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这是一宗很寻常的航运业争端,没什么大不了的。不过是因合同文本措辞不够严谨而引发了一些争议,提货单内容之间又略有不一致,碰巧这一切还属于商法中臭名昭著的灰色地带。若是之前处理得当,双方完全可以和和气气地庭外和解,根本没必要拼个你死我活。
法官进来时,全体起立。一位矮个子男人披着黑金两色的法袍穿过法庭宽敞的大厅走来,冠冕堂皇之余又略显滑稽。这中间他停了一两次,似乎在用黑色的鞋尖查探地板是否坚实平坦。洛雷登注意到他穿着击剑专用的低跟鞋,不是书记官和文员喜欢的那种尖头鞋,不由心下赞赏。并非所有的海商局法官都是前击剑手——人数压根儿不够。每次遇到外行法官,洛雷登总觉得不大自在。毕竟,只在法庭的决斗场外围执过法的人很难让人信服。
书记官提奥法诺——一个近视的老头——宣布开庭,并念出庭审各方的姓名。他资历很老,早在当下所有的律师出生前就在这里工作了。法官向出庭人点点头,大家点头回礼,然后纷纷入座。从观众席的长凳区照例传来一阵令人心安的窸窸窣窣的入座声:有屁股在石凳上挪动的声音,也有瓶子被打开、食物被放到趁手的位置时麦秆摩擦发出的沙沙声——这样在庭审开始之后,就能一边享用一边专心观看了。法官盯着放在他面前的文件,问道:“谁是莫切尼哥兄弟的代理人?”
洛雷登抬起头来。法庭对面,一名又高又壮的金发小伙子站了起来。大概是习惯了长期身处低矮的天花板下,他本能地低了低头。他自称泰奥菲尔·赫丁,报出自己的资历后鞠了一躬。观众席传来一阵嗡嗡的赞赏声,有意赌一把的纷纷开始下注。
“很好。”法官说,“谁是被告——”他迟疑了一会儿,瞄了一眼文件,“谁是德洛摩西尔家族的代理人?”
和往常一样,洛雷登站起来时感到腹部一阵绞痛。倒不是他怯场,只是忽然觉得很不自在,渴望自己能原地消失。“是我,法官大人。”他说。声音太轻了。于是在报上姓名的时候,他略略提高了嗓音:“巴达斯·洛雷登,弓匠行会注册的法律剑士,从业十年。”法官要求他大声点。他只得又重复了一遍,同时察觉到自己的嗓音略带一点嘶哑。他当然知道这只是一场小感冒的后遗症,然而旁观者心下自有判断,于是又传来一阵轻微的硬币的叮当声。
法官开始宣读誓词。这是庭审程序中洛雷登最不喜欢的一项,不仅没什么实用性,还常常让他紧张得坐立不安。反观另一位,那个叫什么赫丁的,却双手交叉放在背后,从容不迫地站在那里,看起来似乎正在仔细聆听法官的一字一句。其他人,特别是上了年纪的,总有些打发时间的老套路:默念一段时间卡得正好的祷告词、在脑海里列一份清单、唱一首歌或是哼一段童谣。可洛雷登却总是尴尬地站在那里,手足无措地等待那枯燥乏味的声音结束。
过了很久,誓词终于结束。洛雷登像是被提醒了一般,手心顿时开始出汗。他身边的艾希莉正笨手笨脚地摸索着袋口的结扣。洛雷登暗自发誓:要是这回她再忘了带止汗的草木灰,一定要掐死她。
法官头也不抬地询问是否还有需要提交的文件,没有的话(也确实没有),就通知律师可以开始了。洛雷登深吸一口气,转向秘书。
“古朗剑。”他低声说道。
艾希莉皱起眉头,“你确定吗?”
“我当然确定。你带上了吧?”
