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与高恩律师的谈话
两天后,我们在天光乍现之前骑着马走出理士城堡的大门。在众人的告别呼喊声和湖上野鸭的鸣叫声中,马儿三三两两小心翼翼地走过石桥。我不时回头张望,直到理士城堡的庞大身影消失在微光闪闪的雾幕里。一想到我再也见不到这石造大城堡和堡内居民,我心里不禁冒出一股奇异的遗憾之情。
马儿的踏蹄声似乎被雾气捂住,在潮湿的空气中,声音显得特别诡异,周围人的交谈碎成片片断断,而长长队伍前头传来的呼喊声有时反而较清楚。这一路走来,仿如骑行在满布幽魂的蒸腾烟雾里,不见其人、只闻其响的声音在空中飘浮着,说者远在他处,但发出的声音却好像触手可及。
我身处队伍中间,一边是一个我不知其名的护卫,另一边则是奈德·高恩,就是我在科拉姆大厅中见过的那位抄写员。但从我们沿路的谈话中,我发现他不仅仅是抄写员。
奈德·高恩是个初级律师,生于爱丁堡,在当地成长、受教育,看起来的确有那种架势。这个动作和习性精确利落的小老头儿,穿着一袭上等的呢绒外套和细致的羊毛裤,还有一件襟前缀着小小饰带的亚麻衬衫,以及一条做工精巧到能同时彰显地位亦可应付旅途不便的马裤。一副金边半框眼镜和利落的发带,配上一顶蓝色的双角帽,为他的整体造型收尾。这一副法律界人士的典范样貌,让我在看着他时无法不带微笑。
高恩坐在一匹安静的母马上,马鞍上架着两只以磨旧皮革制成的硕大皮袋。他解释说,一个袋子里装了他的墨水瓶、鹅毛笔、纸张等工具。这只皮袋因装了东西而鼓胀着,不过另一只袋子看起来几乎是空的。
“另外那个袋子是做什么用的?”我看着问道。
律师拍了拍扁扁的袋子说:“噢,这是用来装科拉姆的佃租的。”
“他心里一定期待着收很大一笔钱。”
高恩先生和蔼地耸了耸肩膀:“亲爱的,没那么多。收来的佃租大多只有几文钱,几枚硬币,而且这些小钱还比其他较大面额的货币占空间。”他干薄的唇上闪过微笑的弧线,“不过,这堆沉重的铜板、银币还是比领主的其他收入更好搬。”
他转过头,目光锐利地越过肩头,回望随队前进的两辆大驴车。
“一袋袋谷物或成堆的芜菁至少不会乱动,鸡鸭鹅这种家禽要是绑好关妥的话,我也没意见。我也不反对用羊只来交租,虽然它们这也吃那也吃的习惯曾惹过麻烦,运送实在不方便。去年有只羊还吃了我的手帕,虽然我得承认那是我的错,不该让手帕从外套口袋里露出来。”高恩先生的薄唇坚决地说着,“不过,我今年下达明确指令,不收活猪。”
我猜,就是因为得保护高恩先生鞍上的皮袋,还有那两辆驴车,收租队伍才会有另外的二十多人吧。他们全骑着马,佩带武器。队伍里还有好几群驮兽,驮着的应该是众人的补给。菲茨太太先前在声声道别和叮咛中告诉我,沿途会有好几晚要在路边扎营,凑合着过夜,膳宿条件可说是非常原始的,或几乎等于零。
我很好奇,到底是什么原因让高恩这样条件甚佳的人远离早已习惯的文明生活,到遥远的苏格兰高地来工作。
“这个嘛,我年轻时在爱丁堡有一间小小的律师事务所,事务所的窗子还缀着蕾丝窗帘,门边还有刻了我名字的亮闪闪的铜牌呢。不过,我厌倦了日复一日帮人拟写遗嘱或让渡书,以及每天在街上看到同样的面孔,所以就离开了。”他简短地回答了我的问题。
他买了一匹马,备好所需之物便上路了。他不知道要去哪儿,或到了之后要做什么。
高恩先生用饰有图纹的手帕轻拍着鼻子说:“我得说,我有某种……冒险的喜好,不过,我的身份地位和家庭背景又不好让我去跑船或当个拦路强盗,这两个是我当时能想象的最具冒险性的职业。最后,我的选择就是往北走,到苏格兰高地,这是退而求其次的选择。那时我想,过一段时间,也许能说服哪个领主让我在宫中服侍其侧。”
在他游走苏格兰高地的过程中,的确也遇到过这样的领主。
“雅各布·麦肯锡。”高恩带着耽溺往昔的温柔笑意,下巴朝队伍前头在雾气中闪动的那头红发指了指,“他是个邪恶的红发老坏蛋,他的外孙跟他很像。我和雅各布初次见面是在枪口下,那时他拿着枪要抢劫我。我没得选择,只得心甘情愿让出我的马和行囊。不过,我坚持就算走也要跟他同行,我相信他当时心里有点畏缩。”
“雅各布·麦肯锡?那就是科拉姆和杜格尔的父亲啰?”
老律师点点头:“是啊,当然。那时他还不是领主,过了几年,在我的小小协助下,他才……”他谨慎地补上这句:“那时,这地方还没那么文明……”他沉浸在对往事的回忆中。
“噢,是吗?所以可以说科拉姆‘继承’了你?”我恭敬地问。
“大概是这样。雅各布去世时,堡内遇上点麻烦事。当然,科拉姆确定可继承理士城堡,但是他……”高恩停顿了一下,前后看了一下,以确保周遭无人能听见我们的谈话。武装护卫已经往前骑去和伙伴同行,我们后头的驴车车夫也离我们有一段距离。
他继续方才中断的故事:“科拉姆当时是个十八岁的成人了,也承诺当个好领主。他把利蒂希娅娶进门,以此作为和卡梅隆家族的结盟之举——婚约协议还是我拟的。不过,婚后不久,科拉姆便在某次攻击中落马,跌断了大腿骨,而且复原状况并不好。”
我点点头,当然了。
高恩先生叹了口气,继续说:“接着,他又过早地从病榻中起身,结果跌下楼梯,摔断了另一条腿。他在病榻上躺了几乎整整一年,没过多久,大家就明白他这伤是永远好不了了。而遗憾的是,雅各布也在此时去世。”
高恩先生没再多说,他整理着思绪,目光望向前方,探身似乎在找寻什么人,寻觅无果后,便又坐回鞍上。
“那时,科拉姆也正为他妹妹结婚的大小事情烦恼。而杜格尔……唉,我想科拉姆在这件事上也不会原谅自己。杜格尔当时是有可能当上领主的,不过大家觉得他的决策判断能力不足以胜任。”高恩摇摇头,“噢,当时这件事闹得很大,一些叔舅亲戚和封臣都加入讨论,还办了一场大集会来决定此事。”
“他们终究还是选了科拉姆?”科拉姆·麦肯锡的性格威力再次让我感到讶异。看着这个骑马走在我身旁的憔悴小老头儿,我心想,科拉姆在结盟为友的选择上运气也挺不错。
“的确选了科拉姆,不过那是因为他们兄弟俩情谊深厚,紧紧相依。科拉姆的勇气和智慧毋庸置疑,可是,他的身体不行了。科拉姆显然没办法继续带领族人上战场,不过,麦肯锡一族还有杜格尔。杜格尔身强体健,只是有点鲁莽和急躁。那时杜格尔直挺挺地站在兄长的座位后头,发誓遵循他的指令,愿意当他战场上的双腿和左右手。于是,有人提议科拉姆可依其应有的长幼顺序成为新任领主,而杜格尔则是战场上的首领,负责在战时领导族人。这样的决定可是史无前例啊!”
高恩说到“有人提议”时的刻意谦虚显然说明了那是谁的提议。
“那你是谁的人马呢?科拉姆的还是杜格尔?”
