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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义 一

1

奶妈问:“她们说你是女巫,你知道吗?到底怎么回事?”
艾芙芭答道:“纯粹是没脑子。刚来的时候,我不习惯用名字。之前在默修女院待了那么多年,她们都叫我圣阿尔芙芭修女。艾芙芭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我让她们管我叫姑姑。虽然我不觉得自己像一位姑姑,我也不知道当姑姑该有什么感觉。我又没有姑姑伯伯。”
“唔,我看你可不像女巫。你妈妈准得气疯,老天保佑她。还有你爸。”
两个人在苹果园里散步。空气里飘着浓浓的苹果花香。女巫的蜜蜂飞来飞去,快活地歌唱。煞风景躲在墙边玛涅克墓碑的阴影里摇尾巴。几只乌鸦接二连三地飞到上空,除了老鹰,别的鸟都被吓走了。由于奶妈坚持不懈,伊尔姬、诺尔和里一尔终于被送到村里的学校。其亚莫科总算得享一上午的太平。
七十八岁的奶妈走路要拄拐杖,她依然爱美,可惜如今倒显得画蛇添足。她粉扑得太厚,口红涂得歪歪曲曲,薄薄的蕾丝围巾对付山谷的上行风根本无济于事。在奶妈看来,艾芙芭气色很差,仿佛体内生了霉。面无血色,像要腐坏似的。艾芙芭好像一点也不在乎那头秀发,就那么盘起来,塞在那顶可笑的帽子底下。身上那件黑裙也该好好洗洗、晾晾了。
两个人走到一堵倾斜的墙边,倚墙站着。五姐妹到远处的田野里采花,飒芮玛也飘飘悠悠地跟去了。她穿着丧服,像一只巨型蚕茧,危危险险地挣脱了悬挂的树杈。听到她的笑声,大家都松了口气,即便她笑得勉强。阳光能让每个人的心情都莫名地好起来,连艾芙芭也不例外。
奶妈念叨起家里的情况。瑟洛普阁下过世了,因为艾芙芭音信全无、推定死亡,阁下的衣钵就传到娜瑟萝手里。如今二小姐住在科尔文庄,颁布关于信仰和罪责的教条。弗瑞克斯跟小女儿住,牧师生涯差不多到头了;他松了劲以后,头脑倒平静下来。甲儿?他来了又去,外面纷纷传他在煽动蛮支金闹分裂。他如今一表人才,这当然是奶妈的一己之见:四肢挺拔、皮肤白嫩、快人快语、英勇无畏。他刚二十出头。
小艾问:“娜瑟萝对分裂的事怎么看?既然是瑟洛普阁下,她怎么想关系重大。”
奶妈说谁也没想到娜瑟萝竟然这么精明。她从来不表明心迹,对革命理想总说些模棱两可的话,不同的人可以读出不同的意思。依奶妈看,娜瑟萝是打算建立神权体系,把自己对统一教教规的严格解读写入蛮支金律法。“你那个圣人父亲也说不清这是好还是坏,所以也不置可否。他本来也不擅长政治,一心活在神秘国度。”奶妈还说,当地竟然也有人支持娜瑟萝的计划。所幸娜瑟萝言行谨慎,所以大巫师的驻兵也找不到借口逮捕她。奶妈感叹道:“她可是真会领事,不愧是史兹教育出来的。她如今算是自立啦。”
听到“领事”这个词,小艾脊梁上一阵发麻。莫非真的应验了摩瑞宝院长的咒语?她想起多年前在克拉厄学院客堂的那一天。莫非娜瑟萝真的是一枚棋子,是大巫师或者摩瑞宝院长的领事?她究竟清不清楚在做什么?而自己呢?莫非自己也不过是个小卒子,任更高的邪恶力量摆弄?
小艾之所以想起摩瑞宝院长为她们策划的未来——她自己、娜瑟萝还有格琳达——还是因为里一尔惊人的秘密。他去年浸足了水,差点淹死,修养得差不多之后,终于有精神解释前因后果了。大人问他怎么会跑到鱼井里去,他只是说:“鱼跟我说话来着,她叫我下去。”小艾心里明白是玛涅克搞的鬼,那个恶魔玛涅克,从入冬以后就毫不留情地公然折磨这孩子。玛涅克死了,她压根也不在乎,管他是不是费耶罗的宝贝儿子。折磨别人,活该死在冰溜镖之下。“鱼说她有魔法。她说费耶罗是我爸爸,说伊尔姬、玛涅克还有诺尔是我的哥哥姐姐。”
飒芮玛说:“金鱼哪会说话,宝贝,都是你胡思乱想,你在井里待了太久,脑子浸了水。”
艾芙芭对里一尔生出一种渴望,一种叫她不快乐的莫名冲动。出现在她生活里的这个男孩究竟是谁?哦,她大概知道他打哪儿来,至于他是谁——她第一次觉得这一点至关重要。她伸手按在里一尔肩膀上。他一扭身子甩开了;他很不适应。她心里不是滋味,觉得被排斥了。
诺尔问:“里一尔,想不想看我的宠物老鼠?”诺尔在他修养期间一直很照顾他。比起接受大人的盘问,里一尔更乐意跟同龄人作伴,所以她们始终问不出别的东西来。他似乎没多大变化,只不过玛涅克一死,他在其亚莫科比从前更有劲头、更随心所欲。
当时飒芮玛望着艾芙芭,让艾芙芭觉得自己终于要获得自由了。飒芮玛总算开口了。“这孩子真好笑,昏了头了,说什么费耶罗是他爸爸。费耶罗浑身上下一点多余的脂肪也没有,再瞧瞧这小子。”
按照主客早先的约定,艾芙芭不能逼着飒芮玛转变想法。她盯着城堡女主人,一心希望对方能接受事实。可飒芮玛偏不肯。飒芮玛语气平平静静:“他又能是谁生的?”她一边说一边轻轻地碰了一下裙角,“荒天下之大谬。”
小艾生平头一回懊悔里一尔的皮肤上一抹绿色都没有。
飒芮玛匆匆去了礼拜堂,为丈夫、为小儿子哀悼哭泣。
而小艾的徒刑——不情不愿的不孝女、背井离乡的默修女、无依无靠的母亲、功亏一篑的造反分子、弄虚作假的女巫——也依旧如故。
至于鱼井里有一条金鱼还是鲤鱼跟里一尔说话的事,有没有可能呢?莫非摩瑞宝院长通晓变形之术,一直活在阴冷幽暗之中,混进来窥伺小艾的动静?里一尔这孩子一丁点想象力也没有,他可编不出来。是吧?
