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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语言是帝国永远的伙伴。它们就这样一起开始,一起成长,一起走向繁荣。后来又一起衰落。

  ——安东尼奥·德·内夫里哈,《卡斯蒂利亚语语法》

  理查德·洛弗尔教授在广州的狭窄巷陌间穿行,当他找到他日记中那个墨迹淡褪的地址时,整座屋子里唯一活着的是个男孩。

  空气中弥漫着臭气,地板黏腻湿滑。装满水的水壶搁在床边,没有动过。起初,男孩不敢喝水,生怕喝下去反胃;此刻,他连提起水壶的力气都没有了。他仍有知觉,但已处于昏昏欲睡、半梦半醒的迷糊状态。他知道自己很快就会陷入深沉的睡眠,再也无法醒来。一周之前,他的外祖父母就是这样睡去,一天之后是他的几位姨妈,又一天之后是那个唤作贝蒂小姐的英国女人。

  他的母亲在那天早晨咽了气。他躺在母亲的尸体旁,看着她的皮肤渐渐变成深沉的青紫色。母亲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他的名字,翕动的唇齿间飘出两个没有气息的音节。接着,她的脸变得松弛、凹凸不平,舌头也从嘴里耷拉下来。男孩想阖上她浑浊的双眼,可她的眼帘总是滑开。

  洛弗尔教授敲了敲门,没有人应声。他一脚踢开前门,没有人惊慌呼喊。门上了锁,因为趁瘟疫作乱的窃贼正在洗劫这一带的住户,虽然这个家里没什么值钱的物件,但男孩和他的母亲想在被病魔带走前寻得几个时辰的安宁。男孩在楼上听到了每一声响动,但他没有心力去关注这些。

  当时他只求一死。

  洛弗尔教授来到楼上,走进房间,在男孩身前伫立许久。他没有理会,或者说刻意不去理会床上那个死去的女人。男孩静静卧在男人的阴影里,心想,这个高大苍白的黑衣人是不是来索取他魂魄的死神。

  “你感觉怎么样?”洛弗尔教授问。

  男孩呼吸困难,无法回答。

  洛弗尔教授跪在床边。他从胸前的口袋里掏出一根细巧的银条,将它放在男孩裸露的胸口。男孩打了个哆嗦。那金属像冰块一样冷得刺骨。

  “Triacle,”洛弗尔教授先后用法语和英语念道,“Treacle。”

  银条发出隐隐的白光。不知从何处传来一阵诡异的声响,像是铃声,又像是吟唱。男孩发出呜咽,侧身蜷成一团。他困惑地用舌头在口腔里探寻。

  “忍住,”洛弗尔教授低声说,“把你嘴里的东西咽下去。”

  几秒钟过去了。男孩的呼吸平稳下来。他睁开眼睛。

  现在,洛弗尔教授的形象在他眼里清晰起来,他看清那双蓝灰色的眼睛和弯曲的高鼻梁,这就是人们常说的“鹰钩鼻”——只有外国人才会长着这样的鼻子。

  “现在感觉怎么样?”洛弗尔教授问。

  男孩又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用出奇流利的英语答道:“是甜的。那味道甜极了……”

  “很好。那说明它起作用了。”洛弗尔教授将银条放回口袋,说:“这里还有其他活着的人吗?”

  “没了,”男孩喃喃道,“就我一个。”

  “有什么你舍不得丢下的东西吗?”

  男孩沉默片刻。一只苍蝇落在他母亲的面颊上,爬过她的鼻梁。他想赶走它,可他连抬手的力气也没有。

  “这我可带不走,”洛弗尔教授说,“带尸体没法去我们要去的地方。”

  男孩盯着母亲看了很久很久。

  “我的书,”他终于开口说,“在床底下。”

  洛弗尔教授弯腰探身到床下,拖出四本厚书。那些都是用英语写成的书,书脊已被翻得破损,有些书页磨得极薄,几乎无法辨认出纸上印的字迹。教授匆匆翻了几页,不禁微微一笑,随后将书放进他的包里。接着,他一把架起男孩孱弱的身躯,扛着他走出了这间屋子。

