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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谁会做这种东西?」二十分鐘后,我已回到家中,捧著一杯药草茶,坐在一楼正厅裡的火炉旁发 抖。「太血腥了。」

就如同大多数手抄本,艾许摩尔七八二号抄录在皮纸上——这种皮革有特别的工序,要先浸石灰水, 除去毛髮,刮净皮下残餘的肉屑和脂肪,然后再度浸泡,用木架撑开,再刮洗一遍。

此处的差别在於,这批皮纸的原料不是来自常见的牛、羊,而是魔族、血族和巫族。

「应该是留下来做记录用。」马修仍试图提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但这本书有好几百页。」我无法置信地说。光是想到有人把这麼多魔族、血族、巫族的皮剥下来,

做成皮纸,就觉得无法理解。我不确定自己以后的夜裡是否还能睡得安稳。

「换言之,那本书裡有几百个不同的DN A样本。」马修抓了不知多少下头髮,看起来颇像一隻刺帽。

「我们跟艾许摩尔七八二号之间连接的线,很像双螺旋。」我道。我们必须為盖洛加斯解释现代遗传 学,他因為欠缺后来四个半世纪的生物学和化学训练,听得十分辛苦。

「所以DIN—A就像家谱,但它的枝叶涵盖不止一个家族。」盖洛加斯把「DN A」念得特别慢, 每个字母中间都顿一下。

「是的。」马修道:「大致就是如此。J

「你看见第一页的那棵树吗?」我问马修:「树干是人体组成,树上同时开花、结果、长叶,就像我 们在玛莉的实验室裡做出来的戴安娜之树一样。」

「没有。但我看到那隻把尾巴含在嘴裡的生物。」

我努力回想看过的东西,但我过目不忘的好记性却在我最需要它的时候背弃了我。

「就是那幅有两隻怪兽搏斗^^或拥抱,我无法断定——的图。我来不及数牠们有几隻脚。牠们流下 的血產生了几百隻新生物。如果其中一隻不是四隻脚的龙,而是蛇……J

「如果其中还有一隻两隻脚的火龙,那麼这对錬金术的龙就可能象徵妳和我。」马修轻声咒骂,情绪 很亢奋。

盖洛加斯耐心聆听,等我们说完,然后重新回到他原先的问题。「这个DIN1A活在我们的皮肤裡 吗?」

「不仅你的皮肤,还有你的血液、骨骼、头髮、指甲^^它遍布你全身。」马修解释道。

「嗯。」盖洛加斯搓搓下巴。「你究竟要解答什麼样的问题,為什麼说这本书可能有所有的答案?」

「我们為什麼跟凡人不一样。」马修简单地说:「為什麼戴安娜这样的一个女巫会怀上魅人的孩子。」

盖洛加斯笑得很开心。「你是说你的孩子,马修。早在伦敦,我就知道婶娘做得到。她一直有种与眾 不同的独特气味——还有你的气味。菲利普知道吗?」

「几乎没有人知道。」我连忙道。

「韩考克知道,还有芳丝娃和彼埃。我猜有人会把详情稟报菲利普。」盖洛加斯站起身:「那麼我去 帮婶娘拿书好了。如果跟柯雷孟家族的小宝贝有关,我们就非拿到不可。」

「鲁道夫会把它锁起来,或者抱著它入睡。」马修预测。「把它从宫裡偷出来绝非易事,尤其万一他 们找到了皮斯托利乌斯,他又施了咒语从中作梗。」

「说到鲁道夫皇帝,我们可不可以把那条项錬从婶娘肩膀上拿下来?我讨厌那个该死的徽章。」

「乐於从命。」我拆下项鍊,把那个华而不实的东西扔在桌上。「落败龙骑士团到底跟柯雷孟家族有 什麼关係?我猜他们不是拉撒路骑士团的朋友,因為那条可怜的咬尾蛇被剥掉了一部分皮,而且还想勒死 自己。」?.

