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临风且吟
从教会城市留宾海根出发后,已过了六天。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气候越见寒冷,再加上天公不作美的阴天,使得白天吹来的缓缓徐风也让人不禁打起寒颤。
尤其是来到河滨道路之后,风儿一并吹来了河水的寒冷,更是冻气逼人。
仿佛将乌云融入河中似的混浊河水,看起来冰冷极了。
尽管身上穿了好几件离开留宾海根时买来的二手御寒衣物,终究不敌寒风刺骨的气候。
不过,回想起从前为了优先采买货物,以至于没有多余的金钱购买二手御寒衣物,只能够一边冻得发抖,一边朝北方前进的那段日子,脸上就不禁挂起苦笑。这股怀念的感觉也让人多少忘却了寒冷。
历经七年的岁月后,当初那个初起步的旅行商人似乎也像样了几分。
而且,今年冬天除了御寒用具之外,还有一个能够让人忘却寒冷的存在。
十八岁那年便自立门户,今年将迎接第七次冬天的旅行商人罗伦斯,把视线移向身旁与他一同坐在驾座上的人。
平常不管是向右看或是向左看,都没有人相伴。
就算偶尔会碰上目的地相同的旅伴,也几乎不会一同坐在驾座上。
更不用说会与人一起把一块覆盖货物用的布料,盖在腿上取暖。
“怎么着?”
用字遣词有些古式语法的同乘者。
这位同乘者的外表看起来约十五岁上下,是个皓齿明眸的少女,她拥有一头贵族也羡慕不已的美丽亚麻色长发。
不过,令罗伦斯羡慕的不是美丽的亚麻色长发,也不是少女身上穿着的上等长袍。
而是少女放在盖腿布上、仔细梳理着的动物尾巴。
那尾巴整体呈现褐色,前端带着白毛,浓密的毛发看来十分温暖。如果将之制成围巾,相信会是贵妇们不惜花大钱也想拥有的上等品;只可惜那尾巴是非卖品。
“赶快把尾巴梳理好,然后放进盖腿布底下。”
身穿长袍、用梳子细心梳理着动物尾巴的少女外表看起来,要说她像是在做零工的清贫修女,似乎也挺像的。
然而,少女听了罗伦斯的话,便迅速眯起那带点红色的琥珀色眼睛,跟着咧开尽管受到干燥寒风吹袭,却丝毫不见裂伤的嘴唇,露出尖牙不悦地说:
“不准把咱的尾巴当成怀炉。”
说着,少女手中的尾巴动了一下。
虽然擦身而过的旅行商人或是旅人们看到那尾巴,总会猜测是什么动物的皮草;但事实上,那尾巴至今仍然长在主人身上。
那是用梳子细心梳理着动物尾巴的少女所拥有。而且,少女不仅拥有尾巴,她的帽子底下还藏了非人类所有的动物耳朵。
当然了,拥有动物耳朵和尾巴的人不可能是个正常人。
在世上,虽然存在着出生时被妖精或恶魔附身,而拥有非人类外表的恶魔附身者,但是少女并不属于这一类。
少女的真实模样是一只寄宿在麦子里、神圣得教人畏惧的巨狼,其名为约伊兹的贤狼赫萝。对于具有常识的正教徒来说,赫萝是被尊称为异教之神、令人惊惶恐惧的存在。然而,罗伦斯畏惧赫萝已经是过去式了。
现在的罗伦斯不仅能够轻松地拿赫萝总是引以为傲的尾巴开玩笑,更是常把她的尾巴当成怀炉使用。
“毕竟你那尾巴的毛发如此浓密整齐,光是放在盖腿布底下,就温暖得像是盖了堆得跟山一样的厚重皮草嘛。”
恰如罗伦斯的盘算,赫萝得意地用鼻子哼了一声后,一副“真是拿你没辙”的模样把尾巴收进盖腿布底下。
“话说,城镇还没到吗?今天会到呗?”
“只要沿着这条河往上游走,没多久就到了。”
“总算可以吃热腾腾的饭了,咱可不想在这般寒天里再吃冷稀饭了。不管怎么说,这都太教人厌烦了。”
就算有自信比赫萝更习惯吃难吃食物的罗伦斯听了,也赞同赫萝的话。
虽说旅行的唯一乐趣就是吃,但是在冬天,恐怕就不能算是乐趣了。
因为在冻得打颤的寒天里,只能够选择直接啃咬又硬又苦的黑麦面包,或是黑麦面包加水熬煮成的稀饭,而搭配的菜色就只有不带什么咸味的肉干,或是耐储藏蔬菜的代表——洋葱和蒜头而已。
因为赫萝原本是只狼,所以她不敢吃带有强烈味道的洋葱和蒜头,而她也讨厌吃苦涩的黑麦面包,所以只能够快速吞下加水熬煮的黑麦稀饭。
对于贪吃的赫萝来说,这简直跟严刑拷打没两样吧。
“嗯,我们要前往的城镇正在举办大市集,应该会有很多吃的,你就好好期待吧。”
“喔,可是汝啊,汝的荷包受得了多买东西吗?”
罗伦斯一星期前在教会城市留宾海根,因为贪心而掉进商行的陷阱里,当时他甚至一度以为自己会破产。
历经千回百转后,虽然罗伦斯好不容易免于破产,但是他没能够赚得利益,甚至赔了钱。
对于造成大风波的兵备,罗伦斯因为考量到在冬季运送太吃力,以及越往北走,跌价影响有可能会越大,所以最后在留宾海根以几乎算是免费的价格卖出。
虽然赫萝总会吵着要买东买西,但是她却会替罗伦斯担心荷包。
是个平常总是口出恶言且态度傲慢,不过其实本性十分善良的家伙。
“如果只是买吃的给你,那还在容许范围内。没什么好担心的。”
然而,赫萝依然一副有所挂心的担心模样说:
“嗯……”
“而且,最后在留宾海根还是没买到蜂蜜腌渍的桃子给你,你只要想成这是补偿就好了。”
“是么……可是呐。”
“怎样?”
“虽然咱有一半是担心汝的荷包,但另一半是替自己担心。如果咱把钱花在吃的上面,会不会就得住差一点的旅馆呢?”
