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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婚礼

我醒来时,映入眼帘的是带着梁木的低矮天花板,被子则紧紧盖到我颔下。我感觉身上似乎只穿着内衣,于是想坐起身找衣服,不过又打消了这念头。我小心翼翼地放松身子,躺了回去,撑住头,免得突然滑下枕头落到地上。
过了一会儿,房门打开,我又醒了过来。我小心地睁开一只眼,晃动的人形轮廓逐渐浮现出默塔的阴沉身影,他站在床尾一脸不以为意地盯着我。我闭上眼,耳中听到一阵低沉嘈杂的苏格兰语,这话也许意味着他惊骇的厌恶感吧。可是当我再度睁开眼时,默塔已经走了。
房门再度推开,当时我正满怀感恩地沉陷在毫无意识的昏眠状态。这回走进来的是一个带着瓦瓮和盆子的中年妇人,我想,她应该是旅店老板娘。她开心地急忙走进房内,砰的一声用力推开窗子,声音大得活像两辆坦克相撞,我脑中嗡嗡作响。她像一整师的装甲部队走到床边,从我微弱抵抗的手中扯开我抓住的被子,丢到一旁,让我发着抖袒露在她面前。
“亲爱的,快起来,我们现在得帮你打点妥当。”她有力的前臂搁在我肩后,把我撑起来。我一手抓着头,另一只手捂着胃。
“准备好了?”我问道,嘴里好像有臭烂青苔。
这个妇人动作利落地洗好我的脸:“是啊,你不想错过自己的婚礼吧?”
“我想啊。”
她忙着粗手粗脚地脱下我的内衣,让我杵在地板上,好进一步把我看个仔细,根本无视我说了什么。
过了一会儿,我穿戴整齐地坐在床上,感觉蓄势待发、准备交战似的一阵迷茫。多亏这位好心的妇人给了我一杯酒,这多少让我的情绪稳定了一些。当她的梳子在我浓密如杂草的发间猛扯时,我正小心翼翼地吸啜着第二杯。
门又打开了,我颤抖地弹了起来,酒也随之泼洒而出。我不安地想,倒霉事真是接二连三。这次是两人来访,默塔和高恩先生,都是一副不以为意的表情。默塔缓缓走向床边,从各个角度打量我,我和高恩先生互换了眼神。默塔转向高恩先生,口中嘟哝着什么,声音低得让我没法听见。他朝我这方向绝望地看了最后一眼之后,便在众人身后拉上门离开了。
最后,这位妇人终于满意了——我的头发被梳到后面,高高拉起,在顶部打个结,大发卷松松地拨到后头,小发卷则挂在耳前。虽然头发往后拉扯的张力让我觉得头皮就快裂开,但从她递给我的镜子里来看,不能否认这成果还真不赖。我稍稍觉得自己终于有点人样,甚至还感谢她的辛劳。她把镜子留给我,然后便离开了,临走前还说我在夏季结婚真是幸运,因为有好多花可用来装饰头发。
我们这些大限将至的人啊……我心里暗想着,对镜子行个礼,颓倒在床上,脸上盖着湿布,又躺回去睡回笼觉。
当我意识到扯着我袖子的不是一阵嬉闹的微风,而是一双不太客气的手时,我正做着一场和绿油油的野花野草相关的好梦。我猛然坐起,双手胡乱地又挥又打。
我张开眼,小小的房间俨然成了地铁站,到处都是一张张人脸:奈德·高恩、默塔、旅店老板和老板娘,还有一个瘦高的年轻男子,他是旅店老板的儿子。他的怀里满是各色鲜花,这解释了我梦中的花香。此外,房里还有一位年轻女子,手上挽着柳条圆篮,亲切地对着我笑,这一笑显露了她缺了好几颗重要的牙。
原来她是村里的裁缝,前来修改旅店老板住在附近的亲戚一接到通知便赶忙送来的衣服,为的是让我穿得体面点。高恩先生狐疑地拎着这件活像垂在他手上的断气动物的衣服。我从床上缓缓滑下,原来这是一件沉重的奶油色低领缎料礼服,上衣和下半部是分开的。上头缀了十多个覆有布面的小纽扣,每个纽扣布面上都绣了金色的鸢尾花。领口和钟形袖口缀满了蕾丝,巧克力色的外罩刺绣绒裙上也是。旅店老板的身子有一半埋在他带来的一堆衬裙里,泡沫般的层层布料遮得大家都快看不到他矗直的胡须了。
