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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众神降临

圣安妮的整栋房子,除了两间房子以外,都是空荡荡的。厨房里,丁波、迈克菲和丹尼斯顿以及女人们坐得比往日离火炉更近,百叶窗也都关着。蓝屋里坐着蟠龙王和梅林,和他们隔着漫长而空荡荡的扶梯和走廊。
要是有人走上楼梯,走到蓝屋外的门厅上,他会发现有什么东西挡住了他的路,并不是恐惧,却几乎是一种有形的阻力。要是他能硬是逆流而上,他会走进一个地方,四面叮咚作响,那显然不是语音,然而音节清晰;如果走廊上一片漆黑,他会看到导师的门下透出微光,并不是火光,也不是月光。我想,他是没法不请自来,走到门边的。因为他会觉得,这整栋房子正在倾翻,急落,好像比斯开湾[1]巨浪中的一叶扁舟。他肯定会恐惧地感觉到,地球不再是宇宙之底,而是一个疯狂旋转的小球,向前猛烈滚动,滚动中所穿过的也并非虚空,而是稠密的、结构精妙的物质。在他的感官还没有彻底疯狂以前,他会感觉,蓝屋的客人们已经来了,这并不是因为他们安居不动,而是他们闪耀夺目地越过这浑然的天穹(我们则称其为太空),其光芒直射这个旋转的地球上的小点。
德鲁伊巫师和兰塞姆在日落后不久就开始等待来客。兰塞姆坐在沙发上,梅林坐在他旁边,双手紧扣,身子微微前倾。时而有冷汗滚落他灰色的面颊。他开始打算跪着,可是兰塞姆不让他这么做。“尔不得如此!”他说,“你忘记他们是我们的仆人了吗?”窗帘没有拉上,屋内的光芒漫射而出:他们开始等待时,是朦胧的红色,后来又多了灿若群星的光芒。
蓝屋里还安静无事,厨房里的十点钟茶会已经开了很久了。他们坐着喝茶时,变化来了。在这以前,他们都本能地低声说话,就像孩子们窝在一间屋里说话,而大人们则忙着一些庄严而又莫名其妙的事情,比如在进行葬礼,或者是宣读遗嘱。可现在,突然之间,他们同时都大声说起话来,每一个人都是,这并不是争论,而是欢快的宣讲,互相打断话头。若是陌生人走进厨房,会认为他们都喝醉了,不是醉得发痴,而是以酒助兴:他会看到这些人脑袋凑到一起,眼光流转,兴奋地手舞足蹈。他们说了什么,后来没有人能记得起来。丁波坚持说,有一会儿工夫,他们都在大说双关话。迈克菲说自己从来没有说过一句双关话,当天晚上也没有,可是所有人都同意他们当时都风趣无比。不仅妙语连珠,种种思想、诡辩、奇想、逸话、理论,虽然是笑谈,可是(若要想一想)内容也很值得深思,从他们口中道出,源源不绝,如滔滔江河。甚至艾薇也忘记了自己的痛苦。丁波大妈还能记得,丹尼斯顿和她丈夫一如往常,站在火炉两边,欢乐地舌战斗智,两人争强斗胜,奋力向上,如同两只小鸟或两架飞机在搏斗。要是有人能记得他们说了什么就好了!因为她一辈子从来没听过这样的谈话——如此雄辩,如此悦耳(比起歌曲也毫不逊色),精妙的双关语如大珠小珠,暗喻之语则如绚烂焰火。
过了一会儿,他们又都安静了。沉默突如其来,就像跃入门后,风声顿止。他们面面相觑地坐着,筋疲力尽,又有些害羞。
在楼上,这一次变化来得不同。有一刻,两人都紧张起来。兰塞姆抓紧了沙发的一边;梅林则抓紧膝盖,咬紧牙关。一束光芒射入两人之中,其色彩则万难描绘:他们之所见,不过如此,可是眼睛看见的,不过是他们此刻感受中最小的一部分。激动马上席卷而来:无论头脑和心灵,奇想喷薄而出,震撼全身。然后变成一道韵律,其节奏之狂暴,让他们担心自己的神智会粉身碎骨。然后,似乎他们的神智确实已经粉碎。可这没有关系:思维的小小碎片——锋利的欲望、轻盈的幸福和锐利的思想——如熠熠闪光的水滴源源滚动,重又聚合。幸好这两个人都熟谙作诗之道。对于那些尚未掌握诗艺,不知如何将思想对应配合,没有掌握两重甚至三重想象之能力的人来说,此刻两人心中不同的思绪如此重叠、割裂和组合,是难以忍受的。兰塞姆的学问多年以来都和词汇学相关,此刻真是天堂般的极乐。他正坐在语言的核心,白热的熔炉正在浇铸词汇之坯,一切事实都已崩溃,都已汇成浩荡瀑布,都已被攫住,被反转、揉捏、杀灭,而又复活为新的含义。因为文学之神、传令官、信使、杀死阿尔戈斯的人,来到了他们中间:正是离太阳最近处旋转的天神,威里特利比亚,人们称其为墨丘里,以及透特[2]
在厨房里,狂乱的喧闹已经过去了,倦意悄悄弥漫开来。珍几乎睡着,手中的书落下才把她惊醒,看看四周。真温暖啊……多么舒适和亲切啊。她一直喜爱木柴燃烧的气味,可今夜,木柴的气味格外香甜。她开始觉得木柴不会如此甜美。一股雪松木燃烧或者熏香的气味弥漫了整间屋子,而且越来越浓烈。珍心中想着许多香料的名字——甘松香,肉桂香膏的香味,还有盒中散发出的阿拉伯香料的馥郁气味;可这气味还有若有若无的甜香味,简直会让人发狂。为何不阻挡住这股香氛?可珍也知道这是神的旨意。她太困倦,无力去思索为何会如此。丁波夫妇在说话,可是声音之低,其他人听不见。珍觉得他们的脸已经变了模样。她已经看不出他们的老态了——只是壮年,如同八月里成熟的田野,宁静的,金色的,带着丰收的宁静。在珍的另一边,亚瑟在卡米拉的耳边说了些什么。他们也是……可是这丰润空气带来的温暖和甜美已经充盈了珍的心头,她已经受不了再看着他们了:这并不是出于嫉妒(远谈不上是嫉妒),而是他们身上流光溢彩,让珍睁不开眼,仿佛神灵和女神在他们身上大放光明,穿透其身体衣裳,在珍面前闪耀出一个年轻的、兼具两种天性的、纯然的玫瑰色精灵,凌驾于珍之上。在他们上空舞蹈的(珍依稀能看见),并非她下午所见的那些粗野荒唐的矮人,而是庄严而热烈的精灵,双翅明亮,少年般的身体如象牙一般光滑苗条。
