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
半夜里,有人叫醒了特姆莱,好让他及时听取战报。信差从战场一路疾驰来到佩里美狄亚城外的营地。他筋疲力尽,腹股沟处有一道斧枪刺出来的伤口,从伤口流出的血浸湿了他的靴子。他很有可能撑不到第二天早晨。
特姆莱惊醒以后,盲目地在被子上抓来抓去,扭到了有旧伤的膝盖。周围的人安慰他,没事的,没什么可担心的,随后将浑身是血、被两个人架着走的信差带了进来。特姆莱还处在睡意朦胧的状态,大腿传来的疼痛让他一时顾不上别的。他没有完全听清那垂死的人说的话,只听到了诸如“埋伏”“百分之七十的伤亡率”“被击溃”以及“在他们重整旗鼓之前再次出击”等只言片语。等到库莱开始高谈阔论,提议乘胜追击、展开大规模的反攻时,特姆莱才意识到信差来报的是一场大捷,不是灭顶之灾。
“见鬼,”他喃喃自语道,“我们居然赢了。怎么回事?”
信差这时已经陷入昏迷。人们将他带走,用毯子包裹起来。天亮后没多久,他就死了。于是特姆莱只能听库莱转述,好处是库莱的版本增加了他本人身为将军在战略战术方面的分析。
让我们从头说起。在帝国军队打赢了那场导致特姆莱受伤的战役以后,士兵们开始小心翼翼地打扫战场。他们撞上了一小股草原反叛军。自从反叛军在内乱中被打败,他们一直疲于奔命,好躲开特姆莱。但在行省政府眼里,草原人就是草原人。帝国的骑兵队开始追杀反叛军,将他们赶到了一处两面峭壁的峡谷中,同时派人回去请求大量的步兵增援。
天气很热,尘土飞扬。反叛军所在的峡谷底部有水源,驻扎在高处监视他们的帝国军队却没有。被派往帝国战地总指挥部求援的信差强调形势危急,总部当天就派出了两千人,由一名天国之子带领,急行军奔赴战场。
他们被自己过人的体力和精力给害了。如果行军的速度慢一点,或者没有走捷径,就不会撞上特姆莱的一支骑乘兵后备队。在之前那场战役中,这支队伍在战斗一开始就被打散了。之后,他们四处奔逃,被隔绝在外,无法与其余的特姆莱军汇合。直到此时,他们才勉强逃出了帝国的领土。两支队伍在一个介于森林和河流之间的谷地狭路相逢。纯粹是运气好,草原人发现自己所在的位置具有惊人的地利。环绕着帝国军队的河流正处在涨水期,帝国士兵无法渡河。草原人的一路侧翼被拐弯的河流保护了起来,森林则为另外一路提供了掩护。帝国军的指挥官别无选择,要么按兵不动,任由敌方弓箭手采取打了就跑的攻势,慢慢消耗己方的战斗力,直到全军覆没;要么顶着箭雨发动正面攻击。考虑到己方拥有精良的盔甲,他选择发动进攻。
说句公道话,就算他选择另外一个方案,结局也好不到哪里去。尽管如此,当他眼睁睁地看着向前推进的前锋像有瑕疵的金属被锤子砸扁一样溃败时,什么公道话都安慰不了他。先后派出的四支先遣队都乱了阵型,变成了一堆夹杂着废铜烂铁的尸体,怎么也无法推进到敌方七十五码之内。这以后,他下令撤退到河边,妄图引诱草原人放弃位置优势,主动发起进攻。结果没用。草原人坚守阵线,只派出小股队伍在两翼骚扰,打乱帝国军的阵脚。最终,受过大量训练且纪律严明的帝国士兵居然在攻击下开始慢慢向他们认为安全的中心地带移动,拉开了他们自己与河岸之间的距离。这个缺口足以让草原人瞬间冲出来合围。等到马上的弓箭手将他们四下团团围住,帝国士兵只能在盾牌后挤作一堆,眼睁睁地看着箭斜斜地插向他们。他们几次试探性地发起突围,却徒劳无功。每当他们向前冲时,对面的弓箭手就往后撤退,而位于他们后方的弓箭手却乘机攒射。突围的士兵往往还没冲出几码就被射杀了。
战役持续了六个小时,其中的五个小时都在围攻。要是帝国方的指挥官能再坚持半个小时,草原人就会耗尽箭矢,不得不撤退,可惜他当时完全不知道。他决定投降,幸存的士兵被押走,一千两百名伤亡者留在了原地。
(过了一天左右,一群走街串巷的流动摊贩无意间来到战场,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的宝藏。其后,他们花了两天时间将盔甲从死人身上剥下来,对上面的破洞或凹痕敲敲打打一番,一股脑儿装上了马车。他们将整批货卖给了艾普-依达拉斯一个收废品的商人,换来了做梦都不敢想的一笔大钱。这名商人将货物加价百分之一百五十以后,转手就卖给了位于艾普-奥利的帝国军械厂,充分证明了即使是最惨烈的悲剧也有可能成为另外一些人千载难逢的机遇。)
“我们赢了?”库莱讲完后,特姆莱重复了一句,“太棒了。”
“别那么惊讶。”库莱回答,还有,别以为我们的麻烦结束了,还早着呢。我不想无缘无故地加重你的焦虑,但你发现了吗?在过去一百五十年间,每一个曾在战场上重创过帝国的国家都被消灭了。打了败仗会让他们恼羞成怒。在依帕克莱人之间流传着这么一句话:“比被帝国打败更糟糕的事是打败帝国。”
特姆莱缓缓地点头。“谢谢提醒。”他说,“只要再赢一场,我们就没事了,对吧?”
