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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那时我们觉得,一伙在三个月前挨过打、在家不被允许喝超过三杯波特酒的小子去对方家里坐下来吃菠萝和冰激凌,用香槟和干红灌醉自己,这算不得最粗俗的事情。

  ——威廉·梅克皮斯·萨克雷,《庸人之书》

  在十一月的最后几周里,罗宾又协助了赫耳墨斯社三次的盗窃行动。三次行动都和第一次一样像机械发条般精准高效:窗台上的纸条,雨夜,午夜碰头,与同伙尽可能少接触,只有短暂的对视和点头。他从没仔细看清过其他成员的样貌,不知道这几次是不是同一批人,甚至一直没发现他们偷走的是什么,拿去做什么用了。他知道的都是格里芬告诉他的:他的贡献有助于一场含糊不清的反帝国斗争。而他只能相信格里芬的话。

  他一直期待格里芬再次约他去扭树根外面见面。但他的异母兄弟似乎忙着领导某个全球性组织,而罗宾只是其中非常小的一部分。

  在第四次盗窃时,罗宾险些被人发现。他在大厅里等待时,一个名叫凯茜·奥内尔的三年级学生推开门大步走了进来。不巧的是,凯茜偏偏是高年级同学中比较爱聊天的一位。她的专业是盖尔语,学习这门语言的只有两个人。或许是因为孤独,她尽力想和学院里的每一个人友好相处。

  “罗宾!”凯茜对他灿烂一笑,“你怎么这么晚还在这里?”

  “我忘了我的德莱顿阅读材料,”他撒了个谎,还拍了拍口袋,仿佛书就塞在里面,“结果发现落在会客大厅里了。”

  “噢,德莱顿,真是痛苦。我记得普莱费尔教授一连几周都在让我们讨论德莱顿。很透彻,但枯燥得很。”

  “枯燥得要命。”罗宾一心希望她赶紧走开。已经十二点零五分了。

  “他让你们在课堂上做译本比对了吗?”凯茜问,“有一次他拷问了我快半个小时,就因为我把一个词翻译成了红色的而不是苹果一般的。等他问完,我的衬衫都快湿透了。”

  十二点零六分了。罗宾瞟了一眼楼梯,然后望着凯茜,接着又看向楼梯,这时他才意识到凯茜一直看着他,期待着他的回应。

  “噢,”他眨了眨眼,“呃,说到德莱顿,我真的应该去——”

  “噢,抱歉,第一学年真的很难,我还在这里耽误你——”

  “总之,很高兴见到你——”

  “如果我能帮上忙的话,尽管和我说,”她欢快地说,“一开始任务很重,但后面几学期就轻松一些了,我保证。”

  “当然。我会的,再见。”如此简单粗暴让他感觉很糟。她人很好,而且这种来自高年级学生的善意格外难能可贵。但他当时满脑子想的都是楼上的同伙,想着如果他们在下楼时碰上正上楼的凯茜会发生什么。

  “那就祝你好运喽。”凯茜轻轻对他挥了挥手,走进了会客大厅。罗宾转身回到大厅里,祈祷她不要回头。

  过了仿佛无尽的时间,两个黑衣人从另一边楼梯冲了下来。

  “她说了什么?”其中一个低声问。他的声音听起来莫名有些熟悉,不过罗宾当时太过慌乱,无暇仔细分辨。

  “只是打个招呼。”罗宾推开门,三人赶紧走进外面清冷的夜色里,“你们还好吗?”

  没有回答。他们已经跑远了,只留下他一个人站在黑暗的雨中。

  换作个性更谨慎的人,当时大概就会退出赫耳墨斯社,不会把整个未来都押在这种千钧一发的可能性上。但罗宾又回去做了同样的事。他协助进行了第五次盗窃,然后是第六次。米迦勒学期结束了,寒假转瞬即逝,希拉里学期开始了。当他在午夜走向高塔时,他的心跳不再在耳边狂响。从进门到出门的几分钟不再像炼狱一样漫长。一切都开始变得很容易,只是简单地开两次门而已。简单到在第七次盗窃时,他已经说服自己,自己根本没有做任何危险的事情。

  “你效率很高。”格里芬说,“他们喜欢和你合作。你严格遵守指示,不画蛇添足。”

  希拉里学期开始一周后,格里芬终于赏脸和罗宾见了一面。他们再一次在牛津大步疾走,这一次是沿着泰晤士河南下往肯宁顿走去。这次见面仿佛是向一位严苛且很难约见的上司做期中进度报告,罗宾努力不让自己表现得像个飘飘然的小弟弟,但他失败了,他发现赞扬让他十分受用。

  “所以我做得很好喽?”

  “你做得非常好。我很满意。”

  “所以现在你要告诉我更多赫耳墨斯社的事了吗?”罗宾问,“或者至少告诉我银条都去哪里了?你们用它们做了什么?”

  格里芬轻笑起来。“耐心点。”

  他们在沉默中走了一段路。那天早晨刚下过一阵暴风雨,艾西斯河在雾霭沉沉的天空下急速奔流,发出响亮的声音。在这样的夜晚,世界的色彩似乎都流失了,宛如一幅尚未完成的画,眼下只能算草稿,只有灰色和阴影。

  “那我还有个问题,”罗宾说。“我知道你不会告诉我太多赫耳墨斯社的事。但至少告诉我这一切会怎么收场吧。”

  “什么怎么收场?”

  “我是说,我的处境。目前的安排感觉还可以,我是说,只要我不被抓就行。但是怎么说呢,总觉得不是长久之计。”

  “当然不是长久之计,”格里芬说,“你会刻苦学习然后毕业,在那之后他们会让你为帝国做各种脏活。或者呢,就像你说的,他们会抓住你。总会忍无可忍的,就像我们当初一样。”

  “赫耳墨斯社的所有人都离开巴别塔了吗?”

