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交叉路口是设埋伏的好地方,因为车辆靠近时必须减速,以免发生意外。这个地方离海德兰的大门较远,加上浓密的橡树和月桂树林遮掩,从大门那边是看不到这里的,因此掩护效果更佳。
有鉴于此,我们于当晚开始前进。男孩沿着路旁的树篱底下爬,而我则伪装成蝙蝠,在他前面快速飞行。
附近没有哨兵现形,头上也没有看守者飞过。男孩到了交叉路口,又躲进最大橡树下的小树丛,而我则悬在一根树枝上,不停观望。
我的主人睡了,或者试着睡着。我观察夜晚的节奏:猫头鹰与啮齿动物到处移动,觅食的刺猬发出沙沙声,而倔强的巨灵徘徊不去。破晓前的几个小时,天空笼罩的乌云逐渐散去,星星的光芒照耀大地。我在想,勒福雷斯是不是在府第的屋顶读着星星,而星星又告诉他什么。夜晚越来越冷,田野结的霜四处发光。
我突然想到,主人可能因为寒冷而大吃苦头。
愉快的一小时过去了,我又想到另一件事情:他说不定会在藏身之处冻死。这可不妙,我不想永远逃不出那个烟盒。我只好盘旋而下,飞到树丛里找他。
虽然心有不甘,但看到他脸色发青地活着,还是松口气。他穿着外套缩在一堆树叶下面发抖。树叶被他磨得一直沙沙作响。
「想来点暖气吗?」
他的头稍微动了一下,看不出来是在发抖,还是在摇头。
「不要啊?」
「不要。」
「为什么?」
他的下颚咬得太紧,几乎快打不开了。「免得把他们引过来。」
「拉不下脸吗?不想要讨厌的魔鬼帮忙?附近结霜了,有些可能会掉下来。你最好小心点,我看过这种事情发生。」(※的确非常、非常惨,提醒我改天告诉你这件事。)
「走……走开。」
「随便你。」我回到树上。过了一会儿,东方天空出现光芒,我听到他打喷嚏。除此之外,他还是固执地保持安静,坚持自讨苦吃。
天亮后,挂在枝头的蝙蝠就不是那么有说服力。我到树丛那边,变身作一只田鼠。男孩还在原地,僵硬地像块木板,鼻子流鼻涕。我停在附近的树枝上。
「主人,要不要手帕?」我说。
他有点吃力地抬起一只手臂,用袖子抹抹鼻子。他吸吸气。「有什么动静吗?」
「左边鼻孔还有一点鼻涕,其他一切都好。」
「我是说路上。」
「没有,现在还太早。如果还剩什么食物,趁现在快吃。等第一辆车子过来,就得一切就绪了。」
看来不必匆忙。四条路都没有动静。男孩把最后一点食物吃掉,缩在树丛下潮湿的草地,看着其中一条小路。他好像有点感冒,在外套底下不禁发抖。我来回奔走,看看有没有麻烦出现,最后还是回到他身边。
「记住,」我说,「不能让谁看到车子停了几秒钟以上,否则哨兵就会发觉异状。车子一到十字路口,我们就得上车,你的动作得快点。」
「我会动作快。」
「我是说动作真的要快。」
「我说过,我会动作快。」
「好。我看过蛞蝓都爬得比你快,而且你昨天晚上不肯让我帮忙,所以生病了。」
「我没有生病。」
「抱歉,没听清楚,你牙齿打颤的声音太大了。」
「我不会有事的。走开。」
「到时候进了屋里,感冒可能坏了我们的大事。勒福雷斯可能循着喷嚏声——听!」
「怎么了?」
「车子!在我们后面。很好,它等一下就会过来了。等我的命令。」
我飞奔过长草,到了小灌木丛的另一边,等在路边土坡上的大石头后。车子靠近的声音越来越大。我很快扫视天空,没发现看守者,而且树木挡住路面,从房子看不到这里。我准备好起跳——
