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未受邀请的客人
关于鬼魂,斯卡比俄斯先生既说对了,也说错了。他的城市的确在闹鬼,但那不是死人的灵魂。
闹鬼事件大约在一个月前开始,而且不是在安克雷奇,而是在格里姆斯比,一座恰如其名的非常奇怪而又隐秘的城市(格里姆斯比(Grimsby)是英国的一座港口城镇,其名字来源于英国传奇故事中的人物渔夫格里姆,意为“格里姆的村子”。而grim在古北欧语中意为“遮掩面容的,丑陋的”,在英语中又有“阴森,冷酷”的含义。)。起初是一个轻微的声音:一声空洞的敲击,就好像一根手指对着玩具气球紧绷的皮膜蹭了一下。接着是一丝静电噪声,又有麦克风被拿起时发出的“咔嗒”一声,随后泰摩房间天花板上的耳朵便开始对他说起话来。
“起来,孩子。醒醒,我是大叔。有件活儿要你去干,泰摩,孩子。是的。”
泰摩从一堆杂乱的梦境中缓缓清醒,骇然意识到这一切都是真的。他从铺位上翻身爬起来,东倒西歪地站直身体。他的房间比一个碗橱大不了多少,除了一张架子般宽的铺位和几块壮观的潮渍之外,房间里仅有的东西就是天花板中央的一大团电线,处于中间的摄像头和麦克风。孩子们管这些设备叫作大叔的眼睛和耳朵。不存在大叔的嘴巴。尽管如此,它还是照样正在对他说话。
“你清醒了吗,孩子?”
“是的,大叔!”泰摩说道。他尽量不让自己的话语显得含糊不清。昨天他一直都在盗贼馆努力工作,那里有迷宫般的走廊和楼梯,大叔设计了这些以训练孩子掌握不被人觉察的隐秘盗窃技艺。当一群年纪更小的孩子在这片迷宫里钻来钻去时,泰摩就尽力去抓他们。他上床的时候已经快累死了,肯定已经睡了好几个小时,可是他感觉就好像熄灯之后才过了几分钟一样。泰摩用力晃了晃脑袋,竭力将浓重的睡意从他的脑海里甩出去。“我清醒了,大叔!”
“很好。”
摄像头向下朝着泰摩延伸过来,这是一条闪光的长蛇,由金属片衔接而成,一只独眼眨也不眨,带着一种能将他催眠的力量。泰摩知道此刻在老镇公所顶层大叔的住处,他的脸正在某块监视屏上被对准了焦距。一时冲动之下,他抓起床上的被单,用它来掩盖自己赤裸的身体:“你想要我做什么,大叔?”他问道。
“我给你准备了一座城市。”那个声音回答道,“安克雷奇。一座可爱的冰原小城,运气不佳,正往北行。你要乘坐贝壳船‘钻孔虫’号前往那里行窃。”
泰摩身披一条被单,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盯着摄像头,努力思索着想要找些合情合理的话来说。
“哎呀,孩子。”大叔呵斥道,“你难道不想要这份工作吗?你难道不觉得自己能统率一条贝壳船吗?”
“哦,当然了!是的!是的!”泰摩急切地叫道,“只是——我以为‘钻孔虫’号是隆透于(名字原文是Wrasse,即“隆头鱼”,所以作为人名,用了谐音。)的船。不是该他去,或者另外某个年纪更大的孩子去吗?”
“不要质疑我的命令,孩子。大叔最有道理。我恰好派隆透于去南方执行另一项工作了,所以我们人手不足。通常情况下我不会让一个小孩子来负责盗窃行动的,不过我认为你已经够格了,而安克雷奇又是一个难以舍弃的丰厚奖品。”
“是,大叔。”泰摩听过别人谈论南方的那项神秘行动,越来越多的大孩子和一艘艘更好的贝壳船都被调派到了那项行动中去。有传闻说,大叔正计划着一场在他漫长的职业行窃生涯中堪称最胆大包天的打劫行动,可是没有人知道那究竟是怎么回事。不过这可不关泰摩的事,特别是,如果隆透于不在,就意味着泰摩能统率一艘他自己的贝壳船啦!