她特地到地下室查看鱼井,白天、晚上、各种时辰;但鲤鱼,或者鲤鱼一直不见影子。
艾芙芭沉思了好一会儿才回归现实。“娜瑟萝能自立,我倒替她高兴。”
奶妈正在啃一块冰糖。她喷着唾沫星儿说:“我那句话可不是比喻,她如今不需要人扶着啦。无论是精神还是身体上。她站着坐着都靠自己。”
女巫说:“没手也行?我不信。”
“不由你不信。弗瑞克斯给她做的那双鞋,你还记得吧?”
艾芙芭怎么会不记得!那么漂亮的鞋子!代表了父亲对小女儿的挚爱,他希望衬得她愈加光艳四射,也让人不去注意到她的残疾。
“亚朵恩纳氏格琳达,记得吧?后来嫁给了查福瑞爵士,不如从前好看啦。这是我的意见,不足道。几年前她到科尔文庄做客,跟娜瑟萝两个人回忆上大学那会儿,很是疯了一阵子。她还给那双鞋施了什么媚术。可别问我,我可从来不喜欢魔法。打那以后,娜瑟萝穿着鞋子就能独立坐下、站起、走路了。她到哪儿都穿着。她还说那双鞋赋予她道德。好像她还缺这东西似的。你绝对想不到,如今蛮支金人有多迷信。”奶妈说着叹口气。“所以我才能出来找你,亲爱的。魔法鞋子取代了我,奶妈丢了饭碗喽。”
“你这么一把岁数,就该晒晒太阳。你想待多久就待多久。”
“瞧你说的,这是你家吗,你有权留客人吗。”
“到我能离开之前,这就是我家,我也没办法。”
奶妈手搭凉棚,望着远山。正午的阳光下,群山仿佛抛光的牛角。“真吃不消,你成了女巫,就算是骗人的;你妹妹却走了圣徒的道路。当年在奎德林荒地里,谁能想到呢?我可不信你真是女巫,你说什么也没用。不过有一件事,我倒想问清楚。里一尔是你儿子吗?”
艾芙芭打了个冷颤,虽然她冰冷的心底里烧得火烫。她幽幽地说:“这个问题我没法回答。”
“宝贝,你什么事也不用瞒我,奶妈也是你母亲的乳娘,比你母亲开放、更纵情享乐的女人,我还没见过呢。传统束缚不了她,不管是做姑娘的时候还是嫁人以后。”
“这事我未必想知道。”
“那我们就说里一尔。这么简简单单的问题你都回答不了?搞什么鬼?要么是你怀的你生的,要么不是。据我所知,这世界上还没有第三种情况。”
“我只能这么说:我进了默修女院后,一直托好心的娅可大娘照料,那段时间我完全无知无觉,昏昏沉沉一整年,像死了一样。可能我的确怀了孩子,还生了下来。之后又过了一整年,我才好转过来。最初分配给我的职责是照料老弱病残,还有弃婴。总共有几十个小兔崽子,我对里一尔也没有特别的感情。后来离开默修女院,她们叫我带上里一尔。我没有异议;对上级修女的指示不能有异议。我对这小子没有母爱。”她哽咽了一下,担心情况有变,“我也不觉得曾经生过孩子。我老觉得自己没这个本事,不过我也承认,这可能是我自己愚昧无知有眼无珠。该说的我都说了。以后我再也不会多提,你也不许。”
“就算是一团谜吧,你是不是该对他尽点母亲的义务?”
“我的义务都是我自己揽的。奶妈,这事就这么结了。”
“你就是太尖刻啦,为这事搞得自己也不开心。不过要是你以为我来就是为了伺候下一代瑟洛普,那还是省省吧。奶妈如今年逾古稀,也该享享清福喽。”
话虽如此,艾芙芭还是注意到,之后的几个礼拜,在三个孩子里头,奶妈单单对里一尔格外用心。艾芙芭觉得惭愧,因为她同样注意到,里一尔欣然接受了奶妈的关爱。

 
奶妈津津有味地讲起甲儿的种种侠义故事——都能看到她那颗热辣的老心脏在胸脯下扑通扑通——透露了不少大巫师的行动。艾芙芭怒不可遏,她一直希望自己会对恶人恶行失去兴趣。
奶妈说大巫师组织了一种新型少年营,定名“御花园”,真是动听又委婉。四到十岁的蛮支金儿童都得加入,在夏宫训练一个月。孩子们发誓保密,对他们来说,这准是个刺激的游戏。奶妈不厌其烦地念叨甲儿(这个故事更适合一群没牙老太婆围着火炉,对正派又压抑的阿姬祁老姑娘十分不相宜),亲爱的陌生的甲儿弟弟,如何乔装成送货的土豆农,混进了宫门。哎哟,浪荡公子的种种冒险,多么惊心动魄!待字闺中的将军小姐衣冠不整、甲儿奇思妙想的不在场证据、放荡不羁、险象环生!私会险些被撞破——被一群孩子!笑死人啦!别看奶妈爱端架子,心底里永远是个碎嘴的村妇。艾芙芭想,奶妈几乎不明白自己说的这些是灌输教条、背叛、强制征用儿童打平民战争。小艾不久前才意识到里一尔在自己的生命边缘徘徊,温柔地闯进她的生活,越发觉得给孩子灌输教条的事耸人听闻,叫人反胃。
她又掀开《魔典》巨大的封面——皮革包裹,金色的搭扣和饰针、衬着银叶子——研究是什么让人如此渴望权威和武力。是原始本能、人类内心深处的兽性吗?