“我关心的是全麦肯锡氏族。”高恩先生谨慎地回答,“但基于形式,我已对科拉姆宣誓效忠。”
基于形式?算了吧。我见识过那场立誓大会,却想不起在众人当中见过这位律师的小小身影。所有出席立誓大会的人无一不受感动,即便是天生的律师亦然。而这个坐在红棕马匹上的瘦骨嶙峋的小老头儿,虽然深谙律法精髓,却证明自己有个浪漫的灵魂。
“科拉姆一定觉得你对他颇有协助之功。”我客套地说着场面话。
“噢,我不时会帮点小忙,就像我帮其他人一样。亲爱的,要是你哪天需要听点意见,尽可来找我,别客气,我保证我的判断值得信赖。”他客气地笑着说,优雅地在鞍座上弯腰鞠躬。
我调皮地扬着眉毛问:“就像你对科拉姆·麦肯锡那么忠诚吗?”他那双迎上我目光的小小棕眼睁得老大,我在他的目光里同时看到潜藏在不再深邃的眼眸中的机巧和幽默。
“这个嘛,值得你一试。”他毫不谦逊地说。
“我想也是。”我语意里的忍俊之意多过怒气,“不过,高恩先生,我向你保证,我不需要你的判断,至少目前不需要。”我心想,这话听起来很有意思,因为我的口吻跟高恩先生一样。
“我不过是个普通的英格兰女士,就是这样。”我语气坚定地说,“科拉姆想从我身上找出根本没有的秘密,这根本就是浪费他自己和你的时间。”我暗想,这秘密是有的,但可说不得啊。高恩先生的判断也许值得信赖,但他的信仰可不是如此。
“他派你来,不会是打算对我刺探、逼供吧?”我突然冒出这念头,大声问道。
高恩先生对这想法短短地笑了一声:“噢,没有。亲爱的,没这必要。我是来执行我的基本任务的,帮杜格尔处理账目记录,还有接受远方封臣佃户可能会需要的小小法律咨询。而且,我都这把年纪了,恐怕也没兴致再去冒险。这年头比以前安定多了。”他叹了口气,好像遗憾不已,“不过路上还是有被拦路劫财的可能,或者在边界受到攻击。”
他拍了拍放在鞍上的第二只袋子:“这袋子里也不是空无一物。”他掀起皮袋的上盖,我看见了袋中那把枪柄饰有涡形图纹的亮闪闪的手枪,整齐地收在双环扣里,放在便于拿取之处。
他仔仔细细地打量着我的衣着和外貌。
“亲爱的,虽然我想杜格尔可能会觉得不太恰当,不过你还是应该随身佩带武器。”他的语气中带着轻柔的责备,“我去跟他说说看。”当天,我们就在愉快的交谈中度过,流连在他对已逝美好时光的沉湎之情里。在那年代,男人个个都是汉子,苏格兰人狂野俊俏的脸庞上还见不到文明毒草蔓延肆虐的痕迹。
当夜幕低垂,我们一行人就在路旁空地上扎营。我的马鞍后头系着一条毯子,我准备用它度过我离开城堡后的第一个自由之夜。但当我离开营火走向树后时,感到身后有目光尾随着。看来,即便在空旷之处,我的自由依然受限。
***
我们在第二天近午时分抵达了第一个停驻点,这是一处仅有三四间小屋群聚的地方,坐落在小山谷下。居民从屋子里取来凳子给杜格尔坐,有人则从马车上拿来先前细心备妥、随车带来的一片厚木板,架在两辆骡车之间,给高恩先生当作写字台。
高恩先生从外套的后口袋中抽出一大条上过浆的方形亚麻布,动作利落地铺在一根树桩上,这残干原本是用作切剁东西的砧板的。他坐上树干,动手把墨水瓶、账本、收据在板子上一字排开。高恩神态沉着,好像仍在爱丁堡事务所的蕾丝窗帘后头埋首工作。
邻近耕地的佃农陆续来到这里,向领主的代理人缴付每年应尽的义务。这过程颇为随性,不像在理士城堡大厅那么正式。大家都是刚从田里或农舍过来,每个人都带了凳子,不分你我地坐在杜格尔旁边,或解释,或抱怨,或只是聊天交谈。
有些农人由一两个儿子陪同,背着一袋袋谷物或羊毛。始终不显疲态的高恩在和每个农人交谈之后,会写下农人缴付的年租收据,清清楚楚地在账本中记下,然后弹弹手指,这些农人便会在他指挥下快活地把牲畜抬上骡车。偶尔会有一小堆钱币,在微微的铿锵声中消失在他的皮袋子深处。高恩先生收租的同时,随行的护卫或在树下躺着歇息,或消失在林地河岸,我猜他们是去打猎了。
这样的情形在后续几天里大同小异地上演着。我不时会被邀进屋里喝杯苹果酒或牛奶,所有女人都会挤进房间和我聊天。有时,简陋的屋子要是大得能当成酒吧甚至客栈,那么当天杜格尔就会将它权充总部之用。
有时,农人缴付的佃租包括马匹羊只,或其他活体动物。这些牲口通常会在临近村落交换成较易携带的物品,而如果詹米认为收进的马匹适合纳入理士的马厩,那么马儿就会加入收租的行旅行列。
我很纳闷詹米为何会出现在队伍里。虽说这年轻人显然熟悉马匹,但队伍中多数人也很懂,甚至杜格尔自己就很懂马。况且拿马当作租金缴纳的人很少,而照料队伍中的马匹也不是什么特别的难事,我不知道他们何以认为有必要带詹米。但就在我们出发一周之后,我在一个叫不出名字的村子里发现了杜格尔要带詹米同行的真正原因。
当地虽是个小村子,规模倒也大得足以拥有一间让他们自豪的酒馆。酒馆里有两三张桌子,还有几张东倒西歪的板凳,杜格尔就在这里收租,并听取村民的意见。吃过难以消化的咸牛肉和芜菁的午餐后,杜格尔做东买酒,请那些缴完租金后还在店里闲晃的佃农和村民,以及几个刚下工的农人。他们目瞪口呆地看着我们这些陌生人,听着我们带来的消息。
我静静坐在角落的长椅上,喝着酸麦酒,享受下了马背的休息时刻。杜格尔不断在盖尔语和英语之间切换,我没太仔细听,内容大抵是一些小道消息,以及低俗笑话或家常漫谈等农家话题。
我心不在焉地想,照这速度,还要多久才能抵达威廉要塞呢;到了威廉要塞,如何才能脱离这群苏格兰同伙,又不碰上英格兰军队呢。我想着想着,没注意到杜格尔已经独自讲了好一会儿,似乎正在发表某种演说。听众聚精会神地听着,偶尔发出简短的惊呼和感叹。我渐渐恢复了对周围的意识,明白了杜格尔正巧妙地煽动群众对某件事的激愤情绪。
我环顾四周,胖鲁珀特和矮个儿律师奈德·高恩正靠着墙,坐在杜格尔背后,全神贯注地听着,酒杯都忘在身旁的凳子上了。詹米的手肘抵在桌上,身子朝前,皱着眉对着自己的酒杯。不管杜格尔说什么,詹米似乎一点都不关心。
杜格尔站了起来,毫无预兆地抓住了詹米的衣领,拉他站起身子。詹米老旧的破衬衫从接缝处平整地裂了开来。詹米十分诧异,完全愣住。他眯起眼,下颚绷得紧紧的,但是当杜格尔摊开撕裂的布片,向群众展示詹米的后背时,詹米却动也没动。
现场众人目睹到詹米疤痕累累的背部,无不倒抽一口气,随后则是群情激愤的鼓噪。我正想张口说话,随即听到“英格兰人”这个字眼儿,那语调毫无友善之意,便闭上了嘴。
詹米面色铁青地杵在原地,他在围聚过去的人群间退了几步,小心褪下身上残余的布片,揉成一团。一个个头儿只到詹米手肘处的小老太婆轻轻地抚拍着他的背,摇摇头,口中说着应该是安慰之词的盖尔语。如果只是这样的话,那么群众的情绪显然没有达到杜格尔的期望。
他简短回答了面前群众所提的几个问题。两三个来店里打酒的女孩靠着墙远远站着,聚在一起窃窃私语,眼睛不时睁得老大望向屋子这一端。
詹米朝杜格尔望了一眼,那眼神照理足以让他僵立如石。詹米把残余的衣服丢入角落的火炉,抛开众人同情的低语,大步迈出屋外。
由于吸聚众人目光的焦点离开了现场,大家纷纷将注意力转向杜格尔。虽然多数人的评论我都听不懂,但从少数几个我听得懂的字眼儿判断,应当是极度反英的言论。我的心在跟着詹米出去和不引人注意地默默留在原处间拉扯。不过,我想詹米此时不需要人做伴,于是又缩回角落,低头看着杯面模糊暗淡的倒影。
金属的铿锵响声让我抬起头来,人群中有个穿着皮裤、神色坚毅的男子在杜格尔面前的桌上抛下几枚钱币,似乎是想简短地发表他的看法。他朝后一站,拇指插在腰带间,一副督促其他人挺身而出的样子。众人犹疑片刻之后,一两个大胆的人跟着行动,随即又有更多人纷纷从钱包或皮袋子中掏出铜板钱币。杜格尔诚挚地感谢他们倾囊相助,招手对着客栈主人再买一轮酒。我注意到高恩先生把献金整整齐齐地收进另一个有别于收取科拉姆租金、供作麦肯锡族用的袋子,于是我也明白了杜格尔这小小演出的目的。
和其他大多数生意一样,搞叛变也是需要资金的。供养军队需要钱,供养叛军领袖亦然。从我对查尔斯·爱德华王子历史的记忆片段判断,这个篡夺王位的年轻人的部分资金来自法国,但这以失败告终的起义也有部分资金来自人民那浅薄、破烂的口袋。所以,科拉姆或杜格尔中至少有一人是詹姆斯党,是那位对抗英国国王乔治二世的年轻篡位者的支持者。
最后,村民佃户纷纷散去,回家吃饭。杜格尔站起身来,伸伸懒腰,一脸满足,就像猫儿刚喝过牛奶的模样。他掂了掂钱袋的重量,把袋子抛给高恩。
“不错,够多了。像这种小地方也不能期待收到更多的钱,这些已经够体面了。”
“我可不会用‘体面’这字眼儿来形容。”我从藏身之处直挺挺地站起来。
杜格尔转过身子,像是第一次看到我似的。
他因为觉得有趣而翘起嘴来,“噢?你不会用‘体面’这字眼来形容?难道你对这些人把为数不多却弥足珍贵的钱捐献出来支持他们的领袖有意见?”
我迎向杜格尔瞪视的双眼:“不管这领袖是谁,我都没意见。我不赞同的是你募款的方式。”
杜格尔仔细地打量我,好像我的神情能透露什么。
“不管这领袖是谁?”他轻轻地重复说着,“我还以为你听不懂盖尔语。”
“我是听不懂,不过我还有理解的本能,而且一双耳朵也没坏,好得很。不管盖尔语里‘乔治王的健康’怎么说,我都不会听成‘Bragh? Stuart’9。”
杜格尔头朝后一仰,哈哈大笑:“的确不是。我会教你如何正确地用盖尔语称呼你的领主和国王,不过你刚刚说的那个字眼儿,不管你是不是英格兰人,可都不适合从淑女嘴里说出来。”
杜格尔弯下腰,从炉灰里拿出被弄得又破又脏的衣服,甩掉衣服上的煤灰。
他把衣服塞进我手里:“既然你不喜欢我的方法,也许你想把衣服补一补。去跟客栈老板娘要针线,把衣服缝一缝吧。”
“要缝你自己缝!”我把詹米的衣服丢回杜格尔手里,转身离开。
“随便你。”杜格尔语气轻快地在我背后说,“如果你不想帮忙的话,詹米自己会动手。”
我停下脚步,心不甘情不愿地转过身,伸出手来。
“好吧。”我刚开口,就被一只从肩后窜出来的大手打断,这只手从杜格尔手中抢过衣服。詹米晦暗的身影从我们之间穿过,把衣服夹在臂下,无声地离开屋子,一如他无声地进入屋内。
***
当晚,我们在某个佃户的屋子里过夜,或者应该说我在屋子里过夜。男人都睡在外头的大小草堆、骡车或大片的蕨草上。他们为了尊重我是女人,再加上我算半个囚俘,因此给我在屋子里的火炉旁设了一张简陋的床。
虽然我的床看起来比屋内六口之家所睡的大通铺更好,我还是忌妒男人们可以露天睡觉。屋内的炉火并未全熄,只是入夜后稍微转弱。屋内空气非常沉闷,满是汗热和体味,还有翻来覆去、呻吟、打呼、放屁的声音。
过了一会儿,我打消了继续睡在这闷热屋子里的念头,拎着毯子悄悄溜到屋外。相形之下,屋外的空气比屋内的窒闷好太多了。我不禁倚着石墙,大口大口吸饱满腔的鲜凉空气。
小路旁的树下有个守卫静静坐着。不过,他只看了我一眼,显然料想我不会跑多远,便回头继续削着手中的小东西。夜里月光皎洁,守卫手中的小弯刀在浓密的树影下闪着锋芒。
我绕着小屋走一圈,循着屋后小径走上山丘,仔细注意是否有什么东西潜伏在草间。我在两块大石之间找到一处隐秘的好地方,用草堆和毯子给自己做了一个舒服的窝。我躺在地上,四肢舒展,看着满盈的月亮缓缓横过天际的行轨。
从我穿越巨石圈的不幸旅程开始到现在,已经过了一个月。在我以科拉姆的不速之客身份进入理士城堡的那晚,我也是这样看着月亮从窗外升起。不过,我想至少现在我已经知道那些石头为什么会被摆在那儿了。
虽然石头本身可能没什么特别,但这些石头是标记,就像峭壁边的落石警告标志。竖立那些石头的用意,是标示该处是危险地点,是一处……呃……时光壳面特别薄弱的地方,还是某种特别的门户大开之处?建起石柱圈的人也不知道自己标记的是什么,对他们来说,那地方就是神秘得吓人或带有强大魔力的地点。有人会在那里毫无预警地消失,或许也有人会无端冒出来。
不过,这只是我的猜想。要是我突然出现在纳敦巨岩时恰好有人在现场,那会发生什么?我想,这可能要依进入巨石圈的时机而定。倘若是这个村子的村民,他们绝对会把我当成巫婆或精灵。突然现身在那出了名的山丘上,我应该更像精灵吧?