  “我认识的留下的寥寥无几。”

  罗宾不确定该对此作何感想。他时常幻想巴别塔之后的生活,好让自己平静下来:只要他想,就能轻松获得奖学金;在那些富丽堂皇的图书馆里继续做几年研究,住在舒适的学院宿舍里,衣食住行都有保障,如果想要额外的零花钱,他可以给有钱的学生上拉丁语辅导课;又或者,选择激动人心的职业道路,与书商和同声传译员游历海外。在最近和查克拉瓦蒂教授一起翻译的《庄子》中,“坦途”这个词的字面意思是“平坦宽阔的道路”,而它的寓意则是“宁静的生活”。这就是他想要的:一条没有意外、通向未来的坦途。

  当然,唯一的障碍就是他的良知。

  “你在巴别塔能待多久就待多久,”格里芬说,“我是说,你应该留下,千真万确,我们需要塔里有更多自己人。但你也知道,这越来越难了。你会发现,你的道德感和他们让你做的事情没法相容。等到他们指派你去做军事研究的时候怎么办?派你去新西兰边境或者开普殖民地又怎么办?”

  “就不能避开这些任务吗?”

  格里芬笑了出来。“工作订单超过一半都是军事合同。这些任务是申请教授职位的必备条件,而且报酬很高,学院里大部分高级教授都是靠拿破仑战争发家致富的。不然你觉得亲爱的老爹怎么养得起三座宅子?是充满暴力的工作在支撑美好的幻想。”

  “那该怎么办?”罗宾问,“我怎么才能离开?”

  “简单。假装你死了,然后潜入地下。”

  “你就是这么做的吗?”

  “是的,大概五年前。你迟早也会这么干的。然后呢,你就会变成一个影子,游荡在你曾经可以随意活动的校园里,祈祷哪天某个一年级学生良心发现,让你走进昔日属于你的图书馆。”格里芬扭头看了他一眼,“你不喜欢这个回答,是吗?”

  罗宾犹豫了。他不确定该如何用语言表达心中的不适。是的,为了赫耳墨斯社抛弃牛津生活的确有几分吸引力。他想做格里芬所做的事。他想接触赫耳墨斯社的内部运作,想看看被盗的银条去了哪里,又派上了什么用场。他想去看看那个隐秘的世界。

  但是,如果他迈出这一步,就再也无法回头。

  “只是觉得很难和这一切决裂。”罗宾说。

  “你知道罗马人是怎么养肥睡鼠的吗?”格里芬问。

  罗宾叹了口气:“格里芬。”

  “你的辅导老师让你读过瓦罗的作品,没错吧?他在《论农业》里介绍了一种叫睡鼠罐的装置,设计得相当优雅。在陶罐上钻一些孔给睡鼠透气,陶罐表面打磨得非常光滑,让它们跑不出去。罐子里必须有平台和通道,以免睡鼠在里面待得太无聊。把食物放在罐子中间。最重要的是要确保罐里黑暗无光,永远让睡鼠觉得是冬眠的时候。它们就一直睡觉,越长越肥。”

  “好了好了,”罗宾不耐烦地说,“我懂你的意思了。”

  “我知道,”格里芬说,“放弃你现在拥有的身外之物是很困难的。你还留恋你的生活津贴、学者长袍和酒会,我敢肯定——”

  “没有酒会,”罗宾纠正他,“我是说,我从不去酒会。再说也不是为了生活津贴或者什么愚蠢的长袍。只是——我说不清,只是差别太大了。”

  他该怎么解释呢?巴别塔代表的不只是物质上的舒适。巴别塔是他在英国的归属,是他没在广州街头乞讨的原因。只有在巴别塔,他的才华才有意义。巴别塔意味着安全。是的,或许这一切在道德上有所妥协,但想要生存下去又有什么大错呢?

  “别自寻烦恼了,”格里芬说,“没有人要求你离开牛津。从战略上说,这样做很不谨慎。你看,我自由自在,在外面过得很开心,但是我也没法到塔里去了。我们被困在一种和权力杠杆共生的局面里。我们需要他们的白银,需要他们的工具。还有,虽然不愿承认,但我们确实从他们的研究中获得了利益。”

  他推了罗宾一把。这本来应该是兄弟之间的友好举动,但二人对此都不太熟练,这一推多了些许格里芬意料之外的威胁意味。“你就待在塔里,好好读你的书吧。不要为这种矛盾烦心。现在,你的负罪感已经减轻了。好好享受你的睡鼠罐吧,小睡鼠。”

  格里芬在伍德斯托克路转角离开了罗宾。罗宾望着他瘦削的背影消失在街巷之间,翻飞的大衣好似巨鸟的翅膀。罗宾想不通,自己怎么能对同一个人如此钦佩又如此怨恨。

  在古汉语中,“二心”是指不忠或者背叛的企图,这个词的字面意思是“有两颗心”。罗宾发现他正处于这种似乎不可思议的境地:他所热爱的,也正是他背叛的,两边都是。

  他的确深爱着牛津以及他在牛津的生活。和嚼舌人在一起,他非常快乐。从各方面来说,嚼舌人都是牛津最受优待的一群人。只要他们亮出自己隶属于巴别塔的身份,就可以自由出入任何一座学院图书馆,就连华丽得不可思议的科德林顿图书馆也不例外,其实科德林顿图书馆里没有任何他们需要的参考资料,但他们还是经常去那里转悠,只因为这座图书馆的高墙和大理石地板让他们感觉格外气势恢宏。再者,所有的生活费用都不必他们操心。与其他杂役生不同,他们从来不需要在宴会厅里端盘子或者为教员打扫房间。食宿费和学费全部由巴别塔直接付清,他们根本连账单都见不到。不仅如此,他们每个月还能领到二十先令的生活津贴,此外还可以享受一笔特供基金,购买他们想要的任何课程资料。只要他们能提出哪怕最站不住脚的理由来说明一支镀金钢笔有助于学习,巴别塔都会为他们付清账单。

