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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我说过,我舅父偶尔会邀请绅士同好用餐,然后晚一点听我念书。今天便是如此。

  「今晚打扮整齐,茉德。」我站在藏书室扣着手套时他说:「我们有客人。除了霍崔伊、哈斯还有另一个家伙,一个陌生人。我希望能雇他来为我们的图画裱框。」

  我们的图画。我们有另一间书房,里面有好几个书柜,抽屉里都装满淫秽的版画,那都是舅父收集书时,陆陆续续随手收集来的。他嘴上一直说要找个人来切边和裱框,但一直找不到适合的人选。毕竟要做这工作,性子要很特别才行。

  他看到我的眼神,嘟起嘴。「另外,霍崔伊说要给我们一份礼物。他找到一个文本的版本,我们还没编入索引。」

  「真是个好消息,舅父。」

  我语气似乎过于冷淡,幸好我舅父生性冷漠,并未注意。他只将手放到面前一迭纸上,将纸页分成不平均的两堆。「好,好。我看看……」

  「我能离开了吗,舅父?」

  他抬头。「时钟响了吗?」

  「我想是的。」

  他掏出口袋中的报时表,放到耳边。藏书室的钥匙在旁无声地摇晃。钥匙挂在一条褪色的天鹅绒线上,固定在表的冠轴上。他说:「那去吧,去吧。让老头子继续埋首书中。去好好玩一玩,不过,别玩得太凶,茉德。」

  「是的,舅父。」

  我不时会好奇,他以为我出藏书室的这段时间在干什么。我觉得他已习惯活在书的世界里,那里的时间已经扭曲,甚至不再流动,而我则像个长不大的孩子。有时我也会幻想,我身上的洋装和天鹅绒饰带又短又紧,简直像中国裹小脚的习俗,将我束缚成形。我一直觉得舅父已老态毕露,不会再变化(我想他这时还不到五十岁吧),就好比琥珀中的苍蝇,固定其中,永恒不变。

  我留他一人瞇眼盯着纸上的文字。我穿着软底鞋,轻盈无声地回到房间,爱涅丝在房里。

  我看到她在缝衣服。她见我进门,身体吓得缩了一下。你知道对脾气如我的人来说,这一缩多令人恼火?我站到她旁边,看她缝衣服。她感受到我的目光,全身开始发抖。她的缝线变得又长又歪。最后,我把针从她手中接过来,轻轻用针尖刺她的肉,然后抽起,再插回去,反复六、七次,直到她的指节雀斑间有了一堆针刺的伤口。

  「今晚有不少绅士要来。」我边刺边说:「其中有个陌生人。妳觉得他会年轻又英俊吗?」

  我这句话只是随口说说,当作在闹着玩。对我来说毫无意义。但她听到了,双颊发红。

  「我不知道,小姐。」她眨着眼,转开头回答。不过她手没收回去。「也许吧。」

  「妳这么觉得啊?」

  「谁晓得呢?他也许很帅。」

  我仔细看着她,脑中突然有了新的想法。

  「妳希望他帅吗?」

  「希望,小姐?」

  「希望,爱涅丝。我觉得妳很希望耶。要不要我告诉他妳住哪间房?我不会在门外听。我会把门锁上,不会有人打扰你们。」

  「噢!小姐,别胡说了!」

  「有吗?来,把手心朝上。」她照做了,我针刺更重。「说妳讨厌有根东西在妳手上啊!」

  她痛得将手缩回,放到嘴里,哭泣起来。我看着她的泪水,并看她用嘴巴吸吮着我刺出的伤口。我先是心惊,还有点担心,最后却感到厌烦。我站到震动的窗边,望着延伸到围墙边的草坪,想着那头的灯心草和泰晤士河,让她自个去哭。

  「妳能安静点吗?」她还在抽抽噎噎。「看看妳!为一个绅士哭哭啼啼!妳难道不知道他不可能英俊,甚至不可能年轻吗?妳难道不知道,绅士永远都不可能那么完美吗?」

  但当然,没想到他居然英俊又年轻。

  「这位是理查德.瑞佛斯先生。」我舅父说。这名字听起来就像个成功人士。当然后来我发现,这名字如同他的戒指、笑容和举止,全都是假的。但此时,我站在客厅,他起身向我敬礼,我怎么会怀疑呢?他五官清秀,甚至牙齿也洁白干净,他比我舅父高了快一呎。他头上涂了发油,头发梳理整齐,不过特别的是他留了长发,其中一缕鬈发低垂在他额头上。他会反复用手拨着额前的头发。他的双手修长细嫩,十分白皙。不过有根指头上有黄色的烟渍。

  「里利小姐。」他说着朝我躬身。那缕头发向前落下,他举起有烟痕的手将头发向后拨。他的声音非常小,我想是舅父在一旁的关系。他来之前,霍崔伊先生一定叮咛过他。

  霍崔伊先生是伦敦的书商和出版商,来过荆棘庄园多次。他牵起我的手亲吻。哈斯先生来到他身后。他是我舅父年轻时的旧识,现在是个收藏家。他也牵起我的手,但他直接将我拉近,亲吻我的脸颊。「亲爱的孩子。」他说。

  我在楼梯上常被哈斯先生吓到。他喜欢站在一旁看我爬楼梯。

  「您好吗,哈斯先生?」我向他行屈膝礼说。

  但我一心注意的是瑞佛斯先生。有一、两次我头转向他,都发现他双眼紧盯着我,略有所思。他不停打量着我。也许他没料到我会长这么美。也许我没有像传闻那么美。我看不出来,但晚餐钟声响起时,我走到舅父身旁,让他带我到餐桌上,我看到瑞佛斯先生犹豫了一下,然后选择我身旁的位置。我不希望他坐我旁边。我觉得他会继续观察我。我吃饭时不喜欢别人盯着看。魏伊先生和查尔斯轻手轻脚替我们倒酒。我依旧用刻着M的水晶杯。食物分到我们盘子上之后,仆人便离开了。庄园有客人时他们从不久留,只在每一道菜间出现。像做所有事情,荆棘庄园吃饭也配合着钟响。晚宴总计一小时半。

  我们今晚吃兔肉汤,下一道是鹅肉,鹅皮酥脆,近骨处肉质粉嫩,鹅内脏则在调味后放在盘子供大家传取。霍崔伊先生拿了美味的肾,瑞佛斯先生则拿了心脏。他将盘子递给我,我摇摇头。

