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3.WILL O’WISP

由于410号口径霰弹多用于狩猎,想在国内取得还算容易。

霰弹枪虽然也能合法持有,但是考证照太麻烦。再说,根本不可能随身带着那种长柄武器走动。尽管可以等到有些市面上合法贩卖的霰弹枪流入中古市场,记录被抹消变成违法后再买,最终还是会露出马脚。

我把以上的话说给以前交往过的一名美国人听。

一边露出身体一边说。

那名美国人是个军人。

我挑逗到他极度想得到我的人,我当然没轻易许身,不过也没一下拒绝他。而无论东洋西洋,赌博赌输的男人总会开始胡来。

我接着又要求了一句「我想用来防身」。

其实这句话算在半开玩笑。我只是想试试他能因我的无理取闹努力到何种程度。就算没办法如愿也没差,刚好让我拿来当分手的借口。不管我想要多么难取得的东西,这男人要是弄不到也只会怪起自己,所以不会干些像是跟踪狂的行径。我和他划清界线,对他说「只要能弄到我想要的东西,我就是你的人」。结果现在不知为何,我为自己还没兑现感到罪恶。

其实我一直很想分手,因为玩腻了。

不过话说回来,这美国军人大概费尽不少工夫吧,真的弄来一把真枪给我。

一把丑到不能再丑,弹仓又大得诡异的手枪。

这把手枪有个绰号叫「法官」,能射出霰弹枪用的子弹。我从没想过世上真有这种玩意。

「这玩意派不上用场喔。」

他如此叮咛我。

据他所说,大多数霰弹枪的枪身内都没有膛线。虽然偶尔会有,不过如果真的碰上,不如直接用一般的狙击枪就好。因为霰弹正如其名会飞散,不需要膛线这种用来在子弹发射时增加回旋力,提高其威力、射程和准度的构造。取而代之的是改造枪管构造,来控制霰弹飞散出去的轨道。不过由于「法官」并没有脱离手枪的领域,所以拿它来射击等同缩短有效射程,一出枪口就不受控制四处飞溅的子弹也会导致破坏力锐减。

话虽如此,射击起来真的挺有趣。

我技术奇差,加上这把枪若不在极近距离开枪根本没什么用,因此真的只能用来护身。有个说法是,这把枪是为了让法院的法官在被罪犯挟怨报复而袭击时得以护身。就算是由技术差的外行人在危急中开枪,霰弹在近距离散开而无法有效杀死对手,也能达到吓阻的功效。

这把枪的用途就在此。

虽然它是把无法消音的左轮手枪,我倒很喜欢它不必顾及架式,随意开枪也没什么坏处这一点。不过在我因此胡乱开枪的过程中,我的手臂甚至肩膀变得异常结实,但并不是变粗。其实就算粗一点我也不会介意啊。

有个奇妙的传闻默默传开了。

杀人兔女郎。

听起来一点都不好笑,不过事实上一个我认识一个叫「来雾」的人已经被斩首杀害。其实我们有一段时间没联络了,因为他有阵子一直纠缠不清想泡我,我才会把他设为拒接来电。他和我说话时不只靠得近,还会全身冒汗,实在让我非常不舒服。我连让他当金主都不想,再说他也不会替我弄到「法官」这种东西吧。

据说有个「一般人」目击了来雾被砍头的现场,而我们这群都称不上一般人。

那个人看到现场的惨状后以为自己看走眼,不是什么正人君子的他之后仓皇逃跑,也没跑去报警。平常夜路没少走的他,一时之间还催眠自己只是看到了幻觉。

接着,各大媒体开始相继报导这起凄惨的砍头杀人事件。

那家伙因此确定不是自己眼花,可是仍然没去报警,毕竟他可是个不得不躲警察的人。所以,他只能不停对朋友说:「我看到了!看到兔女郎像恶鬼一样砍下人头!」

一说再说,说到嘴酸还说不腻。

他这番话之所以没被其他人当作疯话,是因为他每次说的内容都一样,加上他最后是仓皇逃跑。假如他说些想逮捕凶手,和她缠斗之类的谎言,肯定会露出破绽。没有夸大其词才有可信度。

