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沿着四周的界线,测量着步数。我的步伐大约六十公分。走了一圈,测量了这块地四周的长度。即使是晚上,这里仍然感觉很舒服。白天,在阳光的照射下光线充足;入夜后,四周昏暗的环境更理想。正当我再度用步伐测量土地最内侧那一边的长度时,忽然听到一个声音。
「你喜欢这里吗?」
我慌忙转头顺着声音的方向看去。一片杂草上,站着一个衣着奇怪的小男孩。这个差不多六岁的小男孩,他把刘海剪成妹妹头,长相看起来很像女生。
「你什么时候来这里的?」
奇怪的是,这个突然出现的男孩并不会令我感到害怕。
「不知道。很久以前,我已经记不清有多久之前,我就在这里了。」
男孩看着车站的方向。
「那时候,还没有那么高的房子,也没有那么多开得很快的车子。」
我看着男孩身上的衣服。那是一件款式很像作业服的粗布衣,细细的腰上绑了一根绳子。
「那时候,这一带是什么样子?」
男孩兴奋地说:
「这一带统统都是森林,有很多果实、鸟和蘑菇。可以在河里游泳,也可以抓鱼。以前,这里很温暖、很亮,也不会潮湿,是很棒的地方。」
我对着男孩点头。
「现在也一样。你一直住在这里?」
「嗯,对啊。不过,我不会做坏事的。因为,你看到我也不觉得害怕,对吗?」
没错。我并没有对这个身穿不同时代的衣服,突然冒出来的少年感到害怕。也许是因为他和我大儿子年龄相仿的关系。男孩有点你不好意思说:
「你住在这里吧!我不会每天露脸的。只有这块土地换主人的时候,我才会出来看一看。」
我好奇的问:
「什么意思?」
男孩笑着说:
「即使是几十年的短暂时间,我也不想和不喜欢的人相处。所以,我只是看一看,到底新主人是什么人。」
我惊讶的看着男孩。
「你上次来的时候,不是感觉很舒服吗?那是我动了手脚,调整了几项条件。」
「你怎么做到的?」
男孩很骄傲的说:
「改变风的感觉,减少阳光,让这块土地的味道变得更浓一点。叔叔,你很适合这里。只要稍微强调一下这块土地的性质,就会自然而然的感到很舒服。」
男孩吃吃的笑着,继续说道:
「不过,在那个房屋中介所带来的客人中,你的打扮看起来最穷。其他人看起来都是有钱人的样子。」
我也对男孩笑了笑。
「你说得一点都没错。如果我买下这块地,百分之九十的钱都要向银行借。即使这样,我仍然应该住在这里吗?」
男孩半闭着眼睛,我无法分辨他的表情。他用分不清年龄的声音说:
「你搬来这里,和我一起生活吧。虽然并不是完美无缺,但这块土地很适合你。人和土地之间能不能合得来很重要。」
我向男孩道别,走出围栏。不用说,第二天一大早,我就打电话给那个业务员。
·······IntheKaraokeBox·······
我参加了公共电视的某个节目。这个纪录片的节目内容很特别,主要是由我访谈的三名十几岁的少男少女。我见到的分别是补习班学生、秋叶原的宅男高中生,以及在这个故事中出现的自由业女生。当初,正如故事中出现的,是在卡拉OK店和最后那个女生见面。事实上,她那天的打扮比故事中更加与众不同。而且,这个年轻女生竟然若无其事的笑着说,她已经好几天没洗澡了。那天晚上,是她来到东京的第三天。我这么写出来,也许会让大家觉得她很邋遢。然而,她身上有一种不可思议的清洁感。那是寻找忠于自我的生活方式的人,所持有的清洁感。虽然会陷入痛苦,也会陷入迷茫,然而,这个过程却等于是在勇敢向前走。当时,她给我留下了这种强烈的印象。我们往往容易以貌取人。即使声称自己不是以貌取人的人,对别人的印象也有三分之二来自外貌和服装。我想,我们应该也可以像她一样,不再拘泥于外貌和年龄。
「音效师,可以了吗?是,摄影机已经开始拍了。好,5、4、3、……」