  罗宾从没想过这些待遇的重要性,直到一天晚上,他在公共休息室里撞见比尔·詹姆森正在一张便条纸上涂抹数字,表情十分苦恼。

  “是这个月的食宿账单,”他对罗宾解释,“我把家里寄来的钱花光了,钱总是不够花。”

  账单上的数字吓了罗宾一跳,他没想到牛津的学费竟然这么贵。

  “你打算怎么办?”他问。

  “我可以先当掉几件东西补上亏空,等下个月再说。或者在那之前少吃几顿饭。”詹姆森抬起头,他的表情极度不自然,“我说,其实我根本不想问,但是你觉得——”

  “当然,”罗宾赶紧说,“你需要多少?”

  “本来我不该要的,但是这学期的花销……解剖学课上用的尸体都要收费,我真的——”

  “别提了。”罗宾把手伸进口袋掏出钱包,数出几个硬币。这样做让他感觉很糟,好像是在刻意炫耀。他早上刚刚从财务办公室领到生活津贴,他希望詹姆森不要以为自己总是带着这么鼓鼓囊囊的钱包到处晃悠。“这些至少够吃饭了吧?”

  “你是个天使,斯威夫特。我下个月一有钱就还你。”詹姆森叹了口气,又摇了摇头,“巴别塔。他们把你们照顾得很好,是不是?”

  确实如此。巴别塔不仅富有,而且备受尊重。到目前为止,巴别塔是牛津声望最高的学院。新生带家人参观校园时都会沾沾自喜地介绍巴别塔。每年赢得牛津校长奖(颁发给最出色的拉丁语诗歌创作者)和肯尼科特希伯来语奖学金的永远是巴别塔的学生。只有巴别塔的研究生可以受邀参加招待政客、贵族和腰缠万贯的富人的特别招待会,这些人都是会客大厅里的常客。有一回,传闻维多利亚公主将亲自出席学院一年一度的游园会。事后证实这是个假消息,不过公主确实赠给学院一座崭新的大理石喷泉。一周后,喷泉被安置在草坪上,普莱费尔教授用刻银术让闪闪发亮的弧形水流高高喷向空中,一天二十四小时都不停歇。

  到希拉里学期过半时,罗宾、拉米、维克图瓦和莱蒂已经像他们之前的每个巴别塔同学一样,浑身散发出那种知道自己在校园畅通无阻的学者所具备的、令人难以忍受的优越感。当他们透露自己是研究翻译的学生时,那些在餐厅里对他们颐指气使或者视而不见的访问学者顿时开始大献殷勤,还要同他们握手,这让他们觉得十分好笑。他们会在不经意间提起,自己可以进入教师公共休息室,那里十分舒适,但不允许其他本科生入内。不过事实上,他们很少去那里,因为当满脸皱纹的老教授坐在角落里打鼾时,他们根本没法好好说话。

  在意识到女性出现在牛津是公开的秘密而非绝对禁忌之后,维克图瓦和莱蒂慢慢蓄起了长发。有一天,莱蒂甚至穿着裙子而不是长裤出现在宴会厅里。大院的男孩们窃窃私语、指指点点,但教授们什么都没说。她顺利吃完三道菜肴,喝完酒,没有任何意外发生。

  但在某些方面,他们又与这里格格不入。在他们爱去的所有小酒馆,如果拉米第一个到,没有人会去招待他。莱蒂和维克图瓦只能在有男生在场为她们担保的情况下,才能把书带出图书馆。商店的老板经常以为维克图瓦是莱蒂或罗宾的女仆。校工总是以草坪禁入为由礼貌地要求他们四个不要践踏草地,然而在他们周围,其他男孩正在所谓的娇嫩绿草上毫无顾忌地跑来跑去。

  更重要的是,他们花了好几个月的时间才学会牛津腔调。牛津英语与伦敦英语有一些不同,这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那些偏爱扭曲和省略一切的本科生。莫德林学院省音读作莫林。同理,阿尔达特街读作阿街。“盛大假期”变成了“大长假”,又变成了“大假”。“新学院”成了“新院”。“圣埃德蒙学堂”成了“泰迪堂”。罗宾花了好几个月才养成把“大学学院”简称为“大院”的习惯。“散宴”是指宾客数量可观的宴会。“格子”是“收信格”的简称,也就是给他们分发信件的信报箱上的小木格。

  流利掌握语言还意味着掌握一整套社会规则和心照不宣的惯例,罗宾觉得自己恐怕永远无法彻底摸清其中的门道。举例来说,他们谁都不完全明白送请帖的独特礼仪,不懂得该如何踏出融入学院社会生态系统的第一步,也不理解这个生态系统中截然不同又彼此重叠的层级是如何运作的。他们常常听说各种传闻:狂野的派对,在小酒馆放纵到失控的夜晚,秘密社团的集会,在茶会上议论谁谁对导师极度粗鲁,谁又侮辱了谁妹妹,但他们从没亲眼目睹过这类事件。

  “我们为什么从没收到过酒会的邀请?”拉米问,“我们很讨人喜欢啊。”

  维克图瓦指出:“你根本不喝酒。”

  “嗯哼,我想感受一下那种氛围——”

  “因为你自己没有举办过酒会,”莱蒂说,“这种事讲究礼尚往来的。你们有谁送出过请帖吗?”