艾希莉简直懒得回答他。她办事再不靠谱,在装备方面却是绝对可靠的。洛雷登也明白,不管他选哪一把剑——波西马剑还是斯派·布利夫剑,她都会用同样的语气问“你确定吗?”这种语气每次都让他非常恼火。艾希莉把手伸进旅行袋,掏出一个柔软的灰色丝绒袋子,袋口束着蓝色的绳子。洛雷登从她手里接过袋子,打开绳结。也许还是应该选波西马?算了。落子不悔是他一贯的原则。
就用古朗剑吧。剑套自然垂落下去,让他想起翩然委地的新娘婚纱——这是他从来没敢宣之于口的联想。他的手握上了朴素的把手,感受到拇指和小指自然陷入的浅浅沟槽。在三把剑中,这是最长、最轻,也是最贵的一把,有上百年的历史了。剑身原来刻有藤蔓枝叶的图案,如今只在以合适的角度对准光线时才看得出来。这把剑陪伴他了结了三十七桩诉讼,其中七次在最高法院,一次甚至是在大法官驾前。它的剑刃上有五处豁口(本来还有更多,但浅的那些被他用磨石磨平了),剑身微微弯曲,弧度有一手之宽,都是前任主人造成的损伤。波西马的剑刃更锋利,斯派·布利夫的平衡性据说更好,但在法庭上,最关键的是信任。古朗在法庭上战斗了一个多世纪,如今已是游刃有余。今天只能靠你了,他暗想。
庭警下令清场。艾希莉将匕首递给他——他只有这一把匕首,至少不用为挑哪一把而苦苦思量。他把匕首插入背后的刀鞘,同时下定决心:明早第一件事就是给刀鞘换一副新弹簧。
对,就这么办。
法官举起手,品味着这一刻的戏剧性,然后召唤辩护律师们到他席前。洛雷登走到高台下。当洛雷登走到升高的平台,站在指定的位置时,他感觉到自己的腿都快触碰到对方的膝盖了。他皱起了脸。如果为了区区一宗运输纠纷赔上一条命,死在一个高大的金发混蛋手里,那就真的太不幸了。绝不能命丧于此,这个决心现在更加坚定了。
对方将他的剑上呈法官检查时,洛雷登不禁注意到剑柄上方镀金镶嵌花饰的反光。这是一把刚打造出来大约一年的塔蒙剑,从外观看来使用的频率不高。剑刃上几乎没有豁口,自打造出来后大约只磨过四次到五次,以至于剑身厚厚的抛光层仍然完好无损。奇怪的是,这些细节反而让他振作了一些。这是一把相当昂贵的剑,出自当世五位顶级的铸剑师之一。但是崭新而未经历练。这说明对手过于自信,觉得一切处于自己的掌控之中。十年的经验告诉他,这是个一旦被人利用就足以让他送命的缺点。
他呈上自己的剑,法官匆匆一瞥后又还了回来。这种敷衍的态度让他略感不快。他同往常一样行了个点头致意礼,然后走向场子的中央,站在自己的位置上。他能感觉到脚下的石头地板相当硬实,铺着适量的上品锯木屑和沙子。他穿着那双跟了他最久的低跟鞋,久到和他脚的形状完美地契合在一起。鞋底很新,只用锉刀稍稍打磨了一下。艾希莉帮他脱去长袍,他微微打了个寒战。很久以前一次差点丧命的经历给了他足够的教训,让他学会了只穿肩膀和手臂处宽松、袖口紧束的单件麻质衬衫,以及没有皮带扣的舒适马裤,以免在关键时刻被勾挂。他曾眼睁睁地看着有人在一剑之距以外一命呜呼,仅仅因为他们为抵御寒冷的秋意而身着厚重的毛纺衬衫。十年的经验足以让你领悟到:细节决定命运。
接到指令时,他已经做好准备,调整好了状态。对手明显很强壮,而且行动敏捷。关键是争取在前半分钟不被干掉,然后在后面的三分钟内继续保住性命。对方的第一下刺得很高,完全出乎他的预料。他只得在高处格挡,光凭胳膊和腰的力量差点抵挡不住来自对方的重压。他竭尽全力挡住了这一击,但不得不后退一步,再向右闪躲了两步,露出了胸口的空当,一时无法回击。对方的第二下来得很低,虽然他预料到了这招,但应付时依然狼狈。他向右快闪两步避开了这一下,但此时他的防御位置依然很高,如果对方给他门户大开的右膝来那么一下,就彻底完蛋了。
