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西方奇幻小说网 > 弓之力:法庭斗剑三部曲> 四

  但愿我今天别死掉。朱弗雷兹院士在登陆驳船上坐下,喃喃自语。他看了看船上其他人——基金会第五连的五十名斧枪手——暗暗疑惑有多少人此刻心里想着差不多的事。一个紧张、瘦削的年轻下士紧紧抱着第五连的旗帜,上面写着:俭朴与勤勉。算不上人们愿意为之卖命的那种激励人心的口号,但大概也是件好事。朱弗雷兹院士不想让麾下的士兵为了任何事情去死。

  为了转移注意力,不再被令人抑郁的思绪困扰,他解开了背包上的系带,打开那个装着三天份食物配给的亚麻布包裹。他不禁微笑起来。阿丽西娅在里面放了一大块他最喜欢的奶酪,一些加了胡椒的香肠(坚硬鲜红,他就爱吃这种),一块熟成黑麦面包,六个洋葱,一只冷鸡腿。他抬起头,发现士兵们都盯着他。他把亚麻布折好,然后重新系上背包。

  他想说点什么——你们都带了什么吃的?——但这当然不行。他祖上十二代都是贫贱者,自己更是基金会的院士,拥有形而上学博士学位和文献学硕士学位,不应该问自己的士兵他们的妻子都往午餐盒里放了什么。这肯定是不对的,虽然不知道到底为什么。他露出一丝微笑,士兵们挪开了目光。真奇怪,他想。我们马上就要并肩作战,可能还会一起死去,但我和他们似乎完全没有共同点。不过再仔细一想,其实也没什么奇怪的。普通人平常都会聊什么呢?肯定不是马兹亚《顿悟》早期手抄本的文本差异、道德两面性之谬误、长期围困战中反向坑道战技术的最新发展、外邦国土持久战役中的粮草运输线、迪欧·科兹玛早期的纯器乐音乐、岛民联邦银行利率下降的可能性,或者接替比耶翰院士成为公众健康与水路航道部门的总行政官的人选。剔除了这些话题,那还有什么可聊的呢?天气吗?

  波涛像个粗鲁的赶路人,猛地推动驳船,朱弗雷兹一把抓住头盔。它差点从脑袋上掉下来,落入海中。他突然想起,普通人会聊运动项目,以及他们在工作场所,也就是“工坊”的共同经历。但他对集体运动项目几乎一无所知,只知道理论上那是被禁止的,而且他觉得士兵们也不想和自己的指挥官聊工坊的事。至于天气——今天在下小雨。是啊,确实在下。他苦着脸,开始玩弄斧枪柄上一根松脱的缠线。真是不幸,士兵们似乎无法在他面前自在地聊天——大概是因为他们想聊聊这次任务多么荒唐,再议论一下指挥官的判断力。不过他也只能猜测。他和他们唯一稍稍相似的经历发生在多年以前,那时他还是个年轻新生,和六七个同学与导师共乘一艘渡船。学生们自然全部噤声,从沙斯特码头到思科纳岬,全程没有人说一句话。不过,那是因为他们都很害怕阴沉、乏味又闷闷不乐的尼哈尔博士……朱弗雷兹皱起眉头,不太喜欢接下来的想法。我是个阴沉、乏味又闷闷不乐的人吗?也许尼哈尔博士不是那样的,只不过因为他是另一个世界的人,我们全都先入为主了。我也变成另一个世界的了吗?是什么时候发生的?

  没过多久,恶劣的海况和恼人的风浪就帮他清理了思绪,唯一留下的想法是:我恨坐船。就在下个不停的雨让他开始觉得上了四层羊毛脂的军用斗篷也不防水的时候,领航员叫道:“洛哈岬!”他才猛的回过神来,重新进入军官的角色。

  他望了望身后,但雨幕和海上的雾实在太厚,完全看不到其他两艘驳船。不过这不能说明什么。能见度顶多只有二十码。他眯起眼睛,试图眨出眼里的雨水,然后观察前方。还是没用。这家伙是怎么知道这里是洛哈岬的?明明哪里都有可能。朱弗雷兹院士意识到航海是自己最缺乏了解的领域之一。在大雾中确认方位的方法肯定是有的,不然海上交通就不存在了。他听到船锚入水的声音,于是站起身来,身体无助地摇晃着,直到抓住船舷才稳住自己。根据传统规矩和军队礼仪,他应该第一个跳进隔在他们和海滩之间、深度未知的海水里。他笨手笨脚地越过长凳,骑到船舷上,然后把另一条腿也跨了出去,结果失去平衡,一屁股坐进了九寸深的水中。棒极了。他一边撑着斧枪站起来一边小声嘟囔。完美的示范。在他身后,士兵们正在有条不紊地以更合适的姿势下船(他们受过这方面的训练,而我没有。毕竟我只是个指挥官)。他举起左臂,挥手让他们快些,并给出列队集合的号令。士兵们后面,可以看见另外两群差不多的人,隐约的深色人影正在构成模模糊糊的队列。全体到齐,是时候前进了。

  爬上山。在沙斯特相对温暖舒适的第五连营房里,侦察兵们是这么告诉他的:爬上山,顺着小路,走到一片废弃的建筑物,那是被弃置的锡矿矿场,叫维尔伊雷克。从那里向北行军一个小时,一路上坡,来到山脊,然后顺着山脊向东转,直到抵达一处陡峭的深谷,看起来像是地面被折起来了一样。那个村子就在谷底。

  路线不难记。朱弗雷兹院士领着队伍前进,靴子发出恶心的呱唧声,雨水流入头盔卷边中间的接缝,变成一条小小的排水沟,浇在他的后颈上。这里总是下雨吗?地面完全湿透了,大团稀泥黏在他的脚上,重得难以抬腿。越是往山上爬,头顶低垂的云层就越是厚重。等到他被废弃矿场的仓库掉下来的石材绊倒、摔了一跤时,他已经确信自己走错了路,差点下令全体原路返回。

  还真找对了,真不敢相信。他下令停下休息,看着士兵们散开,坐在矿场废墟上,个个满身泥泞,阴郁得像栖息在光秃秃的树枝上的一群乌鸦。有人在倒靴子里灌进的水,或者拧干兜帽和斗篷,但大多数都筋疲力尽,士气低落,一动不动地坐着。他体会了一会儿被雨淋透的布料有多么沉重,心里想着到底有没有可能让这些凄惨沮丧的士兵在最终遇上敌人的时候表现出哪怕是一点攻击性。如果敌人有脑子的话,就该请我们进去坐在炉边喝杯热饮料,绝对不用担心安全问题。