「他们痛恨我们,巴不得我们死。」马修平淡地说道:「卓九勒家族⑩反对我父亲宽大為怀,对伊斯 兰教徒和鄂图曼帝国一视同仁,他誓言要把我们通通打倒。这样他们才能贯彻政治野心。」

?「落败龙骑士团」(order of the Defeated Dragon)亦名「龙骑士团」(order of Dragon)。基督教文化把龙视為恶的象徵,甚至是魔鬼的 化身,这个骑士团成立的宗旨是打击异端,捍卫基督教信仰,所以两种名称在意义上并无衝突。落败龙骑士团由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席吉斯蒙德 (sigismund,1387-1437,一四三三年即帝位)於|四〇八年成立,企图联合东欧与南欧各诸侯的力量,对抗鄂图曼帝国的侵略。这骑士团的标 誌是一条用尾巴勒住自己脖子、彷彿要自杀的龙,它的成员也都在家徽上添加环形龙或蛇的图案。其中於一四三七年获准加入的瓦拉基亚大公伏 拉德二世,还在名号中加入「恶龙」(Dracul) 一词,向世人昭告自己是骑士团的|员。伏拉德二世之子伏拉德三世顺理成章就以Dlla為姓, 意為「小恶龙」或「恶龙之子」,发音则是「卓九勒」。后来因小说渲染,卓九勒成為吸血鬼的同义词。

?Draculeu是瓦拉基亚两大统治家族之一,卓九勒家族的始祖是伏拉德二世,他原本是东欧贵族巴萨拉家族的一员,因改姓卓九勒而自立门户,与 同样出身巴萨拉家族的戴恩家族(Danesti)争夺瓦拉基亚统治权,从十五世纪初到十七世纪初,战火绵延不绝。

「他们也想要柯雷孟的钱。」盖洛加斯道。

「卓九勒家族。」我声音很微弱。「但卓九勒是凡人编的神话——用来散播对吸血鬼的恐惧。」所有 与吸血鬼有关的凡人神话都从它开始。

「他们的族长恶龙伏拉德,听了会很讶异。」盖洛加斯道:「不过他若知道自己能一直让人害怕,应 该也很高兴。」

「凡人所谓的卓九勒——人称穿心魔的恶龙之子⑩——不过是伏拉德眾多子孙中的一个。」马修解释

道0 ..

「穿心魔是个卑鄙的杂种。幸好他已经死了,我们只需要担心他的父亲、兄弟和跟他们狼狈為奸的贝 托利家族@。」盖洛加斯总算心情好了一点。

「根据凡人的记载,卓九勒活了好几个世纪——说不定现在还活著。你们确定他真的死了吗?」我问

道。

「我亲眼看著巴德文扯下他脑袋,把它埋在距他身体三十哩外的地方。当时他真的死了,现在也确实 死了。」盖洛加斯谴责地看著我:「妳应该不至於相信这些凡人的故事吧,婶娘。它们从来没有一丝一毫 是真的。」

「我记得班哲明也有一个这种龙徽章,是麦瑟先生交给他的。皇上拿出来的时候,我注意到它们顏色 相近。」

「你告诉我班哲明离开了匈牙利。」马修控诉地瞪著他姪子。

「他真的离开了。我发誓。巴德文勒令他离开,否则就得落得跟穿心魔相同的下场。你该看看巴德文 的脸色,就连魔鬼本尊都不敢违背你哥哥。」

「我希望太阳上升时,我们全体都尽可能离布拉格越远越好。」马修阴沉地说。「有些事非常不对劲,我闻得出来。」

「这可能不是个好主意。你难道不知道今晚是什麼日子?」盖洛加斯问道。马修摇摇头。「沃普吉斯 之夜。人们在全城各地点燃篝火,焚烧女巫的芻像——如果能烧真货,当然更好。」

「天啊。」马修的手指又插进头髮裡,把它抓得更加乱糟糟。「至少篝火可以分散注意力。我们得设 法绕过鲁道夫的警卫,进入他的私室,找到那本书。然后管它火不火,我们一定要离开这城市。」

「我们是魅人,马修。除了我们还有谁偷得到那本书。」盖洛加斯信心十足道。

「不是你想的那麼简单。我们或许进得去,但出得来吗?」

「我可以帮忙,罗伊登老爷。」跟盖洛加斯带著回声的低音和马修的男中音比起来,杰克脆生生的小 嗓门宛如笛子。

「不行,杰克。」他坚决地说:「你不准偷东西,记得吗?况且你只去过皇宫的马厩,你完全不知道 要去哪儿找。」

「嗯…:.这不完全是事实。」盖洛加斯显得有点不安。「我带他去过大教堂。还去大厅看你从前在骑 士阶梯的墙壁上画的漫画。他也去过厨房。哦,」盖洛加斯好像刚刚才想起:「杰克也去过动物园。不让 他看那些动物好像很残忍。」

