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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那本皮面精装书看不出有什么特别。对一般历史学者而言,它的外观就跟牛津大学博德利图书馆收藏的成千上百件其他手抄本一样,就是旧、.就是破烂。但打从拿到它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它有点古怪。

九月后半的这个下午,杭佛瑞公爵阅览馆里空无一人,暑假涌进来的访问学者已经告一段落,秋季班的人潮又还没开始,现在借阅图书资料很快就可以拿到手。尽管如此,项恩在借阅台拦住我时,还是把我吓了一跳。

「毕夏普博士,妳的手抄本来了。」他低声道,声音裡带著点儿淘气。他花格子毛衣的前襟上,留有 一条条旧皮革封面沾到的红锈痕跡,他意识到了,把它拂掉。这麼做的时候,一綹浅褐色的头髮落到他额头上。

「谢了。」我道,拋给他一个感激的微笑。我摆明了不遵守每位学者一天之内可以借阅图书数量的限 额。想当年我们都在做研究生的时候,项恩可是跟我在对街那家粉红墙面的酒馆裡共饮过不知多少杯,一 个多星期来,他对我填的借阅单一律照单全收。「还有,别再叫我毕夏普博士了。每次我都以為你在跟别 人说话呢。」

他咧嘴回我一笑,从老橡木檯面上把一叠手抄本——本本都有作為博德利藏书金字招牌的精美鍊金术插图——推过来,每份手抄本都装在有保护作用的灰色硬纸板盒子裡。「对了,还有一本。」项恩钻进书 笼,一会儿便拿出来一件厚厚的四开本大小①、只用杂色犊牛皮装订的手抄本。他把它放在那叠手抄本的

①四开本竖立时高度约三十公分,宽度会因纸张不同而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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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上面,弯腰检查一下。他金边眼镜的边缘,映著固定在架上的古老铜製阅读灯的黯淡光线闪闪发光。 「这本书有好一阵子没人借了,妳归还以后,我会註记它需要装个盒子。」

「要我提醒你吗?」

「不用。这裡已经记好了。」项恩用指尖敲敲自己的脑袋。

「你的大脑一定比我的更有条理。」我笑容扩大了。

项恩靦腆地看著我,想抽出借书单,但它留在原位,夹在封面和第一页之间。他道:「这本书不肯放 手。」

我耳畔传来隐约的话声,打破了图书室裡惯有的静默。

「你听见了吗?」我四下张望,对这奇怪的声音感到困惑。

「什麼?」项恩从手抄本上抬起头问。

书缘有少许金屑闪亮,吸引了我的视线。但几点褪色的烫金不足以解释那彷彿从书页裡散出的淡淡霞 光。我眨眨眼。

「没事。」我急著把那本手抄本拉过来,我的皮肤接触到封面皮革时觉得一阵刺痛。项恩仍用手指夹 住借书单,但它轻易脱离了封面的挟持。我抱起那堆书,用下巴压住,只觉一股神祕气息袭来,将图书馆裡的铅笔屑和地板躐等熟悉的气味一扫而空。

「戴安娜?妳还好吗?」项恩关心地皴著眉头问。

「很好。只是有点累。」我答道,把书放低一些,离鼻子远一些。

我快步穿过图书馆最初在十五世纪兴建的原始部分,穿过成排伊丽莎白时代留下的阅读桌,它们满布 疮痍的桌面上设计了阶梯式的三层书架。书桌之间,哥德式高窗引领读者的视线,向上眺望天花板的藻 井,瞻仰以鲜艳色彩和金边凸显出的,三个王冠和摊开的书本组成的大学校徽,以及从上到下一再重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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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啟迪我」蔵言。

这个週五夜晚,我在图书馆裡唯一的同伴就是一位名叫季莲?张伯伦的美国学者。季莲专攻古典主 义,在布林莫尔大学②任教,时间都用於解读夹在玻璃板中间的纸草残片。我加快步伐走过她身旁,避免 目光接触,但老地板嘎吱声洩漏了我的行藏。