  他感到蜷缩在斗篷里睡过去的欲望越来越强烈。必须上路了。再拖下去,士兵们就调动不起来了。他站起来挥手下令,一群梦游一样的人排好队列,连抱怨声都没有。这样子和“突袭部队”的名字是如此的不协调,几乎有些可笑。突袭者应该雷厉风行,而不是像挖泥工一样消沉地拖着脚走路。也许他应该演说一番,振奋一下军心。他读过这类文章,但是决定不去尝试。这么多年来,基金会的军队从未发生过兵变,但要是此时来一篇演讲就难说了。

  从维尔伊雷克向北行军,走上山脊。朱弗雷兹院士四下张望,寻找地标。真蠢,他连来的方向都不记得了。他知道往北是上坡,但面前能上的坡实在太多,现在该往哪里走呢?靠太阳辨别方向是绝无可能了(太阳是什么?)。一百五十多个以士兵为职业的成年男人竟然因为天阴下雨就在半山腰迷了路,简直荒唐。他集中精神,尽力回想最开始看到的锡矿废墟的样子。

  好吧,只要一路上山,迟早会找到山脊,到那时再右转就行了。就这么简单,想迷路都不成。他下令前进,拖着僵硬的双腿深一脚浅一脚在可怕的泥浆里蹒跚前行。他无数次感到,为了争夺这讨厌的地方而让人丧命,这实在太可笑了。一路走来,他没看到任何庄稼和牛羊,也不知道有什么人会对这片泥泞湿滑的鬼地方感兴趣。犁地和种植都行不通,农作物只会腐烂。家畜在这里待不了一个季度就会因为腐蹄病和饥荒大批死去。除了一座废弃干涸的矿场,什么都没有。只有疯子才想要这个地方。

  抵达山脊的时候他们几乎没有意识到。前一刻,他们还在努力用斧枪柄当作支撑,拖拽着身体攀爬一座陡峭度逐渐增加的山坡。下一刻,地面似乎从他们的脚下流失了,朱弗雷兹只能踉跄着挥舞双臂保持平衡。他示意全体停止行军,再次抹掉眼睛里的雨水,然后试图看懂地形。

  他们确实到了山脊。他能看见西边的山势陡降,形成了一个和侦察兵的描述相同的山谷。这让人无比困惑,因为村庄所在的山谷明明在东边,大概三里远的位置。这要么是另外一座山谷,要么就是他们斜着爬上了山,无意中越过了目的地,从另一侧爬了上来。云雾填满了谷底,从山脊溢出来,就像啤酒杯上的泡沫。他再次感到了荒唐,但已经到了这一步,必须做点什么。可以派侦察兵去看看下面是否真的有个村子,但这个主意不太好。这些满身泥泞、神情沮丧的士兵几乎不可能安静地爬下陡坡而不被发现。能做的只有下令前进,带着他们往下走,祈祷他们来对了地方。太荒唐了。啊,该死……

  他举起斧枪,指向云雾。眼下的问题不是他们能不能在敌人做好迎击准备之前快速下谷底,而是能不能在肮脏滑腻的烂泥中及时停下。他脑中出现了一幅画面:一百五十名重甲步兵屁股着地,滑雪橇一般滑入战场,发疯般撑着斧枪,试图用枪柄末端调整方向。他不禁抽搐了一下。俭朴与勤勉,他小声念叨,胜利与死亡。如果敌人因为笑得太厉害而没法反击,算不算胜利?

  带着极度的担忧与走错路的感觉,他领头前行。最好的,或者说唯一的办法,就是以之字形路线缓慢下坡。若是中途被发现的危险太大,就只能一路冲下去,把一切交给运气。如果这里有两处长得差不多的山谷,侦察兵应该会告诉他吧?也许他们说了,但他没认真听。另外,如果村子真的在底下,他们又该做什么?烧了它?在这种雨天?

  也许他们已经在等我们了,张弓搭箭,只等号令。也许我们马上就要死了,死在雨水和泥巴里。当然,没法知道到底会怎样。但愿我今天别死掉。

  下到谷底花了很久。也许距离并不远,难走的路让时间放慢了。周围没有生命的迹象,倒也合情合理。要么是走错了地方,这里根本没有村子,要么就是村里人都待在温暖安全的室内——在这种天气,脑子正常的人都会这么做。只有愚蠢的突袭部队才会在雨水和稀泥里趟来趟去。一群白痴,把自己搞得晕头转向……

  朱弗雷兹猛地停下,直起身来,靴跟陷进了土里。透过一缕云雾,他看见了下方的茅草屋顶,就在一百码之外。该死,他举起手臂示意全体停止。他站了片刻,观察动静,倾听除了雨声之外的声音。雨水打在他的头盔上,如同一个百无聊赖的孩子在用手指敲课桌。士兵们站在他的周围,轮廓因为雨雾而显得模糊。他曾经见过一群野生小矮马,也是这么茫然地站着。区别只在于这会儿下着雨,大家浑身都在滴水。凑合试试吧,他自言自语,然后给出了快速前进的信号。

  下一秒,他要顾及的事情就太多了。所谓的快速前进,只不过是跑得够快、少摔倒几次就行了,摔跤的危险就像一头紧跟在屁股后面的猛兽。第五连的三个排(俭朴与勤勉)像鲁莽又过度兴奋的孩子一样奔下山坡,跌跌撞撞,推推搡搡,一路滑行,同时所有人都保持着诡异的、令人不安的沉默。他们面对的危险是实实在在的。如果一个人突然停下(假设他停得下来),身后的人肯定会撞上去,手中的斧枪会把他戳个对穿。意识到了这一点,所有人都极力跑得更快,所以整个连都在不断加速,像山体滑坡的落石一样向前冲去。一百五十个人全都怕得要死,拼命逃离己方士兵,向敌人跑去。等到脚下的地面变得平缓,房舍出现在眼前时,他们已经达到了大多数运动员永远无法企及的速度,如同打水漂的石子一般跃过泥地。荒唐,朱弗雷兹心里想,太荒唐了……

