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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真正的生命相遇了”

马克在牢房里,外面的日夜交替已经无所区别,因此,他也不记得是过了几分钟,还是过了几小时,他又一次醒来,又一次面对弗洛斯特,依然滴米未进。教授过来是问他,对最近这次谈话是否想清楚了。马克认为,假装欲推还就,摆摆架子,会让他最终的投降更为可信,就回答说,只有一个问题还让他困扰。就是他不太明白,若与巨灵合作,是只有他自己,还是全人类都必然会获益。他说他看得很清楚,大部分人虽然将其动机夸大为爱国主义,或者对全人类的责任,但是其动机实际上完全是生理机能所产生的,只是随着不同社会的行为模式不同而有所区别。可他还没有看出,有什么能取代这种非理性的动机。今后应从事哪个行动,谴责哪个做法,又以什么为标准呢?
“要是你坚持这样来提问,”弗洛斯特说,“我想瓦丁顿[1]已经说出了最好的答案。存在就是合理。改变以求发展的欲望,我们称之为进化,之所以是合理的,因为这是生物体共有的特点。最高级的动物和巨灵之间的联系之所以合理,是因为他们正在联系,这种关系应该加强,是因为其正在加强。”
“那么,你认为,询问宇宙发展的总方向是不是对我们有害,这也是毫无意义的了?”马克问。
“根本不可能有任何意义。”弗洛斯特说,“通过观察可知,你所要做的判断,实际不过是情感的发泄。赫胥黎[2]本人也只能用一些冲动的词来抒发此情,例如‘生死搏斗’或‘残酷无情’。我说的是那个著名的罗曼斯演讲[3]。如果我们能将这所谓的生存竞争看作如会计精算法则一般无二,那我们的观点,正如瓦丁顿所说,‘就像定积分一样冷静了’,感情也就随之消失。而由感情产生的,所谓心外更有价值标准的这个虚伪的观点也会随之消失。”
“如果正如当前的趋势一样,大势所趋是要毁灭一切有机生命,那依你这话,这也是合情合理,并且是‘好的’喽?”马克说。
“当然了,”弗洛斯特答道,“要是你坚持以这样来表达这个问题。实际上这个问题毫无价值。这种以方法和目标为前提的思维方法,继承自亚里士多德,而他本人也不过依据铁器农业社会的一些经验,将某些方面信以为真而已。动机并不是行动的原因,而是行动无意造成的。你考虑这个,纯粹是浪费时间。当你获得真正的客观之后,你会认识到,不仅有些动机是生理性的,而是所有动机都是动物性的、主观的副现象。到那时候,你就没有动机,也不需要动机了。取代动机的是什么,以后你就清楚了。你的行动不但不会因此变得贫乏无力,而且会变得更有效率。”
“我明白了。”马克说。弗洛斯特所解说的这套道理,他不可能不熟悉。他立刻认识到,之前他所一直信奉的思想,也会自然得出一样的结论,而他现在则对这理论厌恶得无以复加。他认识到自己的看法会得出和弗洛斯特一样的结论,再加上他在弗洛斯特脸上读出的内容,还有他在这间监室里的遭遇,这些交织起来,使他彻底改变了立场。世上所有的哲学家和福音传教士的说教都不会有如此好的效果。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要对你进行培养客观的系统训练,”弗洛斯特还在说,“其目的是把你一贯以来作为行动依据的那些想法,从你的思想中挨个消灭。这就像杀死神经一样。本能的所有喜好善恶,不管是假装出自伦理、出自审美,或是逻辑,都要被彻底消灭。”
“我知道了。”马克说,可内心却在想,他此刻想把弗洛斯特教授的脸打成浆糊的本能欲望,想要消灭可不容易啊。
然后,弗洛斯特带马克走出监房,在隔壁屋让他吃饭。屋里同样点着灯,没有窗户。马克吃饭时,教授站着一动不动地看着。马克不知道吃的是什么食物,也不觉得可口,但他现在实在饿坏了,即便想拒绝也拒绝不了。吃完饭之后,弗洛斯特带着他进了头颅那间房的等待室,他又一次不得不脱下衣服,穿上外科大夫的大褂,还戴上一副面罩。然后教授带他进去,走到那个大张着嘴,滴着口水的头颅旁边。让马克吃惊的是,弗洛斯特对那头颅毫不在意。他带马克穿过屋子,走到比较远的那面墙边,一扇窄小的、有尖拱的门旁。他立住脚,说:“进去。你在里面看到了什么,都不能和任何人说。我一会儿就回来。”然后他打开门,马克就进去了。
乍看起来,这个房间令人大失所望。这似乎是间空荡荡的会议室,里面有张长桌子,八九把椅子,挂着些图画,在一角还有架巨大的活动梯(这倒是很古怪)。这里也没有窗户;开着电灯,比别处更像是日光——像是室外冰冷灰暗的日光,而且屋里没有火炉,所以尽管温度并不太低,却让人感觉寒冷。
一个在感觉上训练有素的人,会立即发现这间屋子很不匀称,这风格并不荒唐无稽,却足以使人厌恶。屋子太窄也太高。马克虽然没有看出其中奥秘,但同样感受到其效果,而且这效果不断加重。马克坐着四下直瞅,注意到那扇门——他开始以为自己有了幻觉。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发现那不是错觉。拱顶不在中心:整扇门拱偏向一边。这个问题并不明显,似乎一切正常,足可以骗你一时,即便发现了之后,也能继续撩拨你的心智。人们会不由自主地偏过头,试着从哪个角度来看就会显得正常了。他转过身,背对着门……他可不能走火入魔啊。