罗伦斯心想“原来如此”,笑着回答说:
“我是打算投宿有一定水准的旅馆。难道你想说房间里没有暖炉,你就不住吗?”
“咱是没打算要求那么多。不过呐,咱可不想听到汝以咱买了吃的东西为借口呐……”
“借口?”
为了拉回稍微偏离路面的马儿,罗伦斯把视线移向前方后,赫萝便凑近他的耳边轻声说:
“咱不想听到汝以不够钱为由,选择只有一张床的房间。咱偶尔也想一个人舒服地睡觉。”
罗伦斯不禁过度使劲地拉扯缰绳,马儿不满地发出嘶声。
不过,罗伦斯一天到晚遭到赫萝这般捉弄,次数多了,也就变得容易振作起来。
罗伦斯努力地伪装平静,并用冷漠的眼神看向赫萝说:
“会发出那么少根筋鼾声的人,还好意思这么说。”
罗伦斯的振作和反击似乎让赫萝感到意外,她一副很无趣的模样嘟起嘴巴,并挪开身子。
罗伦斯心想怎么能够放弃这乘胜追击的机会,于是继续展开攻击。
“再说呢,你又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赫萝拥有能够辨别人类是否说谎的耳朵。
罗伦斯方才说的话勉勉强强不算谎言。
赫萝似乎明白这事实,她面带惊讶的表情僵着身子。
“你应该知道我没扯谎吧?”
于是,罗伦斯加以最后一击。
虽然赫萝吃惊地发愣了好一会儿,但是她的嘴巴仍一张一合地动着,尝试要反击;不久后,她似乎发现如此的反应说出自己被击败的事实。
赫萝帽子底下的耳朵明显地垂下,她沮丧地低下头。
罗伦斯获得了睽违已久的胜利。
然而,这不是真正的胜利。
虽说赫萝不是罗伦斯喜欢的类型并非谎言,但是也并非全然是事实。
只要这么告诉赫萝,总是被赫萝玩弄于股掌之间的罗伦斯就能够完成他的复仇剧。
无论是毫无防备地睡着觉的赫萝,还是笑容满面的赫萝都令罗伦斯喜爱。
还有她垂头丧气的模样也是。
也就是说……
“汝喜欢这样的咱,是呗?”
罗伦斯的视线不小心对上赫萝垂头往上看的视线,他无法控制自己的脸色转红。
“大笨驴。越是愚蠢的雄性,就越喜欢软弱的雌性,根本没自觉到真正软弱的是汝等雄性的脑袋瓜。”
一边露出两边的尖牙,一边露出嘲讽笑容的赫萝瞬间反败为胜,占了上风。
“如果汝期待咱扮演成柔弱公主的角色,那么汝也得是个强悍的骑士呐。可是,实际的状况是如何啊?”
赫萝用手指向罗伦斯,罗伦斯无言以对。
罗伦斯想起各种能够让他痛切感受到自己不是被选中的骑士,而是一介旅行商人的画面。
看着罗伦斯的反应,赫萝有些满足地叹了口气后,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事情,用食指抵着自己的下巴说:
“嗯。不过回想起来,汝好像有一次当成了骑士。”
罗伦斯试着当场打开记忆的抽屉寻找,但是他不禁自问曾有过那么男子气概的表现吗?
“什么啊,本人都忘了啊。汝不是曾经挡在咱前面保护咱吗?咱们掉进难搞的银币纷争时,在地下水道里啊。”
“……喔,那个啊。”
虽然赫萝勾起了罗伦斯的记忆,但是他实在无法认为那是骑士的表现。因为那时的罗伦斯衣衫褴褛,勉强站立着的身子还不住地摇晃。
“又不是拥有强劲腕力才是骑士的表现。不过,那是咱第一次受人保护呐。”
赫萝有些害羞地笑笑,跟着把身子贴近罗伦斯。赫萝的情绪转换之快,依然令罗伦斯感到害怕。面对这样的赫萝,即使是因为损益会突然改变态度的商人,也会吓得拔腿就跑。
然而,罗伦斯无处可逃。
“将来汝一样会好好爱护咱呗?”
眼前的狼像只小猫咪似的,展露温柔又天真的笑容。那是独自一人行商好几十年也没机会见到的笑脸。
然而,那是虚假的笑脸。赫萝正在为罗伦斯说她不是他喜欢的类型而生气,而且想必是极度地生气。
罗伦斯深刻感受到了赫萝的愤怒。
“……抱歉。”
所以,罗伦斯的道歉话语就像施了魔法般,让赫萝听了露出真心的笑容,并坐正身子,从喉咙深处发出咯咯笑声。
“咱就是喜欢汝这样的个性。”
如此互相捉弄和互开玩笑的互动,就像两只幼犬在嬉闹一样。
说到底,这样的距离还是最适合两人。
“选择只有一张床的房间是无所谓啦。但是,饭菜要有两份才行。”
“知道了、知道了。”
明明天气不热,罗伦斯却是直冒汗水;他一边擦去讨人厌的汗水,一边说道。赫萝听了,再次发出笑声。
“那,这附近有什么好吃的吗?”
“你是说名产吗?虽然说不上是名产,但是这附近……”
“鱼,对呗?”
赫萝说出罗伦斯正准备回答的答案,这让他感到有些惊讶。
“真亏你会知道呢。从这里往西边走,就会遇上湖泊,从那边运来的鱼料理算是名产吧。还有啊,流经那一带的河川里也能够捕获到各式各样的鱼。不过,你是怎么知道的啊?”
虽然赫萝能够轻松识破人类的心声,但是她不可能真有办法看穿人们心里在想什么吧。
“嗯,从刚刚就有味道顺着风吹来。汝看!”
赫萝说罢,用右手指向河川的相反方向。
“那马车车队是在运送鱼呗。”
罗伦斯听了,才在第一次察觉到的远处看见马车车队从山丘后头出现。以罗伦斯的视力来说,他顶多数得出有几辆马车,根本看不清楚货台上载了什么。依车队的前进方向看起来,虽然像是与这方的道路平行,但应该会在某处会合吧。
“听到鱼料理,咱实在想象不出会有什么料理。是像在留宾海根吃的鳗鱼那样吗?”