在蓝屋里,兰塞姆和梅林在同时也感觉到气温升高了。不知何时,窗子悄然打开了;敞开后温度并没有降低,因为热浪是从窗外来的。穿过树叶落尽的枝条,掠过又一次霜冻僵硬的大地,吹来了夏日的微风。可是英国从未有过如此的夏日。微风满载而来,如同货船满载而航,水线几乎没过船舷,如此充盈沉重,人们会觉得此风难以吹动,满载着浓厚馥郁的香气:夜间开放的花朵,黏稠的树胶,摇落清香的果树,还有午夜水果的清凉滋味,微风摇动窗帘,吹起搁在桌面上的一封信,撩起刚才还粘在梅林额前的头发。屋子摇撼着,他们俩则漂浮在空中。一阵轻柔的丁零声和轻微的颤抖,仿佛是泡沫和破碎的气泡一般,掠过他们。兰塞姆的脸上滚下泪水。只有他知道这风来自哪片海洋,哪个小岛。梅林并不知道。可他与生俱来、无药可救的伤口也被触及、苏醒并疼痛。他喃喃自语着低沉的史前凯尔特语,顾影自怜。这渴望和抚弄,不过是女神到来的前奏。当她全部的神力,沿着漫长的光柱,完全对准、锁定并控制旋转的地球上这个宅院时,从那无比轻柔的轻风中涌出强大、激烈而凶猛的激情。这两人都颤抖了——梅林颤抖是因为他不知道到来的是什么,兰塞姆颤抖则是因为他知道。现在她降临了:热烈、敏捷、明亮而无情,或将杀戮,或将死亡,比光更快:这就是慈悲之神,和凡人所想象的不同,虽然自从慈悲这个词诞生以来,就已经被人格化,但此刻甚至与这个人格化的词不同,这种梦幻般的天神,从第三重天直降人间,气势丝毫未做缓和。他们被刺瞎了,烤焦了,震聋了,他们以为自己的骨头也会燃烧起来。若继续下去,他们无法再忍受了。若停止了,他们也无法忍受。皮尔兰德拉,众神中之胜者,人们所称的维纳斯神,来到了屋里。
在厨房里,迈克菲突然拉开椅子,椅子在铺瓷砖的地面上拖动,仿佛铅笔在石板上吱吱嘎嘎乱画的响声。“伙计们!”他高呼,“我们坐在这里闲看炉火度日,这太可耻了。要不是导师自己的腿是跛的,我打赌,他会以大不相同的方式带领我们斗争。”卡米拉的眼睛看着他闪闪发光。“说下去!”她说,“说下去!”“你是什么意思,迈克菲?”丁波问。“他的意思是战斗。”卡米拉说。“恐怕他们比我们人数多多了。”亚瑟·丹尼斯顿说。“就算是这样!”迈克菲说,“可现在这样,他们还是比我们人多啊。可要是在结束之前,给他们狠狠来一下就好了。和你们老实说,我有时候觉得我根本不在乎以后会怎么样。可要是我知道他们最终赢了,而我甚至没能给他们一记老拳,我死了也不甘心。我希望自己能够说出第一次大战中一个老上士对我说的话,那时我们正在蒙奇附近准备开始一次突袭。他当时说,‘先生,你有没有听过鬼子们脑袋开瓢的声音?’”“我觉得这真恶心,”丁波大妈说。卡米拉说:“我想这一段确实是有些恶心。不过……要是能按着古代那样冲锋一次多好啊。我只要一跨上马,就什么也不会害怕了。”“我真不明白,”丁波说,“我和你不同,迈克菲。我又不勇敢。可是你说话时,我正在想我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害怕被杀和受伤了,至少今晚不怕。”“我想我们可能都是如此。”珍说。“只要我们大家在一起,这也许是……不,我不是想说什么英勇……这也许是一个美好的死法。”丁波大妈说。突然之间,所有人的表情和声音都变了。他们又开始大笑,可笑容的含义已经变了。每个人都看着其他人,心想,“我能在这里真荣幸。我愿意和他们共同赴死。”可是迈克菲却在自己哼着歌:
 
威廉王云,一将殒身,何复喟叹兮。

 [3]
在楼上,开始时情形也差不多。梅林回忆起巴顿山上的衰草,圣女的长旌飘拂在不列颠罗马重甲胄骑兵上空,还有头发金黄的野蛮人[4]。他听见弓弦猛扣、钢剑木盾相击的铿锵声,欢呼声,怒吼声,击中盔甲的震响。他也记得那夜,山畔火光明灭,霜冻让伤口刺痛,血污的池塘中星光闪烁,黯淡的天空中苍鹰翔集。而兰塞姆可能记起了他在皮尔兰德拉众多洞穴中的鏖战。可这些都过去了。让人振奋、活跃而又愉悦的一阵寒意,如同海风吹拂,向他们袭来。再无恐惧:他们的热血仿佛是按着行军曲而奔流。他们觉得自己在宇宙井然有序的韵律中也有一席之地,如四时之替换,如原子之排列,如顺从之六翼天使。他们之顺从重如泰山,意志则如立柱般高耸不懈。他们绝不反复无常,绝不抗辩反对,他们屹立着:欢乐、轻快、敏捷和警觉。他们征服了一切焦虑,担忧也失去了意义。活着就是为了分享这阔步前进的荣耀。正如人们触摸刀剑时就有所感一样,兰塞姆知道这个纯净而严峻的神性,属于此刻在他们中间闪现的哪位天神:正是警觉的马拉坎德拉,一个冰冷星球的主宰,人们称为战神马尔斯或者马尔沃斯[5],或是将手插进狼嘴中的蒂尔神[6]。兰塞姆以天堂的语言欢迎他的客人。可他也警告梅林不要丧失了勇气。因为已经到了蓝屋里的三位神灵比起他们还在等待的那两位,更像人类。威里特利比亚、维纳斯和马拉坎德拉代表了天堂中七性别中的两种,而这两种和生物界的性别有所相似,因此人们多少尚能够理解。而对于那即将降临的两位,就并非如此了。那两位无疑也有各自的性别,可是我们对其一无所知。那将会是更强大的力量:古老的艾迪尔,巨大世界的掌舵人,亘古以来,就从没有向有机生命温和地屈尊俯就。
“去拨拨火,丹尼斯顿,行行好。今晚真冷。”迈克菲说。“外面肯定很冷。”丁波说。所有人想到的都是:僵硬的枯草,鸡窝,林中的黑暗角落,坟墓。然后又想到太阳的死灭,地球僵固在没有空气的严寒中,窒息而死。夜幕中只有寒星闪烁。然后连寒星也消失了:宇宙的热寂[7]到来了,只有彻底的、最终的、空无一物的黑暗,大自然堕入永夜。又一次生命轮回吗?“也许是的。”迈克菲想。“我相信是这样。”丹尼斯顿想。可那古老的生命已经消亡,其所有的时光,每个小时和每一天,都已消亡。全能的神,能够将其挽回吗?那些年月去了哪里,又为何而去?人类永远无法懂得。疑虑重重压上心头,也许根本就不需要懂得什么。