  1829年,那场被后世称为“亚洲霍乱”的瘟疫从加尔各答跨越孟加拉湾,向远东地区蔓延——暹罗首当其冲,马尼拉随后沦陷,最终,瘟疫随着商船来到了中国沿海。那些眼窝深陷、身体脱水的水手将污物倒进珠江,污染了数千人饮水浣衣、游泳洗浴的水域。瘟疫如潮水一般席卷广州,从码头很快蔓延至内陆的居民区。在短短几周内,男孩生活的街区就被击垮,一户又一户人家无助地命丧家中。当洛弗尔教授带着男孩走出广州的窄巷时,那条街上的其他人已经死光了。

  男孩是在醒来之后得知这一切的,那时他已身在广州某家英国商行里的一间窗明几净的房间里,裹在身上的被褥比他此生触摸过的任何东西都更柔软洁白。不过这些被褥只能稍稍缓解他的不适。他浑身燥热,肿胀干涩的舌头顶在口腔里,仿佛坚硬的石块。他觉得自己好像悬浮在距离身体很远的上空。每一次听见教授说话,他的太阳穴便传来尖锐的刺痛,眼前也泛起红光。

  “你运气非常好,”洛弗尔教授说,“染上这种病几乎必死无疑。”

  男孩盯着他,这个外国人瘦长的脸型和蓝灰色的眼睛让男孩看得入了迷。如果他不定睛凝神,这个外国人的形象就会虚化成一只大鸟,一只乌鸦,不,一只猛禽,或某种狠戾而强悍的鸟。

  “你能听懂我说的话吗?”

  男孩舔了舔干裂的嘴唇,勉强挤出一个回答。

  洛弗尔教授摇了摇头。“英语。你得说英语。”

  男孩的喉咙似火烧一般。他咳嗽起来。

  “我知道你懂英语,”洛弗尔教授的声音听起来像是警告,“说英语。”

  “我母亲,”男孩气息微弱地说,“您忘了我母亲。”

  洛弗尔教授没有回答,只是利落地站起身,掸了掸膝头便离开了,尽管男孩不明白他只坐了短短几分钟,哪里来的灰尘。

  * * *

  第二天早晨,男孩已经能在不恶心干呕的情况下喝完一碗肉汤。第三天早晨,他可以挣扎着站起身来,不再眩晕得厉害,不过膝盖长久不用,还是会抖,男孩不得不紧紧攥住床架以免摔倒。高烧退去后,他渐渐有了胃口。那天下午,他午觉醒来时发现,汤碗被换成了盘子,盘中是两片厚厚的面包和一大块烤牛肉。饥肠辘辘的他用手抓起食物,狼吞虎咽地吃了下去。

  他在无梦的沉睡中度过了一天中的大部分时间,只有一位派珀太太会按时来唤醒他。那是一位性情活泼、身材圆润的妇人,她为男孩拍松枕头,用沁凉的湿布为他擦拭额头。她的英语带着一种独特的口音,男孩经常得请她重复好几遍才能听明白。

  第一次听他提出这个要求时,她轻笑道:“哎呀,你一定是从没见过苏格兰人。”

  “苏……格兰人?什么是苏格兰人?”

  “别担心,”她轻轻拍了拍男孩的面颊,“你很快就会了解大不列颠的风土人情。”

  那天夜里,派珀太太为男孩端来晚餐(又是面包和牛肉),还告诉他,教授在办公室里等着见他。“办公室就在楼上。右手边第二个房间。先吃完饭再说,教授哪里也不会去。”

  男孩迅速吃完,又在派珀太太的帮助下穿戴整齐。他不知道这些衣服来自哪里,这些都是西式服装,穿在他矮小瘦削的身上却意外地合身。但他太疲倦了,没力气再多打听。

  上楼时,他瑟瑟发抖,但不知道是因为疲惫还是紧张。教授的书房关着门。他在门前驻足片刻,稳住呼吸的节奏,然后敲了敲门。

  “进来。”教授朗声说。

  木门很重。男孩不得不将整个身体倚在门扉上才能将它顶开。一走进房间,他立刻淹没在书本令人沉醉的油墨香气里。房间里到处都堆着书本;有些书整整齐齐地摆在书架上,有些书则乱糟糟地散落各处,堆成一座座岌岌可危的金字塔;有些书摊在地板上,有些书则在书桌边缘摇摇欲坠;几张书桌的摆放也十分随意,光线昏暗的房间宛如一座迷宫。

  “到这边来。”教授在书架后面,男孩几乎看不见他。男孩蹑手蹑脚地穿过房间,生怕哪一步失之毫厘,就让书堆轰然倒塌。

  “别害羞。”教授坐在一张大书桌后面,书桌上堆满书籍、散开的纸张和信封。教授做了个手势,示意男孩在他对面坐下。“他们让你读了很多书吗?那英语对你来说应该不成问题?”