“那鳗鱼只是用油炸过而已。如果是比较费功夫的鱼料理,会和蔬菜或肉类一起清蒸,或是加上香草一起用火烤,有很多烹调方法。还有一种食材,是等会儿就快抵达的城镇才有的食材。”
“喔”
赫萝的眼神散发出耀眼的光芒,放在盖腿布底下、用来取代怀炉的尾巴兴奋地甩着。
“等到抵达城镇后再告诉你是什么食材,好好期待吧。”
听到罗伦斯如此捉弄,赫萝虽然稍微鼓起双颊,但这般程度的捉弄当然不会惹她生气。
“那马车上如果有上等好鱼,就买来当晚餐如何?”
“我不擅长于分辨鱼的好坏。打从以前亏了钱后,我就不敢碰鱼了。”
“有啥好担心的,有咱的眼睛和鼻子啊。”
“你分辨得出鱼的好坏吗?”
“不然,要咱也判断看看汝的好坏吗?”
赫萝恶作剧地笑着说道,罗伦斯只能够乖乖投降。
“你饶了我吧。不过,如果有不错的鱼,就买来请店家料理吧,这样也比较划算。”
“嗯,包在咱身上呗。”
虽然罗伦斯不知道会在何处与可能载有鱼的车队会合,但是他发现车队的距离逐渐拉近,于是让马儿顺着道路前进。
罗伦斯一边斜眼看着视线落在远方马车上的赫萝,一边想着——
话说回来,赫萝说的靠眼睛和鼻子来判断好坏,应该是指依照外观和味道来判断。
如果赫萝能够判断鱼的好坏,或许她真有办法判断人类的好坏。
虽然罗伦斯立刻发现自己的想法可笑,而不禁独自发笑,但是心里却仍然有些在意。
罗伦斯若无其事地把鼻子凑近自己的右肩嗅了嗅味道。他心想自己虽然过着旅行生活,但应该不至于太臭才是;再说,赫萝也同样没换过衣服。
罗伦斯像是在找借口似地这么想着时,感觉到有视线投向他的左脸颊。
虽然罗伦斯并不想看向那视线,但是他转头一看,发现赫萝没出声地大笑着。
“真是的。汝这么可爱,叫咱的面子往哪里搁啊?”
赫萝一副难以置信的模样说道,结果罗伦斯连半句反驳的话语也说不出来。
河水缓缓流动着,乍看下仿佛静止不动似的。河畔开始出现让马儿歇脚喝水、或是重新堆放货物的人影,其中也有难得一见的旅行磨刀师身影。磨刀师将长剑立在一旁取代招牌,在磨刀台上百无聊赖地托腮打呵欠。
另外,也看得见船底平坦的平底船停靠在栈桥旁,船主与牵着马匹的骑士在船上争吵的场面。从骑士的简单装备看起来,有可能是准备前往某要塞的传令兵。八成是因为马匹只数不足,船主不愿意发船,所以骑士正在与他争论吧。
因为罗伦斯也有过急于赶路,对着不愿意开船的船主发脾气的经验,所以看着这样的光景,他不禁苦笑。
原本不断延伸、仿佛无止尽的荒原也渐渐转为已开垦的田地,眼前可以看见零零星星的耕田人影。
这样开始流露出人们生活气息的风景变化,总是让罗伦斯百看不厌。
到这时总算与方才看见、载有鱼的马车车队会合。
车队有三辆马车排列着,每辆马车分别由两匹马儿拉动。马车没有设置驾座,一名衣着高贵的年轻男子坐在最后一辆马车的货台上,三名应是雇工的男子一边步行,一边控制着马儿。
刚开始罗伦斯心想,由两匹马儿拉动一辆马车可说派头十足,但是靠近一看,他明白了这并非为了派头。
货台上放了能够完全容纳一人体积的桶子和木箱,其中几个桶子里装了满满的水,让鱼儿在水中游泳。
只要是没经过盐渍处理的鱼,不论种类为何都算高级品,而活生生的鱼更是不在话下。
虽然运送活鱼的场面确实难得一见,但是另一件事让罗伦斯更感讶异。
罗伦斯讶异的是,以三辆马车运送着这般高级品的货主看起来,是个比自己年轻的商人。
“买鱼吗?”
坐在最后一辆马车货台上的男子,穿着贩鱼大盘商经常穿着、涂了油脂的皮革外套。罗伦斯先向男子搭腔后,男子便从帽子底下以少年般的声音如此说道。
“是的。可否割爱几条鱼卖给我呢?”
与赫萝互换了座位的罗伦斯如此问道。年轻商人听了立刻回答:
“非常抱歉,我们卖的鱼都已经分配好数量了。”
如此意外的回答让罗伦斯感到有些吃惊。年轻男子察觉到罗伦斯的反应,于是褪去帽子露出脸来。
帽子底下露出了与其声音相衬的少年面孔。说男子是少年或许有些夸大,但是那面孔看起来并未满二十岁。而且,卖鱼的大盘商以粗犷男子居多,但眼前的男子身形却是罕见的纤细。他随风扬起的金发甚至给人气质高雅的感觉。
不过,既然男子能够一次运送三辆马车数量的鲜鱼,就是个不容轻视的商人。
“不好意思,请问您是旅行商人吗?”
虽然罗伦斯无法辨别男子和蔼可亲的笑脸是与生俱来,还是商人的笑脸,但是他心想不管是前者或后者,他都得以笑脸回答。
“是的,我刚从留宾海根过来。”
“原来如此。如果是这样,只要沿着我们走来的路往回走半天左右,就会遇上湖泊。您只要和渔夫们商量,应该就买得到鱼;这季节捕获的鲤鱼肉质很不错呢。”
“喔,那个,我不是要采买,我只是想请您割爱几条鱼当作今晚的料理。”
年轻商人的笑脸突然转为惊讶的表情,或许是因为他头一遭听到有人提出这样的要求。
如果是长距离运送盐渍鱼的鱼商,在运送途中经常会被人如此要求;但如果只是往返邻近湖泊与城镇的鱼商,或许不习惯遇到这样的事情吧。
然而,年轻商人的惊讶表情立刻又转为沉思的表情。
想必那表情是因为遭遇的事态有别于自身的生意常识,所以在思考能否当成新的生意来做。
“您真是热爱做生意的人。”
罗伦斯说道。年轻商人听了,“啊”的一声回过神来后,不好意思地笑笑。
“真是失态了。对了,您想买鱼当晚餐的料理,这是说您今晚会住在卡梅尔森吗?”