  「妳大概没什么胃口。」他看着我的脸低声说。

  「妳不爱吃鹅吗?里利小姐?」霍崔伊先生问。「我大女儿也不吃。她一想到幼鹅,眼泪就流出来了。」

  「希望你有去接她眼泪,好好留起来。」哈斯先生说:「我满想看到用女孩子泪水做成的墨水。」

  「墨水?别跟我女儿说,拜托你。我必须听她们发牢骚已经够烦了。要是她们又想到,可以把牢骚印到纸张上让我读,我保证我不如一死了之。」

  「泪水拿来做墨水?」我舅父说,他反应比大家慢一拍。「什么鬼话?」

  「女孩的泪水啊。」哈斯先生说。

  「哪来的颜色。」

  「有喔。真的,先生,真的有。我觉得泪水带着细微的颜色。也许是粉红色或紫罗兰色。」

  霍崔伊先生说:「搞不好要看女孩为了哪种心情流泪?」

  「没错。你说得完全正确,霍崔伊。看悲伤的书流泪,泪水就是紫罗兰色的;看开心的书喜极而泣,泪水就是粉红色的。书也能用女孩的头发来装订……」他望向我,神情变了,并拿餐巾擦擦嘴。

  「是了。」霍崔伊说:「我真好奇有没有人尝试过。里利先生?关于书封和书页装订,想必你听说过各种野蛮的故事……」

  这话题他们讨论了一会儿。瑞佛斯先生在一旁听,不发一语。当然,他注意力全放在我身上。我心里想,也许他会趁他们聊天向我开口。我希望他开口。不,我不希望他开口。我喝口酒,突然心生厌烦。我像今天边吃晚餐,边听舅父的朋友追究一些微不足道的无聊事,已经不知道多少次了。出乎意料,我脑中突然浮现爱涅丝的身影,看到她用嘴轻尝着手掌流出的血珠。舅父清了清喉咙,我眨眨眼。

  「所以,瑞佛斯。」他说:「霍崔伊跟我说,他雇用你将法文翻译成英文。但如果是他出版社的作品,我想不是多出色的作品。」

  「确实不算出色。」瑞佛斯先生回答。「不然我恐怕不敢翻译,因为那根本不是我所长。在巴黎生活时,我只学到日常的词汇,不过,我上次去法国其实是为了学画。我希望找到一个能让我发挥所长的工作,先生,我不想再把糟糕的法文翻译成烂英文了。」

  「好的,好的。我们再看看。」舅父微笑。「你想看我收藏的图画吗?」

  「非常想。」

  「好,哪天来看看吧。我想你会发现那些图画相当精美。不过,比起书,我比较不在乎画。也许你听说过……」他顿了顿。「我那本索引?」

  瑞佛斯先生头弯过来。「听起来是相当不平凡的作品。」

  「确实不平凡。嗯,茉德?但我们会心虚吗?我们说了会脸红吗?」

  我知道自己双颊冰冷,他的脸则和蜡烛一样苍白。瑞佛斯转身,用他暗藏心思的目光盯着我。

  「那本大作目前怎么样?」霍崔伊随口问道。

  「快好了。」舅父回答:「差一点点。我在找装订师了。」

  「多大本?」

  「一千页。」

  霍崔伊先生扬起眉毛,十分惊讶。如果舅父耳朵没那么敏感,他恐怕还会吹口哨。他又拿了另一片鹅肉。

  他边拿边说:「这么说,自从上次聊过之后,又多了两百页。」

  「当然,第一册是这样。第二册会更厚。你怎么想,瑞佛斯?」

  「叹为观止,先生。」

  「有见过这样的书吗?关于这主题的世界索引?有人竟说英国科学精神已死。」

  「那你可说让英国科学起死回生啊。这真是杰出的成就。」

  「确实不简单。尤其要知道,这主题的研究上有诸多暧昧不明之处。例如,我收集的文本中,作者都必须改名或匿名隐藏真实身分。而且文本印刷出来之后,相关信息常有疏漏和错误,出版和印刷的时间、地点等细节也经常失实。嗯?再者,每一本书的书名都暧昧不明,都必须暗中流通,鲜为人知,一定要透过秘密的通路,多方打听才能入手。你想想,要制作索引,就必须一一查对。等明白这一切难处之后,先生,再来跟我说这有多耗时费力!」他身体颤抖,生硬干笑。

  「真是难以想象。」瑞佛斯先生说:「这索引的分类是照……」

  「如果有查明来源的话,会依标题、作者、出版日期分类。但可不只如此,先生。我们还有照情欲的内容来分类。我们甚至列表整理,分法相当严谨。」

  「列出作品种类吗?」

  「情欲的种类!我们现在编到哪了,茉德?」

  绅士转向我。我喝一口酒说:「编到人兽交。」

  舅父点点头。「是了。」他说:「瑞佛斯,这样你懂吗?这本索引对于研究此领域的学生会有多大帮助?这本着作将成为名副其实的《圣经》。」

  「肉身成为道注113。」霍崔伊先生微笑说道,得意地咀嚼这句话。他和我眼神交会,眨了个眼。不过,瑞佛斯先生仍望着我舅父,目光热诚。

  「真是伟大的抱负。」他说。

  「还耗时费力。」哈斯先生说。

  「没错。」霍崔伊先生说,并再次转向我。「里利小姐,妳舅父恐怕要继续无情地压榨妳了。」

  我耸耸肩说:「我从小到大都为此训练,就像仆人一样。」

  哈斯先生说:「仆人和年轻小姐天差地别。我说过多少次了,不是吗?女孩的双眼不该耗费在阅读上,她们的小手不该因为拿笔而粗糙。」

  「我舅父也是这么想。」我伸出戴着手套的手说,但我心里却想,他顾虑的当然是书,而不是我的手指。

  他这时开口:「她一天工作五小时又怎么样呢?我可是工作十小时!而且不为了书,我们要为什么努力?嗯?想想斯玛特和德伯瑞。或想想提尼厄斯,一生致力于收藏,不惜为图书馆杀了两个人。」

  「想想佛黑赫.文生注114,他为了收藏杀了十二个人!」霍崔伊先生摇摇头。「不,不,里利先生。你让外甥女工作不要紧,但别让她为了文学杀人,不然我们永远不会原谅你。」

  众人大笑。

  「唉呀,唉呀。」我舅父说。

  我仔细看着我的手,不发一语。透过盛着深红色酒液的玻璃杯,我的手指看起来像红宝石一样红,母亲的名字几乎看不到了,后来我转动杯身,刻纹又跃入眼帘。

  * * *

  再两道菜之后,我才离席,接下来我必须在客厅枯坐,等待两声钟响,众绅士才会进来。我听到他们喃喃交谈的声响,好奇我不在场他们都聊什么。最后他们进门时脸上都泛着红光,呼吸都散发着烟臭。霍崔伊先生拿出个用纸和绳索包装的小包裹交给舅父,舅父笨手笨脚拆开包装。

