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龙童像个傻子一样只会锻炼身体而不理我,我实在懒得继续跟他耗,于是离开了他的住处。
等我变回一个人后,许多不愿回想起来的事一一掠过脑海,让我深深陷入自我厌恶。我一点都不想回忆刺在龙童厚实胸口上那破蛋而出的小龙刺青。或许那是基于龙童这个名字刺的,但我怎么看都只能想到卡通「卡利麦罗」(※注3:Caiimero。卡利麦罗是诞生在意大利一个卡通形象,出自意大利米兰的漫画家托尼•巴戈特之手。)里出现的那只黒色小鸡。为什么会主动去刺那种图案在身上?难道等老了之后不会很丢脸吗?我心中只涌现诸如此类的嘲笑。
一想到我竟然和那种刺青上了床就很可耻,的确该反省反省。
然而,我对我过去枪杀了人这件事倒无半点后悔。
也没打算为此反省。
再说,一个家庭内会藏着三亿非法黑钱,那肯定也干过见不得人的勾当。
只不过,即便那只是一个极为普通的家庭,我也丝毫不会愧疚就是了。
能让我后悔的只有轻易和人上床这件事而已。
毕竟光是扣板机就够热血沸腾了,对着人开枪更会让我无法自拔。
老实讲在那种状态下,其实和谁上床都没差了。
稍微看对眼就行,简直等同毫无标准。此外,我还得庆幸自己有副只要开口要求,男人就会答应的外貌。要是丑到会被拒绝的话,我还真不晓得该怎么办,恐怕会开枪乱杀路人,最后一枪轰了自己的脑袋吧。
听说社会上常有为了发泄不满而杀人的家伙。
我想我也属于这种类型。
我既不是那种阴暗到会被人同情的人,也根本不想被任何人同情。我心中这股想用蛮力使人屈服的郁闷,永远无法透过肉体获得满足。
由于我不打算遭人同情,所以也从来没替他人设想过。
我可以为了任何一种理由而无所谓地开枪。
开枪射人这件事真的太有趣,开完枪之后我都会莫名兴奋,甚至称得上是一种病了。但我一点都没打算治疗,反正早就太迟了,我迟早会因拿霰弹枪射杀人而被捕吧。
我不能接受这喜好被人说成性癖。尽管确实和性爱有关,但中间还是隔了几道不同的感受。
排第一的一定是暴力。
想品尝用压倒性暴力击败他人的渴求永远是第一,而性爱不过像条抹布,用来擦拭溢出来的渴求罢了。
再来就是包覆住我全身的自我厌恶感。开枪完全不让我觉厌恶,就算因此杀死了人也一样。可是另一方面,我不愿回想起一时冲动下的性爱,做事情失败也会一直残留在我脑中,不断伤害我的自尊。
我甚至认为自己应该算个贤淑的女人,虽然绝对没人会同意。
我一个人走在夜晚的路上,拿起手机打给「男友」。因为突然觉得有点对不起他,心想干脆暂时住到他那好了。我和这任男友——罗伯特交往了四年以上,拜托了他不少事,一开始却连手都不肯让他牵。
再说,其实我第一次的对象是怜。
在我第一次射杀了人后变得完全无法忍受,才会邀他上床。至今我仍无法理解当时的感觉是怎么回事,因为既不是恋爱,更不是为了追求快感。
难道这是神对我下的诅咒?只因我太过渴望用力量压制他人吗?