我的皮肤一阵刺痛,每当别个女巫看我时,我都会有这种感觉。

「戴安娜?」她在朦朧暗影中唤道。我压抑一声嘆息,停下脚步。

「嗨,季莲。」我毫无来由地忽然对手中这叠手抄本產生强烈的佔有欲,决心尽可能跟这名女巫保持 距离,并且侧身挡住她的视线:

「妳秋分节要怎麼过?」季莲总是停在我桌旁,邀请我在城裡的时候多跟我的「姊妹」共处。如今再 过几天就是秋分,这是巫教的重要庆典之一,她更是卯足了劲敦促我加入牛津巫会。

■「工作呀。」我不假思索道。

「这儿有些非常好的女巫,妳知道。」季莲颇不以為然地说:「妳星期一真的应该加入我们。」

「谢谢,我会考虑的。」话声未落,我已起步向赛顿阅览室走去,这部分建筑是十七世纪加盖的,主 轴与杭佛瑞公爵阅览馆垂直,通风特别良好。「不过我在赶一篇会议论文,所以别抱太大期望。」我的莎 拉阿姨常警告我,女巫永远骗不过别的女巫,但我并没有因此就停止尝试。

季莲发出同情的嘆息声,但她的眼睛追随著我。

回到我面对拱形拼花窗的老位子,我努力克制把整堆手抄本扔在桌上,擦乾净双手的衝动,反而替它 们的年代著想,将它们轻轻放下。

②Bryn Mawr是一所设於美国宾州的女子大学。

那本好像会拉著借书单不放的手抄本躺在最上面。书脊上有个属於埃利亚斯?艾许摩尔的烫金纹章, 他是十七世纪的一位藏书家兼鍊金术师,他的藏书、论文以及这本标示為七八二号的手抄本,於十九世纪 从艾许摩尔博物馆移交给博德利图书馆收藏。我伸手触摸那咖啡色的皮革。

一阵温和的震颤让我赶紧缩回手指,但还是不够快。刺痛直达我的手臂,让皮肤起了小小的鸡皮疙 瘩,然后蔓延到肩膀,使背部和颈部的肌肉绷紧。那种感觉很快消散,却留下一种欲求不满的空虚感。我 对自己的反应很震惊,连忙退后几步,离阅览桌远一点。

即使在安全距离外,这本手抄本仍在向我挑战——对我一手建立,区隔我的学术生涯和身為毕夏普女 巫最后继承人的高墙构成威胁。在此,我仗著辛苦得来的博士学位、终身职、即将到手的升迁和眼看著要 开花结果的事业,终於扬弃家族传统,创造奠基於理性和学术才华的人生,再也不依赖拿不出合理解释的 直觉和咒语。我来牛津完成一项研究计画。完工后,我的心得会出版,有大量分析与脚註支持,在凡人同 行面前发表,不留丝毫神祕空间,我的作品容不下任何要靠女巫第六感才能知道的东西。

但^^儘管是无心之失——我借出的这件錬金术手抄本,虽然研究用得著,却似乎拥有不能忽视的另 一个世界的力量。我的手指急於翻开它,获得更多知识。但却有股更大的力量牵制我:我的好奇是发乎知 性、与我的学术训练息息相关?抑或是出自我家族的巫术渊源?

我深深吸一 口熟悉的图书馆空气,闭上眼睛,希望能让神智清明。博德利一直是我的避难所,一个跟 毕夏普家族无关的地方。我把颤抖的手夹在手肘下面,在逐渐变深的暮色中,瞪著艾许摩尔七八二号,,不 知如何是好。

如果我母亲跟我易位而处,她凭直觉就能找到答案。毕夏普家族大多数成员都是才华洋溢的女巫,但 我母亲丙碧嘉尤其出色。每个人都这麼说。她很早就显露超自然的能力,上小学的时候,她与生倶来对咒 语的了解、惊人的预知能力和看透人事物表面的神祕本能,已超越当地巫会大多数比她年长的女巫。母亲