  「好,好。」他说着说着,书终于拿了出来,他把书拿到眼前,「啊哈!」他双唇蠕动。「妳看,茉德,看,这家伙替我们挖出什么宝。」他给我看那本书。「瞧,妳觉得怎么样?」

  那只是本普通的小说,外皮惹眼却俗不可耐,但卷头插画倒没见过,算本罕见的书。我看了看,情不自禁感到一丝兴奋,并有些头晕目眩。我说:「无庸置疑是件珍贵的大礼,舅父。」

  「看这花饰?妳看到了吗?」

  「我看到了。」

  「我想我们没考虑到这可能性。真没想到。我们必须回头看看。我们还真以为条目齐全了!明天就重新整理。」他伸展脖子,满心期盼,并陶醉其中。「现在的话,好,脱下手套吧,女孩。妳觉得霍崔伊带书来,是要妳在书皮上抹肉汁吗?好多了。我们来听一段。请妳坐下来念给我们听。哈斯,你也坐下吧。瑞佛斯,仔细听我外甥女的声音,听她朗诵多么温柔清脆。我亲自教她的。唉唷,唉唷!妳弄皱书脊了,茉德!」

  「嘿,里利先生,她没弄皱啦。」哈斯先生说,他一双眼紧盯我赤裸的双手。

  我将书放到台子上,小心摊开书页。我将台灯转过来,让明亮的光照在文字上。

  「我该念多久,舅父?」

  他将表拿到耳边。他说:「到下一声钟响。好,注意了,瑞佛斯,告诉我你在别的英国绅士客厅有没有见过这种表演!」

  * * *

  如我所说,这本书如常充满了庸俗淫荡的描述,但舅父说得对,我已训练有素。我的话音清晰,语调真切,文字入耳婉转动人。我念完时,霍崔伊先生大力鼓掌,哈斯先生泛红的脸更红了,表情五味杂陈。舅父脱下眼镜,坐在椅子上,头斜到一边,双眼瞇在一起。

  「文字确实俗了。」他说:「但我书架能让你容身,让你有个家,也有兄弟。明天我会把你放到书架上。花饰啊,我确定我们没想到。茉德,书阖上,没折到吧?」

  「没有,舅父。」

  他戴上眼镜,将眼镜钩挂到耳后。哈斯先生倒了杯白兰地。我扣上手套,顺了顺裙子的皱褶。我将台灯转开,捻熄烛火。但我随时意识着自己的动作,也意识着瑞佛斯先生。他听完我念书显然毫无兴奋感,他双眼望着地板,但他双手紧握,一手拇指紧张地轻敲着另一手拇指。这时他起身说壁炉很热,令他全身发烫。他在客厅中走了一分钟,僵硬地弯身看着我舅父的书柜。他双手背在身后,但拇指仍不断搓动。我想他知道我在看他。不久,他靠近我,和我目光相交,小心翼翼行个礼。他说:「离壁炉那么远很冷。里利小姐,妳不想坐到离火焰近一点的地方吗?」

  我回答:「谢谢你,瑞佛斯先生。我坐这里就好。」

  「妳喜欢冰冷的地方。」他说。

  「我喜欢待在暗处。」

  我又露出微笑,他觉得那像是邀请,于是他将大衣向后一拨,拉拉裤子,坐到我身旁,距离不至于太近,双眼仍望着舅父的书架,彷佛注意力都在书本上。但他开口时,压低了嗓子。他喃喃说:「妳知道,我也喜欢待在暗处。」

  哈斯先生朝我们望一眼。霍崔伊先生站在壁炉旁,手拿着玻璃杯。舅父身体深深倒入椅子之中,翼形的椅背挡住了他的视线,我只看得到他干燥的嘴巴,嘴唇满是皱纹。「最伟大的情欲时代?」他说:「我们已经错过了,先生,晚生了七十年啊!现代称之为情色文学的小说往往讽刺尖酸、荒诞不经,给马蹄铁匠看我都会感到羞愧……」

  我忍住一个呵欠,瑞佛斯先生察觉便转向我。「失礼了,瑞佛斯先生。」我说。

  他颔首。「也许妳不喜欢妳舅父研究的主题。」

  他仍压低着声音,于是我也顺着他将声音压低。「我是舅父的秘书。」我说:「主题是否有趣与我无关。」

  他再次颔首。「噢!也许吧。」趁我舅父长篇大论,他说:「我只是感到好奇,面对撩动人心、教人害羞的作品,小姐居然能泰然处之,不为所动。」

  「但关于这件事,我想不会大惊小怪的小姐多得是。毕竟了解愈多,愈不为所动,不是吗?」我和他四目相交。「当然,我说的并非实际经验,只是从书上看来的知识。但有件事我能肯定,如果圣饼和酒看多了,教士也会发现自己对教堂的秘密丧失热情。」

  他目不转睛,听到最后他不禁大笑。

  「妳非常特别,里利小姐。」

  我别开头。「我知道。」

  「啊。现在妳语气变讽刺了。也许妳觉得自己受教育不是一件好事。」

  「正好相反。变更聪明怎么会是坏事呢?例如,即使绅士大献殷勤,我也永远不会受到迷惑。绅士奉承小姐的招数五花八门,而我正好是个专业鉴赏家。」

  他将白皙的手放到胸上。「那我确实该害怕了。」他说:「如果我只想奉承妳的话。」

  「绅士脑中多半只打着这主意,我还没见过别的意图。」

  「也许妳平时看的书中没写到。但现实生活中,动机可不少,其中之一尤为重要。」

  「这些作品创作时都有个目的,我想你说的是那件事吧。」我说。

  「噢!不是。」他露出微笑。他声音压得更低。「读这些书时,确实是为了那件事,但写书的人是为了更强烈的欲望。当然,我指的是钱。每个绅士都想要钱。而对于其实不那么绅士的我们来说,最在乎钱了。──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让妳难堪。」