  “我读过一点书。”男孩战战兢兢地坐下,留神不要踩到摞在他脚旁的几本书——他注意到那是理查德·哈克卢特的旅行笔记。“我们家的书不多。我总是重读手头的几本。”

  作为一个这辈子从未走出过广州的人,男孩的英语相当出色,只有一丝轻微的口音。这要感谢一位英国女人伊丽莎白·斯莱特小姐,男孩一直喊她贝蒂小姐,从他记事起,贝蒂小姐就和他们一家人生活在一起。他始终不太明白贝蒂小姐究竟在家里做什么。他们家显然没有富裕到能雇用人的程度,更何况贝蒂小姐还是外国人。但一定有人在给她付薪水,因为她一直没有离开,哪怕在瘟疫袭来时也没走。贝蒂小姐的粤语还算不错,在城里走动不会有任何麻烦,但她和男孩之间只说英语。她唯一的职责似乎就是照料男孩。正是通过和她交谈,后来又和码头的英国水手聊天,男孩的英语才这么流利。

  相比于说英语,他更擅长阅读。从四岁起,男孩每年都会收到两个装满英文书的大包裹。寄信地址是伦敦郊外汉普斯特德区的一座宅邸——贝蒂小姐对那个地方不太熟悉,男孩更是一无所知。不过,他和贝蒂小姐常常一起坐在烛光下,一边费劲地用手指划过每一个单词,一边大声念出来。等到男孩长大一些,他便独自一人翻阅那些磨损的书页,一读就是一整个下午。但十几本书往往不到六个月就读完了;每一本书他都会读上许多遍,等到下一份包裹寄来时,他已能熟读成诵。

  虽然还没看清事情的全貌,但现在男孩隐约意识到,那些包裹一定是教授寄来的。

  “我很喜欢读书,”他虚弱地补充道,随即又觉得应该再多说几句,“没问题。英语对我不成问题。”

  “很好。”洛弗尔教授从身后的书架上随手抽出一本书,从桌面上滑了过来,“这本我猜你还没读过?”

  男孩瞥了一眼书名。《国富论》,亚当·斯密著。他摇了摇头。“抱歉,我没读过。”

  “没关系。”教授将书翻到中间某一页,指向其中一行,“大声读给我听。从这里开始。”

  男孩咽了咽口水,咳嗽几声清了清嗓子,随即朗读起来。这本书厚得吓人,文字很小,内容也极其艰深,比他和贝蒂小姐一起读过的、让人如饮甘霖的探险小说难多了。不认识的单词搞得他舌头打结,他只能连蒙带猜地拼读出来。

  “各殖……殖民国从其殖——殖民地得到的特殊……利益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各帝国从……?”他清了清嗓子,“从其管辖下的……省份得到的一般……一般利益……”

  “可以了。”

  他完全不知道自己刚才读了些什么。“先生,这是——”

  “没事,挺好的,”教授说,“我没指望你现在就理解国际经济。你读得很好。”他将书推到一旁,从书桌抽屉深处拿出一根银条。“还记得这个吗?”

  男孩瞪大眼睛,盯着银条,却惶恐得不敢去触碰。

  他见过类似的银条。这种东西在广州很少见,但所有人都听说过——银符箓,白银打造的秘宝。他见过它们被嵌在船头,镶在轿子两侧,或者安在外国人聚居区的库房门楣上。他一直不明白那些究竟是什么东西,家里也没人能解释清楚。外祖母说,那是富人的法术,是承载着神明祝福的金属护身符;母亲则认为银条里困着受到召唤、奉主人命令行事的鬼怪。贝蒂小姐一向对中国本土迷信嗤之以鼻,对他母亲口中的饿鬼大加批判,但她也觉得那些银条让人很不自在。当男孩问起时,贝蒂小姐这样答道:“那都是巫术,它们是魔鬼的作品。就是这样。”

  因此,此刻的男孩不知道该如何看待这块银符箓。他只知道几天前,一根类似的银条救了他的命。

  “拿去。”洛弗尔教授将银条递给他,“好好看看。它不咬人。”

  男孩犹豫片刻,随即用双手接过。银条摸起来光滑而冰冷,但看起来十分普通。倘若里面真困着鬼怪,那也是潜伏得很深的鬼怪。

  “你能看懂上面的字吗?”