然后他注意到天花板上有些小点。既不是污点,也不是剥落,而是特意画上去的:圆圆的小黑点,杂乱地画在淡芥黄色的天花板上。点并不很多:大约有三十个吧……还是有一百个?他决定自己不要上当去数这些小点。那是很难数清的,小点那么杂乱。或者并非如此?现在他看这些点越来越习惯了(人们无法不注意到右边有五个黑点堆在一起),其排列似乎在有序和无序之间。似乎有某种规律。虽然似乎自有规律,可是去找规律,又找不到,这些黑点特别丑陋,正在于此。他突然意识到这也是一道陷阱。他只好紧盯着桌子。
桌子上也有小点:白色的点。闪光的白点,并不很圆。其排列很明显和天花板上的黑点是相呼应的。是不是呢?不,当然不是……啊,现在他明白了!桌上的图案(也不知能不能算上图案)正好倒转了天花板上的。只有几处不同。他发觉自己在飞快地扫视那一个个点,想找出其中奥秘。他第三次停下来,站起来,四处走走,看看那些画。
其中有些画的画风,他已经熟悉了。有一幅画是一个年轻女人,大张着嘴,让人看到嘴里面是疯长的头发。这画模仿照片,很有功底,让人感觉甚至能摸到那头发;不管你多费劲,都别想摆脱那头发栩栩如生的感觉。还有一幅画着一只巨大的螳螂在拉小提琴,而另一只螳螂则正在吞食它,还有一个没有胳膊,肩膀上却长着螺丝锥的人在公寓里洗澡,还有夏天日暮时颜色诡异的大海。但大部分画都不是这类风格。乍看上去,大部分画似乎很普通,马克只不过略感惊奇,因为绝大部分都是《圣经》主题的。只有看过两遍或者三遍之后,才能看出其中有某些细节莫名其妙——有些人物的脚放的位置,手指的形态,或是其三两成群的样子很奇怪。还有,基督和拉扎勒斯[4]之间站的是什么人?《最后的晚餐》的餐桌下,为什么有那么多的甲虫?灯光里有什么鬼把戏,为什么每幅画都像是精神错乱的错觉?一旦生出这些问题,这些画表面上的中规中矩就变得无比可怕——就像是有些噩梦,开始似乎平凡无奇,其实暗含不祥。一道衣纹,一块砖石,都有其含义,说不清楚,却能让你心智畏缩。和这些比起来,另外那些超现实主义的绘画不过是小把戏。很久以前马克在某处读过有“极其邪恶,但对于不知情的人,却貌似纯良无害”的东西,他还疑惑那会是什么样的东西,现在他觉得自己知道了。
他背对着画,坐了下来。他现在全明白了。弗洛斯特并不是想把他逼得发疯,至少不是马克所以为的那种“发疯”。弗洛斯特说的是真话。坐在这屋里,是转变为弗洛斯特所说的“客观”的第一步——这过程是要把一个人身上所有人类特有的好恶感受统统消灭,他才有可能适应巨灵那个苛刻的社会。接下来肯定还有更高级别的、倒行逆施的苦修:吃令人恶心的食物,玩弄尘土和鲜血,刻意营造猥亵氛围的典礼仪式。从某个意义上说,他们对他还很公平——给他和他们同样的训练,正是通过这种训练,他们才从人类中分离出来,让威瑟虚扩和散逸成无形的躯骸,却把弗洛斯特凝聚和锐化成现在这个如闪亮钢针般的人物。
可是过了约莫一个小时的光景,屋子里高耸的框架却开始在马克心中产生了一种效果,他的指导者未曾预料到这一点。自从他昨天夜里在监房里遭受那次侵袭以来,便没有了回头路。不管是由于他顶住了那袭击,或者是由于迫在眉睫的死亡彻底消灭了他毕生加入小圈子的渴望,又或者是因为他曾在千钧一发时呼救(多少算是呼救了),这房间和这些诡异的画,却让他清醒地想起和这里相反的那个世界,似乎他从前从来就不知道还有那世界似的。正如是沙漠首次教会了人们爱惜水,又是冷漠揭示了什么是爱。在这枯燥邪诈的环境中,马克却在想象甜美和正直。显然还有另一个世界,那个他曾笼统称为“正常”的世界。之前从没有想过这个。可现在看得一清二楚——坚固,庄严,自成一派,现实得你几乎可以摸得到,吃得到,或爱上这种生活。他心里千头万绪,想到珍、煎鸡蛋、香皂、阳光,科尔哈代白嘴鸦的啼声,还想到此刻外面阳光灿烂。他丝毫没有想到道德伦理;或者说他正在经历有生以来第一次深沉的道德体验(这其实是一回事)。他选择了立场:他所选择的,是正常的那边,按他所说,就是“那所有的一切”。如果所谓科学观点背离了那“所有的一切”,那就去他的科学观点吧!他的抉择之炽热,几乎让他不能呼吸;他之前从没有过这种感受。此刻他甚至不在乎弗洛斯特和威瑟会不会杀了他。
我不知道这种情感本来会持续多久。当马克依然满腔豪情时,弗洛斯特回来了。他带着马克去了间卧室,那里炉火闪耀,一个老人躺在床上。玻璃器和银器上流光溢彩,房间舒适豪华,让马克精神大振,好半天才听到弗洛斯特跟他说他必须要在此值班直到下班,一旦这病人说话或惊醒,就必须打电话给副总监。马克本人则必须一言不发;而且即便他说了,也是没用的,因为那病人不懂英语。
弗洛斯特退下了。马克环视了一下屋子。他现在倒是无所顾虑了。他发现除非完全丧失人性,服侍巨灵,否则是绝无办法逃出伯百利的。无论如何,死生自有天命,他要好好吃一顿。桌上有各种美食。也许应该先把脚搁在火炉架上抽一支烟。
他把手伸进口袋,发现里面空空如也,不禁说:“真该死!”就在这时,他看到床上躺着的那人睁开了眼睛,在看他。“对不起,我没打算——”马克说,可他马上住嘴了。
这人从床上坐起来,猛扭过脖子对着门看。
“啊?”他疑惑地说。
“您说什么?”马克说。
“啊?”这人说。然后又说,“你老外?呃?”
“这样啊,您说英语喽?”马克说。
“啊。”那人说。顿了几秒钟,他又说:“老板啊。”马克看着他。那人兴致勃勃地接着说:“老板啊,你能不能给俺整点烟叶啥的?啊?”