  有个东西在他面前拔地而起,让人想起带着敌意的野兽——一间木屋,几乎只能算个窝棚,而他正朝着它直冲过去。他努力避开,最后撞在了屋角上,冲击力遍及整个身体。他的双脚向前打滑,整个人背朝下摔在地上。脑袋撞到地面时他想大叫,肺里却根本没有足够的空气。前方的水雾里响起一个女人的尖叫,他看到他的士兵成群涌过来,从他身边经过,斧枪平举,脚下失控。更多的尖叫声传来,还有碰撞声,似乎是有人扔下大堆金属废料。然后他听到了第一声出于疼痛而不是恐惧的叫喊。可能是出了意外,某个斧枪手撞到人了,就像两驾马车在大雾弥漫的街角相撞。他努力呼吸的时候,能听见手下一名中士吼着指令——全体列队,全体整队,举起武器。又是一声尖叫,离他很近。看来是成功找到了敌人,打起来了。

  他拖着身体坐起来,强迫自己呼吸。刚才一撞之下,呼吸的本能好像没了,得命令自己的身体吸气才行。斧枪不知道哪去了——啊,在这儿。沾满泥水的斧枪拿在手里,让人很不舒服,就像拿着河里捞上来的死鱼。他把斧枪拽到身边,撑着自己站起来。他膝盖发软,仍然喘不过气,暂时还没感到疼痛,但这只是因为惊吓过度,还没回过神来。正在专心呼吸的时候,一个人影突然从水雾中冲了出来。是个高个子男人,不是士兵,不是第五连的成员。他忘记了呼吸的本能,放平斧枪,冲了上去。那人站着没动。枪头直接刺了进去,直到斧刃阻碍了它继续刺入。

  他看起来很惊讶,为什么?他不知道在打仗吗?

  那人用双手环住斧枪柄,张开嘴正要说话,就断气了。他倒了下去,身体利索地滑下枪头。这时朱弗雷兹才发现,他似乎没拿武器。脑中出现了一个想法:会不会搞错地方了……间谍口中驻扎了一个排的思科纳弓箭手、准备进攻布莱泽斯的村庄并不是这里。噢,这也太……

  一个女人从他身边跑过。却没看见他。朱弗雷兹伸手抓住她的手臂,把她扯得转过身,撞到自己的肩膀上。她表情困惑。

  “这个村庄,”他问,“叫什么名字?”

  她看着他,好像他是什么传说中的什么怪兽。“普利门,”她说,“这是普利门。”

  朱弗雷兹的脸抽搐了一下。“你确定?”

  “我当然确定,我就住在这儿。”

  “该死。”朱弗雷兹放了手,她逃得比兔子还快。

  见鬼,他低声自言自语,找错村子了。这些是我们的人,基金会的忠诚属民。这怎么办。他花了片刻让自己镇定下来,确保自己呼吸正常,站得够稳,然后深吸一口气,准备喊出停止进攻的命令。这时,雾中冲出来一个人,将一把凳子砸在他脑袋上。

  他苏醒的时候听到了很多声音。尖叫,呼喊,咒骂,但和先前不一样。这是交战时的声音。这不对,我们攻击了错误的村庄,他对自己说。然后他认出了一个低沉卷舌的思科纳口音,有人在努力压过噪声发号施令。他们没有走错吗?他问自己。不,不可能。他用了好几秒才想明白发生了什么:有人不知怎么跑去了邻村,叫了那里的思科纳弓箭手来帮忙。好极了,朱弗雷兹院士哀叹着,难以置信地摇头,现在我不仅屠错了村,还让他们投靠了敌人。回去之后该怎么解释?

  有人向这边来了。朱弗雷兹院士忙像螃蟹似的侧着爬了两步,躲在被他杀掉的那个人的尸体下面,躲过了十几个从水雾里走出来的人。他只能从死人的胳膊底下偷看,所以看不清,但他认出了他们穿着锁子甲,戴着头盔,还有拿着弓。在这种情况下,知道这些信息就够了。他一动不动地趴着,祈祷自己不会打喷嚏。

  “……藏着,”其中一个人说,带着纯正的思科纳口音。“他们的人比我们多,四对一,而且我们看不清楚,没法放箭。老天,我们根本不该来这儿,趁早离开吧。”“他妈的什么都看不清,”另一个人说,“完全是浪费时间。说起来,你怎么知道是四对一?”

  “听人说的,”第一个声音回答,“他们说有四个排的重甲步兵,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人数对等的仗我不介意打,但是四个排——”

  “打不打由不得我们,”第三个人打断了他,“该做的显然是拉开距离,包围村子,等他们出来的时候再挨个放倒。”

  “就让他们把村子烧了?”

  “他们看起来像是要烧村子的样子吗?放清醒点。”

  人声渐渐远去。确定他们走远之后,朱弗雷兹推开尸体,摇摇晃晃爬起来。他抽筋了,两腿像针刺一样又麻又痛,快速行动是不可能的了。如果因为抽筋跑不动而被杀掉,那就太可笑了。

  他单腿站着,靠在木屋的门框上,意识到是时候振作起来了。毕竟他是指挥官,本该控制住局面的。就算做不到,也该和对手斗智斗勇,与敌方军官争夺控制权。他们冲到谷底之后,他做的只有撞在墙上、杀掉一位忠诚的平民、被人砸傻,以及躲避敌人。对于自己的狼狈,他倒不是很介意,但他确实有责任指挥一百五十个人。是时候做点什么了。

  当然,还得找到手下才行。水雾比先前更浓了。他试图找回理智,但脑子里仿佛有个乱哄哄的议会,大声吵个不停。他想到的唯一能做的就是走进雾里,去找他的士兵。这几乎肯定会送命,但也想不出其他主意了。趴在地上一番摸索之后,他终于找到斧枪,撑着身体站了起来,嘟囔了一句,然后走进浓雾。

  不知道是幸运眷顾勇者,还是傻瓜撞大运,总之是个天大的巧合。他一来就遇到一打斧枪手。他们面朝外站成一个有点走形的椭圆,组成了一个松散又移动不便的刺猬阵,一边的人只能倒着走。由于没人看路,雾又太浓,他们像一帮醉汉一样摇摇晃晃。阵型就像没经验的桨手逆流划动的小艇,一个不稳就撞到了旁边的谷仓上,末端的三个人几乎被压死在墙上,幸好其他士兵踉踉跄跄地退了一步。更麻烦的是,他们都戴着头盔,扣紧了护颊片,因此基本上什么声音都听不见。

  不管怎么说,总是个开端。朱弗雷兹挥着手臂朝他们快步赶了过去。阵型立刻乱哄哄地停了下来,像一辆撞到树上的破马车似的哐啷作响。有人在冲他叫喊叫,应该是“走开”之类的话。“是我,”他叫道,“朱弗雷兹院长。停下别动。停下!”