库莱看起来有点不自在,他耸耸肩。“我只是觉得,不要被一场胜利冲昏了头脑,如此而已。还有,我们必须牢牢记住,与帝国为敌跟与其他人为敌完全不同。”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特姆莱说。
不用说,此时他已经完全清醒,再也睡不着了。以往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他会起床,走来走去,找点事情来做,把那点抑郁抛到脑后,但此时他行动不便。缇尔丹不在这里,她和其余的非战斗人员一起在海峡的另一边,在城市的废墟中安营扎寨。他越是睡不着,膝盖就疼得越厉害。最终,他索性放弃了入眠的企图,叫来了卫兵。
“去叫醒几个人,”他说,“我很无聊。”
卫兵咧嘴一笑,过了一会儿,带着两个显然是随意选择的满脸睡意的议政会成员回来了。他们是负责运输的尤杜凯以及副总工程师特斯凯。卫兵敬了个礼,回到了自己的岗位上。
“特姆莱,现在是半夜。”尤杜凯说。
特姆莱皱着眉头看着他。“我不管。”他说,“好了,那两个岛民,老巫师和那男孩——”
“岛民?”尤杜凯一脸茫然,他有这种反应相当正常:“抱歉,我没听懂你的意思。”
“我们在南边救起了两个迷路的岛民。”特姆莱解释道,“自称是船难的幸存者,只想回家。不过我怀疑他们可能是间谍,所以让人把他们送到这里来了。”
特斯凯笑了笑。“间谍的事,什么时候轮到你来操心了?”
“我猜,大概是从某个间谍救了我的性命开始。”特姆莱回答,“我还在考虑要不要专门从间谍里招募我的贴身侍卫呢。帮个忙,把他们带到我面前来。”
“为什么让我们来干这事?”尤杜凯问道。
“因为你们起床了,”特姆莱说,“其他人还在睡觉。”
尤杜凯叹了口气。“看得出来,你恢复得不错。”他说,“你还是奄奄一息的时候比较可爱,至少那时候周围的人可以睡个踏实觉。”
过了一会儿,他们带着两个岛民卡纳迪和忒乌达斯·莫罗辛回来了。
“莫罗辛,”特姆莱重复着这个名字,“这是个佩里美狄亚名字,不是吗?”
男孩一言不发。“没错,”年长的那位回答道,“我们俩都出生在佩里美狄亚。我是他叔叔。”
特姆莱思索片刻。“卡纳迪不是佩里美狄亚名字,对吧?”
“这是我在加入佩里美狄亚研修会时使用的名字。”他回答,“根据习俗,加入研修会时要改名字,通常是从伟大先哲的名字中挑一个。我的原名是忒乌达斯·莫罗辛。”特姆莱挑起一根眉毛。“跟他一样?”
“是的,莫罗辛是家族姓氏,忒乌达斯是家族里一直沿用的名字,如果你明白我的意思的话。”
“不太明白。”特姆莱用手掌托着下巴,承认道,“在我看来,这是缺乏想象力的表现。”
“就跟这里所有人的名字后面都带着‘凯’啊‘莱’啊之类的一样。”卡纳迪回答,“这也只是我们那里的风俗。仅此而已。”
特姆莱缓缓地点头。“这么说,你以前是佩里美狄亚人,”他说,“现在是岛民。原来如此。我想你在这里待着会很不自在吧。”
卡纳迪微微一笑。“他确实觉得不自在。”他说,“但我是个哲学家,不会被这种事困扰。”
特姆莱打了个呵欠——是真的呵欠,只不过时机刚好。“说真的,”他说,“一个哲学家跑到我们的领地里做什么?”
“我们的船沉了。”卡纳迪说。
“原来如此。是在来这里的路上沉的吗?”
“去沙斯特的路上。”卡纳迪忽然意识到他不记得草原人和研修会关系如何了。他一时间想不起任何会导致二者关系紧张的理由——说真的,完全没有任何理由。但这不代表他们就可以和谐相处。然而,特姆莱似乎对此完全不在乎。
“可以问问你们为什么要去沙斯特吗?”他说。
“我住在沙斯特。”卡纳迪说。
“哦,你刚才还说你是岛民。”
“我是,我是岛屿区的公民。”
“岛屿区的公民,出生于佩城,住在沙斯特,还有两个名字。你自己有时候也会搞糊涂了吧。”
“哦,是的。”卡纳迪回答,“我记得我刚才似乎提到,我是个哲学家。”
特姆莱败下阵来,不由得笑了。“他呢?”他说,“我之所以问你,是因为他好像不怎么热衷于跟我对话。”
“他胆小。”
“是这样啊。他也住在沙斯特吗?”