  我刚才脸红,或身体缩了一下。现在我镇定下来说:「你忘记了,我从小就经过训练,不会感到难堪。我只是很惊讶。」

  「那我很高兴自己让妳惊讶了。」他伸手拂须继续说:「能在妳平静和规律的生活中掀起一阵涟漪,我备感荣幸。」

  他说得彷佛意有所指,让我双颊更加发烫。

  「你对我的生活有什么了解?」我问道。

  「没什么,观察这栋房子推测出来的……」

  他声音和表情再次变得一片空白。我看到哈斯先生歪头盯着他,然后故意喊道:「瑞佛斯先生,这件事你怎么想?」

  「哪件事,先生?」

  「霍崔伊现在正提倡的摄影术。」

  「摄影术?」

  「瑞佛斯。」霍崔伊先生说:「你是个年轻人。帮我解释。要记录情色,难道有比摄影更完美的方式──」

  「记录!」舅父暴躁地说:「当然用文字啊!这时代怎么回事!」

  「──记录情色,哪个方式比得过摄影?里利先生认为,摄影科学和放荡生活的精神水火不容。我反倒认为摄影反映了生活的图像,并有一大优点。生活,尤其是纵欲的时光,有朝一日势必结束和凋零,但透过摄影便能永久长存。」

  「书本不也能长存吗?」我舅父问,手拉扯着椅子扶手。

  「只要文字仍在,书本自然能长存。但摄影超越文字,超越口语所能表达。不论是英国人、法国人或野蛮人,一张照片都能教人性欲高涨。它比我们所有人都能活更久,将继续撩拨后代的情欲。摄影独立于时间之外,不会受到淘汰。」

  「摄影过没多久就会被拖入历史了!」舅父回答:「它现在正一点一滴走入历史!摄影马上会过时,征兆像轻烟一样,无处不见!你看看,不管是便鞋、洋装或头上的打扮,都有过时的一天。你把照片给孙子看,他只会觉得是古色古香的玩意儿,还会嘲笑你在八字胡上蜡!反观文字,霍崔伊,文字啊……嗯?文字在暗处挑逗我们,并依个人想象力打扮妆点。你不觉得吗?瑞佛斯?」

  「是的,先生。」

  「你知道我不允许我的收藏中有银版相片之类的鬼东西吧?」

  「我觉得你非常明智,先生。」

  霍崔伊先生摇摇头。他对我舅父说:「你还是认为摄影只是流行,有朝一日会消失?你哪天一定要来霍利韦尔街,在我店里待一小时。我们现在有一本本相册,供人选择。好多人都为此来光顾。」

  「你的顾客都是粗人。我跟他们有何相干?瑞佛斯,你见过他们。你对于霍崔伊这门生意有什么看法?」

  这话题看来一时二刻不会结束,他无法回避。他回答之后,和我眼神交会,彷佛在道歉,接着便起身走到舅父身旁。他们聊到十点的钟声响起。这时我离开他们,回到房间。

  那是星期四晚上的事。瑞佛斯先生将在荆棘庄园待到星期日。隔天他们去欣赏舅父的藏书,因此我不用去藏书室了。晚餐时他继续观察我,接着听我念书,但接下来他又必须和舅父坐在一起,不能来到我旁边。星期六我和爱涅丝在庭园散步,没见到他。不过星期六晚上,舅父要我读一本古老的作品,算是他的珍藏。我念完之后,瑞佛斯先生坐到我身旁,仔细欣赏精致的书封。

  「你喜欢吗?瑞佛斯?」舅父见他来看问道:「你知道这非常珍贵吧?」

  「无庸置疑,先生。」

  「而你觉得我说珍贵,是代表这本书世上没有几本吧?」

  「对,我是这么想的。」

  「我想也是。但我们收藏家所说的珍贵,有另一个意思。你觉得一个独一无二的东西,要是没人要,还算得上珍贵吗?我们称之为死书。但假设有本书有二十本复本,却有一千人想得到。这二十本书每一本都比独一无二那本书来得珍贵。你懂我的意思吗?」

  瑞佛斯先生点点头。「我懂。东西珍贵与否是看有多少人想要。」他望向我。「这本书确实别具古风。我们刚才听的这本书有多少人想要收藏?」

  舅父故意卖关子。「到底有多少人呢,先生?我这样回答你吧,把它放到拍卖会上就知道啦!哈?」

  瑞佛斯先生大笑。「确实,没错……」

  但在礼貌之下,他看来别有心思。他咬着嘴唇。黑胡间的牙齿泛黄,像豺狼一般,但他的嘴唇意外柔软粉嫩。舅父喝酒,霍崔伊先生拨动柴火时,他都不吭一声。后来他才又开口。

  「里利先生,同一个买家在找寻两本书呢?这样书的价值怎么计算?」他说。

  「两本书?」舅父放下玻璃杯。「一套两册的书?」

  「两本相辅相成的书。有人有一本,打算找另一本。第二本找到之后第一本价值会提高吗?」

  「当然了,先生!」

  「我想也是。」

  「买家会不惜砸下重本购买这种书。」哈斯先生说。

  「没错。」舅父说:「没错。当然,你会在我的索引书中看到此类型的书籍……」

  「索引。」瑞佛斯先生轻声说,而其他人继续聊天去了。我们坐在原地听(或假装在听),不久他转身望着我。「我可以问妳件事吗?里利小姐?」他说。我点头之后他问:「妳舅父的工作完成之后,妳觉得自己要做什么?等一下,妳为何露出那表情?」

  我想我可能露出酸溜溜的笑容。我说:「你的问题毫无意义,我根本无法回答。我舅父的工作永远不可能完成。时时有人创作新书;有太多佚失的书必须重新发现。这工作有数不清的变数。他和霍崔伊先生永远都在争论。你看他们俩。即使他现在出版了索引,他马上会开始着手补编。」

  「这样一来,妳打算一辈子都在他身边?」我不回答。「妳跟他一样打算一生致力于此?」

  「我没有选择。」我最后说:「我的专长寥寥无几,而且你已经发现了,那少数专长还满奇怪的。」

  「妳是个小姐。」他轻声说:「而且年轻貌美。我现在说这话可不是在献殷勤,妳知道。我只是在陈述事实。其实妳未来有无限可能。」

  「你是个男人。」我回答:「男人的事实和小姐不一样。我向你保证,我什么都办不到。」

  他犹豫了一下,也许是喘口气。接着他又开口:「妳可以……结婚。」他说:「那是个办法。」

  他说这句话时眼睛盯着我刚才念的书,我听到他说的话,大笑起来。我舅父以为我听到他说的无聊笑话,头转过来点两下。「妳也这么觉得,茉德?看吧,哈斯,就连我外甥女也觉得……」

  我等着舅父头再次转开,不再注意我。然后我手伸向台子上的书,轻轻掀开书封。「你看,瑞佛斯先生。」我说:「这是我舅父的藏书票,他所有的书中都有。你看懂它的设计吗?」

  藏书票上有他的纹章,那巧妙的图案是他亲手设计。图案中央有一朵形状奇异的百合花,像根阳具,下方有一枝荆棘,从根部向上延伸环绕着百合。瑞佛斯先生弯头来看,点点头。我阖上书。