然后蹲回石头后面。不行。这辆发光的黑色豪华轿车是魔法师的,风险太大,不值得一试。这辆车子快速通过,扬起一阵灰尘和沙石;煞车声很尖锐,引擎盖很闪亮。我瞥见里面的乘客:这人我不认识,嘴唇厚厚、脸色苍白,头发往后梳得亮亮的。没有妖精或其他守护者的迹象,但这也不代表什么。突袭魔法师没什么意义。
我转过身面对男孩,他还在树丛下没有移动。「别动,」我说,「那是魔法师。」
「我有眼睛,」他狼狈地吸吸鼻子,「我也认识他。那是莱姆,勒福雷斯的好友。我不确定他有没有参与这项阴谋;他不是什么狠角色。我以前用虱精叮过他,肿得像气球似的。」
「真的?」我承认自己大吃一惊,「怎么回事?」
他耸耸肩。「他们打我。是不是有人来了?」
前面的转弯出现一辆脚踏车,骑车的是个矮胖的男人,他的双腿飕飕转动,好像直升机的桨。脚踏车前轮的上方挂了一只大篮子,上面压着一层白布。「是肉贩。」我说。
男孩又耸耸肩。「大概吧,要对付他吗?」
「他的衣服你能穿吗?」
「不行。」
「那就让他过去。一定有更好的选择。」
脚踏车骑士满脸通红、汗如雨下地到了交叉路口,煞车之后停下来擦擦眉毛,然后继续往海德兰府前进。我们目送他离开,而男孩眼睛主要是盯着那个篮子。
「该把他抓来的,」他依依不舍地说,「快饿扁了。」
过了一会儿,骑着脚踏车的肉贩回来了,一边吹着口哨一边骑车,漫不经心地继续他的行程。他的篮子空空,但皮夹一定满满。有个哨兵在树篱后面大步弹跳地跟着,身体和褴褛的袍子在阳光的照耀下,几乎变成透明。
肉贩骑着车滑向远方。男孩忍住没打喷嚏,哨兵也飞走了。我拨开树丛上面的刺藤,偷偷望着上方。天空晴朗,冬日阳光让田野沐浴在不合季节的温暖中。路面还是一片空荡荡。
接下来一小时,路上曾两次有车经过那条十字路口。第一次是花店的箱型车,开车的是抽着香烟的邋遢女人。我本来要扑过去了,不过我鼠眼的眼角余光瞟到有一组三名乌鸫哨兵懒洋洋地在小树丛上方低空飞过。他们珠子般的锐利眼睛来回观看。没有机会,他们什么都看得见。我躲起来,让这个女人继续开过去。
乌鸫飞走了,不过下一个经过的人也没好到哪去:一个开着敞篷车的魔法师从海德兰府那边过来。鸭舌帽和驾驶用护目镜遮去他大半张脸,因此他飞驰而过时,我只瞥见他修剪过的淡红色短胡子。
「那是谁?」我问道,「另一个共谋?」
「没看过。说不定他就是昨天晚上开车过来的。」
「不管是谁,都不会逗留的。」
男孩越来越泄气,重重地捶着草地。「再不行动的话,所有宾客都要到了。我们还得要留些时间,到里面看看他们在进行什么勾当。啊!要是我更有力量就好了!」
「所有魔法师永恒不变的呐喊,」我意兴阑珊地说,「有点耐性吧。」
他恶狠狠地看着我。「有时间才能有耐性,」他吼道,「我们哪来的时间?」
不过,其实二十分钟后,机会就来了。
汽车声再度传来,而我又跑到树丛的另一边,从边坡上面看过去。一看,马上就知道时候到了。那是食品商的深绿色箱型车,高大方正,装了漂亮的黑色挡泥板,外观还刚上过烤漆。车子侧边还大喇喇地以粗字体写着「史阔尔父子,来自克洛敦的食品商,提供美味佳肴给上流社会」,让我开心的是,坐在车子里面的正是史阔尔父子。开车的是一个秃头老人,旁边戴着绿色鸭舌帽坐着的,是个精力充沛的年轻人。两人都非常期待,打扮得整整齐齐,迎接他们的大日子;老史阔尔的头好像已经擦到发亮了。