幸好,对手的下一记直刺角度同样很高。洛雷登后退两步,有了充裕的空间进行正手格挡。他以身体的力量压上剑身,将对方的剑远远撞向右面,接着手腕一沉,来了一记短刺。其实更多的是借手腕翻转的力量,瞄准对方的腹部,狠狠地向前推送而去。他的对手急忙后退,但退得不够快,剑尖刺入约半寸 (1) 。洛雷登拔出剑,冒着右肩被刺伤的危险,猛地扑向低处,弓步前刺。他的膝盖和左手同时撞在地上,顿时感到一阵刺痛袭来,那是韧带发出的抗议。他的对手慌乱之下随手格挡,但力量不足以将他的剑远远荡开,被剑刃的前九寸切进了右胯。到目前为止,他自觉干得不错。但不够好,至少,到目前为止还不够好。
洛雷登跪在地上,试图用左手和左脚的力量将自己撑起来。但他的左膝使不上力——抽筋了。世上有那么多悲惨的死法,而他偏偏要死于抽筋!然而,他的对手看到自己流血就慌了神,没注意到洛雷登的困境。洛雷登挣扎着用右脚直立起来,勉强退守,摆了个颤颤巍巍的防御姿势。这可不是挪动脚步的好时机,现在一动肯定会整个人栽倒。一切都取决于对手是否能够冷静应对自己的伤势了。在等待对方行动的时候,洛雷登把所有的航运纠纷案、所有因不遵守合同法而引发的诉讼以及所有资历比他浅十年的大高个金发击剑手诅咒了一遍。在这么短的一瞬间,能完成那么多诅咒,简直是神的速度。但,怎么说呢,熟能生巧嘛。
幸运的是,对方似乎吓破了胆。他没有进击——换了洛雷登,一定会乘胜追击——反而往后一缩,在肘部的高度来了一记侧削。这简直是自杀啊,洛雷登一边想,一边干脆利落地将对方的剑荡开,接着以无法阻挡的速度前刺。他感觉到剑尖抵住了骨头,看到剑身弯曲了。
——啪,整支剑在离剑尖十寸左右的地方折断了,齐整得像断了柄的玻璃酒杯。忍住厌恶,他手腕轻轻一转,将前刺的动作转为近距离的切削,像割开一张羊皮纸一样,干脆利落地割开对手的喉咙。当啷一声,对方那把昂贵而命运多舛的塔蒙剑落到地上——真不知道买新的剑有什么意义——伴随着对方试图将空气吸入被割开的喉管而发出的柔软呼哧声。血花四溅。当然,如往常一样,还有身体撞击地面发出的沉闷声音。
该死的航运纠纷案。
法官轻轻敲了敲他的小槌子,多此一举地判决被告方胜。观众席上传来一阵稀稀落落的掌声——这场决斗太短了,也没有出现什么令人难忘的剑技——接着就响起脚步挪动声、中断了又续上的聊天声、笑声,以及后排传来的喷嚏声。对方的助理将文件收集起来,夹在腋下,磨磨蹭蹭地不想面对坐在旁听席后方的委托人。艾希莉捡起塔蒙剑——按照古老的传统,这一把价值十倍于他本人委托费的剑现在属于洛雷登了。然而它所值的价钱再高也买不起另一把古朗剑,假设还能找到的话。除了捡回一条命,这真是令人失望的一天。
“你怎么回事?”艾希莉问道,“刚才有那么一会儿,我还以为你要完蛋了。”
“抽筋了。”洛雷登回答道。他想把剑尖拿回来,却又不想离尸体太近。何况,一旦拔出剑尖,血肯定会溅得到处都是。他现在可没心情应付这个。“瞧,”他凝视着手中的断剑嘟囔道,“看来我又多了一把切肉刀。”
“我早说过,那玩意儿总有寿终正寝的那一天。”艾希莉说,“要是你当初听我的把它卖了——”
她撑开丝绒口袋,等洛雷登将手中的剑手柄朝下放进去,然后系紧袋口,放回旅行袋里。“膝盖怎么样?”
“好多了,大概还需要休息一个星期。我们下一次出庭是什么时候?”
“四周以后。”艾希莉说,“是个离婚案,问题不大。不过我还是要跟他们说一声,没准儿他们想换人出庭。”
洛雷登点点头。离婚属于宗教法庭的管辖范围,因此不需要律师决斗至死,真要死了人,也不会影响法官的判决。话是这么说,但带伤上阵前还是应该通知一下客户,尤其是这宗案子还涉及可观的婚内财产。
“要不,我把它截短了用吧。”洛雷登若有所思地说。他意识到自己走路时一瘸一拐,而法庭大门看起来比平时远多了,“某些法庭现在正流行用短剑呢。”
“长度不够。”艾希莉说,“不如磨成匕首吧,多一把备用的也好。”
“作孽啊。”几名杂役将尸体抬走了。为了不惊吓到旁人,尸体上套了一口麻袋,“说起来,我什么时候开始代理离婚案了?”
“自从你膝盖出问题以后。”艾希莉眉头微蹙,抬头看着他,“希望你别介意我问这个,”她说,“你考虑过什么时候退休吗?”