◆〇◆
“我想这样就差不多了,”丁波大妈说,“我们下午再收拾花圃。”她在和珍说话,两个人此刻都在那个所谓雅居里——那不过是一个石头小屋,旁边是花园的大门,珍第一次就是从那里进的山庄。丁波太太和珍是在为麦格斯一家打点准备。因为麦格斯先生今天期满释放,艾薇昨天下午就坐火车离开山庄,她的一位叔叔住在麦格斯服刑的镇上,她在那里过夜,准备在监狱大门前迎接丈夫。
丁波太太告诉丈夫她今天上午要忙些什么时,他还说,“哦,给壁炉里生火、铺床,要不了很久的。”我和丁波博士都是男人,所以和他一样所知有限。我根本就不知道这两个女人几个小时待在雅居里都找了些什么事做。甚至珍也很少插手。在丁波太太的手中,给这件小房间开窗通风,给艾薇·麦格斯和她的蹲监狱的丈夫铺床,倒有几分像游戏,几分像仪式。这让珍隐约记起自己还是小孩的时候,在教堂里帮忙装饰圣诞节或复活节节庆的情景。而在文学上,这也让珍回忆起十六世纪新婚颂诗[5]的一切:古老的迷信,玩笑,对着婚床和洞房多愁善感,门槛上有预言,壁炉上有精灵。这种气氛和她所成长的环境格格不入。要在几周前,她甚至会很讨厌这个。那个僵化的、闪光的古老社会——将谨慎持重和淫欲放荡融为一体,新郎的热情中规中矩,新娘的羞涩也是约定俗成,宗教仪式的许可,下里巴人可以歌唱出淫词秽语,除了主人其他人都要不醉不归的规矩,这难道就不荒唐吗?人们怎么会在这样一个严正规矩的仪式上,容下这些世上最放肆的举动?珍很清楚,丁波大妈是属于那个老传统的人,她和珍是泾渭分明的。丁波大妈有着一整套十九世纪的老规矩,或许正是如此,这个下午她本人就像个古人,让珍深受震撼。她时刻感觉自己在和某些庄严而又顽皮、急急忙忙的老妇人们携手干活,自从开天辟地时起,这样的老人们就忽喜忽嗔,又祈祷又落泪,把年轻的恋人们推上婚床。这真是些猜不透的老女人,她们若是穿着皱领或披着头巾[6],就会大说些莎士比亚时代的笑话,例如硬邦邦的男人裤裆[7]和戴绿帽子当乌龟之类,可是马上又虔诚地跪在圣坛前。这很奇妙,因为若只论她俩的谈吐,则正好相反。珍就事论事时可以心如止水地谈论“硬裤裆”,而丁波大妈是个爱德华时代[8]的女士,若有哪个当代的傻瓜蛋极其不知趣地在她面前说此这类话题,她只会置若罔闻。珍此时的奇妙感受,可能是受天气的影响。大雾已经散去了,在初冬季节,有几天会甜美澄澈,今天正是如此。
艾薇在前一天才告诉珍她自己的故事。麦格斯先生从他工作的洗衣店里偷了一些钱。他做这事时,还没有认识艾薇,身边尽是狐朋狗友。自从他和艾薇约会之后,他就是“清清白白”的。可是这个小罪暴露了,牵连到现在的他。他们婚后六周,他就被捕了。艾薇说此事时,珍很少插话。尽管社会上对小偷小摸、锒铛入狱总是很鄙视,可是麦格斯似乎对此毫无知觉,珍就是想表现一下对贫苦人的“关怀”,哪怕不过是客套下,也没有机会。此外,珍也没有办法表现自己的革命和激进——比如说声称偷窃已经不再是罪行,因为所有财富都是有罪的。艾薇似乎是满心信奉传统道德观的,因为丈夫盗窃,她还曾经“心烦得不得了”。从某个方面看,她丈夫因偷窃入狱这事似乎关系重大,从另一面看,又无关紧要。艾薇就从来没想过因为这事和丈夫离婚——好像偷窃和生病一样,结婚就难免总有这种风险。
“我总是说,除非结婚,你就没法真正看清一个小伙子,至少没法真正看清。”她说。
“我想确实是看不清。”珍说。
“那肯定的,他们看我们也一样。”艾薇又说,“我老爸过去常说,要是他知道我老妈打呼噜,他当初肯定不会娶她。我老妈就说,‘可不是嘛,孩他爸,你就从来不打呼噜!’”
“我想,这是两回事吧。”珍说。
“哦,我要说的是,不是有这件事,就会有那件事。我就是这么看的。其实男人们也要容忍我们的很多毛病。只要两个人看对了眼,就一定会结婚,真是可怜的人啊。不过,不管我们怎么说,珍,和女人在一起过日子真的不容易啊。我指的不是你说的那种坏女人。我记得有一天——你来这里以前——丁波大妈在和丁波博士说事情;丁波博士坐着在读书,你知道他那样子,手指头压在书页下面,手上还捏着支铅笔——和你我读书的样子不一样——他就说‘好啊亲爱的’,我们俩都知道他根本就没在听。我就说了,‘你看,丁波大妈,’我说,‘男人一结婚,就是这样对我们的。甚至都不听我们说话。’我就这么说的。你知道她怎么说?‘艾薇·麦格斯,’她说,‘你从来就没有想过去问问,世上有没有人,能把我们的话全都听进去吗?’这就是她的原话。我当然不会服软了,至少在丁波博士面前不能。我就说,‘是的,他们能的。’不过她的话可真是让我一震啊。你知道我经常对我丈夫说了很久,然后他抬起头来问我刚说了什么,你知道吗?我自己都不记得我说了什么!”
“哦,那可不一样,”珍说,“那是人家走神了——可是如果观点相差很大——并且站在不同的立场上,那就……”
“你肯定为斯塔多克先生着急坏了,”艾薇说,“要是我是你,我会急得根本都睡不着。不过导师最后会把事情都安排好的。不信你就看吧。”
过了一会儿,丁波太太走回房子里,去拿些小摆设,来给雅居的这件卧室画龙点睛。珍觉得有些疲劳,她跪坐在窗前的座位上,肘支着窗台,以手托腮。太阳微微有些炽热。要是能把马克从伯百利里救出来,她就回到马克身边,这个想法她已经接受很久了;也不再会为此感到害怕了,可是依然会感到无聊乏味。即便她已经完全原谅了马克在夫妻关系中的过错,马克有时候显然是更喜欢她的身体,而不是她的谈吐,有时候还把他自己的想法凌驾一切。但为什么一定要有人对自己的话很感兴趣呢?她刚刚产生的这种谦卑,如果不是为了马克,而是为了某个更激动人心的人,甚至会让珍感到快乐。当然了,她和马克重逢时,一定要和以前对他的态度大不一样。可是“重逢”这个词让珍这个美好的决定索然无味——这就像重算一道已经做错了的算术题,在练习簿上算得乱糟糟的草稿上重头开始。“如果能再相逢……”珍觉得羞愧,因为她对此一点也不心急。就在同时,她发现自己有些焦虑。一直以来,她都确信马克会回来的。可是他死去的这种可能现在出现了。马克若是死了,自己该如何生活呢?珍对此毫无直接的感受;她眼前只是浮现出马克死去的样子,死者的脸,在枕头中间,身体僵硬,手和胳膊(不管是好是坏,毕竟不同于别人的胳膊和手)直挺挺地伸着,像个洋娃娃一样一动不动。珍觉得很冷。可是太阳无比炽热——在这个时节,这可很奇怪。一切都如此宁静,宁静得让她可以听见一只小鸟在窗外的小径上蹦蹦跳跳。这条小径就通向她第一次来山庄进来的那扇花园的大门。小鸟跳到门槛上,又跳到一个人的脚背上,这时,珍才看到有个人坐在门内的一张小椅子上。这个人就坐在几码之外,她肯定是蹑手蹑脚地坐下来的,珍刚才没有发现她。
此人身穿一件火红的长袍,手掖在袍下,袍子从脚下一直裹到脖子,领子后面仿佛是个很高的皱领,可是前面却很低,或者说很开,显出她硕大的胸部。她的皮肤黧黑,有着南方人的样子,容光焕发,肤色几乎是蜂蜜色。珍曾经在克诺索斯[9]的古花瓶上见过如此装束的米诺女巫师。强健有力的脖子上,她的头一动不动,眼睛直盯着珍,脸颊赤红,嘴唇湿润,乌黑的眼睛——几乎是一双乌鸦般的眼睛——有着谜一般的表情。按理说,这和丁波大妈的脸没一点相似之处;可珍马上就认出了她。要按音乐家的话说,几个小时以来,在丁波大妈脸上隐约浮现的旋律,完全表达在这张脸上。这就是丁波大妈的脸,却有些表情消失了,正是那消失的表情,让珍非常震骇。“这简直是野蛮粗鲁。”珍想,因为那神情的力量如此强大,压倒了她;可是她接着又转了个念头,“是我太柔弱了,真是废物。”“那人在笑话我,”她想,可是马上又变了想法,“她根本就视而不见,没有看见我”;尽管那张脸上有种近乎令人恐怖的欢乐,但似乎没有与珍同乐的意思。珍尽量不看那脸,看看别的。她转过眼,这才第一次看见那里还有别的生灵,有那么四五个,不对,还要多——有一大群滑稽的小生灵:肥胖的小矮人带着有缨的红帽,圆滚滚的,地精一般的小矮人,放肆,轻薄,坐不住,简直无法无天。毫无疑问,他们就是在嘲笑珍。他们对她指指点点,点着头,模仿她的样子,拿大顶,翻筋斗。珍并不害怕,部分是因为窗子开着,天气极其炽热,让她昏昏欲睡。在这个时节还这么热,真是荒唐啊。她最主要的感觉,是有些羞耻,曾一度掠过她心头的困惑现在卷土重来,势不可挡——这个真实的世界可能就是愚蠢的。这困惑和她回忆里大人们的嘲笑声搅在一起——喧闹的、毫无顾忌的、男人气的嘲笑,她的那些单身汉叔叔的笑,这在孩提时代常让她怒不可遏,谢天谢地,她加入了学校辩论社,靠那里郑重的气氛才得以解脱。