田鼠在它埋伏的石头后方摩拳擦掌。
箱型车越靠越近,引擎在引擎盖下面隆隆作响。我检查天空,没看到乌鸫,也没有别的危机。完全没有障碍。
箱型车和树丛平行,从海德兰府看不见这里。
史阔尔父子两人都把窗户摇下,呼吸宜人的空气。小史阔尔哼着轻快的曲子。
行经树丛之时,小史阔尔听见车外有轻微的沙沙声。他往右瞥了一眼……
只见一只田鼠当空呼啸而来,它摆好一副空手道的攻击架式,爪子伸出、后腿向前,迎面扑来。
田鼠咚一声,直接掉进敞开的车窗,父子俩都没来得及反应。车子里乱成一团,车身来回剧烈摇晃。箱型车缓缓地偏离车道,撞上路边土坡,车轮打滑松脱。引擎失去力气之后便熄火了。
一阵沉寂之后,乘客的车门打开,一个酷似老史阔尔的人跳下车,到后面把失去意识的父子俩拖出来。小史阔尔的衣服已经不见了一大半。
我花了一点点时间把这对父子拖过路面,扯上土坡,拉进树丛深处。我把他们藏在刺藤丛下,然后回到箱型车里。(※法奎尔一定会说,吃了他们比较简单,而贾伯根本连说都不说,直接吞掉他们。不过人肉会害我的灵髓发疼,就好像吃了馊掉的海鲜,每一口都会累积脏污。)
这下子我碰上最麻烦的一刻了。巨灵和汽车就是不合,被包在钖皮里的感觉很不好受,周围又是汽油、油脂和人工皮革的味道,还有人类与其他人造物品的恶臭。于是你会一再想到当个人类会是多么无能、多么低劣,竟需要这么多破烂玩意才能远行。
此外,我不太清楚怎么开车。(※截至目前为止,我唯一的驾车经验是发生在大战期间,那时英国军队扎营在布拉格三十哩之外。一个捷克魔法师(现在应该没没无闻)命令我去偷某些文件。他们看守森严,而我被迫开着救护车,瞒过敌营巨灵的耳目,进入英国军营。我开得很不好,但至少成功完成我的伪装(我把一路上撞倒的军人塞满救护车)。等我进入军营,这些人都被赶紧送到医院,而我趁机溜走,偷走军机。)
不过,我还是再度发动了引擎,成功地把车子从土坡上倒车,回到路面中央,继续前往十字路口。整个过程几乎不到一分钟,但我得承认我很焦虑:眼尖的哨兵或许会觉得奇怪,为什么一辆箱型车要花那么久的时间离开树林。到了路口,我减速慢行,快速环顾四周,身子往乘客的车窗俯过去。
「快!上车!」
附近树丛沙沙作响。有人扭动车门,男孩随后上车,气喘如牛。车门随即关上,我们立刻上路,右转到前往海德兰的那条露。
「是你吧?」他喘着气,盯着我看。
「当然。快点把衣服换好,越快越好。哨兵很快就会追过来了。」
他在座椅上胡乱摸索,把自己的衣服扯下,拿取小史阔尔留下的上衣、绿夹克和长裤。五分钟前,这套衣服还光鲜亮丽,但现在皱成一团了。
「快点!他们要来了!」
哨兵从田野的两旁一路跳跃而来,黑色破衣在空中飞扬。男孩还在笨手笨脚地对付他的上衣。
「扣子好紧,我解不开。」
「那就整件套上!」
左边的哨兵飞得比较快。我看得到它的眼睛两个黑色椭圆,中间还有亮亮的小孔。我试着加速,却踩错踏板;车子振动之后差点停下。这时男孩还有半个头在上衣领子内。他往前撞上仪表板。
「哎唷!你故意的!」
我踩下正确的踏板,再次加速前进。「把外套穿上,不然我们就完了,还有帽子。」
「那裤子呢?」
「算了,没时间。」
男孩穿好夹克,才刚把鸭舌帽压到一头乱发上,两个哨兵就从旁边跟过来。它们一直位于树篱的另一边,以闪亮的眼睛仔细打量我们。