她寻找推翻政权的配方,找到的大多是如何夺权、破坏,几乎只字不提策略。
《魔典》指导在酒杯边沿抹毒,施法令楼梯台阶塌陷,刺激帝王的宠物哈巴狗狠狠咬在其要害。里面还提倡一种琴弦一般的恶毒工具,一半绦虫一半引线,趁夜半无人,从适宜的孔口导入对方体内,使其百般痛苦后死去。在艾芙芭看来,这些不过是残忍的把戏罢了。吸引她的反倒是“恶之化身”旁边的一幅小像。按好骗的飒芮玛的说法,这是另一个世界的手笔:一位圆脸女魔鬼的白描。画像笔触娴熟,周围一圈用瘦削的、上气不接下气的字体写着几个字:怒神娅喀,每个字都描着雅致的细衬线。艾芙芭定睛看去,只见画中女子人首豺身00003.png  ,张着血盆大口,抬着手爪,作势要撕碎一张蛛网。她猛然想起默修女院的娅可大娘。
飒芮玛说她满脑子阴谋论。她翻到另一页。
《魔典》对推翻暴政的法子只字未提,至少都不切实际。她手下又没有天使军团。里面也没解释为什么人会变得面目可憎。或者令人钦佩——只怕再不会有了。

2

玛涅克的死其实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大家隐隐觉得,里一尔的命是玛涅克换回来的。五姐妹被夺去了生命中最宝贵的东西:长大成人的玛涅克。她们吃了这么些年的苦,只盼玛涅克能子承父业,甚至超越父亲。如今想来,她们一直对玛涅克寄予厚望,盼他日后重振其亚莫科。
伊尔姬软弱无能,对自己的使命全然不觉,跟草原犬鼠没两样。诺尔又是女孩,并且越发心不在焉、满脑子幻想。飒芮玛虽然表面上一派释然(她总爱说接受命运的悲喜无常和不可知),实际上更加若即若离。她本来跟几个妹妹就不亲近,如今一日三餐都独自待在日光浴室。
从前,因为玛涅克爱使坏,伊尔姬和诺尔时不时会团结一致,如今这条纽带断了。伊尔姬老待在破败的统一教礼拜堂消磨时间,钻研受潮发霉的赞美诗集和祈祷书,教自己读书认字。诺尔不喜欢礼拜堂,老觉得玛涅克的鬼魂在里面游荡,因为她最后一次见他就是在礼拜堂里:他的尸体躺在裹尸布里,还没有包起来。她想跟女巫姑姑套近乎,可惜白费功夫。小艾怒道:“你就是想捉弄齐天理。而且我还有事要做。骚扰别人去。”她抬脚要踢诺尔,小姑娘又哭又叫,好像真被踢中了似的,落荒而逃。
诺尔只好四处晃荡——快入夏了——爬下深深的山谷,蹚过小溪,爬到对面的山坡。羊群忙着吃草,这是一年里头草地最肥美的时节。之前几年,她要么跟着两个哥哥玩儿,不然干脆不许一个人出来。今年再没人理她,自然也没有“不许”。她其实不介意被管着,甚至不介意挨鞭子。一个人孤零零的。
这天她顺着山谷走了很远,自豪两条腿又有劲又能走远路。她虽然才十岁,但比同龄的孩子都健壮、成熟。她把绿裙子的裙角塞到腰带里,因为顶着大太阳,所以剥下衬衫,像扎头巾一样往头上一系。她胸前还是平平的,吓不到羊,况且她觉得要是有羊倌,远远就能看到。
她琢磨,偌大一个奥兹,自己怎么会跑到这儿来。这是她头一遭踏上自省的疆土。瞧瞧我,山里的丫头,周围只有清风、羊群;绿草茵茵,如翡翠色的山火,像仙诞节金绿色的装饰,上风向柔顺,下风向粗糙。只有我和太阳和风。还有岩石后面冒出来的一队士兵。
她顺势仰面躺在草丛里,套上衬衫,支起手肘,暗暗观察。
这些士兵和她从前见的不一样,不是身披黄铜甲、头戴头盔、手持矛盾的阿姬祁人。他们一身棕色军服,头戴棕色军帽,肩上扛着鸟铳之类的枪,靴筒很高,不适合走山路。其中一个士兵停下脚步,除下靴子掏石子儿或者钉子之类的,整只小臂都没进去了。
军服正面画着两条横竖交叉的绿色道道。诺尔心中涌起一种陌生的预感,觉得浑身发冷,同时又很想有人瞧见她。她自忖:玛涅克会怎么做?伊尔姬会跑开,里一尔会拿不定主意,那玛涅克呢?玛涅克会大步走过去,非把事情弄清楚不可。
那她诺尔也要这么做。她先检查一下纽扣有没有扣好,接着就爬下山坡,向他们走去。等他们注意到她的时候,之前那个士兵已经套上了靴子。她突然觉得这个计划似乎不大明智,可现在跑也来不及了。
她很正式地招呼:“欢迎之至。”用的是东方的语言,不是阿姬祁土语,“欢迎之至,暂请留步。本公主是阿姬祁王子之女,你们的黑靴子踩的是本公主的山谷。”
她领着他们来到其亚莫科城堡主塔的时候,已经是正午时分。五姐妹在夏天洗晒院子里给毯子抖灰,因为嫌弃当地的洗衣妇不够仔细,所以亲自动手。听到卵石路上传来靴子声,五姐妹匆忙跑过拱门,个个气喘吁吁、灰头土脸,头发裹在棉头巾里。艾芙芭听到动静推开窗户,怒目而对。她喝道:“一步也不许走近,等我下来,不然把你们通通变成耗子。诺尔,快进来。你们几个也都进来。”
老二说:“我去请王子遗孀,各位先生请稍等。”
飒芮玛从午睡中被摇醒,等她晕晕乎乎地赶来时,艾芙芭已经下楼来了。她扛着扫帚,眉毛倒竖。只见她一袭修女袍,比什么时候都像女巫。“你们不请自来,想叫我们怎么欢迎?谁是带队的?你吗?谁是指挥任务的?你吗?”
“夫人见谅。”说话的是个高大的吉利金人,约莫三十岁,“我是指挥官车厘蛤,此次奉圣命征用一间大宅,供本队休息,直到完成在凯尔山区的任务,勘察通往千年草原的关卡。”他从衬衫内里掏出一份浸满汗水的文书。
诺尔兴冲冲地说:“女巫姑姑,他们是我找着的。”
艾芙芭对小丫头喝道:“别在那儿站着,快进屋去。我们不欢迎你们,这丫头也没有资格邀请你们。马上给我转身,从吊桥下去。”诺尔脸色一沉。
车厘蛤指挥官歉疚地说:“这不是请求,是命令。”
“这不是建议,是警告。快走,不然后果自负。”
飒芮玛这会儿大概明白了状况。她趋前几步,几个妹妹兴奋地跟在她身后。她开口说:“客人姑姑,你忘了山里的待客之道。我们留你久住,同样留你奶妈住,都是一个道理。我们从来不会拒客人于门外。先生们,我们这位朋友爱大惊小怪,还请原谅。也请原谅我们。我们很久没见过士兵了。”
五姐妹措手不及,各自勉强修饰。
艾芙芭说:“飒芮玛,我绝不答应。你们没到外面去过,不知道这些人是谁,更不知道他们的真目的!我绝不答应,听到没有?”