  他觉得这些人并不怎么乐意见到他。他们在原地站住了,但仍然坚决地举着斧枪对着他,好像把他当成了正在收紧包围圈的一队骑兵。“是谁?”其中一个紧张地叫道,“过来,亮明身份。”

  “噢,看在……”朱弗雷兹说,“是我,朱弗雷兹院士,你们认不出我吗?”

  “长官!”那个先前发问的人猛然立正,然后竟然敬了个礼。

  “这就免了,给我让个地方。”朱弗雷兹气恼地说,然后挤进阵型的前部,“好了,”他吼道,“跟着我往前走。看在老天的份上,跟紧点。”

  事实证明,他基本上只是帮了倒忙。长官一出现,士兵们立刻停止了寻找方向的努力。根据他们受到的训练以及他们学到的规矩,这当然是对的。问题是朱弗雷兹并不能比其他人看得更远。还有,阵型中有一半人都面朝其他方向,同时对所有人下达清晰的命令明显是不可能的。他突然想到,我们真的需要这样挤在一起吗?明明没人攻击我们,为什么不排成一队从这里走出去?

  另一群人从雾中走了出来,双方还没反应过来就差点撞到了一起。相遇得太突然,大家都来不及举起斧枪。幸好如此,因为两拨人的武器都是斧枪……是自己人,朱弗雷兹意识到。“没事了,”他赶在有人被误伤之前喊,“是我们,沙斯特的。没事了。”

  对面人群中传出一个他认识的声音,高声发号施令。是他手下的一个中士。“康诺特,”他叫道,“是我,朱弗雷兹。”

  “长官!”士官回喊道。

  朱弗雷兹短暂地闭上了眼睛。一种奇怪的感觉传遍他全身。他吃惊地意识到,竟然是长期恐惧结束后的宽慰。我吓坏了。他先前一直不允许自己害怕,但现在有了更多的士兵和一位经验丰富的士官,显然,一切都会没事的。“中士,让所有人列队。你那里有多少人?”

  原来康诺特已经集合了第二排的大部分士兵,加上他这边,一共有五十余人,应该足够应对任何可能的情况。“好,”朱弗雷兹说,“现在要做的是找到我们剩下的人,然后一起离开这里。中士,让所有人排成并列纵队。我们要像赶鹧鸪一样搜索这个村庄。”

  康诺特中士有史以来第一次明白了长官在说什么——他是个农夫的儿子,经常用长网抓鹧鸪。他咧嘴一笑表示收到了命令,然后用几句轻快的口令就让士兵们排好了二路纵队(为什么我就做不到?朱弗雷兹问自己)。他们要按照渐渐收紧的螺旋形路线穿过村子,一路上收集己方士兵,并把敌人和村民赶到自己前面,直到将他们困到村子中央。如果他们聪明的话,就会直接投降,这样大家就都能回家了。

  其实这个点子还挺棒的,队伍前进时,朱弗雷兹心想。也许我没那么差劲。队伍一路缓慢平稳地向前推进,情况很不错。中士每隔一会儿就喊出口令,确保队伍紧凑笔直。队列最后的士兵则高声回应。这和赶鹧鸪一模一样,不过,由于危险依然存在,也许更像围猎野猪。对,这个类比更好。在密林中驱赶野猪会有一种可控的紧张感。只要把该做的做好就不会受伤,这一点也能帮士兵们加倍集中精神,而不是惊慌失措(因为你肯定清楚自己要干什么,糊涂蛋是没法加入狩猎队的。随便什么蠢蛋都能当兵,但猎野猪可是正经事)。

  只要有人出现在队列前方,中士就大声喝问,“谁在那里?亮明身份!”己方士兵会报上姓名、军衔和编号,而敌人有足够的时间跑走。这也是朱弗雷兹想要的——先把敌人赶进围猎圈,然后再对付他们。没过多久,他们就集结了三分之二的兵力。只要保持队形,沉着冷静,这个计划就能成功。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下一刻,一队人出现在前方的水雾中。有人喊了句什么。朱弗雷兹皱起眉头——他没听清——然后一支箭射中了身旁的士兵。他立刻停住脚步。另一支箭射中了他的右胸,就在锁骨和腋下之间的位置。他感觉到了冲击力,像是被人狠推了一把,却不觉得痛,只觉得身体像破了洞的水桶,力量在迅速流失。康诺特中士吼叫着指令——前排举起武器,准备迎敌——突然间没声了。朱弗雷兹意识到面前三十码外有两个排的弓箭手,正在全力进攻。噢,该死,现在该做什么?找掩护?没有掩体,不能待在原地,只有一处可去了。“前排举起武器,全体跑步走!”他喊道。两旁的士兵向前冲去,有人推着他的后背,迫使他前进。最好跟着一起跑。但我不该这么做的,我负伤了。是的,这是个正当理由。不知道伤得有多重?不怎么痛,但我总觉得马上就要摔到地上了——最好还是不要,现在不行。他拖着身体向前面那排模糊的人影靠近,看见他们正在后退。箭雨仍在落下。不管怎样,距离只有五六码了,他们不会待着不动,肯定会跑的。他又迈了一步,然后看见土地朝他扑了过来,有人的靴子踢到了他的肋骨。倒在地上时,那根箭在伤口里移了位置,带来一阵剧痛。有个沉重的东西落在他身上,把他肺里的空气都压了出来。那东西在抽搐挣扎(大概是个垂死的人),但他动弹不得,无法推开。他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大概也没关系了。这么说我要死了。好吧。

  他觉得自己一直没有失去意识,只是一动不动躺着,双眼紧闭,不去听其他声音,任由思绪飘飞。这是哲学上的实用主义。似乎只要他不集中精神,让一切模糊远去,伤口就不会疼了。当然,疼痛没有消失。他把它想象成一张钉床,只要放松身体,纹丝不动地躺着,钉子就不会刺痛他。一开始,他还能努力呼吸,有意识地将空气灌入肺部再努力排空。但渐渐的,他开始觉得不值得费力去那么做了。死亡,他糊里糊涂地想,是一件非常自然的事情。没什么可怕的。如果你接受的话,应该会对你大有好处。