“是的,我来参观冬季大市集和祭典。”
卡梅尔森是罗伦斯准备前往的城镇名称,那里目前正在举办每年分别于夏季与冬季举行的大市集。
另外,为了配合冬季大市集,同时也会举办祭典。
虽然罗伦斯不清楚祭典的详细内容,但是他曾经耳闻那是教会的人看了,肯定会晕厥过去的异教祭典。
从至今仍是北方异教徒讨伐队的补给基地,同时是教会城市的留宾海根出发,往北方前进六天后,所抵达之处的正教徒与异教徒关系,恐怕就不如南方国家般单纯了。
朝留宾海根北方延伸的广大区域是由名为普罗亚尼的国家统治,那里有多数王族是异教徒。正教徒与异教徒居住在同一座城镇里,可谓非常理所当然的事。
卡梅尔森是普罗亚尼的有力贵族所拥有的城镇,是以尽量远离复杂的宗教问题、促进经济繁荣为目的而建造的大型城镇。因此,卡梅尔森里没有正教徒的教会,也禁止正教徒进行传教活动。在那里举办的祭典最忌讳被问起是属于正教或是异教的祭典,一般是以属于卡梅尔森的传统祭典来做说明。
因为祭典本身相当珍奇罕见,再加上异教徒也能够安心前来,似乎使得这个被称为拉卓拉祭的祭典,每年都会涌进人数多得惊人的民众。
因为罗伦斯只会在夏季来到卡梅尔森,所以他没见识过这个祭典。
罗伦斯凭着听来的祭典话题,特地计划提早抵达卡梅尔森。然而,他似乎想得太天真了。
“请问,您订好旅馆了吗?”
年轻商人一脸忧心的模样问道。
“祭典是后天才开始吧。该不会已经订不到旅馆了?”
“正是如此。”
一旁的赫萝稍微动了一下身子,或许她是在担心订不到旅馆。
虽然不知道狼模样的赫萝会如何,但如果是人类模样的赫萝,就跟人类一样会怕冷。她一定快受不了这般寒冷季节里的野营生活了吧。
不过,如果是这样,罗伦斯也另有打算。
“这样的话,洋行好像会配合每年的大市集帮会员安排旅馆,我会请洋行帮忙的。”
如果请洋行帮忙,有可能会被追根究底地询问与赫萝的关系,所以罗伦斯并不想这么做,但事到如今也只有这个选择了。
“啊,原来您是公会所属的商人。不好意思,请问您所属的公会是?”
“罗恩商业公会在卡梅尔森的洋行。”
年轻商人听到的瞬间,表情顿时变得开朗。
“真美妙的偶然,我也是属于罗恩公会。”
“喔,这一定是神的指引……糟糕,这儿最忌讳说这样的话吧?”
“啊哈哈,没关系的,我也是南方国家来的正教徒。”
年轻商人笑笑,然后轻轻咳了一下说:
“那么,容我先自我介绍。我是在卡梅尔森从事贩鱼大盘商的费米.阿玛堤。生意上我都以阿玛堤自称。”
“我是旅行商人克拉福.罗伦斯。同样以罗伦斯自称。”
虽然两人都在马车上道出姓名,但是因为彼此就在伸手可及的距离,所以两人就直接握手。
这么一来,罗伦斯接下来就必须介绍赫萝。
“这位是我的旅伴赫萝。我们因为某种原因而一同旅行,但不是夫妻。”
罗伦斯笑着说道,赫萝听了,稍微把身子向前倾,并展露笑容看向阿玛堤。
赫萝表现得安静乖巧时,果然相当有魅力。
虽然阿玛堤慌张地再次做了自我介绍,但是他的脸颊通红。
“赫萝小姐是修女吗?”
“基本上算是巡礼修女。”
并非只有心生信仰的男子才会踏上巡礼之旅,身为市民的女性们一般也会巡礼。
而且,大多数的女性们在巡礼时,都会以巡礼修女自称。比起回答是巡礼中的市民,以巡礼修女自称更能够免去各种麻烦事。
然而,因为打扮成让人一眼就看得出是教会相关的人士,进了卡梅尔森会带来问题;所以如此装扮的人进城时,都习惯在衣服某处别上三根羽毛。而赫萝的帽子上也别了三根显得寒酸的咖啡色鸡毛。
自称是南方国家来的阿玛堤虽然年轻,但是他似乎立刻明白了这方面的事理。
阿玛堤没多问,想必是他理解一定有什么原因,所以旅行商人才会与年轻女子一同旅行吧。
“那么,旅途中会遇上多多少少的困难,也算是上天赐予的考验吧。我会这么说,是因为如果只需要一间房间,我还有办法安排。但是很遗憾的,如果要安排两间房间,就有些困难了。”
阿玛堤的提议让罗伦斯吃了一惊。阿玛堤见状,笑着继续说:
“我们属于同一家公会,这正是神的指引吧。只要请有生意往来的旅馆帮忙,对方应该能够空出一间房间来。如果带着女性旅伴请洋行帮忙安排旅馆,一些老面孔的人会很啰唆吧。”
“是的,您说的一点也没错。只是,这样麻烦您好吗?”
“当然。毕竟我也是个商人,我是为了做生意才这么提议的。也就是说,我希望您能够在下榻的旅馆里,多多享用美味的鲜鱼。”
阿玛堤年纪轻轻就能够拥有三辆马车数量的鱼交易量,果然不是个平凡人物。
所谓圆滑周到,指的就是这么回事。
罗伦斯带着一半懊悔、一半感谢的心情回答:
“您果然很有生意头脑。可以请您帮忙安排吗?”
