸针,她将胸针别到我胸口,歪着头打量我。这时会客室传来敲门声。

  「是玛格莉特。」她说着脸上红了红。她喊道:「我在房间,玛格莉特!」

  玛格莉特进门,行了屈膝礼,并直直望着我。她说:

  「我来替您拿托盘,小……噢!史密斯小姐!是妳吗?我简直分辨不出妳跟小姐了!」

  她满脸通红,茉德像个小女孩一样,躲在床帘后面,一手摀着嘴。她笑得花枝乱颤,黑色的眼珠子闪烁光芒。

  「假设……」玛格莉特走了之后她说,「假设瑞佛斯先生跟玛格莉特刚才一样,把妳认成我?那我们该怎么办?」

  她说完又笑得花枝乱颤。我凝望镜子,露出笑容。

  被认成一位小姐很特别,不是吗?

  我母亲一定也这么希望。

  反正事成之后,我能随心所欲挑选她的洋装和珠宝。我现在只是提早开始。我收下那件橘色洋装。她去找舅父时,我坐下来,将裙襬放低,并调松腰身。我可不要为了十六吋的腰受伤。

  * * *

  「好了,我们美吗?」我接茉德回来时她说道。她站着打量我一番,然后伸手拍着自己的裙襬。「这里有灰尘。」她大叫。「是舅父书架上的!噢!都书害的,那些臭书!」

  她快哭了,双手不断搓揉。

  我把灰尘拍掉,好希望自己能告诉她,她只是在白操心。她就算穿着麻布袋,长得像搬煤工,只要银行有一万五千镑在茉德.里利小姐名下,绅士都会想娶她。

  我明明心里有数,却要装作不知情地看着她,搞得我别扭死了。要是换个女生,这事简直荒唐可笑。我会问她:「您哪里不舒服吗,小姐?需要我替您拿什么?要我拿镜子来给您照脸吗?」她会回答:「不舒服?我只是感觉很冷,走一走让血液循环。」然后她又会说:「镜子,苏?我要镜子干么?」

  「我觉得您比平常在意自己的脸,小姐。」

  「我自己的脸!我为何会特别对脸感兴趣?」

  「我其实也说不上来,小姐。」

  我知道像我那次一样,他的火车四点会到马洛,威廉.印克会去接他。三点时,茉德说她想坐在窗边缝东西,说那里光线好。当然,那时天都要黑了,但我不吭声。喀啦作响的窗户和发霉的沙包前方有个铺了软垫的座位,那是房中最冷的地方。她硬是裹着披肩坐了一小时半。她全身颤抖,瞇眼做着针线,不时偷偷瞄向房子前那条路。

  我心想,如果那不是爱,那我就是荷兰人;而如果这是爱,那恋人也不过是像呆头鹅和呆头鸽,我很高兴我不是他们。

  最后,她手放到心口,不小心喊出声来。她看到威廉.印克的马车灯,马上站起来,从窗边走到壁炉前,双手紧握。马蹄声从碎石路传来。我说:「那是瑞佛斯先生吗?小姐?」她回答:「瑞佛斯先生?时间已经这么晚了吗?真的耶。我舅父不知道会多开心!」

  她舅父先去迎接他了。她说:「也许,他会叫我过去迎接瑞佛斯先生。我裙子整齐吗?我是不是该穿灰色那件?」

  但里利先生没有叫她。我们听到谈话声,接着楼下房间便关上门。过一小时,一个女仆才上楼来通知我们,瑞佛斯先生到了。

  「瑞佛斯先生在他之前的房间安顿下来了吗?」茉德说。

  「是的,小姐。」

  「瑞佛斯先生长途跋涉之后,我想他一定非常累吧?」

  瑞佛斯先生后来请人回复,说他不算太累,并期待在晚餐时与里利小姐和她舅父见面。在那之前,他不会贸然打扰里利小姐。

  「我了解了。」她听到之后说,随即咬着嘴唇。「请告诉瑞佛斯先生,她不会觉得是打扰,如果他想来找她……来她的会客室……在晚餐之前……」

  她像这样满脸通红,支支吾吾一分半钟,女仆终于听清楚讯息离开了。她去了十五分钟。回来时,她带着绅士来了。

  他踏进房间,起初没看我一眼。他双眼全在茉德身上。他说:

  「里利小姐,我现在蓬头垢面,一身狼狈,谢谢妳还愿意见我。真的很像妳!」

  他声音温柔动听。至于狼狈……哼,他身上没一处不干净,我猜他马上回房换一件大衣。他头发梳得光亮,胡子整齐,小指戴着一枚内敛的小戒指,但除此之外,他赤裸的双手非常干净。

  他的打扮完全符合他心中的期待。一眼望去,他就是个英俊、好心的绅士。最后他转向我,我向他行个屈膝礼,面露羞怯。

  「这不是苏珊.史密斯吗!」他说着望着我一身天鹅绒,嘴角勾起笑意。「但我本以为她也是个小姐,真的!」他走向我,牵起我的手,茉德也走到我身旁。他说:「我希望妳喜欢在荆棘庄园的生活,苏。服侍新的小姐时,我希望妳有好好表现。」

  「我也希望,先生。」我说。

  「她是个非常好的女孩。」茉德说:「真的非常好。」

  她语气紧张,充满感激,像和陌生人聊天找话题,硬提到自己的狗一样。

  绅士握一下我的手,然后放开。他说:「当然,她当然是个好女孩。我敢说每个女孩都是好女孩,里利小姐……只要有妳当榜样的话。」

  她脸上红潮才稍退,这会又红起。「你人真好。」她说。

  他摇摇头,咬着嘴唇。「每个绅士人都很好……」他喃喃说:「只要与妳相伴。」

  现在他脸颊和她一样红。我敢说他一定是靠憋气让脸变红的。他双眼凝视着她,她也望向他,露出笑颜。最后她笑出声来。

  这时我第一次觉得他说得没错。她确实很标致,她非常美,身材苗条纤细。看她站在他身旁深情凝望着他,我便明白了。

  他们就是呆头鹅和呆头鸽。巨钟响起,两人吓一跳,别开头。绅士说他不该打扰她太久。「晚餐希望能和妳一起用餐,还有妳舅父?」

  「还有我舅父,对。」她轻声说。

  他朝她行礼,并走向门口。他快走出门时,彷佛想起我,演哑剧似地拍拍口袋。他掏出一先令,招手要我去拿。

  「这给妳,苏。」他说着拉起我的手,将先令放到我手中。那是枚假币。「一切都好吗?」他悄声补一句,不让茉德听到。

  我说:「噢!谢谢你,先生!」我又行一次屈膝礼,并眨个眼。没想到,这两个动作同时做很怪,我建议没事最好别这么做。我担心自己一眨眼,屈膝礼便会不稳;而我行屈膝礼的同时,眨眼也失去了它的意义。

  不过我觉得绅士没注意。他只心满意足笑了笑,又躬身行个礼离开了。茉德看我一眼,默默回到房间,关上门。我不知道她在里头干什么。我静静坐着,过了半小时后,她才唤我进房间,替她换晚餐要穿的洋装。

  我坐在那,抛着那枚先令,心想:「哼,假币跟真币一样会发亮。」

  但我心里默默有点不高兴,也不知道为什么。

  * * *

  那天晚餐后,她在客厅多待了一、两小时,念书给舅父和绅士听。我那时还没进过客厅。我没跟她一起时,我都是趁着吃饭,从魏伊先生和史黛西太太口中得知她究竟做了什么。我依然会在厨房吃晚餐,晚餐结束后也会去史黛西太太房间,大多数夜晚都相当无聊。不过这天不一样。我下楼看到玛格莉特拿着两根叉子,翻着一大块烤火腿,凯克柏太太拿汤匙淋上蜂蜜。玛格莉特嘟嘴说,蜂蜜火腿是瑞佛斯先生最喜欢的一道菜。凯克柏太太说,她很乐意为瑞佛斯先生做菜。