塞顿[8],其在天堂的名字叫做露加,此刻站在蓝屋里。他的神性冰冷的压力,威压着这间屋子,甚至威压着整个地球,强大得如同能把大地女神的这个地球压成薄饼。和他亘古的沉重负担相比,甚至其他的神灵都会显得年轻,朝生暮死。如同一座无数世代累积的高山,陡峭直上从我们所能想象的最古老的时代,愈行愈高,如同高山,其顶峰永远也看不见,甚至到了思想停止的永恒死寂中,也没有到顶峰,而是继续在时间中上溯,直至冻滞无用的时光以及无边无数的沉寂。它同时也像高山一样强大;其年岁并非完全是一片时光的泥潭,任由想象沉入幻想,而是活着的、自我回忆的时光,更轻快的思想,撞上他,会如波浪撞上花岗岩般,不得进入其内,其自身永不衰老,永不腐朽,却能让任何贸然逼近的一切枯萎。兰塞姆和梅林感到寒冷得无法忍受;露加所有的力量,进入他们二人时,都变成了悲伤。可是露加在屋里又被镇住了。突然之间,一个更伟大的神灵降临了——墨丘里的敏捷、马尔斯的纯粹、维纳斯微妙的激动、甚至塞顿使人麻木的重压,都在他的神力中调和了,甚至转变成他自己的神力。
在厨房里,人们也感觉到他的到来。事后没有人记得是怎么发生的,可是他们突然摆上了酒壶,斟满了烈酒。这些人之中唯一的音乐家,亚瑟,被催着赶紧去拿他的小提琴。椅子都推到后面,地板也清理干净。他们跳舞了。跳的是什么舞,没有人能记得。不过是一种轮舞,没有现代舞的滑步,却有跺地板、拍手、高高跃起这类动作。只要舞蹈还在继续,就没有人觉得他自己或其同伴滑稽可笑。实际上这可能是某种乡村土风舞,只适合在铺瓷砖的厨房里跳:但他们舞蹈时的精神则并非如此。每个人都觉得,似乎屋里全都是国王和王后,那些狂野的舞步显出其英雄气概,而其舒缓的动作则体现出所有高贵仪式里面的真正精神。
在楼上,神强烈的光芒在蓝屋里大放光明。在其他的天使面前,人可能会卑恭;可在这位神面前,人们可能会死去,但若未曾死去,就会大笑。如果你呼入他带来的一股气息,你就会觉得自己高大起来。哪怕是个跛子,步伐也会变得庄重威压;哪怕是个乞丐,穿上百衲衣也会高尚优雅。帝王之威、权力、壮丽的欢庆、郑重的礼节由他身上飞逸而出,如同火星迸出铁砧。在地球上,人们钟鼓齐鸣、号角高奏、旌旗飘展,只能展现他的威仪于万一。如同一道纵列的、日光闪烁的巨浪,高达九英尺,浪尖泡沫白如奶油,祖母绿般的浪涌,咆哮而来,既带着恐惧,也携着不可遏制的狂笑。又仿佛似在某些国王高广的屋宇中,或者在极其庄严的典礼上,音乐刚刚奏响,年轻的心灵听到乐声时一阵震颤,仿佛恐惧一般。因为这就是伟大的古伦德——奥亚撒,众王之王,以他创造的快乐吹拂着阿尔波之地[9],古人曾称他为朱诺,还将他与创造他的神混为一谈——这是大错特错,不过也不无理由——古人们几乎从来没有想过,他距离高高在上的造物主还有无数的阶梯。
随着他的到来,蓝屋里一片欢腾。两个凡人一度在五个神祇永恒吟唱的荣耀颂歌中迷醉,忘记了他们聚会还有更现实也更直接的目的。然后他们继续工作。梅林在自己体内接受了神力加持。
第二天,他看起来大不一样了。部分是因为他的胡子剃掉了;可同样是因为他已经不再是他自己了。没有人怀疑,他最终脱离这具肉身的时刻终于临近了。那天晚些时候,迈克菲开车载着他,把他留在伯百利附近。
◆〇◆
那天马克在流浪汉的卧室里打盹儿,可是不速之客把他惊醒了,赶紧定定心神。先进来的是弗洛斯特,他推着门。另两个人跟着进来。一个是副总监;另一个人,马克从来没有见过。
此人穿着一件破敝的法衣,手里握着宽边黑帽,这片大地上许多地方教士们常戴这种帽子。他非常高大,所穿的法衣也许让他看起来更加魁梧。他的胡须刮得很干净,露出一张硕大的脸,皱纹深沉密集,走进来时,头还微微低着。马克认定他是个单纯的人,可能是某个教派中的一个不起眼的小角色,却恰好是精通某个比他更不起眼的小语种的权威。马克觉得憎恶的是,看到他站在那两只鹰鹫中间——右边是热情洋溢、阿谀奉承的威瑟,弗洛斯特则在右边,直挺挺地站着,等待着,严谨地注意着,马克现在能看出来,他神情里还有种冷冰冰的憎恶,这是因为上次实验的结果不满意。
威瑟和陌生人说了一会儿话,马克听不懂他们所说的语言,可知道那是拉丁语。“显然他是个神父,”马克想,“可我想知道他从哪里来的?威瑟会说大部分普通的语言。难道这个老家伙是个希腊人?看起来可不像利凡廷人[10]。更像是个俄国人。”可就在此时,另一件事吸引了马克的注意力。流浪汉本来一听到门把手响,就闭上了眼睛,可此刻突然睁开了眼,看见了陌生人,然后又死死闭上。此后他的举动有些怪异。他开始打了一连串非常夸张的呼噜,转身用脊背冲着大家。陌生人朝着床又走了一步,声音很低地说了两个音节。有一两秒钟,流浪汉还是照样躺着,可他好像患上了颤抖病;他动作虽缓慢,却没有停下来,就像船上的桨手听从舵手的指挥转向一样,他翻过身来,躺着,直盯着来者的脸。他的嘴和眼睛都大张着。他的头和手抽搐着,极其吃力地想挤出一个笑容,从这些看来,马克认为他是想说些什么。可能是求情或者辱骂之类的话。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让马克极其吃惊。那陌生人又说话了;然后,流浪汉脸上扭曲成一团,他咳嗽喘气,结结巴巴,支支吾吾,大吐其痰,以高亢很不自然的嗓门,从嘴里吐出几个音节,一个词,然后是一句完整的句子,语言既不是拉丁文,也不是英文。而陌生人一直紧盯着流浪汉。
