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哈顿
两个月过去了,转眼到了十一月。不是布雷克比尔斯的十一月,而是真正的十一月——昆廷总是时不时地提醒自己,他们现在是在正常的真实世界里。他把太阳穴倚在公寓里冰凉的窗户上。楼下远远地能看到一个小巧齐整的矩形公园,树的颜色都变成了红色和棕色。草坪破破烂烂的,有几块露出了泥土,就像一块用旧了的地毯,帆布衬背从磨破的面上裸露出来。
昆廷和爱丽丝躺在窗边一张宽大的带直条纹图案的坐卧长椅上,软绵绵地拉着手,乍一看会以为他们是在一座寂静的荒岛边,躺在一张木筏上,岸边的海浪轻柔绵软地将他们冲上了岸。房间里没开灯,不过乳白色的午后阳光穿过半闭的百叶窗泻了进来。旁边的咖啡桌上有一盘残存的棋局,看来是一场经过残酷厮杀的平局。
这间公寓没有装修过,几乎没什么家具,不过随着需求越来越多,他们也适当地购进了一些。如今他俩窝在这个地方:用一个十分复杂累人的魔法设置,使得自己能在下东区这块未尽利用的地产中取块边角料住着,至于房子的真正主人,此刻正忙着别的事情,无暇顾及。
静止的空气中悬着一层厚重的寂静感,就像晾衣绳上挂着硬邦邦的白床单。没有人说话,他俩已经近一小时没说话了,也没人觉得有说话的必要。他们如在梦幻之乡。
“现在几点了?”爱丽丝终于发话了。
“两点。两点多吧。”昆廷扭过头看了看表,“两点。”
蜂鸣电铃响了。他俩都没动。
“可能是爱略特,”昆廷猜道。
“你打算提前过去?”
“嗯。可能吧。”
“你怎么没跟我说过要早走呢。”
昆廷使了使肚子上的肌肉,慢吞吞地坐起来,同时把胳膊从爱丽丝脑袋下面抽出来。
“我可能会提前走。”
他让爱略特进来了。他们准备去参加一个派对。
毕业才两个月,但是布雷克比尔斯似乎已经是上辈子的事了——可是再过一段人生,又让昆廷觉得有些疲惫,他才二十一岁,却觉得已经活了三四辈子了。
刚离开布雷克比尔斯来到纽约时,昆廷想象着自己会为这个真实的世界大吃一惊或着迷不已:从布雷克比尔斯那个镶金钻玉的蚕茧到这个脏乱的大城市,这个真实的世界里,有真实的人们过着真实的生活,为了真实的银子做着真实的工作。头几个礼拜他确实对此着迷。这里一切都是真真切切的,但真切就意味着没有魔法,并且以肮脏的手段对金钱执迷不悟。他已经彻底忘记了平凡世界的处世之道。没有魔法:一切都是它原本的面目,不增不减。每一个肉眼可及的外表都附有一层厚厚的文字——音乐会海报,广告牌,涂鸦,地图,标语,警示标签,还有双向停车规定等——但这些文字都不能产生什么,至少跟咒语产生的效果相去甚远。在布雷克比尔斯,一砖一土、一草一木都已在魔法中沉浸了上百年。而在这里,在远离魔法的真实世界里,原始的物理学原理支配着一切,凡俗之风盛行。就像一个珊瑚礁,其中生命旺盛的活物脱壳而出,留下一具色彩斑斓的空壳。在一个魔法师看来,曼哈顿就是一片荒漠。
虽说是荒漠,但若细细寻找挖掘,还是可以看到一些矮小蜷曲的生命迹象。在纽约,除了几个布雷克比尔斯毕业的精英,另有一种魔法文化存在,只不过它安身于这个城市边缘的移民区。以前的物理小子——这个称呼止于布雷克比尔斯,再也没人用了——让昆廷和爱丽丝坐地铁出城一趟。在女王大街一家两层楼的无窗咖啡馆里,他们观看哈萨克人和哈西德派教徒分析数字理论。在法拉盛,他们吃了施有韩国魔法的饺子。在大西洋大道一家小酒馆后面,他们观看了现代的伊希斯崇拜者当街重演古埃及的法术仪式。有一次他们乘船渡至斯坦顿岛,观看了一次菲律宾萨满教巫医的秘密会议,一群人围着一个蓝光闪耀的水池,那水池正啜饮着杜松子酒和各式补药。
但是没过几个礼拜,他们穿行于魔法界旅行的热情和精力就渐渐减弱了。有太多东西分散了他们的注意力,不过他们也没什么特别要紧的事要去注意。魔法总是存在的,寻访它颇费工夫,昆廷为此已经做了很大努力。但他真正需要适应的是生活。纽约的秘密魔法组织可能数量有限,但是这里喝酒的去处和花样可当真不少。你还能在这儿搞到毒品——真正的毒品!它们拥有世间一切的力量,什么也不用做,什么人也阻止不了它们。它们就这么在城市里肆虐着。
爱丽丝并未如昆廷那般对这一切感到兴奋不已。她已经摆脱了布雷克比尔斯优等生惯有的那种公务员背负使命式的或研究生式的腔调,这样她就可以和昆廷以及其他人一起待在纽约了;尽管如此,她还是显现出对学术千真万确的好奇心。为此,她每天都花上好一阵时间研习魔法,比方说,她不会因为前一天晚上逛累了就以养精蓄锐为由而偷懒。昆廷为自己没能效仿爱丽丝而有些惭愧,他甚至嚷嚷着要重拾那个作废的奔月计划,不过说归说,他可从未付诸行动。(爱丽丝一遍遍地研习一系列太空旅行——在昆廷看来它们就是一大串绰号——史考特、汤姆上校、莱卡——到头来这些绰号反倒叫昆廷因不长进而自取其辱,一点也不好玩。)昆廷觉得自己有必要打起精神,摆脱掉布雷克比尔斯带给他的精灵气,正正常常地“生活”。爱略特也是这么想的(“我们过生活不就是为这个吗?”他操着夸张的俄勒冈州口音说)。这不成问题。昆廷和爱丽丝本来就是不同类型的人。他们相处的乐趣不就是源于这种差异吗?