“好的,请交给我来处里。”
阿玛堤笑着说道,只有一瞬间,他的视线从罗伦斯身上移开了。
虽然罗伦斯假装没发现,但是他知道那视线一定是移向了赫萝。
罗伦斯心想,或许阿玛堤并非为了多做一点生意,而是为了在赫萝面前表现出好的一面才会如此提议。
看到如此事态,与赫萝一同旅行的罗伦斯不禁产生一些优越感。不过,他知道如果脑中想着这些有的没的多余事,肯定会被赫萝捉弄。
罗伦斯从脑海中挥去多余的想法,心无旁骛地与眼前这个年轻的优秀商人建立深交。
在那不久后,罗伦斯一行人在夕阳西下时分,抵达了卡梅尔森。
餐厅里,桌面上以放入鲤鱼肉块与使用根菜类蔬菜熬煮的热汤火锅为中心,四周摆了以鱼贝类为主的各式各样料理。
或许多少是受了帮忙安排这家旅馆的阿玛堤是个贩鱼大盘商的影响,餐桌上的料理与正餐和多以肉食料理为主的南方国家果然大不相同。其中以清蒸的螺肉料理特别引人注目。
由于一般会说海螺是长生不老的药,而河螺是造成腹痛的原因,因此住在比卡梅尔森更靠近南方地区的人们尽管会食用双壳贝类,却不食用螺肉。教会的告示上甚至写着螺贝里住有恶魔,并警告人们不要食用。
不过,与其说这是写在圣经里面的神明教诲,不如说这是实际警告意味较重的告示。罗伦斯从前也曾经在行商途中,迷路遇上了河川时,因为按捺不住饥饿而吃下螺肉,结果造成剧烈的腹痛。自从有了那次的经验后,不仅是河螺,就连海螺罗伦斯也不敢碰了。
幸运的是,螺肉料理没有分成一人份的小盘子送上桌,而且螺肉极其合赫萝的胃口。
罗伦斯把所有不敢吃的食物都推给了赫萝。
“嗯……原来贝类吃起来是这样的味道啊。”
赫萝一边赞叹着,一边用向罗伦斯借来的小刀尖端一个接一个勾出螺肉往嘴里送。至于罗伦斯,他则是吃着洒上大量盐巴的河梭鱼。
“你小心吃太多会肚子痛。”
“嗯?”
“河螺里面住着恶魔。要是不小心吃到了,下场可是会很惨的。”
赫萝看着刚刚被她勾出来的螺肉,稍微倾了一下头后,便把螺肉送进嘴里。
“汝当咱是谁啊,咱不是只懂得辨别麦子的好坏而已。”
“那你还说曾经吃了辣椒,下场翻天覆地的。”
罗伦斯的指摘让赫萝有些生气。
“再怎么厉害也无法只靠外观辨别味道。那东西红通通的,看起来就像成熟的果实呗。”
赫萝一边说话,一边挖出螺肉。她时而啜饮杯中饮品,然后用力地闭上双眼。
因为这一带没有教会的严厉监视,所以被教会视为禁酒而无法公然贩卖的蒸馏酒,也是随处可以看到。
赫萝与罗伦斯手中的杯子里,装的是颜色接近透明、被称为燃烧葡萄酒的酒。
“要不要帮你叫杯甜酒?”
“……”
赫萝没出声地摇摇头。她那用力闭上双眼的模样,不禁让人觉得如果脱去她的长袍,肯定会看见膨胀起来的尾巴。
赫萝总算咽下酒后,叹了口长长的气,跟着用袖口擦拭眼角。
喝着被称为撼动灵魂之酒的赫萝当然不是打扮成修女的模样。她是打扮成头上绑着三角头巾的城市女孩模样。
用餐前,罗伦斯与换好衣服的赫萝一同前去再次感谢阿玛堤时,他当时的表情说有多没出息就有多没出息。不仅是罗伦斯,就连在一旁看着的旅馆老板也忍不住笑了出来。
而赫萝本人却像是要加重她的罪行似的,比往常更带劲地假装出淑女模样向阿玛堤致谢。
如果看了赫萝现在这副吃喝相,想必阿玛堤会当场美梦幻灭吧。
“……嗯,好怀念的味道呐。”
不知道是酒太强烈了,还是思乡情绪使然,赫萝眼中泛着些许泪光这么说道。
的确,越往北方走,撼动灵魂的酒就越多。
“酒精浓度这么高的蒸馏酒,像我喝了也不懂味道。”
吃腻了贝类的赫萝偶尔会吃起烤鱼或炖鱼料理,她开心地回答说:
“模样或形状过了十年就会被遗忘,但是东西的味道或气味即使过了好几十年,也不会轻易地被忘掉。这种酒的味道令咱怀念,很像约伊兹的酒。”
“毕竟北方的烈酒比较多。你以前都是喝这样的烈酒啊?”
罗伦斯先看看杯中的酒,再看看赫萝说道。嘴角沾了一小块烤鱼的赫萝一脸得意地开口说:
“品格高尚的贤狼不适合喝甜酒呗?”
虽然罗伦斯心想别说甜酒了,赫萝的少女模样看起来更适合喝蜂蜜牛奶,但是他还是轻轻笑笑表示赞同。
想必酒的味道勾起了赫萝对故乡的怀念。
虽说这是一顿许久不曾吃到的美食佳肴,但是让赫萝展露开心笑脸的原因并非只是如此。
因为一件意料外的事情,让赫萝深刻感受到自己越来越接近故乡约伊兹。她就像少女收到出乎预期的礼物般,表露真心的喜悦。
然而,罗伦斯却不由地从这般模样的赫萝身上别开视线。
罗伦斯并非担心自己看赫萝看得出神,会惹来赫萝的讥笑而别开视线。
对于约伊兹老早以前就已经灭亡的传言,罗伦斯一路以来都隐瞒着赫萝没说。因为这个事实,让赫萝想起故乡而感到开心的天真笑容在罗伦斯眼里,变成了刺眼的烈阳。
尽管如此,罗伦斯依然不愿意破坏难得的愉快用餐气氛。
为了不让赫萝识破心声,罗伦斯变换情绪,并露出笑脸对着伸手拿取炖鲤鱼的赫萝说:
“看来,炖鲤鱼很合你的口味呢。”
“嗯,煮过的鲤鱼……竟然这么好吃。再来一碗。”
因为炖鲤鱼的料理是用大锅子盛上桌,赫萝的手够不着,所以都是罗伦斯帮她盛取。罗伦斯每帮赫萝盛一次,他的木盘上就会多出洋葱。看来,就算是煮过的洋葱,赫萝似乎也不敢吃。
“你是在什么地方吃过鲤鱼啊?应该很少有地方会吃鲤鱼吧?”