陌生人又说话了。这次流浪汉回答的话要长得多,说起这种不为人知的语言来似乎也自然了一些,可他的嗓门还是和这些天来马克听他说话的声音大不相同。话说完的时候,他从床上坐起来,指向站着的威瑟和弗洛斯特。然后陌生人好像又问了他一个问题。流浪汉第三次开口说话。
听到回答,陌生人猛地后退一步,连连比划十字,一脸惊恐。他转过身,很快地用拉丁语和那两人说话。他说话时,那两人的表情变化了。他们就像嗅到了什么气味的狗。这时,陌生人一声惊呼,提起袍子,想猛冲出门。可是科学家们比他手快多了。三个人在门口扭打了一会儿,弗洛斯特咬着牙,就像一头野兽,就连威瑟松垮垮的假面,也一度显现出坚决的表情。这个老教士受到了威胁。马克下意识上前一步。可他还没想好要怎么办,陌生人就摇着头,摊开双手,又磨磨蹭蹭回到床边。奇怪的是,当三人在门口扭打时,流浪汉很放松,可此时突然又绷紧了,紧盯着这个吓坏了的陌生人,好像在待命而发。
两人用那种语言又说了更多的话。流浪汉又一次指着威瑟和弗洛斯特。陌生人转过身去,和他们用拉丁文说话,显然是在翻译。威瑟和弗洛斯特对视了一眼,似乎都在等对方先动作。接下来发生的事简直不可思议。颤抖的、老态龙钟的副总监拿出万分小心,喘息着、吱吱嘎嘎乱响着跪了下来;又过了半秒钟,弗洛斯特也斩钉截铁地猛跪在他身边。他跪下之后,抬起头来看看马克站的地方。他脸上闪过彻底的仇恨,可他的仇恨和以往一样,是如此明确,毫不热烈,不能算是激烈的情感,这就像在金属也被冻得酷寒的北极,用手摸金属的感受。“跪下。”他低声叫道,马上又转过了脸。马克后来怎么也记不起来,他是忘记遵命了,还是他真正的反抗就从这一刻开始。
流浪汉又说话了,眼睛还是盯着那个穿着法衣的人。那人又翻译了几句,然后站在一边。威瑟和弗洛斯特膝行而前,直到床边。流浪汉把自己毛茸茸、脏兮兮、指甲都咬坏的手伸到他们面前。他们吻了那手。然后似乎他们又得到几道新的命令。他们站起身来,马克发现威瑟是在温柔地劝诫弗洛斯特。他总是说“敬请听我一言”,后面又肯定跟着“请容我说一句”[11],马克总是能听到这两个词。不过很显然劝诫没有什么用:过了一会儿,弗洛斯特和威瑟都离开了屋子。
门一关上,流浪汉就像个泄了气的气球一样,他在床上滚来滚去,喃喃自语。
“真他娘的,再也不敢相信。吓死俺了,真吓死俺了。”不过马克没工夫关照他。那个陌生人在和他说话,尽管马克听不懂他说什么,他还是抬起头来。马克立刻想转开眼睛,可是办不到。马克可以说自己是久经考验,不怕别人摆脸色吓唬他。可那也无法改变这个事实:当他看到此人的脸时,就感到害怕。可他几乎还没来得及意识到这点,就感到无比困倦。他倒在椅子上,立刻睡着了。
◆〇◆
“如何?”一走出门,弗洛斯特就说。
“这……呃……确实让人大惑不解。”副总监说。
他们沿着走廊走,边走边低声交谈。
“看起来确实是——我是说看起来,”弗洛斯特继续说道,“似乎躺在床上的那人被催眠了,而那个巴斯克教士却掌控着局势。”
“哦,当然了,我亲爱的朋友,你的这个猜想确实让人担忧。”
“对不起,我可没有做什么猜想。是什么样,我就怎么说。”
“那么,按照你的猜想——对不起,可这就是猜想——一个巴斯克教士怎么会想出我们的客人就是梅林·安布罗修斯努斯这个故事的呢?”
“问题就在这里。如果躺在床上那个人不是梅林努斯,那就有外人,有我们完全没有料到的人,比如那个教士,知道我们的整个战斗部署。”
“我亲爱的朋友,所以说,要把这两个人看管起来,我们对待他们的态度也要极其仔细——至少在我们有进一步的线索前,只能这样。”
“当然,要把他们扣押起来。”
“不应该说扣押,这个词尚有别的含义……当前我尚不愿对我们尊贵客人的身份贸然有所怀疑。扣押是不可能的,与此相反,要以最热忱的欢迎,最周到的礼节去……”
“在我看来,你一直认为,梅林努斯进了研究院就该发号施令,而并不是我们的同事吗?”
“至于此事,”威瑟说,“我的想法是,我们之间的个人,甚至官方的关系,都应当是具有弹性的,能够随机应变。若我认为你的自尊心用错了地方,那我确会不胜担忧……啊,简而言之,若他真是梅林努斯……你明白吗?”
“现在我们去哪里?”
“去我的公寓。你忘记了吗,客人请求我们给他找些衣服穿。”
“根本就没有请求,他是命令我们的。”
副总监没有作答。两个人都进了他的卧室,门关上了,弗洛斯特说:“我可不满意。你似乎还没有意识到局势很危险。我们必须考虑到这个人不是梅林努斯的可能性。如果他不是梅林努斯,那个教士就知道他本不该知道的事情。放任一个冒牌货和一个间谍在研究院里,这绝对不行。我们一定要找出来教士是怎么知道这件事的。你从什么地方找到这个教士的?”
“我觉得这样的衬衫最合适了,”威瑟把衬衫放在床上,“衣服都找好了。那个……啊……办事员说他是看了我们的广告来应召的。我想我会认真对待你所说的那个观点,我亲爱的弗洛斯特。另一方面,把真正的梅林努斯拒之门外……排斥我们计划中这个不可或缺的力量……也是一样危险的。我们甚至也不能肯定,那个教士会始终是我们的死敌。他可能和巨灵之间有过单独的接触。他可能是我们的盟友。”
“你觉得他看来像个盟友吗?他是个教士,这就不可能是我们这边的了。”
“现在我们只需一个硬领和一个领带了。”威瑟说,“请原谅我从来就不赞同你对宗教的偏激态度。我所说的不是重视教条的原始基督教。而是在宗教圈子里——教士圈子里——经常出现有真正价值的精神。这些精神涌现时,有时具有强大的力量。道尔神父尽管天资平平,却是我们最可靠的同事之一。而史垂克心中则有死忠(我想你爱用客观性这个词来代替死忠)的萌芽,这是极其可贵的。没必要那么狭隘。”
“你究竟建议怎么做?”