看着我身上哔叽布灰裙上泼溅的酒痕,我的虚荣心战胜了一切。换上吧,如果我非嫁不可,我可不想让自己看起来像个农家苦工。我像裁缝人台杵在那里,其他人在一旁来来回回忙着,或拿东西或打量或点评。经过众人一番短暂又热烈的施法,作品完成了,我的头发最后再缀上白色紫苑和黄色玫瑰,我的心则在蕾丝紧身上衣底下激动地跳着。虽然礼服不完全合身,而且闻起来还有前任主人的浓浓体味,不过沉甸甸的缎料隔着层层衬裙在我脚边发出迷人的沙沙声。我觉得自己雍容华贵,而且也非常可人。
当我随着默塔下楼时,我对着他的背影,语带威胁地嘶声说:“你不能逼我这么做,你知道吗?”不过,我们心里都明白,我这番话不过是虚张声势。如果我真有胆量反抗杜格尔,冒险溜到英军那儿寻求一线生机,这胆量也早让威士忌给浇没了。
杜格尔、高恩先生和大伙儿都在楼下的酒吧里喝酒说笑,还有几个似乎除了吹牛聊天也没其他事可做的村民。
正说着话的杜格尔看到我缓缓步下楼梯,突然住口,其他人也陷入静默。我在众人恭敬仰慕的目光中翩然降临。杜格尔深邃的眼睛缓缓将我从头到脚看了一遍,最后视线回到我脸上,满心赞许地点了点头。
仰慕的目光一个接一个。上次有人用这种眼神看我,已经是好久之前的事了,于是我也非常优雅地点头回应。
最初的静默被打破,众人纷纷表达倾慕之意,甚至默塔也露出微微笑意,对他辛劳的成果满意地点着头。默塔,是谁指派你来当时尚总监啊?我心里这样想着。不过,我得承认,坚持不让我穿灰色哔叽衣服结婚的人确实是默塔。
结婚,噢,老天!多亏波特酒和奶色蕾丝,我暂时忘却了这场婚礼的意义,但当我清楚意识到这事的严重性时,还是感觉胃上挨了一拳,只得紧紧抓住楼梯栏杆。
不过,我注意到人群中显然少了一个人的身影——四处不见我的新郎。一想到詹米可能已经破窗而逃,现在已在好几英里之外,我的精神便为之一振。随杜格尔步出屋外之前,我接下了旅店主人递来的离别酒。
高恩先生和鲁珀特出去牵马,默塔不知跑去哪儿了,也许是去找詹米吧。杜格尔一手抓住我的臂膀,表面上是在扶我,以免我被脚上的丝质包鞋绊倒,事实上是在提防我临阵脱逃。
这天是个“温暖”的苏格兰高地日子,就是说,雾气还没重到变成毛毛细雨,不过也差不了多少。旅店大门突然打开,一阵夺目的光芒射入,詹米现身了。如果我是个耀眼的新娘,那么这位新郎更是灿烂辉煌。我看得目瞪口呆。
苏格兰男人不管多老、多丑、多古怪,只要穿上大礼服,绝对会是一幕威风凛凛、令人难忘的画面。何况这位高大挺拔、绝对称得上俊俏的年轻苏格兰男子就站在咫尺之外,简直让人屏息。
他一头浓密的红发梳得又滑又亮,垂在上等麻纱织成的衬衫的领口。钟形袖口向上折起,腕口的蕾丝边与从喉头处一泻而下的波浪花边胸饰十分相称,腕口还缀着红宝石别针。
詹米的格纹是漂亮的绛色和黑色,在一片麦肯锡氏族的色彩较深的绿白格纹中更显耀眼。圆形银质胸章固定住的火红毛料,优雅地从他的右肩披垂而下,在腰间被镶有银饰的佩剑腰带圈住,而后越过穿着羊毛裤的小腿,收止在银扣黑皮靴的上方。长剑、匕首和一只獾皮皮毛袋,为他全身的装扮画下句点。
詹米身高超过六英尺,身形宽阔,相貌堂堂,完全不是我看惯的那个脏兮兮的驯马师模样,这点他自己也很清楚。他谦恭地屈膝,以无比优雅的姿态向我弯腰致意,眼神淘气地低声说:“听候您的差遣,夫人。”
“噢。”我晕眩地答道。
我很少见到沉默寡言的杜格尔为词穷所苦,但此时的他满脸愁容,浓眉纠结着,似乎跟我一样对眼前的景象讶异不已。“老兄,你是疯了吗?要是有人看见怎么办!”他终于开了口。
詹米扬起眉,对长辈翻了个讥讽的白眼:“舅舅,此话怎讲?你认为这是一种侮辱,即便在我的大喜之日?你总不希望我的妻子蒙羞吧?而且……”他眼里闪着恶意的微光,“而且我也觉得,要是我不用自己的真名完婚,这桩婚事恐怕也不合法。你不也希望这是桩合法的婚事吗?”