「别忘了……我们应该是看不到它们的,」我说,「头直看着前方。」
「我知道,」他突然想到一件事,「它们不会发现你是谁吗?」
「它们没那么厉害。」我衷心希望如此。我想它们应该是食尸鬼(※食尸鬼:一种名声不佳的次等巨灵,喜欢吃人肉,是很好的哨兵(但是不能让它们得逞)。它们只看得到五个界层,但我除了在第七界层,都是保持着史阔尔的外貌。),不过这年头没什么事说得准。(※什么东西都想更上一层楼。虱精想当霉精、霉精想当妖精、妖精想当巨灵、巨灵想当火灵甚至魔王。当然,这全是痴心妄想,要改变灵髓的极限是不可能的。不过,这阻止不了许多灵体硬把自己装成更厉害的东西。当然,如果你一开始就非常完美,就不会想变成什么了。)
有一会儿,我们沿着道路朝着种了树的斜坡开。我们两个都看着前方,哨兵也跟在箱型车两旁。
男孩现在又说话了。「长裤怎么办?」
「不管了,就善用你所拥有的东西,一切看着办。我们快到大门了。你上半身看起来够体面了。」
「但是——」
「把外套顺一顺,不要看到有什么地方皱巴巴的,这样就行了。好,我是史阔尔,你是我儿子。我们现在要送吃的到海德兰府,为今天的会议准备新鲜餐点。这倒是提醒我,我们得先搞清楚究竟到底带了什么,你去看一下吧?」
「可是」
「别担心,回头看东西没什么好奇怪的。」我们和车子后面有块金属隔板,隔板上有道金属活板门。我指指那里。「赶快看。我本来要看,可是现在要开车。」
「好吧。」他跪在座位上,打开活板门,把头伸进去看。
「好暗……这里有很多东西……」
「你看得出来有什么吗?」我看了他一眼,方向盘差点失控。车子猛然冲向树篱,所幸我即时拉回。
「你的长裤!坐下!你的长裤呢?」
他坐回位子。我左边的景观明显改善。他说:「我不是把原本那件脱掉了吗?你叫我不必把新裤子穿好。」
「我不知道你把原本那件丢啦!快点穿上。」
「可是哨兵会看到——」
「哨兵已经看到了,相信我。把裤子穿上。」
他把脚跨到仪表板上穿鞋子的时候,我摇摇发亮的头。「但愿食尸鬼没那么聪明,不懂人类的服装礼节。希望他们以为现在换衣服没什么不对。不过大门守卫一定会懂的。」
我们快抵达庄园边界了。从挡风玻璃放眼望去,尽是一片树林,前方道路就在树林之间慢慢蜿蜒:没多久就看到大拱门映入眼帘。这座拱门以土黄色的砂岩砌成,从路旁的树林中窜出,令人惊讶的规模与世界上成千上万类似的拱门如出一辙。(※全都是建来庆祝某个小种族战胜另一个小种族。从罗马到北京、从廷巴克图到伦敦,只要是有城市的地方就有这种庆祝胜利的拱门耸立,背负着泥土与死亡沉重的重量。我一个都不喜欢。)究竟是哪个小贵族付钱兴建,又为什么兴建,我想应该没人知道。支撑着顶部的女像柱,脸部已经磨损,雕像的细部也都如此。现在蔓延于门上的常春藤,迟早会毁坏这道石作。
拱门的上方与周围覆盖着红色圆顶,耸立到天空,延伸到树林。穿过拱门之后,就没有障碍了。
一路跟来的哨兵,期待地看着前方。
我在距离拱门几公尺的地方把车速放慢,停下车子,但是引擎没熄火,缓缓发出低沉的隆隆声。我们坐在车上等。
拱门一旁的木门打开,有人跨着大步走来。我旁边的男孩微微打了个哆嗦。我瞥了他一眼。虽然他本来就很苍白,这下更是毫无血色,眼睛瞪得像餐盘一样大。
「怎么了?」我悄悄说道。
「就是他……我在铜镜上看过他,把护符带给勒福雷斯的就是他。」