  “我好像从来都没见过请帖,”罗宾说,“这有什么规则吗?”

  “噢,简单得很,”拉米说,“致地狱凶兽潘登尼斯先生:诚邀您今夜前来痛饮狂欢。去你的吧,你的敌人米尔扎。没错吧?”

  “很有教养。”莱蒂冷哼一声“难怪你不是学院里的红人。”

  他们显然都不是学院里的红人。就连巴别塔里高年级的白人也没有一个是学院的红人,因为巴别塔的课业让他们忙得无暇享受社交。只有大院的一个名叫埃尔顿·潘登尼斯的二年级学生和他的朋友们担得起“红人”这个标签。他们都是高级自费生,也就是说,他们向大学支付的费用更高,因此可以免除入学考试,享受学院研究员的优厚待遇。他们在餐厅里坐的是上座,居住的公寓比喜鹊巷的宿舍条件好得多。他们随时都可以在教师公共休息室里打斯诺克。他们喜欢在周末去打猎、打网球和台球,每个月都乘马车去伦敦参加晚宴和舞会。他们从来不去高街买东西;推销员会把伦敦最新潮的时装、雪茄和小饰品直接送到他们的住处,甚至都不需要提起价格。

  莱蒂从小就见惯了潘登尼斯这样的男孩,他和他的朋友成了她持续攻击的目标。“靠父亲的财产来学习的有钱男孩,我敢打赌他们这辈子没翻开过一次课本。我不明白埃尔顿为什么觉得自己很英俊。他的嘴唇太丫头气了,不该那样嘟着嘴。他那些双排扣紫色上衣看起来真滑稽。还有,我不明白他为什么逢人就吹嘘自己和克拉拉·莉莉的交情。我认识克拉拉,她已经和伍尔科茨家长子订婚了……”

  尽管如此,罗宾还是情不自禁地嫉妒那些男孩。他们生来就属于这个世界,对这个世界的准则就像对母语一样熟悉。看着埃尔顿·潘登尼斯和他那群朋友大笑着在草坪上闲逛时,他忍不住开始幻想成为那个小圈子里的一员是什么感觉,尽管这个念头转瞬即逝。他想要潘登尼斯的生活,不是为了那些物质享受,不是为了美酒、雪茄、衣服和晚餐,而是为了那种生活所象征的东西:确信自己在英国永远会受到欢迎。如果他能像潘登尼斯那样如鱼得水,哪怕只是徒有其表,那么他也就可以融入这幅田园牧歌一般的校园画卷了。那样的话,他就再也不是每说一句话都要反思发音是否地道的外国人,而是没有人能质疑或反驳他属于这里的本地人。

  一天夜里,罗宾无比震惊地发现他的格子里躺着一张浮雕纸制成的卡片。上面写着:

  罗宾·斯威夫特:

  下周五小酌,诚邀你光临。如果你想准点开始,请七点来。之后任何时间也都可以,我们不计较。

  落款是非常精美的花体字,罗宾花了一点时间才辨认出那个名字:埃尔顿·潘登尼斯。

  “我觉得你太把这玩意儿当回事了,”当罗宾把请帖拿给他们看时,拉米说,“别告诉我你真想去啊。”

  “我不想失礼。”罗宾没底气地说。

  “就算潘登尼斯觉得你失礼,又有谁在乎?他邀请你又不是因为你的礼数无可挑剔,他只是想和巴别塔的什么人交个朋友。”

  “我谢谢你哦,拉米。”

  拉米摆了摆手:“问题是,为什么是你?我比你有魅力得多。”

  “你没风度,”维克图瓦说,“罗宾有。”

  “我都不知道所谓的风度是什么意思,”拉米说,“大家总是用这个词来形容那些出身高贵的人。但它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只要有钱就是有风度吗?”

  “我指的是礼仪方面的意思。”维克图瓦说。

  “很好笑,”拉米说,“但我认为礼仪根本就不是关键。关键是罗宾像白人,而我们不像。”

  罗宾不敢相信他们对这件事的态度竟如此粗暴:“也许他们只是想和我做伴而已,难道这就不可能吗?”

  “不是不可能,是不太可能。你和陌生人在一起时非常令人讨厌。”

  “我没有。”

  “你就是。你总是缩成一团蜷在角落里,好像别人要冲你开枪似的。”拉米交叉双臂歪着头,“你为什么想和他们一起吃饭啊?”

  “我不知道。只是一场酒会而已。”

  “一场酒会,然后呢?”拉米不依不饶地问,“你以为他们会让你成为其中一员吗?你指望他们带你去布灵顿俱乐部?”

  那家位于布灵顿绿地的俱乐部是一个只接纳精英成员的机构,俱乐部的年轻人在打猎和板球比赛中消磨整个下午的时光。加入俱乐部的条件神秘莫测,不过似乎与财富和影响力密切相关。尽管巴别塔享有极高的声望,但在罗宾认识的巴别塔的学生中,没有人指望自己能受到邀请。

  “也许吧,”罗宾这么说只是为了抬杠,“去里面看看也挺好的。”

  “你兴奋了,”拉米用谴责的口气说,“你希望他们爱上你。”

  “承认你嫉妒也没什么关系。”

  “等他们倒你一身酒,对你破口大骂的时候,你可别哭着跑回来。”

  罗宾咧嘴一笑:“你不打算为我捍卫荣誉吗?”