杜格尔显然费了好一番工夫才平复情绪:“如果你说完了,那我们就继续吧。”
但詹米似乎还不肯善罢甘休,他无视杜格尔的怒气,从皮毛袋子里抽出一条白珠短链,向前走了一步,把链子圈在我的颈子上。我低头一看,是一条串了小巧珍珠的项链,由一颗颗形状不规则的淡水贻贝珍珠组成,间或点缀着穿了孔的小金珠,金珠下方则垂吊着更小的珍珠。
詹米语带歉意地说:“这不过是苏格兰珍珠,但戴在你身上很好看。”他的手指在我颈间流连了一会儿。
“那是你母亲的珍珠啊!”杜格尔怒目瞪着项链。
詹米平静地回答:“是啊,不过现在是我妻子的了。我们可以走了吗?”
***
我不知道要前往何处,不过那地方离村子一定有段距离。我们这群参加婚礼的人有点阴沉,新郎、新娘活像移监的人犯,被其他人团团围住。我跟詹米唯一的对话,就是他低声为自己的迟到道歉,说是因为很难找到干净的衬衫和他穿得下的外套。
他拍了拍胸前的褶子花饰:“我想,这件应该是当地大地主儿子的,有点纨绔子弟的调调。”
我们下了马,把马儿留在一处山脚下,这儿有一条穿过石楠地通往山上的小径。
“都安排好了吗?”我听到杜格尔趁拴马时低声问鲁珀特。
黑胡子里闪过一道牙齿的白光:“都打点好了,不过在逼神父过来的时候有点小麻烦,但我们拿出特别许可让他瞧了瞧。”鲁珀特朝自己的皮袋子拍了几下,发出悦耳清脆的金属撞击声,这下我立即明白了“特别许可”是什么。
我在细雨微雾间看到石楠地上矗立着一座教堂。我不敢置信地看见了教堂两侧的圆肩屋顶,还有奇特的多格窗户——我上次见到这些,还是在我和弗兰克·兰德尔结婚的那个晴朗早上!
“不!这里不行,我不能在这里结婚!”
“嘘,姑娘,没事,别担心。”杜格尔的大手放在我肩头,口里以苏格兰语对我嘟哝着安慰的话,好像我是容易受惊的马。“新娘会紧张是很自然的。”他对大家说。后腰上一只强硬的手推着我踏上步径,我的鞋子陷进潮湿的层层落叶间。
詹米和杜格尔紧跟在我两侧,提防我逃跑。他们幽幽的格纹身影让我不安,我感到一股歇斯底里的情绪正在体内逐渐高涨。大约两百年后,我会在这座教堂里完婚,那时我还对这教堂如画般的古意着迷不已。如今这里是一副崭新的模样,墙板尚未沉淀出迷人的古色古香,而我正要嫁给一个信奉天主教、年方二十三的苏格兰处男,而且有人出高价要他的项上人头,他的……
我突然惊惶地转向詹米:“我不能嫁给你!我甚至连你姓什么都不知道啊!”