可是过了一会儿,她就真的吓坏了。那女巨人站起来了。矮人们都冲向她。热浪滚滚,噪声如烈火熊熊,那个衣服火红的女人和那些放肆的小矮人都冲进屋子里。他们都和珍在一块。那个奇怪的女人手中擎着火把,其火焰极其光艳夺目,让人不敢正视,劈啪作响,腾起一阵黑烟,整间卧室都是黏糊糊的、松香样的气味。“他们要是不小心,会把房子弄着火的。”珍心里想。可是不容她多想,她紧紧盯着那些无法无天的小矮人。他们把房间弄得一团糟。没一会儿,床上就一塌糊涂,床单掉在地板上,毯子被矮人们抓起来,扔给他们之中跑得最快的那个,枕头飞上了天,羽毛四处飘洒。“小心啊!小心点会不会?”珍大喊着,因为那女巨人举着火炬在屋子里到处乱点。她碰了下壁炉架上的一尊花瓶。那里立刻化出一道光芒,珍还以为是火光。她刚要去扑灭火焰,又看见墙上的一幅画也发光了。她身边的一切都是如此,而且越来越快。现在矮人们的帽缨也着火了。场面已经恐怖至极,可这时珍发现,火炬触过的地方,升起的不是火焰,而是奇葩。床脚生出常春藤和金银花,矮人的帽子上钻出玫瑰,四处都生长着巨大的百合花,直伸到她的膝盖和腰际,怒放出金色的花蕾。奇芳、炽热、拥挤还有这千奇百怪的气氛,都让她几乎要昏倒。她就从来没意识到自己是在做梦。人们误以为梦是现实:可从没有人误认为现实也是一场梦……
“珍!珍!”丁波太太的声音突然传来,“你到底怎么了?”
珍坐起来。屋子里空无一人,可是床上还是一塌糊涂。她刚才肯定是躺在地上,她觉得很冷,也很疲倦。
“发生了什么?”丁波太太又问。
“我不知道。”珍说。
“你病了吗,孩子?”丁波大妈说。
“我必须马上去见导师,”珍说,“没关系,别担心。我能自己站起来……真的。不过我马上就要去见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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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尔蒂图德先生的头脑和身体一样,都是乱糟糟,和人迥异的。人要是在他的处境,就会记得他是如何在大火中逃离了省立动物园,他却不记得。他也不记得是怎么怒吼着,失魂落魄地闯进了山庄,也不记得他是如何渐渐爱上和信任了山庄里的人。他也不知道自己热爱和信任这些人。他也不知道他们是人,而自己是头熊。真的,他甚至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存在:我、你、他这类词代表了什么,他毫无概念。麦格斯太太每个星期天早上会给他一罐金色的蜂蜜,他也分不清谁给予,谁接受。既来之,则安之。这就是了。因此,他的爱也许可称作别有居心:其目的是想要食物和温暖,想有人抚摸他,想听到令人安心的声音。可是你若认为这别有居心的爱是冷酷的、斤斤计较的,那可就大大误解这头熊感情的本质了。他既不是人类所谓的小人,也不是君子。他的生命中没有空话套话。人类蔑视别有用心的爱,认为那仅仅是为了欲望,可他的欲望则是浑身发抖、心醉神迷、物我两忘,是无限的向往,一场空欢喜的隐忧让它坐卧不安,而极乐的诱惑则一剑穿心。要是有个人类,被抛回亚当获得羞耻心之前的史前时代,重获那种温暖的、震颤的、异想天开的神智,就会以为他已经开悟了:因为和我们的生活相比,不管是蒙昧到没有理性,或是睿智到超越理性,表面上的确有相似之处。我们儿时那些无名的快乐或无名的恐怖,常会浮现出来,却不知道高兴或害怕所为何事,莫名感喟,未解其意,空有其情。在此时刻,我们就浅浅涉足这种蒙昧心智的边缘,记忆只能到此为止,而在这种蒙昧意识更为温暖、更为昏暗的中心,就是这熊一生的生活。
今天他碰到了一件奇怪的事——他没被戴上口罩,就进了花园。他只要出门,总是要戴上口罩的,倒不是担心他伤人,而是因为他偏爱水果和有甜味的蔬菜。“这不是说他没有驯好,”艾薇·麦格斯曾经向珍·斯塔多克解释说,“而是他不诚实。要是我们不给他戴口罩,那他会把食物一扫而空的。”但是今天人们忘记了这个预防措施,结果这熊好好享用了一番萝卜,早上过得非常愉快。现在刚到午后,他就爬到花园的墙边。墙内有一颗栗树,熊很容易就能爬上去,然后沿着树枝爬,就能落到墙外。他站着,看着这棵树。麦格斯太太会这么形容熊此时的心情,“他知道得很清楚,不许爬出花园。”但是巴尔蒂图德先生其实不是这么想的。他不知道何所谓道德;但是导师给他下了某些咒语禁令。只要靠近了墙,他就会生出一种奇妙的尴尬,感情上也颇为混乱;但和这感受交织在一起的,还有种逆反的冲动,要爬到墙外去。他当然不知道这是为了什么,甚至也没智力提出这个问题。这急迫的冲动,若要转变成人所能理解的概念,会更类似于神话,而不是思想。在花园里遇见了蜜蜂,却找不到蜂箱。蜜蜂都飞走了,到墙外去了。当然要追着蜜蜂了。我想,在熊的心中,有种感觉——很难称其为愿景——墙外有无尽的芳草地,无数的蜂箱,蜜蜂都大如麻雀,等在那里,或者漫步、缓行,逍遥地等待着某种东西或某个人,比蜂蜜还要黏稠,还要甜蜜和金黄。
今天,他尤其躁动不安。他想念艾薇·麦格斯。他并不知道有麦格斯这个人,也不能按我们所说的记忆,记住她,但是他感觉到莫名其妙的若有所失。艾薇和导师以各自不同的方式,是他生活中两个重要因素。他自己也能感觉到导师的权威。和导师在一起对他来说,就好像人的通灵体验一样,导师从金星带回人类一些残存的、失落的法术,能让动物略通人性。在导师身边时,他的人格若有若无,想着些想不清的念头,干着些没来由的事情,从自己这个蒙昧的世界之外射入的光芒,让他忽而烦恼,忽而狂喜,离开时总是筋疲力尽。但是和艾薇在一起时,他就很自在。就像一个野蛮人,虽然信奉的是高高在上的诸神,但总是更喜爱山精水灵的。正是艾薇,喂养他,把他赶出不许他进入的地方,拍打他,整天和他说话。正是艾薇固执地相信这东西“听得懂她每一句话”。这话,如果按字面理解,那这话是错的;不过在另一方面,倒也并非完全不相干。因为艾薇的话多半不是在讲述思想,而是在抒发感情,而巴尔蒂图德对感情倒是心有戚戚——欢快、温暖,还有肌肤之亲。她和这熊倒是能以自己的方式互相理解。
巴尔蒂图德先生有三次从树边转过身来,可是每一次又转了回去。然后他开始爬树,非常小心也非常安静。他爬到树杈上面,坐了好一会儿。他看到下面是一个长满草的陡坡,直伸到路边。欲望和禁令此刻都非常强烈。他在树杈上坐了快有半个小时。有时他开了小差,还有一次差点睡着。最后他还是爬到了墙外。当他发现此事已经成真,不禁吓得半死,老老实实地坐在草坡底下,路边上。然后他听见一阵噪声。
一辆小货车驶来。开车的人穿着国研院的制服,旁边坐着的人也是一样打扮。
“喂……我说!”旁边坐着的人说,“停车,锡德。那是啥?”
