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二时许,神条律师蹲在利根川流域的河岸边。
他拿着手电筒,注视石块上的一样东西,那是拉提莎公司章的复制品……不对,应该是真货。他几乎每天交换一次印章,现在已经无法分辨哪颗才是当初注册的章了。
神条自认无所谓,因为最高法院已经宣判,把两颗印章都看成真货,只要销毁其中一颗就能达成完全犯罪。
神条不知道等这天等了多久,仿佛放下了心头大石,高高举起手上的铁鎚。
接着他使出浑身的力气狠狠往印章槌下,黄杨木印章发出清脆一响而裂成两半。
他又狠狠地槌了好几下,每槌一次,印章就更破碎一些,几秒钟后只剩一把碎裂的木片。但神条还不满意,这玩意儿连个碎片都不能留在世上!无论是谁要办得如何深入,没有物证也是徒劳。要毁了它、灭了它,让它从世上消失无踪!
神条用报纸包住这堆木片,随即拿出打火机点火。
眼前赤红的火光,就是宣告神条获胜的狼烟。覆水难收,这下谁也动不了我啦。
神条身后传来脚步声,以及低沉的嗓音:「神条律师,这样你满意了吗?l
回头一看,一名瘦刨的男子穿着异常宽松的双排扣西装,脚穿亮皮皮鞋,在崎岖颠簸的河岸边依然踏着左摇右摆的痞子步伐。难不成这是黑道的行规,在杳无人烟的地方还是要摆架子?
「当然满意。」神条心里瞧不起这人,但还是轻声说:「何不庆个功?这么一来你们的绿宝石将光辉永存。但可别忘了好好酬谢我,毕竟这可是我三十年来积沙成塔才得到的果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