飒芮玛口气有点不屑:“就是这份热情、这份坚定,才让她特别受欢迎。”其实她确实喜欢有艾芙芭这个伴儿,但她绝不允许对方越俎代庖,“先生们,这边请。我带你们去盥洗室。”

 
伊尔姬对军人不知所措,总是离得远远的,至于是害怕被征去当兵还是怕被施法,他不肯说。天气回暖,他拖着铺盖卷,睡在礼拜堂里。奶妈说这孩子古里古怪。她对艾芙芭说:“相信我的眼光。我一辈子就在替你亲爱的母亲照顾那个虔诚丈夫,还有你妹妹,谁是宗教狂,我一眼就能看出来。那小子应该跟那帮男人锻炼锻炼气概,管他们搞什么名堂。”
至于里一尔,他可高兴坏了。只要车厘蛤指挥官没意见,他就跟在人家屁股后跑来跑去,给士兵打水、擦靴子,透着掩饰不住的浪漫劲儿。里一尔跟着他们丈量路线、勘察各处山谷、绘制渡河地点、精确定位瞭望塔,这辈子还没做过这么多锻炼、呼吸过这么多新鲜空气。他以前老弓着腰,脊梁怕是要弯成山竖琴的弓,这会儿似乎也笔挺了。那些士兵不怎么搭理他,但也不凶他,里一尔就认作是赞赏和喜爱。
五姐妹头脑清醒了些,开始琢磨什么阶级的人才当兵。没有定论。
似乎只有飒芮玛对这种日常变化处之泰然。她想办法召集村民,请大家帮忙替那些军人张罗吃的。邻人又恨又怕,勉为其难,送了牛奶、鸡蛋、芝士、蔬菜。差不多每天晚上鱼井里都能捞上一尾斯特鲳或者嘎莫鳀。当然还有夏季野味——鹌鹑、山凤凰、稚鹏——那些士兵轻轻松松就能打来。奶妈琢磨勘察队至少替飒芮玛转移了丧子之痛,让她又和大家一起用饭了。
只有艾芙芭怒气冲冲,天天跟指挥官吵架。小艾命他不许让里一尔跟着,也命令里一尔不许跟去,可惜没人听。她终于生出爱子之心,可惜却徒然无功,被置若罔闻。她简直搞不懂人类何以能传宗接代。她时不时就冲动地想掐死里一尔,不希望这小子从那几个能言善道的士兵身上寻找父爱。
小艾千方百计要摸清车厘蛤指挥官的真正任务,对方总是插科打诨、顾左右而言他,愈发冷淡客气。有一件本事艾芙芭一直学不会,那就是交际手腕;而这个士兵——万万想不到——竟然是个行家。她觉得又置身于克拉厄学院那群交际花之间。奶妈跟她说:“别理那些士兵,他们迟早要走的。”她这把岁数的人,一件事要么生死攸关,要么就不值一提。
“飒芮玛说玟窟斯几乎没见过大巫师的手下。这里土壤贫瘠,寸草不生,奥兹东北部的农场主和商人兴趣寥寥。这些部落在这儿住了几十年、上百年,偶尔才见一个绘图师,待不久就走了。你难道不觉得这次是有什么特殊目的?不然呢?”
“你看看那帮年轻小伙子,长途跋涉歇了多久才缓过来,就是他们说的勘测地形,没别的。搜集完资料就走了。何况人人都说,这倒霉地方一年里头九个月要么大雪封山,要么泥泞不堪。你呀,从小就爱瞎操心。过去在奎德林传教的时候,你老是抓着那些人,好像他们全是你的娃娃!他们一搬走还是什么的,你就闹个没完没了!你妈急得没辙,相信我。”
艾芙芭厉声说:“据可靠记载,奎德林人已经被斩尽杀绝了,就在我们眼皮底下。还有你,奶妈。”
“我就负责照顾好我家孩子,哪能顾得了全世界。”奶妈一口气喝掉一杯茶,替煞风景挠鼻子,“我照顾里一尔,花的心思可比你多。”
艾芙芭觉得训斥这个老太婆根本是白费功夫,她又翻开《魔典》,想看看有没有什么束缚咒,能让城门把那些士兵隔在外头。她很后悔上大学的时候一节魔法课也没听过。
奶妈说:“当然啦,你妈可担心你了,你这个小孩子可古怪着呢,我们可怜的大小姐,遭了多少罪啊。你现在越来越像她,不过你比她拘束。她可懂得放松享受呢。知道吗,她发现生了个女儿——她一心一意地以为你是男孩——沮丧得要命,特地吩咐我跑一趟翡翠城,找一剂灵药,好让……”奶妈顿了顿,有点糊涂了,“还是让第二个孩子别生成绿皮肤?对了,是为了这个。”
“她为什么希望我是男孩?要是我能做主,一定成全她。我不是小题大做,但我总觉得打一出生就让她失望了。更别提我这张脸了。”
“啧,你别净往坏里想。”奶妈说着,蹬掉鞋子,拿手杖揉着脚背,“梅兰娜恨死了科尔文庄,知道吧,所以铁了心要爱上弗瑞克斯,跟他走了。她外祖父瑟洛普阁下摆明了要把位子传给她。蛮支金州长之位传女不传男,除非哪一辈没有女儿。祖宅加上一切相应责任从你太外祖父依次传给帕特拉夫人、梅兰娜和她的长女。她希望只生儿子,再不用回到那地方。”
艾芙芭愕然。“她老在念叨那地方有多好!”
“咳,失去的才美好嘛,青春年少的时候,享尽荣华、肩负重任,她一心想逃脱。她可叛逆了,早早就跟人上床,也不管是谁;跟弗瑞克斯等于私定终身,因为只有弗瑞克斯爱的是她的人,不是贪图她的地位遗产。她觉得自己的女儿也会痛恨这种生活,所以一心想生儿子。”
“这也说不通呀。要是光有儿子没有女儿,那也是长子继承。要是我是男孩,没有妹妹,到头来这烂摊子还不是留给我。”
“那不见得。你妈妈还有个姐姐。这个大女儿从小精神不好,或许脑子也不大灵光,一直养在外面,不过也长大成人,身体无恙,可以生儿育女,说不准就能生个女儿呢。假如她比梅兰娜生女儿生得早,那阁下的头衔、宅邸和家产就是她女儿继承。”
女巫说:“这么说我有个疯姨妈,没准疯病是祖传的。她现在人呢?”
“你小的时候就染风寒死啦,没留后。所以梅兰娜的希望落空了。不过那是她当时的想法,青春年少,无知又无畏,谁不犯个错呢。”
艾芙芭对母亲印象很淡,但都很温馨,甚至灼人。“你刚才说她为了娜瑟萝不生出绿皮肤,吃了什么药?”