  「有时候,」我低着头说:「我觉得我自己身上一定也贴着藏书票。我已被卷标、记录和上架,差不多就像舅父的书一样。」我抬头和他四目交会。我双颊发热,但语气依旧冰冷。「两天前你说你观察出这栋房子的事。那你当然了解。不论是书本或我,我们都不是为了正常的理由而存在。我舅父让我们与世隔绝。他说我们是毒,会不小心伤到他人双眼。但话说回来,他又称我们为他捡来的孩子,从世界各个角落来到他身边,有的富有、养尊处优,有的穷酸可怜,有的受了伤,有的断了脊骨,有的俗丽,有的恶心。虽然他全都嫌弃,但我想他最喜欢的其实就是恶心的孩子。因为它们是其他父母抛弃的书,当然我指的是其他书商和收藏家。我就像它们一样,我原本有家,后来遭自己的家抛弃──」

  现在我语气不再冰冷,每一句话都冲击着我的情绪。瑞佛斯先生察觉,弯身温柔地将舅父的书从台子拿起。

  「妳的家……」他头靠近我时喃喃说:「疯人院。妳常怀念自己在那里的时光吗?妳会想着母亲,感到她的疯狂在体内流窜吗?里利先生,你的书。」我舅父刚才忽然望过来。「你介意我拿吗?先生,麻烦你跟我解说一下,这本书珍贵是因为哪些特色……?」

  他一瞬间转换口气,让我大吃一惊。我不喜欢被吓到。我不喜欢失去控制。但现在他起身将书拿回壁炉旁,有一、两秒的时间我竟然失了神。等我回过神来,我手放在胸口,呼吸急促。突然之间,我坐的地方变得天昏地暗,我的裙子彷佛是渗入沙发布的黑血,而我放在心口上下起伏的手,则如一片白叶飘荡在汹涌的黑暗之中。

  我不会昏倒。只有书里的女孩才会故意让绅士英雄救美。但我想我脸色苍白,表情痛苦,因为霍崔伊先生望过来时,他的笑容马上垮下。「里利小姐!」他说着过来握住我的手。

  哈斯先生听了也赶来。「亲爱的孩子,怎么了?」他紧抱着我,手放我腋窝附近。

  瑞佛斯先生仍待在一边。舅父一脸怒容。「哼,哼。」他说:「这会又怎么了?」他阖上书,但手指小心翼翼夹在书中。

  他们摇铃叫来爱涅丝。她进门之后,眨眼瞧着绅士,神情畏怯地向舅父行屈膝礼。时间还没十点。「我很好。」我说:「你们不用担心。我只是突然累了。对不起。」

  「对不起?呸呸呸!」霍崔伊先生说:「我们才该道歉。里利先生,你真是个暴君,把外甥女累成这副可怜的模样。我常提醒你,这就是证据。爱涅丝,扶住小姐的手臂。来,走稳。」

  「妳走得上楼梯吗?」哈斯先生忧心地问。我们要走上楼时,他站在走廊看。我看到瑞佛斯先生站在他身后,但我没和他对到眼。

  客厅门关上之后,我将爱涅丝推开,在房中找寻冰凉的东西放到脸上。最后我走到壁炉前,脸颊贴在镜子上。

  「妳的裙子,小姐!」爱涅丝说。她将裙襬从壁炉中拉出。

  我感觉好怪,脑中一片混乱。庄园的钟声一直没响起。等钟声敲响,我感觉就会好多了。不论瑞佛斯先生知道什么、如何得知或有何意图,我都不去想了。爱涅丝局促地半蹲在一旁,手仍抓着我的裙子。

  钟声响起。我从壁炉旁退开,让她替我更衣。我心跳比较顺了点。她服侍我上床,放下床帘。夜晚一如往常,毫无特别之处。我听到她回到房间,解开洋装。如果我现在抬起头,透过床帘的缝隙望过去,我会看到她跪在地上,双眼紧闭,双手如小孩紧紧交握,嘴唇蠕动。她每天晚上都祷告能回家,睡觉时能安稳。

  她祷告时,我打开小木盒,向我母亲的肖像低声咒骂。我闭上双眼,心想我才不要看妳的脸!但脑中浮现这念头之后,我知道我一定要这么做,不然我整晚都会辗转反侧,害自己生病。我狠狠盯着她浅色的双眼。他刚才说,妳会想着母亲,感到她的疯狂在体内流窜吗?

  我会吗?

  我把肖像画放到一旁,叫爱涅丝帮我倒杯水。我喝了一滴药。我不确定一滴够不够,于是又滴了一滴。喝完后我躺下来,头发披散在身后。我戴着手套的双手开始发麻。爱涅丝站在一旁等待。她自己的头发已放下。她睡袍洁白干净,因此头发看来比平常更红、更粗糙。她纤细的锁骨上彷佛有条蓝痕,大概只是阴影吧,但也有可能是瘀青(我不记得了)。

  我终于感到药效从我肚子扩散。

  「没事了。」我说:「去吧。」

  我听到她爬上床,盖上毛毯。四下一片寂静。过了一会,某处传来机械发出的嘎吱声和低鸣。那应该是庄园时钟齿轮的声音。我躺着等待睡意,但睡意迟迟不来。我四肢无法平静,开始抽搐。我血液沸腾,热血涌入我手指脚趾的末端,在全身乱窜。我抬起头,轻声叫唤:「爱涅丝!」她没听到;或她听到了,但不敢回应。「爱涅丝!」终于,我的声音令我失去力量。我平躺在床上放弃了。时钟再次呻吟,钟声响起。远处传来别的声响。我舅父早睡。我听到房门一一关上,众人低声交谈,楼梯上传来脚步声。绅士一个个走出客厅,回到各自的房间。

  * * *

  这时,我大概睡着了。但就算睡了,可能也只睡一下下。因为我突然惊醒,睡意全失。我知道自己不是听到声音,而是感觉到一丝动静。除了动静,还有火光。床帘后方的灯心草灯芯突然闪烁,门和窗玻璃都在框中晃动。

  房子张嘴呼吸。

  我突然发现,今夜毕竟不像其他夜晚。我彷佛受到某个声音召唤,从床上起身。我站在通往爱涅丝房间的门旁,从她沉稳的呼吸确定她已熟睡。然后我拿起灯,赤裸着双脚走进会客室。我走到窗玻璃前,双手抵着倒影,在窗上围出一块玻璃,脸凑近,望向黑夜中熟悉的碎石地和草坪。一时间,我什么都没看到。然后我听到一声轻微的鞋声,紧接着又是另一声。一根火柴无声燃起,照出一人修长的手指。那人头弯向火焰时,眼窝更显深邃,英俊耀眼。

