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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尼的故事

他剃了个莫希干头,戴一顶闪亮的绿色飞边,宽一英寸,高三英寸,酷似百夫长所戴的头盔羽冠。他有点儿发福——奇怪的是,看上去比在布雷克比尔斯那会儿更年轻、更温和了:不再像个孤独的易洛魁战士,倒更像个吃得白白胖胖的郊区小混混。不过眼前这人确实是潘尼,站在一条东方地毯上喘着气,眼睛向四周打量,像一只充满好奇又品头论足的兔子。他穿一件带铬刺的黑色皮夹克,一条褪色的黑色牛仔裤,一件脏兮兮的白色T恤。天哪,昆廷默想。这年头哪儿还有小阿飞啊?这家伙肯定是纽约城里最后一位了。
潘尼擤了擤鼻子,用袖子擦了两下。他俩都没说什么。昆廷很了解潘尼,他从来不屈求琐碎客套的社交用语,比如说声你好啊,问问最近如何啊,或是解释一下他到底是来干吗的。也就这么一回,昆廷对他的行事作风感激涕零。他要是问了,昆廷还真不知道怎么说。
“你是怎么进来的?”昆廷沙哑地问。他觉得口很干。
“你的门卫睡着了。你真该炒他鱿鱼。”
“他不是我的门卫。”他费力地清了清嗓子。“你肯定做了什么手脚。”
“不过是乔姆利的隐形术罢了。”潘尼用标准的英音念道:乔姆利。
“爱略特这一整层楼都有防护。我帮他弄的。再说了,你坐电梯需要钥匙啊。”
“看来我们得重建一个防御系统了。我上来的时候把它解除了。”
“该死——行了,先说说我们是谁?谁是我们?”昆廷怒了。他现在只想找一盆温水把潘尼的脸埋进去,最好还有人帮忙摁着他一直到溺水而亡。“再说了,潘尼,老天啊,这系统可是花了我们整整一个周末建起来的。”
他快速地检查了一遍:潘尼说的没错,公寓周围的防御咒已经消失了,而且消失得一干二净,走的时候都没来得及提醒主人。昆廷觉得难以置信。潘尼一定是利用静态起步的飞行技术从外围突破的,然后很快坐电梯上了十楼。昆廷装作面无表情——他不想让潘尼看出自己有多么震惊,不想让他得意。
“钥匙呢?”
潘尼从夹克口袋里掏出钥匙,丢给昆廷。
“从你的门卫那儿弄来的。”他耸了耸肩。“这种本事满大街都能学。”
昆廷本打算说,他所谓的“大街”估计根本就不是什么街,而是某个有门卫的社区里的小路或是巷子,再说了,你要是有乔姆利隐形术,想从一个睡着的门卫那里偷把钥匙可是小菜一碟,不过这些都不重要,这些话像是有千斤重,怎么也吐不出口,又像是落在胃里的石块,免不了咳嗽几下反反刍。潘尼这狗杂种,简直是浪费时间。他现在得赶紧去找爱丽丝。
但这会儿大家已经听到潘尼的声音了。理查德已经醒了,愤愤地冲了澡、梳了头、熨了衣服、穿戴整齐。他正在打扫厨房,这会儿摇摇晃晃走了出来。不一会儿,珍妮特从爱略特房里出来了,像个贵族似的裹在一条被子里,好像昨晚上根本没发生什么大不了的事。她见到潘尼尖叫了一声,然后躲进了浴室里。
昆廷意识到自己该去穿好衣服,然后处理这一切。天亮了,随之而来的是各种表象、谎言和故作安好的举止。他们会炒些鸡蛋吃,谈谈各自都宿醉得厉害,然后喝一点含羞草汁,还有加了辣椒仔和黑胡椒的血腥玛丽,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好像昆廷根本不曾因酒后乱性而伤了爱丽丝的心。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他们居然坐下来听潘尼讲他的故事。