「他也跟我去过城堡。」彼埃在门口说:「我不希望他哪天出外冒险时迷路。」

「你又带杰克去了那儿呢,彼埃?」马修的语气冰冷。「宝座厅吗?他有没有爬上王座,跳上跳下 呢?」

⑩伏拉德三世绰号Vlad the Impaler,因為他最喜欢的一种行刑方式是用一根削尖的长棒穿过人体,把人插在棒子上竖在路旁,让他们在眾目睽睽下 缓慢而痛苦地死去。这种残酷的手段令土耳其军队闻风丧胆,為他赢得「穿心魔」的封号。

⑩Bdthory為匈牙利贵族世家,还出过一个波兰国王。

「没有,老爷。我带他到铁匠铺去见贺夫纳吉师傅。」彼埃挺起他相对而言算是矮小的身材,直视他 的雇主。「我认為他该拿他的画给一个在这种方面真正有技巧的人看。贺夫纳吉师傅对他很欣赏,当场就 用水墨帮他画了一幅肖像,算是奖励。」

「彼埃还带我去警卫室。」杰克悄声说道:「这就是我从那儿拿来的。」他举起一串钥匙。「我只想 看看独角兽,因為我想像不出独角兽怎麼爬楼梯,我猜牠们一定有翅膀。后来盖洛加斯老爷带我去看骑士 阶梯——我好喜欢你画的那隻奔跑的鹿,罗伊登老爷。警卫在聊天,我不是全部听得懂,但我听见einhorn (德文:一隻角)这个字,我想他们说不定知道牠在哪儿,所以——」

马修抓住杰克的肩膀,蹲下来跟他四目相对:「你知道万一被他们逮著,会怎麼处置你吗?」我丈夫 表现得跟那个孩子一样害怕。

杰克点点头。

「為了看独角兽,值得挨这顿打吗?」

「我以前也挨过打,但我从来没见过魔法异兽,除了皇上动物园裡的狮子,还有罗伊登夫人的龙。」 杰克吓了一跳,建忙用手撝住嘴巴。

「所以你连那个都看过了?布拉格还真是一个让人大开眼界的城市啊。」马修站起身,伸出手。「钥 匙给我。」杰克不怎麼情愿地交了出来,马修向他鞠躬道:「我欠你一次,杰克。」

「但是我坏坏。」杰克小声说道。他揉揉自己的屁股,好像已经感受到马修早晚会加诸他的处罚。

「我一直都坏坏。」马修承认:「有时候反而得到好处。」

「是啊,但是没有人会打你。」杰克道,仍然试图理解这个成年人会欠小孩子一份情,英雄也有终究 不完美的世界。

「有次马修的父亲用剑打他,我亲眼看见的。」火龙的翅膀在我的肋骨裡轻轻拍动,无声地表示赞

同。「后来还把他打倒,站在他身上。」

「那他一定长得跟皇上的熊西斯托一样大。」想到竟然有人能击败马修,杰克不禁佩服得五体投地。 「没错。」马修道,发出一声熊的咆哮。「回床上去,快去。」

「可是我很灵活——动作又快。」杰克抗议道。「我可以拿到罗伊登夫人的书,不会被人看见。」

「我也可以,杰克。」马修承诺道。

马修和盖洛加斯从皇宫回来时满身沾著血、尘土和煤烟——带著艾许摩尔七八二号。

「你们拿到了!」我喊道,安妮和我在一楼守候,我们已经收拾妥旅行必备物品,打成小包。

马修打开封面。「前三页已经不见了。」

只不过几小时前还完完整整的书,现在已受损,文字在书页上奔驰而过。我本来打算在取得这本书 后,用手指触摸所有的字母与符号,研判它们的意义。现在已没有可能了。我的指头一碰到书页,文字就 向四面八方逃窜。