詹米低头一看,抬起红润的眉头。“噢,我姓弗雷泽,詹姆斯·亚历山大·马尔科姆·麦肯锡·弗雷泽。”他正式地说出每个音节,字字缓慢清晰。
我彻底慌了,嘴里竟说“克莱尔·伊丽莎白·比彻姆”,还像个蠢蛋似的伸出手去。詹米显然以为我在请他搀扶,便执起我的手,稳稳地塞在他的肘弯里。这下我逃不掉了,只好在咯吱的脚步声中走向我的婚礼。
鲁珀特和默塔在教堂守住被绑来的神父,等着我们。年轻神父身形瘦长,脸上是一只红鼻子和情有可原的惊恐表情。鲁珀特随性地用大刀削着柳枝,虽然他在进教堂时卸下了牛角柄的手枪,但这武器还是放在洗礼盆边容易拿取之处。
其他人也把武器卸下。在神的居所,这是合宜的行为。他们把武器留在教堂后头的座位上,聚成一堆吓人的手枪和刀剑。只有詹米还留着匕首和长剑,也许是仪式需要吧。
我们在木制的圣坛前跪下,默塔和杜格尔各就其位,担任证婚人,接着婚礼开始了。
看来天主教的婚礼仪式在这几百年间没有多少改变。让我和身边这个陌生的红发年轻男子结为连理的誓词,跟我和弗兰克婚礼上的字句几乎完全相同。我觉得自己像一具冰寒空洞的躯壳,年轻神父结结巴巴说着的字句在我胃里响着回音。
宣誓时刻来临,我自动站了起来,目光麻木、迷惑地看着发冷的手指消失在新郎紧握的掌心。他的手指一样冰冷,这时我才想到,尽管詹米看似冷静,他也许跟我一样紧张。到目前为止,我都避而不看他,但现在我头一抬,才发现他正低头看着我。他面色苍白,小心翼翼地不露表情,模样就像当初我帮他包扎肩伤一样。我试着对他微笑,但我的嘴角却犹疑着。他的手指压在我手上的力道更重了,好像我们拉扶着对方,要是其中一人松了手或者看向别处,那么双方都会跌落在地。好奇怪啊,这感觉竟让我有了微微的安心感。不管我们遭遇何种情况,至少我们不孤单。
“克莱尔,我视你为妻……”詹米的声音没有发抖,手却在打战。我握紧了手,我们僵直的手指相互紧握,就像钳子夹紧木板。“……我保证,此生每天都将忠诚以待,无论好坏,罹病或健康,我都将爱护你、尊重你、保护你。”这些字句从远处传来,我头内的血流正如海潮退去。以兽骨支撑的胸衣紧得要命,虽然我觉得很冷,但丝质礼服底下却汗流浃背。希望我不会昏过去。
圣坛边的墙上高处有一扇小小的彩绘玻璃,是一幅披着熊皮的施洗者约翰肖像。青蓝色的光影流泻在我袖上,让我想起了旅店的酒馆。现在真想喝一杯啊!
轮到我了。我的誓词说得有点结巴,这让我挺生气的。“詹姆斯,我视你为夫……”我挺直背脊,詹米方才的表现很好,撑过去了,我也办得到。现在,我的声音更稳了:“从今天起,无论处于什么环境,都愿意终生顺服于你……”
“……直至安息主怀。”这些字句以令人惊愕的结尾回荡在安静的教堂内。一片寂静,画面仿佛霎时中止。接着牧师要我们拿出婚戒。
教堂里突然一阵骚动,我瞥见默塔悲叹的表情。当詹米松开我的手,从自己的手指上脱下戒指时,时间久得让我差点儿以为有人忘了准备戒指。
我的左手还戴着弗兰克的戒指。当硕大的金属环穿过我的无名指时,我冰冻的右手手指在一片蓝光中显得苍白又僵硬。这只戒指松松地挂在我的手指上,若非詹米把我的手指折起,再以手掌包覆我的拳头,戒指可能就滑掉了。
牧师又喃喃说了几句话,接着詹米弯下腰吻了我。他显然只想来一个仪式性的简短轻触,可是他的唇如此柔软、温热,让我不禁本能地迎了上去。我依稀感到周围的噪音,是来自观礼者以苏格兰语在鼓噪着。但除了詹米温热坚实的拥抱,我真的什么都没注意到。真是圣域!