“啥?”司机说。
“你没长眼睛啊?”另一人说。
“哎呦,一只大熊咧,”锡德停下车,“我说——那不会是我们的熊吧,对不?”
“赶紧的,”他朋友说,“那母熊今天上午还在笼子里好好的呢。”
“你觉得,那熊不会撒丫子了吧?那我们可就能大赚一笔……”
“就算她撒丫子了,也没法跑到这儿。熊一小时可跑不了四十英里。问题不是这个。我们要不把这头熊也给逮了吧?”
“可没人吩咐我们啊。”锡德说。
“是没有。这么说我们弄到那只该死的狼了,对不对?”
“那可不是我们的错啊。那老太婆说卖,结果又不卖了,当时你也在场啊,小里恩。我们可尽力了。咱告诉过她那畜生会被养老送终,会被当宠物供养着。我活一辈子还没在一早上说过这么多谎话呢。一定是有人走漏了风声。”
“当然不是咱的错。可老板不管这些。不好好干,就滚出伯百利。”
“滚出去?”锡德说,“我还巴不得呢。”
里恩偏头啐了一口,两人都沉默了一会。
“得了吧,”锡德又说,“带头熊回去有啥用?”
“总比两手空空回去强吧?买熊还要花好多钱呢。我知道他们还想弄一头。这边正好有个白送的。”里恩说。
“好吧,”锡德冷嘲热讽地说,“如果你这么热心,那就跳出车子,请人家进来吧。”
“麻翻它。”里恩说。
“别动我的晚饭,你可别动。”锡德说。
“你真是个好伙计啊,”里恩说着抓出一个油腻腻的袋子,“我不是那种朝着你喷吐沫星子的人,算你有福气。”
“你做过的,”司机说,“你们的小把戏我都知道。”
这时候里恩已经掏出一块厚厚的三明治,用瓶子往上面涂了些难闻的水。整个浸满了之后,他推开门,上前一步,一只手还把着车门。他现在离熊还有六码远,自从看到熊以后,熊就一直一动不动,他把三明治扔给熊。
一刻钟之后,巴尔蒂图德先生侧翻着,神智不清,呼吸粗重。他们毫不费力就把熊嘴和四只脚掌给绑了,可是把熊抬进货车里可不容易。
“我的心窝子疼,”里恩说,从眼睛上擦着汗,“抓紧吧。”
锡德又爬回驾驶座,坐了一会儿,喘着粗气,喃喃地不住说“老天啊”。然后他发动了车子,开走了。
◆〇◆
这段日子以来,马克只要醒着,不是去那睡着的人的床边守着,就是去那个天花板上画了黑点的屋里待着。很难完整地描述在那里进行的客观性训练,弗洛斯特津津乐道的所谓扭转人自然喜恶的训练,既不刺激也不神奇,但是其训练的细节很猥琐,还有种耍小孩玩一样的愚蠢,最好还是不提为妙。马克时常觉得,只要粗着嗓门大笑一声,就能让煞有介事的气氛荡然无存;不过很不幸,大笑是不可能的。这确实很恐怖——干着些只有小傻瓜会觉得有趣的猥亵琐事,还在弗洛斯特认真的、目不转睛的监视之下,他还攥着只秒表,拿着记事本,整套做科学实验的程序。有些他不得不做的事情根本就是毫无意义的。有个训练是让他搭起活梯,去碰天花板上弗洛斯特选中的某些点:就是用食指碰碰,然后又爬下来。不管因为马克把这个训练和其他训练联系起来看,还是因为这训练其实掩盖了某些真正重大的意义,反正在马克看来,这是他所有训练中最可耻、最不人道的。时间一天天过去,随着训练的进行,马克第一次进到这屋里来时,产生的“正直”或“正常”的信念,也愈来愈强大而坚固,势如山岳。他之前从来不知道信念意味着什么:总是以为信念是人在自己脑袋里想出来的东西。可现在,他的头脑总是被训练中挥之不去的污秽所侵袭,甚至填满,信念反而高昂——信念显然存在于个人内心之外,其表面坚不可摧,顽如岩石,让他可以倚靠。
另一个有助于挽救他的,是那个躺在床上的人。马克发现他确实可以说英语,于是这人就成了他一个奇妙的相识。很难说他们是不是聊过天。两个人都说话了,其结果却不同于一般的交谈。此人神秘莫测,不断地打手势,马克的交流方式没有他那么复杂奥妙,所以几乎派不上用场。马克解释过他没有烟草,那人就起码有六次做样子在膝上拍拍烟草袋,做手势擦火柴的次数也差不多有那么多,每次都把脑袋猛甩到一边,马克很少见过有谁的表情能让人如此兴趣盎然。然后马克就不停地解释“他们”不是外国人,他们很危险,陌生人的上上之策还是免开尊口。
“啊,”陌生人猛歪着脑袋,“啊。呃?”手指还没放上嘴唇,他又比划了一个巧妙的手势,显然也是收声的意思。有好一段时间,是没法让他抛下这个话题了。他一遍又一遍地绕回到保密这个主题上来。“啊,”他说,“可别想套俺的话,俺跟你讲。啥也别想套出来。呃?俺跟你讲。你和俺都知道。啊?”他满脸洋溢着兴高采烈去捣鬼的神情,让马克从心底觉得温暖。马克觉得这件事已经够清楚了,就继续说,“不过,在今后——”可是那人又比划了一个要保密的手势,然后又是一个疑问的“呃”。
“是的,当然了,”马克说,“我们都很危险。还有——”
“啊,”那人说,“老外。呃?”