  男孩凑近细看,这才发现银条上确有字迹,两侧都工工整整地刻有精巧的小字:一侧是英语字母,另一侧是汉字。男孩答道:“能。”

  “大声念出来。先念汉语,再念英语。发音一定要清晰。”

  男孩认得那几个汉字,但那字体略有些古怪,仿佛刻字的人并不知道这几个字的意思,只是一笔一画依样临摹着“囫囵吞枣”。

  “囫囵吞枣。”他慢慢念出来,清晰地发出每一个音节。接着,他翻到刻着英语那一面,念道:“To accept without thinking(不加思考地接受)。”

  银条开始嗡嗡作响。

  他的舌头立刻膨胀起来,堵住了呼吸道。男孩揪住喉咙干咳起来。银条掉落在他腿上,像着魔一般疯狂振动。甜腻滋味充斥着他的口腔。像蜜枣,男孩有气无力地想道,视野边缘渐渐发黑发暗。香气浓郁、口感黏糊的蜜枣,熟得令人反胃。他快要被蜜枣噎死了。喉咙堵得严严实实,他无法呼吸——

  “好了。”洛弗尔教授探身,从他腿上拿走银条。窒息感立刻消失了。男孩瘫倒在桌上,大口喘着气。

  “有意思,”洛弗尔教授说,“我以前不知道它的效果这么明显。你尝到了什么味道?”

  “红枣。”泪水从男孩脸上滑落。他赶忙改用英语又说了一遍,“Dates(蜜枣)。”

  “很好,非常好。”洛弗尔教授观察了他许久,然后把银条丢回抽屉里。“说实话,好极了。”

  男孩抽噎着抹去眼泪。洛弗尔教授坐回椅子里,等男孩缓过劲来才继续说下去:“两天后,派珀太太和我将离开这个国家,前往一座叫作伦敦的城市,它位于一个叫作英国的国家。你肯定听说过这两个地方。”

  男孩不知所措地点了点头。对他而言,伦敦和《格列佛游记》里的小人国差不多,都是想象中的遥远奇幻之地,当地人的相貌、衣着和语言都与他的完全不同。

  “我打算带你和我们一起去。你将住在我的庄园,我为你提供食宿,直到你足以自谋生计。作为回报,你必须按我的课程规划接受教育。你将学习各种语言——拉丁语,古希腊语,当然还有中国官话。你将拥有轻松舒适的生活,得到你能得到的最好的教育。而你要全身心投入学习,这就是我期待的全部回报。”

  洛弗尔教授像祷告似的紧握双手。男孩困惑不已,教授的语调平静无比,不带任何情绪。他完全听不出洛弗尔教授究竟想不想让他去伦敦。说实在的,教授不像是要收养他,倒像是在提出一个商业计划。

  “我强烈建议你认真考虑一下,”洛弗尔教授继续说,“你没有其他家人了,你的母亲和外祖父母都死了,你父亲不知是谁。留在这里,你将身无分文,今后的日子里只剩贫穷、疾病和饥饿。运气好的话,你能在码头找到活儿干,但你年纪还小,起初的几年只能靠要饭或者偷盗过活。就算你能活到成年,你能指望的最好出路就是在船上拼死拼活做苦力。”

  在洛弗尔教授说话时,男孩不禁饶有兴趣地打量着教授的脸。倒不是他以前从没遇到过英国男人。他在码头见过很多水手,也看过各式白人的脸,有的是红润的宽脸,有的是蜡黄的病容,有的是苍白严肃的长脸。但教授的脸完全是另一种气质。那张脸具备标准人类面孔的一切要素——眼睛、嘴唇、鼻子、牙齿,全都健康且正常。他的声音低沉,略显单调,但无疑是正常人类的声音。然而,他说话时的语气和表情却没有流露出一丝情绪。他就像一块空白的岩板。男孩完全猜不出他在想什么。在描述男孩注定早死的命运时,他的口气就像在背诵炖菜的配料。

  “为什么?”男孩问。

  “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想要我去?”