  她没穿老旧的羊毛长袜,反而换上我给她的那双黑丝长袜。女仆也都换上特别多花边的帽子。磨刀童查尔斯将头发梳平,旁分线直得像把刀。他坐在壁炉旁的板凳上吹口哨,替绅士的靴子搽着鞋油。

  他和约翰.佛鲁姆同年,约翰长得黑不溜湫的,但查尔斯生得满俊的。他说:「这事妳怎么看,史黛西太太?瑞佛斯先生说伦敦看得到大象。他说他们把大象关在伦敦公园的兽圈,像我们养羊一样。只要付六便士,小孩就能骑大象。」

  「哇,老天爷啊!」史黛西太太说。

  她衣领上别个胸针。那是悼念用的胸章,上头有更多黑发装饰。

  大象!我心想。我看得出来绅士对他们的影响,像是一只公鸡走进一笼母鸡中,他们全都鼓动起翅膀。他们说他很英俊。他们说他比许多公爵出身都好,懂得善待仆人。他们说像他一样聪明的年轻人再次回到荆棘庄园,对茉德小姐实在是美事一桩。要是我此时起身骂他们傻,并告诉他们瑞佛斯先生根本是魔鬼的化身,因为他打算娶茉德小姐,占有她的财产,然后把她关起来,甚至希望她死,他们绝对不会相信。他们会说我疯了。

  他们永远会相信绅士说的话,不会相信我这种人。

  当然,我没打算吐露半个字。我的想法都藏在心底,晚些时候,我们在史黛西太太房间吃完甜点,她坐在椅子上,手摸着胸针,默默不语。魏伊先生拿报纸去厕所了。里利先生晚餐时,他拿了两瓶好酒过去。所有人中,他是唯一见到绅士来,反而闷闷不乐的人。

  * * *

  至少,我想我很开心。「妳很开心,」我告诉自己。「只是妳不知道。妳跟他私下见面时,妳就会感觉到了。」我想我们一、两天内会设法见面。但等真的见到面,已经是快两周后的事了。当然,茉德不在的话,我根本没理由在房子四处乱晃。我从来没见过他的房间,他也不曾来过我的房间。而且,荆棘庄园的日子过得非常规律,像是一成不变的大型木偶秀。早上钟声叫醒大家,我们各自穿梭于固定的房间,依序做着同样的事情,最后晚上钟声又响起,大家便各自回到床上。地板上彷佛设好沟槽,人人都绑在木杆上,沿着沟槽四处滑动。而房子侧边彷佛设着巨大手把,有只巨手不断转动发条。有时候,窗外一片漆黑,或浓雾笼罩,我都会想象着那根手把,怀疑耳中听到发条的声音。我渐渐担心,若某天发条不再转动,到底会发生什么事。

  乡下生活就会让你胡思乱想。

  绅士来时,木偶秀彷佛卡了一下。杠杆发出声响,大家在杆子上颤动,一、两条新沟槽出现,然后一切依旧平顺,只是出现不同的秩序。茉德现在不会去替舅父念书,协助他写笔记。她会留在房间。我们会坐着缝东西或玩牌,并去河边、紫杉林和墓园散步。

  至于绅士,他早上七点起床,在床上用早餐。查尔斯负责招呼他。八点他便开始协助处理里利先生的图画。里利先生会一一指示他做事,因为不论是图画或书,里利先生都一样偏执。他替绅士准备了一间小房间,让他在里头工作,那里比藏书室更狭窄、更阴暗。我想那些图画想必年代久远,十分珍贵。我从来没见过任何一幅画。没人见过。里利先生和绅士都随身携带钥匙,不管人是否在房间内,他们都会将房门锁上。