不管怎么说,昆廷觉得生活很有意思。他甚至觉得神魂颠倒。毕业第一年,他的经济问题由一个秘密的行贿基金解决,该基金规模巨大,在魔法的帮助下不断投资,经历了数百年的时间暗自扩大,其收益资金为每一个有需要的初出茅庐的魔法师提供定期的生活津贴。在布雷克比尔斯过了四年与世隔绝的生活后,现金本身在昆廷看来就是一种魔法:可以以物易物,可以无中生有,而且他可以满大街地施这种魔法。有钱人觉得他有艺术气息,艺术家觉得他很有钱,每个人都觉得他才貌双全,他还收到了各方邀请:社会慈善项目、地下扑克俱乐部、潜水酒吧、屋顶派对,还有豪华轿车里用麻醉药引爆的彻夜狂欢。昆廷和爱略特冒充成两兄弟,而他们的搭档演出成了本季最叫座的一出。这是书呆子的反抗与报复。
夜复一夜,昆廷总是将近天亮才回家,孤零零的出租车严肃得像一辆上了黄漆的灵车,把他一个人扔在公寓楼下,整个街道泛出了一层蓝光——这是新的一天破茧而出时发出的精致超声波。嗑了可卡因或摇头丸之后,昆廷觉得身子异常沉重,就像一具石人,用从天而降的高密度精锑冷却凝结而成。他觉得自己随时有可能踏穿脆弱的人行道跌进下水道去,除非他小心翼翼、轻手轻脚,挨着顺序踩在每块人行道的中心位置。
一个人站在静悄悄、乱糟糟的公寓里,昆廷的心里总是溢满悔恨。他觉得自己的生活出了大岔子。他不该出去的。他应该在家陪着爱丽丝。但在家待着他会闷死的!出门溜达爱丽丝会闷死的!他们该怎么办?不能再这样下去了。谢天谢地,爱丽丝没有亲眼见到自己疯狂地沉溺于无度的生活,嗑了那么多药,在每晚的勾当里狂热地调情、抚摸。
然后他像蛤蟆蜕皮一样脱下烟臭熏天的外套时,爱丽丝则在床单里睡意朦胧地扭动几下坐起来,白色的床单从她丰满的胸部滑落下来。她总是倚着昆廷,两个人背靠在雪橇床雪白的木制曲线上一言不发,看着太阳升起来。一辆垃圾车沿着街区蹒跚而下,它的气动肱二头肌闪闪发亮,穿着吊带工装裤的操作工丢什么进来,它就贪婪地吃什么进去,把城市咳出来的黏液统统消化掉。这时候昆廷会对清洁工以及所有中规中矩的老百姓产生一种发自内心的怜悯之情。他想知道,在他们没有魔法的生活中,他们生活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昆廷听见爱略特试图推门进来,发现门锁上了,就开始摸索钥匙;爱略特和珍妮特同住在索霍区的一间公寓里,但是爱略特经常来这边,于是干脆给了他一把钥匙省事儿。昆廷在这间开放式的公寓里闲逛,三心二意地整理起来,匆匆收起避孕套包装袋、内衣和过期的食物,统统扔进了垃圾桶。从厂房改造的角度来讲,这地方还是挺漂亮的,铺板宽大,木地板上了厚厚一层清漆,还有拱形的仓库窗户,不过估计以前的房客都要比他俩来得细心周到。刚搬来的时候,昆廷只道自己是个不太上心的房主,却出乎意料地发现爱丽丝才是个真正的懒汉。
爱丽丝回到卧室换衣服。她仍旧穿着睡袍。
“早上好,”爱略特打了个招呼,尽管不怎么好。他穿着一件长大衣,缓缓晃进旋转金属货舱门,大衣里面那件毛衣被虫蛀了,不然可值好几个钱。
“嘿,”昆廷说,“我去拿一下外套。”
“外面冻死了。爱丽丝去吗?”
“我倒没觉得很冷。爱丽丝?”昆廷提高了嗓门,“爱丽丝?”
没人应声。爱略特已经走到了门厅处,他最近好像对爱丽丝有些不耐烦,因为她不愿和他一样去找乐子。在昆廷看来,爱丽丝的勤勉让爱略特很不爽地想到了自己故意视而不见的未来。昆廷知道是这么回事。
出于对两人的矛盾的忠诚,昆廷在门口犹豫了一下。她可能希望留点时间安心学习呢。
“我估计她晚点再过来。”昆廷说道。他朝卧室喊了一声:“好的!拜拜!一会儿见!”
还是没人应。
“再见老妈!”爱略特吼了一声。
门关上了。
在纽约,一切都不一样了,爱略特也不例外。在布雷克比尔斯的时候,他总是一副事不关己、非常自负的样子。他魅力非凡,才貌出众,很快就脱颖而出了。但自从跟随爱略特来到曼哈顿,昆廷就发现他们之间的力量差距开始产生了变化。爱略特没能在这场学校到社会的迁移中独善其身,他再也不能冷眼旁观远离纷争。他的笑话也变得有失体统、尖刻幼稚,全然不是昆廷记忆中那般幽默。昆廷越长越大,爱略特却好像越来越小了。他越来越依赖昆廷,却也为此讨厌昆廷。他不喜欢被孤立在外,却也讨厌被卷入其中。虽然明知不对,他还是花大把大把时间蹲在公寓楼顶上抽他的忠告牌香烟和别的天知道是什么东西——只要你有钱,没有什么是弄不到的,而他们就是有钱。他越来越瘦。每当昆廷好言相劝让他戒烟,他就变得情绪低落、脾气暴躁。他不爽的时候喜欢说“上帝啊,我居然不是个酗酒狂”,然后立即改口说:“哦慢着,我就是的……”这个段子第一回听还是有点意思的。
在布雷克比尔斯的时候,爱略特就开始在晚餐时间喝酒了,周末喝得更早。这没什么问题,因为所有的高年级生都在晚餐时喝酒,但不是每个人都像爱略特那样为了多喝两杯把甜点拿去换酒的。在曼哈顿,没有教授监督,也不需要为上课而保持清醒。下午一到,爱略特基本上就是酒不离手的。通常他就喝些无伤大雅的东西,如白葡萄酒、堪培利开胃酒或一大杯稀释了的波旁威士忌和加冰的苏打水。不过这习惯是改不了了。有一回爱略特患了重感冒,昆廷旁敲侧击地建议他改喝一些有益健康的东西,不要整天捧着他的伏特加奎宁去找那个塑料瓶装的日服宁感冒药。
“我病归病,但死不了,”爱略特冻得牙齿直打战。情况就是如此。
毕业之后,爱略特至少有一项才能保留了下来:他仍然会乐此不疲地寻找各种样式特别或款式精美的佳酿。虽说他贪杯,却不至于丢弃自己的势利眼。他去参加品酒会,与进口商和酒店老板攀谈,这股热乎劲可是在别的事情上没有的。每隔几个礼拜,等爱略特攒够十几瓶引以为豪的酒,他就会宣布办一场晚宴。他和昆廷今天就是为这样一场宴会做准备。
他们在这些宴会上花的功夫之多实在可笑,与相应得到的乐趣根本不成比例。宴会地点通常是在爱略特和珍妮特的索霍区公寓里,这是一个宽敞的战前公寓,卧房极其充裕,都够上演一出法国闹剧了。乔希担任主厨,昆廷在旁协助,顺带在厨房跑腿。爱略特理所当然地担任酒侍。而爱丽丝要做的就是少读一会儿书,停下来吃饭。
珍妮特负责装饰场地:她制订了晚会的着装要求,挑选了音乐,还手写手绘了一份极其精美的一次性菜单。她还谈论各种超现实的甚至颇受争议的中央摆设。今晚的主题是种族混合,珍妮特答应过——虽然出于审美、伦理和鸟类学的考虑,不乏各方的反对声——她答应用魔法将勒达与天鹅塑成一对栩栩如生的冰雕,冰雪不融,交媾不止。
遇上这样的夜晚,在派对开始前的下午,这些自负狂的聪明才智就变得不那么顶用了。昆廷在一家古董店看到一条草裙,本打算买来搭配无尾晚礼服的,无奈裙子太扎人,只好作罢。他想不出别的主意,一下午就这么一边冥思苦想,一边躲着乔希,因为乔希上周一直在研究食谱,净将些互不搭界的食材和配料混在一起——甜食配开胃菜,黑配白,冻的配化的,东西方混搭——这会儿他又砸着烤箱和橱柜门,逼着昆廷尝这尝那,隔着一团糕点对昆廷挥着剪刀。五点半的时候爱丽丝来了,昆廷和乔希都躲着她。等到晚宴正式开始时,大家都已经喝得醉醺醺,饿得咕咕叫,脾气也不耐烦起来。
