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飞向天边的末班列车

池袋车站东口北侧入口边有一座大手托着一对母子的奇妙铜像,底座边摆了一本已经破破烂烂的厚笔记簿。封面什么也没写,只在左上角开了个小洞,以塑胶绳系着一枝蓝色原子笔。

这本笔记簿起初是谁摆的、是谁开始叫它「老大」——已无人知晓。

无论如何,只要是每晚都会丛聚到池袋阴暗泥淖的人,全都晓得这地带的老大不是黑道、小帮派或警察跟西武集团,而是这本脏脏的笔记簿。何以见得?一本簿子摆在这堆满恶意与放纵的城市路边,竟没有任何人将它捡走、涂鸦或弄脏,即是最好的证据。某些人路过时还会对它致意.甚至开玩笑地用罐装咖啡供奉它。

翻开笔记簿,以蓝色原子笔写得密密麻麻的日期与时间便跃入眼中。内容都会写上「docomo前」、「UNIQLO前」、「ISP」等地点,最后是艺名,笔迹、大小、墨迹深浅各不相同。有人会写上预定演出的曲目,偶尔能见到几篇失物招领。饱含湿气而胀得厚厚的笔记簿中,约有三分之一填满了我们晕染蓝墨的历史。

§

教我怎么使用「老大」的,是玲司哥。

「订位基本上是先抢先赢。如果时间和人重复了,不是换个地方就是放自己一天假。我不知道是谁规定的,总之要在前一个星期订。要是订了以后临时有事不能来,也得自己写上去。」

玲司哥今年二十五岁,在古着店打工,有空就到路边开演唱会。由于他体格高壮、眼神凶恶,三教九流的朋友事实上也不少,我还以为他是这一带的老大。实际向玲司哥问起这件事后,他骂我一句「白痴喔,才不是我」然后把我带到「老大」记事本面前。

街头乐手们都是心血来潮就到站前,唱完所有力气再回去。人潮汹涌的好地点数量有限,自然就成了必争之地。不过东池袋多亏有「老大」居中安排一切,大伙儿才相安无事。

当然,「老大」只是由纸张与墨水构成,真正维护和平的是乐手自己的良心。尽管如此,大家还是或多或少地将自己的尊严寄托在笔记簿上,以礼相待、抱持敬意,地位或许如国旗一般。

「对不起,我完全不知道这本笔记簿的事。」

无知的我不晓得擅自在这里弹唱了多少次。玲司哥往开始感到惶恐的我的肩膀捶了一拳说:

「不会怎样啦,没写本子又不犯法。不认识它也照样表演的人其实还不少,不会因为你没写就叽叽歪歪。」

「可是……」

「而且你刚来的时候有点——危险的感觉,所以我故意不告诉你『老大』的事。」

虽好奇「危险的感觉」是什么意思,但我当时没有追问。玲司哥蹲下来,在笔记簿文末处预定下周地点,起身背好吉他盒就消失在东口楼梯的人流中。

我离开母子铜像,坐上吸烟区边的护栏。时间已是晚间九点出头,地上带刺的灯光仍将夜逼得不敢进犯,只能囤在西武百货屋顶一带。往来眼前人行道的行人,以及在背后回转区中打转的车辆多不胜数,包围我的无数脚步声、引擎声、呼吸声与谈话声交杂得混浊不清,感觉相当虚幻。即使在七月的夜晚,皮肤也无法直接感受柏油渗出的白昼余热。只有陷入肩头的吉他盒背带是我碰得到的小小现实。

考上高中后,我根本没上几天学,如今第一学期就要结束。逃离学校的我在我所迷途的池袋街头迎接了十五岁的夏天。玲司哥说的「危险的感觉」,指的多半就是这回事。当时我仍在逃亡,这城市不会接纳我。

这把吉他——凯斯将我拉上街头,教我歌唱。由于他不在了,留下歌曲就消失了,使——尽管每次这么想都会让我心痛——使我开始能靠自己的脚稍微走上几步。

离开房间,随埼京线摇摆,到池袋街头唱歌——凯斯仍在时如此重复的每一天现在依然由我自动自发地持续着。

然而,这会不会只是换个方式逃避而已呢?

毕竟当我在池袋车站前的人潮中看见我们高中的制服时,我一定会低下头,躲在吉他盒后头,紧抓背带、停止呼吸,数自己的心跳耗时间,其他什么也听不见。

我很怕有人会问我:「你怎么会在这里?」因为我什么也答不了。这里不是我的窠巢,我只是一不小心流落至此,寄人篱下罢了。

§

「——小春!」

声音唤得我回神。二手烟与车辆废气混成的粗黏夜风舔过我的脸颊。抬头一看,眼前多了个娇小人影。连帽外套的兜帽和衣摆鼓满了风,胀得膨膨的;双眼存在感格外地强,即使隔着琥珀色墨镜也能瞪得我心跳加速。

「你在干什么,怎么背着吉他在这里发呆?」

是Miu。她穿着英文报纸图样的T恤和牛仔热裤,上头再穿件连帽外套。只看剪影,她与小学男生没什么不同;但她是个不折不扣的十七岁女孩,比我大两岁。兜帽盖住了头发,使得性别更难以辨识。兜帽上左右各有一个猫耳状的三角形隆起,「Miu」这绰号正是由此而来。本名含我在内,只有少数人知道。

「要弹就赶快弹啊,快点快点。」

Miu也在我身旁的护栏坐下,甩着双腿说。

「呃,不好意思……今天我没有那个心情。」

「你说什么傻话?没心情还背什么吉他?你白痴啊?赶快准备,大家都在等呢。」

我被她催得缩起脖子。大家?往左右一看,吸烟区周围还真的多了一堵年轻男女聚成的墙。

「小春,今天要在这里弹啊?」

「在这边不太好吧?」

「移到楼梯后面吧。」

「今天有新歌吗?」

期待的视线使我不禁垂下眼睛。单纯来吸烟区行使其设立宗旨的叔叔伯伯们一手夹着烟,一副巴不得我们赶快走的眼神。我只好跳下护栏,到通往地下道的楼梯口打开吉他盒。

漆成鲜红的GibsonES-335仿佛包了一层微亮的火。宽阔的琴身上刻了两个f孔,简直像一把压扁的小提琴。就我所知,这地区用这把吉他就只有我一个,毕竟电吉他不适合街头演出。

不过,将我带来这里的就是这把又红又重又偏执,还要吃电的ES-335。对观众而言,这把特殊的吉他应该比「小春」这名字印象更深吧。

将电池式迷你音箱挂上腰际,插上音源线开始调音后,停在我周围的人愈来愈多。Miu坐在稍远处的护栏上,玩弄着兜帽拉绳注视我的手边,害得我细部一直调不好。

「……有什么想点的吗?」

我试着问Miu。她稍微歪起头回答:

「约翰·丹佛(注:John Denver,一九四三~一九九七,死于自驾飞机失事。美国乡村音乐作曲家,发行音乐超过三百首。其中最经典的便是家喻户晓的〈Take Me Home,Country Roads〉)的歌!」

她想整我吗?我苦恼了一下。约翰·丹佛的歌,我也只知道一首(日本人大多如此吧)。对逃出家门正四处游荡的我来说,唱如此思乡的歌实在不好受。

然而,我仍然仔细调节吉他的音调,确定声音变得柔软沉钝,以刚学的三指法直接拨弦。

西维吉尼亚,人间仙境;蓝脊山长,雪纳杜河弯弯。那里的日子,老过了森林,悠久不过山岳,又如微风吹息……

泄出唇间的歌洗去一身尘埃,流向蓝蓝大海。已经发硬的指尖皮肤回传的擦弦之痛将覆盖我现实的壳一片片剥下。如同以往,唯有歌唱时,我才能呼吸真正的空气;就只有投身于音乐的这段时间,能感到脚下大地是多么稳固、血管里流着活生生的血液。

因此,唱完了歌在腿上放下吉他并擦去汗水,对观众微笑致意时,空虚又随消退的热意铺上我每一寸皮肤。我想我可能会永远都找不到归属,一直在这里到处逃吧。

在这一带的街头弹唱至今就快满两个月了。不知为何,音乐要求颇高的池袋民众开始愿意接纳我。也许是因为红得亮眼的ES-335比较稀奇,和我起初几乎每天都有新歌出产,容易引人注意吧。到现在,我仍不太敢相信自己的音乐换得了掌声。有种头一昏就不小心闯进他人人生的感觉。

「……36分。」

Miu喃喃吐出的几个字将我往现实拉回了几分。我放松肩膀看着她。

「比上星期多了6分,为什么?」

「因为你音调准了。」

就只是这样啊?她还是一样严格。

「有人被她打12分就难过得再也不来了呢。」某位观众笑着说。

「要是不及格,她连分数都不会打呢。」

「而且连听都不想听。」

「可是她每次都来听小春唱歌喔。」

「哪、哪有,刚好而已啦!」

Miu急忙反驳,抓着外套下摆很不高兴地往护栏拍了好几下。

「小春弹得那么烂又不太会看情况,跑得很慢,我是担心他被警察抓去辅导啦!」

「烦劳你操心了……」真是不好意思。

这时,Miu忽然猛一抬头,并手忙脚乱地按住差

点抖落的兜帽。我也注意到逐渐接近的吵闹节奏,往明治路远端望去。有辆左右都打了灯的白色卡车在拥挤的车阵中缓慢驶来。当侧边的大看板近到看得清时,Miu跳下护栏,将外套向前拉拢遮住脸庞。

那是CD宣传车,也就是会绕着都心跑,到处播放新上市单曲的车。广告上的女性侧脸被放大到几乎盖满了整个看板。洋溢无机感的科幻风服装与化妆,使得她的美有如矿物。

「小峰由羽 NEW SINGLE NOW ON SALE」

这么一排文字从我们背后溜过。我刻意不转头,不比较Miu与看板那张脸,将时间花在重新调音上。

我至今不敢相信这个就在我身旁、在兜帽和墨镜底下绷紧全身神经、活像只流浪猫的女孩就是那个小峰由羽。她的歌声和说话声截然不同。足以渗透钢铁的深沉低音乘着急促节奏,沿着绿色大道往阳光城60方向远去。

直到音乐声被车轮辗得完全听不见,Miu才喘口气拉整襟口,又坐回护栏。

小峰由羽可是个从出道就连续两张专辑都销破百万张的超级创作型歌手。去年之前,她还时常在电视上露面,即使穿得有点像男孩子,认得出来的人应该也不少。像我就是发现她身分的其中一人。尽管如此,大家仍闭口守着Miu的秘密。没有一个人知道她为何夜夜都流连街头听这些业余演奏,但也没人多问。这城市虽然干得寸草不生,布满沙尘且弥漫着一股油烟味,却也是个非常温情的城市。

正因如此,我依然躲在这里。

§

池袋有几个街头乐手常聚集的点,「老大」所管理的是东口周边的四个。

最靠近车站的是「西武前」,意即车站大楼西武百货旁的人行道。由于人流最多,一聚起来就会堵塞交通,派出所又近在对面,警察盯得最严。这个点的外籍乐手较多,例如用铺上布和铁丝的水桶展现惊人鼓技的澳洲人;左手弹琴,右手拿小号的义大利人;以小提琴模仿人声或鸭叫的非裔美国人,个个多才多艺。

北侧东口正前方的行人穿越道中段,浮在回转区中央的小岛开了一个楼梯口,通往名叫池袋Shopping Park的地下商店街。因此,这个楼梯边的演奏点就叫做「ISP」。连鼓组都搬出来,要进行完整乐团演出的人,经常会挑选这里。

离开车站往绿色大道前进,不久会遇到名叫东口五叉路的大路口。右侧叫「UNIQLO前」,而左侧是最多人选的「docomo前」。docomo前是人行道上一处类似小公园的空间,面朝路口,以几棵高大茂盛的路树为中心。人多的时候,同时会有三组乐手在此演出,特技表演者也不少。我第一次演出就是在docomo前的树荫底下。

来了站前这么多次,我开始察觉这短短几十公尺的范围内,夜晚到来的时间竟各有不同。太阳一落入西武百货背面,薄影最先吞噬铁轨边的人行道,接着一转眼就浸透回转区,沿着马路向五叉路扩散,仿佛窃窃啃噬沙滩的碎浪。有本小说曾写,夜晚是大地本身投射的巨大阴影。自从我在docomo前弹奏吉他等待黄昏后,我才终于能实际感受作者想表达的意思。若我都把自己关在房里,大概一辈子也不会懂吧。

玲司哥是双人乐团「Ultra Fullmetal Jacket」的吉他手兼主唱。这个不知在霸气什么的团名,是他与淳吾哥在池袋东口对面的三菱东京UFJ银行前决定组成搭档,而淳吾哥问UFJ是什么的缩写时,玲司哥随口掰出来的。因此几乎没有人用正式名称称呼他们,全都用UFJ。