我想,那山丘的声名很可能就是这么来的。如果这些年来陆续有人突然失踪,或突然不知从何处现身某地,那么,该地的确是有道理因其魔力而得名的。
我从毯子下伸出一只脚,在月光下摇摇我的长脚趾。严格说来,嗯,我的模样实在很不像精灵。对这个时代而言,身高五英尺六英寸的我是高个儿女人,甚至跟许多男人一样高。既然我很难符合小巧的精灵模样,那么,我很有可能被当成女巫或某种邪灵。基于我对这时代的人如何对付妖魔鬼怪的些许认知,我只能说,幸亏没人看到我突然冒出来。
我漫不经心地想着,要是反过来呢,如果有人从这个时代消失,接着突然出现在我的时代,那会如何?如果有方法办到,那正是我打算做的。要是有个像镇上的邮局局长布坎南太太那样的现代苏格兰人,看到一个像默塔这样的人突然从脚下的地上蹦出来,她会有什么反应?
最可能的反应是跑走、叫警察,或什么都不做,只在日后把当天极不寻常的奇遇说给友人或邻居听……
至于这穿越时空的访客呢?嗯,如果他很谨慎又足够幸运,可能会试着不过度引人注意地融入新的时空。毕竟,尽管我的样貌和所说的语言绝对启人疑窦,但我也正努力装成普通居民,融入此时此地,而且目前为止还算成功。
要是一个时空错置的人实在太突兀,或者大声嚷嚷自己的遭遇,那又会如何?如果时空之旅的出口是在较原始的时代,太过醒目的陌生人很可能会被当场杀掉,连问都不会多问他一句;若是落在比较开明的时代,他会被当成疯子,而要是他不肯安静下来,很可能会被人绑起来送进医院。我想,这种突然消失或现身的事可能从开天辟地之初就有,即便就发生在众目睽睽之下,人们还是没有头绪。没有人说得出到底发生过什么事,因为唯一知道的人会被处理掉。至于消失的人,他们很可能在时空的另一端闭口不谈。
我陷在自个儿的思绪里,压根儿没注意身旁微弱的低语和穿过草丛的脚步声,当我听到几码之外的声音时,着实吓了一跳。
“杜格尔·麦肯锡,你真该死!不管我是不是你亲戚,我都不欠你这人情。”说话的声音压得很低,但满是愤怒。
另一个声音微微被挑起兴头地回道:“我记得好像有人立过誓,‘只要我双足踏在麦肯锡氏族领地,都当遵循您的旨意。’没有吗?我相信你是这么说的,没错吧。”杜格尔在地上跺了一脚,发出一声软闷的砰响,“你小子听好了,这里就是麦肯锡的领地。”
“我是对科拉姆立誓,不是对你。”所以,回话的人是詹米·麦克塔维什。我想我很明白他为什么生气。
“你立誓的对象是他还是我,都一样,这你清楚得很。”这时传来一声像是手掌轻拍脸颊的声音,“虽然你服从的是麦肯锡的领袖,但出了理士城堡,我就是科拉姆的双手、双腿,就等于他亲临现场。”
詹米很快反驳道:“我倒没见过哪只左手这么不知道右手的意向。”虽然语气中带着无奈,这句违逆之言倒是暗藏机智,“你认为这右手对左手为反皇党人募钱的行为会说什么?”
杜格尔无言地顿了一下,开口道:“麦肯锡、麦克贝奥兰和麦克维尼奇,这三族都是自由之身,没人能逼迫他们违意而行,或阻止他们欲行之事。而且,科拉姆最后可能会比其他两族人更支持查尔斯·爱德华王子,投入更多资助,谁知道呢?”
“是有可能。”那更低沉的声音回道,“就像雨水可能改由地面往天上去,而非从天上往地下落。即便如此,不代表我会拿个小篮子站在楼上把篮口朝下接雨。”
“小伙子,要是那爱德华王子登上王位,你得到的好处比我还多,不是吗?现在的英国佬只会把你绞死,如果你不在乎你那蠢脖子被人绞断的话……”
“我的命是我自己的事,”詹米狂暴地打断他的话,“我的背也是!”
“乖孩子,但跟我同行这段路,那就不是你自己的事而已。”舅舅语带嘲弄地说,“如果你想知道霍罗克斯会告诉你什么,你就乖乖照我的话做。也许你拿针的手很巧,但你可是只有一件干净衣服可穿。”
从声音听来,有人从坐着的石头上起身,轻步走过草地;不过,我想这脚步声只会出自一个人。我尽可能不出声地坐起身子,小心翼翼地从遮住我的大石边探头窥看。
詹米还在,他弓着背,坐在几英尺外的石头上。他的手肘环抱膝头,下巴沉在环扣的双手之间。我只看到他的背影,于是我放松地缩回身子,不想打扰他的独处时刻。这时,他却突然开口了。
“我知道你在那儿,如果愿意的话就出来吧。”从他的语气听来,好像刚刚发生的事完全与他无关。我站起身子走了出去,但意识到身上只穿着内衣;想到詹米有好多烦心事,不需要再为看到我的模样而脸红,于是我巧妙地在踏出去之前先裹上毯子。
我靠着岩石,在靠近詹米的地方坐下,有点踌躇地看着他。他略略点头致意后就没再理我。从他阴沉的皱眉来看,他的心绪绝不会是被什么愉快的事给缠住。詹米一只脚不停地在所坐的岩石上跺踏着,扭着紧握的手指,接着突然用力放开,好几个指节同时噼啪作响。
指节的噼啪声让我想起了曼森上尉,他是我工作所在的战地医院的补给官。曼森上尉深受补给短缺、误送,以及陆军系统官僚的种种愚行困扰,他把这些视为对他个人的明枪暗箭。他平常是性情温和的好人,但要是受挫太深,他会暂时离开现场,走进他的私人办公室,在门后使劲捶墙。当薄如纸张的墙面被这么捶打而抖动起来时,在外头接待处的访客就会看得出神。过一会儿,曼森上尉会带着破皮的指关节和平复的情绪再度现身,果决地解决当下的危机。当曼森上尉调往别的单位时,他办公室门后的墙上已经有好几个拳头大小的坑洞了。
看到坐在石头上的詹米扭绞着手,好像要让关节脱臼似的,我不禁想起面临补给难题的曼森上尉。
“你需要揍点什么东西。”
“呃?”他讶异地抬眼看我,显然忘记了我的存在。
“找个什么东西来打一打,这样你心里会舒服点。”我建议道。
詹米扭着嘴,仿佛想说什么,但什么也没说,却从石头上站了起来,毅然朝一棵粗壮的樱桃树走去,对着树干用力挥了一拳。詹米显然发现这能稍稍缓解他的情绪,于是又打了好几下,打得树干乱颤,在他头上落下狂乱如阵雨的粉红色花瓣。
一会儿之后,他吸吮着破皮的指关节,走了回来。
“谢谢,也许这样我今晚就能入睡了。”他苦笑着说。
“受伤了吗?”我站起来要检查他的手,但他另一只手的掌心轻轻揉着指关节,摇摇头。
“没有,不碍事。”
我们傻傻地一语未发,站了好一会儿。我不想提起刚刚听到的事,或发生在今晚稍早时候的场面,但是我最终还是打破沉默,开口说:“我不知道你是左撇子。”
“左撇子?你是说惯用左手啊。对啊,我一直都是。以前上学时老师都把我的左手折到背后绑在腰带上,要我用另一只手写字。”
“那你会吗?我是说,用右手。”
他点点头,把受伤的手凑近嘴边:“会是会,不过每次一用右手头就痛。”
“那你打斗时也用左手吗?我是说,用左手拿剑。”我这么问,是希望分散他的注意,让他情绪不再那么低落。詹米这时除了随身的短刀和匕首,身上没有武器,不过他在白天时通常会和队伍中的其他人一样,同时佩带长剑和火枪。
“不,我两手都能利落使剑。左撇子的人用剑并无优势,因为手里拿把短剑,身体左侧会转向敌人,你知道,心脏在这一侧。”
詹米浑身满是想维持镇定情绪的紧绷能量,开始在空地上走圈,手上拿着一把假想的剑,想象地比画着动作。他又说:“使用阔剑的时候差别也不大,”他伸开双臂,双手一张,在空气中画出一道平顺优雅的弧拱,“通常都是双手并用。”
“如果和敌人的距离近到只能单手挥剑,那么用哪只手也不重要了,因为你要从上方下手,劈开敌人的肩膀。”詹米指导似的又补上这句,“要从肩膀砍下,不是头,因为剑锋很可能滑掉。”他用掌缘朝自己的脖子和肩膀相接处切了几下,“利落地从凹口这儿下手,对手就死定了。就算不是一刀毙命,对手当天也无法再战,甚至可能永远残废。”
詹米的左手落回腰带的位置,抽出短刀的动作顺畅得犹如行云流水。
“打斗时,长剑和短刀同时并用。要是你没有盾牌,那么最好右手握剑,然后在近身打斗时另一只手从下方以短刀攻击。不过,要是拿短刀的那只手有盾牌,那么你两边都可下手,并且扭转身子……”詹米迅速低下身子闪避,然后迂回前进,“以避开敌人的剑锋。只有在丢了剑,或握剑的手无法使用时才用短刀。”
他让短刀落下,接着迅速抄起,刀锋向上,直挺挺地在我胸口一英寸处倏地停下。我不自主地朝后退了几步,他随即在起身之际收刀回鞘,对我回以抱歉的微笑。
“抱歉,有点太炫耀了。我不是故意要吓你。”
“太厉害了。”我真心诚意地说,“这是谁教你的?我想这技巧需要另一位使用左手的战士示范给你看才学得会。”
“是的,他的确是个使用左手的战士,是我见过最厉害的战士。”詹米微微一笑,笑容里没有任何幽默之意,“那人就是杜格尔·麦肯锡。”
他头上的樱花花瓣这时大多已落下,只剩一些粉红色的花瓣还黏附在他肩头。我伸手拨下残余的花瓣。他衣服上的裂缝已被细细缝妥,就连布料上裂开之处也用针线交叉缝妥了。
“他还会再做一次?”我无法自制地突然开口。
詹米在回答前顿了一下,但他没有装作听不懂我的话。最后,他终于点点头:“噢,是啊。你也看到了,这举动会让他得到他想要的。”
“而你就放任他这么为所欲为,让他这样利用你?”