潘尼比昆廷和爱丽丝低一个年级,但是到第四学年末的时候,他做了一个决定——这时候听众都穿戴完毕,聚在客厅里,端着杯盘围在他身边,有的站着,有的躺在沙发上,还有的盘腿坐在地板上,姿势不一,随心随性。潘尼就说开了——他觉得在布雷克比尔斯该学的都学了,于是他就退学了,搬到缅因州的一个小镇上,距离巴尔港北边才几英里。这个小镇叫做奥斯陆,是一个破破烂烂的度假小镇,一到淡季人口就要减少百分之八十。
潘尼选择了奥斯陆——他都没想到说“新奥斯陆”,而只是“奥斯陆”,好像大家立刻就能反应过来他说的是哪里——他选择这里是因为这儿什么都没有,不会干扰到他。九月中旬的时候潘尼来到这里,很快就在郊区一条单车道的乡间小路边租到了一家农舍。房东是一位退休教师,他把钥匙给了潘尼,自己跑去南卡罗来纳的家里过冬了。潘尼的邻居不多,一边是一家从不聚会的单间的五旬节派教堂,另一边是一个为烦人的孩子准备的夏令营,目前没有活动。这一切实在是太完美了。他找到了自己的瓦尔登湖。
他拥有了一切想要的东西:寂静无声;离群索居;一辆装满书的出租卡车,其中藏书足以羡煞旁人,有魔法书籍手抄本、专题著作、小册子、参考书,还有大幅的纸张。他有一张结实的书桌和一个采光良好的房间,窗外的后院里,草坪有失修剪,没什么风景可看。潘尼正着手一个非常有趣的研究项目,虽然有风险,但还在可控范围内。依他看,这一项目会越来越有意思,非常有研究价值。他简直是置身天堂了。
几个星期过去了,一天下午,他坐在书桌旁,水汪汪的蓝眼睛看着几行讲述一种完美魔力的文字。这些字写于几百年前,写字的笔由一只鹰头马身有翼兽的羽毛制成。潘尼发现自己走神了。他向来宽大平展的眉头微微锁起。有什么东西在吸食他的注意力。难道他被某个研究对手袭击了?谁敢!他揉揉眼睛,晃晃脑袋,用力集中精神。但他的注意力就是不听使唤地乱窜。
原来,潘尼发现了自己的一大弱点,他从没想过自己竟有这样的弱点,即使再活上千百年他也不会怀疑这点。当然啦,如果有时间,他也会稍稍审视自己,做点改进。他可是颇有一直活下去的意思的。这个弱点就是:他很寂寞。
这个想法实在太可怕了。这简直是耻辱。他,潘尼,是一个冰冷如石的独行侠,一个孤胆英雄。他是奥斯陆的韩·索罗。他知道自己是什么样的,也喜欢这样的自己。他已经花了漫长的四年时间在布雷克比尔斯和一群白痴待在一块儿——除了梅勒妮,他私下里是这么称呼范·德·维吉教授的——如今总算摆脱了他们那些没完没了的扯淡。
可是现在,潘尼发现自己经常会无缘无故做些无意义的事。他站在农舍附近的混凝土坝上朝水里丢石头,砸碎水面那层薄薄的冰。他走了一英里半的路到市中心,在药房后面无窗的游戏机房玩电子游戏,嘴里塞着糖果机里买来的过期口香糖,和一群没追求的少年混混做着一样的事,那些年轻人可都是神射手。他在一家书店朝一个未成年职员大送秋波,动作笨拙而缺乏经验,不过那家店主要是卖文具和贺卡,倒不卖书。潘尼向一群可怜的水牛倾诉了自己的烦恼。这四只水牛住在巴尔港路边的水牛农场。他考虑过翻过篱笆去摸摸那些楔形的大脑袋,但还是不够胆。它们可都是大水牛,你永远也猜不透它们在想什么。
那是九月份的事了。十月份他买了一辆草绿色的斯巴鲁翼豹,定期去参加位于班戈的一个舞蹈俱乐部。他在没有路的松树林里开了四十五分钟,坐在副驾驶座上灌了五分之一加仑伏特加(由于俱乐部没有年龄限制,所以不提供酒类服务)。他的研究项目早就扔在一边止步不前了,就算一天花上几个小时没精打采地翻看以前的笔记,也常常会开小差,跑到网上去看色情刊物。真是丢脸丢到家了。
班戈的这个俱乐部只在周五、周六晚上开放,潘尼来这儿不过是去舞池下面一个昏暗的休息区打打桌球,一起打球的都是跟他一样吓人的寂寞哥。但就是在那个昏暗的休息区里,在某个周六的晚上,他发现了一张熟悉的面孔,那感觉既是惊愕,又有些窃窃的释然和感激。这张冷酷的脸叫人难生好感,上唇留着一撮吓人的铅笔胡;那具瘦弱的身躯像尸体一样,就算活着也不招人喜欢。他就是那个魔法流动贩子拉夫莱迪。