  理查德.瑞佛斯和我一样失眠,他在荆棘庄园的草坪上漫步,或许也等着睡意。

  天气寒冷,不适合散步。烟嘴附近,他口中呼出的雾气比烟还白。他拉紧领口,然后抬头,彷佛知道自己会看到什么。他没点头,也没有比出任何手势,只静静凝视着我。香烟的火光一明一灭,一明一灭。他的站姿愈来愈不自然。

  他头缓缓移动,剎那间,我明白他在做什么了。他在打量房子的外观,并数着窗户。

  他在计算我的房间在哪里!他确定好路线之后,扔下香烟,用脚跟踩熄烟头。他越过碎石道,一路走回来,然后有人让他进了门(我想是魏伊先生)。我看不到。我只听到前门打开,空气受到扰动。我手中的灯再次闪烁,窗玻璃晃动。但这次,房子屏住呼吸。

  * * *

  我双手摀住嘴,看着玻璃上的自己娇柔的脸庞,它步步退到窗外的黑暗中,彷佛漂流或飘浮于空中。我心想,他不会来!他不敢来!然后我又想,他一定会来。我走到门口,耳朵贴着木板。我听到一个声音,然后是脚步声。脚步声后来变更轻,又一扇门关上。当然,他会等魏伊先生回房睡觉。他一定会等到那时候。

  我拿起灯,加快脚步。灯罩在墙上投出一道道火光。我没时间更衣了。没有爱涅丝帮忙,我无法自己换衣服。但我知道我不能穿着睡袍见他。我找到长袜、吊带、便鞋和斗篷。我试着把散乱的头发绑起来,但我不大会用发簪,而且我还戴着手套,让我更笨手笨脚(何况我还吞了安眠药)。我心中无比害怕。我心跳再次加快,彷佛对抗着安眠药,彷佛一艘努力向前划的小艇,对抗着昏沉的河流。我手按到心上,感到自己柔软的胸部,胸部毫无束缚令人心慌,也不安全。

  但安眠药的力道超越了恐惧。毕竟那就是安眠药的功效,专门安定心神。不久他来了,并用指甲轻敲我的门。我见到他时一脸冷静,马上说:「你知道我的侍女虽然睡了,但距离不远。只要我一出声,她便会醒来。」他敬礼,一语不发。

  我以为他会吻我吗?他没有这么做。他只鬼鬼祟祟走进门,环顾四周,眼神和打量房子时一样,镇定且略有所思。他说:「我们别靠近窗户,火光从草坪上一目了然。」然后他朝另一道门点点头。「她睡在那里吗?她不会听到我们?妳确定吗?」

  我以为他会拥抱我吗?他一步也没靠近。但我仍感到他大衣散发寒夜的气息。我闻到他头发、八字胡和嘴上的烟味。我不记得他有这么高。我走到沙发一侧,手抓着椅背,紧张地站在那里。他站在另一头,稍微朝我弯身,悄声说话。

  他说:「对不起,里利小姐。我深夜造访是情非得已。但我费了好一番工夫才来到荆棘庄园,明天恐怕见不到妳一面就必须离开。妳了解我。妳此时愿意见我,我绝不会谴责妳。如果侍女醒来,妳就说妳睡不着,是我擅作主张,不请自来。我之前在别人家中就曾不规矩,由此妳可知,我实际上是什么样的人。但里利小姐,今晚我没打着歪脑筋。我想妳确实了解我?我觉得妳心底其实希望我来?」

  我说:「我知道你以为自己窥见不可告人的秘密。例如我母亲是个疯子,母亲过世之后,我舅父将我从疯人院接回。但那不是秘密,人人都知道。每个仆人也都知道。我更被禁止遗忘。若你打算藉此占什么便宜,恐怕只能失望了。」

  他说:「不好意思,我不得不让妳想起那些事。那些事对我来说毫无意义,那只是妳来荆棘庄园的经过,并解释了妳舅父硬将妳留在身边的原因。我想,妳母亲不幸过世,唯一占到便宜的人就是他。请恕我直言,我其实是个坏人,因此我最了解其他坏人的心思。妳舅父是最邪恶的那种,他只在家中作恶,因此所有恶行都能伪装成老人的怪癖。别告诉我妳爱他。」他看到我的表情,马上补一句。「那只是礼数。我知道妳根本不在乎。这也是我深夜造访的原因。妳跟我,我们有自己做事情的规矩,或者说,我们会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至于现在,请妳坐下来,我们以绅士和小姐的身分说话好吗?」

  他手比一下,过一秒(彷佛在等女仆端上茶点),我们各自坐到沙发上。我的黑斗篷敞开,露出了睡袍。我拉紧斗篷时,他别开目光。

  「好,我来告诉妳我知道的事。」他说。

  「我知道除非结婚,不然妳将一无所有。我起初是从霍崔伊那里听说的。不管是伦敦或巴黎非法的书店和出版社,他们常聊到妳的事。也许妳心底有数吧。他们将妳形容得像珍禽异兽。里利先生像训练猴子一样,在荆棘庄园训练出一位绝世美人,她会替绅士朗诵淫荡下流的文章。搞不好还提供更多把戏。我想我不需要告诉妳所有流言蜚语,妳大概猜得到。那对我来说毫无意义。」他和我目光交会,然后别开头。「不过,霍崔伊心地算好,更关键的是,他觉得我为人正直。他出于同情,告诉我一些关于妳的事,包括妳母亲过世、妳所继承的遗产和附带的条件。身为单身汉,常会听到女孩子的消息,通常一百个女孩中只有一个值得去追……但霍崔伊说得没错。我打听了妳母亲遗产的事,而妳价值……嗯,妳知道妳值多少钱吗,里利小姐?」

  我迟疑一下,摇摇头。他说出那笔数字,比舅父书柜上最贵的书还多出数百倍;比最廉价的书还多数千倍。这是我唯一知道的计价方式。

  「那是一大笔钱。」瑞佛斯先生看着我的脸说。

  我点点头。

  「如果我们结婚的话。」他说:「那笔钱会归我们。」

  我不发一语。

  「我老实说吧。」他继续说:「我来到荆棘庄园原本是打算用老方法骗妳。也就是先引诱妳离开舅父家,得到妳的财产,最后再把妳抛弃。但我十分钟内就看出,妳的生活让妳成为什么样的人,因此我知道我绝不可能得逞。再者,我了解那样等于侮辱妳。毕竟这只是让妳成为另一种俘虏。我不想这么做。我宁可让妳自由。」