  他们会工作到一点,然后吃午餐。茉德和我会一起默默吃午餐。她有时根本不吃,只静静等待。然后一点四十五分,她会拿出绘画工具(纸、铅笔、颜料、卡片和木三角板),每次都以同样的顺序,排列得整整齐齐。她不让我帮忙。如果笔刷掉了,我接住,她会把所有东西都再次拿起(纸、铅笔、颜料和三角板),重新排列整齐。

  后来我不再碰了,只在一旁看着。我们两人会听两点钟声敲响。一分钟之后,绅士会来上课。

  起初,他们都待在会客室。他会在桌面放上苹果、梨子和水壶,她尝试在小卡上动笔画时,他会站在一旁点头。画笔拿在她手里简直像把铲子,但绅士会拿起她画的鬼画符,歪着头,瞇着眼说:

  「里利小姐,我觉得妳渐渐掌握诀窍了。」

  或说:「跟上个月相比进步好多!」

  「你真的这么觉得吗?瑞佛斯先生?」她会满脸通红回答:「梨子不会有点细吗?我是不是应该多练习透视法?」

  「透视法也许不尽完美。」他会说:「但妳拥有超越技巧的天分,里利小姐。妳的双眼能看到物品的本质。我都快不敢站在妳面前了!我担心妳将双眼望向我会发现什么。」

  他会说这种话,语气起初会十分强烈,然后声音渐渐放柔,断断续续,吞吞吐吐。她则会像一尊女蜡像,因为太靠近火而融化。她会再试画一次水果。这次梨子画得像香蕉一样。绅士见了会安慰说光线不好,或画笔质量低劣。

  「里利小姐,我多想带妳到伦敦的工作室啊!」

  那是他替自己捏造的生活。换言之,就是艺术家的生活。他说自己住在切尔西区注104的一间房子里,认识许多才华洋溢的艺术家。茉德问:「也有认识女艺术家吗?」

  「当然了。」他那时回答:「因为我认为……」说到这,他摇摇头。「唉,我的想法很叛逆,不是每个人都能接受。来,把这条线画实一点。」

  他走向她,手放上她的手。她脸转向他说:

  「跟我说你的想法好不好?你直说无妨。我不是小孩子,瑞佛斯先生!」

  「妳确实不是。」他凝视她的双眼,温柔回答。然后露出惊讶的表情,并继续说:「毕竟,我的想法也不算离经叛道。其实是关于妳──也就是女性,以及所谓的创造力。里利小姐,我觉得有个东西,女性一定要拥有。」

  她吞咽口水。「什么东西,瑞佛斯先生?」

  「跟我一样的自由。」他温柔回答。

  她倏地不动,接着不安地扭动身子。椅子发出吱呀一声,她彷佛被声音吓一跳,将手抽回。她抬头望向镜子,发现我双眼望着她,马上满脸羞红。绅士这时也抬头从镜中看着她。她脸更是发烧,羞得垂下双目。他目光从她身上扫向我,然后再移回到她身上。他双手举到八字胡上,抚摸一下。

  她又将笔刷放到画中水果上,这时……「噢!」她大叫,颜料流下,宛如一滴泪水。绅士说没关系,这堂课上得差不多了。他走到桌旁,拿起梨子,将果粉搓掉。茉德在笔刷和铅白间放着一把小折刀,他拿起刀,将梨了切成三等份。他一片拿给她,一片留给自己,最后一片,他将上头果汁甩了甩,拿给我。

  「快熟了,我想。」他眨个眼说。

  他将梨子放入口中,用力咀嚼两下,胡子流下白色的汁液。他略有所思舔舔手指。我也舔着自己的手指。茉德难得手套脏了却没有反应,她神情凝重坐在椅子上,梨子拿在唇前,小口吃着。

  我们脑中都思考着各自的秘密──真正的秘密、见不得光的事和数不尽的心机。我现在回想当时情况,试图厘清谁暗藏心事,谁一无所知,谁通晓一切,谁是骗子,我最后都不得不放弃,因为一想到我头都晕了。