当我纯粹想开枪的时候,不是跑到射击场、深山,就是随意找个河床,甚至也有直接在大街上开枪的经验。就算没射死人,这样就足以让我想脱光衣服和人上床。更别提真的射中人、射死人的时候了。
当然会完全无法忍受。
会让我做出连真正爱上而交往的男友都不准他做的事。而且还是在接近无意识、无条件的筛选下随便找个对象,事后再来因冲动陷入自我厌恶。
连我自己都觉得我无可救药了。
手机打不通。不过一想到他应该在执勤,我就没继续打下去了。反正他等等一定会回拨,因为他非常宠我。与其说是喜欢或爱上,其实真得说「宠」才正确,所以就算听到我开口要枪也弄来给我,并且不会责骂我不该要这种东西。
或许是他觉得我很好玩吧,而我觉得被这样看待也没差。
因此即使我们之间的交往不算多正式,前前后后也将近四年了。他的年纪足以当我父亲,大概已经在母国娶妻了,我根本不在意所以也没确认过。只是我明明没好好和他上过几次床,他依然忍了我四年,大概是把我当宠物看吧?如果认为这种说法太难听,说成「女儿」也不是不行。
偶尔会主动和自己上床的女儿,听起来真是既恶心又完美的存在啊。
我收起手机,边走在夜晚的马路上边思考现在该怎么办。我不是傻子,所以挑了人车都多的道路往车站走。这时离末班电车还有段时间,路上人车是越聚越多。
该回龙童的房间,还是老老实实回家?我已经三个月左右没回过家,一般来说被报失踪人口也不稀奇,但是我的父母早就彻底放弃我了。
我分得的钱。
袭击那户人家,我射杀一人后得来的五千万圆几乎没花掉多少。
虽然我这个人根本不想工作,真有个万一时也打算让人包养,却不知为何没怎么花这笔钱。我想要的东西其实不多,顶多只想考张猎枪的执照。不过由于我没和父母好好相处,所以肯定会在第一关的身家调查就被刷掉而考不成吧。
我在车站前回转区的花盆上坐下,等罗伯特回电给我,如果今天去不成他家,就干脆回龙童那好了。反正那家伙满脑子只想着锻炼身体,若不是我勉强邀请,他也不会主动来上我。我感觉得到他把性欲都用来强化肌肉纤维了。
我真的很想拥有他那样的体格。
我默默盯着手机屏幕,回想起龙童粗鲁的做爱技巧。那种只想到自己爽的动法最刚好,反正我同样爱怎么动就怎么动,加起来才是绝配。像罗伯特就会考虑到我的感受,反而让我觉得有点累。
街头演奏家正弹着木吉他。
有几名观众围观。
出租车站虽然还没排出人龙,不过已有出租车三三两两聚集过来,准备因应末班车时段。人潮逐渐往车站聚集,警察局就在不远处。刚喝完酒超嗨的集团,或像学生般嘻笑打闹的集团,我就身处在这些人群的正中央,坐在花盆上等待回电。
所以这个当下,我还不得不怀疑起自己的脑袋和双眼。
一名穿着大衣的女人就站在离我几公尺的地方。个子娇小,说不定比我还矮。从大衣底下露出的小腿被深色裤袜包覆。漆皮表面的高跟鞋在经霓红灯反射下散发暗沉光泽。
敞开的大衣内是一套没有肩带的兔女郎衣,除了能看到锁骨裸露在外,也能清楚明白斜方肌有多结实。
显眼到不能再显眼的白发配上亮红镜片太阳眼镜,以及蠢得要死的头饰。那头饰到底是怎样?有必要戴吗?
我被吓得整个人愣住,还差点把手机弄掉。
她往我这走来,明明穿着高跟鞋却没半点脚步声。看来她似乎不用脚底,而是踮着脚尖走路,让我难以判断她的正确身高。
她不发一语,越走越靠近。
穿着兔女郎衣披上大衣这种蠢得要死的装扮,兔女郎面无表情地穿越人群朝我逼近。我完全搞不懂她想干嘛,因为这里人又多,离警察局又近不是吗?