但是紧接着,正如许多晚宴上发生的那样,一切又奇迹般地、不约而同地完美如初。这块凌乱的布又自动修复如初了。乔希这回把胡须都剃了(“就像打理一只该死的宠物”)。他昨天宣布说要带女朋友过来,这让大家更是难以平静了。太阳挂在哈得孙河上方,阳光穿过新泽西州的大气,穿过公寓里宽敞的公共休息室,在走廊上晕染了一朵精致的玫瑰,爱略特端着盛在冰镇马提尼酒杯里的利莱鸡尾酒(利莱开胃酒和香槟盖在一层天鹅绒般的伏特加上面),昆廷呈上了迷你的酸甜龙虾卷。忽然之间,每个人似乎都变得——兴许他们本来就如此?——变得睿智风趣、英俊美丽了。
乔希不愿提前透露约会对象,所以当电梯门打开的那一刻——他们包了一整层楼——昆廷没想到自己竟然认识这姑娘:她是那个卷发的卢森堡女孩,欧洲队的队长,她的致命一击终结了昆廷的维尔特生涯。事情是这样的(他俩一起讲完了这个故事,显然是事先商量好的版本),乔希在地铁站遇到了她,那时她的地铁卡没钱了,正打算对一台自动售货机施咒。她叫安娜依斯,穿着一条惹火的蛇皮裤,这样的着装是否跟今天的主题有关,大家都无需再问了。她长着一头长长的金色卷发,尖尖的鼻子甚是娇小,乔希显然被她迷住了。昆廷也是。他感到一阵强烈的嫉妒。
昆廷一整晚都没怎么跟爱丽丝说话,在厨房里外忙进忙出,忙着加热、装盘和上菜。等到他把主菜端上桌——主菜是浇着可可酱的猪排——天色已黑,理查德正在进行一篇有关魔法理论的演讲。美酒、美食、音乐和烛光足以使他的演讲内容听起来饶有趣味。
理查德,当然就是毕业那天和前物理小子们一起出现的那个神秘陌生人了。他曾经也是物理小子,比爱略特、乔希和珍妮特早一届,在这些人里头,他是唯一一个真正进入魔法世界专业领域的人。理查德个子很高,大头方肩,深色的头发,长着宽大的下巴,从科学怪人的角度来讲,他算长得不错了。他对昆廷相当友好——他握起手来坚定有力,时不时用他那又黑又大的眼睛与昆廷进行眼神交流。谈话的时候,他喜欢直呼“昆廷”,而且次数相当频繁,搞得昆廷觉得自己在接受面试。理查德在一家信托基金机构任职,该机构负责管理这个魔法社会的集体财产,规模十分庞大。虽然不声张,但他其实是个严守教规的基督徒。这在魔法师当中是很少见的。
昆廷尝试着去喜欢理查德,因为众人皆如此,这样做起事来会容易些。可是这男人实在是太一本正经了。他不傻,但全然没有幽默细胞——玩笑和他是绝缘的,于是每当有人,通常是珍妮特,给他解释大家为什么笑时,整个谈话就不得不半路夭折了。然后理查德总是皱着他那伍尔坎式的浓眉,为他的伙伴们有如此的人类小癖好而惊愕不已。一般情况下,只要有人太把什么当回事儿,珍妮特就会毫不留情地一顿狠批,可是她对理查德居然百般体贴,照顾得无微不至!这让昆廷很不爽,他不禁想,珍妮特对理查德的崇拜就跟自己当初崇拜作为前辈的物理小子一样。他的直觉告诉他,珍妮特和理查德在布雷克比尔斯的时候肯定睡过一两次。他们现在偶尔睡在一起也是完全有可能的。
“魔法,”理查德说得面焕红晕,慢条斯理,“是一种工具。是造物主的工具。”他几乎从不喝酒,两杯维欧尼干红就能把他放倒。他先看看左边,再瞧瞧右边,确保大家都在听。真是头蠢驴。“除此以外没有其他解释。我们面临的是这么个情况,有一个人造了所房子,然后他离开了。”他一只手敲着桌子,以庆祝这次推论的成功。“他离开的时候,把他的工具落在了车库里。然后我们发现了这些工具,把它们捡起来,开始猜测其原理。现在我们都在学习如何使用它们。这就是魔法。”
“很多地方说不通,我也不知道该从何说起。”昆廷清清楚楚听到自己这样说。
“所以呢?说。”
昆廷放下手中的食物。他不知道自己想说什么,但是能够公然挑战理查德,他觉得很开心。
“好吧,呃,首先,在规模上有个很大的问题。这儿可没人能造出个宇宙来。我们甚至都不能造出银河、太阳系或行星。造房子需要起重机和推土机。如果有‘造物主’的话,老实说我认为不见得有,他肯定拥有这些必要的机器。我们拥有的只是徒手的工具。例如百得牌电动工具。从这点出发,我无法想象怎样才能达到你所说的那种规模。”
“如果是规模问题,”理查德答道,“我觉得是可以解决的。也许只是因为我们”——他盯着酒杯,在脑海里搜索合适的比喻——“因为我们没有把工具的插头塞到正确的插座里。也许有一个更大的插座呢——”
“我觉得,如果要讨论电,”爱丽丝插进一嘴,“你得先考虑能量从何而来。”
我也打算那么说,昆廷心想。爱丽丝和理查德一样都喜欢理论论证,而爱丽丝更胜一筹。
“显然,任何加热咒都是把一处的能量提取出来放进另一处。如果有人创造了宇宙,他们肯定也从某处创造了能量。他们可不仅仅是把能量推来推去。”
“好吧,但如果——”
“再说了,施魔法可不像用工具,”爱丽丝丝毫不给对方喘息之机,“你能想象施个咒语跟打开电钻一样吗?那得多无聊啊。但事实并非如此。魔法是不规则的,是美妙的。它并非简单的人工制品,而是另外一种东西,一种有机的东西。它是成长出来的,而非制造出来的。”
她穿着一件丝质的黑色紧身连衣裙,显得光彩照人,她知道这件是他喜欢的。她一晚上都去哪儿了?他似乎一直忘了,她是一件多么珍贵的宝贝。
“我敢打赌是外星科技,”乔希说,“或者是四维空间的什么东西,比如天气。从某个角度我们看不见它。或者我们就是存在于某种高科技的多人电子游戏中。”他打了一下响指。“怪不得爱略特老是驮着我的尸体。”
“那可未必,”理查德终于打断了他。他仍然抓着爱丽丝的论证。“未必是不规则的。换句话说,我觉得它是高度规则性的、极其有序的,只是我们还看不到这一层面。”
“是啊,这就是答案。”爱略特显然醉了。“这是所有问题的答案。上帝啊,把我们从基督徒魔法师手中拯救出来吧。你讲的话就跟我爸妈的一样。我那无知的基督徒父母就是这么说的。只不过,如果不符合你的理论,那么,只不过是因为,哦,它就是不符合,可是上帝神秘兮兮的,我们看不见。因为我们都是罪人。就这么他妈的简单!”
他用一把长长的公用叉在珍妮特剩下的中心摆设中捣鼓。勒达与天鹅现在已经浑然一体了,一阵融雪潮涌而起盖过它们,这两个布朗库西风格的圆体雕塑仍是顽强地弓着身子,不分彼此。
“哦,见鬼,我们该自称元物理小子了。”乔希说道。
“你说的这个‘造物主’到底他妈的是谁?”爱略特吼了起来。他有些激动,已经听不到别人说什么了。“你是在讨论上帝吗?你要是讨论上帝,就直说上帝呗。”
“很好,”理查德平静以对,“就说上帝。”
“他是代表道德的上帝吗?他会因为我们用了他的神圣魔法而惩罚我们吗?会因为我们是糟糕的小魔法师惩罚我们吗?我们到车库里玩了老爸那了不起的工具,这男的(“是女的!”珍妮特大叫一声)是不是打算回来给我们一顿好打啊?
“真是蠢到家了。愚蠢,无知。没有人应该为什么而受到惩罚。我们想怎样就怎样,我们就是这样,没人阻止,也没人介意。”
“如果他把工具留给了我们,一定是有原因的。”理查德回答。
“那你知道原因咯?”