  * * *

  最后他说她可以去画自然景物试试看。我马上猜到那是什么意思。那代表他会以教学的名义,带她在庭园随处散步,并悄悄躲到暗处独处。我想她也猜到了。她担心地问:「妳觉得今天会下雨吗?」她面向窗外,双眼望着云朵。这时已是二月底,天气依然天寒地冻,但瑞佛斯先生再次回来之后,所有人都精神一振,气候彷佛也变得更加宜人。风不再那么强,窗户也不再震动。天空不再灰蒙蒙的,透出柔和的光芒。草坪长出如撞球台般青翠的绿叶。

  以前早上我和茉德独自散步时,我会走在她身旁。当然,她现在和绅士一起散步了。他伸出手臂,她犹豫一下才勾住他的手臂。我想她之前已习惯勾着我的手,现在应该自在多了,但她和他一起走路时,全身都很僵硬。他总用些不着痕迹的伎俩,悄悄将两人距离拉近。他会弯下头,凑近她的脸,假装帮她拨掉衣领上的灰尘。一开始,两人会相敬如宾,但渐渐距离会消失。最后他的袖子会摩擦她的衣袖,她裙子的褶边会摩擦他的裤管。我背着她的颜料包、笔刷、木三角板和凳子走在后方,所以我全都看在眼里。有时他们会离我愈来愈远,彷佛完全忘记我。茉德不时会想起来,回头说:

  「苏,妳真好!妳不介意再走点路吧?瑞佛斯先生说再走四分之一英里就到了。」

  瑞佛斯先生总是这么说。他和她在庭园漫步,说自己在寻找适合的风景,但其实只是制造耳鬓厮磨、谈情说爱的机会。而我只能默默扛着画具,跟在后头。

  当然,我是他们能一起散步的原因。我必须紧盯着绅士,以免他踰矩。

  我确实时时盯着他,同时也盯着她。她有时会望向他的脸庞,但大都望着地面。有时,她会兴奋地望向一朵花、一片叶或一只扑翅的鸟儿,这时他会半转过身,和我目光相交,露出邪恶的笑容,但她再次望向他时,他表情又会变得亲和友善。

  看到他那时的样子,你一定会说他爱上她了。

  看到她那时的样子,你一定会说她爱上他了。

  但我也看得出来,她害怕自己翩翩飞舞的心。他不能太过急躁。除了让她挽着手臂,绘画时引导她的画笔之外,他不曾触碰她。他会靠近她看她上色,两人呼吸会交融,头发彼此交错,但如果他贸然贴近她,她会缩身离开。此外,她仍时时戴着手套。

  他最后选上河边一角风景,于是她每天都会来到这里,提起笔在画布增添几笔黯淡的灯心草。傍晚她会坐在客厅,为他和里利先生念书。晚上她睡觉时变得更焦躁,有时边睡边颤抖,有时则服下更多安眠药。

  她颤抖时,我会以双手抱住她,直到她平静下来。

  我替绅士安抚她。再过一阵子,他会希望我让她紧张,但我现在的工作是尽力让她安心,并替她打理生活,让她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我会用醋洗她的头发,并将发丝梳得平滑亮丽。绅士来到会客室时会打量她一阵,然后行礼。当他说:「里利小姐,我觉得妳每天都变得更美了!」我知道他句句发自肺腑。但我也知道,这番夸奖不是说给她听的(毕竟她什么都没做),而是说给打理一切的我。

  我注意着小细节,猜想每个动作的含义。他当然不能明白将一切说出口,但如我所说,他会用眼神和笑容暗示。我们仍在伺机私下见面,正当我们快心灰意冷,机会终于来了。而且这机会还是茉德创造的,她天真地将机会交到我们手中。

  某天早上,天色尚早,她从窗边看到他。她站在窗前,头靠在窗玻璃上说:

  「看,瑞佛斯先生在草坪上散步呢。」

  我走过去站到她身旁。正是他,他抽着烟,漫步在草坪上。太阳还没高升,阳光斜照,他的影子拉得好长。

  「他真高啊,不是吗?」我说完瞄一眼茉德。她点点头。她的呼吸让玻璃起雾,她伸手擦去雾气,然后说:「噢!」她一声惊呼,好像他摔一跤似的。「噢!他的烟熄了。可怜的瑞佛斯先生!」