“嗯?在河里。因为鲤鱼的动作笨拙,两三下就捉到了。”
原来如此,赫萝一定是在狼模样时抓鱼的吧。
“我没生吃过鲤鱼,好吃吗?”
“鱼鳞会夹在牙缝里,而且鱼刺太多。咱经常看见小鸟一口吞下整条小鱼,还以为很好吃呐。生鱼不合咱的胃口。”
罗伦斯不禁想象起抓住硕大的鲤鱼,然后发出咯吱咯吱声响,从鱼头咬起鲤鱼的赫萝模样。
鲤鱼以长生出名,教会除了称鲤鱼为圣鱼之外,也称之为恶魔的手下。因此,只有在北方地区才会食用鲤鱼。
的确,若是在这个会有像赫萝般的狼出没的北方地区,还对寿命稍微长了些的鲤鱼抱有敬畏之心,或许显得有些愚蠢。
“人类料理的食物果然很好吃。不过,不仅是手艺好,挑选过的鱼每一条都很新鲜。那个叫做阿玛堤的小伙子挑鱼的眼光挺不赖。”
“他年纪很轻。而且,他交易的鱼数量也挺惊人的。”
“这么一比下来,汝马车上载的货物是什么啊?”
赫萝的视线突然变得冷漠。
“嗯?那是钉子。像这张桌子……没用到啊。”
“咱当然知道是钉子。咱的意思是要汝采买一些更光彩炫目的商品。还是说,汝被留宾海根的失败经验给吓倒了啊?”
罗伦斯听了,虽然觉得有些生气,但是赫萝指摘的内容是事实,害他无法反驳。
罗伦斯因为自己贪得无厌,以两倍财产的惊人金额买下兵备,结果面临破产的危机,差点就得当个奴隶直到死去。不仅如此,罗伦斯还给赫萝添了麻烦,让赫萝尝尽耻辱。
因为这种种缘故,罗伦斯最后在留宾海根采买了钉子。采买金额约四百枚崔尼银币。这算是相当保守的采买,罗伦斯的手头也因此剩下不少现金。
“虽然商品没那么抢眼,但应该会有不差的利润。而且,马车上也不尽是一些不光彩炫目的东西。”
赫萝一边像只野猫一样叼着河梭鱼的鱼骨头,一边稍微倾头看向罗伦斯。
罗伦斯想到了一句不错的台词。
他轻轻咳了一下,开口说:
“我的马车上有你啊。”
虽然这句话听来或许造作,但是罗伦斯自觉这话说得漂亮,不禁笑了出来。
然而,罗伦斯边笑边喝着葡萄酒,并看向赫萝时,却发现赫萝停止了手中的动作,一脸无奈的模样。
“……反正,汝的程度顶多就是这样呗。”
然后,赫萝这么说罢,便叹了口气。
“你体贴我一点又不会少块肉!”
“一旦对雄性太温柔,雄性一下子就会得意忘形起来。如果让对方食髓知味,被迫反复听同样的话语,那让人怎么受得了。”
“唔……”
罗伦斯心想再不吭声不行,于是反驳说:
“好吧,那这样我以后——”
“大笨驴。”
罗伦斯的话被打断了。
“雄性表现温柔值多少钱?”
“……”
罗伦斯皱眉闷头喝酒,但是狩猎的狼却不放过他。
“而且,咱如果一副垂头丧气的样子,汝就会想要对咱温柔呗?”
看着赫萝露出天真的笑容这么说道,罗伦斯已无计可施了。
赫萝太狡猾了。
罗伦斯用怀恨的眼神看向赫萝,赫萝见状随即露出可掬的笑容。
等到吃完睽违已久的像样晚餐,并回到旅馆房间里时,旅馆外的街道总算也安静了下来。
虽然罗伦斯等人抵达卡梅尔森时已经是黄昏时分,但是城里的混乱程度却远远超出罗伦斯的想象。
如果没遇上阿玛堤,罗伦斯肯定得前往洋行,请洋行帮忙安排旅馆了。不仅如此,或许还会落得借住洋行房间的下场。
卡梅尔森的街上处处排列着不知是仿造何物的麦草玩偶、以及木头雕刻物,不仅在人街上,就连狭窄的小巷子里也都看得到乐队或小丑带着观众绕来绕去。
位于卡梅尔森南端的大广场上,大幅度延长营业时间的市场仍开放着,整个广场充斥着与大市集之名相衬的活力。不仅如此,就连平常不被允许零售商品的工匠们,也在市场外的大街旁设起了摊位。
罗伦斯打开木窗想要冷却一下喝了烈酒而发烫的身体。在美丽月光的照射下,罗伦斯看见有几家摊贩正在收摊。
阿玛堤为罗伦斯两人安排的旅馆是卡梅尔森里数一数二等级的旅馆,那是罗伦斯平时绝对不会选择投宿的旅馆。两人的房间位于旅馆二楼,并面向从市中心通往南北两方的大街,旅馆位置就在延伸至东西两方的大街十字路口附近。依赫萝所愿,房间里有两张床。不过,罗伦斯不禁猜疑这有可能是在阿玛堤的坚持之下,硬是安排了两张床的房间。
虽然这样的猜疑让罗伦斯有些优越感,但至少阿玛堤帮忙安排房间的事让他心存感激,于是他把视线移向窗外,决定不再胡乱猜疑。
宽敞大街上的行人们个个步履蹒跚。
罗伦斯一边轻笑,一边回过头一看。他发现屋内的赫萝一副喝得不过瘾的模样盘腿坐在床上,正把酒往木杯里倒。
“你啊,明天要是一副痛苦难耐的模样,我也不会理你。你难道忘了那次在帕兹欧被宿醉给害惨了吗?”