  接着,有个东西落到了他的胸口。他和疼痛之间脆弱的休战协议瞬间破裂。他痛不欲生,一点都不喜欢这样。有个混蛋踩到我身上了,他想,这让他第一次感到了愤怒。他睁开眼,看见两个人俯身看着他,恐惧的神情几乎有点好笑。接着他们抓住了他,把他拉了起来(操,好痛,放开我),像拖一大袋羊毛一样把他拖走了。他试图抗议,但身体完全不听使唤,所以他闭上双眼顺其自然,集中精力对付疼痛。他能感到双脚拖在地上,每次颠簸碰撞都震得生疼。拖拽持续了很长时间,直到时间不复存在。

  他们似乎一度停下了脚步。他睁开眼睛,让脑袋借着重力转向一边,直到脸离他右边的人只有几寸远。他不认识那人。

  “我们全错了。”他说。那人张嘴回答,但他什么都没听清。他合上眼皮,疼痛像海潮一般涌了上来。嘿,他听见自己在想,如果能觉得痛,那我肯定还活着,这是好事。然后剧痛填满了他的脑子,再也塞不进其他东西了。

  “你指望他们多能打呢,”高戈斯·洛雷登一边跪下来,拔出一具尸体上依然完好的箭,一边笑着说,“这支军队的指挥官可是通过考试当上军官的。”

  “考试是啥?”他的同僚问道。

  “就是坐在一间放了几张长桌子的大厅里,”高戈斯回答,“他们会给你一张上面写了问题的纸,你再把答案写在另一张纸上。谁写的答案最好,谁就赢。”

  同僚皱起眉头。“他们肯定有很多纸。”他说。

  “都是用芦苇木浆做的。”高戈斯说,“从萨利纳卢斯三角洲进口的芦苇,这在沙斯特是桩大生意。我们有机会也该考虑一下。”

  “可我们又不需要。”同僚说,“我的意思是,除了他们,谁还用纸啊?”高戈斯用死人袖子的一角裹住箭头,擦干净上面的血,然后把它放进箭筒。“我说了,”他说,“应该考虑一下。”他站了起来,因为膝盖发僵闷哼了一声,“估计我们已经解决了大部分人。”他说,“我还是没搞懂刚才是怎么回事,但结果还不坏。”

  “他们帮的忙,”同僚咧嘴苦笑,“帮了大忙。”

  “没他们还真不行。”高戈斯表示同意,“你知道吗,我也会对这场战争产生疑虑,不知道是不是揽上了超出了我们能力范围的事。每到这时,我就会想想敌人层出不穷、令人愉悦的愚蠢表现,然后我就安心了。我是说,”他一边缓步穿过满地尸体和垂死者一边说,“我真希望我能在某一天真正打赢一仗,体验一下那是什么感觉,而不是站在原地,看着他们自己一败涂地。但我没什么可抱怨的,这样已经很好了。”

  他们结束了巡视,回到村子中央的长屋,勤务兵正在里面给伤员包扎。高戈斯注意到受伤的大多都是平民,再一次疑惑那些白痴到底为什么会在他的远征队刚到达、准备与村民交涉的时候冲出大雾,攻击忠于他们的村庄,杀了十六个自己人,还导致了两倍于此的人受伤。毫无疑问,这下全村都归顺思科纳了。但敌人这种无可救药的愚蠢让他觉得受了冒犯。局面很混乱,而他讨厌混乱。

  “瞧瞧我们找到了什么。”哈兹欧中士挥着手叫他过去,他嘟囔了一声。此刻他正在往长屋走,准备与村子的重要人物愉快谈话,讨论转让条款,但他不太想那么做。“马上就来,”他说,然后转向他的同僚,“你不介意替我做动员演讲吧?”他问,“我没有那个心情,反正这一套你都懂。”

  他的同僚点了点头。“我不介意被人奉承一下,”他说,“回头再聊。”

  高戈斯走到哈兹欧所在的位置。脚边有三个人背靠谷仓坐着,双手双脚都被捆住了。其中一个完全失去了意识,脑袋垂在胸口。“你找到了什么,中士?”他问。

  “他们的长官,”哈兹欧笑着回答,“叫朱弗雷兹·波瓦特院士。你认得吗?”

  高戈斯抬起眉毛。波瓦特是贫贱者中的重要家族。“你找到好货了,中士,”他说,“哪一个是他?”

  中士指向其中一个。“他会活下来的。”他说,“箭斜着穿过了肌肉,流了点血,但不是什么重伤。我们发现他们在那边摇摇晃晃地乱走,就像误入了关着的羊圈,不知道怎么走出来了。”他脸上笑开了花,“你觉得他值多少钱?”

  高戈斯耸了耸肩。“现在还不清楚,”他回答,“毕竟是稀有货,不是每天都有的。不过,价格至少有四位数。”

  哈兹欧吹了声口哨。“不赖呀,”他说,“小伙子们肯定高兴。这么看来,跑这一趟还是值当的。”

  “不一定要拿他换赎金。”高戈斯说,中士的脸色立刻一沉。“噢,别担心,如果我们决定留下他,肯定不会让你受委屈。小伙子们也不会吃亏。其实那样对你更好。我会确保这一点的。”

  中士开心地笑了。“和你做生意总是很愉快,经理。”他说,“你想让我们拿他干什么?我们已经止住血了,看样子不会有事。不过,既然他值大钱……”

  高戈斯点了点头。“我明天一早派人把他运出去,”他在朱弗雷兹瘫软的身体旁边跪了下来,亲自检查了一番。“睡着了,”他说,“这是好事。他会活下来的。给他盖张毯子,搬到能遮雨的地方。安排一个卫兵以防万一。”

  他站起来,打了个哈欠。现在要是能上床睡觉就太好了,但他没那么好的运气,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他转身朝长屋走去,后面有人拉了拉他的袖子。

  “伤亡报告,”那个士兵说,“我们尽量准确地做了统计。他们死了一百一十七人,被俘三十一人。我们损失了四人,重伤两人。”高戈斯问了死伤者的名字,没有他认识的,但仍然是场不幸。这场战斗本来没必要发生。虽然结果不坏,但杀了一百一十七个敌人的战果没有让他感到满意,恰恰相反。这样的大败仗会让基金会脸面尽失,这意味着他们会发起报复,很可能直接针对思科纳。那样对任何人来说都不是好事。他叹了口气,再次希望人们别来干扰他的正事。这个区域现在确实会归顺思科纳,但他们本来可以按部就班地做到这一点,因为思科纳银行的利率更低,作风也不那么专制强横。派人数较少的远征队前来就是为了避免冲突。现在他不得不派更多兵力驻守这里,以免基金会杀掉这片地区的所有活物以儆效尤。这不是他喜欢的办事方式。推开长屋的门时,有种让人不快的预感告诉他,他姐姐也会这么觉得。