他们似乎是池袋街头人气最高的表演者,排定演出的那天很早就会有人在docomo前占位置。大家为何能掌握演出的日期与地点呢?当然是因为观众也懂得翻「老大」。

「这种事,应该可以用网路来办吧?」

我曾在母子像前,趁常来听我唱歌的熟面孔大哥查看「老大」时这么问。

「找个社群网建立街头演出的社团.在那里做一份时刻表,大家就不用特地跑来这里看『老大』了不是吗……」

「傻子,这样多无聊。」他笑着回答:「反正『老大』都在这里,保持现状也无所谓吧。再说,不上网的人也很多喔。」

他说得没错,就连没有乐器的表演者也不少。而且我想必须亲眼拜见「老大」,能使人们没事就来池袋逛逛,有增加观众量的功效。街头演出这般稍纵即逝的娱乐或许与网路不太搭调。人这种生物,对于伸手就有的东西总是不屑一顾。

不知不觉间,我也养成了来池袋就会翻翻「老大」查看玲司哥他们UFJ演出行程的习惯。只要稍微迟到一点点,docomo前广场的群众就会挤得完全看不见他们,只能从热烘烘的人堆对面听见犀利的节奏以及戏剧效果十足的吉他反复。火热的气氛煽得观众都晃了起来。我抓住背带,重新背好沉沉的吉他盒走上马路边,从外侧绕近广场。

很快地,我便见到两人的背影。

玲司哥黑色T恤背面的骷髅图案,随节奏轻轻晃动。仿佛会直接消磨人骨的狂乱扫弦,与嘴里念的祈愿之歌,丝毫不被往来车辆的排气声搅散,推向我们的胸口。淳吾哥露在汗衫外的大片肩膀汗光闪烁,掌底拍打着箱鼓的肚腩。这乐器看起来只是个四四方方的箱子,却蕴藏着媲美鼓组的缤纷音色,并顺应不同拍打位置与诠释方式自在地将它们尽吐而出。淳吾哥的手部动作令人想起传统民族的祈雨舞,才看了一下子就让我几乎忘了这里是四周都是水泥建筑的东京街头。像魔法一样——当时我只能想到这种形容。玲司哥不知是饶舌还是口白的歌声,不时穿插着淳吾哥的高音和声。

我茫茫然地环视举手拍掌、摇头散发的人们,不禁想着——

我也会有站在这种景象前的一天吗?我能凭一己之身将孤独和怯懦都塞进这把鲜红吉他的空洞里,抬头挤出所有勇气,面对面地倾力歌唱吗?

我想起西口公园的演奏会。在玲司哥、淳吾哥以及凯斯的支持下,我总算站到了台上。总有一天,我要凭自己的力量上台。

只是现在还不行,我的头就是会低下去。

(插图)

连续表演完五首后,玲司哥放下吉他,无情地说:

「休息。你们几个哪边凉快哪边去。」

聚集在他面前的女性歌迷发出不满的叫声,玲司哥完全当作没听见,自顾自地喝瓶装水,擦起吉他琴颈。淳吾哥则比搭档亲切了五十倍,皮肤晒得很健康,又拿毛巾当头巾围住头发,活像个豪爽的蔬果店老板。事实上,他以相当俐落的口条一片片卖出自录CD的模样十足有商人架势。

「咦?小春,你在啊?」

淳吾哥回头时发现了我。那五首歌的火烫余韵仍使我动弹不得,呆立在车道与人行道高低差的低侧。

「傻傻站在那边,小心被撞死。」玲司哥这么说,我才急忙靠到他们身边。

「小春,你今天要在这里唱吗?」淳吾哥往我的脸看来。周围的女生也不时偷瞄我背上的吉他盒,互相交头接耳。我缩着脖子回答:

「我没有要唱。我怎么敢接在淳吾哥你们后面唱呢。」

「为什么?我们已经累了,你就直接接收这里的人嘛。」

我用力摇摇头。我哪有那种胆子。

「怎么不写本子啊?我不是教过你了吗?」

玲司哥凶巴巴地问。

「对不起。知道有那种东西以后,我总觉得在这里唱不太好……要是我唱下去了,其他人就不能在那里唱了吧。」

「那不是当然的吗?不然要『老大』做什么?」

对喔,那是当然的,无论有没有「老大」都一样。我也为自己的不知所云害羞得不得了。

「总之先把吉他放下来。背着那种东西傻傻站在路边,笨死了。」玲司哥说。

「啊,好。」

「借我弹一下。我对你没什么兴趣啦,不过这把ES-335是个好东西,我也想弹弹看。」

玲司哥都这么说了,我便拉开吉他盒,将吉他交给他,接上迷你音箱。玲司哥的电吉他技术确实了得,眉头也不皱一下就信手奏出深具史提夫·雷·范(注:Stevie Ray Vaughan,一九五四~一九九〇,死于直升机坠毁。号称史上最棒的蓝调吉他手,在二十世纪末将蓝调重新推上高峰,注重演奏的张力与情绪。代表性歌曲有〈Texas Flood〉、<Couldn't Stand the Weather〉等)风格的蓝调乐曲。随性弹完一组乐句后,玲司哥将吉他塞回我身上。

「记住了吗?」

「咦?」

「记住我弹的了吗?」

「这、这个,如果只有一开始那段……」

「那就够了。开始喽。」他一说完就拿起自己的吉他,叩叩琴身起个拍子,扫出清脆响声。淳吾哥笑着坐回箱鼓,将慵懒的节奏偷渡到玲司哥的吉他底下。我抱着鲜红色的吉他傻呼呼地眨眨眼,被玲司哥踩了一下脚才赶紧将

背带挂上肩,捏起拨片。

我乘着玲司哥的和弦,如同在风中轻洒棉絮,回想一节又一节的乐句,将它们串连起来。ES-335的声音从廉价的音箱传出来,如凝固的焦糖甜中带苦,且渗入我指尖的伤口,要与指板融合。我似乎在哪听过这首老歌。马车载台上,我目送血色的夕阳。漆白桩柱和红砖间,开了朵小花。奇妙的想像涌起又流逝。那或许是茫茫大海另一端,某个生了又死的人的记忆。

沉浸在三人共织的音乐中使我很晚才察觉鼓掌声。赫然抬头一看,聚集在docomo前广场的人比之前多了约一倍。不仅是UFJ的女性歌迷,还有路过的上班族、上班前的酒店小姐、提着侬特利纸袋的高中生。我吓了一跳,不禁垂下脸。