“嗯——?放心呐。好酒不管喝再多,也不会留下后遗症。不过,如果不喝,咱的心会留下后遗症,怎能不喝呐。”
倒好酒后,赫萝开心地喝了一口,并咬着晚餐没吃完的鳟鱼干。
罗伦斯心想如果就这么放纵赫萝,她一定会一个人开心地吃吃喝喝直到醉倒为止。不过,对罗伦斯而言,赫萝的好心情可说求之不得。
这是因为有件事让罗伦斯感到有些难以启齿。
罗伦斯之所以会变更几乎固定每年往返地点的行商路线,在这个寒冬季节来到以往在夏季才会前来的卡梅尔森,不用说当然是为了前往赫萝的故乡。
然而,罗伦斯并未细问过赫萝的故乡约伊兹位于何方。虽然罗伦斯曾听过约伊兹这个城镇名称,但是那只是在古老传说中听过,他并不清楚实际的地理位置。
一路上,罗伦斯之所以没有询问详细的地理位置,那是因为一提到故乡,赫萝虽然会因为怀念而一时展露笑颜,但是她立刻会想起无论在时间上、或是地理位置上都与故乡有着遥远的距离,而显得哀伤。
虽然罗伦斯自觉没出息,但是光是这个理由就足以让他犹豫该不该提起故乡的话题。
不过,罗伦斯心想趁现在提起故乡的话题,赫萝应该不会太伤感才是。于是,罗伦斯下定了决心,他在靠墙的书桌上坐了下来后,开口说:
“对了,在你醉倒以前,我想先跟你说一件事。”
赫萝暴露在外的耳朵和尾巴立刻有了反应。
她的视线慢了一步,看向罗伦斯。
“什么事?”
聪明的贤狼似乎从罗伦斯的语调中察觉到,罗伦斯并非想与她闲话家常。赫萝的嘴角浮起浅笑,明显说出她现在的好心情。
罗伦斯缓缓张开沉重的双唇说:
“是有关你故乡的事。”
听到罗伦斯这么切入话题,赫萝突然没出声地笑笑,跟着喝了口酒。
罗伦斯本以为赫萝一定会露出认真的表情,她的反应让罗伦斯感到意外。
罗伦斯才想着赫萝该不会是喝醉了吧,赫萝便“咕噜”一声吞下酒说:
“汝果然不知道在哪里。咱多多少少也猜到了,一直担心不知道汝什么时候才会开口问。”
说着,赫萝一边笑看自己映在杯中的脸,一边轻轻叹了口气说:
“反正汝一定以为只要提到约伊兹的话题,咱又会难过是呗?咱看起来有那么脆弱吗?”
罗伦斯原本打算指摘赫萝因为梦见故乡而哭泣的事,却又想到赫萝自己应该也明白这点。赫萝的尾巴看似开心地摇摆着。
“不会,完全不会。”
“大笨驴,这种时候应该说‘会’才对呗。”
赫萝似乎得到了她所期待的答案,她显得更开心地摇摆着尾巴。
“汝真是会在意一些奇怪的地方呐。汝好不容易说出这个话题,一定也是看到咱晚餐时的反应后,觉得没问题才开口的呗?真是的……这个烂好人。”
边喝酒边说话的赫萝难为情地笑笑。
“对咱来说,汝的体贴也不是什么不开心的事。不过呐,应该是说汝那蠢样让人看了觉得有趣。如果汝一直没开口问,到了北方后才发现走错了地方,到时汝打算怎么办?”
罗伦斯只是耸了耸肩回应这个问题,他赶紧说出自己的目的:
“为了怕一副蠢样的我会走错路,可不可以告诉我约伊兹的位置。”
赫萝喝了口酒,停顿了一下。
然后,叹了口又细又长的气。
“老实说,咱也不是记得很清楚。”
像是要堵住罗伦斯说出“别开玩笑了”的话语似的,赫萝接着说:
“如果要说方向,咱立刻就能够知道,就在那边。”
罗伦斯看向赫萝迅速指出的方向,他立刻明白了赫萝所指的是北方。
“可是,咱完全不记得越过了几座山头、几条河川,走过了多少草原。咱心想只要到了附近,自然就会想起来。这样不行吗?”
“你没有任何可以知道位置的线索吗?道路又不是直直地向前延伸;而且到了北方,也很难找到可靠的地图,有些地方甚至不绕远路就到不了。你记不记得哪些地方的城镇名称?我们也可以拿这个当线索。”
赫萝默思了一会儿后,用食指按住太阳穴说:
“咱记得的城镇名称有约伊兹和纽希拉。还有……唔、什么来着……皮……”
“皮?”
“皮列、皮洛……对了,皮洛摩登。”
看着赫萝像是取出卡在胸口的东西似的开心表情,罗伦斯倾头说:
“没听过有这样的城镇。还有其他的吗?”
“唔——当时是有好几个城镇没错,可是不像现在这样各有名称。大伙儿只要说在山的另一头,就能够知道位置了。没必要取名字呗。”
的确,罗伦斯第一次到北方各地行商时,也好几次为此惊讶。当罗伦斯到了某个城镇,才发现只有旅人知道城镇的名称。城镇的居民或是住在附近的人们,都不知道城镇名称。
罗伦斯还遇到个老人说如果给城镇取名,就会被坏神明盯上。
所谓的坏神明指的一定是教会吧。
“那么,就以纽希拉为据点来找好了。如果是纽希拉,我还知道位置。”
“好令人怀念的名字呐,那里还会涌出热水吗?”
“我听说尽管那里是异教徒的城镇,仍然有许多大主教和国王不惜长途跋涉,还满怀感激地偷偷跑去泡热泉。有谣言说,因为纽希拉有温泉,所以能够免于受到异教徒讨伐军的攻击。”
“毕竟只有那里的热泉不属于任何人的地盘呐。”
赫萝笑着说道,跟着说了句“那这样”,并轻轻咳了一声。
“如果这里是纽希拉,就会在那边。”
赫萝所指的方向是西南方。看见赫萝没有指向更北方,老实说罗伦斯松了口气。
如果是在比纽希拉更北方的位置,将会是一些就算到了夏天,也不会融雪的地区。
然而,光是知道在纽希拉的西南方,范围还是太大了。
“从纽希拉到约伊兹要多久?”