  教授对装着银条的抽屉点了点头。“因为你能用那个。”

  直到那时男孩才意识到,这是一场测试。

  “这是我的监护条款。”洛弗尔教授将一份两页纸的文件滑过桌面。男孩低头瞧了一眼便放弃了细读的打算;紧凑的字母一环套一环,几乎无法辨认。“条款很简单,但你有必要完整读一遍再签字。可以在今晚睡觉前读完吗?”

  男孩震惊得说不出话,只能点点头。

  “非常好。”洛弗尔教授说,“还有一件事。我突然想起来,你需要一个名字。”

  “我有名字,”男孩说,“我叫——”

  “不,那名字不行。英国人发不出那个音。斯莱特小姐给你取名字了吗?”

  事实上,她取了。男孩刚满四岁时,她便坚持给他取一个能让英国人把他当回事的名字,尽管她从未说明会有哪些英国人同他打交道。两人从一本童谣绘本中随便挑了个名字,男孩很喜欢它读起来踏实而圆润的音节,所以也没有怨言。不过,家里从来没人用这个名字,没过多久,贝蒂小姐也将它抛在脑后。男孩费力思索了一阵才想起那个名字。

  “罗宾。”

  洛弗尔教授沉吟片刻。他的表情令男孩困惑——皱起沟壑般的眉头似乎在发火,一侧上扬的唇角又似乎露出喜色。“再选个姓氏怎么样?”

  “我有姓氏。”

  “要能在伦敦用的姓氏。随便挑个你喜欢的。”

  男孩眨了眨眼,望着他。“挑个……姓氏?”

  家族的姓氏不是想丢就丢,说换就换的,男孩心想。它们是血脉的标记,是归属感的标记。

  “英国人经常改动自己的姓氏,”洛弗尔教授说,“只有需要继承头衔的家族才会一直保留他们的姓氏,而你显然没有任何头衔。你只需要一个用来自我介绍的完整名字,是什么都可以。”

  “那我可以用您的姓吗,洛弗尔?”

  “噢,那不成,”洛弗尔教授说,“别人会以为我是你父亲。”

  “噢——确实。”男孩急切地四下张望,搜寻一切派得上用场的单词或发音。他的目光落在洛弗尔教授头顶的书架上,那儿有一本熟悉的书——《格列佛游记》。异乡人在异国他乡,倘若不想死就必须学习当地的语言。他觉得自己现在非常理解格列佛的感受。

  “斯威夫特?”他大着胆子说道,“如果不行——”

  出乎他意料的是,洛弗尔教授大笑起来。从那张严肃的嘴里发出爽朗的笑声显得很奇怪,那笑声听起来太过突兀,甚至有些残忍,男孩情不自禁地向后退去。“非常好。你就叫罗宾·斯威夫特吧。很高兴认识你,斯威夫特先生。”

  教授站起身,隔着桌面伸出手。男孩见过外国水手在码头上互相问候,他知道该怎么做。他伸出自己的手,握住那只宽大而干燥、冷得令他不适的手掌。他们握了握手。

  两天后,洛弗尔教授、派珀太太和新得了名字的罗宾·斯威夫特登上了驶向伦敦的航船。此时,得益于长时间的卧床休息与派珀太太持续供应的热牛奶和丰盛菜肴,罗宾已经可以自己走路了。他拖着装满书的沉重行李箱走上跳板,尽力跟上教授的步伐。

  广州的港口是中国邂逅世界的门户,也是各种语言交汇的天地。响快的葡萄牙语、法语、荷兰语、瑞典语、丹麦语、英语和汉语在咸涩的空气中浮动,融汇成一种令人难以置信的混合语言,所有人都能大致听懂别人的意思,但说得流利的却寥寥无几。罗宾对此十分熟悉。他最早接触的外语教育就是在码头上跑来跑去时听到的;他经常为水手们做翻译,作为交换,他们会抛来一枚硬币,给他一个微笑。他还从来没有想象过,有一天会跟随这种混合语言的碎片前往它们的发源地。

  他们沿着滨海路走向“哈考特伯爵夫人号”的登船队伍,这艘东印度公司的航船每次航行都会接收少量商务旅客。那一天,海面波涛汹涌而喧嚣。海边刺骨的狂风无情地穿透罗宾的大衣,吹得他瑟瑟发抖。他急切地渴望登船,躲进船舱或任何四面有墙的地方。然而,有什么东西挡住了登船的队伍。洛弗尔教授走出队伍去打探情况。罗宾跟在他身后。在跳板尽头,一个船员正在训斥一名乘客,尖刻的英语元音刺穿了清晨的寒气。

  “你怎么就听不懂我的话呢?泥好?雷猴?懂吗?”