  “魔法?”亚历克修斯说。

  尼莎·洛雷登轻快地点了点头。“不是哲学,”她头也不抬地回答,“不是以形而上的方式加强的非语言交流。不是用药物引发、让参与者以卓越但完全自然的潜意识洞察力分析已知的材料,并伪装成神秘体验的幻觉状态。我说的是魔法。”她打了个哈欠,伸手去拿一只青铜小剪刀,“魔法只是我们还不理解的科学,说不定从前还有人觉得弓箭是魔法呢,因为它们能制造出乎意料的战果,而且没多少人知道怎么操作。但弓箭是真实的,箭确实会从空中飞过,射中目标。同理,魔法也是真的。”

  亚历克修斯等着她抬起头,但她没有。她正在制作的东西似乎占据了她全部的注意力。看起来像一条拼布被子。

  “我没说它不是,”他说,“我只是想说,我研究这东西有六十个年头了,从来没看到过任何直接证据——”

  “啊。”这次她抬头了,还傲慢地对他笑了笑,“你这么多年来研究的是科学、哲学和数学之类的东西,而不是魔法。你至多只是在研究其他学科的时候沾了魔法的边,就像铅管工需要懂一点木匠活,但是不需要知道怎么制作榫眼和榫头一样。你相当于在说,你觉得榫眼和榫头根本不起作用,因为你从小学的是做铅管,从来没用上过它们。

  亚历克修斯思考了片刻,那位董事咬断了一截线,将它穿过骨针的针眼。他最后开口:“告诉我,你总是这么喜欢与真理较劲吗?当你遇上一个事实,一个明明白白直截了当的事实,你是不是习惯于打压它,或者把它歪曲到妥协让步为止?”

  尼莎抬起脸对他微笑。“一直都是,”她说。“我最初到佩里美狄亚的时候,那里的人有句谚语:只要每天都吃得起鲜鱼,你觉得什么是真理,什么就是真理。现在,”她低头看着手里的活计,“我买得起想要的所有东西,也买得起我还没来得及去想的。我觉得什么是真理,什么就是真理,其他一切都是可以谈的。”

  亚历克修斯笑了起来。“很久没听到那个说法了。只不过在我们那儿,说法变了一点:如果你坐前三排,你觉得什么是真理,什么就是真理。”

  “学术基金会参议的前三排,”尼莎接过他的话,“意味着你是四级或以上的成员。我讨厌那种地方。”亚历克修斯和她对上了眼神,在她的眼中看见了先前没有的怒火,“你知道吗,我讨厌基金会,因为他们觉得自己知道得多,高我们一等。其实他们非常无知。噢,佩里美狄亚城里的人个个都有各种各样有用的知识:制作机械,从尿液里提取硝石,不拔牙就治愈牙痛,给钢材淬火,制作透明的彩色玻璃,不用算筹就解出长除法算式……不管是什么,肯定有人知道怎么做,并且因此获得尊重。至于基金会——要是没有一本说明书,三篇评注和一张比例图,他们连怎么把瓶塞从瓶子里拔出来都不会。我这么说吧,教长。我对魔法的了解,就算你再活一辈子也比不上,理论和实践方面都是。但我不是在佩里美狄亚学的,也不是在这里学的。除非你按照我说的做,否则你什么也学不到。别指望我为了打消你的疑虑,就事先让你学一点。”她吸了吸鼻子,然后用左手背揉了揉,“不过这个算盘打得不错,”她说,“你是我见过的唯一一个有点生意头脑的学者。”

  亚历克修斯点了点头,接受她的称赞,但心里还在疑惑——她有几句是真话?又有哪些是为了谈判而瞎编的?这个女人可以进入任何角色,只要能让交易对她有利。瞧她现在这副模样,煞费苦心地把碎布料缝成拼布被,看起来完全是个朴素精明又务实的农妇,而这全是为了让我这种养尊处优的城里学者觉得底气不足。明天她就是银行董事,向平民代表解释为什么抵押贷款税又上涨了,后天她又会是另外的面貌。她有无数种样子,但其中没有哪个是真实形象。不过,已经对峙了一个半小时,我仍然没有做她想让我做的事。日程表排得满满的那个人是她。我这个不问世事的老书虫做得还不坏。“而你是我见过的唯一能在一句话里引用三次阿卡狄乌斯假说的银行家,”他说。“不过,你说的‘以形而上方式加强的非语言交流’是不是过度简化了《公理》第二册的内容?”

  尼莎耸了耸肩,目光集中在手里的针线活上。“反正第二册也是建立在错误的假设之上,”她回答,“你对此应该很清楚。莫米塔斯早在一百年前就证明了这一点。而且,”她对着光检查缝线接口,漫不经心地补充道,“他的驳议根本就是个循环论证,所以整件事都是浪费时间。”

  亚历克修斯没料到她会这么说,他忍不住请她详加阐述。

  “噢,很简单,”尼莎回答,“他提出了彩虹光线折射的类比,又以它只是个类比为理由,把刚刚建立的假设推翻了。他的表述当然很有说服力,但其中的问题仍然像鸡舍里的公牛一样显而易见。如果他做布料生意的话,肯定会饿死的。”

  她是对的,亚历克修斯恼火地想。她要不就是读过我们从来没读过的著作,要不就是自己想出来的。众神啊,如果我再年轻三十岁,肯定会放弃哲学,去给织麻布袋的工匠当学徒。“你的理论很有趣,”他听见自己说,“但不是还有贝伦尼亚斯和无规律变化理论吗?过去的五十年里,莫米塔斯定理一直被当作一个出发点,而不是结论。”

  “管他呢。”尼莎·洛雷登挥了挥手里的针,就此终止了这个话题。他们二人都心知肚明,她没有继续辩论下去的必要,因为这一轮是她赢了。“你对这个领域的了解肯定比我多。说实话,如果你懂的还没我多,那才出奇呢。至于现在,”她仔细叠好拼花被子,放在膝盖上。“我们来谈正事吧。是时候施点魔法了。”

  “怎么样?”男孩焦虑地问。

  巴达斯·洛雷登抿紧了嘴唇。这很尴尬。一方面,他父亲和他说话从来没体贴过。当初学这门手艺时,父亲指出他错误的方式是把半成品从台钳里扯出来,在膝盖上折成两半,同时用严厉的语言指责他浪费了上好的木材(有句俗语是这么说的:又不是树上长出来的,哪儿有那么容易找到。在巴达斯记忆里,父亲从没用这句俗语形容木料之珍贵。但好几次只差一点就闹出了这种笑话)。另一方面,巴达斯·洛雷登不是他父亲。

  “糟透了,”他说,“重做一遍。”

  男孩的眼神好像他刚刚徒手捏死了自己的宠物麻雀。“噢,”他说,“我有哪里做错了吗?”