“以咱的脚程来说两天。人类的话……不知道。”
罗伦斯记起在留宾海根附近时,坐在赫萝背上的记忆。想必赫萝一定能够以轻快的脚步走过没有道路的地方吧。
这么一来,以纽希拉为起点的调查范围果然相当大。想要在其中找出一个城镇,甚至有可能是一个小村落的约伊兹,简直跟在沙漠里寻找一根针没两样。正因为罗伦斯是在散布于广大世界的城镇之间行走的旅行商人,所以他更懂得其困难度。
而且,在罗伦斯听来的古老传说中,有提到约伊兹被熊怪毁灭了。
万一这个古老传说是真的,那绝对不可能找到好几百年前就已灭亡的城镇遗迹。
罗伦斯并非能够玩乐度过终生的贵族。偏离原有的行商路线,在其他地区流连的日子顶多只能够撑得半年。而且,在留宾海根的失败经验,使得罗伦斯距离在城镇拥有商店的梦想又更远了,这也使得他更没有时间拖拖拉拉。
就在罗伦斯想着这些事情时,忽然浮现在脑海的话语很自然地脱口而出:
“你可以自己一人从纽希拉回去吗?你知道方向吧?”
如果说纽希拉到约伊兹的距离只需两天左右的时间就可以抵达,那么就如赫萝自己说的,只要到了附近,她一定会想起来吧。
因为这样的想法,所以别无他意的罗伦斯不经意地说出刚刚的话。然而,话一出口,罗伦斯便发现自己的失言。
因为赫萝正一脸愕然地看向罗伦斯。
罗伦斯脸上浮现惊讶之情的同时,赫萝也别开了视线。
“对、对啊。只要到了纽希拉,咱一定会想起回到约伊兹的路呗。”
说着,赫萝的脸上挂起了牵强的笑容。罗伦斯心想“这是怎么回事啊”,跟着“啊”的一声叫了出来。
赫萝在河口城镇帕兹欧时,曾经说过孤独会要了人的命。
孤独是这么地令赫萝感到害怕。尽管罗伦斯没有恶意,但是赫萝仍有可能往坏的方向思考。况且,赫萝还喝了不少酒。
说不定,赫萝解读成罗伦斯开始不耐烦于寻找她的故乡了。
“等一下,你别往坏的方向想啊。如果只要两天就到得了,那我可以在纽希拉等你。”
“嗯,这样就够了。汝会带咱到纽希拉呗?咱还想再多看一些不同的城镇呐。”
这对话虽然漂亮地衔接了起来,却令罗伦斯扫兴。罗伦斯只觉得这是赫萝靠她的机灵反应让对话顺利衔接上。
尽管表面上顺利衔接了对话,表面下却有了分歧。
赫萝离开故乡已经长达好几百年之久。就像罗伦斯听来的古老传说般,赫萝一定也想到了约伊兹已经不存在的可能性;就算她没有这么想,但她经历的岁月之漫长,足以让这世界起了很多巨大变化。想必赫萝内心一定感到极度不安。
赫萝,一定是害怕独自前往故乡。
因为酒的味道而想起约伊兹时,赫萝会露出天真笑容,或许正是她不安的相反表现。
只要稍微思考一下,就能够明白赫萝这样的心态。罗伦斯为自己粗心大意的发言感到后悔。
“听好,我会尽我所能地帮助你。我刚刚说的话是——”
“咱不是才说过雄性表现的温柔值多少钱呐。汝啊,别太体贴呐,咱会很困扰的。”
赫萝脸上的牵强笑容加上了困扰的表情,她把手中的酒杯放到床底下说:
“咱真是糟糕呐,老是以自己的标准来衡量事物。毕竟咱只要眨一下眼睛,汝等人类就会老去。咱老是记不得在如此短暂的人生中,一年当然很重要的事实呐。”
木窗投射进来的月光笼罩着赫萝的身躯。霎那间,那模样像极了幻影,让罗伦斯犹豫着不敢靠近。他担心只要一靠近,赫萝便会如雾团散去般消失。
赫萝抬起自放下酒杯后就一直垂着的脸,她脸上果然还是挂着困扰的笑容。
“汝真的是个烂好人,这种表情教咱很困扰呐。”
这种时候究竟该说什么才好?罗伦斯的脑海里浮现不出适当的话语。
此时此地,两人之间显然有了分歧。
然而,罗伦斯却找不到补救这个分歧的话语。就算临时编造谎言,对赫萝来说也是无用。
而且,最重要的是赫萝的话语使得罗伦斯更难以启齿。罗伦斯说不出“无论花多少年的时间,我都会找到约伊兹并带你去”这样的话。商人是太过现实的生物,现实得无法说出这样的台词。对罗伦斯而言,走过好几百年岁月的赫萝是太遥远的存在。
“是咱忘了理所当然的事情。因为在汝的身边感觉太舒适了,一不小心……就撒起娇来。”
赫萝腼腆地笑着说道,她的耳朵难为情地微微颤动着。如少女般的发言有可能是出自赫萝的真心。
然而,罗伦斯听到这番话,却是一点也不开心。
因为赫萝的话简直像在告别似的。
“呵,咱好像喝醉了。不赶紧睡,不知道还会说出什么话来。”
赫萝并没有陷入沉默,她那自顾自的饶舌模样,反而更让人觉得她在逞强。
尽管如此,罗伦斯最后还是没能够向赫萝搭话。
罗伦斯能够做的,仅有在变得一片寂静后,留意着不让赫萝独自收拾行李离去。虽然他心想应该不会发生这种事,但又觉得赫萝像是会做出这种事的人。
然而,罗伦斯对只能够留意不让这种事发生的自己感到没出息,不禁想大声怒骂自己。
夜晚无声无息地加深。
关上的木窗外传来了醉汉的笑声,罗伦斯听了却是倍感空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