的妹妹莎拉阿姨也是个高明的女巫,但她的才华比较倾向主流..调配魔药的巧手,善於运用传统巫术的咒 语和灵符。

我研究歷史的同儕对我的家族一无所知,这是当然的,但在我打从七岁就跟莎拉同住的纽约州北部小 镇麦迪森,人人都对毕夏普家族耳熟能详。我的祖先在美国独立战争后,从麻州迁居到此。那时距布丽 姬?毕夏普在撒冷女巫审判中被处极刑,已隔了一个多世纪。儘管如此,谣言与八卦还是跟著他们来到新 家。搬到麦迪森,重新安身立命后,毕夏普家族辛勤工作,证明巫师邻居可以帮忙治病和预测天气,真的 很有用。这家人逐渐在社区裡扎下够深的根,不必担心迷信和恐惧有朝一日引爆的后果。

但我母亲对世界有种好奇,所以走出了麦迪森的安全网。她先是进哈佛就读,认识一个名叫史蒂芬? 普罗克特的年轻巫师。他也出身源远流长的魔法世家,也渴望走出家族的新英格兰歷史与影响力范畴,体 验外界的生活。芮碧嘉?毕夏普与史蒂芬?普罗克特是一对迷人的佳偶,母亲典型美国式的坦率,跟父亲 比较正式、老派的作风刚好互补。他们成為人类学家,投身外国文化与信仰的研究,除了对彼此的挚爱, 也分享他们对知识的狂热。在地区学校取得教职——母亲在她的母校,父亲在卫斯理大学——后,他们到 外国做研究之旅,也在剑桥自立门户,有了新家。

我对童年往事记得的不多,但每件事都非常鲜明而且清晰得出乎意料。每幅画面都有我父母在场:父 亲手肘上灯心绒布料的触感、母亲的铃兰花香水的味道、週五晚上他们哄我上床后共享烛光晚餐,玻璃酒 杯碰撞的脆响。母亲给我讲床边故事,父亲把咖啡色公事包扔在前门口发出啪啦一声。这些记忆大多数人 都会觉得很熟悉。

但其他与我父母有关的回忆则不然。我母亲好像从来不洗衣服,但我的衣服永远都很乾净,摺得整整 齐齐。忘了签的校外教学参观动物园家长同意书,会在老师来收的时候出现在课桌上。不论我进去亲亲道 晚安时,父亲的书房处於何种状态(通常都好像刚发生过一场爆炸),第二天早晨都会恢復井然有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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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幼稚圜的时候,曾经问我朋友阿曼达的母亲,干嘛要花力气用肥皂和水洗碗盘,不就是把它们堆在水槽 裡,打一下手指,低声念几个字就行了吗?我对家务事的怪想法逗得施密特太太哈哈大笑,但她眼睛裡有 困惑的疑雲。

晚上父母告诉我,我们谈到魔法时必须当心,慎选对象。母亲解释给我听,凡人数量比我们多很多, 而且会畏惧我们的力量,而恐惧是地球上最强大的力量。当时我没说,其实魔法——尤其是母亲的魔法 ——也会让我害怕。

白天我母亲跟剑桥其他小孩的母亲看起来差不多:稍微有点邋遢,又有点儿没条理,而且永远处於家 庭与工作的双重压力之下。她的金髮蓬乱得很时髦,虽然身上的衣服停留在一九七七年——摇曳生姿的长 裙、宽大的长裤与衬衫,為了模仿安妮?霍尔,跑遍波士顿各二手店拣来的男用背心和西装外套。如果你 在街上遇到她,或在超市结帐排在她后面,绝不会想多看她一眼。

在我们家的私密环境裡,拉下窗帘,锁上门,母亲就变成另外一个人。她的动作充满自信和把握,既 不莽撞,也不慌乱。有时她甚至好像飘浮在空中。她在屋子裡走来走去,唱著歌,捡起填充玩具动物和 书,她的脸逐渐变得超尘脱俗,十分美丽。母亲被魔法照亮的时候,会让人看得挪不开眼睛。