“我在翡翠城打听到一个吉卜赛妇人,请她抓了药,我跟她说了第一个小杂种——我是说你的皮肤生成倒霉的颜色,还有那口牙——感谢洛林,乳牙退了总算正常了!那个吉卜赛女人预言说什么两姐妹将造就奥兹历史,嗨,净瞎说。她配了一帖很厉害的药给我。我常琢磨娜瑟萝的毛病是不是这么来的。相信我,我从那以后再也不碰吉卜赛方子了。我们如今可都知道了。”她微微一笑,其实老早就为自己开脱了。
艾芙芭沉吟道:“娜瑟萝的毛病。母亲吃了吉卜赛偏方,二女儿生出来没有胳膊。要么绿皮肤,要么没手。妈在生女儿这事儿上没什么运气,是吧。”
奶妈美滋滋地说:“甲儿呢,可真是赏心悦目。不过也不一定全是你母亲的错吧?还有娜瑟萝生父的问题搞不清,加上那个什么娅可的药丸,还有你爸那副坏脾气——”
艾芙芭惊诧不已。“娅可?你说什么?还有娜瑟萝的生父,不是爸爸还能是谁?”
“哎哟,替我倒杯茶,我慢慢告诉你。毕竟你现在大啦,梅兰娜也走了很久了。”她啰里啰唆地讲起那个叫龟心的奎德林吹玻璃匠,讲起梅兰娜拿不准娜瑟萝是龟心的还是弗瑞克斯的,讲起自己找到这个娅可,除了名字、药丸和预言,别的她都想不起来了——母鸡打鸣公鸡下蛋,不可能的事别想啦。她只是没说(从来没有)艾芙芭出生后,梅兰娜一度心如死灰。何必呢?
小艾听着这些往事,又急又气。一方面她不想相信:从前无关紧要;另一方面,事情的格局又有了些微不同。还有那个娅可!难道只是碰巧同名?她有点想给奶妈看看魔典里那幅“怒神娅喀”的画像,但忍住了冲动。何必让老妇人担惊受怕,晚上胡思乱想呢?
两个人给彼此倒茶,尽量不去回忆痛苦的往事。艾芙芭忍不住担心起娜瑟萝来。或许娜娜也不想坐上阁下的位子,或许那里的她也感觉身陷囹圄,像这里的姐姐。她失去了自由,或许是艾芙芭亏欠她的。可是说到底,你又能亏欠别人多少?难道无休无止?

3

诺尔乐不可支。短短几天,她的生活天翻地覆。世界充满魔力,只是现在魔力不是在外界,而是发自她体内。她的身体等待着燃烧、绽放,但好像没人在意、没人关心。
里一尔现在负责给考察队端茶送水。伊尔姬专心谱写赞美洛林娜的长歌。五姐妹对住在城堡的男人依然犹豫不决,故而守在房里,但暗暗等待转机。按照规矩,转机的前提是飒芮玛再嫁,那样她们才有机会物色对象。她们决定撮合车厘蛤指挥官和飒芮玛,可惜努力均告失败。她们再接再厉,老三甚至来找女巫姑姑,要她从魔法大全里找一剂迷魂药。艾芙芭说:“哼,你等着吧。”之后就没了下文。
诺尔没人陪,整天在士兵宿舍里乱晃,捡些里一尔没做的活计、男人不爱操心的活计。她帮他们晾晒斗篷、擦亮纽扣,从山里采来野花。她还摆了一盘子水果和芝士,士兵们似乎很喜欢,特别是她亲自侍奉的时候。一个皮肤黝黑、年纪轻轻就开始脱发的士兵亮起迷人的微笑,让她拿着橘子瓣直接喂到他嘴里,还吮吸她手指上的汁液,大伙一边看热闹一边心生嫉妒。他说:“来坐在我腿上,我也喂你。”他拿起一颗草莓要喂她,但诺尔不肯坐在他腿上;她很享受拒绝别人。
这天,她决定替士兵们来一个大扫除。他们去了山谷下坡统计葡萄园,得晚上才回来。诺尔套上旧衣服,背起水桶,趁女巫姑姑和奶妈聊天聊得入神——似乎是在谈飒芮玛——偷偷拿了女巫的扫帚;这把扫帚糜子更硬,手柄更长。她朝营地走去。
椅背上随意挂着个皮包,露出几角信件、地图,诺尔不认得几个字,所以也没理会。她清理完箱子开始扫地,尘土飞扬,她觉得暖和,于是脱掉衬衫,随便捡起士兵的粗布斗篷,往晒得黝黑的肩膀上一披。斗篷晾晒过,依然散发出浓郁的男性气息,她差点晕倒。她躺在不知谁的床铺上,斗篷敞开一点点,想象自己睡着了,士兵回来看到她刚发育的胸脯间光滑的皮肤形成一道美丽的曲线。她琢磨要不要假装睡着。她明知道不可以。她坐起身,对种种假设很不满意,随手要抓件身边的东西摔打解气,离她最近的碰巧是那把扫帚。
扫帚不在她手边,但朝她挪近了一点。扫帚自己动了。她瞧见了。扫帚果然有魔法。
她碰了碰,几乎怀着畏惧,仿佛猜到扫帚自有主张。感觉上和普通扫帚没什么不同,只不过是动了一动,仿佛有幽灵在伸手召唤。“你是哪棵树上削来的,是哪片田野砍来的?”她轻声细语,虽然觉得扫帚不会回答。的确没有。扫帚抖了一抖,浮在空气中,似乎在等待。
她掀起斗篷上的兜帽盖住脸,又把裙子撩到膝盖,抬腿跨上扫帚,像小时候骑竹马。
扫帚缓缓上升,她脚尖点地寻找平衡,不断调整、调整;重心太高,跨距又太窄。手柄顶端继续倾斜,她顺着木杆往下滑,卡在枝条上端,像骑在马鞍上。她紧紧抓着扫帚柄,觉得双腿,尤其是大腿像肿了起来,好稳稳地夹着把手。房间尽头的大窗因为通风和照明的缘故敞开着,扫帚挪了几英尺,停在窗台前。
随后,扫帚又上升了几英尺,驮着她飞出窗外。诺尔胃里翻江倒海,鞋跟踢打扫帚尾梢。幸好她没飞出城堡院子,不然很容易被看见;可另一方面呢,那里的田地也不会倾斜得这么快、这么厉害。这场新奇刺激的全新历险惹得诺尔轻轻啜泣。斗篷迎风展开,胸脯袒露出来。她居然还幻想让人看到自己不穿衬衫?她喊出声来:“哦哦。”至于是对扫帚还是对什么守护精灵,她说不清楚。她瑟瑟发抖,一半因为冷,一半因为震惊。扫帚越飞越高,飞到最高的窗户前:是女巫的塔楼。
女巫和奶妈目瞪口呆,茶杯凑在嘴边,嘴巴也合不拢。
女巫发号施令:“马上给我下来。”诺尔不清楚她是说自己还是说扫帚。她手里没有缰绳,也不懂得念魔咒,但扫帚显然是受了训斥,立马掉转身子下降,潦潦草草地落回营帐地面。诺尔赶紧迈下来,一边哭一边哆嗦,穿戴整齐。她不想再碰那把扫帚了。等她最终捡起来的时候,扫帚似乎没了生命。她拖着扫帚爬上女巫的房间,准备被骂个狗血喷头。
女巫吼道:“你拿着我的扫帚搞什么鬼?”