蠢兔子已来到眼前。
只见她伸手撩起大衣。
花盆里种的树瞬间炸裂开来,而我勉强躲开了。
原来是她以要踢断树干的狠劲,朝我踢出一记把高跟鞋鞋跟往斜上翻的诡异前踢。现在跌在地上的我刚才可说是未经思考就凭着本能躲开。想当然耳,树干碎裂声吸引了周遭群众的视线。
他们瞄了我和兔女郎一眼,脚步要停不停的,但最后通通事不关己地继续往前走。
这样下去不妙。
要动手也给我看一下地点好不好。
既然搞到发生爆炸,就没办法瞒下去了。
马上会穿帮。
警察就在不远处。
要是她承认自己搞砸而就此收手,还不失为最后一次机会。
或许就是这种想静观其变的念头使我迟钝,无法躲开紧接着揍来的拳头。被她重重一拳打在天灵盖上,让我的意识中断了一瞬间。
这个蠢货是认真的。
这时我放声尖叫就算赢了,只要等警察来把这个突然袭击我的变装怪咖逮捕,事情便告一段落。
「……你这傻子疯了不成?竟敢看扁老娘……!」
结果,我站起来接下她的挑衅。
反正我也不算正常人了。
话虽如此,我多少还保有一点理性。要是在这里引起骚动而惹来警察盘查,手提包里的「法官」就会被发现。四周人群开始噪动并停下脚步,像在看醉汉打架似地保持安全距离。附近的警察也注意到这里。
我把手提包往兔女郎身上甩去,里头放着将近一公斤的铁块。
她应该会躲开,并在躲开后拔腿开溜吧。
没想到她直接接下手提包,无论我怎么往回拉都不肯松手。虽然我在拉环里加了钢圈,所以就算用全力拉也拉不坏,不过由于她的手不动如山,害我若继续执着手提包就无法脱身。
只要选择放弃「法官」,就逃得掉。
再买一把新枪就好。
最不妙的是在这里引发骚动,所以现在只要放声尖叫装成被害者就好,快叫啊。
开口哭闹就能平息事情。
然而,眼前兔女郎那不肯放开手提包的强劲臂力点燃了我内心的火苗。远比我强健,比起力气我绝对赢不了的体能,让我好生忌妒。
那正是我渴望的身体。
纵使渴望却得不到的身体。
但是一个比我矮小的女人却拥有它。如今这个女人还带着敌意踹我,痛揍我的脑门,这叫我如何能忍?
我用力扯了一次手提包,再利用反作用力往她扑去。尽管这招怎么想都会被躲过,不过我的目的本来就是手提包。当顺利抢回来的瞬间,我脑中「拔腿就跑」的选项也跟着彻底消失。
我不会尖叫,谁想啊!
我伸手进手提包内握住「法官」的枪把。
四周看热闹的群众只觉得是两个女人无意义的吵架。要被和这个穿得怪里怪气的兔女郎混为一谈,连我都不好意思起来了。
看我接下来就让你们这群家伙的日常崩坏,活该爱停下来看热闹。
我在极近距离扣下「法官」的板机。响亮枪声撼动了车站前的回转区,花盆里的树木瞬间断成两截,发出「啪嚓啪嚓」的噪音往旁倒去。熊弹一发的威力当然远比兔女郎的高跟鞋来得强大。
看到两名警察慌张跑来,我不爽地朝他们开了第二枪,鸟弹内的小铁弹瞬间炸裂开来。等同一次发射数十粒小铁弹的鸟弹不必特别瞄准也能射中,威力就算杀不死人,也够让中弹者痛到却步。而如今最重要的是,四周看热闹的家伙一听到枪声,纷纷开始落荒而逃。
接着我把枪口对准那些看到女人当街吵架觉得有趣,就拿起随身相机拍照的家伙,结果一个个铁青着脸举起双手投降。这时兔女郎从旁冲撞过来,我用四两拨千斤的方式化解力道,不是躲开,而是化解。对对对,记得龙童说过只要用这招,对方的打击就命中不了。
现在我对警察开枪,也引发了骚动。
眨眼间就成了罪犯,大概没办法缓刑吧。
被抓到也没差,不过在那之前我想多开几枪。刚才那两发都射中了人,自然让我体内的兴奋感无法抑制,活像煮沸的开水不停溢出。再来啊,我还想再射更多人,看到谁就射谁!