詹米的目光越过我身后,看着山丘下的那间小酒馆,屋子的木缝间还透出一点微微火光。他面无表情,平滑得像一堵墙。
“目前是如此。”
***
我们继续后续的行程,每天行进不超过几英里,通常是为了让杜格尔在路口或小屋收租而停下。几个佃户会带着几袋粮谷或辛苦攒下的一点钱来支付佃租。收入都会在奈德·高恩的振笔疾书下记进账本,他会用破袋子里装的羊皮纸和纸张开立收据给佃户。
当我们所到的小村小镇规模大到会有小酒馆或小客栈时,杜格尔就会故伎重施。他买酒请客、说故事,接着发表演说,要是情况足够热烈,最后他会逼着詹米现场展示背上的伤疤。那么,那只为法国和詹姆斯党而准备的皮袋里又会多几枚钱币。
在这过程中,我会研判何时即将出现最热烈的高潮,然后提前走出门外。我从来不喜欢观看公开行刑,众人目睹詹米伤疤的最初反应都是惊骇得心生怜悯,随之而来的是对英军和乔治王的恶言咒骂,不过除此之外,通常还会出现一些连我都能感受到的轻微鄙夷。有一回,我听到有个男人用英语低声对他的朋友说:“唉,真是惨不忍睹,不是吗?老天爷,要是我的话,早就在该死的白脸英国佬这样折磨我之前一头撞死了。”
愤怒和悲惨的情绪让詹米的神色一天比一天衰颓,他会在当下尽快穿回衣服,回避所有人的询问和同情,找借口离开现场,而且在隔日清晨骑马离开前避免和任何人接触。
几天后,这种情况在一个名为图奈格的小镇上有了转折。杜格尔一只手搁在詹米赤裸的肩上,努力劝群众捐钱。这时,围观群众中有个满头棕色脏发的年轻大老粗对詹米说了几句话。我听不清楚他说了什么,但立即就出现了效果。詹米甩开杜格尔的手,狠狠地朝那大老粗的肚子上打了几拳,将他击倒在地。
虽然我绝称不上能听懂盖尔语,但我也慢慢学会了把几个字凑在一起当成句子。不过,我注意到,不论我能否听懂字义,我通常都能从讲话者的神态辨识出其要表达的意思。
“你给我爬起来,再说一次。”这场面看起来就跟全世界的学校操场、酒吧或暗巷里会发生的情况一样。
另外两句话是“好,老兄,你说得对”以及“大伙儿给我上”。
在那棕发大老粗和他的两个朋友的体重把收租用的桌子砸垮后,詹米便淹没在飞扑而上的脏破工服之中。一旁无辜的围观者靠墙站着,等着看好戏。我侧身靠近奈德和默塔,不安地看着这一堆打得乱七八糟的人手人脚,交缠的腿手缝隙间偶尔会有一道红发的孤寂光芒闪过。
“你不帮他吗?”我低声从嘴角偷偷问默塔,他似乎对我这念头十分讶异。
“为何要帮?”
奈德·高恩一脸平静地在我身旁说:“如果他需要帮忙,自然会喊一声。”
“好吧,你说得对。”我带着怀疑闭上了嘴。
看到詹米被一个身穿绿衣的大块头勒住喉咙时,我不确定詹米如果真有需要,是否还喊得出来。我个人认为,杜格尔很快就要失去他用来展示的詹米了,不过他还是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事实上,所有旁观者对于眼前的混战似乎都不怎么在意。有几个人开始下注,但大致的气氛就像是兴味盎然地看表演一般平静。
我很高兴地注意到鲁珀特貌似心不在焉地晃到几个有意加入打斗的人的前头。当这几个人上前一步,打算加入战局时,鲁珀特便有意无意地挡住他们去路,手还轻轻搁在匕首上。这几个人缩了回去,决定不插手。
众人好像一致觉得三对一是个合理的让步——由于这个对手身材高大,而且深谙打斗技巧,再加上处于暴怒情绪中,三个打一个可能是正确的。
詹米的手肘巧妙地击中了绿衣大块头的鼻子,他流出鼻血,突然宣布退出,比赛似乎接近了尾声。
虽然打斗又持续了几分钟,但局势越来越明朗。第二个家伙跌到一旁,滚到桌子底下,抓着胯下边哀叫着。詹米和最初的那个棕发大老粗还在地板上奋力互捶,不过群众中押注詹米的一方已经开始收取赢来的赌金了。詹米的前臂扣住对手的喉管,同时猛力朝他的肾脏挥拳,告诫对手谨言慎思才是真勇气。
我默默在心里为我日渐增多的盖尔语词汇清单再加上这句:“够了,我放弃。”
在群众的喝彩声中,詹米缓缓从最后的对手身子上站起来,气喘吁吁地点头致意,步伐蹒跚地走向少数几张尚未歪倒的凳子,接着啪嗒一声坐下。他身上冒着汗,淌着血,接过群众递来的一大杯麦酒,大口大口地吞饮而尽。他把空杯搁在凳子上,身体前倾,手肘杵在膝盖上,大口喘着气,背上的伤疤清楚地呈现在众人眼前。
唯独这次詹米不急着穿回衣服。虽然酒馆里温度寒凉,他依然半裸着上身,直到我们要去找过夜之处时,他才穿上衣服走出门外。在众人敬佩地向他道晚安的祝贺声中,他离开了酒馆。虽然他身上的擦伤、割伤和各种挫伤正隐隐作痛,但他脸上的神情已比前几天放松了不少。
***
“小腿擦伤,眉头割伤,嘴唇裂开,鼻子流血,指关节有六处碎裂,外加一根扭伤的拇指和两颗松动的牙齿,以及其他我连数都不想数的大小伤。”我叹了一口气,检查完毕。
“感觉如何?”我带詹米到屋子后头的小棚子擦药,棚子里现在就只有我们。
“很好。”詹米嘻嘻笑着。他正打算站起来,可是动作到一半就卡住了,脸上露出痛苦表情,“哎哟。好是好,不过,肋骨好像有点痛。”
“当然会痛,因为伤到肋骨了。你全身都是瘀伤,不过这也不是第一次了。为什么?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呢?觉得自己是铁打的吗?”我焦急地大声问着。
詹米摸摸肿起来的鼻子,悲伤地笑着:“我真希望我是。”
我又叹了口气,戳了戳他的身体:“我想,肋骨应该没断,只是挫伤。不过预防万一,我还是先包扎起来。来,站起来,把衣服卷起来,手臂往两边摊开。”
我开始撕起从客栈老板娘那儿拿来的旧围巾,对着黏糊糊的膏药和其他文明生活的舒适便利发起牢骚。我即兴地包扎好,用力拉紧绷带,再以他围巾上的环针固定绷带。
“我不能呼吸了。”他抱怨道。
“别动,如果你呼吸的话,伤口就会痛。你是从哪儿学来这打架招式的?也是从杜格尔那儿吗?”
我涂在他眉头上的酸醋让他缩了一下。“不是。是我父亲教的。”
“真的吗?你父亲是做什么的?拳击冠军?”
“什么是拳击?不,他是个农人,除了种田,也养养马。”我在他破皮的腿上伤口处涂上酸醋消毒时,他倒抽了一口气。
“在我九岁还是十岁那年,父亲说,他认为我会跟我母亲那边的族人一样高大,所以我应该学会怎么打斗。”詹米的呼吸现在轻松多了,他伸出手,让我在他的指关节涂上金盏花药膏。
“他说:‘如果你是个大块头,那么有一半的人见到你会害怕,另一半则会对你挑衅。只要摆平一个,那么其他人就不会来惹你。但你要学会利落快速地解决,不然你一辈子都打不完。’所以,他就带我到仓库,把我打倒在草堆上,直到我会反击为止。哎哟,这好刺!”
我忙着给他的颈子上药:“指甲挖出的伤口最麻烦,特别是那人的指甲不常清理的话。我怀疑那个油头的家伙一年没有洗过一次澡。嗯,我对你今晚的表现也会用快速利落来形容,今晚的确让我印象深刻,你父亲一定会以你为傲。”
我语带挖苦地说着,却讶异地看到詹米脸上闪过一道阴影。
“他死了。”詹米语气平淡地说。
“抱歉。”我上完药,接着轻柔地说,“不过,我是认真的。他会以你为荣。”
詹米没有回话,却以一个半似微笑的表情回应。他当下好像突然变得好年轻,我很纳闷他到底多大年纪。正当我准备开口问他时,背后传来一阵刺耳的咳声,宣告棚子里有访客来临。
来者是那个肌肉发达的矮个子默塔,他兴味盎然地看着詹米身上缠着绷带的肋骨处,然后抛来一只小小的褪色皮袋子。詹米伸出大手,轻轻松松地接下,皮袋子发出微微的当啷声。
“这是什么?”他问。
默塔扬起一边的浓眉,说:“打赌下注赢来的分红啊,不然是什么?”
詹米摇摇头,打算把袋子抛回去:“我没赌什么东西。”
默塔举起手阻止詹米:“你干了这差事,现在大家都很喜欢你,至少那些支持你的人都很喜欢。”
“不过,我想应该不包括杜格尔。”我插嘴说。
默塔是那种老是讶异女人居然有意见、会开口讲话的大男人,不过他还是有礼貌地点了点头。
“的确,这倒是真的。不过,我还是不懂为何这件事会让你惹上麻烦。”他对詹米说。
“不懂?”这两个男人彼此交换了眼神,眼神里藏着我无法理解的信息。詹米缓缓地从齿间吐了一口气,自顾自地点了点头。
“何时?”詹米问道。
“一星期,也许十天吧。靠近一个叫拉格库依姆的地方,你知道这地方吗?”