泰摩今年十四岁,已经参加过了十几次贝壳船行动,但他一直觉得要再等上至少两个行动季之后,才能得到机会,指挥自己的船。贝壳船的指挥官通常都是年纪更大的孩子,他们都是些魅力四射的人物,在城镇上层有着自己的家,与泰摩一向以来居住的小柜橱有天壤之别。他住的地方位于盗贼馆上方的潮湿楼层里,咸水不断从生锈铆钉的周围渗进来,饱受重压的金属整晚整晚地哼着阴森森的调子,大家都知道这些房间毫无预兆就会爆裂,杀死住在里面的孩子们。假如他这次行动能够成功,把大叔喜欢的东西带回家,他就能和这些又脏又破的住处永远地说再见了!
“你要带上考川(名字原文是Skewer,即“烤串”,所以作为人名,用了谐音。)一起去。”大叔说道,“还有一个菜鸟,舒寇叶。”
“舒寇叶(名字原文是Gargle,即“漱口液”,所以作为人名,用了谐音。)!”泰摩一声惊呼,等他想让自己的语气听上去不那么难以置信时已经太晚了。舒寇叶是他那一整个年级里最垫底的:紧张不安,笨手笨脚,性格好像天生就吸引年长的孩子去欺负他。舒寇叶从来就没能在不被抓住的情况下通过盗贼馆的第二层。一般都是泰摩抓住的他,在他落入其他教练之手前,赶快把他拖出去。其他教练,比如考川,对于将失败的学生痛扁一顿可是乐在其中的。泰摩根本数不清有多少次他领着那个脸色苍白痛哭流涕的孩子回到菜鸟们的宿舍去。而现在,大叔却要他带着那个可怜的小子去执行一项真正的任务!
“舒寇叶手脚不快,不过他脑子好使。”大叔说道(大叔总是了解你在想什么,即使你什么都没有说出口),“他擅长机械。也精于操纵摄像头。我让他在档案室干过,现在我想把他挪上来,全天留在这里,不过首先我想要你带他出去,让他看看一名迷失小子的生活该是什么样的。我之所以叫你去,是因为你比隆透于和乌圭(名字原文是Turtle,即“乌龟”,所以作为人名,用了谐音。)还有其他人都更加有耐心。”
“是,大叔。”泰摩说道,“你最有道理。”
“对极了,我就是这样。日班一开始,你要赶紧乘上‘钻孔虫’号。带些漂亮玩意儿回家来给我,泰摩。还有故事。很多很多的故事。”
“是,大叔!”
“泰摩,还有——”
“什么,大叔?”
“不要被人抓到。”
于是,一个月之后的现在,距离格里姆斯比数百英里之外,泰摩便置身于此,屏住呼吸趴在阴影之中,等待着赫丝塔的飞奔脚步声慢慢消失。当他来到这里后,是什么影响了他,令他不断冒着这些风险?一名好的窃贼永远不会让自己被发现,可是泰摩几乎很肯定那个年轻的女飞行员已经看见了他,至于斯卡比俄斯……泰摩浑身战栗,心中想象着要是大叔听说了这些之后会发生什么。
当他确信自己独自一人之后,他溜出藏身之处,沿着一条秘密通道几乎毫无声息地快速下行,走进“钻孔虫”号,这艘船隐秘地悬挂在安克雷奇腹部下方的油污暗影里,距离驱动轮并不远。这是一艘锈蚀斑斑、摇摇欲坠的老旧贝壳船,但泰摩为它而骄傲,为它仓库里早就堆满了他和船员们从上头城市里的废弃工房和宅院中偷来的东西而骄傲。他把新近带回来的一袋赃物与其他赃物倾倒在一起,然后从码放起来的大包小包之间钻过去,走进前舱。在那里,“钻孔虫”号的三人船员组中的另外两人正等待着他,周围环绕着机械的柔和嗡嗡声,以及一块块不断闪烁着蓝光的屏幕。当然,他们全都看见了。当泰摩静悄悄地跟踪赫丝塔穿过引擎区时,另两人一直用秘密摄像头跟踪着她,眼下他们俩仍然还因为她与引擎主管之间的对话而咯咯笑个不停。
“喔哦哦哦!鬼魂!”考川咧嘴大笑着说道。
“泰摩,泰摩。”舒寇叶叽叽喳喳地说道,“老斯卡比俄斯认为你是个鬼魂!他那死掉的儿子回来向他问好啦!”