卡纳迪摇摇头。“他住在岛上,为一家银行工作。”
“真的吗?真有意思。那么之前呢?他在佩城被占领以后直接去了岛上吗?”
卡纳迪不动声色。“不是。”他说,“去岛上之前,他在国外待了一段时间。你什么都知道,不是吗?”
特姆莱点点头。“他是巴达斯·洛雷登的徒弟。”他说,“洛雷登上校将他从沦陷的佩里美狄亚救了出来。事实上,是从我本人手里救出来的。”他转过头,恶狠狠地瞪着忒乌达斯。瞪了良久,之后才说道,“你长大了。”
头一次,卡纳迪说话时那种软中带硬的气势弱了下来,但他没有被彻底打倒。“你打算怎么对付我们?”
“那还用问吗,当然是送你们回去啊。”特姆莱露出灿烂的微笑,回答道。“不过在目的地方面,哲学家先生,我不得不请你指定目的地。你似乎有很多可去的地方。”
“去岛上就行了。”卡纳迪迅速回答,“沙斯特也行。真的,哪里最方便,我们就去哪里。”
“其实,你是想说除了这里,任何地方都可以吧?”
“是的。”卡纳迪承认。
“我能理解。”特姆莱哆嗦了一下,膝盖一阵刺痛。“请原谅,”他说,“前两天,我的膝盖受伤了。”
卡纳迪点点头。“我听说,你徒手勒死了一名帝国骑兵。”他说,“我敢说,这绝非易事。”
“其实,是用头盔的绑带勒死的。”特姆莱回答。“好了,今天的谈话就到此为止吧。过几天会有一艘开往岛屿的船从这里出发,不过,恐怕我一时间记不起船名了。我强烈建议你搭上那艘船。自从帝国包下了岛上所有的船只以后,海上交通基本处于停滞状态。”
很显然,卡纳迪还没听说过这消息。“真的吗?”他说,“我可以问问是为什么吗?”
“他们想从海上袭击我们。”特姆莱回答,“因为帝国没有船,岛民们将船借给了他们。抱歉,是租,不是借。我可不想用免费借船这种说法来冒犯你们岛民。”
“没关系。”卡纳迪回答道,“你知道的,我在本质上还是佩里美狄亚人,因此我不在乎。”
特姆莱看着那个年轻人,忒乌达斯(在做了那么多年噩梦以后,终于把脸跟名字对上了,这种感觉真奇怪)。他的脸白得像张纸,双拳紧握。“如果你比我先见到洛雷登上校,”他说,“请代我向他问好,告诉他离我越远越好。”
忒乌达斯正要说什么,卡纳迪抢在他前面出声了。“如果我们有机会见到他的话,一定帮你把话带到。”他说,“不过说真的,我觉得机会不大。毕竟,我们出现在这里的唯一原因是受到帝国追杀。当然,你们的待客之道令人钦佩,这世上再也没有比你们更和蔼的人了。”
特姆莱笑了。“因为他们以为你们是沙斯特人。”
“哦,我们是沙斯特人。至少我是。”卡纳迪一本正经地加了一句,“至少有时候是。”
“多重身份的感觉一定很棒。”特姆莱说,“我一直是我自己。真羡慕你。”
“真的吗?”
“当然。如果我能自由选择身份,我就不会做出之前那些决定,也不会被迫面对现在的危机。我的所作所为,我忍受的痛苦,全都源自我的身份。但你不同——唉,你可真幸运。”他对侍卫示意了一下,后者掀开了帐门。“感谢你造访此地。”他说,“和你说话非常有趣。”
“我也一样。”卡纳迪回答,“时隔多年,能见到你真是我的荣幸。”“艾普-卡立克?”天国之子说道,“那你说不定见过我的表兄。”
晚上,队伍停下来扎营,伙夫开始准备晚餐。他们刚刚将搜粮队带回来的一只羊杀掉,取出内脏,此时正在准备烤羊的支架。身为天国之子的伊斯塔上校亲自前来过问一应事宜。
“你的表兄。”巴达斯重复了一句。
“他叫阿纳克斯。”伊斯塔回答,“负责验甲所,个头矮,秃头,有七十多快八十了。如果你见过他的话,一定会有印象。”
尽管巴达斯加入军队的时间不久(按帝国这边的算法),但还是能觉察到,作为一路纵队的指挥官,坐在灶火旁的一棵树下跟一个外邦人亲切交谈,这种事有点不寻常——即使这个外邦人是他名义上的副指挥官。要么他很无聊,要么他觉得巴达斯是个格外有趣的谈话对象,再不然就是他想利用这个机会,趁着时间宽裕,将他作为秘密武器派出去,在对阵之前好好评估一下敌军情况。根据他对天国之子微乎其微的了解,很可能几个原因都有。
“噢,是的。”他回答,“我的确见过阿纳克斯。我今天穿的这身盔甲就是他打造的。”
“真的吗?”伙夫将支架立了起来,此时正把绳子穿过羊后腿踝骨上方肌肉和骨头之间的间隙。“我已经有很多年没见过他了。说真的,下次我到附近地区的时候,真该专门抽出时间去拜访一下。他如今状态如何?”