拉夫莱迪来这个俱乐部的原因跟潘尼大差不离:他逃离了布雷克比尔斯和魔法的世界,跑得远远的,但现在感到寂寞了。他俩喝了一罐酷尔斯啤酒,打了几局桌球,拉夫莱迪轻而易举夺了个大满贯——你要是花一辈子做魔法器物的赝品买卖,迟早会学到货真价实的一招半式——接着,他俩开始互诉衷肠。
拉夫莱迪非常相信自己做生意的运气,也相信陌生人容易上当。他花很多时间周旋于世界上各种旧货商店和房地产拍卖会,就像渔夫在海里放长线钓大鱼一样。有些寡妇刚死了魔法师丈夫,他就趁其情感脆弱的时候引诱寡妇,一边应付着讲自己多么聪明多么善良,一边留心着任何有利可图的东西,或是有可能创造价值的东西。过去几个月他在英国北部,住在赫尔郊区一间小型公寓里,楼下是车库,日子很沉闷。他在古董店和二手书店碰运气。他一整天都会在公交车上颠簸,运气不好的时候也可能骑一辆上了年纪的单速自行车,这是他未经允许从楼下车库借来的,按理说他是不能进那个车库的。
不知怎的,在拉夫莱迪逗留期间,他开始觉得自己受到了莫名的关注。正常情况下,他想让人关注还来不及,谁都行,可是这次不一样。公交车上的乘客莫名其妙地注视着他。付费电话在他经过的时候会准时响起。数找零的时候,他发现所有硬币的发行年份都与他的出生年份吻合。看电视的时候,他看到的只有自己那张脸,背后是一座神秘空旷的城市。拉夫莱迪没上过几天学,也不算才智过人,可他是靠直觉生存的,这回他的直觉告诉自己,一定出了什么岔子,而且这岔子还不小。
拉夫莱迪坐在公寓里那张豆羹色的泡沫沙发上,一个人琢磨起来。他觉得最有可能的情况是:他无意中获得了某种真正强大的力量,引来了周遭觊觎。他现在成了猎物。
当晚他就决定收拾东西走人。押金也不要了,穿上一身有魔力和保护神的叮当作响的衣服,先坐巴士到伦敦,再搭火车过海底隧道到巴黎,然后穿越大西洋,打算向早已负担重重的布雷克比尔斯寻求帮助。他精疲力竭地在纽约北部那片树林里穿行了整整一下午,寻找那座熟悉的、令人宽慰的混合式校园。
当夕阳的余晖在林间渐渐沉去,当初冬的寒意开始啮噬他的耳尖,一个可怕的事实渗进拉夫雷迪心里。他没有走错地方,但是布雷克比尔斯再也不会出现在他面前了。某件东西,要么是他自己,要么是他的什么商品,被学校的防御咒拒之门外了。他身上有某样东西,不管那是什么,已经让自己变得遥不可及。
于是他就抄近路跑到缅因州来了。说来真是讽刺:拉夫莱迪这辈子总算是走运中了头彩,得到了某种强大的力量,真正的大比分哪。可是这好运实在是来势汹涌。他有些招架不住。他本该把货物统统丢在这个冰冷的树林里,统统丢下,但是当了一辈子贪婪吝啬的商人,他没有这般魄力。这样做对不住他那颗贪得无厌的心。于是他以淡季价钱在树林里租了一间温馨小木屋,然后开始细细盘点。
他一眼就认出了那个东西,和一堆乱糟糟脏兮兮的人造珠宝饰物混在一起,放在一只扎得歪歪扭扭的塑料袋里,这些是他买来的代销品。他不知道那是什么玩意儿,但其力量显而易见,连他这双未受过训练的眼睛都能看出来。
他把潘尼拉到角落里,在那件破外套的口袋里摸索着,他整晚都没脱过那件外套,然后掏出一个塑料袋放在一张圆形的碎料板吧台上。他面色铁青地朝潘尼咧嘴一笑。这些纽扣都是普通的边角料,式样都过时了:两孔的,四孔的,人造皮的,仿玳瑁壳的,模样奇怪的大角圆块,还有细小的胶木针刺。有些纯粹就是用剩的珠子。潘尼的眼睛立刻盯住了其中一颗,扁扁平平的,直径约摸一英寸,要不是泛着珠宝的白光,它也就是颗平凡的外套纽扣罢了。它比看起来的样子更沉。其中的魔力快要满溢出来,带着它微微震动。
他知道那是什么。不用碰就能知道。
“一颗魔法纽扣?”珍妮特打断了他。“好奇怪啊。那到底是什么?”
