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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阶巫师鱼贯而出,回到大厅。在那里晚餐刚刚进行到第九道菜,可谓渐入佳境。要想让巫师失掉胃口,一点点魔法是无能为力的,甚至目睹某人给炸成烟气都远远不够。
不知为什么,锌尔特和卡叮两人落在了最后。他们分坐长桌两头,像两只猫似的互相打量着。猫可以坐在草地两边,盯着对方看上好几个钟头,在这种时候,它们心里的盘算能让象棋大师显得像个愣头青。然而同巫师相比,猫就不值一提了。两位巫师各自先在心里把接下来的对话从头到尾演练了一遍,看自己能不能占据先手;在得出结论之前,谁都不想第一个行动。
锌尔特首先败下阵来。
“所有的巫师都是兄弟,”他说,“我们应当彼此信任。我有些情报。”
“我知道。”卡叮道,“你知道那男孩的身份。”
锌尔特的嘴唇无声地嚅动,他在努力预测这场对话接下来的走向。过了一会儿他说:“你只是猜测罢了。”
“我亲爱的锌尔特,每当一不小心说了真话,你总要脸红。”
“我没脸红!”
“啊哈,”卡叮道,“正是。”
“好吧,”锌尔特让步了,“但你觉得你还知道些别的情况。”
胖巫师耸耸肩。“一丁点儿直觉的影子罢了,”他说,“可我为什么要同你结盟,”那个陌生的字眼在他舌头上滚了一圈,“你,一个小小的五级?我可以煎了你的脑子,这样得来的情报还更稳当些。我无意冒犯,你知道,只不过是寻求知识而已。”
接下来的几秒钟里,事情发生得太快,除了巫师谁都没法理解,不过细说起来大致是这样的:
锌尔特一直把手藏在桌子底下,在空气里画着梅甘利姆之时间加速咒语。现在他低声吐出一个音节,将咒语沿着桌面送了出去。咒语让清漆桌面升起一道浓烟,并在中途撞上了几条银蛇,那是从卡叮指尖蹿出的默大师兄弟之超强力毒液。
两道咒语猛烈相撞,熔成一颗绿色的火球。爆炸之后,整个房间里到处是上等的黄色水晶。
两个巫师久久地瞪着对方,眼神能烤熟栗子。
说实话,卡叮吃了一惊。但他本不该觉得惊讶。八级巫师很少遇到有人来挑战自己的魔法技艺。从理论上讲全世界只有七个巫师能够与之匹敌,而所有低等级的巫师呢,单凭定义就能知道,都比他们低等些。这让八级巫师们很是自鸣得意。
可锌尔特却截然不同,他是个五级。
最顶上的日子或许并不好过,最底层的日子多半更难熬些,但是,半中间那日子,它难过得能用来打马掌。到那时候,所有毫无希望的、懒惰的、愚蠢的和干脆就是运气太坏的家伙都已经给清除出场,所有的巫师都是孤身一人,并且在每个方向上都被致命的敌人环绕。底下是蠢蠢欲动的四级,等着给他使绊;上头是傲慢自大的六级,急着扑灭所有的野心。此外当然还有他的五级同伴,时刻伺机而动,指望减少一点点竞争。想原地踏步安稳度日绝无可能。五级巫师全都狠毒、强硬,拥有钢铁一样的本能。他们的眼睛老是眯成细细的一条缝,因为他们总盯着那所谓的最后两百码,在路的尽头就是一切奖赏中至高的战利品——校长帽。
“协作”这么个充满新意的点子开始吸引卡叮。这里有他用得着的力量,需要的时候他可以贿赂它、利用它。当然,之后可能必须——稍加劝阻什么的……
而锌尔特心里想的是:保护人。他听人家用过这个字眼,尽管从来都不是在大学里,他还知道它的意思是说找个地位更高的人拉你一把。当然,巫师们通常做梦也不会想要拉哪个同伴一把,除非是为了能趁机使点坏。帮助自己的对手,这念头光想想也……可话说回来,这老傻子眼下很可能派上用场,至于之后么,嗯……
他们彼此对视,眼神里都带着不情不愿的钦佩以及无休无止的猜忌。不过双方都觉得,至少这种猜忌是挺靠得住的。“他叫科银,”锌尔特道,“他说他父亲名叫伊普斯洛。”
“我在想,不知他有多少个哥哥?”锌尔特说。
“什么?”