“相当不错。”巴达斯回答,“以他这把年纪,算是很精神。”
“很好。”伊斯塔的目光停在眼前忙碌的景象上,“他是——我想想啊,他是我父亲的母亲的大姐的儿子。你没准儿会觉得挺吃惊的——怎么说呢,我们中的一员,居然靠手艺吃饭。”
巴达斯点点头。伙夫们已经将羊吊了起来,正在剥皮。其中一名伙夫跪在地上,用力拉着两条前腿,另一名则小心翼翼地沿着绳索下方的位置切割,小心绕开筋腱部位。“可能是因为他喜欢做这事吧,”巴达斯说,“我无法想象还有什么别的理由。”
伊斯塔微微一笑。“未必,”他说,“真相是,从各方面来看,阿纳克斯的人生经历都可以说是相当丰富。他曾经在帝国中心区担任专员署执行总长一职。在任上他犯了错。”
此时伙夫们正在割羊腿上的皮,用形状特殊的刀尖顺着骨头的方向一路往下,划到为了掏出内脏而在腹部切开的大口子。“犯了错,”巴达斯重复着这句话,“我还是别追问原因的好。”
“哦,为什么不呢?”伊斯塔咧嘴一笑,“我可没那么残忍,这就好比话说到一半不说了,让人干着急。在他的辖区爆发了一场叛乱。哎呀,确切地说,原本算不上叛乱,不过是某个收税员因为手段强硬落了个可悲的下场。处理得当的话,本来有可能妥善解决。但不知为什么,阿纳克斯误判了形势,先是耽搁太久,让那些人逍遥法外,接着又派出一个团的士兵将整个村庄夷为平地。之后,一场货真价实的叛乱就爆发了。”
他们开始围着羊屁股下刀。一名伙夫抓住尾巴狠狠拧着,直到尾骨裂开。“原来如此。”巴达斯说,“后来呢?”
“战事持续了很久。”伊斯塔回答,“阿纳克斯派出了更多的军队,结果叛军一把火将他们自己的村庄烧成灰烬,躲进了森林。士兵们试图袭击这个地区的其他村落,用这个办法将这帮叛乱分子逼出来,结果适得其反。因为被他们害得无家可归的人全都加入了叛军。森林里很快就聚集了几千人。如果要进入森林追击,跟他们纠缠的话,这数量我们的人肯定打不过。但阿纳克斯也不能坐视不理,最后他真的没办法了。说真的,这整件事从头到尾就是一场灾难。”
他们正在剥羊背上的皮,将拳头从皮肉分离的地方伸进去压住肌肉,免得连肌肉一起撕下来。这声音独一无二。“不过,我推测他还是赢了。”巴达斯一边看着伙夫们干活,一边说道,“我是说,最终结果。”
“啊,那当然,帝国是战无不胜的,关键就看怎么赢。在这次的事件上,我们赢得不痛快。我已经不记得在最终把叛军压制得无路可逃之前,他在森林里损失了多少人,但少说也有一两百。怎么看都是一场灾难。要知道,这原本是个安静祥和的内部行省,在这里动用治安力量……”伊斯塔摇摇头,“最后不得不全部烧死。他将叛乱分子躲藏的那片树林包围起来,沿着包围圈清出了一条防火带,布下卫兵守住要道,然后放火烧掉了包围圈中的一切。没有一个人试图逃出来。不用说,那味道相当难闻。”
为了完整地将肋骨处的皮剥下来,伙夫们正刮着皮和骨之间的膜,动作非常小心,以免在皮上留下划痕。“可想而知。”巴达斯苦笑着说,“那么,阿纳克斯后来怎么样了?”
伊斯塔拿起小小的樱桃木酒壶,饮了一口酒。巴达斯之前就注意到他的腰间别着这个酒壶。“本来要送他上法庭的。”他说,“但家里托了关系,于是他背了正式的处分,调到西部边境去了——五十年前,那里算是边境。当然,现在形势不同了,但阿纳克斯一直待在那里没动过。他的官方身份是验甲所的副所长,实际上等于关在那里,一辈子不许出来。于是,直到如今他还待在那个地方,苦中作乐。也许大家都认为他罪有应得,但我还是忍不住要质疑,这么对待一个说到底不过是判断失误的人,是不是过于严厉了。”
他们凭感觉判断出骨头的位置,刀尖顺着前腿的骨头方向一路划开。“我无权评论,”巴达斯说,“不过,一旦你要为他人的性命负责,就不得不冒这个风险。”
“哦,谁都怕摊上这种事,不是吗?”伊斯塔忧伤地说道,“在你担任指挥官期间,局势开始恶化。或许你不得不打一场没有胜算的仗、进攻一座坚不可摧的城池、拦住游牧民族无可阻挡的脚步。可以说他只是运气不好。我的意思是,假如你我在他的位置上,谁知道会不会比他做得更好呢?”