詹米再次点了点头,脸上的神情比我先前见过的模样更加坚决:“我知道。”
我看着詹米,再看看默塔,他们两人的表情都是像守着什么机密似的。看来,默塔已发现了什么端倪,也许跟那个神秘的“霍罗克斯”有关?我耸耸肩,不管原因为何,看来詹米被当成展示品的日子已经结束了。
“我猜,这下杜格尔得跳踢踏舞来替代了。”我说。
“呃?”他们的神情从原本的神秘变为讶异。
“唉,算了算了。晚安。”我拎起医药箱,离开棚子,去找我自己休息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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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儿的踏蹄声似乎被雾气捂住,在潮湿的空气中,声音显得特别诡异,周围人的交谈碎成片片断断,而长长队伍前头传来的呼喊声有时反而较清楚。这一路走来,仿如骑行在满布幽魂的蒸腾烟雾里,不见其人、只闻其响的声音在空中飘浮着,说者远在他处,但发出的声音却好像触手可及。
我身处队伍中间,一边是一个我不知其名的护卫,另一边则是奈德·高恩,就是我在科拉姆大厅中见过的那位抄写员。但从我们沿路的谈话中,我发现他不仅仅是抄写员。
奈德·高恩是个初级律师,生于爱丁堡,在当地成长、受教育,看起来的确有那种架势。这个动作和习性精确利落的小老头儿,穿着一袭上等的呢绒外套和细致的羊毛裤,还有一件襟前缀着小小饰带的亚麻衬衫,以及一条做工精巧到能同时彰显地位亦可应付旅途不便的马裤。一副金边半框眼镜和利落的发带,配上一顶蓝色的双角帽,为他的整体造型收尾。这一副法律界人士的典范样貌,让我在看着他时无法不带微笑。
高恩坐在一匹安静的母马上,马鞍上架着两只以磨旧皮革制成的硕大皮袋。他解释说,一个袋子里装了他的墨水瓶、鹅毛笔、纸张等工具。这只皮袋因装了东西而鼓胀着,不过另一只袋子看起来几乎是空的。
“另外那个袋子是做什么用的?”我看着问道。
律师拍了拍扁扁的袋子说:“噢,这是用来装科拉姆的佃租的。”
“他心里一定期待着收很大一笔钱。”
高恩先生和蔼地耸了耸肩膀:“亲爱的,没那么多。收来的佃租大多只有几文钱,几枚硬币,而且这些小钱还比其他较大面额的货币占空间。”他干薄的唇上闪过微笑的弧线,“不过,这堆沉重的铜板、银币还是比领主的其他收入更好搬。”
他转过头,目光锐利地越过肩头,回望随队前进的两辆大驴车。
“一袋袋谷物或成堆的芜菁至少不会乱动,鸡鸭鹅这种家禽要是绑好关妥的话,我也没意见。我也不反对用羊只来交租,虽然它们这也吃那也吃的习惯曾惹过麻烦,运送实在不方便。去年有只羊还吃了我的手帕,虽然我得承认那是我的错,不该让手帕从外套口袋里露出来。”高恩先生的薄唇坚决地说着,“不过,我今年下达明确指令,不收活猪。”
我猜,就是因为得保护高恩先生鞍上的皮袋,还有那两辆驴车,收租队伍才会有另外的二十多人吧。他们全骑着马,佩带武器。队伍里还有好几群驮兽,驮着的应该是众人的补给。菲茨太太先前在声声道别和叮咛中告诉我,沿途会有好几晚要在路边扎营,凑合着过夜,膳宿条件可说是非常原始的,或几乎等于零。
我很好奇,到底是什么原因让高恩这样条件甚佳的人远离早已习惯的文明生活,到遥远的苏格兰高地来工作。
“这个嘛,我年轻时在爱丁堡有一间小小的律师事务所,事务所的窗子还缀着蕾丝窗帘,门边还有刻了我名字的亮闪闪的铜牌呢。不过,我厌倦了日复一日帮人拟写遗嘱或让渡书,以及每天在街上看到同样的面孔,所以就离开了。”他简短地回答了我的问题。
他买了一匹马,备好所需之物便上路了。他不知道要去哪儿,或到了之后要做什么。
高恩先生用饰有图纹的手帕轻拍着鼻子说:“我得说,我有某种……冒险的喜好,不过,我的身份地位和家庭背景又不好让我去跑船或当个拦路强盗,这两个是我当时能想象的最具冒险性的职业。最后,我的选择就是往北走,到苏格兰高地,这是退而求其次的选择。那时我想,过一段时间,也许能说服哪个领主让我在宫中服侍其侧。”
在他游走苏格兰高地的过程中,的确也遇到过这样的领主。
“雅各布·麦肯锡。”高恩带着耽溺往昔的温柔笑意,下巴朝队伍前头在雾气中闪动的那头红发指了指,“他是个邪恶的红发老坏蛋,他的外孙跟他很像。我和雅各布初次见面是在枪口下,那时他拿着枪要抢劫我。我没得选择,只得心甘情愿让出我的马和行囊。不过,我坚持就算走也要跟他同行,我相信他当时心里有点畏缩。”
“雅各布·麦肯锡?那就是科拉姆和杜格尔的父亲啰?”
老律师点点头:“是啊,当然。那时他还不是领主,过了几年,在我的小小协助下,他才……”他谨慎地补上这句:“那时,这地方还没那么文明……”他沉浸在对往事的回忆中。
“噢,是吗?所以可以说科拉姆‘继承’了你?”我恭敬地问。
“大概是这样。雅各布去世时,堡内遇上点麻烦事。当然,科拉姆确定可继承理士城堡,但是他……”高恩停顿了一下,前后看了一下,以确保周遭无人能听见我们的谈话。武装护卫已经往前骑去和伙伴同行,我们后头的驴车车夫也离我们有一段距离。
他继续方才中断的故事:“科拉姆当时是个十八岁的成人了,也承诺当个好领主。他把利蒂希娅娶进门,以此作为和卡梅隆家族的结盟之举——婚约协议还是我拟的。不过,婚后不久,科拉姆便在某次攻击中落马,跌断了大腿骨,而且复原状况并不好。”
我点点头,当然了。
高恩先生叹了口气,继续说:“接着,他又过早地从病榻中起身,结果跌下楼梯,摔断了另一条腿。他在病榻上躺了几乎整整一年,没过多久,大家就明白他这伤是永远好不了了。而遗憾的是,雅各布也在此时去世。”
高恩先生没再多说,他整理着思绪,目光望向前方,探身似乎在找寻什么人,寻觅无果后,便又坐回鞍上。
“那时,科拉姆也正为他妹妹结婚的大小事情烦恼。而杜格尔……唉,我想科拉姆在这件事上也不会原谅自己。杜格尔当时是有可能当上领主的,不过大家觉得他的决策判断能力不足以胜任。”高恩摇摇头,“噢,当时这件事闹得很大,一些叔舅亲戚和封臣都加入讨论,还办了一场大集会来决定此事。”
“他们终究还是选了科拉姆?”科拉姆·麦肯锡的性格威力再次让我感到讶异。看着这个骑马走在我身旁的憔悴小老头儿,我心想,科拉姆在结盟为友的选择上运气也挺不错。
“的确选了科拉姆,不过那是因为他们兄弟俩情谊深厚,紧紧相依。科拉姆的勇气和智慧毋庸置疑,可是,他的身体不行了。科拉姆显然没办法继续带领族人上战场,不过,麦肯锡一族还有杜格尔。杜格尔身强体健,只是有点鲁莽和急躁。那时杜格尔直挺挺地站在兄长的座位后头,发誓遵循他的指令,愿意当他战场上的双腿和左右手。于是,有人提议科拉姆可依其应有的长幼顺序成为新任领主,而杜格尔则是战场上的首领,负责在战时领导族人。这样的决定可是史无前例啊!”
高恩说到“有人提议”时的刻意谦虚显然说明了那是谁的提议。
“那你是谁的人马呢?科拉姆的还是杜格尔?”