“接下来是什么酒啊,爱略特?”珍妮特一脸灿烂地问。在危急关头,她总是头脑冷静,兴许是因为她大多数时候都太失心疯了。她今晚也是格外迷人,穿一件颇具曲线的鲜红色束腰外衣,刚好到大腿中部,再高一点儿就走光了。爱丽丝永远都不会穿这种衣服的。穿不了,不适合她的身材。
理查德和爱略特似乎还想大战几个回合,但是爱略特努力克制了一下,转移了注意力。
“问得好。”爱略特用手按着太阳穴,“我在接收全能的造物主传来的圣像……一种非常昂贵的小批量生产的波旁威士忌……上帝——哦抱歉,或许是造物女神——命我即刻为各位呈上来。”
他歪歪扭扭地站起身,晃晃悠悠往厨房走去。
昆廷在一扇打开的窗前找到了他。爱略特涨红了脸,坐在一张凳子上直冒汗。冰冷的空气飘进屋里,爱略特似乎没感觉到。他一眼不眨地凝视着窗外的城市,灯光向黑暗处扩散,城市的边界也随之后退。他一言不发,一动不动。昆廷帮理查德端出的自制烘焙的阿拉斯加冰激凌——其中的奥秘,理查德用他那反复操练过的口吻解释说,就是这个蛋白筒,具有绝妙的隔热功能,在冰激凌外面形成了一个完全密闭的隔离层——昆廷不禁怀疑今晚会不会因此失去爱略特这个哥们。爱略特因争论而醉酒绝对不是第一回了。不过几分钟后,他又回来了,跟着大伙儿一起来到餐厅,手里拿一只高高瘦瘦、形状奇特的酒瓶,里边晃荡晃荡装着琥珀色的威士忌。
一切都平静下来了。大家都小心翼翼地,唯恐引发另一场爱略特式大爆发或理查德式布道。乔希起身送安娜依斯回家,不一会儿理查德也自动离席了,留下昆廷、珍妮特和爱略特迷迷糊糊地整理空酒瓶和皱餐巾。有一根蜡烛在桌布上烧出一个洞。爱丽丝哪儿去了?回家了?还是在哪个空房间?昆廷打了个电话。没人接。
爱略特拖了两张垫脚软凳到桌旁。他像罗马人那样倚在上面,不过凳子太矮了,他得直起身才够得着他的酒,昆廷只能看见他一只手在四处摸索。珍妮特也躺了下来,在他后面心满意足地喝着什么。
“咖啡?”她问道。
“奶酪,”爱略特说,“我们有奶酪吗?我要吃奶酪。”
就在这时,立体声音响里响起了佩姬·李的声音,唱着那首《一切不过如此?》。昆廷心想,会不会有什么比“不过如此”更糟的呢?如果理查德是对的,那么现在就有一个极富道德感的上帝正在怒火中烧,如果爱略特是对的,那么一切都是没有意义的?魔法的产生是否有明确的原因和目的?还是说他们可以为所欲为?一种惊恐的感觉袭上心头。他们是真的有麻烦了。没有什么东西值得坚持。他们不能一直这样下去。
“厨房里有一块莫比耶奶酪,”昆廷说,“跟今晚的主题应该相符吧——你懂的,有两层,早上喝的牛奶,晚上喝的牛奶……”
“嗯,嗯,知道了,”珍妮特说,“拿来吧,昆。去拿来。”
“我去,”爱略特说,但没等站起来,他就从睡椅上有气无力地滚到了地上,脑袋“梆”地一声重重砸在地板上。
不过,等昆廷和珍妮特拖他起来的时候,爱略特大笑起来,奶酪什么的想法都滚出了脑袋,昆廷搬肩膀,珍妮特抬脚,就这么把他挪出餐室,朝卧室抬去。走到门口的时候,爱略特的脑袋撞到门框上,又是“梆”的一声,这回可真是太有喜感了,众人都大笑起来,一直笑岔了气。珍妮特甩下爱略特的脚,昆廷甩下肩膀,爱略特的脑袋又往地板上“梆”地来了一下,这回可比前两次滑稽多了。
昆廷和珍妮特花了整整二十分钟才把爱略特搬出大厅弄回卧室,他们手搭着手,颤颤巍巍地扶墙而过,就像在“泰坦尼克号”的一条进了水的统舱走廊里挣扎一般。不知怎的,世界好像变小变轻了——一切都失去了意义,抬着这么个压垮人的重荷,连什么叫意义都不知道了。爱略特一直说自己没事,但昆廷和珍妮特坚持要把他抬起来。珍妮特说她都尿裤子了,她一点没夸张,实在是笑抽了。经过理查德的房门时,爱略特开始大声嚷嚷,好像是说,“我就是万能的造物主,现在我要将我赋有神力的工具赐给你,因为我今天他妈的喝醉了,用不了了,祝你好运吧,明早等我起床了,它们最好还是老老实实待在我放着的地方,老老实实原封不动,哪怕是我的……不,尤其是我的带式打磨机,因为明天我肯定是他妈的宿醉不醒,哪个狗娘养的要是动了我的打磨机,就得尝尝我皮带的滋味儿。那味道可不好受。一点都不好受。”
最后他们总算把爱略特扔到了床上,试着让他喝了点水,帮他盖好被子。可能是因为这情景很有家庭生活的氛围——爱略特就像他们亲爱的儿子,他俩爱意浓浓地替孩子盖上被子——又或者只是因为无聊,因为一剂强有力的春药,即使是在宴会最高潮的时候都不曾放过昆廷,但若要问内心真实的想法,昆廷知道,至少有那么二十分钟,虽然他在很费劲地抬着爱略特,可是只要有一丝机会,他都想立刻去扒了珍妮特的衣服。
第二天早上,昆廷慢慢醒过来。他挣扎了大半天,慢到自己不禁怀疑到底有没有睡过。床感觉很不稳的样子,有种令人不安的飘飘然之感。更诡异的是,旁边还躺着另外两个赤身裸体的人。他们时不时撞到彼此,不经意地摸一下又挪开,直到自己意识到已经挪开了。
一开始,第一反应,昆廷没觉得后悔。这就是你应该做的事。他算是把日子过充实了。喝得醉气熏天,然后任由激情摆布自己,即便是禁区也无所谓。这就是生活的内容。这不就是在南极时狐狸给我们的教训吗?爱丽丝要是还有点儿血性,就该跟他们一块儿干!但是,不。她得早早地上床睡觉。她就跟理查德一个样。好吧,爱丽丝,欢迎来到成人的魔法世界。魔法什么都解决不了。她怎么就不明白呢?她怎么就不知道,大家都是要死的,一切都是徒劳的,唯一要做的就是活着,喝酒,见什么干什么,见谁干谁,只要你还有那能耐。她自己就曾警告过他这一点,就在伊利诺伊她父母的房子里。看来她说对了!
过了一小会儿,这件事的对错又模糊起来——你确实可以从两种角度看这事儿,就像掷硬币。不过,自己这么做好像不太应该,是轻举妄动,虽然还在可以原谅的范围内,但是可原谅值极低。绝非个人最佳纪录。再想想,更觉得是大大的失检,严重错误。然后,这场脱衣舞脱到最后一件,事情的真相终于裸露出来:这是一场非常可怕、非常尴尬、非常伤人的背叛。昆廷缓缓地、愧疚地坠入堕落的深渊,有那么一刻,他终于意识到,爱丽丝正背靠床脚而坐,下巴埋在双手中,她的背远远地对着昆廷、珍妮特和爱略特躺着的地方。昆廷时不时地想象,这只是梦,她根本不在那儿。可老实说,他知道她就在那儿,千真万确。看起来不像什么幻影。她已经穿戴整齐,看样子已经起床好一会儿了。
九点钟左右,屋子里已是晨光四射,昆廷没法再装睡了。他坐起身,没穿汗衫,他也想不起来汗衫哪儿去了。他其实什么也没穿。那一刻他只想找件汗衫和内裤,让他干什么都行。
他光脚走在硬木地板上,有种怪怪的不真实感。他无法理解,也不敢相信自己所做的一切。这根本不像他。也许弗格是对的,也许魔法阻碍了他的道德发展。肯定有什么东西从中作梗。也许那就是他变成这么个鸟人的原因。但他必须得想个办法让爱丽丝明白他的愧疚感。他从爱略特床上扯下一块毯子——珍妮特扭动了一下,迷迷糊糊抱怨几句,然后又回到她那无梦无咎的熟睡中去——他用毯子把自己裹起来,光脚走出房间,公寓里静得出奇。餐桌就像一艘遇难船只。厨房看起来像犯罪现场。他们的小行星已经毁灭,昆廷已经没有了立足之地。他想起了马雅可夫斯基教授,想起他能让时光倒流,能修好玻璃球,能让蜘蛛起死回生。要是昆廷此刻也有这本事,那该多好啊。
电梯门“叮”的一声打开了,昆廷猜一定是乔希,跟安娜依斯度过一夜良宵之后凯旋而归。可是进来的是潘尼,他跑得气喘吁吁,面色苍白,激动得不能自已。
《沙丘》六部曲合集
《波西杰克逊》系列合集
《猎魔人》合集
昆廷和爱丽丝躺在窗边一张宽大的带直条纹图案的坐卧长椅上,软绵绵地拉着手,乍一看会以为他们是在一座寂静的荒岛边,躺在一张木筏上,岸边的海浪轻柔绵软地将他们冲上了岸。房间里没开灯,不过乳白色的午后阳光穿过半闭的百叶窗泻了进来。旁边的咖啡桌上有一盘残存的棋局,看来是一场经过残酷厮杀的平局。
这间公寓没有装修过,几乎没什么家具,不过随着需求越来越多,他们也适当地购进了一些。如今他俩窝在这个地方:用一个十分复杂累人的魔法设置,使得自己能在下东区这块未尽利用的地产中取块边角料住着,至于房子的真正主人,此刻正忙着别的事情,无暇顾及。
静止的空气中悬着一层厚重的寂静感,就像晾衣绳上挂着硬邦邦的白床单。没有人说话,他俩已经近一小时没说话了,也没人觉得有说话的必要。他们如在梦幻之乡。
“现在几点了?”爱丽丝终于发话了。
“两点。两点多吧。”昆廷扭过头看了看表,“两点。”
蜂鸣电铃响了。他俩都没动。
“可能是爱略特,”昆廷猜道。
“你打算提前过去?”