诺尔含混地说:“我帮士兵们打扫,里面乱成一团,到处是文件、衣服、地图……”
“不许碰我的东西,听见没有,你!什么文件?”
“工程、地图、信,我哪知道?”诺尔那股劲儿又来了,“自己看去,我没注意。”
女巫接过扫帚,似乎要打她。她冷冰冰地说:“别傻了,诺尔,离那些男人远点,离他们远点儿!”她扬起扫帚,像举着警棍。“他们很快要唾弃你、伤害你。离他们远点儿,听我的话。也离我远点儿!”

 
艾芙芭记得扫帚是娅可大娘给的。她一直觉得那不过是个年老糊涂、腿脚不便的老默修女,如今细想,不禁怀疑老太婆或许没那么简单。莫非娅可大娘凭着一点宫布里亚的本能,给扫帚施了魔咒?还是诺尔天赋异禀,激发了那把普通的扫帚?诺尔显然深信魔法,也许扫帚一直默默等着有人相信。艾芙芭坐上去的话,扫帚还会飞吗?
这天晚上,趁着大家都回房就寝,艾芙芭扛着扫帚来到院子里。她伏在扫帚上,像儿时骑竹马,觉得有点傻乎乎的。她咕哝道:“倒是飞呀,你这笨蛋。”扫帚前后抽动,把她大腿内侧磨得红肿。艾芙芭训斥:“我可不是动不动就脸红的女学生,别胡闹了。”扫帚蹿起一尺半高,把小艾摔了个屁股蹲儿。
艾芙芭警告道:“当心我一把火把你烧了,我一把岁数,犯不着耍我。”
她试了五六晚才飞了六尺高。她当年就学不好巫术。是不是命中注定,她一辈子都要一事无成?看仓鸮蝙蝠吓得呆呆傻傻,她暗自得意。御风而行的感觉畅快极了。她渐渐有了信心,也敢晃晃悠悠地飞到山谷深处;摄政奥兹玛当年没修完的水坝荒废在那里。她歇了一气,希望待会儿不要自己走回去才好。果然。扫帚每次想反抗,她就扬言要烧了它。
她觉得像一只夜天使。

 
仲夏时节,一个阿姬祁商人载来了锅碗瓢盆、线团,还从大北边的前哨捎来了几封信,其中一封是弗瑞克斯写来的。看来是奶妈跟他说过要把艾芙芭揪出来,他写信给默修女院,最终信转寄到玟窟斯其亚莫科。信里说娜瑟萝动员州民造反,如今蛮支金州(至少是大部分)已经脱离奥兹国,宣告独立。
娜瑟萝身为瑟洛普阁下,顺理成章地成为一州之首。弗瑞克斯似乎认为这是艾芙芭与生俱来的权利;她应该重返科尔文庄,跟妹妹讨个说法。他写道:“或许这不是她该做的事。”艾芙芭觉得不可思议。娜瑟萝才是贴心的虔诚女儿,而不是小艾,不是吗?
艾芙芭并不贪恋权力,也无意跟娜瑟萝讨什么说法。不过如今靠着扫帚大概能飞远路,她考虑要不要借着夜色飞回科尔文庄,住上几天,和爸爸、娜娜和甲儿聚一聚。上一次见娜娜,已经是十二年前的事了。那一晚,她们在史兹悼念克拉掣阿妈,小娜喝多了,哭哭闹闹。
蛮支金从此不必再受大巫师的压迫!光是这一点就值得她跑一趟。对大巫师的蔑视再次涌上心头,小艾自顾自地笑了。或许这才是痊愈的含义吧。
安全起见,艾芙芭趁某天下午士兵不在溜进营帐,细细翻看那些文件。除了地图、地理勘测,并没有别的。看起来并没有秘密任务,阿姬祁还有玟窟斯其他各部落没什么危险。
不如早去早回。而且越少人知道越好。她宣布要在塔楼里静修一段日子,不用送水送食,谁也别来打扰。午夜的钟声敲响了,她动身赶往科尔文庄。如今那个家属于她位高权重的小妹。

4

她白天休息,睡在谷仓的角落、屋檐、烟囱的背风处;夜里赶路。幽暗中,奥兹在脚下铺开,她保持在八十英尺左右的高度——她琢磨再近容易被发现——乡间风景千变万化,像装轮子的滑稽戏布景。最不好走的是大凯尔山脉险峻的山崖。飞过山脉之后则一马平川,是吉利金江滋润的广袤平原。
她一路顺着河流,掠过一艘艘商船、一座座岛屿,飞到河口止水湖,奥兹最大的湖泊。她贴着南岸,最后一举飞越湖泊,整整飞了一晚上。波浪无休无止,如同一匹匹油亮的黑绸,拍打着莎草和沼泽。蛮支金河从东面汇入止水湖,河口很不好找,不过找到后,黄砖路就容易找了。远处的农田更加郁郁葱葱。小时候的连年大旱如今完全不见痕迹,乳牛场、小村庄似乎欣欣向荣,像小孩子的玩具城镇洋溢着欢乐,狡黠、惬意地倚在皱巴巴、潮乎乎的沃土上,享受着怡人的气候。
但是越往东走,路面就越坑坑洼洼。一块块被撬开的铺路砖、一棵棵横倒的大树、一道道篱笆墙。似乎还有几座被炸毁的小桥。是抵御大巫师出兵报复的防线?