  「你对我真体贴尊重。」我酸溜溜地说:「假设我不想要自由呢?」

  他简短地回答:「我觉得妳渴望自由。」

  这时我别开脸,怕脸颊上的红潮会被他发现。我设法用稳定的口吻说:「你忘了一件事,我想要什么不重要。这就好比问我舅父的书想不想从书柜跳下来。他对待我跟书本一样──」

  「对,对。」他不耐烦地说:「妳说了好几次。我想妳平常大概将这件事挂在嘴边。但这话是什么意思?妳已经十七岁了。我二十八岁,多年来我一直相信自己应该成为有钱人,悠闲度日。结果如今在妳面前的我却是个恶棍,手头不算穷,但也不算宽裕,过没多久,我又要想方设法捞钱。妳觉得自己厌倦生活吗?想想看我有多厌倦!我干过不少卑鄙下流的事,每次都觉得那是最后一次。相信我,那种成天浪费时光、满脑子痴心妄想、自以为是现实的日子,我太了解了。」

  他手伸到头上,把额上的头发向后梳,苍白的脸和黑眼圈让他瞬间老了好几岁。他柔软的领子被领带系得发皱,胡子有一根已成灰白。他像一般男人一样,喉结奇妙起伏,彷佛希望有人将之压碎。

  我说:「这太疯狂了。我觉得你疯了。你居然闯进庄园,坦承自己是个大坏蛋,还以为我会随便让你进门。」

  「但妳确实让我进门了。妳最后决定见我,也没有召唤侍女过来。」

  「你引起我的好奇心。毕竟你亲眼看到了,我在这里的日子多乏味。」

  「妳想要在平静的生活中寻找一点波澜?为何不干脆抛下一切?妳只要嫁给我就行了。就这样,一眨眼!马上自由!」

  我摇摇头。「你不可能是认真的吧。」

  「但我很认真。」

  「你知道我的年纪。你知道我舅父绝不会答应你娶我。」

  他耸耸肩,轻描淡写地说:「当然,我们得用计才行。」

  「你想叫我随你为非作歹?」

  他点点头。「对。但其实我觉得妳一只脚早已踏进来了──别露出那种表情。别以为我在开玩笑。妳还没听我说完。」他严肃起来。「我现在跟妳提的事违反常理,但也是个天大的好机会。这不是一般妻子服从丈夫的关系。世人所说的婚姻,其实是奴从的关系,让人合法强夺和盗取另一人的权利。我跟妳说的不是这个,那不是我要的。我说的是自由。女性通常没有的自由。」

  「但是要靠……」我差点大笑。「结婚达成?」

  「在特殊的条件下,靠一场婚礼。」他再次梳一次头发,吞了吞口水。我终于看出他很紧张,可能比我还紧张。他靠得更近了。他说:「我想比起其他女孩,妳比较大胆,也比较狠得下心?妳的侍女真的在睡觉,没在门边偷听吧?」

  我想着爱涅丝,还有爱涅丝身上的瘀青。但我不吭声,只望着他。他手摸着嘴。

  「里利小姐,我看走眼的话,就只好请上帝保佑了!」他说:「现在,听好。」

  以下就是他的计划。他打算从伦敦带个女孩来荆棘庄园,让她成为我的侍女。他打算利用她,然后骗她。他说他现在脑中就有个人选,她跟我同年,肤色相近。她是个小贼,为人不算谨慎,也不太精明。他觉得他只要假意分她一些零头,她马上会落入圈套。「例如,两、三千英镑。我相信她没那见识,不敢要求更多。以贼来说,她没见过世面,不过她就像世界各地的贼一样,都以为自己早已见过大风大浪。」他耸耸肩。反正金额根本不重要,她不论要求多少钱,他都会答应。毕竟她最后连一毛的影子都看不到。她会以为我是个天真的女孩,并相信自己在帮忙诱拐大小姐。她会说服我和他结婚,然后我们会将她关进──他迟疑一下才说出口──疯人院。进疯人院之后,她会取代我的身分。那时她肯定会奋力抵抗。这样正合他的意!因为她愈抵抗,疯人院的看护更会认为她彻底疯了,并严加看管。

  他最后说:「里利小姐,疯人院会将她当作妳。她会拥有妳的名字,成为妳母亲的女儿和妳舅父的外甥女。简而言之,她会承担妳过去所有的身分。想想看!他们像帮妳褪下斗篷一般,把过去沉重的人生从妳肩膀卸下,如此一来,妳便能摆脱束缚,隐身于世,随心所欲到世界上任何地方,开始新生活,并重新照自己所愿打造身分。」

  * * *

  这是自由──罕见且充满罪恶的自由。他来到荆棘庄园,提供这个机会。至于报酬,他希望得到我的信任,并要我保证未来守口如瓶,除此之外,他还要我一半的财产。

  * * *

  他说完之后,我别开脸,坐在原位沉默一分钟之久。最后我说:

  「我们绝对办不到。」

  他马上回答:「我觉得我们办得到。」

  「那女孩会怀疑我们。」

  「她会被我说的阴谋迷惑住。她会跟所有人一样,先入为主地解读所有见到的事情。她对妳舅父一无所知,只会看到这样的妳。换到她的角度,谁不会相信妳天真无邪?」

  「那她家的人,那群贼。他们不会来找她吗?」

  「他们确实会找她。世上成千上万个贼每天都在搜寻诈骗、抢劫自己的朋友。找不到的话,他们就会觉得她已远走高飞。他们会诅咒她一阵子,然后忘了她。」

  「忘了她?你确定?她没有……没有母亲吗?」

  他耸耸肩。「有个类似母亲的角色。一个监护人,一个阿姨。她经常失去孩子。我觉得她不会为了另一个孩子大费周章。尤其如我所说,她要是认为这孩子骗了大家,远走高飞,更不会在意。妳懂吗?在大家印象中,她是个唯利是图的贼,所以她消失也不会让人起疑。她不是个正直的女孩,不会有人在乎一个女贼。」他顿了顿。「不过,疯人院会严加看管她。」

  我别开头,凝望远方。「疯人院……」

  「对不起。」他马上说:「但大家对妳和妳母亲的刻板印象,对我们很有帮助。大家对女贼也有刻板印象。妳一定懂个中道理,毕竟这么多年来,妳都背负着污名。妳总算可以利用这点,一举抛开过去的枷锁。」