「妈咪身体裡头有爆竹。」这是父亲咧开大嘴,露出溺爱的笑容时给的解释。但我后来知道,爆竹不 仅明亮而刺激,还非常不可预测,它们也会带来惊吓与恐惧。

有天晚上,父亲去听演讲,母亲决定清洁银器,却被她放在餐桌上的一盆水催眠了。她注视著玻璃似 的水面,它忽然起了雾,将自己扭曲成许多个幽灵似的小身影。牠们逐渐长大,满屋子都是神话裡的异 兽,我开心得欢呼起来。不久牠们就沿著窗帘往上爬,有的上了天花板。我喊著向母亲求助,但她仍全心 放在水上。她的专注不曾稍减,直到一个半人半兽的东西爬过来捏我的手臂。这让她脱离幻境,她爆发成 一片愤怒的红色光雨,将所有幻影打回去,只留下满屋子羽毛烧焦的味道。父亲一回家就发觉气味不对,

他的紧张很明显。他找到我们互相依偎在床上。一看到他,母亲满怀歉意地痛哭失声。此后我在餐厅裡再 也没有安全感。

所有剩下的安全感在我七岁时也都完全消失,那年母亲和父亲去了非洲,再也没有活著回来。

我甩脱过去,再次全心放在我面前的两难抉择上。那本手抄本放在阅览桌上的一泓灯光裡。它的魔法 拉扯著我体内某种黑暗纠结的东西。我再次用手指碰触那光滑的皮革。这次的刺痛感觉很熟悉。我依稀记 得有一次体验过类似的感觉,是在父亲书房裡翻阅桌上文件的时候。

我坚决掉开头,不看那本皮面精装书,强迫自己把心思放在理性事物上:先找出我离开纽海文③之前 开列的一张鍊金术书目。它埋在我书桌上成堆的纸张、借书单、收据、铅笔、钢笔、图书馆地图之间,按 照收藏的名称以及每本书被博德利收藏时,图书馆馆员分配的编号排列。自从几个星期前来此,我一直按 照清单循序阅读。我从目录上抄到的艾许摩尔七八二号的说明如下:「人类学著述,或对人的简短描述, 分為两部分:第一部分偏重生理构造,第二部分侧重心理学。」正如同大多数我研读过的著作,从标题看 不出内容会是什麼。

或许连封面都不用翻开,我的手指就能告诉我这是一本什麼样的书。莎拉阿姨总在拆信前用手指研判 信件的内容,以防万一信封裡有她不想付的帐单。这样她积欠电费还可以假装不知情。

书脊上的烫金编号在闪烁。

我坐下,思索有哪些选择。

不理魔法,翻开手抄本■,像凡人学者一样设法阅读它?

③耶鲁大学所在城市。

把这本著魔的书推到一旁,就此走开?

莎拉若知道我的困境,一定会乐得呵呵笑。她一直认為,我努力跟魔法保持距离只是白费力气。但自 从我父母的葬礼以来,我就开始这麼做。弔唁客人中的女巫们曾详加观察,看我有没有遗传到毕夏普与普 罗克特的天赋,她们不断鼓励地拍拍我,预言我接替母亲在当地巫会的地位只是迟早的问题。也有人悄声 透露,他们不认為我父母结婚是明智之举。

「力量太大了。」他们以為我没在听,嘟囔道:「一定会引起注意的——即使不去研究什麼古代宗教 仪式。」

这就够我把丧亲之痛怪到父母使用的超自然力量和寻求不同生活方式的企图上。我对所有与魔法有关 的事物敬而远之,让自己沉浸在凡人少女痴迷的事物——马、男孩和爱情小说——上,同时努力混跡在镇 上的普通居民之间。青春期阶段,我有沮丧和焦虑的问题。这很正常,和善的凡人医生向阿姨保证。