  拉米用力拍了拍他的肩膀:“帮我偷个烟灰缸。回头我把它当了,给詹姆森付食宿费。”

  不知为什么,最强烈反对罗宾接受邀请的是莱蒂。话题转移之后过了很久,等到他们离开咖啡馆往图书馆走时,她扯扯罗宾的衣肘,让两人落后拉米和维克图瓦几步。

  “那些男孩不是好东西,”她说,“他们是酒鬼,懒鬼,他们的影响太坏了。”

  罗宾笑出了声。“莱蒂,只是一场酒会而已。”

  “那你为什么想去?”她逼问,“你根本不怎么喝酒。”

  他不理解她为什么这么大惊小怪。“我只是好奇,就这么简单。大概没什么意思。”

  “那就别去嘛,”她坚持道,“直接把请帖扔了。”

  “啊,不行,那太失礼了。再说我那天晚上确实没别的事情——”

  “你可以和我们一起啊,”她说,“拉米想下厨。”

  “拉米总是想下厨,而且总是很难吃。”

  “噢,所以你是指望他们带你出人头地了?”她挑起一边眉毛,“斯威夫特和潘登尼斯,亲密无间的知己。这就是你想要的?”

  罗宾心中突然涌起一股怒火。“你真那么害怕我和别人交朋友吗?相信我,利蒂希娅,没有什么能取代你的陪伴。”

  “我懂了。”让他震惊的是,莱蒂的声音有些哽咽。他这才注意到她眼圈通红。她要哭了吗?她怎么了?“所以就是这样。”

  “只是一场酒会而已。”他沮丧地说,“莱蒂,你怎么了?”

  “没什么,你想和谁喝酒就喝去吧。”说完,她加快了脚步。

  “我会的。”罗宾厉声说。但莱蒂已经把他甩在了后面。

  在接下来的那个周五,到了六点五十分,罗宾披上一件较好的外衣,从床底下拿出一瓶在泰勒家买的波特酒,向默顿街的公寓走去。他毫不费力地找到了埃尔顿·潘登尼斯的住处。他刚走到街边,隔着窗户就听见了屋内的喧哗和毫无韵律感的钢琴声。

  他敲了好几遍门才让屋里的人听见。一个浅黄头发的男孩出现在猛然打开的房门后面,罗宾依稀记得他叫圣克劳德。

  “噢,”他耷拉着眼皮上下打量罗宾,看上去已然醉了,“你来了啊。”

  “感觉这样比较礼貌,”罗宾说,“既然我得到了邀请?”他讨厌这句话尾音上扬成问句的样子。

  圣克劳德朝他眨了眨眼,侧身朝屋里做了个含糊的手势:“嗯哼,来吧。”

  走进屋内,只见客厅里的躺椅上坐着另外三个男孩,屋里浓重的雪茄烟气呛得罗宾一进屋就咳嗽起来。

  男孩们簇拥在埃尔顿·潘登尼斯周围,仿佛绿叶围绕盛开的鲜花。凑近细看,关于他英俊容貌的流言蜚语一点儿也不夸张。他是罗宾见过的最俊美的男人,就像拜伦笔下人物的化身。他是内双眼皮,深色的睫毛十分浓密。方正硬朗的下颌线与丰满的嘴唇十分相称,要是没有这样的下颌,他确实会像莱蒂批评的那样显得丫头气。

  罗宾进屋时他正在说:“那里没有陪伴,只有无聊。在伦敦待一个季度还挺有意思,但长住的话,年复一年见到的都是同样的面孔,姑娘们不会越来越美,只会越来越老。你只要去过一场舞会就等于去过了所有的舞会。你们知道吗,我父亲有个朋友曾经向最亲密的友人承诺,他可以让大家的聚会变得生机勃勃。他筹备了一场精美的晚宴,然后吩咐仆人们到大街上去,邀请他们偶遇的那些乞丐和流浪汉,越多越好。他的朋友们来赴宴时发现,乱七八糟的流浪汉们喝得晕头转向,正在餐桌上跳舞呢。那可真够欢腾的,真希望我当时也受到了邀请。”

  笑话到此结束。听众配合地大笑起来。讲完独白的潘登尼斯抬起头来。“噢,你好啊。罗宾·斯威夫特是吗?”

  罗宾原本试探性地觉得这或许会是一段美好时光,此时他的乐观已经彻底消散。他感觉很疲惫。“是我。”

  “埃尔顿·潘登尼斯,”潘登尼斯伸出手让罗宾握,“我们很高兴你能来。”

  他拿着雪茄向房间指了一圈,吐着烟圈为他做介绍。“那是文西·伍尔科姆。”坐在潘登尼斯旁边的红发男孩友好地朝罗宾挥了挥手。“米尔顿·圣克劳德,刚才就是他在为我们演奏音乐。”浅黄色头发、满脸雀斑的圣克劳德坐在钢琴前面,慵懒地点了点头,接着继续弹奏起一首不成调的曲子。“还有科林·桑希尔,你认识他。”

  “我们在喜鹊巷是邻居,”科林热情地说,“罗宾住七号房间,我在三号——”

  “你已经说过了,”潘登尼斯说,“实际上,说过很多次了。”

  科林不再吱声了。罗宾真想让拉米看见这场面。他还没见过谁能用一个眼神就让科林哑口无言。

  “你渴吗?”潘登尼斯问。桌上摆着琳琅满目的酒,花样繁多得让罗宾头晕。“想喝什么自己拿吧。在酒的问题上我们永远没法达成一致。波特酒和雪利酒都倒出来了,在那边。啊,你也带了酒来,就放在桌上吧。”潘登尼斯甚至没看酒瓶一眼。“这里是苦艾酒,那个是朗姆酒。哦对了,杜松子酒只剩一点儿了,你可以直接喝完,味道不怎么样。我们还从萨德勒家订了一份甜点,随便吃,不然放在那里就要坏了。”

  “来点儿葡萄酒就好,”罗宾说,“如果有的话。”

  为了照顾拉米,他和同窗很少在一起喝酒。他还不了解关于酒的种类和品牌的复杂知识,也不懂一个人选择哪种酒和他的性格有什么关系。洛弗尔教授在晚餐时总是喝葡萄酒,所以葡萄酒看起来很安全。

  “当然。有波尔多红葡萄酒,如果你想要更带劲的,还有波特酒和马德拉酒。要雪茄吗?”