  船员怒目相对的是一个中国劳工,他单肩扛着帆布包裹,被压得直不起腰。那个劳工似乎说了句什么,但罗宾没有听见。

  “我的话他一个字也听不懂,”船员没好气地说,他转向人群,“这家伙不能上船,有没有人能告诉他?”

  “噢,那个可怜人。”派珀太太用胳膊肘轻轻推了推洛弗尔教授的手臂,“你能去翻译吗?”

  “我不会说粤语,”洛弗尔教授说,“罗宾,你去和他说。”

  罗宾犹豫了。他突然觉得害怕。

  “去。”洛弗尔教授把他推了出去。

  罗宾跌跌撞撞地走向正在争执的两人。船员和劳工都转过身来望着他。船员看上去只是有点心烦,但那个劳工却显得如释重负——看到罗宾的面孔,看到周围除了自己以外的唯一一个中国人,他立刻觉得有了帮手。

  “怎么回事?”罗宾用粤语问他。

  “他不让我上船,”劳工着急地说,“但我和这艘船签了合同,一直到伦敦的,看嘛,这上面写着呢。”

  他塞给罗宾一张折起来的单据。

  罗宾展开那张纸。纸上写的英语,看起来的确是一份远东水手合同,准确地说,是一份从广州到伦敦的单程付款凭证。罗宾曾经见过类似的合同。近几年来,由于海外奴隶贸易遭遇困难,对中国契约佣工的需求不断增长,这种合同也越来越常见。这不是他翻译过的第一份合同;他曾见过中国劳工的派工单,目的地远至葡萄牙、印度和西印度群岛。

  罗宾觉得合同中规中矩。他问:“有什么问题吗?”

  “他都和你说什么了?”船员问他,“你告诉他,那合同没用。我不可能让中国佬上这艘船。上次我的船载了中国佬,结果被虱子搞得一塌糊涂。我再也不会冒险让不洗澡的人上船了。这家伙,就算我冲他大声嚷嚷,他也不明白洗澡这个词是什么意思。你在听吗?小孩?你明白我在说什么吗?”

  “明白,明白。”罗宾赶紧改用英语,“我明白,只是——给我一点时间,我只是想试试……”

  但他能说什么呢?

  一头雾水的劳工向罗宾投来恳求的眼神。他的脸满是皱纹,饱经风霜,被太阳晒成深棕色,让他看起来年过六十,尽管他实际上可能才三十多岁。远东水手都老得很快。工作摧垮了他们的身体。罗宾在码头附近见过上千副这样的面孔。有些人给他糖吃;有些人和他熟络到能喊出他的名字。在他心里,这副面孔等同于他的同胞。可是,他从没见过比他年长的人用如此无助的神情望着他。

  愧疚感让他胃里翻江倒海。冷酷而残忍的话语堆在他的舌尖,可他怎么也说不出口。

  “罗宾。”洛弗尔教授在他身边,紧紧攥住他的肩膀,攥得他生疼。“请翻译吧。”

  罗宾忽然意识到,这一切都取决于他。这是他的选择。只有他能决定真相,因为只有他能向各方传达真相。

  可他又能说什么呢?他注意到那个船员的火气越来越大。他注意到排队等候的其他乘客正在渐渐失去耐心。他们很累,他们很冷,他们不理解自己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上船。他觉得洛弗尔教授的拇指快要在他锁骨上按出一个深坑。这时,一个想法掠过他的脑海,那是个让他惊恐得膝盖发抖的想法:倘若他把事态闹大,倘若他惹出麻烦,“哈考特伯爵夫人号”或许会毫不犹豫地把他也留在岸上。

  “你的合同在这里没用,”他嘟囔着告诉劳工,“试试下一班船吧。”

  劳工难以置信地瞪大眼睛。“你到底看没看啊?上面写着伦敦,写着东印度公司,写着是这艘船,就是哈考特——”

  罗宾摇了摇头。“合同没用,”他说着,然后又重复了一遍,仿佛这样能让他的话更像真的。“合同没用,你只能试试下一班船了。”