“我关心的是全麦肯锡氏族。”高恩先生谨慎地回答,“但基于形式,我已对科拉姆宣誓效忠。”
基于形式?算了吧。我见识过那场立誓大会,却想不起在众人当中见过这位律师的小小身影。所有出席立誓大会的人无一不受感动,即便是天生的律师亦然。而这个坐在红棕马匹上的瘦骨嶙峋的小老头儿,虽然深谙律法精髓,却证明自己有个浪漫的灵魂。
“科拉姆一定觉得你对他颇有协助之功。”我客套地说着场面话。
“噢,我不时会帮点小忙,就像我帮其他人一样。亲爱的,要是你哪天需要听点意见,尽可来找我,别客气,我保证我的判断值得信赖。”他客气地笑着说,优雅地在鞍座上弯腰鞠躬。
我调皮地扬着眉毛问:“就像你对科拉姆·麦肯锡那么忠诚吗?”他那双迎上我目光的小小棕眼睁得老大,我在他的目光里同时看到潜藏在不再深邃的眼眸中的机巧和幽默。
“这个嘛,值得你一试。”他毫不谦逊地说。
“我想也是。”我语意里的忍俊之意多过怒气,“不过,高恩先生,我向你保证,我不需要你的判断,至少目前不需要。”我心想,这话听起来很有意思,因为我的口吻跟高恩先生一样。
“我不过是个普通的英格兰女士,就是这样。”我语气坚定地说,“科拉姆想从我身上找出根本没有的秘密,这根本就是浪费他自己和你的时间。”我暗想,这秘密是有的,但可说不得啊。高恩先生的判断也许值得信赖,但他的信仰可不是如此。
“他派你来,不会是打算对我刺探、逼供吧?”我突然冒出这念头,大声问道。
高恩先生对这想法短短地笑了一声:“噢,没有。亲爱的,没这必要。我是来执行我的基本任务的,帮杜格尔处理账目记录,还有接受远方封臣佃户可能会需要的小小法律咨询。而且,我都这把年纪了,恐怕也没兴致再去冒险。这年头比以前安定多了。”他叹了口气,好像遗憾不已,“不过路上还是有被拦路劫财的可能,或者在边界受到攻击。”
他拍了拍放在鞍上的第二只袋子:“这袋子里也不是空无一物。”他掀起皮袋的上盖,我看见了袋中那把枪柄饰有涡形图纹的亮闪闪的手枪,整齐地收在双环扣里,放在便于拿取之处。
他仔仔细细地打量着我的衣着和外貌。
“亲爱的,虽然我想杜格尔可能会觉得不太恰当,不过你还是应该随身佩带武器。”他的语气中带着轻柔的责备,“我去跟他说说看。”当天,我们就在愉快的交谈中度过,流连在他对已逝美好时光的沉湎之情里。在那年代,男人个个都是汉子,苏格兰人狂野俊俏的脸庞上还见不到文明毒草蔓延肆虐的痕迹。
当夜幕低垂,我们一行人就在路旁空地上扎营。我的马鞍后头系着一条毯子,我准备用它度过我离开城堡后的第一个自由之夜。但当我离开营火走向树后时,感到身后有目光尾随着。看来,即便在空旷之处,我的自由依然受限。
***
我们在第二天近午时分抵达了第一个停驻点,这是一处仅有三四间小屋群聚的地方,坐落在小山谷下。居民从屋子里取来凳子给杜格尔坐,有人则从马车上拿来先前细心备妥、随车带来的一片厚木板,架在两辆骡车之间,给高恩先生当作写字台。
高恩先生从外套的后口袋中抽出一大条上过浆的方形亚麻布,动作利落地铺在一根树桩上,这残干原本是用作切剁东西的砧板的。他坐上树干,动手把墨水瓶、账本、收据在板子上一字排开。高恩神态沉着,好像仍在爱丁堡事务所的蕾丝窗帘后头埋首工作。
邻近耕地的佃农陆续来到这里,向领主的代理人缴付每年应尽的义务。这过程颇为随性,不像在理士城堡大厅那么正式。大家都是刚从田里或农舍过来,每个人都带了凳子,不分你我地坐在杜格尔旁边,或解释,或抱怨,或只是聊天交谈。
有些农人由一两个儿子陪同,背着一袋袋谷物或羊毛。始终不显疲态的高恩在和每个农人交谈之后,会写下农人缴付的年租收据,清清楚楚地在账本中记下,然后弹弹手指,这些农人便会在他指挥下快活地把牲畜抬上骡车。偶尔会有一小堆钱币,在微微的铿锵声中消失在他的皮袋子深处。高恩先生收租的同时,随行的护卫或在树下躺着歇息,或消失在林地河岸,我猜他们是去打猎了。
这样的情形在后续几天里大同小异地上演着。我不时会被邀进屋里喝杯苹果酒或牛奶,所有女人都会挤进房间和我聊天。有时,简陋的屋子要是大得能当成酒吧甚至客栈,那么当天杜格尔就会将它权充总部之用。
有时,农人缴付的佃租包括马匹羊只,或其他活体动物。这些牲口通常会在临近村落交换成较易携带的物品,而如果詹米认为收进的马匹适合纳入理士的马厩,那么马儿就会加入收租的行旅行列。
我很纳闷詹米为何会出现在队伍里。虽说这年轻人显然熟悉马匹,但队伍中多数人也很懂,甚至杜格尔自己就很懂马。况且拿马当作租金缴纳的人很少,而照料队伍中的马匹也不是什么特别的难事,我不知道他们何以认为有必要带詹米。但就在我们出发一周之后,我在一个叫不出名字的村子里发现了杜格尔要带詹米同行的真正原因。
当地虽是个小村子,规模倒也大得足以拥有一间让他们自豪的酒馆。酒馆里有两三张桌子,还有几张东倒西歪的板凳,杜格尔就在这里收租,并听取村民的意见。吃过难以消化的咸牛肉和芜菁的午餐后,杜格尔做东买酒,请那些缴完租金后还在店里闲晃的佃农和村民,以及几个刚下工的农人。他们目瞪口呆地看着我们这些陌生人,听着我们带来的消息。
我静静坐在角落的长椅上,喝着酸麦酒,享受下了马背的休息时刻。杜格尔不断在盖尔语和英语之间切换,我没太仔细听,内容大抵是一些小道消息,以及低俗笑话或家常漫谈等农家话题。
我心不在焉地想,照这速度,还要多久才能抵达威廉要塞呢;到了威廉要塞,如何才能脱离这群苏格兰同伙,又不碰上英格兰军队呢。我想着想着,没注意到杜格尔已经独自讲了好一会儿,似乎正在发表某种演说。听众聚精会神地听着,偶尔发出简短的惊呼和感叹。我渐渐恢复了对周围的意识,明白了杜格尔正巧妙地煽动群众对某件事的激愤情绪。
我环顾四周,胖鲁珀特和矮个儿律师奈德·高恩正靠着墙,坐在杜格尔背后,全神贯注地听着,酒杯都忘在身旁的凳子上了。詹米的手肘抵在桌上,身子朝前,皱着眉对着自己的酒杯。不管杜格尔说什么,詹米似乎一点都不关心。
杜格尔站了起来,毫无预兆地抓住了詹米的衣领,拉他站起身子。詹米老旧的破衬衫从接缝处平整地裂了开来。詹米十分诧异,完全愣住。他眯起眼,下颚绷得紧紧的,但是当杜格尔摊开撕裂的布片,向群众展示詹米的后背时,詹米却动也没动。
现场众人目睹到詹米疤痕累累的背部,无不倒抽一口气,随后则是群情激愤的鼓噪。我正想张口说话,随即听到“英格兰人”这个字眼儿,那语调毫无友善之意,便闭上了嘴。
詹米面色铁青地杵在原地,他在围聚过去的人群间退了几步,小心褪下身上残余的布片,揉成一团。一个个头儿只到詹米手肘处的小老太婆轻轻地抚拍着他的背,摇摇头,口中说着应该是安慰之词的盖尔语。如果只是这样的话,那么群众的情绪显然没有达到杜格尔的期望。
他简短回答了面前群众所提的几个问题。两三个来店里打酒的女孩靠着墙远远站着,聚在一起窃窃私语,眼睛不时睁得老大望向屋子这一端。
詹米朝杜格尔望了一眼,那眼神照理足以让他僵立如石。詹米把残余的衣服丢入角落的火炉,抛开众人同情的低语,大步迈出屋外。
由于吸聚众人目光的焦点离开了现场,大家纷纷将注意力转向杜格尔。虽然多数人的评论我都听不懂,但从少数几个我听得懂的字眼儿判断,应当是极度反英的言论。我的心在跟着詹米出去和不引人注意地默默留在原处间拉扯。不过,我想詹米此时不需要人做伴,于是又缩回角落,低头看着杯面模糊暗淡的倒影。
金属的铿锵响声让我抬起头来,人群中有个穿着皮裤、神色坚毅的男子在杜格尔面前的桌上抛下几枚钱币,似乎是想简短地发表他的看法。他朝后一站,拇指插在腰带间,一副督促其他人挺身而出的样子。众人犹疑片刻之后,一两个大胆的人跟着行动,随即又有更多人纷纷从钱包或皮袋子中掏出铜板钱币。杜格尔诚挚地感谢他们倾囊相助,招手对着客栈主人再买一轮酒。我注意到高恩先生把献金整整齐齐地收进另一个有别于收取科拉姆租金、供作麦肯锡族用的袋子,于是我也明白了杜格尔这小小演出的目的。
和其他大多数生意一样,搞叛变也是需要资金的。供养军队需要钱,供养叛军领袖亦然。从我对查尔斯·爱德华王子历史的记忆片段判断,这个篡夺王位的年轻人的部分资金来自法国,但这以失败告终的起义也有部分资金来自人民那浅薄、破烂的口袋。所以,科拉姆或杜格尔中至少有一人是詹姆斯党,是那位对抗英国国王乔治二世的年轻篡位者的支持者。
最后,村民佃户纷纷散去,回家吃饭。杜格尔站起身来,伸伸懒腰,一脸满足,就像猫儿刚喝过牛奶的模样。他掂了掂钱袋的重量,把袋子抛给高恩。
“不错,够多了。像这种小地方也不能期待收到更多的钱,这些已经够体面了。”
“我可不会用‘体面’这字眼儿来形容。”我从藏身之处直挺挺地站起来。
杜格尔转过身子,像是第一次看到我似的。
他因为觉得有趣而翘起嘴来,“噢?你不会用‘体面’这字眼来形容?难道你对这些人把为数不多却弥足珍贵的钱捐献出来支持他们的领袖有意见?”
我迎向杜格尔瞪视的双眼:“不管这领袖是谁,我都没意见。我不赞同的是你募款的方式。”
杜格尔仔细地打量我,好像我的神情能透露什么。
“不管这领袖是谁?”他轻轻地重复说着,“我还以为你听不懂盖尔语。”
“我是听不懂,不过我还有理解的本能,而且一双耳朵也没坏,好得很。不管盖尔语里‘乔治王的健康’怎么说,我都不会听成‘Bragh? Stuart’9。”
杜格尔头朝后一仰,哈哈大笑:“的确不是。我会教你如何正确地用盖尔语称呼你的领主和国王,不过你刚刚说的那个字眼儿,不管你是不是英格兰人,可都不适合从淑女嘴里说出来。”
杜格尔弯下腰,从炉灰里拿出被弄得又破又脏的衣服,甩掉衣服上的煤灰。
他把衣服塞进我手里:“既然你不喜欢我的方法,也许你想把衣服补一补。去跟客栈老板娘要针线,把衣服缝一缝吧。”
“要缝你自己缝!”我把詹米的衣服丢回杜格尔手里,转身离开。
“随便你。”杜格尔语气轻快地在我背后说,“如果你不想帮忙的话,詹米自己会动手。”
我停下脚步,心不甘情不愿地转过身,伸出手来。
“好吧。”我刚开口,就被一只从肩后窜出来的大手打断,这只手从杜格尔手中抢过衣服。詹米晦暗的身影从我们之间穿过,把衣服夹在臂下,无声地离开屋子,一如他无声地进入屋内。
***
当晚,我们在某个佃户的屋子里过夜,或者应该说我在屋子里过夜。男人都睡在外头的大小草堆、骡车或大片的蕨草上。他们为了尊重我是女人,再加上我算半个囚俘,因此给我在屋子里的火炉旁设了一张简陋的床。
虽然我的床看起来比屋内六口之家所睡的大通铺更好,我还是忌妒男人们可以露天睡觉。屋内的炉火并未全熄,只是入夜后稍微转弱。屋内空气非常沉闷,满是汗热和体味,还有翻来覆去、呻吟、打呼、放屁的声音。
过了一会儿,我打消了继续睡在这闷热屋子里的念头,拎着毯子悄悄溜到屋外。相形之下,屋外的空气比屋内的窒闷好太多了。我不禁倚着石墙,大口大口吸饱满腔的鲜凉空气。
小路旁的树下有个守卫静静坐着。不过,他只看了我一眼,显然料想我不会跑多远,便回头继续削着手中的小东西。夜里月光皎洁,守卫手中的小弯刀在浓密的树影下闪着锋芒。
我绕着小屋走一圈,循着屋后小径走上山丘,仔细注意是否有什么东西潜伏在草间。我在两块大石之间找到一处隐秘的好地方,用草堆和毯子给自己做了一个舒服的窝。我躺在地上,四肢舒展,看着满盈的月亮缓缓横过天际的行轨。
从我穿越巨石圈的不幸旅程开始到现在,已经过了一个月。在我以科拉姆的不速之客身份进入理士城堡的那晚,我也是这样看着月亮从窗外升起。不过,我想至少现在我已经知道那些石头为什么会被摆在那儿了。
虽然石头本身可能没什么特别,但这些石头是标记,就像峭壁边的落石警告标志。竖立那些石头的用意,是标示该处是危险地点,是一处……呃……时光壳面特别薄弱的地方,还是某种特别的门户大开之处?建起石柱圈的人也不知道自己标记的是什么,对他们来说,那地方就是神秘得吓人或带有强大魔力的地点。有人会在那里毫无预警地消失,或许也有人会无端冒出来。
不过,这只是我的猜想。要是我突然出现在纳敦巨岩时恰好有人在现场,那会发生什么?我想,这可能要依进入巨石圈的时机而定。倘若是这个村子的村民,他们绝对会把我当成巫婆或精灵。突然现身在那出了名的山丘上,我应该更像精灵吧?