“等我挣够了退休的钱。”洛雷登觉得嗓子里发苦,“要不就等我被提拔成法官再说。”
“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艾希莉说道。
喝到第二瓶、正打算开第三瓶时,他开始浑身发抖。不早不晚,比送信的邮车还准时。他一声不吭,把瓶子递给他的助理。
“你该少喝点。”她一边倒酒一边评论道,“别的不说,这笔花销不小。”
洛雷登愁眉苦脸地打量着擦得铮亮的杯壁上自己那扭曲的倒影。“这是传统,”他回答道,“也是致敬的方式。”他忽然想起什么,问道,“我们给他的助理也买了一杯吗?”艾希莉点点头。
酒馆里有好几个从法庭上出来的旁听者,他们互相推搡,向这里指指点点。洛雷登不喜欢这样的关注,但是他不想错过一场聆讯结束后在酒馆立马接到活儿的机会。卡弗兰兄弟以及肉桂商业联合会的委托就是这么接到的。几个有影响力的大家族会派人出席所有的聆讯,以发掘好的律师苗子。他们比较青睐的通常是那些天赋好到足以存活下来,同时因资历较浅收费又便宜的聪明小伙子。有十年资历的律师在潜在客户群中已经广为人知了,但同时也有因为身价过高而接不到委托的风险。自降身价则无异于承认自己年纪大了。同样,有十年资历的律师接下离婚案,也等同于承认自己宝刀已老或是锐气已失,或者二者兼而有之。洛雷登想,要是我年纪越大身手越厉害,情况就大不相同了。可惜不能。
“得。”艾希莉说,“你把轻松的活儿干完了,现在轮到我去向德洛摩西尔兄弟催款了。”
洛雷登嘟囔道:“告诉他们,我们会起诉的。”艾希莉暗自发笑。像律师代理费这样的职业欠款纠纷,属于对人诉讼,须由当事双方本人进行决斗,不允许找人代理。但实际上,如果律师以提告方式追索欠费,坏了名声的话,以后很难接到新的案子。“你会处理好的。”他继续说道,“今天你运气不错,那把剑值不少钱。”
艾希莉耸耸肩膀。这笔钱里面她占百分之十,算是相当可观的了,不过她从来不喜形于色。“每一分都是血汗钱。”她说,“干杯吧,一个小时以后我们要和卖炭的家伙们见面。”
洛雷登发出一声不满的呻吟。“我一定得出席吗?”他说,“你就不能说我正在康复中,或者扯点别的什么好听的?”
“真是好主意啊。说了这话,我就得费老大劲儿去解释,说你不是个步履蹒跚,连上厕所都要人搀扶的老废物。还有,你就行行好,走路别再一瘸一拐的。你看起来足有一百零六岁。”
出于挑衅的心理,洛雷登又倒了一杯酒。“我上哪儿才能再找到一把古朗剑?”他沮丧地问道,“真是祸不单行啊。”
艾希莉皱起眉头看着他,说:“你如今越发迷信了。干你这行的,养成疑神疑鬼的习惯可不是好事。”
洛雷登不满地抱怨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这可不是什么迷信。而且我认为从现在开始,该从总收入里刨除设备和工具的费用了。其他助理都是这么做的。”抢在艾希莉开口之前,他又辩解道,“他们都承认这是商业支出的大头。”
“没门儿。”
“艾希莉,命是我自己的……”他顿住了,苦恼地意识到自己坏了规矩。在律师和助理之间,有关死亡的话题从不宣之于口。他感到羞愧不已,颓然往前倾了一点,“你刚才说我们什么时候见卖炭的家伙?”
艾希莉盯着他,她最近常常这样。助理无须为律师担忧,这是另一条不可越界的规矩。助理的职责是尽其所能为律师接到优质的案子。至于说接到的诉讼案档次太高会让律师快速丧命之类的顾虑,则不是助理该操心的。“好吧好吧,”她说,“我就说你不得不去出席一场庆功宴好了。”
“跟德洛摩西尔兄弟一起?饶了我吧。我宁可和你一起去见卖炭的那些家伙。”他喝完杯中酒,将酒杯倒了过来,叹了口气说,“真没法放心让你一个人对付难缠的客户。完事之后,”他凶巴巴地加了一句,“咱们再去好好喝几杯,如何?”