“我知道。”泰摩说,“我听见了。”他挤过考川身边,坐进某张嘎吱作响的皮椅。在经历了上方城市的清冽寒冷之后,“钻孔虫”号的杂乱闷热忽然之间让他感觉烦躁。泰摩瞧了一眼他的同伴们,他们仍旧面带傻笑地望着他,期待他加入他们俩一起来嘲笑老斯卡比俄斯。与此同时,和他刚见过的那些人相比,他们俩显得更小,更没有生气。
考川与泰摩同样年纪,但个子更高大,更强壮,更加自信。有时泰摩会觉得奇怪,大叔为什么没有让考川来指挥这次行动,有时候考川的玩笑话里隐藏的锋芒让泰摩猜想考川也在想着同样的事情。舒寇叶才十岁,双眼总是因为他仓促到来的第一次盗窃行动而圆睁着。他看上去没有注意到他们俩之间的紧张气氛。他就如泰摩所担心的那样既笨拙又没用:干不了盗窃的活,每当有一个旱地人走近他,他就害怕得一动也动不了,大多数时候他从城市里探险回来,双手都在颤抖,裤子则湿透了。考川总是能第一时间利用别人的弱点,他会无情地嘲笑和欺负舒寇叶,不过泰摩拦下了他。泰摩还记得自己的第一趟活儿,与两个不友好的年长孩子们挤在位于海洋城市格但斯克(波兰北部沿海地区最大的城市和最重要的港口,德语中叫做“但泽”。)下方的一艘贝壳船里。每一个盗贼都得从头开始。
考川还在咧嘴大笑:“你的功夫变差了,泰摩!叫人看见了你。你运气好,那老头是个疯子。一个鬼魂,呃!等我们回家之后告诉别人!鬼魂泰摩!喔呜呜呜!”
“这不好笑,考川。”泰摩说道。斯卡比俄斯先生说的话让他感觉焦躁和奇怪。他不确定原因何在。泰摩在船舱的窗上检视自己的倒影。他在搜索在斯卡比俄斯的办公室时见过艾克斯尔的肖像,与他没有多少相似之处。斯卡比俄斯的孩子要年长得多,又高又帅,眼睛湛蓝。泰摩的身型纯然是个盗贼,瘦得像把万能钥匙,而他的眼睛则是黑色的。不过他们两人都有同样的凌乱的淡金色头发。一个心碎的老人,在阴影或雾气中偶尔瞥见一个金发的脑袋,可能立刻会得出肯定的结论,不是吗?
他猛地惊觉,意识到考川正在同他说话,而且已经同他说了有一会儿了:“……而且你知道大叔所说过的话。盗窃第一守则——不要被人抓住。”
“我是不会被抓住的,考川。我很小心。”
“嗯,那么你怎么会被看到的?”
“每个人都有运气不好的时候。上一个行动季里,‘盗贼钞票’号上的大个子马确不得不拿刀捅了一个旱地人,因为那人在阿尔汉格尔斯克的下层甲板上看到他了。”
“那不一样。你花了太多时间去观察旱地人。假如仅仅是在屏幕上观察,那就完全没事,可你在上头闲逛亲眼去观察他们。”
“他就是那么做的。”舒寇叶附和道。他急于讨好考川,“我看到过他那么做。”
“闭嘴。”考川说着,不假思索地踢了那孩子一脚。
“他们很有趣。”泰摩说。
“他们是旱地人!”考川不耐烦地说,“你知道大叔是怎么说旱地人的。他们就像牲口。他们的脑子没有我们转得快。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去拿他们的东西是正确的。”
“我明白!”泰摩说。和考川一样,在泰摩还是个菜鸟的时候,就在盗贼馆里被结结实实灌输了这些。“我们是迷失小子。我们是世界上最好的盗贼。每一件没有钉死的东西都是我们的。”然而他明白考川说得没错。有时候泰摩感觉就好像自己根本不是生来为了当一个迷失小子的。他更喜欢看人们,而不是偷他们。