我想,那山丘的声名很可能就是这么来的。如果这些年来陆续有人突然失踪,或突然不知从何处现身某地,那么,该地的确是有道理因其魔力而得名的。
我从毯子下伸出一只脚,在月光下摇摇我的长脚趾。严格说来,嗯,我的模样实在很不像精灵。对这个时代而言,身高五英尺六英寸的我是高个儿女人,甚至跟许多男人一样高。既然我很难符合小巧的精灵模样,那么,我很有可能被当成女巫或某种邪灵。基于我对这时代的人如何对付妖魔鬼怪的些许认知,我只能说,幸亏没人看到我突然冒出来。
我漫不经心地想着,要是反过来呢,如果有人从这个时代消失,接着突然出现在我的时代,那会如何?如果有方法办到,那正是我打算做的。要是有个像镇上的邮局局长布坎南太太那样的现代苏格兰人,看到一个像默塔这样的人突然从脚下的地上蹦出来,她会有什么反应?
最可能的反应是跑走、叫警察,或什么都不做,只在日后把当天极不寻常的奇遇说给友人或邻居听……
至于这穿越时空的访客呢?嗯,如果他很谨慎又足够幸运,可能会试着不过度引人注意地融入新的时空。毕竟,尽管我的样貌和所说的语言绝对启人疑窦,但我也正努力装成普通居民,融入此时此地,而且目前为止还算成功。
要是一个时空错置的人实在太突兀,或者大声嚷嚷自己的遭遇,那又会如何?如果时空之旅的出口是在较原始的时代,太过醒目的陌生人很可能会被当场杀掉,连问都不会多问他一句;若是落在比较开明的时代,他会被当成疯子,而要是他不肯安静下来,很可能会被人绑起来送进医院。我想,这种突然消失或现身的事可能从开天辟地之初就有,即便就发生在众目睽睽之下,人们还是没有头绪。没有人说得出到底发生过什么事,因为唯一知道的人会被处理掉。至于消失的人,他们很可能在时空的另一端闭口不谈。
我陷在自个儿的思绪里,压根儿没注意身旁微弱的低语和穿过草丛的脚步声,当我听到几码之外的声音时,着实吓了一跳。
“杜格尔·麦肯锡,你真该死!不管我是不是你亲戚,我都不欠你这人情。”说话的声音压得很低,但满是愤怒。
另一个声音微微被挑起兴头地回道:“我记得好像有人立过誓,‘只要我双足踏在麦肯锡氏族领地,都当遵循您的旨意。’没有吗?我相信你是这么说的,没错吧。”杜格尔在地上跺了一脚,发出一声软闷的砰响,“你小子听好了,这里就是麦肯锡的领地。”
“我是对科拉姆立誓,不是对你。”所以,回话的人是詹米·麦克塔维什。我想我很明白他为什么生气。
“你立誓的对象是他还是我,都一样,这你清楚得很。”这时传来一声像是手掌轻拍脸颊的声音,“虽然你服从的是麦肯锡的领袖,但出了理士城堡,我就是科拉姆的双手、双腿,就等于他亲临现场。”
詹米很快反驳道:“我倒没见过哪只左手这么不知道右手的意向。”虽然语气中带着无奈,这句违逆之言倒是暗藏机智,“你认为这右手对左手为反皇党人募钱的行为会说什么?”
杜格尔无言地顿了一下,开口道:“麦肯锡、麦克贝奥兰和麦克维尼奇,这三族都是自由之身,没人能逼迫他们违意而行,或阻止他们欲行之事。而且,科拉姆最后可能会比其他两族人更支持查尔斯·爱德华王子,投入更多资助,谁知道呢?”
“是有可能。”那更低沉的声音回道,“就像雨水可能改由地面往天上去,而非从天上往地下落。即便如此,不代表我会拿个小篮子站在楼上把篮口朝下接雨。”
“小伙子,要是那爱德华王子登上王位,你得到的好处比我还多,不是吗?现在的英国佬只会把你绞死,如果你不在乎你那蠢脖子被人绞断的话……”
“我的命是我自己的事,”詹米狂暴地打断他的话,“我的背也是!”
“乖孩子,但跟我同行这段路,那就不是你自己的事而已。”舅舅语带嘲弄地说,“如果你想知道霍罗克斯会告诉你什么,你就乖乖照我的话做。也许你拿针的手很巧,但你可是只有一件干净衣服可穿。”
从声音听来,有人从坐着的石头上起身,轻步走过草地;不过,我想这脚步声只会出自一个人。我尽可能不出声地坐起身子,小心翼翼地从遮住我的大石边探头窥看。
詹米还在,他弓着背,坐在几英尺外的石头上。他的手肘环抱膝头,下巴沉在环扣的双手之间。我只看到他的背影,于是我放松地缩回身子,不想打扰他的独处时刻。这时,他却突然开口了。
“我知道你在那儿,如果愿意的话就出来吧。”从他的语气听来,好像刚刚发生的事完全与他无关。我站起身子走了出去,但意识到身上只穿着内衣;想到詹米有好多烦心事,不需要再为看到我的模样而脸红,于是我巧妙地在踏出去之前先裹上毯子。
我靠着岩石,在靠近詹米的地方坐下,有点踌躇地看着他。他略略点头致意后就没再理我。从他阴沉的皱眉来看,他的心绪绝不会是被什么愉快的事给缠住。詹米一只脚不停地在所坐的岩石上跺踏着,扭着紧握的手指,接着突然用力放开,好几个指节同时噼啪作响。
指节的噼啪声让我想起了曼森上尉,他是我工作所在的战地医院的补给官。曼森上尉深受补给短缺、误送,以及陆军系统官僚的种种愚行困扰,他把这些视为对他个人的明枪暗箭。他平常是性情温和的好人,但要是受挫太深,他会暂时离开现场,走进他的私人办公室,在门后使劲捶墙。当薄如纸张的墙面被这么捶打而抖动起来时,在外头接待处的访客就会看得出神。过一会儿,曼森上尉会带着破皮的指关节和平复的情绪再度现身,果决地解决当下的危机。当曼森上尉调往别的单位时,他办公室门后的墙上已经有好几个拳头大小的坑洞了。
看到坐在石头上的詹米扭绞着手,好像要让关节脱臼似的,我不禁想起面临补给难题的曼森上尉。
“你需要揍点什么东西。”
“呃?”他讶异地抬眼看我,显然忘记了我的存在。
“找个什么东西来打一打,这样你心里会舒服点。”我建议道。
詹米扭着嘴,仿佛想说什么,但什么也没说,却从石头上站了起来,毅然朝一棵粗壮的樱桃树走去,对着树干用力挥了一拳。詹米显然发现这能稍稍缓解他的情绪,于是又打了好几下,打得树干乱颤,在他头上落下狂乱如阵雨的粉红色花瓣。
一会儿之后,他吸吮着破皮的指关节,走了回来。
“谢谢,也许这样我今晚就能入睡了。”他苦笑着说。
“受伤了吗?”我站起来要检查他的手,但他另一只手的掌心轻轻揉着指关节,摇摇头。
“没有,不碍事。”
我们傻傻地一语未发,站了好一会儿。我不想提起刚刚听到的事,或发生在今晚稍早时候的场面,但是我最终还是打破沉默,开口说:“我不知道你是左撇子。”
“左撇子?你是说惯用左手啊。对啊,我一直都是。以前上学时老师都把我的左手折到背后绑在腰带上,要我用另一只手写字。”
“那你会吗?我是说,用右手。”
他点点头,把受伤的手凑近嘴边:“会是会,不过每次一用右手头就痛。”
“那你打斗时也用左手吗?我是说,用左手拿剑。”我这么问,是希望分散他的注意,让他情绪不再那么低落。詹米这时除了随身的短刀和匕首,身上没有武器,不过他在白天时通常会和队伍中的其他人一样,同时佩带长剑和火枪。
“不,我两手都能利落使剑。左撇子的人用剑并无优势,因为手里拿把短剑,身体左侧会转向敌人,你知道,心脏在这一侧。”
詹米浑身满是想维持镇定情绪的紧绷能量,开始在空地上走圈,手上拿着一把假想的剑,想象地比画着动作。他又说:“使用阔剑的时候差别也不大,”他伸开双臂,双手一张,在空气中画出一道平顺优雅的弧拱,“通常都是双手并用。”
“如果和敌人的距离近到只能单手挥剑,那么用哪只手也不重要了,因为你要从上方下手,劈开敌人的肩膀。”詹米指导似的又补上这句,“要从肩膀砍下,不是头,因为剑锋很可能滑掉。”他用掌缘朝自己的脖子和肩膀相接处切了几下,“利落地从凹口这儿下手,对手就死定了。就算不是一刀毙命,对手当天也无法再战,甚至可能永远残废。”
詹米的左手落回腰带的位置,抽出短刀的动作顺畅得犹如行云流水。
“打斗时,长剑和短刀同时并用。要是你没有盾牌,那么最好右手握剑,然后在近身打斗时另一只手从下方以短刀攻击。不过,要是拿短刀的那只手有盾牌,那么你两边都可下手,并且扭转身子……”詹米迅速低下身子闪避,然后迂回前进,“以避开敌人的剑锋。只有在丢了剑,或握剑的手无法使用时才用短刀。”
他让短刀落下,接着迅速抄起,刀锋向上,直挺挺地在我胸口一英寸处倏地停下。我不自主地朝后退了几步,他随即在起身之际收刀回鞘,对我回以抱歉的微笑。
“抱歉,有点太炫耀了。我不是故意要吓你。”
“太厉害了。”我真心诚意地说,“这是谁教你的?我想这技巧需要另一位使用左手的战士示范给你看才学得会。”
“是的,他的确是个使用左手的战士,是我见过最厉害的战士。”詹米微微一笑,笑容里没有任何幽默之意,“那人就是杜格尔·麦肯锡。”
他头上的樱花花瓣这时大多已落下,只剩一些粉红色的花瓣还黏附在他肩头。我伸手拨下残余的花瓣。他衣服上的裂缝已被细细缝妥,就连布料上裂开之处也用针线交叉缝妥了。
“他还会再做一次?”我无法自制地突然开口。
詹米在回答前顿了一下,但他没有装作听不懂我的话。最后,他终于点点头:“噢,是啊。你也看到了,这举动会让他得到他想要的。”
“而你就放任他这么为所欲为,让他这样利用你?”