“我同意。”艾希莉郑重其事地说,“不过先得和卖炭的家伙们待一个小时。”
“元理,”教长庄重地说,“不可被我们赋予名字。它是一切可能性背后的推动力。但是,切勿忘记它受到诸多限制,能产生的效力十分微小。”
他停住话头,环视着大厅长凳上坐得满满的人。毫无疑问,这里五百名渴求知识的莘莘学子中,每一位都自小立志要成为魔术师。亚历克修斯天生就属于愤世嫉俗的那类人,自任教长以来,现实更是把他仅存的理想主义磨灭殆尽。尽管如此,他仍然自认为对每年招收的见习生负有一项重大的——甚至可以说神圣的——责任。他必须让新生尽快意识到,他们到这儿不是来学魔法的。
“从本质上讲,”他继续说道,“元理可以被用作护盾,也可以被当作剑,但后者的效力要小得多。防守与攻击,仅此而已。它无法治病救人、起死回生、点石成金、让人隐身或是增强女人缘,也不能凭空造物,或者改变已经存在的事物。它可以防御诅咒,也可以施放诅咒,但这些只是元理存在的真正意义之外的附带功能。正如皮革、骨粉和黏胶是养猪业的副产品一样,力量也只是元理的副产品。”
正如他希望的那样,这一番朴实无华的比喻在那帮满怀崇高理想的听众当中引起了一波带着厌恶的轻微骚动。他们可没料到教长会这么讲话。他们来到这里,期望的是学到一些高深莫测,又能让人赚个盆满钵满的行业机密。幸运的话,到了明天这个时候,下面那些正抬头望着他的、激情洋溢的年轻脸庞就会少二十张左右。那些想要学习如何把哥哥变成青蛙的小兄弟,以及那些生在运输商人之家、被家人打发来学习控制海风和召唤精灵的孩子将会收拾行李踏上归途。如果他尽职的话,到学期结束之前,这里的小傻瓜至少会减少一半。
“明天,”他说,“我将会向你们解释元理立足的四大假想。等你们掌握了这些知识——具体能掌握多少就得看你们自己了——就可以从元理的六个层面中选择一个方面进行研究,我们也会进行相应的分班。这里提醒一下大家,余额尚未缴清的学员无法被分班。下课。”
教书育人,不过如此。他回到自己的房间——方正的石室,里面有一张木板床、一口巨大的橡木书匣,以及整个城邦最华丽炫目的马赛克镶嵌画天花板——甩掉身上的礼服长袍以及那双滑稽的紫色靴子,坐在床边,耐心地拨弄着打火石和火绒,直到一缕微光不情愿地亮了起来。
在他房间的正下方,人们正在餐厅里准备晚餐。要不了多久,总务长就会来敲门请求许可,以便解开把宴会桌上方的大吊灯锚定的绳结,降下吊灯点起烛火。教长痛恨这样的干扰,尽管这是每日仪轨的一部分。晚餐的喧嚣会打扰他的阅读,还有,几乎每天在昏暗的屋内走动时,他都会在那该死的吊灯锚柱上撞痛脚趾。
当初,他执意要了没有窗户的房间。它的天花板上的马赛克久负盛名。从那数千个镀金嵌块上反射出来的灯光足以用来阅读了,只要他尽可能凑近灯火,把书举到离鼻尖几寸远的距离就行。亚历克修斯知道自己是极易分心的人。如果房间有窗户,他会去眺望窗外的景色而忘了读书;如果墙上有挂毯或壁画,他会坐在那里呆呆地盯着看而忘了去思考先辈们的深奥论点;如果他不是用一块粗面包、一壶水和一颗苹果打发晚餐而选择去餐厅用饭,那么饭后的时间肯定会被荒废,甚至还会糟蹋第二天早晨的时间。
因为这种生活方式,他被人冠上了“伟大苦行者”的称号,荣耀加身。说来好笑,他可能算是这座城市一个世纪以来最受尊敬的教长。对一个看书时总是翕动嘴唇默读且完全不屑于掩饰这毛病的人来说,这可真是了不起的成就。虽说他要花比同僚多两倍的时间才能掌握新的学术进展以及新推出的假说,但他总归还是能够弄懂它们。比他更有天赋的人往往懒惰,不肯费心阅读原文,只依赖别人写的概述,因此总会犯错。只要引述一段艰难记诵下来的文字,就能把他们驳得哑口无言。
这些人中居然有不少对他颇有好感。他完全没法理解。
今晚他给自己安排的苦修是阅读一篇关于信仰本质的新著述。很明显,这篇专题论文是某个城邦学院的年轻掌院在无所事事的时候为打发时间而拼凑出来的。这位作者似乎只动了动脚趾头,在文中对元理的直觉理解却是教长想破脑袋都比不上的。但他却宁可把大部分的清醒时间以及相当比例的家族收入投入到快步马轻驾车比赛中。这名精力充沛的年轻健将提出,正如水晶棱镜或玻璃对阳光可以聚焦阳光,信仰也可以起到聚焦元理的作用。他指出,元理正如阳光一样无所不在,弥散四处。只有经过了坚定意志的过滤,才能聚焦成足够照亮地底黑暗、灼烧成洞的光束。
教长皱起了眉头。这比喻简洁又准确,将他从来无法自己归纳清楚的对元理的一贯感受表达了出来。很明显,这小子有着不同寻常的天赋。而且这还只是著作的第一章,一般只用来陈述作者论点中最浅显易懂的部分。其他学者推荐给他的那个惊世骇俗的新假说还藏在剩下的七十八章里面。看来今晚注定是个不眠夜了。
就在他开始觉得头痛的时候(他手里的文稿无疑加重了症状,文章写在三手的旧羊皮纸上,字迹乱七八糟),门被敲响了。这意料之中的干扰他已经等了半个小时。他咕哝了一声。一道光从门缝中射了进来。
“很抱歉打扰您,教长。”
他又嘟囔了一声,试图不把注意力从阅读中移开。不知为什么,今晚来敲门的不是总务长。门口传来的是他不熟悉的年轻女性的声音,大概是总务长的哪个女儿。如果他还想用自己的愚钝脑袋来理解眼前这深奥的假说的话——
“很抱歉打扰您,”声音继续道,“如果您能给我几分钟——”
该死,是个学生。“我在看书。”他一边吼,一边把书竖起来,举到鼻子尖,“走开!”
