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噫──啊──唔──啊……」
我──千子兔羽在木头地板上瘫成一团,有种想死的心。
「你真傻耶~」
晃着一头褐色中长发,拥有健康小麦色肌肤的少女对我说。她身穿超短的裙子、过大的上衣、华丽的饰品──也就是所谓的辣妹风。她说在她心中流行的,是九○年代的时尚。
「自己的男友?跟妹妹去旅馆,所以你吃醋了?就让他听我原本的声音,想让他误会、嫉妒。明明你才是加害者,在自我厌恶什么啦。」
「不要统统讲出来啦……美美。」
她的名字叫做枯树美衣──本名枯树宗男。生理性别是男性,性别认同是女性。不是男同性恋,是跨性别者。模特儿等级的长相让她常被搭讪,她引以为豪。她对女性不感兴趣。这个人喜欢精实的肌肉男。
「谁让你男友受伤的?」
「是我……」
「妹妹代替你照顾他──帮忙他的工作──在这场暴风雨中。不能怪他们。」
「可是,旅馆太夸张了吧!」
美美一副事不关己的态度,笑得很开心。
「如果我男友敢这样做,我可能会杀了他。」
「对吧──!」
不对,若是平常,我不至于气成这样。毕竟对象是我妹。
(然而,都是昨天作的怪梦害的。)
狮狮是大吾的命定之人,我只是配角的梦。都是因为作了那个梦,知道他们两个在一起时,强烈的焦虑感才会油然而生。
「可是我不会利用朋友,假装自己在其他男人家耶~」
美美基本上都用跟女生一样高亢可爱的声音说话,似乎练习了很久,不过刚起床的时候会不小心变回原本的声音。她的声音比想像中还要浑厚,会吓人一跳。
「好阴☆险喔。」
「呜呜呜────没错!我是嫉妒心重,既肮脏又丑陋的女人──!」
我嚎啕大哭,美美仍然愉悦地哈哈大笑。像这样低沉失落的时候,她开朗的笑容让我稍微得到了救赎。她可以说是我唯一的好朋友。
我实在不擅长团体行动,或者说社交活动,在学校基本上格格不入。而她这个明言自己是跨性别者的女高中生,在青春期的少年少女中也显得格格不入,两个边缘人气味相投。
「话说~阿兔,你跟男友亲过了吗~」
「……………………亲过了。」
「看来还没。」
她一秒就看穿我在说谎。
「阿兔,你为什么这~么爱逞强,又这么胆小笨拙啊~」
我从小就爱装腔作势。坐游览车去远足时,老师问我要不要上厕所,我死都不肯去。
「你八成也还没跟男友说你喜欢他。」
「唔……」
因为我还没讲就跟他结婚了。顺带一提,我没告诉美美我结婚了。因为她绝对会骂我。
「因、因为讲了不就代表我喜欢他吗!代表我光听见他的声音就会心脏狂跳,无时无刻都想被他抱紧啊!」
「有什么关系?」
「要、要是他知道,会觉得『这女人是多爱撒娇的小兔子啊。真的废到不行』耶!会觉得『哈!我以后都要鄙视她』耶!」
「才不会啦~」
如果大吾用「兔羽真是喜欢我」的眼神看我,我会羞耻到融化。这不就是「输掉」吗?恋爱上的败北。俗话说「先喜欢上的人就输了」。
「我希望只有大吾被我迷得团团转,而我看了觉得男人真好掳获。」
「你吗?不可能、不可能。因为你是超级被虐狂。」
「什么!我是超级虐待狂好不好!我要鞭打那群愚民!」
美美故作夸张地耸肩。
「那你能想像你打男朋友的画面吗?」
「不能。」
「那你能想像你被打屁股的画面吗?」
「…………………………………………」
「就是这样。」
才不是。我是坚强的女人。不会因为被大吾欺负而高兴。不会一想像心里就痒痒的。不会觉得比起肉体上的折磨,精神上的折磨更好。
「你再坦率一点吧~?」
「不、不过,那就是我嘛。」
「嗯?」
「即使爱虚张声势、输得一塌糊涂,还是要继续耍帅,那就是我。即使这样很笨、很逊……事到如今,我哪改得掉。」
美美稍微愣了下,随即轻笑着打开点心的盒子。
「你真的好傻。」
她一脸开心地将点心分享给我。
「不过就是因为这样,我才会跟你当朋友。」
「……嗯。」
我有时会想,如果我再聪明一点就好了。如果我敢跟大吾撒娇,说我最喜欢他,跟他索吻就好了。如果我敢质问他:「跟其他女人住旅馆,你是什么意思?」用不着耍阴招利用朋友抗议就好了。
(……可是我赌上我的尊严,我绝对做不出这么逊的行为。)
可是至少……至少──
(明天回去后,跟他道歉吧。)
如果是这点小事,就连愚蠢的我都做得来。
■
隔天,我回到「玉之井不动产」。我在潇洒地翘脚坐着的社长面前,品尝他们自制的葛饼。葛饼的口感弹牙,十分美味。
「昨天辛苦你了吧?没出意外吧?」
天空万里无云,彷佛昨天的暴风雨没发生过,是很舒服的天气。
「嗯,还可以。发生了很多事就是了。」
我苦笑着低声回答,社长便对我投以好奇的视线,但我决定先回报工作。
「二○四号房的居民为何会立刻搬走,我大概明白了。」
「这么快?你的工作效率还是一样好耶。」
昨天跟邻居打听情报时,谜团就大致解开了。
「我拿到一瓶矿泉水。」
「哦?」
我将邻居送的矿泉水放到社长面前。
「没看过的标签耶。」
「我也没看过,于是我查了一下……是这个。」
我用智慧型手机展示的网站上,写满「超健康水──充满矿物质的磁性0%健康饮料!经加利福尼亚社区学院认证的电浆海洋深层水!」之类的宣传词。
「这是……直销吗?」
「好像是直销系宗教。」
我拿出从二○四号房的垃圾袋里找到的「碎布」拼凑成的「护身符」。上面写着从来没听过的神明,拿去搜寻,又会找到可疑的网站。
「就是在赚信徒的钱。」
「……啊──原来如此。」
社长似乎已经明白情况。
「难怪用电话问房客是不是有噪音问题或邻居纠纷,都没人回答。」
「除了二○四号房,那栋公寓的居民全是同一个宗教的信徒。」
这种事很常见。新兴宗教必备的要素之一,是由信徒组成的社群。也可以说是不用花钱的监视方式。安排信徒住在附近彼此监视,让人以为这个信仰应当存在,是常见的手段。
「住进二○四号房的人会被周围的居民传教,恐怕非常缠人。」
大家都住一个月就搬走,肯定死缠烂打。不晓得是不是有规定业绩。我咕哝着说:「我觉得有必要再确认一遍就是了。」社长面色凝重地低声说:「……凶宅倒还比较好处理。」
法律保障人民宗教信仰的自由,因此不动产公司和管理公司不方便介入这种问题。顶多只能贴告示请他们不要传教,但是不知道会有多少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