“嗯。可能吧。”
“你怎么没跟我说过要早走呢。”
昆廷使了使肚子上的肌肉,慢吞吞地坐起来,同时把胳膊从爱丽丝脑袋下面抽出来。
“我可能会提前走。”
他让爱略特进来了。他们准备去参加一个派对。
毕业才两个月,但是布雷克比尔斯似乎已经是上辈子的事了——可是再过一段人生,又让昆廷觉得有些疲惫,他才二十一岁,却觉得已经活了三四辈子了。
刚离开布雷克比尔斯来到纽约时,昆廷想象着自己会为这个真实的世界大吃一惊或着迷不已:从布雷克比尔斯那个镶金钻玉的蚕茧到这个脏乱的大城市,这个真实的世界里,有真实的人们过着真实的生活,为了真实的银子做着真实的工作。头几个礼拜他确实对此着迷。这里一切都是真真切切的,但真切就意味着没有魔法,并且以肮脏的手段对金钱执迷不悟。他已经彻底忘记了平凡世界的处世之道。没有魔法:一切都是它原本的面目,不增不减。每一个肉眼可及的外表都附有一层厚厚的文字——音乐会海报,广告牌,涂鸦,地图,标语,警示标签,还有双向停车规定等——但这些文字都不能产生什么,至少跟咒语产生的效果相去甚远。在布雷克比尔斯,一砖一土、一草一木都已在魔法中沉浸了上百年。而在这里,在远离魔法的真实世界里,原始的物理学原理支配着一切,凡俗之风盛行。就像一个珊瑚礁,其中生命旺盛的活物脱壳而出,留下一具色彩斑斓的空壳。在一个魔法师看来,曼哈顿就是一片荒漠。
虽说是荒漠,但若细细寻找挖掘,还是可以看到一些矮小蜷曲的生命迹象。在纽约,除了几个布雷克比尔斯毕业的精英,另有一种魔法文化存在,只不过它安身于这个城市边缘的移民区。以前的物理小子——这个称呼止于布雷克比尔斯,再也没人用了——让昆廷和爱丽丝坐地铁出城一趟。在女王大街一家两层楼的无窗咖啡馆里,他们观看哈萨克人和哈西德派教徒分析数字理论。在法拉盛,他们吃了施有韩国魔法的饺子。在大西洋大道一家小酒馆后面,他们观看了现代的伊希斯崇拜者当街重演古埃及的法术仪式。有一次他们乘船渡至斯坦顿岛,观看了一次菲律宾萨满教巫医的秘密会议,一群人围着一个蓝光闪耀的水池,那水池正啜饮着杜松子酒和各式补药。
但是没过几个礼拜,他们穿行于魔法界旅行的热情和精力就渐渐减弱了。有太多东西分散了他们的注意力,不过他们也没什么特别要紧的事要去注意。魔法总是存在的,寻访它颇费工夫,昆廷为此已经做了很大努力。但他真正需要适应的是生活。纽约的秘密魔法组织可能数量有限,但是这里喝酒的去处和花样可当真不少。你还能在这儿搞到毒品——真正的毒品!它们拥有世间一切的力量,什么也不用做,什么人也阻止不了它们。它们就这么在城市里肆虐着。
爱丽丝并未如昆廷那般对这一切感到兴奋不已。她已经摆脱了布雷克比尔斯优等生惯有的那种公务员背负使命式的或研究生式的腔调,这样她就可以和昆廷以及其他人一起待在纽约了;尽管如此,她还是显现出对学术千真万确的好奇心。为此,她每天都花上好一阵时间研习魔法,比方说,她不会因为前一天晚上逛累了就以养精蓄锐为由而偷懒。昆廷为自己没能效仿爱丽丝而有些惭愧,他甚至嚷嚷着要重拾那个作废的奔月计划,不过说归说,他可从未付诸行动。(爱丽丝一遍遍地研习一系列太空旅行——在昆廷看来它们就是一大串绰号——史考特、汤姆上校、莱卡——到头来这些绰号反倒叫昆廷因不长进而自取其辱,一点也不好玩。)昆廷觉得自己有必要打起精神,摆脱掉布雷克比尔斯带给他的精灵气,正正常常地“生活”。爱略特也是这么想的(“我们过生活不就是为这个吗?”他操着夸张的俄勒冈州口音说)。这不成问题。昆廷和爱丽丝本来就是不同类型的人。他们相处的乐趣不就是源于这种差异吗?
不管怎么说,昆廷觉得生活很有意思。他甚至觉得神魂颠倒。毕业第一年,他的经济问题由一个秘密的行贿基金解决,该基金规模巨大,在魔法的帮助下不断投资,经历了数百年的时间暗自扩大,其收益资金为每一个有需要的初出茅庐的魔法师提供定期的生活津贴。在布雷克比尔斯过了四年与世隔绝的生活后,现金本身在昆廷看来就是一种魔法:可以以物易物,可以无中生有,而且他可以满大街地施这种魔法。有钱人觉得他有艺术气息,艺术家觉得他很有钱,每个人都觉得他才貌双全,他还收到了各方邀请:社会慈善项目、地下扑克俱乐部、潜水酒吧、屋顶派对,还有豪华轿车里用麻醉药引爆的彻夜狂欢。昆廷和爱略特冒充成两兄弟,而他们的搭档演出成了本季最叫座的一出。这是书呆子的反抗与报复。
夜复一夜,昆廷总是将近天亮才回家,孤零零的出租车严肃得像一辆上了黄漆的灵车,把他一个人扔在公寓楼下,整个街道泛出了一层蓝光——这是新的一天破茧而出时发出的精致超声波。嗑了可卡因或摇头丸之后,昆廷觉得身子异常沉重,就像一具石人,用从天而降的高密度精锑冷却凝结而成。他觉得自己随时有可能踏穿脆弱的人行道跌进下水道去,除非他小心翼翼、轻手轻脚,挨着顺序踩在每块人行道的中心位置。
一个人站在静悄悄、乱糟糟的公寓里,昆廷的心里总是溢满悔恨。他觉得自己的生活出了大岔子。他不该出去的。他应该在家陪着爱丽丝。但在家待着他会闷死的!出门溜达爱丽丝会闷死的!他们该怎么办?不能再这样下去了。谢天谢地,爱丽丝没有亲眼见到自己疯狂地沉溺于无度的生活,嗑了那么多药,在每晚的勾当里狂热地调情、抚摸。
然后他像蛤蟆蜕皮一样脱下烟臭熏天的外套时,爱丽丝则在床单里睡意朦胧地扭动几下坐起来,白色的床单从她丰满的胸部滑落下来。她总是倚着昆廷,两个人背靠在雪橇床雪白的木制曲线上一言不发,看着太阳升起来。一辆垃圾车沿着街区蹒跚而下,它的气动肱二头肌闪闪发亮,穿着吊带工装裤的操作工丢什么进来,它就贪婪地吃什么进去,把城市咳出来的黏液统统消化掉。这时候昆廷会对清洁工以及所有中规中矩的老百姓产生一种发自内心的怜悯之情。他想知道,在他们没有魔法的生活中,他们生活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昆廷听见爱略特试图推门进来,发现门锁上了,就开始摸索钥匙;爱略特和珍妮特同住在索霍区的一间公寓里,但是爱略特经常来这边,于是干脆给了他一把钥匙省事儿。昆廷在这间开放式的公寓里闲逛,三心二意地整理起来,匆匆收起避孕套包装袋、内衣和过期的食物,统统扔进了垃圾桶。从厂房改造的角度来讲,这地方还是挺漂亮的,铺板宽大,木地板上了厚厚一层清漆,还有拱形的仓库窗户,不过估计以前的房客都要比他俩来得细心周到。刚搬来的时候,昆廷只道自己是个不太上心的房主,却出乎意料地发现爱丽丝才是个真正的懒汉。
爱丽丝回到卧室换衣服。她仍旧穿着睡袍。
“早上好,”爱略特打了个招呼,尽管不怎么好。他穿着一件长大衣,缓缓晃进旋转金属货舱门,大衣里面那件毛衣被虫蛀了,不然可值好几个钱。
“嘿,”昆廷说,“我去拿一下外套。”
“外面冻死了。爱丽丝去吗?”