经过一番努力,他们终于将羊皮掀到肩膀处,从断掉的脖子那里剥离开来,得到了一张毫无破损、里子干干净净的完整的皮。这样的剥法既不损伤外皮,也不破坏肉质。羊肉在火光映照下熠熠生辉,像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又有点像大热天里人们脱去盔甲后露出来的汗津津的身体。接着他们开始按部位分解羊身,帮厨的小伙子则用一把大剪刀剪开羊头。“我要利用职务之便,把羊脑子据为己有。”伊斯塔笑着说,“新鲜的羊脑从头骨里挖出来,直接放入盐水,小火煮半个小时,再加两个鸡蛋、一点柠檬汁。这味道,什么都比不上。有些人认为煎羊脑比较好,可在我看来简直是暴殄天物。”
巴达斯耸耸肩。“小时候,我妈妈曾经做过羊脑给我们吃。”他说,“但我不记得是什么味道了。反正她煮什么都一个味道。打那时起,我对食物就没什么兴趣。”
伊斯塔大笑。“你真可怜。”他说,“错过了人生一大乐事。现在才开始学着品鉴恐怕已经太迟了。真可惜。”他关注地看着帮厨小伙的一举一动,“亏我还以为佩里美狄亚是以品种繁多、质量上乘的美味著称的呢。”
“确实如此,”巴达斯说,“至少大家都是这么说的。我很乐意相信他们的判断。”
“那么,酒呢?”伊斯塔问道,“难道你也不喝酒吗?”
“我们喝的主要是苹果酒。”巴达斯回答,“既便宜,又起到了酒该起的作用。比葡萄酒好处多,至少比我常去的那些地方卖的葡萄酒要强。但我不认为你会特别喜欢。”
他们正用锯子锯断胸骨。“哦,在我还是个一文不名的穷学生时,我也喝过不少劣酒。”伊斯塔说,“出人意料的是,在没有其他选择的情况下,你会发现自己适应得很快。”巴达斯注意到他一直在专心致志地盯着伙夫,这种对细节的过度关注似乎不仅仅是因为对地道美食的热爱。或许伊斯塔觉察到了他的好奇,笑着说道:“在老家,这些都是培养男孩的教育内容之一。我们在学习拼写、基本代数和几何的同时,也学习如何肢解肉类、如何调味。教科书上说,等男孩长到十岁,给他留下一头死羊和一把锋利的刀,让他一个人待两个钟头。等你回来,应该会有一顿以迷迭香和月桂为调料、以恰当的方式端上桌的完美的烤羊肉宴等着你。如果这会儿我在自己家里,我会亲自下厨——能为客人准备食物,是主人的荣幸。我们很看重这类传统。上好的食物、上好的酒、美妙的音乐以及热烈的交谈,做不到就是罪过。”
“这是个很有意思的观点。”巴达斯圆滑地说,“当然,首先你得有食物可吃。”
伊斯塔皱起了眉头,过了一会儿,他大笑起来。“你不懂,”他说,“奢侈的最高境界就是返璞归真。这跟富贵和权势不相干,只是二者常常一起出现,如同马蝇与粪便。假如你全身上下只有一副弹弓和一把鹅卵石,你可以上山猎一只沙鸡,也可以下山猎一只兔子。你可以一路走,一路采集几种主要的香草和调味品。回去以后,不要只想着把食物煮熟,而是多花点心思,下点功夫在烹饪上。美酒的原材料和劣酒其实是一样的。至于美妙的音乐以及热烈的交谈,不费一文钱就能得到。”他叹了口气,双手放在脑后,“你该看看我们那里几个伟大诗人的著作,巴达斯。”他说,“德辛、希拉特的作品以及《带着玫瑰余香的箭》,全是对返璞归真的描述。那是一种经过去芜存菁之后真正意义上的理想生活。这是我们文化的缘起以及立足之地,是我们的本质。‘谁也找不到一匹像玫瑰那么完美的丝绸’——”
“我明白了。”巴达斯打断了伊斯塔的话头,“那么,我们现在在这儿干什么呢?”
伊斯塔闭上了眼睛。“不得已而为之的罪恶。”他回答道,“为了过上完美的生活,你首先得有一个安全的大环境。如果有任何来自外部的危险,你怎么能专注于自己的本质呢?军队、行省,这些是我们为自己建造的一堵围墙,我们需要这堵墙作为盔甲。外壳坚硬,内里是甜蜜和纯真。令人遗憾的是,这意味着我们中的某些人必须在某些时候背弃重要的东西。不过这是值得的,因为我们知道完美的淳朴生活一直在那里,等着我们回去。”他睁开眼睛,坐了起来。“你在笑,”他说,“显然你不认同我的观点。”巴达斯摇摇头。“事实上,”他说,“我想起了我的家乡——唉,我是指真正的老家。我是个四海为家的人,但此时我想到的是中邦,我长大的地方。中邦就是个再朴实不过的地方。”
“哦,是吗?”