“我们当然要立刻去询问头颅。你知道的,我用这个词不过是出于方便起见。”
“可是怎么可能呢?难道你忘记了今夜要召开成立大会晚宴,朱尔斯也要来吗?他可能一个小时内就到了。你要奉承款待他一直到半夜呢。”
威瑟的脸僵了片刻,嘴张得大大的。他确实忘记了那个傀儡总监,朱尔斯自己受研究院的愚弄,还要去愚弄公众,他忘记了朱尔斯今天晚上就要来。可是让他尤其困扰的是,他意识到自己忘记了这件事。这就像是冬天里第一丝寒意——他建立一个强大的幻影躯壳,或曰精神机器,来处理日常生活事务,而真正的威瑟则远飞至灵魂出窍的边缘,现在,幻影躯壳的第一缕裂痕的迹象初现。
“老天啊!”他说。
“因此你必须马上决定今天夜里拿这两个人怎么办。他们绝不能出席宴会,让他们单独待着好耍诡计,那也是发疯。”弗洛斯特说。
“这倒让我想起来,我们已经让他们单独待着——还有斯塔多克——已经超过十分钟了。我们得带着衣服马上回去。”
“你没有计划吗?”弗洛斯特问,一边说,一边还是跟着威瑟走出了屋子。
“我们必须见机行事。”威瑟说。
他们回来时,一进门,那穿着法衣的人就迎上来,一连串地用拉丁文颠三倒四地苦苦哀求。“让我走吧,”他说,“我恳请你们千万不要,看在你们母亲的面上,不要伤害一个可怜的、没坏心的老人家吧。我什么也不会说的——上帝饶恕我——我再也待不下去了。这个人说他自己是梅林,从死亡中复活——他是个耍魔法的人,会耍地狱的奇迹。看啊!你们看看,你们刚走开,他就对那个可怜的年轻人做了什么。”他指着马克,马克倒在椅子上,睡得人事不省,“他就看了一眼,就看了那小伙子一眼。恶魔的眼睛,恶魔的眼睛啊!”
“闭嘴!”弗洛斯特也用拉丁文说,“听好了。如果你按我们说的做,就不会伤害到你。要是你不这么做,你就会被干掉。我想,要是你惹麻烦,你的灵魂会和生命一样完蛋,因为你听起来可不像个能当烈士的人。”
那人呜咽着,手捂着脸。突然之间,弗洛斯特踢了他一脚,似乎不是因为他有心要这么干,而是像一台上了发条的机器一样自动动作。他说:“起来,告诉他我们已经带来了现代人穿的衣服。”那人尽管被踢了一脚,可纹丝不动。
最后,给流浪汉洗了个澡,穿上了衣服。都完成之后,那个穿法衣的人说话了:“他说必须有人带着他转转你们所有的房子,要看看你们的机密。”“告诉他,”威瑟说,“我们将会不胜乐意,无比荣幸来……”可这时流浪汉又说话了。“他说,”那个高大的人翻译说,“第一,他要去见头颅,然后去看看你们折磨的那些野兽和囚犯;第二,你们只能有一个人陪着他去。他要你去,先生。”他转向威瑟说。
“我可不允许这样安排。”弗洛斯特用英语说。
“我亲爱的弗洛斯特,”威瑟说,“现在可不是时候……我们俩总得有个人去欢迎朱尔斯啊。”
流浪汉又开口说话了。“请原谅,”穿着法衣的人说,“他说什么,我就得翻出来,那不是我自己的话。他不许你们在他面前用他不懂的语言交谈,通过我翻译也不行。他还说,他的老习惯就是别人遵命听话。他刚才还问,你们打算与他为友,还是为敌。”
弗洛斯特朝着假梅林上前一步,他的肩膀碰到了真梅林破旧的法衣。威瑟还以为弗洛斯特本打算说话,可是又怯场了。实际上,弗洛斯特怎么也记不起想说的任何话。可能是由于刚才猛地从拉丁文跳到英文。他说不出话来。他只能想到一些毫无意义的音节。他早就知道,他和那些所谓的巨灵之间的不断的交流,会对他的心理带来无法预测的影响。悲观地说,他也一直意识到也许自己会完全丧失心智。不过他已经把自己锻炼得对此毫不关心。现在,看来是真的发生了。他提醒自己,恐惧不过是一种化学反应。此刻他显然应当置身事外,恢复过来,今天晚上再卷土重来。因为事情当然不会就这样算了。最坏的情况,也不过是末日到来的最初迹象。很有可能他还要努力奋斗许多年,最后会胜过威瑟。他会杀了这个教士,甚至梅林,即便是梅林,也不会比他更适合站在巨灵左右。他站到一边,流浪汉在真梅林和副总监的陪同下,离开了房间。
失语只是暂时的,这一点弗洛斯特可猜对了。他们一走开,他就觉得说话没有问题了,他猛摇马克的肩膀,“起来。你在这里睡觉是什么意思?跟我到客观性训练室去。”
◆〇◆
在继续巡视以前,梅林要求给这流浪汉弄件长袍来,威瑟最后把他打扮得好像艾奇斯托大学的哲学博士。这个大惑不解的流浪汉被穿成这样,眼睛半睁半闭地走着,好像踩着鸡蛋一样小心仔细,人家领着他上楼下楼,穿过动物园,又走进牢房区。他的面孔时不时地痉挛,好像打算说些什么;可是如果真正的梅林不问他一个问题,并且紧盯着他,他就一个词也说不出来。当然了,这一切对于流浪汉来说,和对于一个教养良好又有钱,习惯一切一帆风顺的人来说,感受是不同的。毫无疑问,这是件“稀奇事”——他碰过的最稀奇的事。即便不穿着件猩红大袍,即便他的嘴巴不是这样不由自主地说一些他根本不懂的怪声,就彻底洗了个澡这件事,就够稀奇了。不过和他遭遇过的其他莫名其妙的事相比,这无论如何也不是第一次。
与此同时,在客观性训练室,马克和弗洛斯特教授之间也剑拔弩张。他们一到那里,马克就看见桌子被推到后面。地上放着一尊巨大的耶稣受难十字架,几乎真人一般大小,是西班牙传统的艺术品,风格可怖而真实。“我们还有半个小时来继续训练。”弗洛斯特看着表说。然后他让马克踩在十字架上,以各种方式加以侮辱。
珍还在幼童时,就不再相信仙女和圣诞老人,也抛弃了基督教。而马克却从没有信仰过基督教。但在此刻,他突然生出一个念头,平生第一次觉得基督教里可能真有些道理。弗洛斯特看着他,非常清楚这个实验可能会带来这个结果。他深知这一点,是有原因的,巨灵对他所做的训练,也一度让他产生过这个古怪的想法。可他毫无选择。他希望这么做也好,不希望也好,这类事就是入门传授的一部分。
“可你看看。”马克说。
“怎么了?”弗洛斯特说,“请快一点。我们时间有限。”
“看这个,”马克指着十字架上那个恐怖的白色人形,莫名其妙地有些不情愿,“这不过是个纯粹的迷信。”
“那又如何?”