“不,不,”马克说,“我告诉过你,他们不是。他们倒认为你是。这就是为什么——”
“可不是,”那人打断了他的话,“俺知道,老外,俺就这么说。俺知道。他们啥也套不出来。你和俺都过得硬。啊。”
“我要想出个办法。”马克说。
“啊。”那人赞许地说。
“我在想——”马克刚开口,那人就猛地向前一挺身子,兴致勃勃地说,“俺告诉你。”
“告诉我什么?”马克说。
“俺有个办法。”
“什么办法?”
“啊。”那人说着,对马克猛眨眼睛,显出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还挠着肚皮。
“说啊,什么办法?”马克说。
那人坐起来,左拇指顶住右食指,好像要准备开始一场哲学辩论,“你看怎么样,要是你和俺给自个儿来点烤奶酪,你看怎么样?”
“我是说逃跑的办法。”马克说。
“啊,”那人回答道,“说起俺的老爹。他一辈子就没一天害过病。呃?够厉害吧?呃?”
“确实是了不起。”马克说。
“啊,是可以这么说,”那人说,“整整一辈子,肚子都没有疼过。呃?”唯恐马克还不知道肚子疼是什么病,他还惟妙惟肖地表演了好一会儿。
“我想,在外头干活对他有好处。”马克说。
“他这么硬朗,要归因于啥呢?”那人问。还重重地说了“归因”这个词,重音放在第一个字上。“我问每一个人,他这么硬朗,要归因于啥?”
马克刚要回答,那人做了个手势,说明这个问题不过是自问自答,别打断他的话。
“他这么硬朗,要归因于吃烤奶酪。别往肚子里灌水。就是这回事,呃?往肚子里垫一层。这就是硬道理。啊!”
在后来的几次会面中,马克竭力想找出这个陌生人的来历,特别是他是怎么被带来伯百利的。这可不容易,尽管这流浪汉总说自己的事,可他说的话几乎都是这样:虽然妙语连珠,可真意全让人如坠云雾中。即便有时用词不那么文绉绉,马克却怎么也不懂其含义,他对街头生活一无所知,虽然以前还写过一篇关于流浪汉的非常权威的文章。可是通过反复询问,加倍的小心谨慎(他一定得了解这个人),他认定了一个想法,流浪汉被迫把他的衣服给了一个素昧平生的人,然后又被催眠了。而他听到的故事,可不是这么明显的。流浪汉认定马克已经知道了,一旦马克要求他说得更准确些,他就一连串地点头,皱眉头,打秘不可言的手势。至于那个拿走他衣服的陌生人长什么样,是什么人,马克什么也问不出来。接连几个小时的恳谈和畅饮之后,马克得出的最好答案也不过是这类的话,比如:“啊,他是一个人!”或者:“他是那种——呃?你知道吗?”或者:“那个家伙,他呀。”陌生人说这话时,乐不可支,好像偷了他的衣服,反而让他深为倾慕。
确实,流浪汉所说的所有话语中,这种欢乐是最让人吃惊的。在他的生涯中,经受过种种遭遇,他从来没有论过是非,甚至没有打算加以解释。许多遭遇是不公正的,还有更多的境遇甚至根本不可理喻,他也安之若素,不但不心存怨恨,而且只要遭遇来得惊心动魄,他还颇为自得。对于他眼下的处境,他也漠不关心,让马克觉得不可思议。这毫无意义,不过流浪汉也不指望他这种处境有何意义。他因为没有烟草而痛心不已,认为“老外”是很危险的;不过最主要的事情,是只要当前情况不变,他就尽情大吃大喝。渐渐地,马克也染上了他的心态。流浪汉的气息浊臭,体味也很重,吃相非常粗鲁。可正是因为马克和他一同遭受着不断的惊恐,才让马克又回到了人人都体会过的那无忧无虑的童年心境。双方都只懂得对方的只言片语,两人之间却日渐亲密起来。直到几年之后,马克才意识到,身在此地,没有了虚荣心,没有权力,生命也没有保障,就像是“在巨人的厨房里玩耍的孩子”,他反而莫名其妙加入了一个“圈子”,这个圈子和他所希望进入的其他圈子一样,神秘而周防森严。
不过两人的私下谈话总是被打断,弗洛斯特或者威瑟总是进来,或者两人一道来,引来一些陌生人,对着流浪汉说一种听不懂的语言,却完全得不到回答,又被轰了出去。流浪汉习以为常的那种高深莫测的态度,再加上野兽般的狡诈,在面谈中对他自己大有好处。即便马克不提醒,他也永远不会想到用英语回答,对捉他的那些人坦白交代。他就压根没有坦白交代这个想法。除此以外,他宁静而漠然的表情,审视的眼光有时极其锐利,却从没有丝毫焦虑或疑惑,这都让审问他的人感觉神秘莫测。威瑟在流浪汉脸上永远也找不到他所盼望的邪恶;可他也找不到任何美德,他认为美德是危险信号。流浪汉这样的人,他从没有见过。他所熟悉的是好欺骗的人、魂飞胆丧的受害人、马屁精、今后的帮凶、敌人、满眼憎恶和仇恨的正直的人。可不是流浪汉这样的人。
然后,有一天,来了一场与众不同的面谈。
◆〇◆
“这听起来很像提香的一幅神秘画作变成了现实。”珍描述过自己在雅居里的梦境后,导师笑着说。
“是啊,可是……”珍刚开口,又咽下了。“我明白了,”她又说了,“确实很像。不仅是那个女人,还有那……那些矮人……可炽热的感觉不是。就好像空气也着了火一样。可我一向认为我喜欢提香啊。我想我还是没有把那些画当作真实的。只是人云亦云地谈论所谓‘文艺复兴’。”
“当画变为真实,你不喜欢吗?”
珍摇摇头。
“那是真的吗,先生?”过了一会儿,珍问,“真有那些生灵吗?”
“是的,”导师说,“确实足够真实了。哦,在这一平方英里范围内,就有成千种我尚且不知的生灵。而且我敢说,梅林努斯在这里,也招来了某些生灵。只要他在这里,我们就不能完全算生活在二十世纪。我们的时空有所重合;失去了明确的位置。至于你自己……你是预言者。你可能注定会遇见她。要是你不会遇见其他,你就会遇见她。”
“您是什么意思,先生?”珍说。
“你说她有些像丁波大妈。确实如此。可是丁波大妈的某些特征,她却没有。丁波大妈以那个世界为友,正如梅林努斯以森林河流为友一样。可梅林自己却不是森林或河流。她没有把那个世界拒之门外,却对其施了洗礼。她是个基督徒妻子。而你,你知道的,不是基督徒。你也不是处女。见到那位老妇人,是你自己走到这一步的,而自从马莱蒂降临尘世之后她所发生的一切,你曾经统统排斥了。因此,你接触的她,是原始的——并不比丁波大妈所找到的她更为强大,可是没有转变过,犹如凶煞。你就不喜欢了。这不就是你生命的历史吗?”