「我们发现书在凯利手上。他像疯子一样弯著腰趴在书上吟唱。」马修顿了 一下:「书还会回应。」 「是真的,婶娘。我听见字句,但是听不懂。」

「所以这本书确实是活的。」我喃喃道。

「也确实是死的。」盖洛加斯摸摸书皮。「它既邪恶又强大。」

「凯利一看到我们就放声尖叫,开始把书页一张张撕下来■。我还没跑到他身边,警卫已抢先赶到了。 我只能在凯利和书之间选一个。」马修迟疑一下。「我做对了吗?」

「我想是吧。」我说:「我在英国看到这本书时,它就受损了。到未来去找失落的书页,或许比现在 容易些。」既然我已经知道要找的是什麼,现代捜索引擎与图书馆目录可以帮很大的忙。

「只要那几页没有被销毁。」马修道.?「否则的话……」

「我们便永远不会知道这本书的祕密。即使如此,你的现代实验室或许能从残餘的部分,挖掘出我们 踏上这趟追寻时意想不到的材料。」

「所以妳準备回去了?」马修问道。他眼睛有什麼火花一闪而过,但立刻被他熄灭了。是兴奋?是恐 隐? .

我点头。「是时候了。」

我们在篝火光中逃出布拉格。其他超自然生物在沃普吉斯之夜都躲了起来,不希望被狂欢者看见,以 免被扔进火堆。

北海冰冷的海水刚可以通航,春天冰融,打开了结冻的海港。準备离港前往英格兰的船很多,我们未 多耽搁就上了 一艘船。儘管如此,驶离欧陆海岸时还是风雨交加。

在我们位於甲板下的船舱裡,我看到马修研究那本书。他发现它是用长股的人髮缝合的。

「天啊。」他低声道:「这玩意儿裡藏了多少遗传情报?」我还来不及拦阻,他就用小指尖碰一下自 己的舌头,然后又去触摸现在变成第一页的那幅画中,洒落在婴儿头髮上的血滴。

「马修!」我惊呼。

「不出我所料。墨水裡有血。如果是这样,我猜这些金银画裡的金、银叶片,都是用骨头提炼的胶水 黏上去的。超自然生物的骨头。」

船身往下风方向倾斜,我的胃也跟著一侧。我晕船结束后,马修把我抱在怀裡。书躺在我们中间,书 页略微翻开,一行行文字仍在找寻它们在万物秩序中的位置。

「我们做了什麼?」我呢喃道。

「我们找到了生命之树,也找到了生命之书,都整合在一起了。」马修的脸颊贴在我头髮上。

「彼得?诺克斯对我说,这本书收集了所有巫族的原创咒语时,我说他疯了。我无法想像任何人会蠢 到把那麼多知识放在同一个地方。」我摸摸那本书:「但这本书包含的还更多——而且我们还不知道文字 写些什麼。如果这本书在我们的时代落入居心叵测的人手中——」

「便可以用来毁灭我们全体。」马修替我把话说完。

我仰起头看他:「所以我们该拿它怎麼办?带它一起回到未来,或把它留在这裡?」

「我不知道,吾爱。」他把我抱紧一点,使风雨吹打船身的声音不那麼清晰。

「但这本书可能掌握了你所有问题的解答。」我很意外,马修在知道书的内容后,竟然还愿意放下 它。

「不是所有的。」他道:「有I个问题,只有你能回答。」

「什麼?」我皱起眉头问。

「妳是晕船,还是怀孕了?」马修的眼睛低垂,就如暴风雨裡的天空.,不时还有亮晃晃的闪电掠过。

「你应该比我更清楚才对。」我们几天前才做过爱,.不久我就发现月经迟了。

「我在妳的血液裡看不见孩子,也没听见心跳-I还太早。但我注意到妳的气味变了。我记得上一次 的味道。妳充其量才怀孕几週吧。」

「我以為我若怀孕,你会更渴望把书留在身旁。」

「或许我的疑问并不像我过去以為的那麼迫切需要解答。」為了证明他的论调,马修把书放在地板 上一个他看不见的地方。「我原本以為可以靠它告诉我,我是谁,為什麼在这裡。但说不定我已经知道 了。」

我等他解释。

「经过所有的追寻,我发现我就是我一直都是的那个人:马修?柯雷孟。丈夫。父亲。吸血鬼。我在 这裡只為一个理由:造成一些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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