“我发誓,不会占用您很多时间的。求求您了。”
亚历克修斯叹了口气。“教长尼基弗鲁斯五世,”他严厉地说道,“在阅读圣典《万物终寂灭》时被打扰,当即口出诅咒,导致那不幸的傻子立马就被闪电击中,后来好不容易才辨认出来她是尼基弗鲁斯的亲生女儿,前来提醒父亲房子着火了。我建议你明天课后再来找我。”
能避免干扰当然再好不过,但如果避无可避,那顺其自然才是最省时的解决方法。他从地上捡起一根干草放在书上当作书签,然后抬起头来。
也许不是什么严重的干扰。她高挑单薄,有着瘦削的面庞和淡蓝色的眼睛,眉目看起来有十五六岁,但身材就像当妹妹的穿着姐姐的旧衣服,很久以后才能把那身衣服填满。被家里推出来学手艺的似乎总是那些瘦巴巴的小孩。他自己在这个年纪的时候同样瘦骨嶙峋。他有点心软了。
“有话快说吧,”他说,“我能为你做什么?”
女孩在地上跪下了——不是在表示顺从,只是家里没有椅子造成的本能习惯。“我要一个诅咒。”
亚历克修斯闭上了眼睛。这样的请求今年来得特别早啊。他打算义正词严地拒绝她,但不知为什么,话到嘴边又收住了。怎么回事?好像那孩子身上有某种讨人喜欢的正经气质在促使他答应她的请求。
“用来做什么?”他问道。
看那女孩的表情,好像他问了个傻问题。“我想要诅咒一个人。”她说,“您能教我正确的诅咒吗?求您了。”
我可以解释一番,可以从四大假想说起,进一步阐释元理的理论基础,简单地总结一下信仰的作用(也许可以用玻璃聚焦阳光来打比喻……),解析作用力和反作用力之间相辅相成的关系以及滥用力量的后果,让她理解自己的要求有多可笑。亚历克修斯心想。或者我可以直截了当地拒绝她。
“这取决于你要诅咒的人和原因。”他没把拒绝的话说出口,反而答道,“你看,要享有诅咒带来的益处——抱歉,不是那个意思——要想让诅咒生效,必须确保它立足于受诅咒者的某个行为之中。俗话说,没人能诅咒清白之人,这话虽不是百分百正确,但也差不多是——”
“噢,他才不无辜呢。”女孩颇为自信地打断了他的话,“他杀了我叔叔。”
亚历克修斯点点头。“这是个好的开端。”他说,“至少我们找到了一个可以让诅咒立足的行为。如果是不正当的谋杀,效果会更好。但就算杀人者是有理的一方,只要他的行为本身是暴力的,造成了伤害,诅咒也能成功。所以我才说刚刚引用的那句俗语并不是完全正确。”
女孩思索了片刻。“他的行为虽然合法,却不正当。”她说,“杀人怎么能说是正当的事情呢?不能。就是这样。”
教长没打算跟她在这一点上争辩。“你刚才说合法——”他开口。
“我叔叔是一名辩护律师……生前是。”女孩微笑,“不是特别好的那种。他一辈子从来没杀过人。他接的委托全是遗嘱纠纷和离婚案,您明白吧。”
亚历克修斯强忍笑容,他想起了他出生的城郊地区的那尊著名的雕像,铭牌上写着——
纪念拳击手尼基塔斯
他终其一生
未曾伤害过任何人
千真万确
“也许他入错了行,”他说,“我猜是另一名辩护律师——”
“他叫巴达斯·洛雷登,”女孩突然说,“我想他挺有名的。现在您可以告诉我诅咒了吗?”
亚历克修斯叹了口气。“没那么简单,”他说,“首先,不存在什么特定的诅咒。事实上,你就算什么都不念也可以成功地给人下咒。你真正需要的是一幅图像——”
“我有。”女孩边说边伸手去掏袖子。
“脑海里的图像,”亚历克修斯继续道,“导致你想要诅咒他的那个行为的生动图像。”他咬咬牙。从长远看,想要省时省力,不如现在一次性讲完,“原理是这样的:符合要求的行为,比如暴力或伤害性的行为,会扰动我们称之为元理的力量。”他知道这么说很不准确,但他压根儿不在乎。但女孩似乎能听懂。“如同你将一块石头扔进水里的时候,有那么一瞬间,水会被石头推开,原来的水体中短暂地出现了空隙。之后水会回填进来,但涟漪却持续向外扩散。我们偶尔能做到的,就是在那空隙中放进一些东西。这就是所谓的诅咒。”
“我明白了。”女孩说道,“那么水怎么办?我是指,原本应该回填进来的水。”
亚历克修斯颇为赞赏地笑了。“这是个好问题。”他说,“去干预已经存在干扰的地方通常会使局势恶化——不,这么说并不恰当。应该说,当我们加剧干扰的程度时,反作用力是难以避免的。具体来讲,反作用力一般比诅咒本身的力量更强。”
“你受到的反噬比你施加在对方身上的伤害更大?”