最后两秒无声的倒数计时,导播做出了GO的手势。地点是在新宿歌舞伎町的一家昏暗的卡拉OK店。我的对面坐着一个手上绑着粉红沙质缎带的女孩。我的正面有一台摄影机,专门拍摄我的脸,斜斜的带到了她裸露的肩膀。另一台从我的右侧拍摄着她涂满白色遮瑕膏的脸部特写镜头。电视台的纪录片拍摄工作正式开始了。
「我没有什么特别要说的,只是觉得,为什么大人看到打扮不一样的年轻人,就会有什么差别待遇。」
我观察着她的打扮。她的头发染成献豔的粉红色,银色的接发好像绕在圣诞树上的银葱条,和参差不齐垂在前额的长发刘海形成了对比。时序已经是寒冬季节,她穿着露肩小洋装,蕾丝的下摆勉强遮住了她的内裤。当她翘脚时,可以看到她大腿深处的白色肌臀。在黑灯管照射的卡拉OK包厢内,白得好像发出蓝蓝的凌光。
我不太理解她说的差别是什么意思。
「妳曾经因为这身打扮,有过不愉快的经验吗?」
「对啊,真的超火大的。妳听我说、听我说!」
她很激动的拍了拍手说:「当时我走在歌舞伎町,一个穿着西装,有点年纪的大人竟然指着我,大声的说:『看看,日本就是因为有这种妖怪,所以才会完蛋!』我实在气不过,所以一直追着他到JR的剪票口,质问他说:『我有招惹妳吗?妳有种看着我的眼睛,再说一次看看。』不过,那种欧吉桑,遇到这种情况,都会吓得不敢说话。」
她才十几岁而已。的确,无论谁打扮成什么样,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也不会妨碍到那个男人。人有选择服装的自由。
「哇,妳真勇敢。」
「我不会输给任何人,不管发生什么事,我都不怕。反正,这种事不会要我的命。所以,我是胆大包天。」
她笑了起来,摸着脖子上的项链。她脖子上挂着无数条项链,简直就像是饰品卖场。迷妳麦克风就夹在其中的一条上。
「妳每个星期来新宿几次?」
她老家在离群马县和琦玉县交界处不远的地方,离新宿应该有相当的距离。
「嗯,大概每星期两、三次。」
「这么说,也没有很频繁嘛。」
她摇了摇搽成粉红色的指甲说:
「不是这样的。因为我来一次很不方便,所以每次都会住两、三天。也就是说,我每个星期有六天都会待在歌舞伎町。因为来回很麻烦,单程就要花三个小时。」
我发现她粉红色指甲油的某地方已经剥落了。仔细一看,她的指尖也粗粗的。右侧的照明很强烈,让我一半的身体都在发热。「这次妳来新宿几天了?」
她摸了自己的脸颊,不知道是怎样的感触。她看着自己的指腹说:
「第三天吧。」
我讶异的问:「这段时间,妳住在哪里?要怎么洗澡?」
「这次还没洗过澡耶。晚上几乎都在夜店,早上就去麦当劳或是漫画店,一直晃到中午,傍晚之后再去夜店。啊,有些漫画店也有冲澡设备,夏天我会去那里。」
三天不洗澡,每天玩通宵。我觉得新宿好像变成了原始森林,她只是生活在原始森林中的野生部落的成员之一。
「妳应该不是整天一个人玩吧?」
「对。通常傍晚的时候,就会接到电话,讨论要去哪一家夜店。只要去那里,就会遇到朋友。」
我曾经在小说中写过十几岁的少女离家出走的故事。那是一个不幸的角色。然而,我从眼前这个笑盈盈的女孩身上感到强烈的生命力。她的笑容很开朗,很有魅力。
「那些朋友应该不是群马人吧?」
「对啊,都是在夜店或是路上认识的人。」
我把「在路上认识的人」这句话储存进内心的硬碟里。改天要在池袋西口公园系列中借用这句话。
「妳和这些一起玩了三天吗?妳没有男朋友吗?」
她露出害羞的表情。
「啊哟,我觉得自己很正,但这两年都没有交男朋友。虽然我的朋友也有男的,不过,他们都和普通的女孩子交往。妳不觉得我很正吗?」
说着,她抬眼看着我。她那双層假睫毛似乎可以发出羽毛拍打的声音。我发现她两个眼眸的颜色略有差异。
「妳是不是戴了彩色隐形眼镜?可不可以看着灯光的方向?」
她把脸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