  我仍望向他方。我再次害怕他会察觉他每一句话都令我动摇。我心情震荡,甚至连自己都害怕。我说:「听你这样说,好像我的自由对你来说多重要。但你真正在乎的是钱。」

  「我大方承认了,不是吗?但话说回来,妳的自由和我的钱无法分割。在钱拿到手之前,那便是妳的保护和担保。妳可以不信任我,毕竟我没信用可言,但妳可以相信我很贪婪,在庄园围墙之外,那比信用更可靠。妳不久就会明白。我也许能教妳怎么利用这点。我们可以在伦敦买栋房子,伪装成夫妻。当然,大门关上之后,我们可以分开生活。」他笑着补一句。「但一旦我们钱到手,妳的未来将由自己掌握。那时妳唯一要做的就是矢口不提这笔钱的事。妳明白吗?我们一旦下定决心,一定要信任彼此,不然就完了。我可不是在开玩笑。希望妳不要误会,这件事其实很危险。也许妳舅父故意不让妳了解法律……」

  我说:「正因为我舅父控制我的人生,所以我不择手段也要逃走。可是──」

  他等我继续说,但我没再开口,他便说:「唉,我不求妳现在给我答案。我这趟的目的是让妳舅父雇用我,让我待在这里处理他的图画。我明天会去看那些图画。如果他不留我,我们就必须重新计划。但无论如何,总是有办法的。」

  他手再次拨开眼前头发,彷佛又老了几岁。十二点钟声响起,壁炉中的火一小时前就熄了,房里冷得可怕。我突然感到寒意扑身。他看到我打冷颤,可能以为那是恐惧或迟疑。他弯过身来,终于握住我的手。他说:「里利小姐,妳说妳的自由对我来说一点都不重要,但我见过妳的生活。看到妳受人摆布,沦为奴隶,被迫做些下流事,并受哈斯那样的家伙调戏和侮辱。只要心怀良知,谁不想让妳自由?想想我的提议,然后想想妳的选择。妳可以等待另一个追求者。但妳舅父带来的人当中,能遇到合适的对象吗?就算找到了,那人在处理遗产上会像我这么有良心吗?他会善待妳吗?假设妳想等舅父过世,但他晚年视力变弱,四肢虚弱发抖,一定会要求妳花更多时间工作。好不容易熬到他过世,妳都几岁了?假设三十五或四十岁吧。妳的青春年华全浪费在书本上,而且还都是烂书,那些书霍崔伊都只卖一先令,买书的也不过是布商跑腿工或办事员之流。而妳的遗产数年来会白白放在银行金库。就算妳终于成为荆棘庄园的女主人,庄园钟声每半小时敲响时,只会计算着妳空洞的余生。」

  他说话时,我没看他的脸,反而望着脚上的便鞋。我脑中再次浮现我不时想象的画面──我全身被紧紧束缚,渴望向外挣脱。服了安眠药之后,画面变得更强烈,我看到自己全身扭曲,肉体散发腐臭,气味浓重刺鼻。我文风不动坐着,然后抬头望向他。他凝视着我,等待我的答案。他其实已经说服我了。不是因为他描述了我待在荆棘庄园的未来。毕竟他说的事,我在许久以前便心里有数。我被他说动,纯粹是因为他愿意来到这里。他不但拟定了计划,还横跨四十英里,偷偷潜入无声的庄园,闯进漆黑的房间。这一切不为别的,只为了找我。

  * * *

  至于伦敦的女孩,他会在一个月内用类似的方式说服她。不久的未来,我会流下两行泪,对她重述他刚才说的这段理由。而此时的我,未曾将她放在心上。我心里头完全没有她。

  * * *

  我说:「明天你去观赏舅父的画作时,请记得,虽然卡拉齐比较珍贵,但多说罗曼诺的好话。另外,称赞摩兰,贬低洛兰森注115。他觉得洛兰森是个俗人。」

  这就是我唯一说的。我想,这句话已足够。他和我目光交会,点点头,面无表情。我想他知道此刻我不希望看到他的笑容。他松开手,站起身,拨平大衣。此举打破了我们预谋不轨的气氛,现在他耸立在房中,显得相当突兀。我希望他离开。我又开始发抖,他看到之后说:「很抱歉打扰妳这么久。妳一定又冷又累。」

  他静静看着我。也许他暗自揣度我的力量,心里有点动摇。我全身抖得更严重。他说:「我说的这些话,不会害妳不安,或过于焦虑吧?」

  我摇摇头。但我不敢从沙发起身,以免我双腿打颤,好像身心非常脆弱一样。我说:「你可以离开吗?」

  「妳确定?」

  「非常确定。你离开我会好过一点。」

  「没问题。」

  他想再多说几句。我别开头,不让他说话,不久我听到他小心翼翼踏过地毯,轻声走出房中,并关上房门。我又坐了一会儿,然后起身,将斗篷衣襬塞到双腿间,戴起兜帽,躺到又硬又满是灰尘的沙发软垫上。

  这不是我的床,就寝的时间已经过去,我身边空无一物,没有母亲的肖像画、木盒和侍女。那些是我睡觉时习惯在身边的事物。但今晚一切都已失序,我所有规律都被打破。我的自由朝我招手,它无法计量,令人恐惧,又如死亡般无可避免。

  我睡着了,梦中我乘着一艘雄伟的船,快速划过漆黑寂静的水面。

  注113:引用自《圣经》〈约翰福音〉第一章第十四节:「道成为肉身。」此处将句子反转。

  注114:斯玛特(Christopher Smart, 1722-1771),伦敦宗教诗人和作家,因宗教狂热被关入疯人院,代表作为《戴维之歌》(A Song to David)。德伯瑞(Richard de Bury, 1287-1345),英国主教、作家和藏书家,并以谈论书籍知识的《书之爱》(Philobiblon)一书闻名。提尼厄斯(Johann Georg Tinius, 1764-1846),德国牧师和藏书狂,为书倾家荡产,并私用教会公款和杀人,最终入狱。佛黑赫.文生(Frère Vincente)是个虚构的西班牙僧侣,也是藏书狂和杀人犯。一八三六年首度出现在法国报纸上,后来被误以为是真人真事,传诵到欧洲各地。

  注115:卡拉齐(Agostino Carracci, 1557-1602),意大利画家和版画家。记载各种性爱体位的《姿势》(I Modi)一书现存的版画,据传可能是他的版本。罗曼诺(Giulio Romano, 1499-1546),拉斐尔的门徒,他的风格偏离了文艺复兴古典主义,奠定十六世纪风格主义。摩兰(George Morland, 1763-1804),英国画家,擅长画田野风光。洛兰森(Thomas Rowlandson, 1756-1827),英国漫画家,以讽刺社会和政治的插画知名,也曾画过色情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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