  “噢,不,不要雪茄,但是马德拉酒很不错,谢谢。”罗宾举着盛得满满的酒杯,坐到一张空椅子上。

  潘登尼斯向后靠在椅背上:“这么说,你是个嚼舌人。”

  罗宾小口呷着他的葡萄酒,试着效仿潘登尼斯无精打采的姿态。一个人怎么能摆出如此放松的姿势,同时还如此优雅?“别人是这么叫我们的。”

  “那你学什么呢?汉语?”

  “我专攻中国官话,”罗宾说,“不过也在研究和日语的对比,以后还可能学梵语——”

  “所以你是中国佬了?”潘登尼斯打断了他,“我们本来还不确定,我觉得你看着应该是英国人,但科林发誓说你是东方人。”

  “我出生在广州,”罗宾耐着性子说,“不过我会说我也是英国人——”

  “我知道中国,”伍尔科姆插嘴道,“忽必烈汗。”

  短暂的沉默。

  “是啊。”罗宾说。他也不知道这个回答是什么意思。

  “是柯勒律治的诗。”伍尔科姆解释道,“一部非常有东方神韵的文学作品。不过不知怎么的,也很有浪漫主义气质。”

  “真有趣啊,”罗宾尽可能礼貌地说,“我一定要读读。”

  沉默再次降临。维持这番谈话让罗宾感到力不从心,于是他试图将问题抛回去。“话说,你们以后都打算做什么?我是说,拿到学位以后。”

  他们大笑起来。潘登尼斯将下巴抵在手上。“做,”他拖着长腔说,“是一个属于普罗大众的词。我更偏爱精神生活。”

  “别听他的,”伍尔科姆说,“他打算靠产业生活,让他所有的客人都成为他伟大哲学观察的研究对象,直到死去。我会成为一名神职人员,科林会成为律师。米尔顿打算当医生,如果他能打起精神去听课的话。”

  “所以你在这里没接受任何职业训练?”罗宾问潘登尼斯。

  “我写作,”潘登尼斯故作漫不经心地说,他摆出一副自视甚高的姿态,企图透露只言片语就收获他人的迷恋,“我写诗。到目前为止,我还没写多少——”

  “给他看看。”科林配合地喊道,“一定要给他看看。罗宾,他的诗实在是太深刻了,你听听就知道了——”

  “好吧。”潘登尼斯探身向前去取一沓纸,依旧装出不情愿的样子,罗宾发现那沓纸一直堂而皇之地摊在咖啡桌上。“听着,这首诗是对雪莱的《奥兹曼迪亚斯》的回应,你们知道《奥兹曼迪亚斯》歌颂的是时间对所有伟大帝国及其遗产的无情摧残。不过我的论点是,在现代,持久的遗产是可以建立的,在牛津就有这种有能力完成这项不朽壮举的伟人。”他清了清嗓子,“我的第一句和雪莱一样:我遇见一位来自古国的旅人……”

  罗宾靠在椅背上,继续喝他的马德拉酒。几秒钟后他才反应过来,诗已经念完了,大家都在等待他的评价。

  “我们巴别塔也有研究诗歌的翻译者。”他平淡地说,因为找不到更好的话可说。

  “那当然不是一回事,”潘登尼斯说,“只有那些自己没有创作火花的人才去做诗歌翻译。他们只能靠抄袭别人的作品来蹭一点儿名声。”

  罗宾冷笑道。“我认为不是那样。”

  “你又不知道,”潘登尼斯说,“你不是诗人。”

  “事实上,”罗宾摆弄着酒杯的杯脚,片刻之后,他决定继续说下去,“从很多方面来说,我认为翻译比原文的创作要难得多。诗人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不受束缚,你们看,他可以从创作所用的语言中随心所欲地挑选文字技巧。词语的选择、词序和发音,这些都很重要,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整体就会分崩离析。所以雪莱才写道,翻译诗歌就像把紫罗兰扔进坩埚一样‘睿智’。所以,翻译者必须同时是翻译者、文学评论者和诗人。他对原文的理解必须足够透彻,能够理解所有的文字细节,能够尽可能精确地传达原文的含义,随后还要将翻译后的含义转换成译入语,重新整理成具有美感、而且根据其判断与原文一致的结构。诗人是无拘无束地在草地上奔跑;翻译者则是戴着镣铐舞蹈。”

  罗宾滔滔不绝地说着,等他说完,潘登尼斯和他的朋友都哑口无言、茫然无措地盯着他,似乎不知该作何感想。沉默了一阵之后,伍尔科姆说:“戴着镣铐舞蹈,这种说法很美。”

  “但我又不是诗人,”罗宾的口气比他预想的多了几分狠劲,“所以我又懂什么呢?”