“绝对是。”
伊斯塔挑起一根眉毛。“你最近回去过吗?”
“大概在四年前回去过一次。”巴达斯回答,“感觉不太好。”
“中邦,”伊斯塔重复了一句,“那不是你哥哥——”
巴达斯点点头。“说起来,你说家以及简单朴实的东西最重要,这话多半会得到高戈斯的认同。”他说,“他这个人吧,我想,他心里一直装着家庭,至少他自己是这么认为的。我曾经心系家人很多年,直到我回到家乡、再次见到他们。”他笑了起来,“正是这次会面促使我加入了帝国军队。”他补充道。
“抱歉,我没听懂。”
“帝国幅员辽阔,”巴达斯回答,“而我只想离我的家乡和家人越远越好。”
“哦。”伊斯塔脸上的表情说明,这句话他很难理解,“啊,我想,你的不幸恰恰是我们的幸运。加入帝国军队,你开心吗?”
巴达斯皱起了眉头。“我不知道,”他说,“我的意思是,我自己也不确定。用开心不开心作为衡量标准似乎——呃,至少在我看来,有点奇怪。这就有点像问抱着一截漂流木在大海中浮沉的人,他喜不喜欢某种颜色。”
伊斯塔双眉紧锁,露出了嘲讽的表情。“哦,拜托,”他说,“这么形容有点太夸张了。你看,你是一个正值盛年的健康的男人。当然,你必须靠工作来养活自己,挑一些你喜欢干的,或至少是你不反感的工作来养活自己,这不是件很容易的事吗?就好比我刚才虚构出来的那个带着弹弓的猎人,也许他只有一副弹弓和一块石头,但他还是可以选择上山去打猎。如果你不喜欢当兵,那就离开军队做点别的。编篮子、刨木碗、驱赶乌鸦,什么都行。要么给自己造副弹弓,再抓上一把鹅卵石。”
巴达斯微微一笑。小伙子终于设法打开了羊头骨,正在用一把锡勺把滑溜溜的白色羊脑挖到碗里。“啊,”他说,“可是,正如你刚才所说,在我可以过自己想过的日子以前,我需要一整套盔甲。面对敌人,我首先得保障自己的安全。”
伊斯塔耸耸肩。“那就住到帝国的腹地去吧。”他说,“只要离开外部行省,你就安全了。可以远离你所有的敌人,就算他们追踪行迹找到了你,也不敢在帝国中心闹事。”
“这是个很有吸引力的邀请。”巴达斯想起了那个想抢劫邮车的人和他的孩子们。“不过,如果我是你的话,我会三思而行。你看,不管我在哪里,这个危险、嗜血的挑事者总是如影随形地跟着我。你应该没那么想和他打交道吧?”
伊斯塔紧皱眉头。“你说的是你哥哥?”
巴达斯看着帮厨的小伙子将最后一点“白色的果冻”倒出来。“我至亲的手足兄弟。”他回答道。
“你觉得呢?”伊苏斯说。
“看起来很可笑,”她的母亲看着棋盘,头也不抬地回答道,“幸运的是,没人会看到你穿什么,所以无所谓了。”
伊苏斯皱起了眉头。“我觉得挺适合我的。”
在房间的一角,她母亲的猫正在吃一只鸟,完全不顾这只鸟还活着的事实,闹出了很大的动静。伊苏斯认出那是隔壁邻居的宠物鸟。“这里可以往上收一点,你觉得呢?”她说着,用左手拎起裙摆抖动着。“是收到膝盖处还是再往上一寸比较好?”
尼莎·洛雷登面带不悦,瞪着摊在她面前的算筹。“谁在乎?”
“我在乎呀。”
“你什么时候在乎过?”尼莎恨恨地爆发出一阵大笑,“再说,”她补充了一句,“若是对时尚有一星半点的了解,你就该知道这款式已经彻底过时了,不流行了。跟你其他的举动一样,你这么做只是为了惹我生气。”
伊苏斯毫不在意。她坐在窗台椅上,背对着蓝色的大海,端详着残缺的手指。“反正没人可以见到我,”她甜甜地说道,“衣服过时了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得整天对着你呀。”尼莎恼怒地回答,“我要操心的事已经够多的了,还得忍受你穿成这样到处蹦跶。”她抬起头来,“你这么做是因为我不让你给你的高戈斯舅舅写信,不是吗?”