.莎拉没告诉他声音的事,或我会在电话铃响前整整一分鐘,就拿起电话,或每逢满月之夜,她就必须 在门窗上作法,免得我在睡梦中跑到外面树林裡去游荡。她也没提我一生起气来,屋子裡的椅子就会自动 组成一座摇摇欲坠的金字塔,一旦我心情又恢復正常,它们就统统跌落地上。

我满十三岁时,阿姨研判时机已至,我得抽出一部分力量,学习基本巫术。念两句咒点燃蜡烛,或用 已通过时间考验的魔药遮盖青春痘——这都是十来岁小女巫例行的入门课程。但我就是连最简单的咒语都 学不好,阿姨传授的每一种魔药都会被我烧焦,我也顽固地不肯让她测验我是否遗传了母亲神祕而準确的 预知能力。 .

我体内的贺尔蒙安静下来后,那些声音、火焰和其他出乎意料的爆发现象逐渐减少,但我对学习家族 企业的排斥心理依然如故。家裡有个未受训练的女巫,让阿姨担心,莎拉把我送到缅因州上大学后,多少 鬆了口气。除了魔法的部分,这是一个典型的成长故事。

我之所以能离开麦迪森,主要靠我的智力,我自小是个早慧的孩子,比同龄孩子先学会说话和阅读。 倚仗照相机似的超凡记忆力^^我不费吹灰之力,就记得教科书每一页的全部内容,考试时只需把需要的 资讯照抄出来——学业成绩很快就為我争取到一个不受家族魔法遗產影响的地位。我高中连跳两级,十六 岁就开始读大学。

在大学裡,我先尝试把自己定位在戏剧系,我的想像力深受场景与服装吸引——剧作家用文字塑造不 同时空的能力让我著迷。教授对我最初几场演出盛讚不已,认為是优秀演技让平凡大学生化身不同人物的 范例。但这种变化可能与戏剧天分不相干的第一批徵兆,出现在我扮演《哈姆雷特》中的奥菲利亚时。我 一获得这个角色,头髮就开始异常快速生长,从及肩长到腰际。我一连好几个小时坐在校内的湖边,披著 新长出来的头髮,身不由己被湖面波光吸引。扮演哈姆雷特的男生也沉浸幻觉之中,我们谈了一场热烈却 反覆无常、险象环生的恋爱。我逐渐陷入奥菲利亚的疯狂,把其他演员带著入戏。

结果可能是一场扣人心弦的演出,但每个新角色都带来新鲜的挑战。我大二那年分配到扮演约翰.福 特④的《可惜她是个婊子》⑤裡的安娜贝拉,情况愈发不可收拾。就像戏中角色,我吸引了 一大堆热烈追 求者——不全都是凡人^^满校园追著我跑。最后落幕时,他们还不肯让我安寧,很显然释放出来的不知 名力量已然失控。我不确定魔法如何渗透到我的演出裡,也不想知道。我把头髮剪短。不再穿飘逸长裙和 多层次搭配的上衣,只穿黑色高领毛衣、卡其长裤,和脚踏实地、野心勃勃的法律预科生偏爱的便鞋。我 把过剩的精力消耗在运动上。

离开戏剧系后,我又尝试了其他几种科系,找寻一个理性到连半吋空间都不让给魔法的领域。但是念

④    John Ford - 一五八六— 一六三七,英国剧作家。

⑤    Tis Pity she-sa Whore,设定在十六世纪的义大利波隆那,剧中不但有出身上流社会的女主角安娜贝拉与哥哥乱伦的情节,她的眾多追求者也都 有复杂的男女关係-所以剧中多次出现通姦及谋杀的场景。