亚历克修斯欣慰地点点头。“你说得对。”他说,“这就是为什么在学习施放诅咒之前,要先学习抵挡诅咒。不然,可能你让敌人断腿的同时,也弄断了自己的脖子。”
女孩耸耸肩。“这我不在乎。”她说,“您能教我怎么做吗?”
亚历克修斯在膝盖上敲着手指。研究元理的学者绝对不会去当玄学杀手,随便替别人给陌生人下咒。这不仅是出于社会效应的考量,也是因为风险太大。在自己的意识中诅咒别人引起的反作用力已经够大了,要在身处别人意识的时候抵挡反作用力以求自保,简直是不可能的任务。除非你对自己在做的事情有十足把握。教长很乐意承认,自己没有那样的把握。
“不行。”他说,“这件事没得商量。我能做的只是替你施下诅咒,但是——”
“可以吗?”
他脑子里准备好的解释淡去了。“很难,”他说,“成功的概率不大。我得先尝试进入你的意识看看。”
“您能做到吗?”
亚历克修斯扯了扯自己的胡子。说自己做不到是最容易的事。这也是事实。至少,要证明自己做不到简直易如反掌。三周之后,在授课厅里,他就会证明给学生看。但是,不可能做到的事情,要真努力去做的话,也并非做不到。前提是你愿意做。
“大概吧。”他回答道。
“要怎么做?”
亚历克修斯勉强露出一丝微笑。“我不确定,”他回答,“有时候能成功并不表示你掌握了正确的方法。就像钟表上好了发条才能运转,但坏了的钟表偶尔也能显示正确的时间。”
女孩望着他,“什么是钟表?”
亚历克修斯含糊地做了个手势,“你愿意的话,我可以试一下。但我不打包票。”
“谢谢。”
“不用谢。现在我要尝试构想当时的场景。我要看到石头击中水面的那一瞬间。就是那一瞬间,不是其他时间点。你明白吗?”
“明白。”女孩的双手托住下巴,眉头紧锁,“您是要我告诉您当时发生了什么。”
教长摇摇头,“不,我要你告诉我你记得的场景。二者是有区别的。当你想起那件事,或者有什么东西触发了你的回忆时,你的脑海里是不是瞬间会出现一幅图像?”
“是的。就那么一瞬间,凝固的场景。”
“很好。”亚历克修斯深吸了一口气,“告诉我你看到了什么。”
女孩抬头望着他。“叔叔正试图击中他——像是切割,不像是直刺。他把叔叔的剑推到一边,捅中了他,然后他自己的剑就断了。我能看到断掉那截剑戳在我叔叔的胸膛里。看起来很奇怪,那么一大截金属插在人身上。就像插在针垫上的针,或者是插在黄油里的餐刀。”
亚历克修斯点点头,“他脸上是什么表情?我是指你叔叔。你看得到吗?”
“啊,当然。”女孩低头凝视着交叠的双手,“他很恼火。”
“恼火?”亚历克修斯重复。
“没错。就像你失手打碎了杯子或者是不小心在钉子上钩破了衣袖时那样。他很恼火,因为他犯错了。他对自己的击剑技术相当自豪。他知道自己不是什么顶尖高手,但他每天都花几个小时训练。以前他在苹果树上挂了一个装满干草的袋子,用一根树枝戳来戳去。他知道那些动作的名称,经常一边练一边喊出来。每次他犯错时都会恼火。我想他最后的时间只够感觉到恼火了。”
“我知道了。”亚历克修斯说道,接着他冒出了一句不相干的话,“你一定很喜欢他。”
女孩点点头,“他比我大八岁。大家都说,二十三岁是差劲剑手的黄金年龄。”
啊,原来是这样,教长想。二十三岁,在西郊地区,叔叔和侄女结婚是很寻常的事。这很有用。要留住转瞬即逝的画面,没有比爱情更强大的力量了。他闭上了眼睛——
“您开始了吗?”
“是的,别吵。”
“可是,我还没告诉您我想要个什么样的诅咒呀。”
亚历克修斯不耐烦地长出一口气。指望他间接施咒还不够,还得是特定的诅咒。这要求真够高的
“说呀?”