她的头发一团糟,可她却不知廉耻地觉得悠闲自在,穿一件超短的丝质浴袍,坐在一张扶手椅中喝着咖啡,卖弄她的美腿。她显然很得意,品尝着征服的滋味,同时也为战胜爱丽丝而喜不自禁。那一刻,昆廷恨透了她。
“你们真不知道?”潘尼问。
昆廷大概猜到一些,但不打算说出来。
“你后来怎么做的?”他转而问道。
“我让他跟我回家。就是那晚。他待的地方不安全,我那儿至少还有一个基本的防御系统。我们打电话给那个卖代销品的女人,但她坚持说这些纽扣没有记录在案。第二天我们去拿他的行李,然后开车到波士顿,我给了他八万美元买下那颗纽扣。他不要现金,就拿了金子和钻石。我差不多清空了一整个哈利·温斯顿,但这也值了。然后我就让他滚蛋,他就滚了。”
“八万美元,”爱略特说,“都够买光一家塞尔珠宝店的所有展示柜的珠宝了,更不用说哈利·温斯顿了。”
潘尼没理他。
“两天前,那颗纽扣惹出了点事儿。我住在波士顿的一家旅馆里,昨天晚上,一场大火把一个清洁女工烧死了,就在我上面两层。我没有回自己的房间。我在南站搭了一辆风华巴士,从唐人街一路步行到这儿。因为我一打的,出租车就熄火。
“但真正重要的是,这是真实的,是我们的。”
“我们的?‘我们’是指谁?”理查德不解。
“你,”昆廷冷冷地说,“还真他妈是个混球。”
“昆廷已经猜到了,”潘尼说,“其他人呢?”
“昆,他在说什么?”
一根冷光四射的冰针默默扎进昆廷心里。他没注意到爱丽丝进来。她站在这个圆圈外围,没洗的头发杂乱地飘动着,好像一个睡眼惺忪的孩子在半夜里醒过来,犹犹豫豫地来到一群大人身边。
“他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昆廷低声咕哝着。他不敢看她。沉浸于悔恨之中,再看一眼都会令昆廷心痛懊悔,他甚至为此生她的气。
“你打算解释一下吗?还是我来说?”潘尼说道。
“你说吧。我怕我边说边笑掉大牙。”
“行了行了,赶紧说,不然我要回去睡觉了。”爱略特不耐烦了。
“女士们、先生们,”潘尼一本正经、振振有词地说道,“欢迎前往费勒里。”
在《移动的沙丘》结尾处——潘尼开始了;这段演讲显然已经经过排练了——海伦和简·查特文收到了海邦德的一件礼物,女孩们在沙漠里遇到过一艘高速帆船,上面的船员都是兔子,海邦德就是船长。这件礼物是一个小小的橡木盒子,黄铜镶着边,里面放了五颗魔法纽扣,形状各异、色彩不一,查特文家的孩子人手一颗,谁要是戴上了这纽扣,就能够自由地在地球和费勒里之间来回穿梭。
在座的每个人都读过费勒里小说,昆廷更是读了好几遍,不过潘尼还是重复了一遍其中的规则。纽扣不会直接把你送到那里:首先,它们会把你转移至一个过渡性的中间世界,即各空间之间的中转站,然后你可以通过那个地方来到费勒里。