他从座位里一跃而起,从摄像头控制开关上方的一个架子上取下他最新的一份报告;十三页弗蕾娅·拉斯穆森所用的最好的办公笔记纸,上面写满了泰摩大大的脏兮兮的字迹。他朝考川的脸挥了挥这几张纸,一边朝船尾走去:“我要去把这个发回基地。要是大叔不能每周收到一份最新报告,他会发火的。”
“要是因为你的缘故让我们都被抓了,大叔也会发火,和那个比起来,你说的根本就不算什么。”考川嘟嘟囔囔地说道。
“钻孔虫”号的鱼舱就在男孩们的卧舱底下,同样充满了污浊的汗臭和没洗过的袜子味道。这儿有十个装传信鱼的架子,不过其中三个已经空了。泰摩开始为四号做发射准备的时候,突然感到一阵强烈的后悔。再过六个星期,最后一条鱼就会离开。然后就到了“钻孔虫”号从安克雷奇上解开,出发回家的时候。不过这种感觉很傻,不是吗?他们只是愚蠢的旱地人。只是屏幕上的图像。
传信鱼形如一枚流线型的银色鱼雷,要是它笔直竖立起来,就会比泰摩还高。和以往一样,他检查完传信鱼的燃料箱,然后把他那份卷起的报告放在鱼吻部位的防水隔舱里,泰摩被一股微微的敬畏感所笼罩。遍布于整片北地,每一个像他这样的贝壳船船长都正在将传信鱼送回家给大叔,这样大叔就能知道每一个地方发生的每一件事,于是就能策划更加胆大妄为的行窃。这令泰摩对自己喜欢旱地人的念头感到更加内疚了。他是多么走运才能够成为一名迷失小子啊。他是多么走运才能为大叔工作。大叔最有道理。
几分钟之后,传信鱼从“钻孔虫”号的船腹下滑出来,悄无声息地掉出了安克雷奇底腹错综复杂的阴影,往下直掉到了冰面上。当这座城市继续朝北滑行而去时,传信鱼开始在雪中往下钻出一条路来,往下钻透冰层,耐心地往下,往下,再往下,直到它最终钻通,进入了冰盖下方黑沉沉的水域中。它那依托古代科技的计算机大脑嘀嘀嗒嗒地响了起来。它不是很聪明,但它知道回家的路。它展开粗短的鳍片和一个小小的螺旋桨,朝着南方扑簌簌地飞速离去。
《沙丘》六部曲合集
《波西杰克逊》系列合集
《猎魔人》合集
闹鬼事件大约在一个月前开始,而且不是在安克雷奇,而是在格里姆斯比,一座恰如其名的非常奇怪而又隐秘的城市(格里姆斯比(Grimsby)是英国的一座港口城镇,其名字来源于英国传奇故事中的人物渔夫格里姆,意为“格里姆的村子”。而grim在古北欧语中意为“遮掩面容的,丑陋的”,在英语中又有“阴森,冷酷”的含义。)。起初是一个轻微的声音:一声空洞的敲击,就好像一根手指对着玩具气球紧绷的皮膜蹭了一下。接着是一丝静电噪声,又有麦克风被拿起时发出的“咔嗒”一声,随后泰摩房间天花板上的耳朵便开始对他说起话来。
“起来,孩子。醒醒,我是大叔。有件活儿要你去干,泰摩,孩子。是的。”
泰摩从一堆杂乱的梦境中缓缓清醒,骇然意识到这一切都是真的。他从铺位上翻身爬起来,东倒西歪地站直身体。他的房间比一个碗橱大不了多少,除了一张架子般宽的铺位和几块壮观的潮渍之外,房间里仅有的东西就是天花板中央的一大团电线,处于中间的摄像头和麦克风。孩子们管这些设备叫作大叔的眼睛和耳朵。不存在大叔的嘴巴。尽管如此,它还是照样正在对他说话。
“你清醒了吗,孩子?”
“是的,大叔!”泰摩说道。他尽量不让自己的话语显得含糊不清。昨天他一直都在盗贼馆努力工作,那里有迷宫般的走廊和楼梯,大叔设计了这些以训练孩子掌握不被人觉察的隐秘盗窃技艺。当一群年纪更小的孩子在这片迷宫里钻来钻去时,泰摩就尽力去抓他们。他上床的时候已经快累死了,肯定已经睡了好几个小时,可是他感觉就好像熄灯之后才过了几分钟一样。泰摩用力晃了晃脑袋,竭力将浓重的睡意从他的脑海里甩出去。“我清醒了,大叔!”