“大学里已经好几个世纪没有出现过这样的魔法了,”卡叮说,“甚至可能是好几千年。类似的东西我只在书上读到过。”
“三十年前我们驱逐过一个伊普斯洛。”锌尔特道,“根据记录,他结了婚。如果他有儿子,嗯,他们肯定是巫师,这我明白,可我看不出——”
“那不是巫术。那是万法之源,大法。”卡叮把身子往后一靠。
锌尔特的目光从冒着泡泡的清漆上方射向卡叮。
“大法?”
“巫师的第八个儿子将是大法师。”
“我从没听说过这种事!”
“我们也从没大肆宣传。”
“好吧,可——可出现大法师是很久之前的事了。我是说,那时候的魔力比现在强得多,嗯,人也跟现在不同……这跟——跟繁殖没关系。”锌尔特想的是,八个儿子,也就是说他干了八次。至少八次,天哪。
“大法师无所不能,”他继续道,“他们几乎跟神灵一样强大,嗯,那可会惹出大麻烦。毫无疑问,众神是不会允许这种事情再发生的。”
“这个嘛,有麻烦是因为大法师们彼此争斗。”卡叮说,“但一个大法师,我是说,一个有人辅佐的大法师,是不会惹出任何乱子的。他只是需要一个比他更年长、更睿智的人来引导。”
“可他想要校长帽!”
“为什么不能给他?”
锌尔特张大了嘴。即使对于他来说,这也太过分了。
卡叮挺友好地对他笑笑。
“可那帽子——”
“只是个符号,”卡叮说,“没什么特别。如果他想要,给他就是了。不过是个小玩意儿,一个符号,仅此而已。一顶傀儡帽。”
“傀儡帽?”
“由一个傀儡戴着。”
“可校长是由众神挑选的!”
卡叮扬起眉毛,咳嗽几声:“当真?”
“那个,没错,我觉得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是的。”
“从某种意义上讲?”
卡叮站起身来,把袍子下摆整理整理。“我认为,”他说,“你要学的还很多。顺便问一句,那帽子在哪儿?”
“我不知道。”锌尔特还没完全恢复,“大概在,嗯,维睿德的房间里,我猜。”
卡叮道:“我们最好把它拿来。”
他在门口停下脚步,若有所思地捋捋胡子。“我记得伊普斯洛,”他说,“我们是同学,他是个疯狂的家伙,习气怪得很。当然,在他走上邪路之前,他作为巫师是没的说。记得他激动的时候眉毛总要抽抽,模样倒怪有趣的。”卡叮一脸茫然地搜索着四十年前的记忆,然后打了个哆嗦。
“帽子。”他提醒自己,“咱们这就去吧。要是它遭遇了什么不测就太可惜了。”
事实上,帽子无意让任何不测发生在自己身上,眼下它正被夹在一个有些迷惑的黑衣盗贼胳膊底下,迅速往破鼓酒家前进。
我们很快就会发现,那个盗贼,是一种很特别的贼——一个偷盗的艺术家。其他的贼只是把没钉牢的东西通通偷走,这一个却连钉子也偷。这个贼让整个安卡义愤填膺,因为这是一位专爱挑战高难度的家伙。被这个贼偷走的东西不仅钉得牢,还藏在难以靠近的金库里,有眼尖的守卫把守。还有,此贼偷盗的成功率高得惊人。有些艺术家能把教堂的天花板画满,这位“艺术家”则能把那画偷走。
记在此贼名下的案子包括:在晚祷进行到一半时从鳄鱼神奥夫勒的神庙盗走镶满宝石的开膛刀,在王公最棒的赛马正要赢得比赛时从它脚上偷走银马掌。还有一天,盗贼工会的副会长哥里驼勒·敏扑西在市场上被人撞了一下,回家时发现刚刚偷来的一把钻石不翼而飞,他立刻便明白了谁是罪魁祸首。此人是那种能够偷走先机、盗取时机的贼,还能直接从你嘴里把话偷了去。
不过,今天这一票绝对是这个偷盗艺术家从没体验过的。被偷的东西不仅主动喊贼来偷自己——那声音十分低沉,还分外威严——甚至还给出了详详细细的指示,说明赃物应该如何处理,根本不容拒绝。
此刻正是黑夜和白昼交替的时候,也是安卡·摩波一天的转折点。那些在太阳底下讨生活的人刚刚劳作了一整天,眼下正在休息;那些在冰凉的月光底下老老实实挣饭吃的人则正振作精神准备开工。的确,时间刚好行进到那个温柔的分界点,入室盗窃已经太晚,夜盗又还嫌太早了些。
灵思风孤零零地坐在烟雾弥漫、拥挤不堪的酒吧里,突然桌上落下一团阴影,一个形象凶恶的人影坐到了他对面。灵思风对此并不怎么在意,因为凶恶的人影在这地方实在是过于稀松平常。破鼓酒家无疑声名狼藉,但却是整个安卡·摩波最有格调的声名狼藉,它一直小心翼翼地保护着这一名声。守在门口的巨怪对每个顾客都要仔细审查,审查项目包括黑色的斗篷、闪闪发光的眼睛和魔法大剑等。那些没通过的人是什么下场灵思风一直没弄明白,没准儿巨怪把他们都吃了。
那人罩着黑色的天鹅绒兜帽,帽子边缘还镶了一圈动物毛皮。这个兜帽里钻出一个嘶哑的声音。
它说:“嘘。”
“我还不想嘘嘘,”灵思风正处在那种意志涣散、难以自持的状态,“再喝点儿应该就得去了。”
“我要找个巫师。”那声音说。听起来它似乎因为想伪装自己而显得格外沙哑,不过这在破鼓酒家同样是稀松平常。
“有什么特别中意的人选吗?”灵思风戒备起来。这种事可是会惹出麻烦的。
“他要热心于传统,不介意为了巨大的回报承担风险。”另一个声音回答道,它似乎来自陌生人胳膊底下的黑色皮盒子。
“啊,”灵思风说,“这倒是把范围缩小了些。事情是不是还涉及前往未知之地的艰辛旅程,并且很可能要面对无数的危险?”