“哦,要是这样,踩在这张脸上又有什么客观可言?往十字架上吐口水,和崇拜这尊像,不都是一样的主观吗?我是说——去他的——这只是一片木头,为什么要这么做?”
“这只是表面现象。如果你是在一个不信仰基督教的社会中长大的,就不会让你做这个了。当然了,这是迷信。可正是这种迷信威压我们的社会许多世纪之久。实验表明,许多人尽管在自主意识上似乎已经是完全自由了,可基督教在他们的潜意识里依然压倒一切。因此,大张旗鼓地对基督教一反到底,是获得绝对客观必须的一步。这不是个可以拿来推理讨论的问题。我们在实践中发现,这一步是不能免的。”
自己此刻的心情,马克本人也很惊奇。他对这尊塑像并没有宗教情感之类的感受。最重要的是,这也不符合正直、正常或者健康的理念,马克这几天来正是靠这种理念支持,来和他现在所知的伯百利最核心的圈子做斗争的。这具可怕骇人的现实主义雕塑确实自有其风格,和这屋子里的任何东西一样,距离所谓正直的理念很遥远。这是他不情愿的原因之一。虽然不过是一尊雕像,可它的形象如此痛苦,要侮辱它,似乎也是恶劣的。可这不是唯一的原因。有了这个基督教的象征,似乎整个形势都改变了。这十字架让人无法测度。马克非正即邪的简单辩证法显然不够全面。为什么要把十字架放在这里?为什么有一半以上邪恶的画是关于宗教主题的?他感觉到斗争中还有其他的势力——他之前从没有想过的朋友或敌人。“不管我朝哪个方向走一步,我也许都走到了悬崖边。”他想。他有了一个想法,就是像倔驴一样站住脚,一动不动。
“请抓紧时间。”弗洛斯特说。
声音平静中带着催促,马克想到自己过去总是服从于他,他现在也几乎要让步了。他就要服从了,让这件蠢事快点结束,可这无助的塑像却让他迈不开脚。这情感来得莫名其妙。并不是因为塑像的双手被钉子钉住,显得很无助,而是因为塑像是木头刻的,因此就更加无助。还因为这雕塑,尽管栩栩如生,但却没有生命,无论如何也不会反击还手,他反而停住了。他想起一个洋娃娃无辜的脸——那是梅特儿的洋娃娃——他小时候把那玩偶撕碎时,也曾有这样的感觉,那记忆直到现在还一触即痛。
“你还在等什么,斯塔多克先生?”弗洛斯特说。
马克很清楚,危险越来越大。很显然,如果他拒绝这么做,他活着离开伯百利的最后机会可能就丢了。甚至不会活着走出这间屋子。窒息感又一次蒙上心头。他觉得自己就像这个木头基督一样无助。他一边想,看着十字架的眼光也就变了——那既不是一块木头,也不是一块迷信的纪念物,而是一段历史。基督教是没有意义的,可是人们知道这个人曾经生活过,后来被处死了,杀死他的人也就是当时和伯百利一样的人。马克突然发现,这雕像虽然本身并没有展现正义和正常的理念,却和诡诈的伯百利势不两立。雕像所刻画的,就是正义遇到诡诈时的遭遇,就是诡诈如何摧残正义——如果他坚持正义,他也会遭到如此下场。这就是十字架,他现在对此有了更深的感受。
“你还想不想继续训练?”弗洛斯特说。他看着表。他知道其他几个人正在巡视,朱尔斯肯定很快就要到伯百利了。他知道随时会有人来找他。他选了这个时间,来进行马克这个阶段的培训,部分是受一种莫名的冲动所驱使(这冲动来得一天比一天频繁),部分也是因为,在当前这个变化无常的局势下,要立刻稳住马克。只有他和威瑟,也许如今还有史垂克,是研究院里唯一完成培训的人。一旦在处理那个号称是梅林的人以及那个神秘的翻译上出了错,那就是他们两人的风险。而他采取了正确的措施,就有机会取代所有其他人,他们就会变得敬畏他,如同研究院里其他人敬畏他们这个圈子,或者像全英国敬畏研究院一样。威瑟也急不可耐地等着他一头栽倒。因此他觉得这是件极其重要的事情:让马克尽快跨过门槛,那之后就没有回头路了。到那之后,他这个门徒对于巨灵的忠诚,还有对给他传道授业的老师的忠诚,就是心理反应,甚至是生理的必需了。
“你听见我说的吗?”弗洛斯特又问了一次马克。
马克没有回答。他在思考,他在严肃地思考,因为他知道,只要他再迟疑哪怕一刻,死亡的恐惧就不容他做决定了。基督教是虚妄的。为了一个自己并不信仰的宗教而死,这太荒唐了。十字架上这个人,自己就发现了基督教是虚妄,死时还指责他所信仰的上帝抛弃了他[12]——实际上他发现,世界不过是一场骗局。可这却产生了一个马克从来没有想过的问题。是否此刻就应该反对耶稣呢?还是说,假如世界是一场骗局,这恰恰是个投入尘世的好理由?如果说正义完全是无助的,不管在何时何地,总是要被邪恶所嘲弄、折磨,最终被邪恶所杀死,那又如何?为何不随之殉难呢?他的种种恐惧心似乎一时消失了。而恐惧心一直保护着他……一辈子都在防止他做出此时这种疯狂的决定:他转过身去对着弗洛斯特说,
“这真他妈的毫无意义,我打死也不干这种事。”
当他说完这个之后,他丝毫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他不知道弗洛斯特会不会打铃,或者掏出手枪,或者再下一次命令。可实际上,弗洛斯特只是继续瞪着他,他也回瞪过去。然后他发现弗洛斯特在倾听,于是他也倾听。顷刻之间门便开了。屋里似乎一下挤满了人——一个穿着大红袍的人(马克一开始还没认出那就是流浪汉)和那个穿黑袍的巨人,还有威瑟。
◆〇◆
在伯百利的大客厅里,有一场聚会开始变得格外尴尬。赫雷斯·朱尔斯,国研院的总监,大约半个小时前就抵达了。人家带着他去了副总监的书房,可是副总监不在。然后又领着他去了他自己的房间,指望他会花好一会儿安顿下来。可他只花了很短的时间。五分钟后就又走下楼,等待下一步安排了。现在又太早,还没有人去走开更衣。他现在背靠着壁炉站着,喝着一杯雪利酒,研究院的首脑们都围着他站着。谈话进行得吞吞吐吐。
和朱尔斯先生谈话总是很麻烦的,因为他认定自己并不是个傀儡,而是研究院的真正总监,甚至是研究院绝大部分理念的创始人。又因为他所有的科学知识都是五十多年前在伦敦大学上学时学的,所有的哲学知识又来自霍克尔、约瑟夫·麦克比、温伍德·里德[13]这类作者的作品,所以研究院实际在进行的大部分研究,和他是没法谈的。对他提出的那些毫无意义的问题,人家总是要煞费苦心地编造答案,对他提出的思想,还要大加赞美,其实那些思想在刚提出时就很简陋粗糙,现在则早就过时了。所以在这类会谈中,副总监不在场实在是太要命了,因为只有威瑟一个人精通最适合朱尔斯的说话方式。
朱尔斯是个伦敦东区佬[14]。他个子很矮,腿又很短,所以曾被人讽刺为鸭子。他长着朝天鼻,神情中原有的敦厚已经被多年的锦衣玉食和刚愎自用呑噬得差不多了。他最初是靠写小说出名致富;后来又成了一本叫作《我们要知道》周刊的主编,其影响力已经遍及全国,甚至国研院也不得不倚重了。
“我就是这么和大主教说的,”朱尔斯评说道,“我说,‘您可能还不知道,我的大人,现代研究发现,耶路撒冷的神殿实际上和英国乡村教堂差不多大。’”
“老天啊!”费文思通喃喃自语,他在众人外面安静地站着。
“再来点雪利酒吧,总监。”哈德卡索小姐说。
“好,再来点也无妨,”朱尔斯说,“这雪利酒还真不错,不过我想我能告诉你一个地方,你能买到更好的酒。哈德卡索小姐,你对我们刑罚系统的改革进展得如何?