我没时间回答,没时间反应。这个杀人犯若无其事地迈着步伐、带着淡淡的微笑,走向车子。
《沙丘》六部曲合集
《波西杰克逊》系列合集
《猎魔人》合集
有鉴于此,我们于当晚开始前进。男孩沿着路旁的树篱底下爬,而我则伪装成蝙蝠,在他前面快速飞行。
附近没有哨兵现形,头上也没有看守者飞过。男孩到了交叉路口,又躲进最大橡树下的小树丛,而我则悬在一根树枝上,不停观望。
我的主人睡了,或者试着睡着。我观察夜晚的节奏:猫头鹰与啮齿动物到处移动,觅食的刺猬发出沙沙声,而倔强的巨灵徘徊不去。破晓前的几个小时,天空笼罩的乌云逐渐散去,星星的光芒照耀大地。我在想,勒福雷斯是不是在府第的屋顶读着星星,而星星又告诉他什么。夜晚越来越冷,田野结的霜四处发光。
我突然想到,主人可能因为寒冷而大吃苦头。
愉快的一小时过去了,我又想到另一件事情:他说不定会在藏身之处冻死。这可不妙,我不想永远逃不出那个烟盒。我只好盘旋而下,飞到树丛里找他。
虽然心有不甘,但看到他脸色发青地活着,还是松口气。他穿着外套缩在一堆树叶下面发抖。树叶被他磨得一直沙沙作响。
「想来点暖气吗?」
他的头稍微动了一下,看不出来是在发抖,还是在摇头。
「不要啊?」
「不要。」
「为什么?」
他的下颚咬得太紧,几乎快打不开了。「免得把他们引过来。」
「拉不下脸吗?不想要讨厌的魔鬼帮忙?附近结霜了,有些可能会掉下来。你最好小心点,我看过这种事情发生。」(※的确非常、非常惨,提醒我改天告诉你这件事。)
「走……走开。」
「随便你。」我回到树上。过了一会儿,东方天空出现光芒,我听到他打喷嚏。除此之外,他还是固执地保持安静,坚持自讨苦吃。
天亮后,挂在枝头的蝙蝠就不是那么有说服力。我到树丛那边,变身作一只田鼠。男孩还在原地,僵硬地像块木板,鼻子流鼻涕。我停在附近的树枝上。
「主人,要不要手帕?」我说。
他有点吃力地抬起一只手臂,用袖子抹抹鼻子。他吸吸气。「有什么动静吗?」
「左边鼻孔还有一点鼻涕,其他一切都好。」
「我是说路上。」
「没有,现在还太早。如果还剩什么食物,趁现在快吃。等第一辆车子过来,就得一切就绪了。」
看来不必匆忙。四条路都没有动静。男孩把最后一点食物吃掉,缩在树丛下潮湿的草地,看着其中一条小路。他好像有点感冒,在外套底下不禁发抖。我来回奔走,看看有没有麻烦出现,最后还是回到他身边。
「记住,」我说,「不能让谁看到车子停了几秒钟以上,否则哨兵就会发觉异状。车子一到十字路口,我们就得上车,你的动作得快点。」
「我会动作快。」
「我是说动作真的要快。」
「我说过,我会动作快。」
「好。我看过蛞蝓都爬得比你快,而且你昨天晚上不肯让我帮忙,所以生病了。」
「我没有生病。」
「抱歉,没听清楚,你牙齿打颤的声音太大了。」
「我不会有事的。走开。」
「到时候进了屋里,感冒可能坏了我们的大事。勒福雷斯可能循着喷嚏声——听!」
「怎么了?」
「车子!在我们后面。很好,它等一下就会过来了。等我的命令。」
我飞奔过长草,到了小灌木丛的另一边,等在路边土坡上的大石头后。车子靠近的声音越来越大。我很快扫视天空,没发现看守者,而且树木挡住路面,从房子看不到这里。我准备好起跳——