“我倒没觉得很冷。爱丽丝?”昆廷提高了嗓门,“爱丽丝?”
没人应声。爱略特已经走到了门厅处,他最近好像对爱丽丝有些不耐烦,因为她不愿和他一样去找乐子。在昆廷看来,爱丽丝的勤勉让爱略特很不爽地想到了自己故意视而不见的未来。昆廷知道是这么回事。
出于对两人的矛盾的忠诚,昆廷在门口犹豫了一下。她可能希望留点时间安心学习呢。
“我估计她晚点再过来。”昆廷说道。他朝卧室喊了一声:“好的!拜拜!一会儿见!”
还是没人应。
“再见老妈!”爱略特吼了一声。
门关上了。
在纽约,一切都不一样了,爱略特也不例外。在布雷克比尔斯的时候,他总是一副事不关己、非常自负的样子。他魅力非凡,才貌出众,很快就脱颖而出了。但自从跟随爱略特来到曼哈顿,昆廷就发现他们之间的力量差距开始产生了变化。爱略特没能在这场学校到社会的迁移中独善其身,他再也不能冷眼旁观远离纷争。他的笑话也变得有失体统、尖刻幼稚,全然不是昆廷记忆中那般幽默。昆廷越长越大,爱略特却好像越来越小了。他越来越依赖昆廷,却也为此讨厌昆廷。他不喜欢被孤立在外,却也讨厌被卷入其中。虽然明知不对,他还是花大把大把时间蹲在公寓楼顶上抽他的忠告牌香烟和别的天知道是什么东西——只要你有钱,没有什么是弄不到的,而他们就是有钱。他越来越瘦。每当昆廷好言相劝让他戒烟,他就变得情绪低落、脾气暴躁。他不爽的时候喜欢说“上帝啊,我居然不是个酗酒狂”,然后立即改口说:“哦慢着,我就是的……”这个段子第一回听还是有点意思的。
在布雷克比尔斯的时候,爱略特就开始在晚餐时间喝酒了,周末喝得更早。这没什么问题,因为所有的高年级生都在晚餐时喝酒,但不是每个人都像爱略特那样为了多喝两杯把甜点拿去换酒的。在曼哈顿,没有教授监督,也不需要为上课而保持清醒。下午一到,爱略特基本上就是酒不离手的。通常他就喝些无伤大雅的东西,如白葡萄酒、堪培利开胃酒或一大杯稀释了的波旁威士忌和加冰的苏打水。不过这习惯是改不了了。有一回爱略特患了重感冒,昆廷旁敲侧击地建议他改喝一些有益健康的东西,不要整天捧着他的伏特加奎宁去找那个塑料瓶装的日服宁感冒药。
“我病归病,但死不了,”爱略特冻得牙齿直打战。情况就是如此。
毕业之后,爱略特至少有一项才能保留了下来:他仍然会乐此不疲地寻找各种样式特别或款式精美的佳酿。虽说他贪杯,却不至于丢弃自己的势利眼。他去参加品酒会,与进口商和酒店老板攀谈,这股热乎劲可是在别的事情上没有的。每隔几个礼拜,等爱略特攒够十几瓶引以为豪的酒,他就会宣布办一场晚宴。他和昆廷今天就是为这样一场宴会做准备。
他们在这些宴会上花的功夫之多实在可笑,与相应得到的乐趣根本不成比例。宴会地点通常是在爱略特和珍妮特的索霍区公寓里,这是一个宽敞的战前公寓,卧房极其充裕,都够上演一出法国闹剧了。乔希担任主厨,昆廷在旁协助,顺带在厨房跑腿。爱略特理所当然地担任酒侍。而爱丽丝要做的就是少读一会儿书,停下来吃饭。
珍妮特负责装饰场地:她制订了晚会的着装要求,挑选了音乐,还手写手绘了一份极其精美的一次性菜单。她还谈论各种超现实的甚至颇受争议的中央摆设。今晚的主题是种族混合,珍妮特答应过——虽然出于审美、伦理和鸟类学的考虑,不乏各方的反对声——她答应用魔法将勒达与天鹅塑成一对栩栩如生的冰雕,冰雪不融,交媾不止。
遇上这样的夜晚,在派对开始前的下午,这些自负狂的聪明才智就变得不那么顶用了。昆廷在一家古董店看到一条草裙,本打算买来搭配无尾晚礼服的,无奈裙子太扎人,只好作罢。他想不出别的主意,一下午就这么一边冥思苦想,一边躲着乔希,因为乔希上周一直在研究食谱,净将些互不搭界的食材和配料混在一起——甜食配开胃菜,黑配白,冻的配化的,东西方混搭——这会儿他又砸着烤箱和橱柜门,逼着昆廷尝这尝那,隔着一团糕点对昆廷挥着剪刀。五点半的时候爱丽丝来了,昆廷和乔希都躲着她。等到晚宴正式开始时,大家都已经喝得醉醺醺,饿得咕咕叫,脾气也不耐烦起来。
但是紧接着,正如许多晚宴上发生的那样,一切又奇迹般地、不约而同地完美如初。这块凌乱的布又自动修复如初了。乔希这回把胡须都剃了(“就像打理一只该死的宠物”)。他昨天宣布说要带女朋友过来,这让大家更是难以平静了。太阳挂在哈得孙河上方,阳光穿过新泽西州的大气,穿过公寓里宽敞的公共休息室,在走廊上晕染了一朵精致的玫瑰,爱略特端着盛在冰镇马提尼酒杯里的利莱鸡尾酒(利莱开胃酒和香槟盖在一层天鹅绒般的伏特加上面),昆廷呈上了迷你的酸甜龙虾卷。忽然之间,每个人似乎都变得——兴许他们本来就如此?——变得睿智风趣、英俊美丽了。
乔希不愿提前透露约会对象,所以当电梯门打开的那一刻——他们包了一整层楼——昆廷没想到自己竟然认识这姑娘:她是那个卷发的卢森堡女孩,欧洲队的队长,她的致命一击终结了昆廷的维尔特生涯。事情是这样的(他俩一起讲完了这个故事,显然是事先商量好的版本),乔希在地铁站遇到了她,那时她的地铁卡没钱了,正打算对一台自动售货机施咒。她叫安娜依斯,穿着一条惹火的蛇皮裤,这样的着装是否跟今天的主题有关,大家都无需再问了。她长着一头长长的金色卷发,尖尖的鼻子甚是娇小,乔希显然被她迷住了。昆廷也是。他感到一阵强烈的嫉妒。
昆廷一整晚都没怎么跟爱丽丝说话,在厨房里外忙进忙出,忙着加热、装盘和上菜。等到他把主菜端上桌——主菜是浇着可可酱的猪排——天色已黑,理查德正在进行一篇有关魔法理论的演讲。美酒、美食、音乐和烛光足以使他的演讲内容听起来饶有趣味。
