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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牡鹿

为了寻找引导兽,他抵达了广阔的北方沼泽的边缘,然后绕着大荆棘林折回南方,接着又再次向北进发,斜向西穿过黑暗森林,直抵低地冰川流水潺潺的辽阔流域,感觉就像是在游览曾经梦见过的地方。他渴了就饮河里的水,累了就睡在地上,饿了就打猎用火烤着吃——他的箭术已经可以凑合着用。有时自己射不中猎物,他就用魔法来作弊。
他使劲地挥着马鞭向前行进。这是一匹温和的栗色雌马,似乎对马人没有太多的眷恋。昆廷的脑子一片空白,正如森林和田野中一个人也没有。他脑海中的水池又结冰了,这一次足足有一尺厚。有时心情好,他可以好几个小时不想起爱丽丝。
现在他脑子里只想着那头白牡鹿。他在寻找一个答案,但这一次是为自己,不是为其他人。他眺望地平线和灌木丛,探寻鹿角的角尖和那白皙侧腹的踪迹。他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这是他早在布鲁克林时就怀揣的梦想,是打从一开始就幻想的场景。完成这一趟旅程,他就可以永远地合上那本书了。
引导兽把他引向了更远的西方,穿越了嵌刻里鲍尔的群山,跨越了峰顶尖锐的山脉之口,到达了他在费勒里的书中闻所未闻的境地。他踏足未经开垦的土地,但他没有停下来探索,也没有给沿路的山峰取名字。他沿着灼热的白垩峭壁爬下去,找到了一个黑得像火山岩的带状沙滩,毗邻一片不为人知的广阔无垠的西部海域。牡鹿发现他还没有放弃追逐,于是一跃而起跳进了海浪中,就像跳进了一片陆地。他在浪花之间跳跃,从一个浪涌跳到另一个浪涌,仿佛在跨越一个又一个峭壁。它的鹿角直立着,头不停地摇晃,鼻子抽吸着浪潮中的泡沫。
昆廷叹了一口气。第二天,他把马卖了,筹了点船资来渡海。
他设法租用了一艘轻便的单桅小帆船,这条船有个让人不好意思喊的名字,叫天行者。驾船的是船技纯熟的四个人,分别是沉默寡言的三兄弟和他们身材粗壮、皮肤黝黑的妹妹。他们一语不发,沿着天行者那极不寻常的桅杆往上爬。桅杆上扬起了二十来张小三角帆,需要不时地略微调整位置。昆廷的木头组织让他们四人惊叹不已。在海上航行两周后,他们在一个风景宜人的热带群岛靠岸。群岛上阳光充足,零星地分布着红树林沼泽地和牧羊用的草地。他们取了些淡水,就又出发了。
途中他们经过一个岛屿,上面栖息着一些凶残好杀戮的长颈鹿,还有一头浮在水面上的野兽说可以让他们多活一年,条件是留下一根手指头(那个妹妹接受了野兽的提议,而且留下了三根指头)。之后他们路过了一座呈螺旋状直通海底的豪华木质楼梯,还遇到一个年轻女子坐在海上一本翻开了的书上不知疲倦地涂写,书本足足有一个小岛那么大。这些奇遇没有一个能激起昆廷的惊叹或好奇。他已经不需要这些东西了。
又航行了五个星期,他们在一个晒焦了的黑岩石上登陆。那四个船员威胁说如果不折回去,他们就哗变。昆廷瞪着他们,盯得他们不敢与他对视。他夸大自己的魔力来吓唬他们,最后还给他们加了五倍的报酬。于是他们继续向前航行。
对于一个宁可死也不愿意放弃的人来说,勇往直前不是难事。对于一个存心想吃苦的人来说,疲惫根本就不算什么。在这之前,昆廷从来没有坐过大得可以放三角帆的帆船,而现在他和他的船员一样黑黑瘦瘦,有着海盐味的皮肤。太阳变得很大,灼热的海水打在天行者的舷缘上。所有东西摸上去都像带了电。普通的物品发出奇怪的电光,光斑、日斑、电晕交相辉映。星星挂得很低,是一些烫得发白的星体,能清楚地看见是球状的,充满了神秘的意味。一道金色的强光把一切照得透亮,仿佛世界和金灿灿的大太阳之间只隔了一块薄薄的棉布。牡鹿依然在他们前方跳跃着前行。
终于,地平线上出现了一块无人知晓的大陆。大陆上银装素裹,给人一种魔幻般的感觉。密密麻麻的杉树林一直延伸到了岸边,互相缠绕的树根被海水拍打着。昆廷抛下锚,他的船员还穿着单薄的热带衣服,冻得瑟瑟发抖。他吩咐船员等他一周,如果他没有回来就可以自行离开。他把身上剩余的金子都给了他们,吻别了那个七指的妹妹,然后把帆船上的小舟放下来,自己划船到了岸边。他把弓绑在背后,推开茂密的杉树走进了被雪堵塞的森林。回归一个人的感觉,很好。