离开其亚莫科七天后,艾芙芭飞到了科尔文庄,在一棵枝繁叶茂的月桂树下小睡。睡醒后,她跟一个商人打听府宅在哪,对方哆哆嗦嗦地伸手指示方向,样子像见了魔鬼。她寻思道,看来蛮支金人见了绿皮肤还是发怵。她靠步行走完了最后几英里路,来到科尔文庄大门前,此时早饭时间刚过。
小时候穿着防水靴,在奎德林六英寸深的水里跋涉,她曾听母亲谈起科尔文庄,总是半怨半怒。见识过史兹古都的自鸣得意、翡翠城的穷奢极欲,按说对富丽堂皇的宅子也该见怪不怪了。但一见到美轮美奂的科尔文庄,她不仅诧异,简直震惊。
镀金大门里面,是一尘不染的前庭,不见一星草叶垃圾。一棵棵灌木修剪成圣徒像,栽在赤土花盆里,在阳台上一字排开,俯视宽大的正门。一群政要聚在一侧,身上佩戴丝带,大概象征着蛮支金自由州的官衔、荣誉。这些枢密院大臣端着咖啡杯,看样子是刚刚下早朝。大门里,几个佩剑守卫步伐整齐地走过来,拦下她。她开始解释——看得出,自己立刻被当成政敌兼疯子——眼看要被轰出去了,正巧一个身影从大宅一角踱出来,命令他们住手。
只听他说:“芙蓉!”
她像孩子那样乖乖地回答:“是,爸爸,我来了。”
她转过身。那些政要顿了一顿,又接着讨论开来,大概觉得偷听父女重逢是大大的失礼。守卫收起佩剑,弗瑞克斯走近了。他稀疏的长发用一块生牛皮的玩意束起来,一如从前;一把乳白色的长胡子,等他放下手,胡子一直垂到腰间。
弗瑞克斯盯着艾芙芭说:“这是东方阁下的长姐,我的大女儿。孩子们,记得从今往后要让她通行自如。”他握住她的手,像鸟一样一扭头,用一只眼睛打量她。她注意到他另一只眼睛失明了。
弗瑞克斯说:“走,我们找个僻静的地方说话,免得有人打扰。天啊,芙蓉,这么多年不见,你跟你妈妈一个模子似的!”他挽着她的胳膊,穿过侧门,找了一间小客厅;屋里一色是藏红花色的丝绸、软软的丝绒靠垫。门在他们身后关上了。弗瑞克斯小心翼翼地弯腰坐在沙发上,拍了拍身旁的垫子。艾芙芭坐下了。对父亲汹涌澎湃的感情,令她诚惶诚恐、不知所措。她满怀依恋。同时她又提醒自己:你是个成年人了。
弗瑞克斯开口说:“我知道,只要我写信,你就会回来。芙蓉,我一直知道。”他把女儿搂在怀里,僵巴巴的,“我大概要哭一会儿。”等他平静下来,开口问她去了哪儿、做了什么、为什么一直不回家。
“我不知道有没有家可回。”话一出口,她才察觉这是真心话,“爸,你一把全镇人劝入教,就要去下一个地方。你的家是灵魂之乡,我的从来不是。况且我也有自己的事要做。”她顿了一顿,轻声说,“至少我曾经这么以为。”
她说在翡翠城待了几年,但没提原因。
“奶妈还好吧?你当真做了默修女?我可没教过你妥协。真不敢相信。那么逆来顺受人云亦云……”
她柔声反驳道:“我哪儿是什么默修女,就像我从来不是统一教徒,我只是寄居在默修女院。不管她们的信仰是对是错,她们一向以助人为己任。那段时间我很煎熬,在那里修养。去年我又去了玟窟斯,算是生了根吧,不过待多久也说不准。”
弗瑞克斯问:“做什么呢?成家没有?”
她回答:“我做了女巫。”弗瑞克斯缩了缩身子,用那只还能看见的眼睛打量她是不是开玩笑。
她说:“跟我说说娜娜吧,趁我还没见她。还有甲儿。看你信里的意思,好像觉得妹妹需要有人帮忙。我待不了多久,需要什么我尽力吧。”
弗瑞克斯讲小女儿如何继任阁下、春末如何组织闹分裂。她催促道:“嗯嗯,我都听说了,只是不明白原因。”于是弗瑞克斯告诉她,有人放火烧了反对派集会的田庄;大巫师的军队驻守在龙柜附近,某天舞会后,听说几个蛮支金少女惨遭蹂躏。还有东苹果村屠杀惨案、农作物的重税。他说:“最终叫娜娜忍无可忍的是,大巫师的手下居然敢洗劫乡下礼拜堂,简直不知好歹。”
“这就忍无可忍了?礼拜场所不是一般神圣吗?管它是煤窑里间还是礼拜堂。教义不是这么说的吗?”
“唉,教义嘛。”弗瑞克斯说着一耸肩。如今他已经分不清这些细节了,“娜娜火冒三丈,公开谴责这种恶行,还没等她冷静下来,火种已经播撒出去,火绒就点着了。她给大巫师皇帝写了一封信,措辞激烈。写信本身就透着危险的煽动苗头,信发出才一周,热心革命的有志之士就纷纷赶来,就在我们眼皮底下,在科尔文庄的前庭。场面真是激动人心,你肯定猜到了,造反势在必行。娜娜号召远远近近的村落长老,也没提自己的宗教主张,我看这一点很明智。之后一呼百应,一致赞同分裂。”
爸爸晚年变得务实起来,这叫艾芙芭多少有些诧异。
他问:“你是怎么绕过边境守卫的?如今的情况——按他们的说法,是如火如荼。”
“飞过来的呗,夜里的小黑鸟。”她微微一笑,碰一碰父亲的手。他的手又硬又红,长着一块块老年斑,像煮熟的淡水龙虾,“但我不明白爸你为什么叫我回来。我能做什么?”
他答道:“我琢磨让你们姐妹共治。”一看就知道家人长期疏离,所以才会抱持这种幼稚的希望,“我了解你,芙蓉。我估计这些年里你不会怎么变。我了解你心思机灵,认定了就不放弃。我也了解娜娜,要是她被信仰冲昏头脑,很可能酿成大错。她如今是反抗的化身,促成了这么多改善,到时候可能会毁于一旦。只怕她不会有好下场。”
艾芙芭这才明白,父亲是叫她来当执鞭人的。她是第一道防线。她满腔喜悦蒸发殆尽。
“那些热心的支持者也不会有好下场。”弗瑞克斯一挥手,指的是大多数蛮支金人。她漠然想,他脸上堆满皱纹,微笑也很勉强,还耷拉着肩膀。“我们光荣的大巫师混蛋掌权三十几年,他们一直受他温和的独裁统治——哟,连我也忘了,现在我们是蛮支金自由州了。大巫师早晚要报复,那些农场主未免低估了他。甲儿收到可靠情报,翡翠城的粮食储量惊人,所以暂时没必要来攻击我们。除了边境上有几支部队要改路、几个醉醺醺的流氓被逮捕,目前为止,这次闹独立再和平不过了。所以大家被蒙蔽了,以为没有危险。我看娜娜也被蒙蔽了。可你不一样,我一直觉得你头脑更清楚。你可以帮她做好准备,免得她走偏了,给她支持。”
“爸,从小到大我一向是这么做的,可现在呢,听说她可以自立了。”
“看来你是听说我那双宝贝鞋了。当时是从一个丑老太婆手里买的,我又特地修饰过,用的是从前龟心教我的吹玻璃造金属的技巧。纯粹是为了衬托小娜的美,哪能想到日后会有人施魔法呢。我不觉得是坏事。不过现在小娜觉得自己谁也不需要了,不论是站立还是掌权。她现在更不听劝了。我有点觉得那双鞋有坏影响。”
她轻声说:“我倒希望那双鞋是给我的,爸爸。”
“你不需要啊。你有你的盔甲:坚定、执着,甚至残忍。”
“残忍!”她霍地站起来。
“哎,你小时候活像个小夜叉。不过那又怎么样,孩子嘛,总要不断成长蜕变。最开始和其他孩子玩的时候,你可凶得要命,后来我们搬家,把妹妹给你抱以后,你才慢慢静下来。知道吧,是娜瑟萝把你驯服的,你真得谢谢她。打她一出生,就是个圣洁的、蒙神恩典的孩子。是她的需求帮你脱了野性。估计你都不记得吧?”