理查德,当然就是毕业那天和前物理小子们一起出现的那个神秘陌生人了。他曾经也是物理小子,比爱略特、乔希和珍妮特早一届,在这些人里头,他是唯一一个真正进入魔法世界专业领域的人。理查德个子很高,大头方肩,深色的头发,长着宽大的下巴,从科学怪人的角度来讲,他算长得不错了。他对昆廷相当友好——他握起手来坚定有力,时不时用他那又黑又大的眼睛与昆廷进行眼神交流。谈话的时候,他喜欢直呼“昆廷”,而且次数相当频繁,搞得昆廷觉得自己在接受面试。理查德在一家信托基金机构任职,该机构负责管理这个魔法社会的集体财产,规模十分庞大。虽然不声张,但他其实是个严守教规的基督徒。这在魔法师当中是很少见的。
昆廷尝试着去喜欢理查德,因为众人皆如此,这样做起事来会容易些。可是这男人实在是太一本正经了。他不傻,但全然没有幽默细胞——玩笑和他是绝缘的,于是每当有人,通常是珍妮特,给他解释大家为什么笑时,整个谈话就不得不半路夭折了。然后理查德总是皱着他那伍尔坎式的浓眉,为他的伙伴们有如此的人类小癖好而惊愕不已。一般情况下,只要有人太把什么当回事儿,珍妮特就会毫不留情地一顿狠批,可是她对理查德居然百般体贴,照顾得无微不至!这让昆廷很不爽,他不禁想,珍妮特对理查德的崇拜就跟自己当初崇拜作为前辈的物理小子一样。他的直觉告诉他,珍妮特和理查德在布雷克比尔斯的时候肯定睡过一两次。他们现在偶尔睡在一起也是完全有可能的。
“魔法,”理查德说得面焕红晕,慢条斯理,“是一种工具。是造物主的工具。”他几乎从不喝酒,两杯维欧尼干红就能把他放倒。他先看看左边,再瞧瞧右边,确保大家都在听。真是头蠢驴。“除此以外没有其他解释。我们面临的是这么个情况,有一个人造了所房子,然后他离开了。”他一只手敲着桌子,以庆祝这次推论的成功。“他离开的时候,把他的工具落在了车库里。然后我们发现了这些工具,把它们捡起来,开始猜测其原理。现在我们都在学习如何使用它们。这就是魔法。”
“很多地方说不通,我也不知道该从何说起。”昆廷清清楚楚听到自己这样说。
“所以呢?说。”
昆廷放下手中的食物。他不知道自己想说什么,但是能够公然挑战理查德,他觉得很开心。
“好吧,呃,首先,在规模上有个很大的问题。这儿可没人能造出个宇宙来。我们甚至都不能造出银河、太阳系或行星。造房子需要起重机和推土机。如果有‘造物主’的话,老实说我认为不见得有,他肯定拥有这些必要的机器。我们拥有的只是徒手的工具。例如百得牌电动工具。从这点出发,我无法想象怎样才能达到你所说的那种规模。”
“如果是规模问题,”理查德答道,“我觉得是可以解决的。也许只是因为我们”——他盯着酒杯,在脑海里搜索合适的比喻——“因为我们没有把工具的插头塞到正确的插座里。也许有一个更大的插座呢——”
“我觉得,如果要讨论电,”爱丽丝插进一嘴,“你得先考虑能量从何而来。”
我也打算那么说,昆廷心想。爱丽丝和理查德一样都喜欢理论论证,而爱丽丝更胜一筹。
“显然,任何加热咒都是把一处的能量提取出来放进另一处。如果有人创造了宇宙,他们肯定也从某处创造了能量。他们可不仅仅是把能量推来推去。”
“好吧,但如果——”
“再说了,施魔法可不像用工具,”爱丽丝丝毫不给对方喘息之机,“你能想象施个咒语跟打开电钻一样吗?那得多无聊啊。但事实并非如此。魔法是不规则的,是美妙的。它并非简单的人工制品,而是另外一种东西,一种有机的东西。它是成长出来的,而非制造出来的。”
她穿着一件丝质的黑色紧身连衣裙,显得光彩照人,她知道这件是他喜欢的。她一晚上都去哪儿了?他似乎一直忘了,她是一件多么珍贵的宝贝。
“我敢打赌是外星科技,”乔希说,“或者是四维空间的什么东西,比如天气。从某个角度我们看不见它。或者我们就是存在于某种高科技的多人电子游戏中。”他打了一下响指。“怪不得爱略特老是驮着我的尸体。”
“那可未必,”理查德终于打断了他。他仍然抓着爱丽丝的论证。“未必是不规则的。换句话说,我觉得它是高度规则性的、极其有序的,只是我们还看不到这一层面。”
“是啊,这就是答案。”爱略特显然醉了。“这是所有问题的答案。上帝啊,把我们从基督徒魔法师手中拯救出来吧。你讲的话就跟我爸妈的一样。我那无知的基督徒父母就是这么说的。只不过,如果不符合你的理论,那么,只不过是因为,哦,它就是不符合,可是上帝神秘兮兮的,我们看不见。因为我们都是罪人。就这么他妈的简单!”
他用一把长长的公用叉在珍妮特剩下的中心摆设中捣鼓。勒达与天鹅现在已经浑然一体了,一阵融雪潮涌而起盖过它们,这两个布朗库西风格的圆体雕塑仍是顽强地弓着身子,不分彼此。
“哦,见鬼,我们该自称元物理小子了。”乔希说道。
“你说的这个‘造物主’到底他妈的是谁?”爱略特吼了起来。他有些激动,已经听不到别人说什么了。“你是在讨论上帝吗?你要是讨论上帝,就直说上帝呗。”
“很好,”理查德平静以对,“就说上帝。”
“他是代表道德的上帝吗?他会因为我们用了他的神圣魔法而惩罚我们吗?会因为我们是糟糕的小魔法师惩罚我们吗?我们到车库里玩了老爸那了不起的工具,这男的(“是女的!”珍妮特大叫一声)是不是打算回来给我们一顿好打啊?
“真是蠢到家了。愚蠢,无知。没有人应该为什么而受到惩罚。我们想怎样就怎样,我们就是这样,没人阻止,也没人介意。”
“如果他把工具留给了我们,一定是有原因的。”理查德回答。
“那你知道原因咯?”