「小春怎么被人围观就吓成这样啊?」

淳吾哥以调侃口吻说道。

「用这么高调的吉他就已经显眼到不行了耶。」

「因为他是笨蛋吧。」玲司哥不客气地这么说,用手肘顶顶我。「你要多听一点,多练几首起来。你完全没发挥这把吉他的优点。」

我缩着脖子拔下音源线,将吉他收回盒里。

整理完抬起头时,我意外发现两条穿了小双运动鞋的细腿。Miu不知是什么时候来的,就坐在眼前的植栽缘石上,稍微拉下褐色墨镜盯着我。

「……42分。」

我只能回她一个疲惫的笑。

关上吉他盒前,我的视线垂落在那艳红之上。

就是它砸碎了我的房门,将我从房间拖到街上。无论这把不断燃烧的火多么突兀,我也只能继续用下去。我不认为会有人相信我的故事,所以我从未告诉任何人——

我的伤,以及我与自己的承诺。

这晚的末班车时分,我在西武百货铁卷门前喝着罐装咖啡,听小提琴手亚伦哥和口风琴手拉菲特哥讲他们的故事时,有道高跟鞋声步步接近。

抬头一看,只见人行尽散的阴暗人行道上站了个身穿裤装,看似OL的女子。她年约二十四五岁,服装穿法隐约有种女大学生的气息;有一头清爽短发,看得见形状可爱的耳朵。

大概是因为被亚伦哥这么壮的黑人盯着看吓着她了吧,她稍微睁大眼,后退一步。  「我今天打烊喽。」亚伦哥挤出所有善意打个招呼。

「那、那个……」

女子看了看我们三人后,极其理所当然地决定对最不可怕的我开口问:

「你们是经常在这附近……表演的人吧?」

她忐忑的视线在我的吉他盒和小提琴盒之间徘徊。

「……是啊,没有很常啦。」

「那个,所以你们和其他表演的人,也像这样彼此认识吗?」

亚伦哥和拉菲特哥两人相视。

「常来的话,会记得长相。」

「我们不太会跟其他人讲话。」

「不过我认识他们的sound。」

「对,音乐的话,我们认识。」

话都让他们答完了,我只有点头的份。

「这样啊……我知道了……」

她紧抓着提包,愁眉不展地沉默不语。我忽然有个想法便问:

「你在找人吗?」

讶异在她脸上漫开。经过短暂沉默,她将提包按在胸前,点了两次头。

她自称长谷川香奈,有个名叫寺谷笃志的男友。这男友是想以音乐维生的自由业者,曾告诉香奈小姐他经常在池袋街头弹唱。

「寺谷……笃志?没印象。」

被我用电话请出来的玲司哥听过香奈小姐的说明后摇摇头。

「我不太注意每个人的名字,他也不一定用本名。有照片吗?」

香奈小姐立刻展示手机相簿中的照片。地点似乎是游乐园,两人背对着巨大的游乐设施并肩比了「V」手势。位于照片右侧的香奈小姐不知是休闲服使然还是照片已时隔多年,比眼前本人年轻许多。左侧的男子身材较高,看起来是大学生,笑容中充满没来由的自信。我不认识这张脸。

「啊……我看过。」

玲司哥的话让香奈小姐惊讶得整个人逼上去。

「真的吗?那他真的在这附近唱歌喽?最后是什么时候看到的?」

「你冷静一点,我耳朵快爆了。我记不得那么多了啦。」

「这个人常在docomo前唱。」亚伦哥指着手机荧幕。「我记得有人叫他笃志。」

「这样啊。那么,还有其他人知道吗?」

「你找他干什么,他跑了吗?」

玲司哥毫不掩饰地问,香奈小姐跟着脸色一沉,点头说:

「……我们住在一起。上个月底,他突然不回来了。」

「去找警察啦。」玲司哥用下巴指向路对面的派出所。

「我报警了,可是我一提到小笃最后传的简讯,他们就不帮我找了。」

笃志先生曾在离开后不久,传了封简讯到香奈小姐的手机,说「我不能再吃你的软饭,我要走了」之类的话。只是单纯的分手嘛,警察当然不肯动。

香奈小姐在人行道中央蹲下,脸埋进手臂。

「小笃之前什么也没跟我谈过,突然说走就走,电话也不接……」

「最近没看到这个人耶。」听亚伦哥这么说,拉菲特哥也耸耸肩。

香奈小姐抬起头,眼中泛泪。

「他待到什么时候?」

「……上个月吧。」

「这个月以后好像没看过。」

「这……这样啊……」

无力的呢喃落在人行道地砖上。护栏后驶过的计程车将它当场辗碎。

「很过分耶,你真的很过分耶,小笃……没有说一句话就走了……到底是到哪里去了嘛……」

香奈小姐就这样蹲着不动了。

玲司哥嘴角松动,多半是想说些逆耳的话吧。例如「街头又不是收容所,人家是自己跑走的,找有什么用」之类的。

于是我先一步插嘴:

「那个,看『老大』应该能知道他最后是什么时候来池袋的吧?」

香奈小姐抬起头,玲司哥侧眼瞪我,聚集的视线使声音哽住喉咙。

「那、那个,对不起,只是刚好想到而已。」

玲司哥抓住香奈小姐的手将蹲成一团的她硬拉起来,拇指比向人行道另一头——北侧东口。

回翻笔记簿行程没多久就发现「笃志」这名字。

「6/29 2:30 UniKLO」

六月二十九日,的确是上个月底。

「所以他最后是在UNIQLO前面唱的吧。」

「那、那时候有人和他说过话吗?就算只是看过一眼也好。」

香奈小姐表情急切地追问。

「我可以帮你问问其他人,可是你不要太期待。」

「拜托你了!明天、明天我会再来!」

我捏着笔记簿边缘,凝视笃志先生的留言。街灯的光被我自己的影子遮蔽,黑暗中,蓝墨水的字迹仿佛在我别开眼的瞬间跟着飘进黑暗。玲司哥疑惑地问:

「小春,你在干嘛?」

「没、没什么,那个……」我的指尖在笔记簿封面爬动,犹豫着该不该说,最后还是说下去:

「感觉怪怪的。」

「哪里怪?」香奈小姐声音微颤地问。

「呃,就是,两点半好像太早了。」

「有的人就是会那么早开工,而且那说不定是晚上两点半。」

「嗯……」

从中午时段就开始表演的人的确不是没有,不过被警察驱赶的机率高很多,愿意停下来听的人又少,大多以夜间为主场。但若不是下午,晚上两点半也太晚了,连末班车都没得坐。此外,UNIQLO拼错也令我颇为在意,只是玲司哥可能会嫌我疑心病重,便选择沉默。

继续再翻翻笔记簿,能稀稀落落地看到笃志先生的名字。他大约是每周会在docomo前表演一次,时间是晚间九点到十点,可是我没印象。

「那个,笃志先生是弹吉他吗?」

香奈小姐点头回答:

「他从高中就一直在弹吉他……还信誓旦旦地说要和唱片公司签约出道……」

「他弹什么吉他?有些人记乐器比记脸行。主要弹哪种风格?」

香奈对玲司哥摇摇头。

「我不清楚。其实,我对这方面完全没兴趣。他偶尔会在公寓里弹弹唱唱,唱的都是没听过的英文歌……」

香奈小姐愈说愈小声,教人为她觉得可怜。

「能不能出道又没什么,吃我的软饭也没关系啊,怎么可以……就这样走了……」

她又蹲成一团,把脸埋进手臂。

然而,玲司哥在这种时候也依然无情得令人发毛,确认电车快来了之后就匆匆步下车站阶梯。还在原处的我对着香奈小姐的背给了些笨拙的安慰,一再重复「今天先回家吧,快没车能搭了」之类的话。

我搭末班车回了家。那是公寓中的一户,位在东京与埼玉交界,总是睡意浓厚的住宅区。我以最小音量打开家门,溜进去放下吉他。

走廊一片黑暗,但有漏出客厅门缝的光线以及疑似电视节目的声响。

当我离开玄关,要进就在左手边的自己房间时,客厅的门开了。父亲探出头来不发一语,只是注视着吉他盒。无论他是因为知道说再多也没用而死了心,还是明白自己只能等我回家,都让我感到歉疚堆满心头。

我逃离父亲视线似的钻进房间,脱下袜子往墙一扔就趴上床。冰凉的床单使我汗湿的皮肤非常舒服。但闭了眼没多久,与脸颊相贴的布料也温热起来。

我一句句回想香奈小姐的话。

很多年轻人都是以吸引唱片公司目光为目标,持续在街头演出,玲司哥他们便是如此。尽管有那样的实力,运气不来就是没机会。「老大」的横线之间到处充斥着如此无处可去的难耐热情。当梦想重得再也承受不住时,他们就会离开街头。

我能坚持这种事到什么时候呢?

我从没想过未来该怎么办。难道不上高中、不敢正视父母,却不害臊地照拿零用钱的我,要一而再地观望下次该逃到哪里,背着吉他到处爬吗?

但即使知道不能继续这么下去,我现在能做的也只有戴上耳机、打开音响罢了。按下播放键,低音鼓就由内敲起眼皮,脚踏钹在黑暗中迸溅火花;吉他和斑鸠琴一指一指地抠抓意识最偏僻的角落。

随后,巴布·狄伦(注:Bob Dylan,生于一九四一。美国唱作歌手兼诗人,反叛文化的代表,在反战意识及民权运动高涨的六〇年代,他的歌广为传唱。代表性歌曲有<Blowin' in the Wind〉、〈Like A Rolling Stone〉)对麦克风吐息,送出歌声,像个流落黑暗夜路的少年。无家可归,没没无闻,像块滚动的石头……

摇滚乐什么也不教我,也不为我指引方向,只是不断不断地撼动我的心。

§

从第二天起,香奈小姐每晚八点左右都会在北侧东口现身,检查「老大」内容。玲司哥似乎也到处打电话向朋友打听,而结论是:「有几个记得他的长相和名字,可是没一个和他说过话。」昨天态度明明那么冷淡,居然还是帮了这个忙。我看他其实是个无可救药的大好人,那张刀子嘴只是用来掩饰他的豆腐心吧。他也帮过我。

「他会在其他地方唱吗?例如新宿之类的。」我试着问香奈小姐。「或者是录音室、展演馆之类的地方……」

「我不晓得。可是……说不定,他已经放弃音乐了。」

香奈小姐感伤地垂下眼睛。

「他走得不是很顺,而且事实上,也没有多少人记得他吧。所以我想他可能已经……不来池袋了……」

话虽如此,她仍然每晚都来到池袋,在蓝墨串连而成的梦中寻找他的名字,且在母子像前虚耗一罐罐装咖啡的时间,眺望杂乱漫布于回转区对岸的池袋夜霓,然后被吞进车站地下。每次见到她萎靡不振的背影,我就好想替她多打听一点笃志先生的消息。

「搞什么,你以为你是侦探啊?」

即使被玲司哥数落,我还是很挂意。无论是抓住了自己所望还是失手让梦想溜了,人总有一天会离开街头,所以我很想知道接下来的故事。既然笃志先生从街头跌了下来,他所走的路很可能也会是我的路。

我请求香奈小姐给我笃志先生的相片,每晚都在围绕表演者的群众间询问。其中极少数表示好像看过他,但完全没有更进一步的成果。到头来,我只是耗了一个星期的时间来回奔波确认玲司哥仅靠电话搜集一晚的情报确实不假而已。

「你白痴啊。那只是浪费时间,别闹了。」

玲司哥不留情地说。

「我说你啊,背那么大的吉他跑来池袋到底是为了什么?你最近一次也没弹耶。不想玩了就把吉他卖给我,我从以前就很想要ES-335了。」

「玲司,你最近很常打小春吉他的主意嘛?」淳吾哥在我身旁笑着说。

「呃,那个,我当然不会不想弹啦。」

我们当时都在ISP的楼梯边,吹着混掺闷热车辆废气的风吃冰。假日之夜才刚开始,车站前挤满了脚步轻盈的男男女女。往行人穿越道另一头的北侧东口看,能见到在吸烟区边以合成器键盘弹唱的年轻女孩。再远一点还有个坐在百货橱窗前,面色忧郁地弹吉他吹口琴的大叔。才隔一条马路,我就完全听不见他们的音乐,也记不住他们的脸。这是个每日人次以百万计的都心车站,几乎没人会对路边的歌声多留点心,拐个弯就再也听不见了。

笃志先生是不是也被这片冷漠的泥沼埋没了呢?