小艾没力气回忆,没力气思考。就连“残忍”的事她也扔到了脑后。她筋疲力尽:父亲再次把副将的职责强加给她,让她为亲爱的娜瑟萝奉献;她呼唤心中的亲情,告诉自己父亲的初衷是保护蛮支金州民。他永远念念不忘泽被苍生。小艾虽不赞同父亲的宗教观,却也敬佩他那份虔诚。
她故作轻松:“以后得多给我讲讲龟心的事。这会儿我该去见见妹妹啦。爸,你的话我会再想想。总觉得执政三巨头——你、我、娜瑟萝——想象不出来。要是算上甲儿,那就是执政委员会了。不过我会放下成见再想想。说到甲儿,他怎么样?”
“听说是深入敌后。”小艾一边听,一边起身要走,“这孩子有勇无谋,到时候准第一个出事。他有些方面倒像你。”
她觉得好笑。“他变绿了?”
“顽固不化,像罪污。”

 
娜瑟萝独自在楼上客堂做早课。弗瑞克斯吩咐下去,让艾芙芭在宅子内外自由出入。毕竟,艾芙芭本该是(或者还有机会成为)瑟洛普阁下、东方阁下、蛮支金自由州推举出来的首脑。弗瑞克斯目送绿皮肤的女儿慢步走过大理石走廊,像清洁女佣似的拖着扫帚,注视玛瑙、锦缎、鲜花、号衣笔挺的下人、肖像画。和从前一样,他觉得胸口深处一阵刺痛,觉得自己没有教好女儿,却又不知道错在哪里。但她总算回来了,他由衷地喜悦。
艾芙芭漫无目的,晃到一间红木大厅尽头,走进一间私人礼拜堂。礼拜堂是巴洛克式的,并非古迹,正在重修。准是娜瑟萝下令把湿壁画涂掉,大概是怕妩媚的画像扰人静修。小艾在一堆石灰石白漆、漆刷、梯子间找了张凳子坐下了。她没有假装祈祷,但觉得十分不自在。为了集中精神,她把目光集中在一大块还没涂白的壁画上。只见几个浑圆有致的天使张着规模可观的翅膀,悬在空中。她注意到,天使的衣衫为了适应异常的人体结构做了改动。虽然这几位女子体态丰腴,却不见翅膀上血管紧绷或者翅尖折断。如何把珠圆玉润的小姐托在空中?画师显然考虑过翅膀的最佳长宽比例:看起来是翅膀长度为臂长的三倍,大概是为了适应体型做过调整。假如能借助翅膀飞到他国,那借助扫帚行吗?她好奇起来,接着才意识到自己一定是累坏了;她很少浪费时间琢磨统一教的谵语,什么来世、彼岸、他国。
她告诉自己,该多想想生命科学课上学的东西,迪拉蒙德博士即将跨越的、毁灭性的知识边界。我好像能明白一点了呢。我可以给齐天理缝上翅膀。让他陪我飞。多好玩。
她站起身去找妹妹。

 
娜瑟萝见到姐姐,并没艾芙芭想象中的诧异。小艾猜测,小娜已经习惯了自己是众人瞩目的焦点——不过,她从来就是众人瞩目的焦点。小艾进去的时候,她正埋头看书;只见她面前并排摆着两本一模一样的书,方便她连读四页,再叫人翻页。她抬起头说:“亲爱的姐姐,吻我一下吧。”
“喏,好啦,”小艾依言照做,“小娜,你好吗?气色不错。”
娜瑟萝站起身,脚上穿着那双炫目的鞋子。她灿烂地笑了。“无名神的恩典给我力量,一如既往。”
艾芙芭生不起气来。“你是蹿起来啦,我说的不只是你的脚。历史赋予你一个角色,你接受了。我为你骄傲。”
“没什么可骄傲的。不过谢谢你,亲爱的。我料到你八成会回来。是不是父亲逼你过来照顾我?”
“谁也没逼我过来。爸爸倒是写过信。”
“这么说,这么多年避而不见,还是政治动乱把你引出来了。你去哪儿了?”
“四面八方。”
“知道吧,我们都当你死了。帮我披上披肩好不好?别上别针,免得我叫丫鬟了。我是说你那次狠心把我一个人扔在史兹。我现在还对你满肚子火呢,我才想起来。”她一噘嘴,模样娇媚。艾芙芭见妹妹至少还有点幽默感剩下,觉得很安慰。
小艾说:“我们那时候太年轻,可能是我错啦。反正没有什么长远的坏影响,至少我没看出来。”
“整整两年,我孤零零地一个人忍受摩瑞宝院长,最初还有格琳达陪我,但她没多久就毕业走了。奶妈是我的救星,但她那时候也一把岁数了。她最近去找你了,是吧?哎,我那时候孤单死了。只有信念支撑着。”
“嗯,信念就有这个用,如果你有。”
“听你的口气,好像还住在怀疑之冥界。”
“我们还有更重要的事要讨论,还是别提我的灵魂状态——或者问我还有没有灵魂。你手头还有革命——对不起,是我生疏了!你可是堂堂的指挥官。可喜可贺!”
“咳,尘世纷纷扰扰,烦死了。是啊。瞧,花园里可漂亮了,我们出去走走,换换空气。我瞧你一脸菜色——”
“好吧,是我活该——”
“——我们有大把的时间讨论外交事务。我待会儿有会,先散散步,来得及。你得熟悉熟悉这宅子,我带你转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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