  他的焦虑彻底消散了。他不再在意自己表现如何,不再在意外衣纽扣有没有扣整齐,也不再在意嘴角是否残留面包屑。他不想得到潘登尼斯的赞许。他完全不在乎这里的任何一个男孩的赞许。

  他无比清醒地看穿了这场聚会的真相,清醒得差点放声大笑。他们并不打算评判罗宾有没有加入圈子的资格,他们是想给他留下好印象,以此彰显自己的优越性,以此证明身为嚼舌人不如身为埃尔顿·潘登尼斯的朋友。

  但罗宾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印象。这就是牛津社交圈的顶尖小团体?就这?他对他们产生了深切的同情。这些男孩以美学家自居,自以为过着曲高和寡的自省生活。然而他们永远无法在银条上镌刻词语,感受词语的含义在指间震颤的重量。靠区区空想他们永远无法改变世界的脉络。

  “这就是巴别塔教给你的吗?”伍尔科姆脸上露出几分敬佩。从来没有人这样和埃尔顿·潘登尼斯交谈。

  “除了这个,还有别的。”罗宾回答。每次开口说话,他都感到一阵振奋人心的冲动。这些男孩一无是处。如果他乐意,他用一句话就能使他们一败涂地。就算他跳上长沙发,把酒泼洒在窗帘上也不会有任何后果,因为他根本不在乎。这种振奋人心的冲动他从未体会过,但这种感觉非常好。“当然,巴别塔真正的关键是刻银术。关于诗歌的那些东西都只是基础理论。”

  他貌似在信口开河。他对刻银术的基础理论只有极其模糊的概念,但这样说听起来很厉害,效果更是立竿见影。

  “你刻过银字吗?”圣克劳德追问道。潘登尼斯恼火地瞪了他一眼,但圣克劳德不管不顾地继续追问:“那很难吗?”

  “我还在学习基础知识呢,”罗宾说,“我们要完成两年的学业,然后在塔楼的某一层做一年学徒,最后才能镌刻属于我的银条。”

  “你能演示给我们看吗?”潘登尼斯问,“我可以试试吗?”

  “你掌握不了。”

  “怎么不行?”潘登尼斯问,“我懂拉丁语和古希腊语。”

  “你懂得不够多。”罗宾说,“你得把一种语言视为生命和呼吸。勉强读懂一两篇文本的水平是不够的。你的梦里会出现英语之外的语言吗?”

  “你会吗?”潘登尼斯反问道。

  “嗯,当然了,”罗宾说,“毕竟我是中国人。”

  不确定的沉默再次笼罩房间。罗宾决定帮他们摆脱痛苦。他站起身说:“感谢你们的邀请,但我得去图书馆了。”

  “当然,”潘登尼斯说,“你肯定还有很多事要忙。”

  罗宾去拿外套时,谁也没有说话。潘登尼斯耷拉着眼皮懒洋洋地望着他,慢悠悠地啜饮马德拉酒。科林飞快地眨着眼睛,他有一两次张开嘴,但什么也说不出来。米尔顿摇摇晃晃地起身要送罗宾出门,但罗宾挥挥手让他坐了回去。

  “你能找到出去的路吧?”潘登尼斯问。

  “肯定没问题,这地方倒也没那么大。”说完,罗宾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第二天早上,他向同窗们讲述了整个经过,逗得他们狂笑不止。

  “再给我念两句他的诗,求你了。”维克图瓦恳求道。

  “我记不全了,让我想一想,”罗宾说,“啊,对了,还有一句:国家的鲜血流淌在他高贵的面颊上——”

  “不!噢,老天啊——”

  “滑铁卢的精神凝聚在他的美人尖上——”

  “我不明白你们在笑什么,”拉米说,“这人是个写诗的奇才。”

  只有莱蒂没有笑。她冷若冰霜地说:“我很抱歉你没玩得开心。”

  “你是对的,”罗宾试着与她和好,“他们都是蠢货好吗?我真不该从你身边离开,亲爱的、可爱的、清醒的莱蒂。你永远都是对的。”

  莱蒂没有接话。她拿起书本,掸了掸长裤,怒气冲冲地走出食堂。维克图瓦半站起身,好像打算追出去,但她叹了口气,摇了摇头,然后又坐了下来。

  “让她走,”拉米说,“别毁了这个美好的午后。”

  “她总是这样吗?”罗宾问,“我真不明白你怎么能忍受和她在一起生活。”

  “是你先惹她的。”维克图瓦说。

  “别替她说话——”

  “就是你,”维克图瓦说,“还有你。你们俩都是。别狡辩。你们就是喜欢惹她生气。”

  “那也是因为她永远那么趾高气扬,”拉米揶揄道,“她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是不是完全换了个样子?还是说你只是习惯了?”

  维克图瓦的目光在他们两人之间游走,似乎在下某种决心。然后她问道:“你们知道她曾经有个哥哥吗?”

  “什么?加尔各答的某个地方长官吗?”拉米问。

  “他死了。”维克图瓦说,“一年前去世的。”

  “噢。”拉米眨了眨眼,“可惜。”

  “他叫林肯。林肯和莱蒂·普赖斯。他们小时候非常亲密,家族的朋友们都喊他们双胞胎。林肯比她早几年来牛津,但他对读书的兴趣连她一半都不如。每到假期,林肯都要为自己荒废学业的事和他们的父亲大吵大闹。比起我们几个,他更像潘登尼斯,你们应该明白我的意思。一天夜里,他出门喝酒去了。第二天早晨,警察来到莱蒂家,说他们在一辆马车下面发现了林肯的尸体。他在路边睡着了,马车夫直到几小时后才注意到他在车轮下面。他肯定是在黎明前的某个时候死去的。”

  拉米和罗宾没有作声,谁也想不出该说什么。他们觉得自己像挨骂的小学生,维克图瓦就是严厉的家庭教师。

  “几个月后,莱蒂就到牛津来了。”维克图瓦继续说道,“你们知道没有特别推荐的申请人必须通过综合入学考试才能进入巴别塔吗?她去考了,而且通过了。这是牛津唯一一所接受女生的学院。她一直想来巴别塔,一生都在为此学习,但她父亲一直拒绝让她去上学。直到林肯死后,她父亲才让她来顶替林肯的位置。让女儿在牛津读书是很糟糕,但没有孩子在牛津读书更糟糕。这难道不可怕吗?”