  他看着乌黑的烟头,嘴巴不断吹着,然后手伸进裤子的口袋找火柴。茉德又擦一下玻璃。

  她说:「喔,他点得着吗?他有火柴吗?喔,我觉得他没有!二十分钟前,七点半的钟已经响过了。他再一会就要去找我舅父。没有,他口袋里没有火柴……」

  她望向我,拧着双手,彷佛心都碎了。

  「不抽烟不会死的,小姐。」我说。

  「可是瑞佛斯先生好可怜。」她又说:「喔,苏,如果妳快点,妳可以拿火柴给他。妳看,他把香烟收起来了。他看起来多难过!」

  我们没有火柴。玛格莉特把火柴收在围裙口袋。我告诉茉德时,她说:

  「那拿蜡烛去!什么都好!从壁炉拿块炭去!喔,妳快一点吧?不要说是我叫妳去的,记得!」

  你敢相信她叫我做这种事吗?她居然叫我用火钳夹烧红的木炭,冲下两段楼梯,帮人在早上点烟?你敢相信我照做了吗?哼,要不是我现在是侍女,我才不干。绅士看我横越草坪走向他,并发现我手中的东西,失声大笑。

  我说:「好了。她要我拿这个替你点烟。开心点,她在看呢。可以的话,最好装模作样一下。」

  他头没动,双眼瞄向她窗户。

  「真是个好心的女孩。」他说。

  「你根本配不上她,这点我心知肚明。」

  他露出笑容,但就是绅士对侍女的亲切笑容。我想象茉德望着这一切,呼吸变快,在窗玻璃上吹出阵阵雾气。他低声说:

  「我们进度如何,苏?」

  「满好的。」我回答。

  「妳觉得她爱我吗?」

  「噢!爱死了。」

  他掏出银盒,拿出一根香烟。「但她没亲口跟妳说?」

  「她不用说。」

  他弯身凑近炭。「她信任妳吗?」

  「我想她不得不信任我。她身边没有别人了。」

  他吸着烟,然后叹口气。烟将冰冷的空气染成蓝色。他说:「她是我们的了。」

  他退开一点,然后用眼神示意。我看出他想干么,便让炭落到草坪上,让他弯腰帮我拿。「还有别的消息吗?」他说。我低声跟他说安眠药及她害怕做梦的事。他边听边笑,拿火钳不住翻动红炭,最后他终于夹好,起身将火钳交到我手中,让我握紧。

  「安眠药和梦的事之后也许派得上用场。」他低语。「但现在妳知道妳该怎么做吗?好好照顾她。让她爱妳。她是我们的珍珠,苏。不久之后,我会撬开壳,把她拿去兑现……这样拿好。」他恢复正常语调说。魏伊先生从前门走来,检查门为何开着。「像这样,炭就不会从火钳掉出来,烧到里利小姐的地毯……」

  我向他行屈膝礼,他向后退开。魏伊先生人还在门口,他蹲了蹲,望向太阳,并拿起假发挠头。于是绅士又低声说一句:

  「他们在兰特街打赌呢。萨克斯比太太赌五镑妳会成功。她还要我替她亲妳。」

  他嘟起嘴,无声送来一个吻,接着便叼住烟,吐出更多蓝烟。他鞠个躬。头发散落到衣领。他举起白皙的手,把头发拨到耳后。

  我看到魏伊先生站在阶梯上,像自治市区的小伙子狠狠盯着他,彷佛不确定自己到底要嘲笑他,还是把他揍一顿。但绅士眼神无辜。他抬起脸迎向阳光,伸展身子,让茉德从房间暗处好好看他。

  * * *

  那天之后,她每天早上都会站在那里看他散步抽烟。她会站在窗边,脸贴着玻璃,玻璃会在她额头留下印子。她苍白的脸庞会出现一个完美的红圆圈,彷佛发了烧。我觉得每天那痕迹都变得更深、更显眼。