我不断逃跑,总之得先离开这一带,毕竟射了警察后的紧急布署可是大阵仗。就算警察局里只有那两名警察,肯定还有其他正在夜间巡逻的家伙,更会从其他单位调来支持。照理来说,我被抓只是早晚的问题。
手机响了。
是罗伯特。
我边跑边接起手机。
「你现在马上来接我。」
「真急啊。」
另一头传来流畅的曰文,据说他在日本执行任务已超过十年以上。
「能不能让我进到基地里?」
「……发生什么事了?」
「我捅了一点篓子,得找地方藏身才行。」
「你人在哪?我不可能马上赶到。」
我说出路名后,他回答我得花一个小时。也就是说,我只要躲过警察和兔女郎一小时就好。一旦躲进美军基地后,想必不管是警察还是兔女郎都没办法轻易出手吧。
那就是砍掉来雾头的杀人兔女郎吗?
没带任何刀械,双手空空找上门来。
不过对方只有她一人,而且比我还显眼。
转头一看,发现她竟一声不响地踮着脚尖追来,速度绝对比我快。
我改变原本装在第三发的熊弹,改发射再下一发的蛇弹。蛇弹比鸟弹更细,扩散性能也更好,用来当障眼法再适合不过。不过这又让我制造出枪声,等同告诉警察我的位置,但什么都不做只会被追上。
我犹豫起要不要暂时躲回龙童的房间。
若是多了一个龙童,战况就不一样了。加上就算我跑去求助于他,他也不会遭到警察问罪。毕竟我开枪和射警察都和他无关,只要说我逃进朋友家就好。最后演变成厮杀也是龙童会赢,搞不好还能骗到一个正当防卫的借口。
这时我转头过去没看到人追来,大概是蛇弹稍微起了阻扰效果吧。
我没有大意。
那种类型的家伙通常会冷不防从弯角现身。
我在巷子间穿梭的同时,也在想该如何躲起来。说起来这件事当然比起杀掉兔女郎重要,不过其实我算是被逼得不得不躲。对方又怎么样?什么都没想就攻过来了吗?
难道她和我有什么仇?
来雾是在人烟稀少的小巷子内被杀的,但这次我却是在大庭广众眼前遇袭。对方或许知道我在那种状况下不会逃,而是会拿出「法官」开枪,才特意那么做吧?
杀人未遂加上违反枪炮弹药管制条例,被抓到的话可得吃上十年牢饭。
干脆用那五千万来请律师好了。不对,现在这种事怎样都好,等到顺利逃掉后再想也不迟。
龙童的房间,首先往那里去吧。
我转动「法官」的弹仓,姆指轻放在击铁上,就保持这个姿势继续跑。
熊弹,410口径霰弹块。
看我用这个杀了你。
我一边警戒着人群,一边穿梭在阴暗处间朝龙童的房间跑去。我已发了一封简讯给他,内文没有写详细状况,只插了一句预设句的「救命」就送出了。我想尽早告诉他发生了紧急状况,虽然他很有可能正在睡。
到处响起巡逻车的警笛声,不知到底紧急调来多少辆,这时我满庆幸事情是发生在人车聚集的车站前,因为就算实行交通管制,警察的行动仍多少受到影响。
不晓得我的脸有没有被看见?
毕竟刚才周遭那群蠢蛋中有人在拍照。
只好用五千万来整型了,明明我还相当中意这副外貌的啊。
离龙童的房间只差一点距离。
结果兔女郎,货真价实的兔女郎就站在我眼前十公尺处。她把大衣丢了,身上看来连半点擦伤都没有,右手拿着一把大刀,就是用那个砍了来雾的头吗?