  “我以前不知道这事。”罗宾羞愧地说。

  “我觉得你们两个不太明白一个女孩在这个地方有多难,”维克图瓦说,“他们在理论上当然支持自由开放,却不重视我们。我们不在宿舍的时候,女房东会来翻检我们的物品,好像要找到我们私藏情人的证据。我们暴露的每一点不足都会进一步证实女性的劣根性这一理论,也就是说女人脆弱、歇斯底里,天生意志薄弱,无法胜任我们准备投身其中的工作。”

  “我猜,这意味着我们要原谅她成天一本正经、挑三拣四的做派了。”拉米嘟囔道。

  维克图瓦做了个鬼脸。“没错,她有时候是让人难以忍受。但她也不想刻薄伤人,她是害怕自己不应该出现在这里。她害怕所有人都期望她是她哥哥,她害怕自己稍微不合规矩就会被送回家。最重要的是,她害怕你们之中的任何一个走上林肯的老路。对她宽容一点,你们不知道她的所作所为有多少是出于恐惧。”

  拉米说:“她的所作所为是出于自我陶醉。”

  “就算是那样,我也得和她一起生活。”维克图瓦的脸色严肃起来,看上去对他们两个都很恼火,“所以请原谅,我得维持和平。”

  莱蒂每次生气都不会太久,她很快就会默默释放出和好的信号。第二天,他们依次走进普莱费尔教授的办公室,面对罗宾试探性的微笑,她也报以笑容。当罗宾看向维克图瓦时,后者点了点头。看起来,他们达成了共识:莱蒂知道罗宾和拉米知道了她的事,她知道他们很愧疚;她也很内疚,而且对自己戏剧化的举动感到不好意思。不用再多说什么了。

  与此同时,他们眼前还有更加激动人心的讨论。这个学期在普莱费尔教授的课堂里,他们一直在兴致盎然地讨论“忠实”的概念。

  “翻译者常常受到不忠实的指控,”普莱费尔教授的声音十分洪亮,“那么这个忠实性意味着什么呢?对谁的忠实?忠于文本?忠于受众?忠于作者?忠实可以和写作风格分开吗?可以和美分开吗?让我们先来看看德莱顿关于《埃涅阿斯纪》的论述:我致力于让维吉尔像英国人一样说话,就好像他本人出生在当今时代的英国。”他环顾教室,“有人认为这是忠实吗?”

  “我来回答,”拉米说,“不,我认为这不可能是忠实。维吉尔属于特定的时代和地点。把这些全部剥离,强迫他像你在大街上可能遇到的任何一个英国人那样说话,这难道不是更不忠实了吗?”

  普莱费尔教授耸耸肩。“让维吉尔的语言听起来像个古板的外国人,而不是一个可以和你愉快交谈的人,或者像格思里那样,把西塞罗打造得像是英国议会的成员,这难道不都是一种不忠实吗?但我承认,这些做法有待商榷。如果过度发挥,就会得到像蒲柏翻译的《伊利亚特》那样的结果。”

  “我还以为蒲柏是他那个时代最伟大的诗人之一呢。”莱蒂说。

  “他原创的作品或许是。”普莱费尔教授说,“但他在文本中加入了太多英国元素,以至于他翻译的荷马听起来就像18世纪的英格兰贵族。而这显然不符合我们对交战的希腊人和特洛伊人的印象。”

  “听起来像是英国人傲慢的典型表现。”拉米说。

  “并不是只有英国人这样做,”普莱费尔教授说,“想想赫尔德对法国新古典主义者的抨击,他们把荷马扮成了一个身穿法式服装、遵从法国习俗的俘虏,唯恐他引起法国读者的不适。还有,波斯所有知名的翻译者都偏爱翻译的‘神韵’,而不追求字对字的准确。实际上,他们常常将欧洲人的名字转译成波斯人名,将源语言中的箴言替换成波斯的诗文和谚语,而且觉得这样做很合适。你们觉得这有错吗?这是不忠实吗?”

  拉米没有反驳。

  普莱费尔教授继续推进。“当然,没有正确答案。在你们之前的理论家也都无法解答这个问题。这是我们这个领域经久不衰的争论。施莱尔马赫认为,译文应该足够生硬,让人一眼就能看出它们是外语写成的文本。他提出翻译有两个选择:其一,翻译者让作者原地不动,让读者去靠近作者;其二,让读者原地不动,让作者去靠近读者。施莱尔马赫选择了前者。不过,目前在英国占据主流的是后者,让译文尽可能贴近英国读者的表达习惯,甚至让读者读不出它们是经过翻译的作品。

  “你们觉得哪一种是正确的?作为翻译者,我们应该尽全力让自己隐身吗?还是应该提醒读者,他们读到的东西并不是用自己的母语写成的?”

  “这个问题不可能有答案。”维克图瓦说,“要么让文本停留在它所属的时间和地点;要么让它归属于你所处的当下,属于此时此地。你总要放弃一些东西。”

  “那么,忠实的翻译是不可能存在的吗?”普莱费尔教授质问,“我们永远不能跨越时间和空间进行完整无缺的交流吗?”

  “我觉得不能。”维克图瓦不情愿地说。

  “但是,忠实的反面是什么呢?”普莱费尔教授问,他的这段辩证论述渐渐走向终点,现在他只需要来一个掷地有声的收尾,“是背叛。翻译意味着对原文施加暴力,意味着让原文扭曲变形,供外国人欣赏,而它原本并不是为外国人而创作的。因此,我们可以得出怎样的结论呢?除了承认翻译活动必然始终是一种背叛之外,我们还能得出什么结论呢?”

  他像往常一样结束了这段深刻的论述,依次看向他们每一个人。当罗宾的眼睛撞上普莱费尔教授的目光时,他感到一阵酸涩的负罪感在他内心深处蠕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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