  她望着绅士,我则望着他们俩。我们三人等待着感情有所突破。

  * * *

  我原本以为可能只需要两、三个星期。但两星期过去,我们毫无进展。后来又过了两个星期,一切如常。她非常有耐心,而屋内大小事都毫无意外,平稳顺利。她偶尔会稍稍跳脱原本的生活节奏,多接近绅士一点,而他也会偷偷从生活中找机会接近她,但两人只因此进入新的节奏。但我们需要的是整件事失控。

  我需要她吐露心声才能顺势帮助她。我暗示她千百次了,例如瑞佛斯先生人真好,他有多帅、身世多好;或她舅父似乎很喜欢他,她好像很喜欢他,他好像也很喜欢她;我甚至说,如果别的小姐考虑嫁人的话,她不觉得像瑞佛斯先生这样的绅士是不二人选吗?我给她无数机会,她却不曾对我敞开心房。季节转换,天气变冷一阵,接着变得更为温暖。不知不觉三月到了,四月也近在眼前。等五月一到,里利先生的画册便会完成,绅士到时便必须离开庄园。但她仍一声不吭。绅士也不敢逼她,担心一步错着,她便会被吓跑。

  我愈等愈焦虑,绅士也愈等愈焦虑。我们三人都像内鬼一样神经兮兮。茉德会为了房外的脚步声,焦虑好几个小时。每次钟声响起,她都会吓一跳,害我也会跟着吓一跳。上课时间一到,她总是畏缩着身子,注意着绅士的脚步声。只要他一敲门,她便会吓得跳起或尖叫,或把手中杯子摔破在地。晚上的时候,她会睁大双眼,僵硬地躺在床上,即使睡着也会喃喃低吟,翻来覆去。

  我心想,这全是为情所困啊!我不曾见过这样的事。我想着在自治市区,爱情会如何正常发展,而通常郎有情、妹有意时,大家会怎么做。

  我想如果像绅士一般的男生喜欢我,我会怎么做。

  我想也许我该把她拉到一旁,像好姊妹一样劝劝她。

  但后来我怕她觉得我没礼貌而作罢──事后回想,其实很莫名其妙。

  * * *

  那都是后话了。总之在那之前,有件事发生了。随着感情升温,两人终于有了突破。事情总算失控,等待也终于有了结果。

  她让他吻了她。

  不是吻她的双唇,而是更亲密的部位。

  我知道,因为我看到了。

  那是四月的第一天,事情发生在河边。那天天气比往年还来得温暖。灰色的天空中,阳光灿烂地照亮大地,每个人都说待会会打雷。

  她在洋装外穿上外套和斗篷,结果太热了。她把我叫过去,请我拿着斗篷,后来索性也把外套交给我。她坐在画前画着灯心草,绅士在她身旁,望着画微笑。阳光让她瞇起双眼,她时不时伸出手,遮挡刺眼的阳光。手套和脸上都沾了不少颜料。

  空气温暖沉滞,但大地摸起来仍相当冰冷,寒冬的冷意依旧密封在土地中,河边也仍然潮湿。灯心草散发恶臭。河上传来像锁匠锉刀的声音,绅士说那是牛蛙。长脚蜘蛛和甲虫在河岸爬行,附近还有一丛矮树丛,树上毛茸茸的蓓蕾长得结实紧致。

  我坐在树丛旁翻倒的平底船上。绅士替我把船拖到围墙边,他尽可能让我和茉德隔开距离。我的工作就是把蜘蛛赶离蛋糕篮。茉德画图时,绅士在一旁微笑观看,有时会将手放到她手上。

  她画着图,艳阳向西落下,灰色的天空染上一抹红霞,空气变得更沉闷。这时我睡着了。我梦到兰特街,梦到易卜斯先生在焊炉旁烫到手大叫,叫声让我转醒过来。我在平底船上惊醒,一时不确定自己身在何处。我环视四周,茉德和绅士不见人影。