“进展很大。”她说,“我认为,对佩洛托夫模式进行改革,会……”
“我一直在说,”朱尔斯打断了她的话,“为什么不像治病一样对待犯罪呢?惩罚有什么用。我们想做的,不过是让犯人走上正道——让他浪子回头——让他对生活有了生趣。从这一点来看,就无比简单了。我敢说,你已经读过我给《南安普顿报》写的一小篇文章了。”
“我赞同您。”哈德卡索小姐说。
“就是啊,”朱尔斯说,“不过我告诉你谁不赞同我。就是老辛吉斯特——顺便说,他的死真是桩怪事。你一直都没有能抓到凶手,对不对?虽然我为这老伙计感到难过,我也没和他眼对眼地看过。我最后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和他谈的是少年犯的问题,你知道他是怎么说的?他说:‘如今少年犯法庭的问题是,明明该让孩子们改正错误,法庭却把他们踢进监狱。’说得不错,不是么?就像威瑟所说的那样——对了,威瑟在哪里?”
“我想他可能随时到,”哈德卡索小姐说,“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还没到。”
“我想,他的车肯定坏了,”费罗斯特拉多说,“总监先生,没能在这儿欢迎您,他一定非常抱歉。”
“哦,这他倒不用担心,”朱尔斯说,“我从来就不太讲客套,不过我确实以为我到的时候,他会在这里。你看起来很不错,费罗斯特拉多。我关注着你的工作,兴趣很浓。我把你看作新人类的创始人之一。”
“是啊,是啊,”费罗斯特拉多说,“这是件大事,我们已经开始——”
“在不涉及技术的方面,我会尽力帮助你的。”朱尔斯说,“这场仗我已经打了好多年。这整个问题关系到我们自己的性生活。我一直在说,一旦将性事公开于光天化日之下,就不会有任何麻烦了。都是这种维多利亚时代神秘的态度造成的麻烦。把性爱弄得神秘兮兮。我想让英国每个少男少女都——”
“老天啊!”费文思通喃喃自语。
“请原谅,可问题并不是这个啊。”费罗斯特拉多说,他是外国人,还没有死心,打算给朱尔斯上一课。
“我现在可知道你要说什么了。”朱尔斯打断了他,将一根肥胖的手指戳在教授的袖子上,“我敢说你没有读过我的那份小报。不过请相信我,只要你看看上月的第一份,你就会看到一篇不起眼的社论,你这样的小家伙可能会一扫而过,因为上面没有用任何花哨的字眼。可我请你读一读那社论,看看是不是三言两语就把整个问题说得一清二楚。而且连街头老百姓都能读懂。”
这时候,闹钟又敲响了一刻钟报时。
“我说,晚餐几点开始?”朱尔斯问道,他喜欢宴会,特别喜欢请他致辞的宴会。他还不喜欢总等着。
“七点四十五开始。”哈德卡索小姐说。
“你知道吗,威瑟那家伙真的该到了。我的意思是,我虽然不挑剔,可我也不怕在你面前私下里说,他还没到,这可让我有些不舒服了。这种事不该发生,不是吗?”朱尔斯说。
“我希望他没出什么事。”哈德卡索小姐说。
“他走开了,而且又恰好是今天,谁能想到呢?”朱尔斯说。
“看[15],”费罗斯特拉多说,“有人来了。”
进屋的正是威瑟,他身后跟着的人,却是朱尔斯没有料想到的,所以不出意料,威瑟的脸色果然变得比以往更暧昧了。他匆匆忙忙走过了整所研究院,就像个仆人一般。他们让他带着去了头颅的房间之后,甚至不许他对头颅供血供氧。还有“梅林”(如果他真是梅林)根本就不在意那头颅。最糟糕的是,他慢慢搞清楚了,这个让他忍无可忍的累赘,还有他的翻译,决心要去出席宴会。没有人比威瑟更清楚地认识到,给朱尔斯引见这二位有多荒唐:一个是寒酸的、不会说英语的老教士,他陪同的这位,则像是个梦游的大猩猩,却穿得像个哲学博士。对朱尔斯说实情是绝对不行的——其实威瑟自己也不知道实情究竟如何。因为朱尔斯是个头脑单纯的人,对他而言,“中世纪”只能等同于“野蛮”,“魔法”这个词则会让他想起《金枝》[16]。自从他们造访客观性训练室之后,就不得不把弗洛斯特和斯塔多克也带上,这已经让他略有不快。更糟的是,现在他们走到朱尔斯身边,所有人都盯着他们,假梅林居然一屁股坐在椅子上,咕咕哝哝,闭上了眼睛。
“我亲爱的总监,”威瑟说道,有些喘不上气,“这真是我一生中最欢乐的时刻。希望这里对您的照顾周到无遗。我在等您的时候,不得不有事离开,这真是太遗憾了。实在是太凑巧了……另一个非常杰出的人也在同一时刻来到我们这里。他是一个外国人……”
“哦,”朱尔斯打断了他,声音略有些刺耳,“是什么人?”