你就瞎猜吧。“跟那个没关系。”伊苏斯说,“别以为我做的每件事都得跟你们扯上关系。”
尼莎两臂抱在一起。“如果你真的在意自己的外表,”她说,“如果你真的关心任何正常的事物,那就不同了。但你并不关心。看看你,你就是个怪胎。”
“谢谢你。”伊苏斯一本正经地回答道。
“如今,”她母亲继续说道,“你又坚持要穿得像个怪胎。太过分了。我无法容忍在这个家里有这样的行为,到此为止。”
伊苏斯扭头看着大海。“我不是怪胎,”她说,“我是洛雷登家的人。二者的区别看似细微,实则天差地别。”
尼莎摇摇头。“首先,”她说:“这身衣服穿着不难受吗?看着就很不舒服。”
当然不舒服。这正是女武士风格在不那么追求时髦的地区很快过时的原因之一。在艾普-拜弥登这儿,穿这种装束简直近乎折磨:沾了汗的皮料湿冷僵硬,锁子甲上衣的净重压在脖子和肩膀处,让她的后背一阵阵抽痛。“挺好的,”伊苏斯说,“比那些沉闷乏味的长裙舒服多了。”
“既然如此,你为什么要在你以为我没看到的时候不停地揉脖子?”尼莎戳穿了她,“我从这里都能看到你脖子上揉出了一大块红印子。活该。”
伊苏斯用脚后跟踢了一下墙壁。“我就喜欢这样,”她说,“我觉得这才是真实的我。”
尼莎莞尔一笑。“我不跟你辩这个,”她说,“不过,人穿衣服不正是为了遮掩真实的自己吗?”她弹了一下舌头,这声音常常刺激她的女儿,让她无法忍受,“你还说你不明白为什么我不让你出门。”
遮掩真实的自己,就好比将香料和发臭的肉煮在一起。“你还没说我该怎么改这条裙子呢。”伊苏斯说,“总体考虑下来,我看我还是不改了吧。反正,我拿着针也不怎么会用。”
“没拿针,你也是废物一个。”尼莎叹了口气,“现在,闭上嘴回你的房间去。我还要工作。”
伊苏斯微微一笑,挪了一下,这样她用不着伸长脖子就能看到窗外。湛蓝的天空、蔚蓝的大海,分隔天与海的是一抹白沙。一成不变的景色,但除此之外就没什么可看的了。
“什么声音?”尼莎猛地抬起头来,有人在砸楼下的门。“吓我一跳。”
伊苏斯装出漫不经心的样子。她希望那是来自艾普-慕仁的信使。艾普-慕仁有一个大蒜商,有时候会从一个岛民那里进货,而这个岛民偶尔会去中邦进些野生干蘑菇和鱼胶。但母亲已经很久没有和艾普-慕仁的商人打交道了,因此这种可能性不大。门开了,进来的却不是守卫。守卫正从来访者的肩膀后探出头来,神色紧张。来访的是个士兵。
“尼莎·洛雷登。”他是在陈述事实,不是在问话。
“有什么事?”
“你得跟我们走。”那名士兵话音刚落,另外两个从服装到长相都一模一样的士兵撞开守卫进入房间,身上的盔甲巨大而笨重。
“胡扯。”尼莎说,然而一名士兵像揪小狗似的一把揪住了她的后领,推搡着她朝门口走去。“干什么?”尼莎大声嚷嚷起来,“你们要带我去哪里?”士兵像没听见似的。伊苏斯从窗台上滑落下来。
“我能一起去吗?”她问道。
士兵看着她。“伊苏斯·洛雷登,”他说,“你也得跟我们走。”
“荣幸之至。”伊苏斯回答,“我们有收拾行李的时间吗,还是说——?”
显然没有。士兵一把抓住她的胳膊,拖着她出了房间,下了旋梯。因为力道太大,她脚下一个趔趄,差点摔倒。到了楼梯底下,士兵停住了,将插在她腰间的玩具剑从剑鞘里拔出来,扔在地上。“走这边。”
“什么?沿着这条路一直走?幸亏你告诉我,不然我根本想不到该怎么走呢。”
士兵是没什么幽默感的。因为说了这话,她被人从肩膀处推搡了一下,差点摔了个大马趴。但她努力保持平衡,左手抓住那人的手腕,一个过肩摔,将那人摔到了地上。从那人发出的声音可以判断出,他摔得很惨。
“伊苏斯!”她的母亲尖叫起来,声音里带着愤怒、恐惧和尴尬。另一名士兵已经拔出了剑——多半是本能。但此时伊苏斯的脑子也不理性。她跃步向前,趁摔在地上的那名士兵还没起身,往他脸上踢了一脚(她听到了鼻梁断裂的声音),然后蹲下用左手拔出对方的剑,往前一步。此时站着的两个士兵都拔出了剑,但不知该怎么办——跟一个只有一只手的女孩打斗,还是总督办公室要求活捉的,对他们来说很难——她轻易打败了准下士级别的卫兵,在没有得到上级军官的指示之前,他们实在不知道该如何下手。
“伊苏斯,”尼莎气急败坏地叫道,“你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马上把那东西放下,免得我们两个都被你害——”