“接下来是什么酒啊,爱略特?”珍妮特一脸灿烂地问。在危急关头,她总是头脑冷静,兴许是因为她大多数时候都太失心疯了。她今晚也是格外迷人,穿一件颇具曲线的鲜红色束腰外衣,刚好到大腿中部,再高一点儿就走光了。爱丽丝永远都不会穿这种衣服的。穿不了,不适合她的身材。
理查德和爱略特似乎还想大战几个回合,但是爱略特努力克制了一下,转移了注意力。
“问得好。”爱略特用手按着太阳穴,“我在接收全能的造物主传来的圣像……一种非常昂贵的小批量生产的波旁威士忌……上帝——哦抱歉,或许是造物女神——命我即刻为各位呈上来。”
他歪歪扭扭地站起身,晃晃悠悠往厨房走去。
昆廷在一扇打开的窗前找到了他。爱略特涨红了脸,坐在一张凳子上直冒汗。冰冷的空气飘进屋里,爱略特似乎没感觉到。他一眼不眨地凝视着窗外的城市,灯光向黑暗处扩散,城市的边界也随之后退。他一言不发,一动不动。昆廷帮理查德端出的自制烘焙的阿拉斯加冰激凌——其中的奥秘,理查德用他那反复操练过的口吻解释说,就是这个蛋白筒,具有绝妙的隔热功能,在冰激凌外面形成了一个完全密闭的隔离层——昆廷不禁怀疑今晚会不会因此失去爱略特这个哥们。爱略特因争论而醉酒绝对不是第一回了。不过几分钟后,他又回来了,跟着大伙儿一起来到餐厅,手里拿一只高高瘦瘦、形状奇特的酒瓶,里边晃荡晃荡装着琥珀色的威士忌。
一切都平静下来了。大家都小心翼翼地,唯恐引发另一场爱略特式大爆发或理查德式布道。乔希起身送安娜依斯回家,不一会儿理查德也自动离席了,留下昆廷、珍妮特和爱略特迷迷糊糊地整理空酒瓶和皱餐巾。有一根蜡烛在桌布上烧出一个洞。爱丽丝哪儿去了?回家了?还是在哪个空房间?昆廷打了个电话。没人接。
爱略特拖了两张垫脚软凳到桌旁。他像罗马人那样倚在上面,不过凳子太矮了,他得直起身才够得着他的酒,昆廷只能看见他一只手在四处摸索。珍妮特也躺了下来,在他后面心满意足地喝着什么。
“咖啡?”她问道。
“奶酪,”爱略特说,“我们有奶酪吗?我要吃奶酪。”
就在这时,立体声音响里响起了佩姬·李的声音,唱着那首《一切不过如此?》。昆廷心想,会不会有什么比“不过如此”更糟的呢?如果理查德是对的,那么现在就有一个极富道德感的上帝正在怒火中烧,如果爱略特是对的,那么一切都是没有意义的?魔法的产生是否有明确的原因和目的?还是说他们可以为所欲为?一种惊恐的感觉袭上心头。他们是真的有麻烦了。没有什么东西值得坚持。他们不能一直这样下去。
“厨房里有一块莫比耶奶酪,”昆廷说,“跟今晚的主题应该相符吧——你懂的,有两层,早上喝的牛奶,晚上喝的牛奶……”
“嗯,嗯,知道了,”珍妮特说,“拿来吧,昆。去拿来。”
“我去,”爱略特说,但没等站起来,他就从睡椅上有气无力地滚到了地上,脑袋“梆”地一声重重砸在地板上。
不过,等昆廷和珍妮特拖他起来的时候,爱略特大笑起来,奶酪什么的想法都滚出了脑袋,昆廷搬肩膀,珍妮特抬脚,就这么把他挪出餐室,朝卧室抬去。走到门口的时候,爱略特的脑袋撞到门框上,又是“梆”的一声,这回可真是太有喜感了,众人都大笑起来,一直笑岔了气。珍妮特甩下爱略特的脚,昆廷甩下肩膀,爱略特的脑袋又往地板上“梆”地来了一下,这回可比前两次滑稽多了。
昆廷和珍妮特花了整整二十分钟才把爱略特搬出大厅弄回卧室,他们手搭着手,颤颤巍巍地扶墙而过,就像在“泰坦尼克号”的一条进了水的统舱走廊里挣扎一般。不知怎的,世界好像变小变轻了——一切都失去了意义,抬着这么个压垮人的重荷,连什么叫意义都不知道了。爱略特一直说自己没事,但昆廷和珍妮特坚持要把他抬起来。珍妮特说她都尿裤子了,她一点没夸张,实在是笑抽了。经过理查德的房门时,爱略特开始大声嚷嚷,好像是说,“我就是万能的造物主,现在我要将我赋有神力的工具赐给你,因为我今天他妈的喝醉了,用不了了,祝你好运吧,明早等我起床了,它们最好还是老老实实待在我放着的地方,老老实实原封不动,哪怕是我的……不,尤其是我的带式打磨机,因为明天我肯定是他妈的宿醉不醒,哪个狗娘养的要是动了我的打磨机,就得尝尝我皮带的滋味儿。那味道可不好受。一点都不好受。”
最后他们总算把爱略特扔到了床上,试着让他喝了点水,帮他盖好被子。可能是因为这情景很有家庭生活的氛围——爱略特就像他们亲爱的儿子,他俩爱意浓浓地替孩子盖上被子——又或者只是因为无聊,因为一剂强有力的春药,即使是在宴会最高潮的时候都不曾放过昆廷,但若要问内心真实的想法,昆廷知道,至少有那么二十分钟,虽然他在很费劲地抬着爱略特,可是只要有一丝机会,他都想立刻去扒了珍妮特的衣服。
第二天早上,昆廷慢慢醒过来。他挣扎了大半天,慢到自己不禁怀疑到底有没有睡过。床感觉很不稳的样子,有种令人不安的飘飘然之感。更诡异的是,旁边还躺着另外两个赤身裸体的人。他们时不时撞到彼此,不经意地摸一下又挪开,直到自己意识到已经挪开了。
一开始,第一反应,昆廷没觉得后悔。这就是你应该做的事。他算是把日子过充实了。喝得醉气熏天,然后任由激情摆布自己,即便是禁区也无所谓。这就是生活的内容。这不就是在南极时狐狸给我们的教训吗?爱丽丝要是还有点儿血性,就该跟他们一块儿干!但是,不。她得早早地上床睡觉。她就跟理查德一个样。好吧,爱丽丝,欢迎来到成人的魔法世界。魔法什么都解决不了。她怎么就不明白呢?她怎么就不知道,大家都是要死的,一切都是徒劳的,唯一要做的就是活着,喝酒,见什么干什么,见谁干谁,只要你还有那能耐。她自己就曾警告过他这一点,就在伊利诺伊她父母的房子里。看来她说对了!
过了一小会儿,这件事的对错又模糊起来——你确实可以从两种角度看这事儿,就像掷硬币。不过,自己这么做好像不太应该,是轻举妄动,虽然还在可以原谅的范围内,但是可原谅值极低。绝非个人最佳纪录。再想想,更觉得是大大的失检,严重错误。然后,这场脱衣舞脱到最后一件,事情的真相终于裸露出来:这是一场非常可怕、非常尴尬、非常伤人的背叛。昆廷缓缓地、愧疚地坠入堕落的深渊,有那么一刻,他终于意识到,爱丽丝正背靠床脚而坐,下巴埋在双手中,她的背远远地对着昆廷、珍妮特和爱略特躺着的地方。昆廷时不时地想象,这只是梦,她根本不在那儿。可老实说,他知道她就在那儿,千真万确。看起来不像什么幻影。她已经穿戴整齐,看样子已经起床好一会儿了。
九点钟左右,屋子里已是晨光四射,昆廷没法再装睡了。他坐起身,没穿汗衫,他也想不起来汗衫哪儿去了。他其实什么也没穿。那一刻他只想找件汗衫和内裤,让他干什么都行。
他光脚走在硬木地板上,有种怪怪的不真实感。他无法理解,也不敢相信自己所做的一切。这根本不像他。也许弗格是对的,也许魔法阻碍了他的道德发展。肯定有什么东西从中作梗。也许那就是他变成这么个鸟人的原因。但他必须得想个办法让爱丽丝明白他的愧疚感。他从爱略特床上扯下一块毯子——珍妮特扭动了一下,迷迷糊糊抱怨几句,然后又回到她那无梦无咎的熟睡中去——他用毯子把自己裹起来,光脚走出房间,公寓里静得出奇。餐桌就像一艘遇难船只。厨房看起来像犯罪现场。他们的小行星已经毁灭,昆廷已经没有了立足之地。他想起了马雅可夫斯基教授,想起他能让时光倒流,能修好玻璃球,能让蜘蛛起死回生。要是昆廷此刻也有这本事,那该多好啊。
电梯门“叮”的一声打开了,昆廷猜一定是乔希,跟安娜依斯度过一夜良宵之后凯旋而归。可是进来的是潘尼,他跑得气喘吁吁,面色苍白,激动得不能自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