“请允许我引见。”威瑟说着,向旁边退了一小步。
“你是说那个?”朱尔斯说。假梅林坐着,胳膊从板凳两边垂下来,眼睛闭着,头偏在一边,脸上还挂着一抹笑容。“他是不是醉了?还是病了?这个人到底是谁?”
“据我看来,他是个外国人。”威瑟又说。
“哦,那他也不能在被引见给我的时候睡着啊,不是吗?”
“嘘!”威瑟把朱尔斯拉开人群一点,然后压低嗓门说,“有些情况——在这里怕是很难说清——我自己也大吃一惊,要不是您已经到了这里,我本来会立刻通知您的。我们这位贵客走了很远的路,而且,我承认,他有些怪癖,还有……”
“可他是什么人呢?”朱尔斯坚持问道。
“他名叫做……呃……安布罗修斯。安布罗修斯博士,你知道的。”
“从没听说过此人。”朱尔斯尖刻地说。要是换了别的场合,他可能不会承认不知道此人。可这个夜晚太不合他的意了,他正要大发脾气。
“我们至今几乎还没有人听说过他,”威瑟说,“可很快大伙儿都会听说他的事。所以说,起码……”
“那又是谁?”朱尔斯指着真梅林问,“他看来倒是自得其乐。”
“哦,那只不过是安布罗修斯博士的翻译。”
“翻译?他会说英语吗?”
“恐怕不会。他是两耳不闻窗外事的。”
“你为什么偏找个教士来当翻译呢?我不喜欢那家伙的样子。我们可一点也不想把教士这类人弄进来。喂!你又是什么人?”
最后一个问题是对史垂克说的,此刻他刚费力地挤到总监身边。“朱尔斯先生,”他充满先知般的眼神,紧盯着朱尔斯,“我是上天的信使,为您带来一条事关重大的信息。我——”
“闭嘴。”弗洛斯特对史垂克说。
“你真该闭嘴,史垂克先生,真的。”威瑟说。他俩把史垂克挤开了。
“你看看,威瑟先生,”朱尔斯说,“我就直说了吧,我很不满意。这里又有一个牧师。我不记得你呈给我看任何这类人的名字,要是你真呈上来了,那也不会通过我的审批的。我们要很严肃地谈谈。我觉得你似乎背着我在指派职位,把这里弄成了神学院。这我是不会容忍的,英国人民也不会。”
“我知道,我知道,”威瑟说,“我非常清楚您的感受。请相信,我完全赞同。我也很急切,等着给您解释当前的形势。现在,安布罗修斯博士似乎渐渐醒来了,更衣的铃声也刚敲响,也许正好……哦,对不起。这位就是安布罗修斯博士。”
真魔法师转过去看着流浪汉,流浪汉就从椅子上站起来,走了过来。朱尔斯愠怒地伸出手去。流浪汉的目光越过朱尔斯,神秘莫测地笑着,猛抓住他的手,摇个不停,似乎心不在焉地摇了十到十五次。朱尔斯发现他的呼吸粗重,手上长满老茧。这可不像是个所谓安布罗修斯博士。他更讨厌那个比他俩都高出一大截的翻译硕大的身影。
【注释】
[1] 比斯开湾(Biscay bay),位于北大西洋的东北部,东临法国,南靠西班牙,阴雨较多,常有风暴。——译注
[2] 墨丘里(Mercury)就是赫尔墨斯(Hermes),曾经杀死巨人阿尔戈斯(Argos),透特(Thoth)是古埃及智慧和魔术的神,鹭头人身,作者这里说透特和墨丘里是同一人。——译注
[3] 原文为:King William said,Be not dismayed,for the loss of one commander,出自《博因河》(“The Boyne Water”),《博因河》是爱尔兰民歌,讲述了1690年爱尔兰的新教国王威廉·奥兰冶三世在博因河击败詹姆斯二世,因迈克菲是爱尔兰人,所以会唱此古歌。——译注
[4] 巴顿山(Baton hill),公元500年,凯尔特各部落在巴顿山一举击溃属于日耳曼民族一支的萨克森人,据说领袖即为传奇的亚瑟王。罗马骑兵穿鳞甲或者链甲,戴着大型的护肩。武器是传统的罗马短剑。日耳曼民族多为金发碧眼。——译注
[5] 马尔斯(Mars,Mavos),古罗马战神、罗马的保护神,古罗马人以其命名火星。——译注
[6] 蒂尔神(Tyr),在北欧神话中的战神,象征勇气与英雄的神战神,巨人希米儿之子。传说他是契约的担保人,盟誓的临护者。当其他的神同芬里斯怪狼开玩笑、把它捆绑起来的时候,蒂尔作为信用的保证人将手臂伸进狼的嘴里。狼发现搁绑它的众神实际上是设下圈套,立即咬断提尔的手臂。从此蒂尔成了独臂神。——译注
[7] 热寂(Heat death),即达到绝对零度(——273.15℃),此时所有分子都已停止运动。——译注
[8] 塞顿(Saturn),拉丁文中称为Saturnus,罗马农神,其象征为大镰刀,在希腊神话中是宙斯的主父,泰坦巨神,同时也执掌死亡。古罗马人以其命名土星。——译注
[9] 阿尔波之地(The field of Arbol),就是指太阳系。——译注
[10] 利凡廷(Levantine),地中海东部沿岸诸国家和岛屿(包括叙利亚、黎巴嫩等在内的自希腊至埃及的地区)。——译注
[11] 原文为拉丁文。——译注
[12] 耶稣在十字架上曾质问:“我的神,你为什么抛弃我?”——译注
[13] 霍克尔(Ernst Haeckel,1834——1919),德国生物学家和哲学家,信奉激进的达尔文主义,最后倾向于万物有灵论。约瑟夫·麦克比(Joseph McCabe,1867——1955),英国作家,自由思想家。温伍德·里德(Winwood Reade,1838——1875),英国历史学家、探险家和哲学家。——译注
[14] 伦敦东区在历史上被看成是贫民区,居民大多是卖苦力出身的穷人和外来移民。——译注
[15] 原文是意大利语,ecco。——译注
[16] 指《金枝:魔法和宗教研究》(The Golden Bough:A Study in Magic and Religion), 是一部内容广泛的神秘学和宗教比较研究著作,作者是苏格兰人类学家乔治·弗雷泽(Sir James George Frazer,1854——1941)。该书客观分析宗教,冷静地将宗教归类为文化现象,对当代欧洲文学有很大的影响。——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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