数学我不够精确,也缺乏耐性.,生物学则是一场有许多不及格考试和未完成实验的灾难。

读完大二那年,註册组勒令我选系,否则就註定念五年大学。有个到英国做夏季进修的计画,提供我 进一步远离所有毕夏普相关事物的机会。我爱上了牛津和那儿清晨街道上寧静的光线。我的歷史课涵盖所 有国王与女王的丰功伟业,我满脑子只听见十六、七世纪的著作在对我轻声细语。这完全该归功於伟大的 文学。更棒的是,大学城裡没有人认识我,即使那年夏天这座城市裡有女巫,她们也都没来打扰我。我回 到家乡,决定主修歷史,以破记录的短时间修完所有必修学分,在满二十岁之前毕业,而且名列前茅。

我决定读博士学位时,牛津是我的第一志愿。我的专长是科学史,研究重心放在科学撵走魔法的时期 ——占星术与猎杀女巫向牛顿与宇宙法则臣服的年代。在大自然中追寻理性秩序,而非超自然秩序,恰巧 呼应我為了远离一切神祕事物所做的努力。我在自己的理智思维与血脉中流动的天赋之间划下的界线,因 此变得更清晰。

莎拉阿姨听说我决定专攻十七世纪化学就嗤之以鼻。一头鲜艳的红髮是她脾气暴躁、口齿犀利的外在 表徵。她是个直截了当、不说废话的女巫,随便走进哪个房间,都会成為注目焦点。莎拉是麦迪森社区的 中流砥柱,每逢危机,不论大小,都会请她去处理。如今我不再被她当作人性脆弱、前后矛盾的样本,也 不用每天听她尖牙利齿损我,我们的关係改善很多。

虽然相隔数百里,莎拉还是认為我迴避魔法的最新努力很可笑——而且直接告诉我。她道:「从前所 谓的鍊金术,其中有大量魔法。」

「不对,并非如此。」我气愤地抗议。我工作的全副重心都在於证明我的研究题目实际上多麼科学。

「鍊金术让我们了解实验的成长,不是為了找寻能把黑铅变黄金或使人长生不老的魔法灵药。」

「妳想怎麼说都行。」莎拉怀疑地说:「但如果妳想混充凡人,选中这题目还真有点奇怪。」

拿到学位后,我全力争取耶鲁大学(全世界唯一比英国更有英国味的地方)的教职。同事警告我,获

得终身职的机会几近於零。我折腾出两本书,臝了 一堆奖,收到几笔研究奖助,终於拿到终身职,证明他

们都错了。

更重要的是,现在我的人生属於我自己。我系裡任何一个人,包括美国古代史学者在内,都不会把我 的姓跟一六九二年第一个因行使巫术被处决的撒冷妇人联想在一起。為了维护得来不易的自主权,我继续 把所有涉及魔法或巫术的蛛丝马跡都排除在生活圈外。当然也有例外,比方那次洗衣机不停进水,差点淹 没我位於乌斯特广场的小公寓,我就动用了莎拉阿姨的咒语。没有人是十全十美的。

现在,我全心全意应付眼前这场失误,屏住呼吸,双手捧起手抄本,把它放在图书馆為了保护珍本书 而提供的楔形看书架上。我下定决心:要表现得像一个严肃的学者,把艾许摩尔七八二号当作一般的手抄 本。我要对灼烫的指尖和书中冒出的怪味都置之不理,只记述它的内容。然后我会决定——基於超然的专 业立场——它是否值得多看几眼。但是我扳开小铜扣时,手指仍不免颤抖。 ■

手抄本发出一声轻嘆。

我很快回头四顾,确定房间裡是空的。唯一的另外一个声音是阅览室时鐘响亮的滴答声。

决定不把「书会嘆气」列入记录,我打开手提电脑,开啟一个新档案。这件熟悉的工作——我即使没 做几千遍,少说也做过几百遍——就像我已经几乎全部打过勾的书单一样令人安心。我把手抄本的名称和 编号打进去,同时复製了目录说明裡的标题。我端详一下它的尺寸与装订,记录下这两项细节。