在第三天的晚上,引导兽现身了。昆廷在一个不高的峭壁上扎了营,可以俯瞰到一个清澈见底的温泉潭。他在拂晓之际醒来,发现它正站在潭边。它在舔喝冰冷的泉水,水中的影子一颤一颤的。他单膝跪着,静候了一分钟。就是它。他给弓上了弦,悄悄地从箭囊中抽出一支箭。居高临下的矮峭壁,加上寂静无风的清晨,要射中一点儿也不难。在放箭的瞬间,他想:我现在所做的事连海伦和鲁珀特这两个查特文家族的人都做不到。他以为自己会为此感到欣喜,但他没有。他的箭射中了白牡鹿发达的右大腿,箭杆直插那厚实的肌肉。
他向后退了一步。谢天谢地没有射中血管。牡鹿没有逃跑,只是僵痛地蹲坐着,像一只受伤的猫。从引导兽那副甘心认命的表情来看,敢情它每一百年左右都要折腾这么一回。这就是做引导兽的代价。它的血在黎明前的昏暗中呈现出暗黑色。
昆廷向它靠近,它毫无惧色。它扭过柔软的脖子,用整齐的白牙把箭紧紧咬住,一下猛抽把箭取了出来。它把箭吐到昆廷脚下。
“很痛的,那东西,”引导兽用实事求是的语气说道。
昆廷三天都没与人说过话了。
“那现在怎样?”他沙哑地说道。
“那当然是引导了。你有三次机会。”
“我朋友潘尼的手没了。你把手弄回去。”
牡鹿双眼失去了焦点,沉思了片刻。
“我办不到。很抱歉。他要么死了,要么就不在这个世界里。”
太阳开始爬上广阔而黑暗的冷杉林。昆廷深吸了一口气。空气冰冷冰冷,闻起来很清新,带有松脂的味道。
“那爱丽丝。她变成妖精了。变成了一个倪芬。你把她变回来。”
“我还是办不到。”
“什么叫办不到?是愿望你就能办到。”
“规则不是我定的,”引导兽说道。它舔了一下还在流血的大腿。“你要是不满意,大可去找其他有魔法的牡鹿,去射它们好了。”
“我希望有不一样的规则。”
牡鹿不以为然。“不行。这三个加起来算是你的第一个愿望。第二个呢?”
昆廷叹了一口气。他根本没敢让自己存有什么希望。
“给我的船员发工钱。按说好的再加一倍。”
“可以。”引导兽回答道。
“那可是他们底薪的十倍,我之前已经给涨了五倍了。”
“我说‘可以’,没听见吗?第三个愿望呢?”
昆廷在多年前就想好如果有这样的机会他会许什么愿。他希望能去费勒里,然后在那里待上一辈子。但那已经是很多年以前的事了。
“把我送回家,”他说。
引导兽神色凝重地闭上它那双褐色的圆眼睛,接着又睁开双眼。它低下头用鹿角点了他一下。
“可以。”它说道。
昆廷想他本该说得更明确一些。按理来说,引导兽可能会把他送回到布鲁克林,或者是切斯特顿他父母家,又或者是布雷克比尔斯,甚至是北部的那个房子。不过牡鹿按照“家”的字面意思处理,于是昆廷回到了他的上一个暂住地,站在了他和爱丽丝在特里贝克一起住的那栋公寓前。在这个貌似初夏的早晨,没有人注意到他突然间出现在人行道中央。
他迅速地逃离了那个地方。甚至连他们那个老旧的门口他也无法多看一眼。他随手把弓箭扔进了垃圾筒里。
周围的人一下子变回到和自己一样的人类,而且距离靠得这么近,昆廷反倒不习惯了。他们的皮肤斑斑点点,相貌不无瑕疵,心中还充满了自负与狂妄。要对这一切视而不见似乎更难了。也许是因为他多少沾染了马人的势利吧。一股令人恶心的夹杂着有机物和无机物的混合香味冲击着他的鼻子。他在街角的熟食店买了份报纸,从首页上的日期得知,他已经离开地球两年多了。
他得打电话给爸妈。弗格应该安抚过他们,让他们别太忧心,不过电话还是得打。如果爸妈看见现在的他,会怎么说他的头发呢?光想想就让他乐得想笑。很快就可以再见了,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他随意四处闲逛,慢慢地重新适应这个环境。他念了句咒语,从自动柜员机里取了点钱,现在对他来说这只是小儿科罢了。他剃了胡子,理了个头发,买了些衣服,换下了马人制作的看上去像参加文艺复兴扮装会的那身装束。他把自己当成是婴儿来服侍。他在一家高级的牛排餐厅享用午餐,那种满足感几乎要了他的命。下午三点钟,他在唐人街一家狭长而黑暗的地下酒吧喝着莫斯科佬。酒吧里人很少,是他以前常和物理小子一起来的地方。
他已经很久没喝酒了。酒精融解了他那冻结的大脑,让他陷入了危险的境地。那层一直压制着悲伤和内疚的冰嘎吱作响。但他还是继续喝着酒,不久之后内心深处一种纯粹的遏制不住的痛苦席卷他的全身,像毒品一样使他头晕目眩,萎靡不振。五点钟,酒吧里的人开始渐渐多起来。到了六点钟,酒吧里挤满了下班后过来喝酒的人,熙熙攘攘。他看见门外楼梯上的灯变了个样儿。他正准备离开,发现在角落的小隔间里有一个金色卷发、身材苗条的漂亮女孩儿正在用鼻子爱抚一个像是内衣模特的男人。那个内衣模特昆廷不认识,但那漂亮女孩绝对是安娜依斯。
