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mengae89710threvolution7thday
沙蓝德无政府王国首都艾尔甸第九区第十区边境
「黑市」
chapter.6
我的眼里只有你
掌握了黑市,并不代表龙州联合的地位永保安泰。在这里做生意的全是墙头草,风往哪边吹,便往哪儿倒。龙州联合杀光SmC余党,并宣布将保护费减为过去的八成之后,黑市居民表现出顺从的姿态;但若是新任支配者又为他人剿除,他们定会毫不迟疑地臣服于胜利者。这些人明白这才是轻松安全的生存之道,虽然卑微,毕竟不是人人都有强屈他人的力量与玩弄他人的狡智。人总得活下去,若是死了便与垃圾无异,终有一天,连死去的事实都会被忘得一乾二净;一旦被遗忘,就等于从未存在。
媚娄,吴戒。
据说他们因反抗SIX而被杀;详情如何不得而知,总之是下落不明。随后SmC瓦解,虎视眈眈的王龙与S*K便抓住这个大好时机,掌握了黑市。真是愚蠢的家伙,虽想做得八面玲珑却不得要领,目光如豆又倒霉透顶——老实说,还真有点可怜。
不过,过一阵子,他们也会自大家的记忆中消失。死人只能被遗忘。事实上,我连「那个女人」的遗容都记不得了。
记忆这种东西究竟是充满缺陷,或是结构巧妙?死亡连结着各种丧失的事实,教人联想到的往往不是人生无常之类的矫揉词语,而是凸显人类的微不足道。
即使如此,人在生存本能的驱使之下,依旧得活下去。
只不过,人人终将死亡并被遗忘。
每个人都会消失不见,如同从未存在一般。
到头来,死了便成空。
莫非一切都只是自我满足?
——好空虚。
我的心向来是空洞的。
我从小就干女人的买卖,把她们当成货品,修理她们,逼她们服从,并从中得到快感。小瘪三被年长的地痞流氓殴打、压榨、玩弄、羞辱后便虐待女人泄愤,这就是那个世界的常识。
接着学习买卖女人的技术。技术能提高地位,只要忍耐一段时日,身体便会长大,力气也会增强;够机伶的,还能笼络地位更高的人,如此一来,就不用被当瘪三看待。终有一天,立场会反转;届时即可杀鸡儆猴,进行报复。受人恐惧,被人陷害,还以颜色,杀人,往上爬。
只不过,一个如此活过来的男人,即使被自己亲手拔去牙齿、推入火坑的女人怜悯、垂爱,即使疯狂地抱着那女人做爱,起初脱落的齿轮依旧不会恢复原状。
我不懂爱。
能够紧紧揪住我心脏的,只有畏怯、颤抖与哭号的脸。
这才是快乐。
在屎尿遍地的贫民窟里生长的懵懂孩童,全赖活下去的冲动才能生存下来;而这种快乐,便与那冲动相似。
那个女人对这样的我说了什么……?
我喜欢你。
但不期望你爱我。
我只是可怜你。
可怜无法可怜自己的你。
……我也好可怜。
欸,杀了我,毁了我。求求你,毁了我。
那个女人——被贫穷的父母为了区区几文钱卖了,成了货品。她老是反抗,所以男人亲手拔去了她所有的牙齿,但她仍不顺从。女人只会面无表情、一个口令一个动作地完成工作,成了最下等的货色,在近乎猪圈的最烂环境之中迎接污秽下流的最下等客人。女人未能免俗地得了性
病,无法接客只好改做下人工作,照顾新的货品。女人对着碰巧重逢的男人露出会心一笑,如此说道:
我才不会任你们摆布。要我一辈子含着那些下流胚子的屌替你们赚钱,直到老了、没用处为止?别开玩笑了。但我想活下去,我不想死,我才不死,所以我就是喝着沟水也要活下去。总有一天我会逃离这里,重获自由。
之后,男人时常来找那个女人,理由他并不明白。是认为若能令这个不屈不挠的女人屈服,便能得到莫大的快乐?或是肤浅地期待女人能多少填补他空虚的心灵?抑或只是一时兴起?
然而,女人的病情恶化,越来越衰弱;她痛苦不堪,成了绝望的俘虏。男人极不甘心,看着日渐消瘦的女人,只觉得万分焦虑。你只是耍嘴皮吗?你不是说要逃出去吗?终于,只能等死的女人被丢到贫民窟之中,那是男人生长的地方。
男人找到女人,将她带回家中。
他为何这么做?