  凳子还在,丑巴巴的画也在原地。笔刷在(一支笔落在地上),颜料也还在。我走过去,捡起地上的笔。我想毕竟是绅士,他确实可能丢下一切,自己先把她带回家,让我善后,再满身大汗追上他们。但我无法想象她会跟他单独离开。我不禁为她感到害怕。我觉得自己像真的侍女,担心着小姐的安危。

  这时,我听到她低语的声音。我走一小段,看到他们。

  他们没走远,只沿着河边向前,来到河水弯向围墙的地方。他们没听到我靠近,也没抬头。他们一定是沿着灯心草丛一起漫步,后来他终于对她开口。这是他第一次趁我不在身边和她说话。我好奇他说了什么,才让她像这样依偎着他。她头靠在他衣领旁,裙子后方高高拉起,几乎要露出膝盖。但她脸仍坚定地别向另一头,她双臂垂在身侧,像个洋娃娃。他嘴巴靠近她头发,朝她轻声耳语。

  就在这一刻,我站在远方看到他牵起她纤细的手,缓缓将手套拉下一半,然后亲吻她赤裸的手掌。

  看到这一幕,我知道他掳获了她的心。我想他叹口气,她也叹口气。我看到她全身软倒在他怀中,颤抖一下。她裙子掀得更高了,露出她长袜的上缘,还有白皙的大腿。

  空气如糖蜜般黏稠。我的洋装湿黏,紧贴在身上。这种天气穿洋装,哪怕是铁棍也会流汗。而哪怕是弹珠做的眼睛,也会如我情不自禁地望着他们。我无法别开目光。他们动也不动,她苍白的手碰触他的胡子,手套在她指节上皱成一团,裙子高高掀起,眼前的景象像魔咒般擒住我。牛蛙的鸣叫震耳欲聋。河水如舌头舔着灯心草。我看他垂下头,再温柔地亲她一次。

  看到他这么做,我应该要很高兴才对。但我一点都不高兴。我想象他胡子摩擦她的手掌。我想到她皎白柔嫩的手指,洁白圆润的指甲,那是我早上才替她剪好的。我这段时间为她更衣,为她梳头,保持她的整洁和仪容,全都是为了这一刻,全都为了他。现在,有别于他黑色的外套和头发,她看起来轻盈白皙,细致动人。我觉得她可能会断成两截,甚至他会吞噬或弄伤她。

  我撇开头,感到那天的热气迎面扑来,空气沉闷,灯心草气味浓厚刺鼻。我转身,蹑手蹑脚回到画旁。一分钟之后,空中响起一声闷雷,再过一分钟我听到裙子的声音,茉德和绅士快步沿围墙走来,她手臂勾着他,手套已扣好,目光望着地面。他一手放在她手上,垂着头。他看到我,对我使个眼色说:

  「苏!我们不想叫醒妳。我们刚才在散步,望着河不知不觉忘我了。天色变暗,我想快下雨了。小姐的大衣在妳那吗?」

  我不发一语。茉德只盯着自己的脚,也默不吭声。我替她披上斗篷,拿起画、颜料、凳子和篮子,跟着她和绅士穿过围墙的门,走回屋子。魏伊先生替我们打开大门。他关上门时,雷声大作,乌黑豆大的雨滴从天而降。

  「刚刚好!」绅士望着茉德轻声说,并让她收回手。

  那是他亲过的那只手。她一定仍感觉得到他嘴唇的触感,因为我看到她别开身子,将手放在胸前,手指抚摸着手掌。

  注102:凯克柏(Cakebread),英文由蛋糕(Cake)和面包(Bread)两字拼成。

  注103:全四牌(All Fours)和普特牌(Put)皆属于吃牌游戏,两者皆为英国常见的纸牌赌博游戏。

  注104:伦敦著名高级住宅区。

推荐阅读:
  • 《沙丘》六部曲合集
  • 《波西杰克逊》系列合集
  • 《猎魔人》合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