我们分了开来,心神都较沉着了些,但依然紧张微笑着。我看到杜格尔从詹米的刀鞘中抽出匕首,正纳闷着他的目的。詹米的双眼依然看着我,却将右手掌心向上伸出。匕首的刀尖在他腕上深深划过,留下一道汩涌而出的血痕,我吓得倒抽一口气。当我的手被抓住时,我已经没有机会抽手了。接着,我感到刀锋在我腕上留下一道灼热的刀痕。杜格尔迅速把我的手腕压向詹米的手腕,接着用一条白麻布将两只手捆在一起。
我的身子一定有点儿晃,因为詹米用他空着的左手抓住了我的手肘。
“坚强点。”他轻声鼓励,“不会很久的。来,跟着我说。”他说了两三句盖尔语,这些字句虽然对我毫无意义,不过我还是跟着詹米复诵,结结巴巴地说着滑溜的元音。解开麻布、抹净伤口,我和詹米完婚了。
下山途中,气氛轻松愉快。这场婚礼规模不大,除了新娘之外全是男人,但也算得上美好。当我们快到山下时,饥饿、宿醉和一整天的压力使我晕了过去。苏醒过来时,我躺在微湿的落叶上,头枕着新郎的大腿,他把刚刚擦过我脸庞的湿布搁在一旁。
“很糟糕,对吧。”詹米低头对我露齿一笑。姑且不论今天发生的大小事,他眼中一种飘忽的神情触动了我,我虚弱地回笑着。
“不是你的关系。只是,我好像从昨天早餐到现在都没吃过东西,恐怕还喝了太多酒。”
詹米的嘴角抽搐着:“原来如此,那我知道怎么做了。就像我曾说的,虽然我不能给我妻子什么享受,不过我保证能把你喂得饱饱的。”他害羞地笑着用食指把凌乱的卷发从我脸上拨开。
我坐起身子,对微微灼热的手腕龇牙咧嘴。我都忘了婚礼的最后程序,这时伤口又裂开了,这无疑是我昏迷时摔下马的结果之一。我从詹米手上拿过布条,乱七八糟地裹住手腕。
詹米看着我的伤口:“我想你是因为这一刀才昏过去的。我应该先警告你的。看到你的表情,我才明白你根本没料到有这步骤。”
“这究竟有什么目的?”我试着把布角塞好。
“这有点异教徒的味道,不过,在一般的婚礼仪式之外再以血立誓,在这一带是行之已久的习俗。有些神父不这么做,不过我想这一位应该不会反对。这个年轻牧师几乎跟我一样害怕。”詹米笑着说。
“以血立誓?什么意思?”
詹米执起我的右手,温柔地把布角塞进凑合绑好的绷带里。
“如果用英语念,还多少有点押韵。方才那誓词是这么说的:
你是我血中之血、骨中之骨,
我将鲜血施受于你,让你我合而为一,
我将魂魄交付于你,直至生命终了。”
他耸了耸肩:“跟一般的誓词大同小异,只不过……呃……更原始一点。”
我低头看着绑上绷带的手腕:“原始……的确可以这么说。”
我环顾四周,现在这条路上只剩白杨树下的我们了。白杨树浑圆的枯叶落躺在地上,在一片湿润中如生锈的钱币闪着光。除了偶尔从树上落下的水珠的啪嗒声,一片寂静。
“其他人都去哪儿了?回旅店了吗?”
詹米做了个鬼脸:“没有。我叫他们先离开,这样我好照顾你。”他像乡下人那样抬了抬下巴,“不过他们就在那儿等我们过去。他们要等婚礼正式完成后,才会相信我们。”
“什么,婚礼还没正式完成?我们已经完婚了,不是吗?”我生气地说。
詹米看起来有点尴尬地转过身去,刻意拍掉格纹裙上的枯叶。
“嗯,这个嘛,我们是完婚了,不过还不算正式结合,要等到圆了房才算。”一阵缓慢、浓烈的红晕从他的花边胸饰一路延烧上来。
“嗯……这个嘛,我们去找点东西吃吧。”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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