唯一剩下要做的,就是翻开手抄本了。

虽然铜扣已经打开了,但封面很难翻开,就好像它跟下面的书页黏在一起。我压低声音骂了一句,把 手掌在皮面上平放一会儿,希望艾许摩尔七八二号不过是需要一个机会知道我是谁。毕竟把手放在书上不 算什麼魔法。我掌心刺痛,就跟女巫看著我时我的皮肤会刺痛一样,然后手抄本的紧张消除了。之后,翻 开封面变得很容易。

第一页的纸张很粗糙。第二页是羊皮纸,有「人类学著述,或对人的简短描述」字样,是艾许摩尔的

手跡。他整齐的圆弧形笔跡,在我眼中几乎跟我自己的字跡一样熟悉。标题的第二部分——「分為两部 分:第一部分偏重生理构造,第二部分侧重心理学。」——是后人添加,用铅笔写的。看起来也有点眼 熟,但我认不出是谁的字。碰触字跡可能会给我一点线索,但这麼做违反图书馆规则,而且我用手指收集 到的讯息也不可能作為记录。所以我只在电脑档案裡记下,有钢笔字和铅笔字雨种不同笔跡,及写字的可 能年代。

我翻开第一页时,羊皮纸感觉异常沉重,并显示它就是这手抄本怪味的来源。它不仅是古老而已。它 含有更多东西——某种无以名之的葡萄酒和麝香的混合物。我立刻注意到,有三页被整齐地从装订中割掉

了。

总算有些容易描述的材料了。我的手指在键盘上飞快舞动:「至少三页被移除,工具為直尺或刀 片。J我观察手抄本书脊的凹处,却看不出是否有其他书页失踪。羊皮纸愈靠近我的鼻子,手抄本的魔力 与气味就愈让我分心。

我把注意力转移到正对失踪页缺口的插画上。画中有个小女婴飘浮在透明的玻璃容器裡。女婴一手执 一枝银色玫瑰,另一手拿一枝金色玫瑰。她脚上有小小的翅膀,一滴滴红色液体如雨洒在这孩子黑色的长 髮上。画的下方用浓黑墨水写的题名,告诉我们画中就是哲学之子或贤者之子^^以寓言的方式呈现创造 贤者之石的基本步骤,所谓贤者之石,就是一种承诺让拥有者长生不老、富有、睿智的化学物质。

顏料都会发光,保存之好令人讶异。从前的画家在顏料中混合磨碎的矿石与宝石,製造出动人的色 彩。图案本身也看得出画者真正具备艺术造诣。我必须把手压在屁股下面,免得它们為了想多知道一点儿 而东摸西摸。

但这位画家虽然才华显而易见,却把细节都画错了。玻璃容器的尖端应该向上,而不是向下。婴孩应

该半黑半白,显示他是雌雄同体。他应该兼具男性生殖器和女性乳房——最起码也要有两个头。

錬金术的意象是一种因过分拐弯抹角而恶名昭彰的寓言。正因為如此,我才要研究它,找寻一种早在 元素週期表出现前,就用有系统而合乎逻辑的态度看待化学反应的模式。例如月亮的意象几乎都代表银, 而太阳的意象则為金。两者以化学方式结合的过程以婚礼代表。后来所有的图像被文字取代。这些文字终 於构成化学的语法。

但这份手抄本使我对錬金术师重视逻辑的信念面临考验。每幅插图都至少有一个基本错误,也没有附 加文字帮助理解。

我要找某种可以跟我的鍊金术知识契合的东西——随便什麼都好。黯淡的光线下,一页纸上出现隐约

的笔跡。我把檯灯打斜,让光线变亮一点。

没有东西。

我用很慢的速度翻页,当它是一片脆弱的树叶。

字句闪闪发光,在纸张表面上横向移动——好几百个字——除非灯光投射的角度和观看者的视角搭配 得恰到好处,否则看不见。

我压抑住一声惊呼。

艾许摩尔七八二号是一份重复利用的羊皮卷——手抄本中有手抄本。在羊皮纸稀少的年代,抄写员会 仔细洗掉旧书上的墨痕,把新文本写在恢復空白的纸上。随著时间流逝,从前写的字往往会出现在下层, 宛如文本的幽灵,通常只要借助紫外线就能照见墨水下面的字跡,让褪色的文本重获新生。