然后蹲回石头后面。不行。这辆发光的黑色豪华轿车是魔法师的,风险太大,不值得一试。这辆车子快速通过,扬起一阵灰尘和沙石;煞车声很尖锐,引擎盖很闪亮。我瞥见里面的乘客:这人我不认识,嘴唇厚厚、脸色苍白,头发往后梳得亮亮的。没有妖精或其他守护者的迹象,但这也不代表什么。突袭魔法师没什么意义。
我转过身面对男孩,他还在树丛下没有移动。「别动,」我说,「那是魔法师。」
「我有眼睛,」他狼狈地吸吸鼻子,「我也认识他。那是莱姆,勒福雷斯的好友。我不确定他有没有参与这项阴谋;他不是什么狠角色。我以前用虱精叮过他,肿得像气球似的。」
「真的?」我承认自己大吃一惊,「怎么回事?」
他耸耸肩。「他们打我。是不是有人来了?」
前面的转弯出现一辆脚踏车,骑车的是个矮胖的男人,他的双腿飕飕转动,好像直升机的桨。脚踏车前轮的上方挂了一只大篮子,上面压着一层白布。「是肉贩。」我说。
男孩又耸耸肩。「大概吧,要对付他吗?」
「他的衣服你能穿吗?」
「不行。」
「那就让他过去。一定有更好的选择。」
脚踏车骑士满脸通红、汗如雨下地到了交叉路口,煞车之后停下来擦擦眉毛,然后继续往海德兰府前进。我们目送他离开,而男孩眼睛主要是盯着那个篮子。
「该把他抓来的,」他依依不舍地说,「快饿扁了。」
过了一会儿,骑着脚踏车的肉贩回来了,一边吹着口哨一边骑车,漫不经心地继续他的行程。他的篮子空空,但皮夹一定满满。有个哨兵在树篱后面大步弹跳地跟着,身体和褴褛的袍子在阳光的照耀下,几乎变成透明。
肉贩骑着车滑向远方。男孩忍住没打喷嚏,哨兵也飞走了。我拨开树丛上面的刺藤,偷偷望着上方。天空晴朗,冬日阳光让田野沐浴在不合季节的温暖中。路面还是一片空荡荡。
接下来一小时,路上曾两次有车经过那条十字路口。第一次是花店的箱型车,开车的是抽着香烟的邋遢女人。我本来要扑过去了,不过我鼠眼的眼角余光瞟到有一组三名乌鸫哨兵懒洋洋地在小树丛上方低空飞过。他们珠子般的锐利眼睛来回观看。没有机会,他们什么都看得见。我躲起来,让这个女人继续开过去。
乌鸫飞走了,不过下一个经过的人也没好到哪去:一个开着敞篷车的魔法师从海德兰府那边过来。鸭舌帽和驾驶用护目镜遮去他大半张脸,因此他飞驰而过时,我只瞥见他修剪过的淡红色短胡子。
「那是谁?」我问道,「另一个共谋?」
「没看过。说不定他就是昨天晚上开车过来的。」
「不管是谁,都不会逗留的。」
男孩越来越泄气,重重地捶着草地。「再不行动的话,所有宾客都要到了。我们还得要留些时间,到里面看看他们在进行什么勾当。啊!要是我更有力量就好了!」
「所有魔法师永恒不变的呐喊,」我意兴阑珊地说,「有点耐性吧。」
他恶狠狠地看着我。「有时间才能有耐性,」他吼道,「我们哪来的时间?」
不过,其实二十分钟后,机会就来了。
汽车声再度传来,而我又跑到树丛的另一边,从边坡上面看过去。一看,马上就知道时候到了。那是食品商的深绿色箱型车,高大方正,装了漂亮的黑色挡泥板,外观还刚上过烤漆。车子侧边还大喇喇地以粗字体写着「史阔尔父子,来自克洛敦的食品商,提供美味佳肴给上流社会」,让我开心的是,坐在车子里面的正是史阔尔父子。开车的是一个秃头老人,旁边戴着绿色鸭舌帽坐着的,是个精力充沛的年轻人。两人都非常期待,打扮得整整齐齐,迎接他们的大日子;老史阔尔的头好像已经擦到发亮了。
田鼠在它埋伏的石头后方摩拳擦掌。
箱型车越靠越近,引擎在引擎盖下面隆隆作响。我检查天空,没看到乌鸫,也没有别的危机。完全没有障碍。