“很好。”
摄像头向下朝着泰摩延伸过来,这是一条闪光的长蛇,由金属片衔接而成,一只独眼眨也不眨,带着一种能将他催眠的力量。泰摩知道此刻在老镇公所顶层大叔的住处,他的脸正在某块监视屏上被对准了焦距。一时冲动之下,他抓起床上的被单,用它来掩盖自己赤裸的身体:“你想要我做什么,大叔?”他问道。
“我给你准备了一座城市。”那个声音回答道,“安克雷奇。一座可爱的冰原小城,运气不佳,正往北行。你要乘坐贝壳船‘钻孔虫’号前往那里行窃。”
泰摩身披一条被单,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盯着摄像头,努力思索着想要找些合情合理的话来说。
“哎呀,孩子。”大叔呵斥道,“你难道不想要这份工作吗?你难道不觉得自己能统率一条贝壳船吗?”
“哦,当然了!是的!是的!”泰摩急切地叫道,“只是——我以为‘钻孔虫’号是隆透于(名字原文是Wrasse,即“隆头鱼”,所以作为人名,用了谐音。)的船。不是该他去,或者另外某个年纪更大的孩子去吗?”
“不要质疑我的命令,孩子。大叔最有道理。我恰好派隆透于去南方执行另一项工作了,所以我们人手不足。通常情况下我不会让一个小孩子来负责盗窃行动的,不过我认为你已经够格了,而安克雷奇又是一个难以舍弃的丰厚奖品。”
“是,大叔。”泰摩听过别人谈论南方的那项神秘行动,越来越多的大孩子和一艘艘更好的贝壳船都被调派到了那项行动中去。有传闻说,大叔正计划着一场在他漫长的职业行窃生涯中堪称最胆大包天的打劫行动,可是没有人知道那究竟是怎么回事。不过这可不关泰摩的事,特别是,如果隆透于不在,就意味着泰摩能统率一艘他自己的贝壳船啦!
泰摩今年十四岁,已经参加过了十几次贝壳船行动,但他一直觉得要再等上至少两个行动季之后,才能得到机会,指挥自己的船。贝壳船的指挥官通常都是年纪更大的孩子,他们都是些魅力四射的人物,在城镇上层有着自己的家,与泰摩一向以来居住的小柜橱有天壤之别。他住的地方位于盗贼馆上方的潮湿楼层里,咸水不断从生锈铆钉的周围渗进来,饱受重压的金属整晚整晚地哼着阴森森的调子,大家都知道这些房间毫无预兆就会爆裂,杀死住在里面的孩子们。假如他这次行动能够成功,把大叔喜欢的东西带回家,他就能和这些又脏又破的住处永远地说再见了!
“你要带上考川(名字原文是Skewer,即“烤串”,所以作为人名,用了谐音。)一起去。”大叔说道,“还有一个菜鸟,舒寇叶。”
“舒寇叶(名字原文是Gargle,即“漱口液”,所以作为人名,用了谐音。)!”泰摩一声惊呼,等他想让自己的语气听上去不那么难以置信时已经太晚了。舒寇叶是他那一整个年级里最垫底的:紧张不安,笨手笨脚,性格好像天生就吸引年长的孩子去欺负他。舒寇叶从来就没能在不被抓住的情况下通过盗贼馆的第二层。一般都是泰摩抓住的他,在他落入其他教练之手前,赶快把他拖出去。其他教练,比如考川,对于将失败的学生痛扁一顿可是乐在其中的。泰摩根本数不清有多少次他领着那个脸色苍白痛哭流涕的孩子回到菜鸟们的宿舍去。而现在,大叔却要他带着那个可怜的小子去执行一项真正的任务!
“舒寇叶手脚不快,不过他脑子好使。”大叔说道(大叔总是了解你在想什么,即使你什么都没有说出口),“他擅长机械。也精于操纵摄像头。我让他在档案室干过,现在我想把他挪上来,全天留在这里,不过首先我想要你带他出去,让他看看一名迷失小子的生活该是什么样的。我之所以叫你去,是因为你比隆透于和乌圭(名字原文是Turtle,即“乌龟”,所以作为人名,用了谐音。)还有其他人都更加有耐心。”
“是,大叔。”泰摩说道,“你最有道理。”
“对极了,我就是这样。日班一开始,你要赶紧乘上‘钻孔虫’号。带些漂亮玩意儿回家来给我,泰摩。还有故事。很多很多的故事。”
“是,大叔!”