“事实上,正是如此。”
灵思风微笑起来:“与富于异国情调的生物相遇?”
“有可能。”
“几乎肯定是九死一生?”
“几乎可以肯定。”
灵思风点点头,伸手拿起自己的帽子。
“好吧,祝你在寻找目标时交上好运气。”他说,“我倒也可以帮帮忙的,只不过我不准备这么干。”
“什么?”
“抱歉。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可是,去未知的大地,在异国的怪兽爪子底下九死一生,这种事儿我就是不感冒。我试过,但总是抓不住诀窍。要我说,各有各的命,而我生来就是要无聊的。”他把帽子扣在脑袋上,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
他走到了通往街道的台阶底下,就在这时,他身后有个声音说:“一个真正的巫师肯定会接受的。”
他可以继续走。他可以走上台阶,走到街上,去撕格巷克拉奇人开的外卖店买份比萨,然后回去睡觉。这样的话历史就会彻底改变,事实上它还会大幅缩短,但至少今晚灵思风可以睡个好觉,尽管当然是睡在地板上。
未来屏住呼吸,等着灵思风走开。
他没走。原因有三:第一是酒精的作用;第二是自尊心——哪怕最谨慎的胆小鬼,有时心里也会闪出那么一点点自尊;但第三个理由却是那个声音。
那个声音很美,听起来就像野蚕丝般光滑。
巫师与性的关系相当复杂,不过我们已经暗示过,总的说来它可以归结到这么一句:涉及葡萄酒、女人和歌的时候,巫师们尽可以爱怎么喝就怎么喝,想怎么唱就怎么唱。
前辈们给年轻巫师的理由是,魔法的实践劳心费力、十分困难,同黏糊、鬼祟的活动正好互相排斥。他们被告知比较明智的法子,是干脆忘了那些事儿,好好把渥得里的《玄妙入门》搞清楚。有趣的是,这些理由似乎并不能让年轻的巫师们满意,他们怀疑真正的原因在于规矩都是巫师老头子定的,而这些人的记性个个坏得出奇。年轻的巫师们完全想错了,真正的原因早就没人记得:假如允许巫师随随便便繁殖后代,就有出现大法师的危险。
当然,灵思风这人还算见过些世面,而且早先的训练也忘得差不多了,所以他跟女人相处得很是得心应手,哪怕一次处上几个钟头也用不着跑去洗个冷水澡再回屋躺倒。可刚才的声音,即便是雕像听了也不免要从底座上跑下来,到操场上冲刺几圈,再来五十个俯卧撑。那声音能让“早上好”听起来像是邀你上床睡觉。
陌生人掀开兜帽,甩甩自己的一头长发。她的头发几乎是纯白色的,而皮肤又晒成了金黄色,两者加在一起,恰似一根铅笔正中男人的性欲。
灵思风迟疑片刻,因此失去了保持沉默的绝佳机会。从台阶顶上传来了巨怪的浑厚嗓音。
“嘿,我嗦了你们不能虫则过——”
她向前一跃,把圆形的皮盒子塞到灵思风怀里。
“快,你必须跟我来。”她说,“你有很大的危险!”
“为什么?”
“因为如果你不来我就要杀了你。”
“哦,不过等等,那样的话——”灵思风的抗议委实虚弱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