箱型车和树丛平行,从海德兰府看不见这里。
史阔尔父子两人都把窗户摇下,呼吸宜人的空气。小史阔尔哼着轻快的曲子。
行经树丛之时,小史阔尔听见车外有轻微的沙沙声。他往右瞥了一眼……
只见一只田鼠当空呼啸而来,它摆好一副空手道的攻击架式,爪子伸出、后腿向前,迎面扑来。
田鼠咚一声,直接掉进敞开的车窗,父子俩都没来得及反应。车子里乱成一团,车身来回剧烈摇晃。箱型车缓缓地偏离车道,撞上路边土坡,车轮打滑松脱。引擎失去力气之后便熄火了。
一阵沉寂之后,乘客的车门打开,一个酷似老史阔尔的人跳下车,到后面把失去意识的父子俩拖出来。小史阔尔的衣服已经不见了一大半。
我花了一点点时间把这对父子拖过路面,扯上土坡,拉进树丛深处。我把他们藏在刺藤丛下,然后回到箱型车里。(※法奎尔一定会说,吃了他们比较简单,而贾伯根本连说都不说,直接吞掉他们。不过人肉会害我的灵髓发疼,就好像吃了馊掉的海鲜,每一口都会累积脏污。)
这下子我碰上最麻烦的一刻了。巨灵和汽车就是不合,被包在钖皮里的感觉很不好受,周围又是汽油、油脂和人工皮革的味道,还有人类与其他人造物品的恶臭。于是你会一再想到当个人类会是多么无能、多么低劣,竟需要这么多破烂玩意才能远行。
此外,我不太清楚怎么开车。(※截至目前为止,我唯一的驾车经验是发生在大战期间,那时英国军队扎营在布拉格三十哩之外。一个捷克魔法师(现在应该没没无闻)命令我去偷某些文件。他们看守森严,而我被迫开着救护车,瞒过敌营巨灵的耳目,进入英国军营。我开得很不好,但至少成功完成我的伪装(我把一路上撞倒的军人塞满救护车)。等我进入军营,这些人都被赶紧送到医院,而我趁机溜走,偷走军机。)
不过,我还是再度发动了引擎,成功地把车子从土坡上倒车,回到路面中央,继续前往十字路口。整个过程几乎不到一分钟,但我得承认我很焦虑:眼尖的哨兵或许会觉得奇怪,为什么一辆箱型车要花那么久的时间离开树林。到了路口,我减速慢行,快速环顾四周,身子往乘客的车窗俯过去。
「快!上车!」
附近树丛沙沙作响。有人扭动车门,男孩随后上车,气喘如牛。车门随即关上,我们立刻上路,右转到前往海德兰的那条露。
「是你吧?」他喘着气,盯着我看。
「当然。快点把衣服换好,越快越好。哨兵很快就会追过来了。」
他在座椅上胡乱摸索,把自己的衣服扯下,拿取小史阔尔留下的上衣、绿夹克和长裤。五分钟前,这套衣服还光鲜亮丽,但现在皱成一团了。
「快点!他们要来了!」
哨兵从田野的两旁一路跳跃而来,黑色破衣在空中飞扬。男孩还在笨手笨脚地对付他的上衣。
「扣子好紧,我解不开。」
「那就整件套上!」
左边的哨兵飞得比较快。我看得到它的眼睛两个黑色椭圆,中间还有亮亮的小孔。我试着加速,却踩错踏板;车子振动之后差点停下。这时男孩还有半个头在上衣领子内。他往前撞上仪表板。
「哎唷!你故意的!」
我踩下正确的踏板,再次加速前进。「把外套穿上,不然我们就完了,还有帽子。」
「那裤子呢?」
「算了,没时间。」
男孩穿好夹克,才刚把鸭舌帽压到一头乱发上,两个哨兵就从旁边跟过来。它们一直位于树篱的另一边,以闪亮的眼睛仔细打量我们。
「别忘了……我们应该是看不到它们的,」我说,「头直看着前方。」
「我知道,」他突然想到一件事,「它们不会发现你是谁吗?」