昆廷还不想和他们重逢,真的要见的话,安娜依斯也不是他想见的那个人。不过像这样见一个他不大在乎而又不大在乎他的人,也许还更好。而且仗着莫斯科佬的作用,他心中的负担也可以轻一些。一步一步慢慢来吧。他们坐在门外的台阶上。她用手搭着他的胳膊,惊奇地看着他的白发。
“说出来肯定吓你一逃,”她说道。奇怪的是,她的欧洲口音更浓重了,英语语法也不如从前用得好。敢情这样在酒吧里更吃得开。“我们逃出来之后,一开始很安静,接着它们又追上来攻击我们。乔希很给力,真的很给力。我从来没见过他使出那样的魔法。有一个东西在地板上,应该说在石头下面游来游去——感觉就像鲨鱼一样,但它是在石头里面游。那东西一把抓住了你的腿。”
“看来这个就是这么来的,”昆廷说道。他给她看他的木头膝盖,她又一次惊奇地瞪着大眼。酒精的作用让这一切比想象中容易多了。他已经做好了面对情感决堤的准备,让伤痛攻陷他那平静而毫无防备的大脑。然而,期待中的悲伤还没到来。
“然后还有一个东西——我觉得是墙上的咒语——把我们弄得晕头转向。一转眼我们又回到盎火的房间了。”
“是安火。”
“我刚说的是什么?反正我们就得破解那个咒语——”她停下来隔着窗向酒吧里的赤裸男友挥手。听起来她似乎已经讲了这个故事很多遍,连她自己都快厌了。毕竟对她来说,这些已经是两年前的事了,况且其中所牵涉的都是些她几乎不认识的人。“然后我们就一路把你抬出去。天啊,如果不是理查德”——她说的是泥沙德——“找到我们,我想我们早就完蛋了。
“你知道吗,他太可爱了。他竟然有办法让那些怪物看不见我们。可以说是他带我们离开那个鬼地方的。不过我还是留了一道疤。”
她一下掀起不算太长的裙摆。一条长约六英寸、又粗又厚的伤疤凸显在她那深褐色的光腿上。
神奇的是,她告诉他潘尼没有死,或者说起码多活了一会儿。马人没办法修复他的手,没有手他就不能再施魔法了。他们到达四不像城之后,潘尼就离开了大部队,似乎在寻找什么。他走到一栋高而窄的极其破旧的石头大楼前停了下来,张开没手的双臂,像是在祈祷。一分钟后,大楼的门打开了。大伙看到里面有一排排的书架——那里是四不像城的典籍收藏地,感觉温暖而神秘。潘尼踏了进去,大门在他身后关了起来。
“竟然会发生这种事情,你能相信吗?”她继续说道。“一切就像噩梦一样。不过现在都结束了。”
奇怪的是,安娜依斯似乎没有怪他,也没有怪自己。她已经找到办法来抚慰那些伤痛。又或者是整件事情根本就没有触痛她。很难猜测那个长着金色卷发的脑袋里想的是什么。
在她说故事的时候,她一直不停地越过昆廷的肩膀看那个内衣模特。过了一会儿,昆廷同情她,就让她进去了。他们互相道别,吻了两边脸颊。两个人都没有说要保持联络的话。现在游戏已经结束,何必再说违心的话?像她说的,现在一切都结束了。燥热的夏夜华灯初上,他在台阶上再坐了一会儿。直到他突然想到他很不想在安娜依斯出来的时候再碰见她,于是他离开了。
天越来越黑。今晚他需要找个地方住下。他可以去酒店,不过干嘛要费那个劲儿?而且还在犹豫什么呢?他已经几乎丢掉了所有在费勒里得到的东西,但他还留了一样,那就是弗格在毕业时给他的那把铁钥匙。离开费勒里之后,这钥匙就失效了——他已经试着用过——然而现在,他独自一人站在特里贝克这条垃圾遍地的街道上,呼吸着这城市潮湿闷热的空气,他从新牛仔裤的口袋里掏出了那把钥匙。钥匙手感很重,让他又有了信心。他凭直觉把它举到耳边。钥匙发出一声高亢而连续的音乐铃声,就像刚被敲击过的音叉。他之前从来没留意到这个。
带着强烈的孤独感和些许的畏惧,他双手紧握钥匙,闭起双眼,全身放松,任由它拽着自己往前走。那种感觉就像拉着绳索在滑雪坡上滑行。钥匙在空中划开了一道看不见的裂缝,快速地拉着他向前行进。他突然感到一阵让人愉悦的加速感,随即经由某个极其方便的亚次元被带回到布雷克比尔斯校舍后的石台上。回到这里是一件痛苦的事,但他必须回来。他还有最后一件事要处理,完了以后就真的一切都可以永永远远地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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