“泰摩,还有——”
“什么,大叔?”
“不要被人抓到。”
于是,一个月之后的现在,距离格里姆斯比数百英里之外,泰摩便置身于此,屏住呼吸趴在阴影之中,等待着赫丝塔的飞奔脚步声慢慢消失。当他来到这里后,是什么影响了他,令他不断冒着这些风险?一名好的窃贼永远不会让自己被发现,可是泰摩几乎很肯定那个年轻的女飞行员已经看见了他,至于斯卡比俄斯……泰摩浑身战栗,心中想象着要是大叔听说了这些之后会发生什么。
当他确信自己独自一人之后,他溜出藏身之处,沿着一条秘密通道几乎毫无声息地快速下行,走进“钻孔虫”号,这艘船隐秘地悬挂在安克雷奇腹部下方的油污暗影里,距离驱动轮并不远。这是一艘锈蚀斑斑、摇摇欲坠的老旧贝壳船,但泰摩为它而骄傲,为它仓库里早就堆满了他和船员们从上头城市里的废弃工房和宅院中偷来的东西而骄傲。他把新近带回来的一袋赃物与其他赃物倾倒在一起,然后从码放起来的大包小包之间钻过去,走进前舱。在那里,“钻孔虫”号的三人船员组中的另外两人正等待着他,周围环绕着机械的柔和嗡嗡声,以及一块块不断闪烁着蓝光的屏幕。当然,他们全都看见了。当泰摩静悄悄地跟踪赫丝塔穿过引擎区时,另两人一直用秘密摄像头跟踪着她,眼下他们俩仍然还因为她与引擎主管之间的对话而咯咯笑个不停。
“喔哦哦哦!鬼魂!”考川咧嘴大笑着说道。
“泰摩,泰摩。”舒寇叶叽叽喳喳地说道,“老斯卡比俄斯认为你是个鬼魂!他那死掉的儿子回来向他问好啦!”
“我知道。”泰摩说,“我听见了。”他挤过考川身边,坐进某张嘎吱作响的皮椅。在经历了上方城市的清冽寒冷之后,“钻孔虫”号的杂乱闷热忽然之间让他感觉烦躁。泰摩瞧了一眼他的同伴们,他们仍旧面带傻笑地望着他,期待他加入他们俩一起来嘲笑老斯卡比俄斯。与此同时,和他刚见过的那些人相比,他们俩显得更小,更没有生气。
考川与泰摩同样年纪,但个子更高大,更强壮,更加自信。有时泰摩会觉得奇怪,大叔为什么没有让考川来指挥这次行动,有时候考川的玩笑话里隐藏的锋芒让泰摩猜想考川也在想着同样的事情。舒寇叶才十岁,双眼总是因为他仓促到来的第一次盗窃行动而圆睁着。他看上去没有注意到他们俩之间的紧张气氛。他就如泰摩所担心的那样既笨拙又没用:干不了盗窃的活,每当有一个旱地人走近他,他就害怕得一动也动不了,大多数时候他从城市里探险回来,双手都在颤抖,裤子则湿透了。考川总是能第一时间利用别人的弱点,他会无情地嘲笑和欺负舒寇叶,不过泰摩拦下了他。泰摩还记得自己的第一趟活儿,与两个不友好的年长孩子们挤在位于海洋城市格但斯克(波兰北部沿海地区最大的城市和最重要的港口,德语中叫做“但泽”。)下方的一艘贝壳船里。每一个盗贼都得从头开始。
考川还在咧嘴大笑:“你的功夫变差了,泰摩!叫人看见了你。你运气好,那老头是个疯子。一个鬼魂,呃!等我们回家之后告诉别人!鬼魂泰摩!喔呜呜呜!”