真有趣。

斩首杀人的兔女郎。

真有趣的都市传说。

所以我尽管知道会增加重量,如今仍把「法官」放在包包里带着走。能收进手提包,方便携带也是这把手枪的优点之一,以前使用它的时候帮了不少忙。

在日本,一般人根本想不到手提包里会突然变出一把手枪。

不用特地瞄准,反正子弹在蹦出枪口的瞬间就会像淋浴般扩散,能有一颗打中敌人就起了吓阻作用,在那之后再瞄也不迟。甚至拉近距离也是个办法,毕竟敌人不只受了伤,更受到了冲击。

左轮手枪其实也不赖。第一发用410号口径鸟弹,第二发为求保险选用稍重的猎鹿弹。

接着第三发才是重头戏,霰弹块,一种别称一粒弹、熊弹的单发弹。被这个打到一定没命,就算没死透也会动弹不得,毕竟它可是铅块。

那时候我射中了。深深记得对方的天灵盖被我一枪轰开,脖子以上只剩我从没见过的奇型怪状。想忘也忘不掉,更不想忘,直到进棺材前都会牢记在心,我一生最棒的记忆。

我有个朋友叫龙童,是个肌肉呆男。

我很想试试我这招对他管不管用,会被他一手打掉吗?拥有一副天赐之驱,运用赤手空拳展现暴力的天才,一想到连我这种女人都有杀掉他的可能性,我整个人都兴奋起来。

此时手机响起,不过我不管,是那个美国军人又打来了。再不快点兑现和他的约定,恐怕不是闹着玩了。虽然杀了他不是不行,不过由于我没有用霰弹杀死美国士兵也不被发觉的信心,直到现在都没动手。

我打电话到其他地方。

我打给怜,我们所有人「银行」的行长。我打给他本来是要跟他领点钱出来,结果却听到意外的消息,让我瞬间皱起眉头。

「……你说玻璃人下落不明?怎样,那家伙也被杀了?被杀人兔女郎干掉了?」

「你这消息是哪听来的?跟你说的家伙嗑了药不成?」

「嗑是有嗑,可是我听下来,要说是妄想也太完整了。」

「……你明白这下子我们有可能被盯上吗?」

「当然明白啊,但只是『有可能』对吧。」

「尽管可能性不高,你还是暂时别大意。」

「要我躲起来的意思?」

「去找你那美军朋友一起住吧,那大概是最安全的手段。」

「和警方相关人士的怜你比起来,哪边比较能安心啊?」

「肯定是你那比较安全。叫人在美军基地里给你找份扫地或贩卖部店员的工作吧。」

我并不讨厌普通的工作。我知道去酒店或卖身赚得最快,可是我不缺钱,没必要去做那种女人出卖身心的工作。我已有了她们得卖身卖成废人才能赚得到的庞大财富,只是现在不在我手边罢了。

全都放在「银行」里。

是针对我们而来的犯行还是碰巧?关于这点怜的回答是还没有答案。最有可能的答案是对方知道我们有一大笔钱,还是笔不能见光的钱,才会冲着我们来。

本来那笔钱应该由我们所有人平分后各自保管,但我们没有那么做,对方是不晓得这点才袭击我们吗?还是把钱全交由怜保管的方法太过聪明,聪明到对方无法理解,仍然像个傻子般袭击我们?

话说回来,我还是有个疑问——为什么穿帮了?

怜也在想这一点。关于这方面的问题,他总是能想得比我们更深更远,所以才能成为我们的「行长」。看来暂时只能由他去想办法,我得好好思考该怎么保护自己才行。

我把注意力放回从外观根本看不出来的沉重手提包上。

那个杀人兔女郎会来袭击我吗?

一想到我可能会犯下人生第二次的杀人,心中突然莫名涌上一股想让「法官」尽情爆发的冲劲。

所以我重新回拨给那个美国军人。

手机屏幕上瞬间照出我的脸,一副兴奋不已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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