  “这合同到底哪里不对?”劳工质问道。

  罗宾吃力地挤出一句回答:“就是没用。”

  劳工茫然地望着他。那张沧桑的脸上涌起无数种情绪——气愤,沮丧,最后是退让。罗宾原本担心那名劳工会争论,会动手,但他很快就看出,对于这个男人来说,这种待遇根本不是新鲜事,他早就遇到过。劳工转过身去,沿着跳板往回走,将挡路的乘客推到一旁。片刻之后,他便消失在视野中。

  罗宾觉得头晕目眩。他沿着跳板逃回到派珀太太身边:“我觉得好冷。”

  “哎呀,你在发抖呢,可怜的小东西。”她立刻将罗宾裹进自己的披肩里,像母鸡保护小鸡一般。她对洛弗尔教授厉声说了一句什么。教授叹了口气,然后点了点头。接着,他们跟着队伍挤到最前面,随即被人领到船舱里,搬运工拖着行李跟在他们身后。

  一小时后,“哈考特伯爵夫人号”驶离港口。

  罗宾舒舒服服地坐在他的铺位上,肩头裹着厚毛毯。他倒是很乐意在床上待一整天,但派珀太太非要他去甲板上欣赏渐行渐远的海岸线。看到广州消失在地平线外的那一刻,他感到胸口一阵刺痛,紧接着是一种生冷的空洞,他的心仿佛被抓钩猛然扯离了身体。直到此刻他才切身体会到,在未来许多年里他都不会再踏上这片他出生的海岸,甚至一生都不会再回来。对于这一事实,他不确定该作何感想。失落这个词并不恰当。失落仅仅意味着缺失,意味着缺少某种东西,它无法充分表达这种割裂的状态,这种脱离他熟悉的一切事物、什么都抓不住的可怕感受。

  他不顾海风吹拂,久久凝望着辽阔的海面,一直到他想象中的海岸也消失不见。

  在旅程的最初几天里,罗宾一直在睡觉。他的身体还在恢复期。为了他的健康,派珀太太坚持要他每天上甲板走一走。一开始,他勉强走上几分钟就不得不回船舱躺下。好在他没有晕船,不会犯恶心;在码头与河边度过的童年早已让他的感官适应这种无法站稳的摇荡。等到他感觉身体好些,可以在甲板上待上整个下午之后,他总爱坐在栏杆边,看着永不止息的海浪与天空一起变换色彩,感受大海的水雾洒落在脸上。

  洛弗尔教授偶尔会和他一起在甲板上散步,同他闲聊几句。罗宾很快发现,教授是个一丝不苟、沉默寡言的男人。如果他认为罗宾需要知道某些事情,他会主动告知,但在相反的情况下,他便对罗宾的问题置之不理。

  教授告诉罗宾,抵达英国后,他们将住在他位于汉普斯特德的宅邸里。他没有说那里是否还住着他的家人,只是肯定了罗宾的猜测:这些年一直是他在支付贝蒂小姐的薪水,但他没有解释背后的缘由。他暗示自己早就认识罗宾的母亲,所以才知道住址,但他没有细说他们究竟是什么关系,又是怎么认识的。他问罗宾,他们一家怎么会沦落到住进河边的棚户区,那是他唯一一次承认他与罗宾的母亲是旧相识。

  “我认识这家人的时候,他们还在做生意,日子过得不错,”他说,“南下之前,他们在北京还有一座宅院。后来怎么了,赌博?我猜是那个做兄弟的,对吗?”

  换做几个月前,如果有人如此冷酷地谈论他的家人,罗宾一定会啐对方一脸。但此时此地,独自漂浮于大洋之上,举目无亲,身无分文,他再也发不出火来。他心中已经没了火气,只是觉得害怕,还有疲惫。

  话说回来,教授的话印证了罗宾从前听说过的家族旧事:他们曾经富有过,但在罗宾出生之后,家中的财产渐渐被挥霍殆尽。母亲经常念叨这件事,一提起就愁容满面。罗宾不清楚其中的细节,但他们的经历与大清无数家道中落的故事如出一辙:年事已高的老爷,放荡不羁的少爷,暗中使坏的狐朋狗友,还有一个不知出于何故无人肯娶的、无依无靠的小姐。罗宾听说,当年他睡的是雕漆小床。他们一家曾有十几个家仆伺候着,厨子做饭用的是山珍海味。他家大宅子能容下五户人家,孔雀在院中闲庭信步。然而,在罗宾的记忆里,就只有那间滨河小屋。