“这不好笑,考川。”泰摩说道。斯卡比俄斯先生说的话让他感觉焦躁和奇怪。他不确定原因何在。泰摩在船舱的窗上检视自己的倒影。他在搜索在斯卡比俄斯的办公室时见过艾克斯尔的肖像,与他没有多少相似之处。斯卡比俄斯的孩子要年长得多,又高又帅,眼睛湛蓝。泰摩的身型纯然是个盗贼,瘦得像把万能钥匙,而他的眼睛则是黑色的。不过他们两人都有同样的凌乱的淡金色头发。一个心碎的老人,在阴影或雾气中偶尔瞥见一个金发的脑袋,可能立刻会得出肯定的结论,不是吗?
他猛地惊觉,意识到考川正在同他说话,而且已经同他说了有一会儿了:“……而且你知道大叔所说过的话。盗窃第一守则——不要被人抓住。”
“我是不会被抓住的,考川。我很小心。”
“嗯,那么你怎么会被看到的?”
“每个人都有运气不好的时候。上一个行动季里,‘盗贼钞票’号上的大个子马确不得不拿刀捅了一个旱地人,因为那人在阿尔汉格尔斯克的下层甲板上看到他了。”
“那不一样。你花了太多时间去观察旱地人。假如仅仅是在屏幕上观察,那就完全没事,可你在上头闲逛亲眼去观察他们。”
“他就是那么做的。”舒寇叶附和道。他急于讨好考川,“我看到过他那么做。”
“闭嘴。”考川说着,不假思索地踢了那孩子一脚。
“他们很有趣。”泰摩说。
“他们是旱地人!”考川不耐烦地说,“你知道大叔是怎么说旱地人的。他们就像牲口。他们的脑子没有我们转得快。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去拿他们的东西是正确的。”
“我明白!”泰摩说。和考川一样,在泰摩还是个菜鸟的时候,就在盗贼馆里被结结实实灌输了这些。“我们是迷失小子。我们是世界上最好的盗贼。每一件没有钉死的东西都是我们的。”然而他明白考川说得没错。有时候泰摩感觉就好像自己根本不是生来为了当一个迷失小子的。他更喜欢看人们,而不是偷他们。
他从座位里一跃而起,从摄像头控制开关上方的一个架子上取下他最新的一份报告;十三页弗蕾娅·拉斯穆森所用的最好的办公笔记纸,上面写满了泰摩大大的脏兮兮的字迹。他朝考川的脸挥了挥这几张纸,一边朝船尾走去:“我要去把这个发回基地。要是大叔不能每周收到一份最新报告,他会发火的。”
“要是因为你的缘故让我们都被抓了,大叔也会发火,和那个比起来,你说的根本就不算什么。”考川嘟嘟囔囔地说道。
“钻孔虫”号的鱼舱就在男孩们的卧舱底下,同样充满了污浊的汗臭和没洗过的袜子味道。这儿有十个装传信鱼的架子,不过其中三个已经空了。泰摩开始为四号做发射准备的时候,突然感到一阵强烈的后悔。再过六个星期,最后一条鱼就会离开。然后就到了“钻孔虫”号从安克雷奇上解开,出发回家的时候。不过这种感觉很傻,不是吗?他们只是愚蠢的旱地人。只是屏幕上的图像。
传信鱼形如一枚流线型的银色鱼雷,要是它笔直竖立起来,就会比泰摩还高。和以往一样,他检查完传信鱼的燃料箱,然后把他那份卷起的报告放在鱼吻部位的防水隔舱里,泰摩被一股微微的敬畏感所笼罩。遍布于整片北地,每一个像他这样的贝壳船船长都正在将传信鱼送回家给大叔,这样大叔就能知道每一个地方发生的每一件事,于是就能策划更加胆大妄为的行窃。这令泰摩对自己喜欢旱地人的念头感到更加内疚了。他是多么走运才能够成为一名迷失小子啊。他是多么走运才能为大叔工作。大叔最有道理。
几分钟之后,传信鱼从“钻孔虫”号的船腹下滑出来,悄无声息地掉出了安克雷奇底腹错综复杂的阴影,往下直掉到了冰面上。当这座城市继续朝北滑行而去时,传信鱼开始在雪中往下钻出一条路来,往下钻透冰层,耐心地往下,往下,再往下,直到它最终钻通,进入了冰盖下方黑沉沉的水域中。它那依托古代科技的计算机大脑嘀嘀嗒嗒地响了起来。它不是很聪明,但它知道回家的路。它展开粗短的鳍片和一个小小的螺旋桨,朝着南方扑簌簌地飞速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