“我看得到他。女孩说,“他在法庭上,和我面对面。我们俩手里都有剑,他冲我捅过来了。然后——”
亚历克修斯警觉地挥挥手。“停!”他说,“不然你会自己完成诅咒的,那样的话反作用力会同时落在我们两个身上。相信我,我知道你想干什么。”
他再次闭上眼睛,法庭的场景就像镌刻在眼睑内的一幅画似的出现了:高耸的穹顶、环绕着撒了沙子的地面的一排排石凳、法官的高台,以及让律师在其中等候指令的大理石包厢。他眼前是洛雷登的背影,越过他的肩头就能看见那个女孩,她已长大成人,美丽得异乎寻常,让他感到不自在。从巨大的玫瑰花窗透进来的红蓝光芒在她的剑身上灼灼欲燃。那是一条又长又直的薄金属片,从他的角度看过去比实际要短,像是她的手的一部分,一根直指前方的手指。他看到洛雷登向前进攻,动作优雅简洁,女孩反手高位格挡。接着她身子前倾,手臂几乎不动,仅靠手腕翻转的力量将剑刃平刺出去。洛雷登肩膀一沉,想把剑撤回来格挡,但已经太迟了,这就是过于自负的下场。因为洛雷登背对着他,亚历克修斯看不到他受伤的位置,只看到剑从他手里脱落,他踉踉跄跄地倒退几步,弓着身子栽倒,在脑袋撞上石板地发出闷响之前就已经丧命。女孩一动不动,剑尖直指向他。他这才意识到自己从未看过那男人的相貌,也没有问过女孩的姓名……
等等。这就来了。
想象一下,晚上,在你的书房,当你俯身在灯前专心阅读时,有苍蝇在你耳边嗡嗡盘绕,或者有飞蛾在你耳边扑扇着翅膀。你手指合拢一把抓过去,巨大的拳头映衬着小得可怜的飞虫。它要么被你捏碎,要么及时逃开。就算它侥幸不被抓住,你巨大的手扰动空气形成的紊乱气流仍然会在一瞬间将它卷得失去控制,无助地拍打着翅膀——此时亚历克修斯就感到一只巨手从后方向他扫来。他看不见,但可以感受到紊乱的气流持续打击着他,如同身在惊涛骇浪中。他无能为力,要么被那只巨大的手捉住,要么躲过一劫。
它没有捉住他。气流狠狠地向他拍打下来,如同一扇门打在他脸上。他试图出声,肺里却没有空气。于是他大张着嘴,从床上摔了下来。
“您还好吧?”
“不好,”亚历克修斯回答道,“扶我起来。”
女孩拽住他的袖子将他拉了起来。她力气相当大。“怎么样?”她问道,“成功了吗?”
“我完全不知道。”教长一边毫无必要地大力揉搓后脑勺上轻微隆起的包,一边抱怨道,“在我的意识里,或者说在我们的意识里,我杀了他。更准确地说,是你杀了他。至于现实中到底——”
女孩忽然松了手。“但这不对,”她说,“这不是我想要的诅咒。”
亚历克修斯怒气冲冲地瞪着她。这件事已经从麻烦变成了闹剧。“这就是你想要的啊,”他说,“你不是要复仇吗?”
“我说过我不赞成杀人,”她带着冰冷的怒火回答,“杀了他又有什么好处呢?如果您刚才让我告诉您——”
亚历克修斯把脑袋靠在一只硬枕上。“你不打算杀他,那到底想要干什么呢?”他疲倦地问,“讲点道理吧,你们两个,面对面站在公审法庭上——”
“我要砍掉他的手。”她理所当然地说,“我准备砍掉他的手,然后转身离开,留他站在那里,被所有人看着。”她转过头,发丝从脸庞上掠过,“被人杀掉只是他工作的一部分,对他来说不是惩罚。我要他感受到痛苦。”
“那就难了,”亚历克修斯恼怒地说,“你将就一下吧。当然,是在假设这个诅咒生效的前提下。我刚才告诉过你,失败的概率很大。”
女孩站了起来。“我不觉得。”她一边说一边走向门口。
怎么回事?亚历克修斯暗问自己,现在的年轻人怎么连谢谢都不会说?就在女孩即将消失在她来时那道狭窄的光柱里时,他忽然记起了什么。
“你叫什么名字?”他喊道。
“伊苏斯,”黑暗中传来她的声音,“伊苏斯·赫丁。”
“课堂上见。”门关上的时候他叫道。他心里很清楚这个女孩不会在课堂上出现了。走了一个,还有四百九十九个。
当总务长为了放低吊灯前来请示他时,亚历克修斯朝他扔了一本书。
(1) 一寸约为零点零三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