没有人知道这个过渡性的世界在哪里。它可能是一个交替存在的平面,或者是存在于两个平面之间的一个空间,穿插其中,就像夹在书页间的花朵,也可能是一个包含各个平面的主平面——就像书脊那样,将所有纸张装订在一起。在肉眼看来,它就像一座废弃之城,是绵延不断、空空如也的石头广场,但它在不同空间之间担当着总机的角色。每座广场中央都有一个喷泉。走进任意一个喷泉,故事就开始了,你会被传送到另一个空间。这里有各种各样的广场,可能有上百座,也可能根本数不清,但是有多少座广场就对应有多少个交错存在的空间。兔子们管这地方叫四不像城——因为这地方既不像这里又不像那里——或者有时候干脆就叫那座城市。
不过,最重要的是,潘尼继续说道,在《移动的沙丘》最后,海伦把所有的纽扣都藏在了康沃尔她姨妈家里。她觉得这些东西太过机械呆板,整个旅途都变得太过轻而易举。它们拥有的力量是错误的,她解释说,你不能想什么时候去费勒里就什么时候去,像搭公交车一样随意。要去费勒里必须经过一番努力,这才是正确的方法。费勒里的通行证应该是由公羊神安火和安棕颁发给优秀者的奖赏。这些纽扣是对这一神圣恩典的扭曲和篡改。它们违反了规则。安火和安棕无法控制它们。费勒里是一个基于宗教的幻境,但这些纽扣与宗教根本不沾边,它们拥有魔力——它们只不过是工具,毫无价值观的工具。你能用它们做任何想做的事,无关善恶。它们不过是纯粹的魔法、纯粹的技术罢了。
于是,海伦把它们藏了起来。简伤心至极,这完全可以理解,她倾尽半数家当寻找纽扣的踪迹,但是在《移动的沙丘》里,她最终还是没找着。之后普拉弗也没有再写书。
《移动的沙丘》成书于1917年夏天,也可能是1918年;由于书中缺乏对真实世界的细节描写,所以很难推测出确切的年份。从此,这些纽扣的下落便无人知晓。但我们不妨来做一个思想实验,潘尼建议道:一个十二岁的小姑娘,究竟能把一盒纽扣藏多久呢?十年?五十年?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藏到海枯石烂的。是不是有这样的可能——或者说这是不可避免的结果——在之后的几十年里,一个女仆或房地产经纪人抑或另一个小姑娘发现了它们?然后这些纽扣就被转手到了魔法世界的灰色市场上?
“我一直以为它们会是翻领扣的样子,”理查德说。“就像一枚徽章。写着‘我爱艾克’之类的话。”
“唔,行了,我们暂且退回来想一想好吗?”昆廷乐呵呵地说。他此刻非常乐意看到身边某个人大出一通洋相。如果这个人是潘尼,如果昆廷能推他一把,那真是再好不过了。“费勒里小说是虚构的吧?你说了这么多,有哪些是真实发生过的呢?”
“有,也没有,”潘尼的回答出人意料,又恰到好处。“我承认普拉弗的很多描述可能是虚构的。或者说虚构化了。但我相信普拉弗所描述的空间旅行的基本技术性细节是真实的。”
“是吗?”昆廷很了解潘尼,他从不虚张声势。但昆廷内心的愚妄仍然驱使他一意孤行。“你怎么就这么肯定呢?”