  巴达斯叹了一口气。“你真的需要我告诉你?”他说,“我就知道你之前没听。好,那我再说一次。第一,弓腹应该是平滑的,你没做到。第二,修整弓背的时候应该顺着年轮的弧度,不然等于浪费时间。你看,”他指了指木料上被男孩削掉足足三层年轮的地方,“简直一团糟。第三,节疤要留着不能修掉,否则它们会成为脆弱点,弓就会断。而你直接把它们刨平了。第四——”

  “好吧,”男孩说,“抱歉。”

  巴达斯粗重地吐了口气。“不用抱歉,”他疲倦地说,“你又没有做什么坏事。只是没做对,仅此而已。虽然你确实糟蹋了一块上好的木材,但我们都会经历这种事。你……”他再次叹了口气,“到一边去重做一遍,这次要做对。你觉得能做到吗?还是说你想看我再做一次,这次——”

  “我再做一次,”男孩立刻打断,“这次我会做对的,我保证。”

  “好,”巴达斯说,“总之,尽你所能吧。做完后记得把这里打扫干净,刨花都快淹到膝盖了。”

  男孩离开了,巴达斯在凳子上坐下来,左手托着下巴。他面前的台钳里是另一件做糟了的成品——可以说是失败品、差劲的活计、怪胎、垃圾、渣滓、废物等等。它也是他几个星期的劳动成果,光是购买材料就花了二十块钱。他已经咒骂过了,但没什么用。

  “全因为我犯蠢听了他的瞎话,”他抱怨着,松开台钳,拿出那东西。这一切的起因是那个偶尔来向他兜售南海岸稀有木料的人。他的货物全部产自巴达斯见都没见过、也不知道名字的树木。有一次,他提起一件事,说他见过一把水牛肋骨做的弓——

  “你是说牛角,”巴达斯打断了他,“水牛角。你把它切成薄片,然后粘到——”

  “是肋骨,”那人坚定地说,“真是件漂亮东西,不到一码长,弓柄有拇指宽,弓稍只有指尖那么粗。给我看弓的家伙说它拉力有五十磅,射程两百二十码。”

  “他说的肯定不是肋骨,”巴达斯坚持道,“他是在说牛角。”

  “肋骨,”那人重复,“水牛肋骨。”

  事情到这里本该就结束了,但他由于他愚蠢的自尊心,以及恰好遇上了一个同意卖给他肋骨的皮革商……一个月后,他收到了油腻腻臭烘烘的昂贵骨头,既然付了那么多钱,他不得不继续下去。

  “真蠢,”他转动着那糟糕的东西低声嘟囔,“这把年纪了还做这种事。”

  他花了大量时间用刮刀和辐刀把骨头削成平整均匀的长条,每削几下就用卡钳测量,确保骨条每隔四寸就契合在一起,宽度、厚度和轮廓都一模一样。等到骨条的厚度全部削到不多不少十六分之三寸,他把它们放到一边,用精心挑选的一块进口红杉木料做成弓胚。他小心翼翼地把弓胚放在大锅上熏蒸,还用厚皮革罩在上面以免蒸汽外泄,直到木料软化,两端可以被弯成反曲的波浪形,看起来像一条爬行的蛇,或者微笑的女孩的上唇。接下来,他煮了一锅粘性格外强的胶水,将小块皮革洒进锅里,一边搅拌一边加入开水,直到浓度变得和一年陈的蜂蜜一样。将骨片夹到弓胚上的过程完全是个噩梦,他用上了作坊里所有的夹钳,还不得不临时用木料和生牛皮又做了十几个才够用。胶水从连接处溢了出来,流得到处都是,让他根本没法碰那东西。胶水似乎永远也干不了——雨期的潮气渗入了胶里,让它无法硬化。虽然做其他活儿也需要夹钳,但他还是不敢把夹钳从胶滴未干的弓上取下来,唯恐承压的骨片剥落。

  等到胶水终于变硬,夹钳可以取下来了。骨片和弓胚完全结合在一起,没有像葡萄皮一样剥落。他准备了一整锅胶水和大量最好的鹿腿筋,花了一整天时间给弓背涂胶,用木勺子柄把铺上的筋丝压平,确保每一束筋丝末端都互相重合,铺垫的筋层厚度均匀。这也花了很长时间才干。但最后,胶水变得和玻璃一样硬脆的那一天终于到来。他削掉多余的部分,将弓背修整光滑,用粗糙的芦苇打磨了整把弓。然后,他第一次拉弯了它,刚好到足够上弦的程度。那是他今天早晨做的第一件事。

  “没用的、该死的废物。”他低声骂,手指抚摸着弓臂中段的弧度,感到弓腹和弓背都被打磨得极度光滑。它看上去无比赏心悦目,可能是他这辈子做过和见过的最优美讲究的弓。弓身的比例完美无缺,上弦之后呈现出反曲弓经典的双S形。问题是,它没法用。

  把弓放在驯弓器上,试探性地撑开一寸的时候,那种混合了阻力和拉伸感,只有筋腱、木材和牛角相结合才能产生的感觉美妙极了。但这不是牛角做的,而是骨头,而骨头(他现在很清楚了)只能弯曲到一定程度,就不能继续弯了。按照这张弓的试验来看,弯曲的极限是十七寸,之后它就完全卡住,拒绝被拉得更开。木头和鹿筋使它免于折断,但无论他做什么,都无法将它再撑开哪怕一寸。于是,他得到了一把拉距只有十七寸的四十二磅弓,用来射三十寸长的箭显然没什么用处。噢,箭倒是能射出去——但你得把手臂和肩膀紧紧扭起来,好像要去钻一个比脑袋大不了多少的洞一样。瞄准目标是完全不可能的。从实用角度来看,它一点用处都没有,除非哪天他遇到一个手臂奇短、身材矮小、想买一把轻磅数的弓来猎松鼠的富翁。还得专挑双耳全聋的松鼠——拉弓会发出可怕的嘎吱声,足够把一平方里内所有的生物都吓跑。