§

「……我知道。我在docomo前听过他唱好几次。」

好久不见的Miu出现在东口时,我给她看笃志先生的照片碰碰运气,想不到她竟这么说。我突然精神都来了,追问:

「真的吗?什么时候?和他说过话吗?」

Miu不高兴地瞪我一眼。

「我怎么可能跟他说话。唱得那么烂,顶多只有20分。我会有点印象,单纯是因为他和你一样用电吉他,而且唱电光合唱团(注:Electric Light Orchestra,成立于一九七〇的英国摇滚乐团,除了吉他、贝斯、电子琴与鼓组外,还有大小提琴或铜管乐器,摇滚中充满古典气息。代表性歌曲有Livin'Thing〉、〈Twilight〉等)的人又很少见。」

「嗯嗯……这样啊……我问你喔,你有看过他在UNIQLO前面唱吗?上个月二十九日的事。」

我翻「老大」给Miu看,她摇了头。

「没看过。你调查这种事干嘛?话说,你最近都没唱是真的吗?玲司很火大耶。」

「唔、嗯……」

告诉Miu我在忙着帮忙寻人,如此辩解后,她的脸色愈来愈难看。

「你白痴啊?做那种事干什么,她是你朋友?」

「完全不是——」

嘴不禁临时闭上,因为我从来自PARCO百货方向的大批行人中发现了香奈小姐。她往我们所在的母子像跑了一小段,发现我之后停下。

「啊……」

香奈小姐注意到我手上的笔记簿,尴尬地别开视线。

「那个……!」

我抓住Miu的手腕,将她拉到香奈小姐面前。

「这个人好像记得笃志先生的事。」

「小春你干嘛!很痛耶!放手啦!」

Miu甩开我的手,气得劈哩啪啦地骂。但香奈小姐没再转回来的脸上漾着枯死的微笑让我几乎没听见。

「说记得也只是看过几次而已啦。」

Miu臭着脸对香奈小姐说:

「我也记不清楚是多久以前,有一阵子了,更不知道他跑去哪里。」

「这样啊……嗯。」香奈小姐含糊地点头。

「可以把笃志先生的相片分给其他人吗?大家一起找的话——」

香奈小姐摇摇头,打断我的话。

「够了……谢谢你,小春。」

她的低语几乎被微微传来的山手线发车广播打散。

「我这样每天都来……我都觉得自己很傻。小笃是自己离开的,我却不想承认,结果就……真的,好傻好傻。已经够了,我决定不要再来了,忘了这件事吧。可以替我向其他人说谢谢吗?」

我只能愣得像根木棒,目送她的背影步下阶梯。好傻,一点也没错。明明不可能找得到。

「……是怎样?小春,你为什么要帮那种人找人啊?」

Miu不平地说。我望着早已吞下香奈小姐背影的楼梯口,喃喃回答:

「……不是啦……怎么说呢,我是为了自己。我还满在意的,想问问那个人为什么要离开池袋。嗯……我也觉得自己很傻。」

我要将笔记簿放回母子像底下,却被Miu突然抢走。我错愕得抬起头,只见她一脸火大地逼上前来。

「那你就找到最后嘛!你这个人真的做什么都是半吊子的42分耶!」

我一时反应不过来,眨了眨眼。

「呃,可是我……已经没线索了。」

「五郎叔。」

「……咦?」

「我看过五郎叔和那个叫笃志的说话。」

我睁大眼睛,跑过绿灯开始闪烁的行人穿越道。

五郎叔堪称是东口五叉路一带游民的代表人物。这个时节,他大多在蓝天银行前搭纸箱屋。明明晚上闷热得半死,他也绝不脱毛线帽。有一头白发,长得有点像李奥纳多·达文西,因此也有人叫他李奥。

「……喔,笃志……笃志啊。」

他像只垂死的毛毛虫,有气无力地爬出纸箱屋,听了我的话后点了约十五次头。

「好想念笃志啊,我还帮他换过尿布呢。那孩子跟他爷爷很像。」

「不是问你的孙子啦,不要装傻!」

我抓住五郎叔肩膀猛摇。这个人每次都这样。

「我在找他。他上个月还在这附近唱歌喔,你和他说过话吗?」

郎叔焦点模糊的眼睛朝我递出的手机照片看了一会儿后,忽然绷起他的酒糟脸,伸手指着我所背的吉他盒。

「……咦?」

手指还不停勾动,似乎在催我交出吉他。

我起初也很难相信这位五郎叔有点音乐底子。有天他喝醉了酒,缠上一脸不愿的玲司哥,死皮赖脸地跟他借了吉他来弹。尽管他宝刀已锈,但仍听得出曾待过职业世界的味道。他和街头乐手合得来就是这个缘故吧。我默默地将ES-335交给他。

五郎叔迅速调完音,右手就开始在弦上奔驰。清脆的节奏、简朴的E小调音阶中,不时穿插五郎叔以沧桑嗓音哼唱的假音与即兴演出。歌词我是听不懂,不过他应该不知道歌词,只是照着记忆随性唱唱而已。高中生、白发游民与鲜红吉他的组合,不可避免地吸引了不少路人的目光,但我没空管那种小事。我跪在纸箱垫的角落,专注地聆听五郎叔的歌。

好像在哪里听过。我想我应该认识这首歌。

唱完后,五郎叔将吉他塞回我腿上,往马路大声咳一口痰并说:

「……大概就这样,他每次都会唱这首。歌词是英文,我听不懂。」

我在五郎叔堆满黑垢的肿大指节,与手边吉他的红色光泽之间交互看了好几次。

「……他有和你说过什么吗?」

「忘了,讲的和这附近其他人都差不多。什么没钱啊、愈活愈痛苦啊,好想赶快离开这种地方,总有一天,总有一天我要……之类的。」

「这……这样啊。」

我垂下了肩。愈活愈痛苦……其实我以前也老是抱着那种念头过日子,只是没说出口。而且我和他们不同,连「迟早要脱离现况」的气概都没有。若我不曾邂逅这把吉他——一这么想,寒意就从四面八方爬上我身,使冷汗布满皮肤。

「这么说来,最近都没看到他呢。最后一次见到他,他不只背了吉他,还拉着一个大旅行箱,该不会是跑路了吧。」

我顿时瞪大了眼。

「旅行箱?什、什么时候的事?」

「上个月……最后一两天吧。那一天是星期日,我正在要去买马券的路上,所以记得很清楚。」

我立刻用手机查看月历。六月最后的星期日是二十九日,不就是「老大」上笃志先生最后一次演奏的日期吗?

……买马券的路上?

「是白天的事吗?」

「这还用问吗?那时候快中午了,我在阳光城前面看到的。」

怪了。他不是预定两点半在UNIQLO前演奏吗?上午拉着旅行箱要去哪里?