男人找遍理由,对女人说了些愚不可及的故事。
他的出身、为了生存而犯下的无数罪行、长年以来地痞流氓对他施加的暴行,以及他冷酷的复仇。
女人总是默默地倾听,时而以削瘦的手指轻轻握住男人的手,时而流泪。男人曾经拭去她的泪并舔了一口,是咸的。
某一天,那女人说道——
杀了我,毁了我。求求你,毁了我。
男人与女人一再交合,直到她断气为止。
在最后一刻选择了死亡的女人去世以后,男人的心依旧空虚。他过着一如以往的日子,经历继承斗争之后,成了王龙首领。之后齐家统一龙州,整饬纲纪,宣示肃清黑社会,大力扫荡黑道分子;男人只得带领手下逃往大陆,辗转迁徙至艾尔甸,与骨龙及S*K等人结党成群。此时的他依旧顺从着快乐欲求,履行组织首脑的义务,过着平淡无奇的每一天。
直到那一刻为止。
「呦!荆!」
开门走进房间的,是个和小孩一般高的男人;他的脸也和小毛头一样,灵活的眼睛犹如小动物,表情千变万化。他平时总穿着厚重衣物,纵使盛夏亦是身着连帽大衣,但现在身上却只有汗衫加四角裤。他拿着毛巾擦拭半湿的头发,似乎才刚出浴。这个位于黑市正中心的据点虽小,设备却是一应俱全。
「一个人喝酒啊?」
「嗯。」
荆王嘴上这么回答,其实摇曳于掌上的杯中物几乎没减少,已化为无味的加水威士忌;看来冰块已融化了一段时间。荆王犹豫了一秒钟,一口气喝干了它;如他所料,果然难喝得要死。他甚至觉得泥水还要来得美味许多。不过,托这杯酒的福,让他成功地拂去不带多大感伤的追忆。
「呃……啤酒、啤酒……」
活像个小毛头的男人打开房间角落的冰箱,寻找啤酒。
坐在沙发上的荆王将空酒杯放到眼前的茶几上,拿起墨镜戴上。
「在最下层。」
「最下层?啊,有了。荆,要不要来一瓶?」
「不用了。」
「别客气嘛!还是你不爱喝啤酒?」
「不是。」
「那就陪我喝一杯啊!」
「飞燕。」
「啊?」
「你穿件衣服吧!」
「唔……」
飞燕望了自己的身体一眼,关上冰箱,将取出的两瓶啤酒放到地板上,拿起成团丢在一旁的运动服质料衣裤穿上,并披上大衣。接着他拿起啤酒走过来,手指轻巧地拔去瓶盖,将其中一瓶递给荆王,自己则拿起另一瓶喝了一口,皱起脸蛋。「好苦……」嫌苦,别喝不就得了?这种道理对飞燕说不通。荆王从飞燕身上移开视线,以中指推了推墨镜镜框,只喝了一口啤酒。相当沁凉,但也不过如此而已。
「啊!对啦……」飞燕在荆王身旁坐下。这是三人座沙发,但荆王身材高大,因此纵使只坐两人,依然不能说是绰绰有余。不过这样总比和这个男人相对而坐好。假如飞燕像外出时那样压低连身帽盖住眼睛,那倒无妨;但若是从正面承受他那直接的视线,荆王便会坐立难安。「听说现在地下区乱到爆,你知道吗?荆。」
「剪刀手的事啊?」
「没错。听说悬了赏耶!一只两亿,共有四只,所以是八亿。哇,天价耶!我还在想是哪来的神经病出这么多钱,原来是个拉夫『利俗』亚的小说家。写小说那么好赚啊?」
「谁知道?我不认识小说家,不清楚。」
「喀哈哈哈哈!我当然知道你不认识小说家啊!」
不知飞燕究竟觉得哪里好笑,竟突然放声大笑起来,最后甚至抱着肚子,在沙发上缩成一团。他动得太厉害,身体隔着大衣触及荆王,虽然力道颇轻,却令荆王有种难以形容的尴尬感觉。荆王原想起身离席,却忍了下来。别看飞燕外表如此,他的年纪早已称不上小孩,而且又是颇具人望的S*K首领。龙州联合的核心为王龙与S*K,对荆王而言,飞燕还有利用价值。飞燕的情绪不甚稳定,行动时依据的通常是心情,而非利害关系;为了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惹他不高兴,并非明智之举。
这是身为王龙首领的他应尽的义务。
只是如此而已吗?