  他最后看了它一眼,把它放回了桌上,然后继续揉搓左侧手腕上被弓弦打出的那块黄色瘀血。不仅没用,他想,还咬人。好吧,大家都会犯错。我只是讨厌犯错的感觉。

  外面又开始下雨了,他走到作坊另一头,关上了窗板。如果天色再暗一点的话就得点灯了,虽然现在还是午后。雨点落在茅草屋顶上,像往常一样让他的心情平和了些。雨声让他想起以前没法在外面干活的日子,父亲总会将他们都带进谷仓,到木工台前学一门新的手艺。那时候他觉得父亲什么都会做。只要雨下得够久,几兄弟又能说服他的话,世上就没有他做不出来或者修不好的东西。有时他会感到气恼,因为时间总是不够,外面总有累人的活儿在等着他,而父亲又要放慢速度,好让对制作东西不如他热衷、学起来也不如他快的兄弟跟上。他总是没耐心的那一个,在老爹努力教会高戈斯或者克利法斯的时候,已经自己琢磨出了下一步。他记得克利法斯学得最慢;高戈斯的理解能力没问题,只是懒得去学;尼莎可以本能地明白某些事情,但却完全弄不懂接着该怎么办。至于佐纳拉斯——老爹在佐纳拉斯十岁的时候就放弃在他身上浪费时间和耐心了。毫无疑问,巴达斯总是最擅长制作东西,而高戈斯总是最擅长使用别人做的东西。没人扎树篱比高戈斯扎得好,就连老爹也不行。没人像他那样擅长撒网或者下捕兽套子,或者在河堰扎鱼,或者拉弓射箭……

  巴达斯想了很久,然后微笑起来。奇怪的是,在兄弟姐妹中,他才是那个靠敏捷灵巧谋生的人。他——而非高戈斯——曾是佩里美狄亚史上最成功的法庭剑士之一,而他用以战斗和杀人的是一把非常难使的剑。这一点众人皆知。真奇怪,以杀人为生的人是他,而不是高戈斯。这只能说明人们不常使用他们与生俱来的天赋。

  他谨慎地将关于哥哥高戈斯的思绪推到一边,把没用的骨弓收到桌子底下,然后环视四周,寻找可干的活。要做的事从来不缺。他们在山里砍伐了白蜡树,最好赶在男孩把木材都用来练手、最后只能当柴火之前锯成木条。他爬到桌上,从房椽之间叠放的木料中取下一根,然后下了桌子,拿起刮刀,用拇指试了试刀刃。当然是钝的——他勤奋的年轻学徒用过它,然后像往常一样忘了把它磨利。巴达斯轻轻抱怨了一声,四处张望寻找磨刀石。

  “我好像把磨刀石落在后门口了,”巴达斯说,“就在我们砍黑莓灌木的地方。你去看看它在不在,行吗?”

  “外面在下雨。”男孩指出。

  “又如何?你又不是盐做的。”

  男孩嘟囔了几句关于劳动分配不公的话,然后垂头丧气地慢慢走向门口。“你确定它不在桌子底下?”他一边伸手拉门闩一边问。

  “确定,”巴达斯回答,“我刚才找过了。”

  “也有可能在其他地方啊。”

  “说得没错。快去门口把它拿回来。”

  男孩走后,巴达斯收拾了早晨用过的一些工具,在那堆东西底下,他找到了磨刀石。该死,他心想,然后开始磨刮刀。快磨好的时候,男孩冲了进来,头发像贴在礁石上的海草。

  “对不起,”巴达斯说,“它其实一直在——”“底下的小海湾里有两条船。”男孩打断了他,一口气说出来。

  巴达斯皱起眉头。“奇怪,”他说,“得有多蠢才会在这种天气出海捕鱼?”

  “不是渔船,”男孩的神情又害怕又兴奋,“是驳船。刚驶过牛角岩。”

  “驳船。”巴达斯·洛雷登重复道,好像这个词没有意义一样。

  “有两艘,里面坐满了人。我觉得是士兵,沙斯特来的。”

  驳船……沙斯特来的士兵。这说不通。“你确定吗?”他说,“该死,我问你干嘛!”他直起身,犹豫了一下。“你确定?”他又问了一遍。

  “我当然确定,”男孩恼火地说,“真的,有两艘驳船,我停下来仔细看了。他们没看见我,因为我一看到就马上藏到一块大石头后面。但我确实看清了,里面坐满了人。看不清他们的样子,他们都戴着兜帽挡雨,不过,两艘坐满了人的驳船,不可能是别的什么。”

  说得有理。“好,”巴达斯说,“你帮我做一件事。跑到下面的村子里,能跑多快就多快,到铁匠铺告诉利卓你看到了突袭队。他会告诉你怎么做的。”

  “好的,”男孩说,“那你呢?你也来吗?”

  巴达斯摇了摇头。“我过一会儿就去找你,但是得先出去看一看。拿着,”他补充,“带上我们昨天做完的四张平板弓和那捆穿甲箭。你拿得动吗?”

  “当然了,”男孩回答,“这么说,我们要大战一场了?”

  “别犯傻,”巴达斯说,“我们要尽量避免。打仗是军队的事。走吧,动作快点。你最好从矮树林穿过去,以防万一。小心点。”

  他帮着男孩把弓和箭放到怀里,看着他跑走,接着关上作坊的门,快步走进主屋。他双膝跪地趴下来,总算够到了它——一个长条形的油布包裹,先前被他收到了床底下,眼不见为净。该死,他再次想,抖开包裹,拿出哥哥高戈斯在佩里美狄亚陷落之前送给他的古朗阔剑。剑的肩带有点发霉,柄头上有一抹轻微的锈迹,就像往玻璃上呵气之后留下的薄雾。他背上肩带,然后从墙上的钩子上取下他的弓和箭筒。绝对不是舍不得,他一边关房门一边对自己说,我只是觉得把剑留在那里太蠢了而已,它太值钱了。而且我也不想失去这张弓。他回头看了看房子,然后看向另一边的作坊,仿佛马上要踏上长途旅行,然后才迈着轻快的步子朝山坡上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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