“您是说,我一直在压抑着什么吗?”珍缓缓地说。
导师笑了;正是那洪亮的、自信的单身汉的笑声,其他人这样笑时,常激怒珍。
“是啊,”他说,“可你不要以为,我所说的是弗洛伊德所说的压抑[10]。他只是一知半解。所谓抑制——教导我们以生理欲望为耻并克服抑制欲望——这不是问题所在。我担心这世界上有没有位置留给既不是异教徒,又不是基督徒的人。你想想看,一个人太讲究,不能用手吃饭,而又不愿意用叉子!”
珍的脸臊红了,不是因为他的言辞,而是因为他的笑声,她盯着导师,张大了嘴。毫无疑问,导师一点也不像丁波大妈;可是在这件事上,导师是站在丁波大妈一边的——也就是说他尽管并不属于那个多彩而浓烈的古老世界,却同样和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珍则不得其门而入——这个讨厌的想法让珍如雷轰顶。找个“真正理解自己”的男人,这是女人的古老梦想,现在却深受伤害。多半出于下意识,珍想当然地认为导师是男性中最纯洁的人;可她没有意识到,导师的阳刚气质却因此就比普通男人更高昂和明显,和她依然不是同一个阵营。珍对自然界之外的世界已经有所了解,部分是由于住在导师这里,更多是来自那天夜里在峡谷中对死亡的恐惧。可她一直认为,那个世界是阴暗的灵界——不分是非、各行其道的虚空世界,差别都已消失,那个世界并没有超越性别和理性的差别,而是将这些差别简单地一扫而空。现在她生出了困惑,也许从地至天,一直都有差别和对立,甚至每上一重天,矛盾就越丰富、越尖锐、越激烈。她现在从婚姻中抽身而出,因为丈夫侵犯了她的自我,触犯了她的本能,她一向认为这不过是兽性生活或者说野蛮宗法制的遗风。可如果事实并非如此,而是人若要和现实真正接触,最起码、最初步和最简单的第一步就是侵犯,哪怕在最高的天界,这也是不断重演——规模更为宏大,也更骇人。如果是如此呢?
“是啊,”导师说,“无处可逃。如果是处女拒绝男性,神是允许的。因为那些处女的灵魂可以绕过男子,去和那些高高在上的更强大的灵魂相遇,那时她们必须更彻底地献出自己。可你的问题,却是古代诗人所谓的‘妇人之骄傲’,我们称之为傲慢。触怒你的正是阳刚之气:大声喧闹,贸然闯入,占有欲强——如金毛狮子,如长毛野牛——撞开篱笆,将你整洁的小王国搞得一塌糊涂,就好像小矮人把精心铺好的床弄得乱糟糟一样。你可以避开男性,因为男性仅存在于生物界。可我们无人能逃避纯然的阳刚之气。那高于万物、超越万物的,是如此阳刚,我们在它面前,都成了女性。你还是尽快与你的对头和息[11]。”
“您是说我该成为一名基督徒吗?”珍说。
“看来正是如此。”导师说。
“可是——我还是不明白,这和……马克有什么关系。”珍说。其实事实或许并非如此。过去几分钟内,珍开始看到,整个宇宙的景象奇妙地犹如激流奔涌,明亮、迅猛、犹如翻江倒海一般。她有生来头一次认为,《旧约》中对眼睛和车轮的比喻,可能的确有其含义。和此相交织的,是自己感觉到,自己一直以来被误导了。这些话本来应该由她对基督徒说。她的世界才应该是生动的、充满冒险的,而基督徒的世界则是灰暗死板的;她的行动迅速而生机勃勃,而基督徒的则是透过彩绘玻璃看世界。这才是她所习惯的无神论思想。而此时,姹紫嫣红、眼花缭乱中,她才记起彩绘玻璃究竟是什么样。在这个新世界中,马克站在哪一边,珍并不知道。不过当然不在他原先的地方了。她过去常觉得某些事物和马克水火不容,现在这也被抹去了。有一个优雅的,或者说现代的,或者说博学的,或者说“灵界”的东西,并不想占有她,而是评价她称为“自我”的那些奇特个性,并没有伸出手抓紧她,也没有以命令威压她。可真有这样的东西吗?为了拖一些时间,她又问道,“那个女巨人是谁?”
“我也不能肯定,”导师说,“不过我想我可以猜一猜。你知道所有的行星都有其代表吗?”
“不,我不知道,先生。”
“确实是有代表的。天空中每位奥亚撒在地上都有其代表。在每个世界里,你也都会遇见一个我们自己的邪恶之王未曾堕落的伙伴,就像是另一个自己。所以说,意大利有土星神,天堂中也有,克里特[12]有天王星,奥林匹斯天界[13]中也有。古人说自己遇见了天神,其实不过是遇见了这些大智慧之神在地上的幻影。梅林这样的人(历朝历代都有)所熟悉的,也正是这些幻影。从月球之外,从来就未曾真正降临过什么神灵。对你来说更重要的是,地上和天上都有金星[14]——既有皮尔兰德拉的幻影,也有皮尔兰德拉本尊。”
“所以你认为……”
“确实如此:我很久以来就知道,这栋房子深深处于她神力之下。甚至土壤里都有铜[15]。而且——地上的金星神此刻会格外活跃。因为今夜,她在天庭的本尊即将降临。”
“我都已经忘记了。”珍说。
“一旦发生,你就永世难忘。你们所有人最好都待在一起——也许该待在厨房里。不要上楼来。今夜我要把梅林引到我的主人们面前,所有五位主人——威里特利比亚,皮尔兰德拉,马拉坎德拉,古伦德露加。我们将打开梅林,神力将会流进他。”
“那他会做什么,先生?”