但所有紫外线都没有足够的力量能让这裡的字跡显现。这不是普通的重复抄本。原来的字跡并没有被 洗掉——是被某种咒语隐藏起来。但為什麼会有人花费这麼大工夫对一本錬金术书施法呢?作者使用的隐 晦文字和奇幻意象,原本就连专家都要煞费周章才能理解呀。

我把注意力从移动得太快,根本无法阅读的模糊字跡上移开,专心撰写一则手抄本的内容简介:「令 人困惑,文字标题出自十五世纪到十七世纪不等,图像则以十五世纪為主。图像来源可能更古老吗?纸张 与羊皮的混合。彩色与黑色墨水,前者品质高於一般水準。插图绘工精细,但细节不正确,有缺漏。描述 贤者之石的创造过程、鍊金之、诞生\创造、死亡、復活、转变。是某件早期手抄本错误百出的复製品吗? 奇怪的书,反常事例比比皆是。」

我的手指在键盘上犹豫。

学者发现跟他们既有知识不符的讯息时,会在两种对策之中做一选择。要麼把它丢在一旁,免得他们 视若拱璧的理论遭受质疑,要麼就集中雷射般的注意力,追查到祕密的底层。如果这本书没有被咒语控 制,我可能会选择第二种对策。但因為它被施了法,我强烈倾向採用前者。

有疑点时,学者通常会暂时搁置,不做决定。

我打了一行模稜两可的结语:「需要更多时间吗?或许下次再借?」

我屏住呼吸,轻轻閤上封面。魔法电流仍在手抄本裡穿梭,在铜扣的位置尤其强烈。

书閤起来,我也鬆了 一口气,我又瞪著艾许摩尔七八二号看了 一会儿。我的手指渴望再次触摸它咖啡 色的皮革。但这次我坚持抗拒,正如同我不肯藉触摸那些手写字跡和插画,获得比凡人歷史学者循正当手 段所能获得的更多知识。

莎拉阿姨一直对我说,魔法是天赐的礼物。如果真是如此,它是有条件的,要把我跟在我之前的毕夏 普女巫连结在一起。使用继承来的魔法力量,施展女巫独门的咒语、护符等技能,必须付出代价。我一打 开艾许摩尔七八二号,就破坏了分隔魔法与学术专业的藩篱。但我回归正确的一边后,留在这边的决心就 比过去更加坚定。

我收好电脑和笔记,捧起那叠手抄本,刻意把艾许摩尔七八二号放在最下面。幸好季莲不在她的位子

上,虽然她的文件还散落在四周。她一定是打算开夜车,先休息一下,喝杯咖啡去了。

「全看完了?」我走到借阅台时,项恩问道。

「还没。我想保留上面三本到星期一。」

「第四本呢?」

「看完了。」我衝口说道,把那份手抄本推到他面前。「你可以把它送回书库去。」

项恩把它放^一他已经整理好的一堆待归位图书的顶端。他陪我走到楼梯口,道了晚安,便消失在弹簧 门后面。即将把艾许摩尔七八二号送回图书馆深处的输送带喀啷啷开始运作。

我差点想转身拦住他,但还是随它去吧。

我举起一隻手,正準备推开一楼大门,周围的空气忽然紧缩,好像整个图书馆要把我抓紧不放。一瞬 间,空气微微闪烁,跟那份手抄本的书页不久前在项恩桌上闪烁的方式如出一辙,我不由得打了个寒噤, 手臂上汗毛竖立。

刚才发生了某件事。某种魔法。

我回头望向杭佛瑞公爵阅览馆,我的脚威胁著要往那个方向走。

没什麼啦,我想道,痛下决心走出了图书馆。

妳确定吗?一个被忽略已久的声音悄悄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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