  “我母亲说,舅舅把家里的钱全花在烟馆了。”罗宾告诉教授,“债主收走了宅子,我们只能搬家。后来,在我三岁的时候,舅舅失踪了,只剩下姨妈和外祖父母。还有贝蒂小姐。”

  洛弗尔教授不置可否地哼了一声,以表同情。“真是太糟糕了。”

  除了这些交谈以外,教授一天中的大部分时间都窝在他自己的船舱里。罗宾和派珀太太只在拥挤忙乱的用餐时间见过他几次;大多数时候,派珀太太不得不装满一盘压缩饼干和猪肉干送到他的房间里。

  “教授忙着做翻译呢,”派珀太太告诉罗宾,“你知道的,他总能在这样的旅途中发现一些卷轴和旧书,在回到伦敦之前,他想早点把它们译成英语。等他一回去,他们就会让他忙得团团转——他非常重要,你知道的,他是皇家亚洲学会的成员——他说海上旅行是他唯一能安心清静的时候。这话说得可真有意思。他在澳门买到几本不错的韵书——挺漂亮的,不过他连碰都不让我碰,说是纸张太脆了。”

  听说他们去过澳门,罗宾很是诧异,之前没听他们提起过任何关于澳门之行的事;他天真地以为自己是洛弗尔教授来中国的唯一理由。“你们在那里待了多久?我是说在澳门。”

  “噢,前后两周多一点吧。本来的计划是两周整,但我们在海关耽搁了几天。他们不肯放外国女人上岸,我不得不女扮男装,假装是教授的叔父!你能想象吗!”

  两周。

  两周前,罗宾的母亲还活着。

  “你还好吗,亲爱的?”派珀太太揉了揉他的头发,“你的脸色不好。”

  罗宾点点头,咽下那些他知道不该说出口的话。

  他没有愤恨的权利。洛弗尔教授承诺给他一切,但不欠他任何东西。罗宾还没能完全理解他即将踏入的这个世界的规则,但他明白自己需要懂得感恩,懂得顺从。人不能以怨报德。

  “你想要我把这盘食物拿下去给教授吗?”他问。

  “谢谢你,亲爱的。你真是贴心。一会儿来甲板找我,咱们一起看日落吧。”

  时间渐渐变得模糊起来。太阳升起又落下,只是没有日常生活的节律——他没有杂活可做,不需要打水和跑腿。无论什么时辰,每一天看起来似乎都一样。罗宾靠睡觉、重读旧书和在甲板上散步度日。偶尔,他也会同其他乘客聊上两句,他们似乎很乐于听到这个东方小男孩用近乎完美的伦敦口音说话。罗宾回想起洛弗尔教授的话,他尽全力让生活中只有英语。每当脑海里冒出汉语的想法,他就将它们用力按下。

  他将回忆也都按在心底。他在广州的生活——他的母亲,他的外祖父母,他在码头奔波的那十年——抛下这一切竟然如此简单,或许是因为整个过程让他太过错愕,割裂得太过彻底。他将自己了解的一切都抛在脑后。没有任何可以牵挂、可以寄托的事物。现在,他的世界里只有洛弗尔教授和派珀太太,还有关于大洋彼岸某个国度的承诺。他将从前的生活埋葬,不是因为那段日子太过痛苦,而是因为放弃它才是唯一的生存之道。他用英国口音包裹自己,仿佛披上一件崭新的大衣,他尽可能让自己适应这件大衣,而在几周之后,它就变得合身且舒适。几周之后,再也没人让他说几句汉语逗大家开心。又过了几周,似乎再也没人记得他是个中国人。

  一天清晨,派珀太太早早将他叫醒。他咕哝着不想起床,但派珀太太非要他起来不可。“快起来,亲爱的,你肯定不想错过这个。”他打着哈欠披上外衣,跟着派珀太太一起登上甲板,罗宾揉着惺忪的睡眼,在厚重而寒冷的晨雾里,他甚至连船头都看不清。就在这时,浓雾突然散去,地平线上蓦然出现一片灰黑的剪影,那就是罗宾对伦敦的第一印象:白银之城,大不列颠帝国的心脏,当时全世界最大、最富有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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