「它们没那么厉害。」我衷心希望如此。我想它们应该是食尸鬼(※食尸鬼:一种名声不佳的次等巨灵,喜欢吃人肉,是很好的哨兵(但是不能让它们得逞)。它们只看得到五个界层,但我除了在第七界层,都是保持着史阔尔的外貌。),不过这年头没什么事说得准。(※什么东西都想更上一层楼。虱精想当霉精、霉精想当妖精、妖精想当巨灵、巨灵想当火灵甚至魔王。当然,这全是痴心妄想,要改变灵髓的极限是不可能的。不过,这阻止不了许多灵体硬把自己装成更厉害的东西。当然,如果你一开始就非常完美,就不会想变成什么了。)
有一会儿,我们沿着道路朝着种了树的斜坡开。我们两个都看着前方,哨兵也跟在箱型车两旁。
男孩现在又说话了。「长裤怎么办?」
「不管了,就善用你所拥有的东西,一切看着办。我们快到大门了。你上半身看起来够体面了。」
「但是——」
「把外套顺一顺,不要看到有什么地方皱巴巴的,这样就行了。好,我是史阔尔,你是我儿子。我们现在要送吃的到海德兰府,为今天的会议准备新鲜餐点。这倒是提醒我,我们得先搞清楚究竟到底带了什么,你去看一下吧?」
「可是」
「别担心,回头看东西没什么好奇怪的。」我们和车子后面有块金属隔板,隔板上有道金属活板门。我指指那里。「赶快看。我本来要看,可是现在要开车。」
「好吧。」他跪在座位上,打开活板门,把头伸进去看。
「好暗……这里有很多东西……」
「你看得出来有什么吗?」我看了他一眼,方向盘差点失控。车子猛然冲向树篱,所幸我即时拉回。
「你的长裤!坐下!你的长裤呢?」
他坐回位子。我左边的景观明显改善。他说:「我不是把原本那件脱掉了吗?你叫我不必把新裤子穿好。」
「我不知道你把原本那件丢啦!快点穿上。」
「可是哨兵会看到——」
「哨兵已经看到了,相信我。把裤子穿上。」
他把脚跨到仪表板上穿鞋子的时候,我摇摇发亮的头。「但愿食尸鬼没那么聪明,不懂人类的服装礼节。希望他们以为现在换衣服没什么不对。不过大门守卫一定会懂的。」
我们快抵达庄园边界了。从挡风玻璃放眼望去,尽是一片树林,前方道路就在树林之间慢慢蜿蜒:没多久就看到大拱门映入眼帘。这座拱门以土黄色的砂岩砌成,从路旁的树林中窜出,令人惊讶的规模与世界上成千上万类似的拱门如出一辙。(※全都是建来庆祝某个小种族战胜另一个小种族。从罗马到北京、从廷巴克图到伦敦,只要是有城市的地方就有这种庆祝胜利的拱门耸立,背负着泥土与死亡沉重的重量。我一个都不喜欢。)究竟是哪个小贵族付钱兴建,又为什么兴建,我想应该没人知道。支撑着顶部的女像柱,脸部已经磨损,雕像的细部也都如此。现在蔓延于门上的常春藤,迟早会毁坏这道石作。
拱门的上方与周围覆盖着红色圆顶,耸立到天空,延伸到树林。穿过拱门之后,就没有障碍了。
一路跟来的哨兵,期待地看着前方。
我在距离拱门几公尺的地方把车速放慢,停下车子,但是引擎没熄火,缓缓发出低沉的隆隆声。我们坐在车上等。
拱门一旁的木门打开,有人跨着大步走来。我旁边的男孩微微打了个哆嗦。我瞥了他一眼。虽然他本来就很苍白,这下更是毫无血色,眼睛瞪得像餐盘一样大。
「怎么了?」我悄悄说道。
「就是他……我在铜镜上看过他,把护符带给勒福雷斯的就是他。」
我没时间回答,没时间反应。这个杀人犯若无其事地迈着步伐、带着淡淡的微笑,走向车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