潘尼带着仁慈的怜悯之情看着他,准备给他当头一棒。
“总之,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四不像城是真实存在的。过去的三年里,我大部分时间都是在那儿消磨的。”
没人对此作出反应。房间里安静极了。昆廷终于鼓起勇气瞥了一眼爱丽丝,但她的表情像戴了面具一般。她哪怕是一脸怒气也比这样好。
“我不知道你们是否了解,”潘尼说道,“事实上我可以确定你们对此一无所知,我在布雷克比尔斯期间的主要功课就是在不同的空间之间穿行。或者用我们的叫法,穿行于不同平面之间。我和梅勒妮一起。
“据我们判断,这是一门全新的学科。倒不是说我是第一个学习此技的人,但我是第一个对此有特殊天赋的人。我的才能非常特殊,所以梅勒妮——范·德·维吉教授——决定让我脱离常规课程,转而研究我自己的课程。
“这个法术十分复杂,我经常要即兴创作一部分。我可以告诉你们,这玩意儿的操作方法远不止基础技能那么简单。远远不止那么简单。他们没有搞清楚全局的情况,以至于目前所见是最无关紧要的部分。你们大概以为你们的朋友毕格比会对此有所了解,但他也一无所知。我很惊讶,真的很惊讶。不过我还有一些问题没解决。”
“比如?”爱略特说。
“好吧,到目前为止我只能单独穿行。我可以传送我的身体、衣服和一些小件的物品,但除此之外的人或物都带不了。另一个问题是,我能够穿行到四不像城,但仅此而已。我被困在了那里。更为广阔的多元宇宙将我拒之门外。”
“你是说——?”珍妮特说,“等等,这么说你到过这个神奇的魔法中间城,然后就没有下文了?”她显然不为所动。“我看你来这儿就是让我们见识一下惹是生非、胆大包天的空间穿越者是什么样的吧,仅此而已。”
“不。”潘尼本可以为所受的攻击奋起反击,但他现在执着于此事,即使再直接的嘲讽都被抛到了脑后。“我的探险仅限于那座城市。光是那个地方就十分值得探究了,在一个受过魔法训练的人看来,那里的手工艺品已经是十分复杂了。书里面对此描写得不多——《移动的沙丘》的内容是通过一个孩子的眼睛观察到的,我不清楚普拉弗或查特文家的孩子是否对他们所描述的技能有所掌握。一开始,我觉得这个地方就是拼凑起来的,是由某种三维界面拼接到一个跨空间的总机上而形成的虚拟环境。而不太像一个单独的界面。一个由一模一样的毫无标记的广场组成的迷宫?这有什么用呢?可我只能想到这些了。
“事实上,随着研究的深入,我越来越觉得事实恰恰相反——我们这个世界的真实性远远比不上那座城市,我们经历的所谓真实在那里只不过是一个脚注罢了。一个附属现象。
“但是,现在我们有了这个纽扣”——他拍拍牛仔裤口袋——“我们将了解更多。我们将向前迈出一大步。”
“你试过了吗?”理查德问。
潘尼犹豫了一下。对于一个想要成为中坚力量的人来说,他太容易被看穿了。
“他当然还没有,”昆廷带着血腥气说道,“他吓得屁滚尿流。他不知道那是什么,只知道这事儿跟下地狱一样危险,就想让我们来做小白鼠。”
“当然不是这样!”潘尼急了,耳朵红了起来。“这种层次的艺术应该在志同道合的盟友面前施展!要有正确的操纵和保护措施!没有哪个理智的魔法师——”
“行了,潘尼。”现在昆廷成了掌握理智的那一个,虽然方法令人作呕。“慢慢来。你一直都在自欺欺人,连自己都不知道怎么会得出这样的结论来。你看到一座古老的城市,看到一大堆水池和喷泉,又搞到一颗身负重任的魔法纽扣,于是你打算想个法子将这些事架构成一个完整的故事,你就选择了费勒里的故事来给它们扣帽子。但你选错了救命稻草。这太扯了。你把极小的几率投注在了一个和现实不搭边的故事上。你该往后退一大步,做个深呼吸。你偏离安全区域太远了。”
没有人说话。房间里的怀疑味儿触手可及。昆廷就要胜出了,他心里很明白。潘尼用哀求的眼神看向四周的听众,难以置信自己就要失去他们的支持了。
爱丽丝向前一步,走到了潘尼周围那个空心的圆圈里。
“昆廷,”她说道,“你永远都像一只小猫咪一样,真是让人难以置信。”
她说话的时候有点破音。她一手抓着昆廷的手腕,另一只手伸进潘尼那条宽松黑色牛仔裤的左口袋,摸索了一下。
然后,他们一起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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