笑了好一阵子的飞燕苦着脸喝干啤酒后,将酒瓶放到茶几上。
「最近啊……实在很无聊。」
他深深地叹了口气。
他老是这样突然改变话题与语气。
「该怎么说咧?提不起干劲?敌手敌手敌手,没有
半个敌手!我好饥渴。啊!超想干架,好想大打一场,打得昏天暗地、热血沸腾。有没有强到爆的对手啊?」
「去挑战剪刀手如何?」
「牠们只是畜生,畜生走到哪里还是畜生啊!」
「听说蜥蜴人的智能和人类没有差别。」
「哦?是吗?荆,你懂得真多耶——呜呜呜,好冷!」飞燕突然发起抖来,双臂紧紧抱住自己的身体。谁教他刚洗完澡便喝啤酒?飞燕有个体温比普通人高上许多的毛病——是不是疾病不得而知,总之他有这种体质,稍不注意就会出现冷颤、头痛腹痛关节痛或反胃等感冒症状。医术士也找不出病因,没有具体治愈方法,他对退烧剂及止痛剂又早已产生抗药性,唯一的应对之道便是以往的经验——别让身子着凉,较能维持健康。
因此,飞燕一年到头都穿着厚重衣物;但伤脑筋的是,他自己却会偶而疏忽。或许就像感官了还要偷偷下床的小鬼头,其实是故意疏忽的
无论如何,真亏飞燕生就这种体质还能活到现在。更何况他不只活着,还是代代相传于龙州历史背后的暗武术「八十四散乱打」的宗师级高手。
这么说来,吴戒也是他的同门。他们和只懂自创干架法的荆王不同,所学的招式多样而精纯,法度严谨,早已渗透于身体之中;而运用这些招式的方法,也牢牢地刻印在脑海里。飞燕早已停止成长,个头未达平均身高,又有副稍微逞强便如火炙般发热的身体;若非历经磨炼,绝无法成就这等火候。
然而,飞燕并未因此耿耿于怀,也未曾诅咒自己的命运。他这个人一遇到看不顺眼的事,便会怒火冲天,暴跳如雷,但那剧烈的怒气却是直截而不带丝毫阴影;若是碰上趣事,又会哈哈狂笑,满地打滚,打从心里高兴。
每当被飞燕那双漆黑的眼眸凝视,这颗空虚的心便像是被人硬伸手进来搅和一阵似的。
——我拿这个男人没辄。
荆王心中已有这种既定的成见,因此纵然只是不和飞燕对视,也让他有逃避的感觉。
但飞燕却若无其事地邀荆王喝酒,坐在他身旁,和他闲聊,靠近他。飞燕将龙州联合交给荆王管理,只要荆王开口,飞燕便立刻行动,将交待的事一一办好,并踮起脚来拍拍荆王的肩头,说道:「和你合作真是正确的抉择,我什么也不用想,好轻松……」宛如朋友一般。
荆王没看飞燕一眼,一口气喝干啤酒,将酒瓶放到茶几上。
「你不要紧吧?」
「……唔……啊,还好啦!」飞燕回答,沉默片刻,却又突然跳了起来,踩着沙发椅背与扶手起身。「对了!既然悬了赏,铁定会有一堆厉害的侵入者闻风而来嘛!对吧?荆!」
「或许吧!」
「那ZOO说不定也会来啰?那个皮巴先生或是多明德什么的!」
「……对啊!」
这番话大出荆王的意表。是啊!也有这个可能。
ZOO——这么说来,那家伙也会来。
当然,这只是可能,并非确定;但飞燕有个毛病,便是凡事都往有利、有趣及自己期望的方向想。
「不过我还是最想和皮巴打。皮巴真是超劲爆的,他是头一个轻松闪过我『微尘』的人,太扯了!活像个不停顿的断头台!啊!我好想干掉皮巴,好想扁死他,痛殴他一顿。哦!我的热血沸腾了!喂!荆,你也和我一起去嘛!」
「不,我——」
「干嘛啊!别那么孤僻嘛!偶尔陪我一次有什么关系?我们去玩去干架去捣乱去大闹一场嘛!一定很好玩的!」
「可是……」荆工的脑海突然闪过那家伙的脸孔。
鲜红的头发。
不屈不挠的嘴角。
固执的双唇。
尖细却意志强韧的下巴。
美好且上等的齿列。
而最吸引人的是——那橘色的眼眸。对抗命运的眼神。我绝不会死,我要活着,活着,活着,活着,奋力活下去。
那道眼神烧灼着我,而之后那家伙也真的烧了我。我差点死了,觉得自己再也无法动弹;但我知道敌人步步逼近,我得逃,不逃便会被杀。我会死,化为乌有,被人遗忘,变为不曾存在。我不要,我不想死,不想被遗忘——不,不对,不是这样,不光是这样。
我当时想的,是不想遗忘。
我想活着。
我想记住她。
记住那个曾经爱过我的傻女人。
那个或许已无人记得,渺小、悲惨,被一切舍弃却仍强自振作,最后还是只能选择死亡的软弱女人。我希望能记得曾有过这么一个女人,记住她美丽时的容颜,而非悲惨的遗容。
或许我的心其实并不空虚。
只是软弱而已。
我的心太脆弱,不认定自己空虚、无知无觉,便活不下去。
说来愚蠢,我居然到现在才发现,才清楚自觉。
那时的我与白己的软弱正面对决并获得胜利,才能活下来。
我拿飞燕没辄,是因为他坚强。
我为了生存,一直掩饰自己的软弱。
而飞燕若不坚强,则无法生存。
每当飞燕那坚定不移的黑色眼眸直勾勾地凝视着我时,我便害怕自己窝囊脆弱的部分全被揭露出来。
「ZOO……」
其实,荆王不完全明白自己在追求什么、渴望什么。他并未纯真到对脱口而出的话语信之不疑的地步。
只不过,每当他想起那对鲜艳眼眸中闪耀的光辉,胸口深处便微微地发热,嘴角也一反常态地松弛。
当我阖上墨镜下的眼睑时,我的眼里只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