这时我想起一件事。阳光城前面,是指——

「……王子饭店前的客运站吗?」

「大概吧,我不清楚。我正忙着赶路呢。」

腿上的吉他砰的一声倒下。

两点半、UNIQLO、旅行箱、发自王子饭店的客运。

我被雷劈中似的赫然想起了曲名。五郎叔刚弹给我听的是笃志先生最爱的歌对吧。

这样一切都串起来了。

§

香奈小姐如其所言,不再现身。

原先天天都来母子像旁边巴望的人,从那天起就再也看不见,表示她是真的放弃追回男友吧。

就连把妹动作迅速的淳吾哥都没要到香奈小姐的电话,我也完全不知道该怎么联络她。现在才知道笃志先生的行踪太迟了,这也没办法。她既不是我的朋友,也不是会来听我演奏的观众,只是个由于无可奈何的事而循线来到池袋,花了一张CD的时间和我东奔西跑的人而已。

然而,我仍然忘不了与她告别那天,那张如月球表面般荒凉的笑容。

想不到其他办法的我在「老大」写下毕生第一次预定。之前拖拖拉拉了那么久,现在却能毫不犹豫地挥洒蓝墨写下预定,我也吓了一跳。

可能是因为我写的不是自己的名字吧。

「寺谷笃志 8/11 9:29~ UNIQLO前」

我尽可能地模仿他的笔迹。时间是一周后。

希望在那之前,香奈小姐能够忽然犯犯相思,来池袋看看这本笔记簿,就算只有一次也好。

我没时间祈祷。还得写好乐谱,请亚伦哥以小提琴替我伴奏,并且赶紧练习。

阖上笔记簿、离开母子像之际,我脑中响起火车的声音。剥光了绚烂急促的迪斯可节拍,裸露的弦乐与歌声彼此较劲。笃志先生留下的歌被车轮踏碎,碎片四散纷飞……

§

仲夏夜的池袋,柏油路就像烤完肉的铁板沾满油腻热气,每一步都会黏住鞋底。穿过大楼间若有似无的风根本消不了暑,闷得乐器都要流汗了。

UNIQLO前是人气最低的演奏地点,比起对岸的docomo前,距离阳光城60大道远了点,人潮相对地少,而且同一侧路上就有派出所,遭驱赶的机会相当高。

但那天过了晚上九点半,我和亚伦哥周围也没几个人,并不只是因为行人不多。

「小春,你今天要唱啊?」

「没听说你要和亚伦合奏耶,这种事怎么不先写好?」

几个凑巧经过的熟面孔忍不住抱怨。冒用笃志先生的名字预定,结果吸引不到观众的事实隐隐刺痛我的心。

「小春,我们开始吧,不要让观众等太久。」

亚伦哥拿毛巾擦擦黑檀般闪亮的额头上的汗水,手指灵巧地旋动小提琴弓。我含糊地点头,再度环视人行道。

香奈小姐还没来。果然是我想太多了吗?她都说再也不来池袋了,恐怕不会发现我在笔记簿留下的讯息。

已经太迟了。

「……也对,开始吧。」

我将吉他背带绕上肩,站了起来。那天的ES-335感觉比平时沉重许多。音乐并不是只为了一个人存在,纵使是赠给某个人的歌,只要全世界的天空还连在一起就能传到任何地方。

接上音箱后,我将音量钮大力一转,与亚伦哥交换眼色,在心中暗敲四拍。拨片一滑上弦,金属质感的声响便缓慢且确实地乘着一定加速度,奔向远在天边的城市。现在九点二十九分,大都会的小巷里。太阳已经隐没,身边到处是音乐,感觉真好。又是那样的夜,那样的夜你感到世界停止不转。但我真心希望今夜永续不断,我不想和你分开,就让那音乐放纵一整晚……亚伦哥以引人怀旧的琴音呼应我掺杂假音的歌声。多年前,电光合唱团绚烂至极的迪斯可节奏所奔窜的路线,如今成了笃志先生的旅途。五郎叔当时弹的节奏和原曲差太多,我一时没认出来,可现在不同了。我已经明白火车的目的地——笃志先生的目标,是哪座城市。

所以,我希望你听见这首歌。

趁着间奏,以指尖抹开睫毛上闪亮的汗珠时,我意外发现有个人影从车站跑来。人影穿过公车站边的队列,头发散乱、脚步踉跄地逐渐接近。我甚至忘了歌词,差点大叫。是香奈小姐,她真的来了。刚吐的气哽住了胸口,手也快动不了了。小提琴唱出乐句,使我想起下一组和弦。我要唱歌,现在我必须唱歌。我都站到了舞台上,现在当然得让这盏灯继续烧下去。

亚伦哥黑得发亮的肩头在我眼角猛然隆起。每飙完一段乐句,他就抛起小提琴,使其在空中翻腾,或在背后接住,再分秒不差地接上我的歌。喝采与掌声迎面扑来,倍感炎热。

歌曲结束后,仍能在汗水淋漓的畅快疲劳中听见火车踏轨远去的声音。我从拥挤人群的肩与肩之间望向香奈小姐。她伫立在人群之外,依然引颈探望着续曲奔向何方。

我卸下吉他,放回盒里。身体刹那间变得又冷又轻,像张薄薄的纸。

「对不起,不好意思,那个……」

香奈小姐拨开人墙凑上前来。

「刚才……刚才的歌……是小笃……常常唱的歌。」

香奈注视我的胸口支吾地说。我点了头。

「我、这个、我看到这个就吓了一跳——马上跑过来了。」

她抬起的手上抓着「老大」笔记簿。周围观众注意到它,纷纷逼向香奈小姐。

「你干什么!怎么把那个拿过来!」「不要随便乱拿啦!」「这本簿子一定要放在那里才行!」

「啊!对、对不起!」

「快放回去吧。」我抓起香奈小姐的手,快步跑开。

「小春,你去哪里!」「只唱一首啊?」

背后群众开始抱怨。我稍稍回头,以眼神请求亚伦哥:「对不起,这里拜托你了。」他跟着竖起大拇指,重新提起弓弦,我则是往车站加快脚步。

「等、等一下啊,小春!」

香奈小姐尖声大叫并甩开我的手,大步赶到我身旁。

「你在做什么?你知道那首歌吗?你见到小笃了?」

我在行人穿越道前几步停下,转身回答:

「嗯,那是ELO的歌叫做〈Last Train to London〉。」

她不解地眨眨眼。灯号转绿,等在两岸的大批行人流入车道,而我们仍面对面站着不动。

我从香奈小姐手中抽走「老大

」,翻开六月二十九日的页面。

「这里,写了笃志先生最后一次行程。」

我指着「6/29 2:30 UniKLO」说。香奈小姐疑惑的目光不停在页面和我的脸来回。

「这不是UNIQLO。Q写成K了对不对,我想他其实是这个意思。」

我拿蓝笔在UniKLO边写上——

United Kingdom LOndon。

香奈小姐眼中掀起阵阵涟漪。我等她平静之后,将慎选的言词挤出唇间。

「这一天中午,有人看见笃志先生出现在阳光城旁边,带着吉他盒和旅行箱。阳光城王子饭店前面的客运站,有直通成田机场的车。两点半大概是指起飞时间。」

我的话断在这里。灯号再次转红,车辆引擎一左一右地辗碎这短暂的沉默。

「……伦敦?」

香奈小姐终于说话了。

「他飞去……伦敦了吗?」

我点头回答:

「我不知道他有亲友可以投靠,还是想完全靠自己闯荡。不过能确定的是,他带了吉他一起去。笃志先生还没放弃音乐,他想追寻属于他的音乐之路。」

所以他远渡重洋,飞到地球的另一面,前往他的憧憬,弥漫音乐的雾都。

香奈小姐手脚忽然失了力气,摇摇晃晃地往车道偏,我急忙拉住她的手。

「……这样啊……所以,他已经不在了……其实,我一直都在妨碍小笃吧。我对音乐完全没兴趣……还可能说了很多伤他心的话……」

灯号又绿了。香奈小姐低着头,慢吞吞地移动脚步,许多人匆忙地赶过她。我也一面思索该说什么,一面过马路。见到她颓丧的背影,我就觉得无论任何安慰,都会在她听见之前折朽。

来到北侧东口的母子像前面时,香奈小姐停下来转身。没什么比强颜欢笑更令人悲哀了。

「谢谢你,小春……哈哈,很好笑吧。我都说不来池袋了,结果还是不小心跑了过来,还翻了那本笔记簿……真的很傻吧。这样,我就真的能够……」

香奈小姐的话湿气渐浓,最后在喉中瘫垮,变为呜咽的兆候。于是她咬起嘴唇,想要转身。

「他会回来的。」

我的话使香奈小姐的肩抖了一下,又转过头。她似乎不太懂我的意思,双唇颤动。

「笃志先生会回来的。」

「……为什么?……不用说这种话安慰我,已经够了。」

我摇摇头。事实上,〈Last Train to London〉就是那样的歌。即使非走不可,却仍逗留在恋人身边。而这最后一夜的结论是走是留并未出现在歌词中。而且——

「……香奈小姐,你住在樱台吧?练马的。」

她的眼霎时睁得不能再大。

「你怎么知道?我应该……没告诉过你吧?」

「我就知道。我到最近,才终于注意到这个。这应该是『那个』意思吧。」

(插图)

我翻开「老大」的倒数第二页给香奈小姐看。

只见她抽了一口气,眼瞳沉入水中,光波粼粼。在谁也没有写下预定、直到遥远的未来才会填满的几乎全新页面上,只有一行孤零零的蓝字。

「笃志樱台」

香奈小姐从我手中接过笔记簿,当场蹲下,几滴水珠落在页面边缘。路过的人都疑惑地看着她和我,但她一点反应也没有。说不定,她的心已经飞到伦敦去了。

我悄悄从母子像退开,背向香奈小姐信步而去。远离名牌服饰橱窗的眩目光采,跨过行人穿越道,缩着头穿过派出所与麦当劳之间,音乐终于又回到我身旁。手打节拍与小提琴声拨乱了我的心池。奇怪,这小提琴声还真奇妙,明明应该熟悉却从来没听过。

「小春!」「你跑去哪啦,小春?快点啦!」

观众一个个呼喊我的名字。划开人群前进的我,一见到亚伦哥埋头演奏的高大躯体就傻了。那个大叔,居然拿我的吉他当小提琴拉!亚伦哥发现我回来后,扮起鬼脸做个结尾,掀起欢笑与掌声。

「你让我等太久,我就只好表演压箱宝给大家看了。」

我从若无其事的亚伦哥手上接过ES-335,重新挂上肩。这是我的舞台,尽管事情忙完了也不能交给来宾一个人撑场面,否则下不了台。

我蹲下来调音,一结束就起身转向观众。在数十只充满期待光芒的眼睛压迫下,我反覆地舔湿嘴唇,并说:

「……那么,再唱一首。」

闷热的欢呼迎面吹来,吹得我的拨片都差点掉了。

§

「真差劲,他是白痴啊?」

向Miu报告事情始末后,翻着「老大」页面的她如此唾骂。

「还好你碰巧发现,事情才好一点。可是总归来说,他还是一声不响就走了嘛,而且还没写什么时候回来,真的很差劲。」

「嗯,是啊……真的是那样。」

我从旁伸手翻动页面。

两天前的页面中段,有段话混在预定里面,字迹秀气得像女性所写。内容是这样:

「给笃志忘了带的东西,我替你保管。」

这事是她的问题,要等待还是原谅都是她的自由。我们只是找出讯息传给她,事后没立场说三道四。话说,她的答覆方式很棒。虽然香奈小姐看起来是那个样子,说不定还挺有诗人气质,感觉她比我这种人更适合使用「老大」。

「不说那个了啦!」

Miu将笔记簿推回我手上。

「你为什么从那之后一次也没预定啊?第一次写『老大』却借用别人的名字,你不觉得可耻吗?」

我缩起脖子。她说得没错。

我无法预知未来,不晓得自己会横尸何处。不过现在,我知道这里是我歌唱的地方。问我为什么?当然是因为这里有人愿意听我的歌,不需要其他理由。

「那么……嗯,就定下星期一或二吧,docomo前都空着。」

Miu脸撇向一边,噘起嘴说:

「我明天要开始工作,暂时不能来了啦。」

我不禁注视兜帽底下那张寂寞的脸。

等到太阳升起,Miu就得变回小峰由羽。再说她平时也不能每晚都出来玩,她也有她该歌唱的地方。

「这样啊……」我略显失望。「我还希望下次能让你分数打高一点耶,太可惜了。你下次——」

「笨蛋!」

Miu的食指往我胸口一戳。

「现在唱不就好了吗!为什么这种事还要我说啊!」

「咦……」

我在Miu褐色墨镜后的眼睛,和写满蓝字的笔记页面之间看来看去。

的确,今晚西武前还空着。

「不、不行啦,那个,我没有心理准备。」

Miu从我手上抢走笔记簿,迳自代我填写预定并摆回母子像底下,然后抓住我的肩,用力推向百货前的演奏点。当我在这情况下也仍犹豫不决时,一对面熟的男女来到母子像边,翻开「老大」。

「……咦,小春等一下要唱啊?」「好幸运喔!」

既然事已至此,也没有回头的余地了。于是我放弃挣扎,将吉他盒摆到人行道地砖上掀开盖子,摸摸我那伙伴红得刺眼的身体。背上背带开始调音后,我感到血液开始流过指尖,甚至要趁手指按在弦上时,给整把吉他沾满血气。音源线插上音箱时的酥麻手感将我的现实与这城市的现实接在一起。

我人在这里。像这样黏在池袋晕人的炎炎夏夜最底边,尽全力放声歌唱。

「要点歌吗?」我问Miu。

「能得50分的歌!」她粗声粗气地回答。

苦笑之后,我将音量转到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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