简直就像一排丑陋的牙齿。
「……你干嘛穿成那么诡异的样子啊?」
我把「法官」对准兔女郎后问她。从距离上来看我并非绝对优势,而「法官」的子弹不直直飞也不稀奇,整体构造其实跟火绳枪差不了多少。
兔女郎没有回答,只默默举起右手那把像是利牙的刀。
如果她用刚才那种踮脚尖的步伐冲过来就正合我意。因为除了在这种狭窄小巷子里无法横向闪躲,她主动缩短距离也增加了我的命中率。不过要是我射偏,就真的束手无策了。
我开了一枪,结果看到她只往侧边稍微移动躲开,我整个傻住。
怎么可能?躲开子弹?而且还那么轻松?我连忙转动弹仓,深怕来不及赶上。眼看兔女郎正朝我接近,距离越缩越短。目前子弹剩下两颗,我动手转动弹仓,关键不在第五发,而是第六发。
「法官」相当便利,不只能装多种类霰弹,甚至也能装几种通常子弹。
而且还是长型弹壳的高威力子弹。
45柯尔特子弹,长型弹壳让它能装更多火药,也就是所谓的麦格农弹,贯穿力十足。虽然熊弹没能射穿她,这颗或许能成功也不一定。
她已来到我眼前。
当我要扣下板机的瞬间,兔女郎竟浮了起来,让我顿时失去目标而错愕。停滞在半空中的兔女郎狠狠踹出她的右脚,快如刺枪的高跟鞋在我的右眼中逐渐变成一个大黑点,最后化为一片漆黑。
我的右眼瞬间被她踢穿,而她维持停在空中的状态下收回脚,用双脚着实落地后作势追击退缩的我。
我没让她得逞。
因为我根本没退缩。
痛觉转变为快感窜上身体。
没错。
我就是想象这样用尽全力战斗,从小时候开始一直都想。
所以即使右眼被踢穿,我也不会退缩。当兔女郎落地的时候,我冷静地将枪口对准她,并有如机械般扣下板机。
一声巨响响彻巷子里。
正中腹部,兔女郎飞得老远。滴着满头大汗的我一边忍受从右眼喷出的血沿着脸颊滑下的不舒适感,一边转动弹仓装填剩下的子弹。45柯尔特子弹确实贯穿了,因为我看到她身后的墙壁炸开。
只要给倒地不起的兔女郎最后一击。
没想到在我动之前,兔女郎已像弹簧般弹起身来。我想都没想就看向她的腹部,只看到某种东西碎裂掉落。是一层像是铠甲的皮,底下还穿着一件疑似紧身连体衣的衣物。
原来根本不是什么防不防弹,而是她牺牲身上两层兔女郎衣中外面较硬的一层,同时扭动身体化解冲击。我明白这件事后,开始自暴自弃乱开枪。现在装的这颗叫九粒
弹,是最能发挥霰弹枪威力的子弹。相信这次只要再打中腹部上的缺口,她肯定不可能还是没事。
可是,兔女郎已逼近枪口正前方。
扩散性完全派不上用场。而她只轻轻一推我的枪口,九粒弹就一颗都没射中她,通通往后方的水泥墙射去,在墙上凿出九个小洞。
如此大闹一番,龙童应该要赶来了吧。
这只是我一厢情愿的期待。
一厢情愿到无可救药。
兔女郎的大刀已经陷进我脖子。
「……Eryu。」
我听到她低语,却没有时间思考意思。不只根本没空翻成日文,连这句话到底有没有含意都不清楚。反正一切都无所谓了,虽然很想把我那份剩下的钱给父母,但也没时间转告怜了。
我用「法官」硬是把脖子上的刀弹开。
同时顺便往她身上踹了一脚拉开距离。不知是不是她没料到我还能如此反抗,反击轻易地命中了。不,是刚才的45柯尔特子弹确实奏效了。就算化解得再怎么高明,也难免会遗留下冲击才对。
眼前一片血红。从脖子喷出的鲜血在我失去立体感的视野中大量扩散开来。我伸手从手提包内抓出子弹,滑开弹仓,装填进去,推回原状,压击铁,瞄准枪口后扣下板机。
啊,该死。
原来我所持有的暴力使用起来如此费时吗?没办法,它不能和身体合而为一。既然我和它不是一体,那也真的没救了。
「Yong……Qidao……」
头被砍了下来。
从另一侧袭来的利刀让我脑袋漂亮分家。
滚到地上的我用只剩一边的视线看到即使失去头部,手指仍放在「法官」板机上且直挺不动的身体。而在意识开始模糊前,还能看到身体让手指抽动扣下板机的瞬间,足以让我含笑九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