导师微笑了。“第一步是很容易的。伯百利的敌人已经在寻找会说古西方世界语言的专家,最好是说凯尔特语的。我们就给他们送去一个翻译!是啊,以上帝的荣耀之名,我们给他们送一个去。‘狂乱之灵,做此疾呼,赫然天威,歼其众人’[16],他们甚至已经登广告要找一个翻译了!在第一步之后……啊,你知道的,就会容易了。在和魔鬼的信徒作战时,总是有一个优势的;他们的魔鬼主子和恨我们一样恨他们。我们一旦把这些人类爪牙击败,让他们对地狱没了用处,他们自己的主子就会替我们把他们收拾掉。他们会毁掉自己的工具。”
突然响起敲门声,格雷斯·艾恩伍德进来了。
“艾薇回来了,先生,”她说,“我想你最好去看看她。不是的;她一个人回来的。她没能看到自己丈夫。服刑结束了,可是没有释放他。他被送去伯百利做拯救性处理了。这是新规定。显然都不需要法庭的判决……她说话有些颠三倒四的。她痛苦极了。”
◆〇◆
珍走进花园去思考。她接受了导师所说的,可在她看来,这都是荒谬不经。导师将马克的爱与上帝的爱相比较(显然他认为是有上帝的),这震撼了珍刚萌芽的向神之心,她认为这是无礼和失敬的。“宗教”应该意味着,在宗教王国里,女人挥之不去的担忧会永远消失,这些担忧,就是男人把女人当作物品对待,互相交换,渴求而又任意摆布,她所称的“真实的自我”会高飞而起,翱翔于更自由和更纯净的世界。因为她依然认为“宗教”是从天赋的灵魂中升腾起的一缕云烟,一团香氛,奔向众妙毕集的天堂。可是她猛然之间意识到,导师从来没有谈过宗教;丁波夫妇和卡米拉也没有说过。他们说的是上帝。他们心中并没有一缕性灵之烟飞翔而上的想象:他们心中是一双强大而熟练的手,从天而落,有所造就,有所修补,甚至有所摧毁。要是人其实不过是一个造物呢?也就是说,是由另一个生灵所设计和创造的,要是衡量每个人善恶的标准和一个人自己所认定的真实自我大不相同呢?所有这些人,从单身汉叔叔们,到马克和丁波大妈,他们都觉得她甜美而年轻,这很让她恼火,因为她希望自己看起来既风趣,又是重要人物,可如果他们都是正确的呢?如果她正是那样的人呢?如果马莱蒂在这个问题上支持他们,而不支持她自己呢?一瞬间,她想象出一个荒诞而又苛刻的世界,上帝永远也不会懂得她,永远也不会认真看待她。然而,当她走到醋栗丛的一角,改变却发生了。
她在那里陷入深沉的严肃,其严肃甚至比悲伤有过之而无不及。四下无形也无声。灌木丛下的沃土,小径上的青苔,包着细砖的墙面,看起来毫无变化。可是又已经变化了。她已跨过了边界。她已进入了一个世界,或进入了一个生灵之中,或和这个生灵站在一起。一个充满期待的、耐心的,而又不屈不挠的灵魂和她相会,既无遮挡,也无保护。在密切接触时,她才发现,导师的话完全误导了她。现在威压于她之上的要求,与其他任何要求毫无任何类似之处。这是一切正确要求的源头,并将其兼收并纳。在其之中,你都能理解;在其之外,你则茫然无知。原本天地无极,亘古如此。现在则只有太一。万物又都依于一性;除此之外则无物可存。上穷碧落下黄泉,一直以来珍称为我的小小信念已经失落,未曾鼓翅,就消失于无底深渊,如鸟落于真空之中。我这个名字,指的是一个生灵,珍从来没有怀疑过其存在,这生灵尚未完全存在,却依天命非出现不可。那是一个人(不是她原先以为的那人),可也是一件造物,人造之物,要取悦外在之神灵,借以取悦普罗众生。正在此刻,创造此物,并非出自造物自己的选择,对于赋予其形体也是一概不知。创造仍在继续,或光辉,或悲伤,或悲欣交集,珍也不知道,这是在塑形的手中,还是在被揉捏的泥土中发生的。
无须多费笔墨。知道发生了什么,知道这些感受已经过去,就足以构成一次体验了。只有在结束时,人们才能发觉。她一生中所经历的这件最大的事,一瞬间,就在她心里扎下了根。她握紧手掌,除了记忆一无所有。握紧手掌时,瞬时间,她心里那些讨厌这种体验的念头都跃了出来,从她内心每一个角落里,或高喊或细语。
“小心啊。快撤退。头脑要清醒。别投降。”她内心在说,然后从另一个角落传来更轻柔的声音,“你有了一次宗教体验。这很有趣。不是每个人都有的。你现在理解十七世纪的诗歌会多么容易啊!”或者从第三个角落传来更甜蜜的声音,“来啊,再来一次。这会让导师高兴的。”
可是她内心的防御已经沦陷了,这些反击毫无效果。
【注释】
[1] 似是指康拉德·哈尔·瓦丁顿(Conrad Hal Waddington ,1905——1975),英国生物学家,主张生物“渐成论”,渐成论认为从受精卵至新生个体的生长及发育是渐变过程,即生物有机体的各种组织和器官是在胚胎发育过程中由原来未分化的物质发展形成的。这个观点和先成论相对立。——译注
[2] 赫胥黎(Thomas Henry Huxley,1825 ——1895) ,英国生物学家,热烈鼓吹达尔文的进化论,号称“达尔文的斗牛犬”。——译注
[3] 罗曼斯演讲是为纪念生物学家乔治·罗曼斯(George Romanes,1848——1894),而在牛津的谢尔顿尼亚剧院定期举办的免费公开演讲,享有盛名,许多著名科学家和艺术家都曾在此演讲。赫胥黎在罗曼斯演讲中提出,人类的精神特点和道德同样来自进化。——译注
[4] 拉扎勒斯(Lazarus),《圣经》人物,在《约翰福音》中,耶稣让拉扎勒斯在死后四天复活。——译注
[5] 新婚颂诗(Epithalamium),特指献给新娘的诗歌,原文为希腊语。——译注
[6] 戴皱领,披头巾,都是莎士比亚时代英国的服饰。——译注
[7] 男人的硬裤裆(Codpiece),十五、十六世纪,男子短裤前悬的袋状物,在莎士比亚的戏剧中,常以此开玩笑。——译注
[8] 指爱德华七世(Edward VII,1841——1910)统治下的时代,爱德华时代,英国维持了和平、繁荣、歌舞升平的局面。——译注
[9] 克诺索斯(Cnossus),克里特岛上的一座米诺斯文明遗迹,被认为是传说中米诺斯王的王宫。它位于克里特岛的北面,海岸线的中点,是米诺斯时代最伟大的遗址。米诺斯是公元前2000年左右生活在克里特岛上的一个古典文明,后被麦锡尼所灭。——译注
[10] 西格蒙德·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1856——1939),奥地利精神病医生及精神分析学家。精神分析学派的创始人。他认为被压抑的欲望绝大部分是属于性的,性的扰乱是精神病的根本原因。——译注
[11] 出自《马太福音》,5.25。——译注
[12] 克利特岛(Crete),位于地中海东部,属希腊。——译注
[13] 奥林匹斯神界(Olympian),古希腊人认为诸神生活在奥林匹斯山中,这里引申为天界。——译注
[14] 金星(Venus),即掌管爱情和生育的女神。——译注
[15] 铜或者是含铜的孔雀石,一般用来献给维纳斯神,认为具有爱情的魔力。——译注
[16] 原文为引文:Upon them He a spirit of frenzy sent To call in haste for their destroyer,源自弥尔顿(Melton,1608——1674)所著的《力士参孙》(Samson Agonistes)。——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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