詹米的目光越过我身后,看着山丘下的那间小酒馆,屋子的木缝间还透出一点微微火光。他面无表情,平滑得像一堵墙。
“目前是如此。”
***
我们继续后续的行程,每天行进不超过几英里,通常是为了让杜格尔在路口或小屋收租而停下。几个佃户会带着几袋粮谷或辛苦攒下的一点钱来支付佃租。收入都会在奈德·高恩的振笔疾书下记进账本,他会用破袋子里装的羊皮纸和纸张开立收据给佃户。
当我们所到的小村小镇规模大到会有小酒馆或小客栈时,杜格尔就会故伎重施。他买酒请客、说故事,接着发表演说,要是情况足够热烈,最后他会逼着詹米现场展示背上的伤疤。那么,那只为法国和詹姆斯党而准备的皮袋里又会多几枚钱币。
在这过程中,我会研判何时即将出现最热烈的高潮,然后提前走出门外。我从来不喜欢观看公开行刑,众人目睹詹米伤疤的最初反应都是惊骇得心生怜悯,随之而来的是对英军和乔治王的恶言咒骂,不过除此之外,通常还会出现一些连我都能感受到的轻微鄙夷。有一回,我听到有个男人用英语低声对他的朋友说:“唉,真是惨不忍睹,不是吗?老天爷,要是我的话,早就在该死的白脸英国佬这样折磨我之前一头撞死了。”
愤怒和悲惨的情绪让詹米的神色一天比一天衰颓,他会在当下尽快穿回衣服,回避所有人的询问和同情,找借口离开现场,而且在隔日清晨骑马离开前避免和任何人接触。
几天后,这种情况在一个名为图奈格的小镇上有了转折。杜格尔一只手搁在詹米赤裸的肩上,努力劝群众捐钱。这时,围观群众中有个满头棕色脏发的年轻大老粗对詹米说了几句话。我听不清楚他说了什么,但立即就出现了效果。詹米甩开杜格尔的手,狠狠地朝那大老粗的肚子上打了几拳,将他击倒在地。
虽然我绝称不上能听懂盖尔语,但我也慢慢学会了把几个字凑在一起当成句子。不过,我注意到,不论我能否听懂字义,我通常都能从讲话者的神态辨识出其要表达的意思。
“你给我爬起来,再说一次。”这场面看起来就跟全世界的学校操场、酒吧或暗巷里会发生的情况一样。
另外两句话是“好,老兄,你说得对”以及“大伙儿给我上”。
在那棕发大老粗和他的两个朋友的体重把收租用的桌子砸垮后,詹米便淹没在飞扑而上的脏破工服之中。一旁无辜的围观者靠墙站着,等着看好戏。我侧身靠近奈德和默塔,不安地看着这一堆打得乱七八糟的人手人脚,交缠的腿手缝隙间偶尔会有一道红发的孤寂光芒闪过。
“你不帮他吗?”我低声从嘴角偷偷问默塔,他似乎对我这念头十分讶异。
“为何要帮?”
奈德·高恩一脸平静地在我身旁说:“如果他需要帮忙,自然会喊一声。”
“好吧,你说得对。”我带着怀疑闭上了嘴。
看到詹米被一个身穿绿衣的大块头勒住喉咙时,我不确定詹米如果真有需要,是否还喊得出来。我个人认为,杜格尔很快就要失去他用来展示的詹米了,不过他还是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事实上,所有旁观者对于眼前的混战似乎都不怎么在意。有几个人开始下注,但大致的气氛就像是兴味盎然地看表演一般平静。
我很高兴地注意到鲁珀特貌似心不在焉地晃到几个有意加入打斗的人的前头。当这几个人上前一步,打算加入战局时,鲁珀特便有意无意地挡住他们去路,手还轻轻搁在匕首上。这几个人缩了回去,决定不插手。
众人好像一致觉得三对一是个合理的让步——由于这个对手身材高大,而且深谙打斗技巧,再加上处于暴怒情绪中,三个打一个可能是正确的。
詹米的手肘巧妙地击中了绿衣大块头的鼻子,他流出鼻血,突然宣布退出,比赛似乎接近了尾声。
虽然打斗又持续了几分钟,但局势越来越明朗。第二个家伙跌到一旁,滚到桌子底下,抓着胯下边哀叫着。詹米和最初的那个棕发大老粗还在地板上奋力互捶,不过群众中押注詹米的一方已经开始收取赢来的赌金了。詹米的前臂扣住对手的喉管,同时猛力朝他的肾脏挥拳,告诫对手谨言慎思才是真勇气。
我默默在心里为我日渐增多的盖尔语词汇清单再加上这句:“够了,我放弃。”
在群众的喝彩声中,詹米缓缓从最后的对手身子上站起来,气喘吁吁地点头致意,步伐蹒跚地走向少数几张尚未歪倒的凳子,接着啪嗒一声坐下。他身上冒着汗,淌着血,接过群众递来的一大杯麦酒,大口大口地吞饮而尽。他把空杯搁在凳子上,身体前倾,手肘杵在膝盖上,大口喘着气,背上的伤疤清楚地呈现在众人眼前。
唯独这次詹米不急着穿回衣服。虽然酒馆里温度寒凉,他依然半裸着上身,直到我们要去找过夜之处时,他才穿上衣服走出门外。在众人敬佩地向他道晚安的祝贺声中,他离开了酒馆。虽然他身上的擦伤、割伤和各种挫伤正隐隐作痛,但他脸上的神情已比前几天放松了不少。
***
“小腿擦伤,眉头割伤,嘴唇裂开,鼻子流血,指关节有六处碎裂,外加一根扭伤的拇指和两颗松动的牙齿,以及其他我连数都不想数的大小伤。”我叹了一口气,检查完毕。
“感觉如何?”我带詹米到屋子后头的小棚子擦药,棚子里现在就只有我们。
“很好。”詹米嘻嘻笑着。他正打算站起来,可是动作到一半就卡住了,脸上露出痛苦表情,“哎哟。好是好,不过,肋骨好像有点痛。”
“当然会痛,因为伤到肋骨了。你全身都是瘀伤,不过这也不是第一次了。为什么?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呢?觉得自己是铁打的吗?”我焦急地大声问着。
詹米摸摸肿起来的鼻子,悲伤地笑着:“我真希望我是。”
我又叹了口气,戳了戳他的身体:“我想,肋骨应该没断,只是挫伤。不过预防万一,我还是先包扎起来。来,站起来,把衣服卷起来,手臂往两边摊开。”
我开始撕起从客栈老板娘那儿拿来的旧围巾,对着黏糊糊的膏药和其他文明生活的舒适便利发起牢骚。我即兴地包扎好,用力拉紧绷带,再以他围巾上的环针固定绷带。
“我不能呼吸了。”他抱怨道。
“别动,如果你呼吸的话,伤口就会痛。你是从哪儿学来这打架招式的?也是从杜格尔那儿吗?”
我涂在他眉头上的酸醋让他缩了一下。“不是。是我父亲教的。”
“真的吗?你父亲是做什么的?拳击冠军?”
“什么是拳击?不,他是个农人,除了种田,也养养马。”我在他破皮的腿上伤口处涂上酸醋消毒时,他倒抽了一口气。
“在我九岁还是十岁那年,父亲说,他认为我会跟我母亲那边的族人一样高大,所以我应该学会怎么打斗。”詹米的呼吸现在轻松多了,他伸出手,让我在他的指关节涂上金盏花药膏。
“他说:‘如果你是个大块头,那么有一半的人见到你会害怕,另一半则会对你挑衅。只要摆平一个,那么其他人就不会来惹你。但你要学会利落快速地解决,不然你一辈子都打不完。’所以,他就带我到仓库,把我打倒在草堆上,直到我会反击为止。哎哟,这好刺!”
我忙着给他的颈子上药:“指甲挖出的伤口最麻烦,特别是那人的指甲不常清理的话。我怀疑那个油头的家伙一年没有洗过一次澡。嗯,我对你今晚的表现也会用快速利落来形容,今晚的确让我印象深刻,你父亲一定会以你为傲。”
我语带挖苦地说着,却讶异地看到詹米脸上闪过一道阴影。
“他死了。”詹米语气平淡地说。
“抱歉。”我上完药,接着轻柔地说,“不过,我是认真的。他会以你为荣。”
詹米没有回话,却以一个半似微笑的表情回应。他当下好像突然变得好年轻,我很纳闷他到底多大年纪。正当我准备开口问他时,背后传来一阵刺耳的咳声,宣告棚子里有访客来临。
来者是那个肌肉发达的矮个子默塔,他兴味盎然地看着詹米身上缠着绷带的肋骨处,然后抛来一只小小的褪色皮袋子。詹米伸出大手,轻轻松松地接下,皮袋子发出微微的当啷声。
“这是什么?”他问。
默塔扬起一边的浓眉,说:“打赌下注赢来的分红啊,不然是什么?”
詹米摇摇头,打算把袋子抛回去:“我没赌什么东西。”
默塔举起手阻止詹米:“你干了这差事,现在大家都很喜欢你,至少那些支持你的人都很喜欢。”
“不过,我想应该不包括杜格尔。”我插嘴说。
默塔是那种老是讶异女人居然有意见、会开口讲话的大男人,不过他还是有礼貌地点了点头。
“的确,这倒是真的。不过,我还是不懂为何这件事会让你惹上麻烦。”他对詹米说。
“不懂?”这两个男人彼此交换了眼神,眼神里藏着我无法理解的信息。詹米缓缓地从齿间吐了一口气,自顾自地点了点头。
“何时?”詹米问道。
“一星期,也许十天吧。靠近一个叫拉格库依姆的地方,你知道这地方吗?”
詹米再次点了点头,脸上的神情比我先前见过的模样更加坚决:“我知道。”
我看着詹米,再看看默塔,他们两人的表情都是像守着什么机密似的。看来,默塔已发现了什么端倪,也许跟那个神秘的“霍罗克斯”有关?我耸耸肩,不管原因为何,看来詹米被当成展示品的日子已经结束了。
“我猜,这下杜格尔得跳踢踏舞来替代了。”我说。
“呃?”他们的神情从原本的神秘变为讶异。
“唉,算了算了。晚安。”我拎起医药箱,离开棚子,去找我自己休息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