如果不是她母亲的介入,伊苏斯没准儿已经把剑放下了。毕竟她已经没有后招了。但现在,她反而将剑柄握得更紧,同时默默祈祷,希望自己傻人有傻福,那些士兵猜不到她压根儿不会使左手剑。她上前一步,对方后退。她慢慢移动,带着他们绕起圈子。转到背对着那条路时,她转身以最快的速度逃跑。两名士兵追了上来,他们跟在后面,越来越近,准下士被落在了后面。情况不妙,她被关在她母亲的房子里太久,缺乏运动。等到对方快要追上来的时候,她转过身,在肩膀的高度将剑画了个圈平挥出去。士兵猛地停下脚步。其中一个绊了一跤,脸朝下、双手着地。另一个摆出防守姿势瞪着她,目光里流露出“为什么是我”的惊恐之意。伊苏斯对他展颜一笑,一剑向前刺出。这一刺不怎么样——巴达斯舅舅肯定不赞成——但那名士兵本身并不是个特别厉害的剑士,他没有格挡,反而为了躲避向后一跃,差点没踩在同僚伸出的手上。
放弃吧,她想,他们不会伤害你的。然而她没有放弃,反而再次进攻。这一招真的很烂,不仅头部动了,全身每一处都不平衡。但那士兵格挡的招式更烂,右撇子对上左手剑时往往会出现这种典型的手足无措的反应。她以勉强可以称之为像样的姿势收剑,一记佯攻指向下路,接着手腕一转,迅速变为反手剑,砍在距离剑柄护手一指远的剑身上,把剑从对方手中打飞。那士兵呆若木鸡地站在那里瞪着她。在他身边,他的同僚正在手忙脚乱地站起来。伊苏斯转身一溜烟跑了。
这次比刚才好了一点。那名士兵停下来去捡自己的剑;他的同伴刚才摔倒的时候扭了脚踝,行动起来一瘸一拐的;而那名准下士还远远地落在后头。不管怎么说,此时拼的就是时间和距离。管他呢,就算仅仅是为了看看自己到底能跑多远也挺有趣的。“伊苏斯!”她母亲在远处凄厉地叫着。没有什么比这更能刺激到她了。她迫使僵硬、疲惫的膝盖动起来,带着她上了陡坡,下到另一头的低谷——
——她一头撞进了一个惊恐万状的男人怀里。此人站在一匹品相完美的骏马旁,正在收紧马鞍的肚带(不是神迹,只能说傻人有傻福,她撞了大运)。伊苏斯先是吓得尖叫起来,接着尖叫声变成了怒吼,举起剑在半空中胡乱挥舞着。那人向后打了趔趄,脚底一滑,跌跌撞撞地跑了。可我讨厌马,伊苏斯想着,把脚卡进脚蹬里,翻身坐上马背。她试图用右手的残指握住缰绳,却办不到,于是将剑夹在右边大腿和马鞍中间,抓起缰绳,脚后跟一碰。
不用说,她完全不知道该往哪儿走。自从和母亲来到这个荒凉的地方,她几乎没出过门。没关系,她迟早会被抓住的,没必要去规划什么路线。可那匹马似乎有自己的主见,不管她如何用力拉缰绳,想让它掉头,它永远会回到既定的路线上。非要猜的话,她只能猜它是往正西方向跑,但她的方向感一向不强。她那愚蠢的皮裙上有一道凸起的缝边,这道缝边和剑硌得她大腿生疼。若是此时一切都结束了,她不会觉得遗憾。
(凭借一时冲动行事、反应迅速、决定仓促,之后还抢了别人的马拼命逃跑。这就是洛雷登家的行事方式。要是把这事告诉高戈斯舅舅,他一定会为我感到自豪的……)
突然,前方无路可走了。大海从脚下这块死气沉沉的大陆边缘延伸出去。她来到了海边。
马儿想要左转,沿着海岸线向北朝艾普-拜弥登的方向走去。而伊苏斯对于朝哪边走并没有特别的偏好。于是她往左转,不久就来到了一个小镇的郊区。一路上,她看到不少方形木架,渔民将捕获物挂在上面风干。骑马经过的时候,她注意到了上面的鱼。死亡和干燥使这些鱼身形扭曲,显得颇为奇怪。鱼身硬得像块木板,松脱的鱼鳞不时剥落。可以蘸着橄榄油吃,也可以抹上蒜香黄油,吃起来就像在嚼油腻腻的木柴。在当地没人吃这个,只会将它们运往视鱼干为美味的内陆地区。
一道长长的人造沙洲从突出的崖石处往外延伸,环抱着一个半月形的浅浅港湾。来到港湾边缘,她看到码头上只拴着两艘船。一艘是船面宽、船身短的大划艇,称之为“船”有点说不过去,但这已经是帝国在造船方面的最高水平了。另一艘则完全不同,两头又尖又翘,像一瓣甜瓜,船头和船尾各有一座小型堡垒,高耸于水面之上。尽管已经脱离商人女儿这身份很多年了,但她还是认得出这是一艘来自科里昂的跑长途运输的货船。她勒住马,皱起了眉头,然后粲然一笑。不用说,这对她毫无意义,他们不会同意的。再说时机也不对——这些人很可能刚刚到达此地,并不急着离开。不过不管怎么说,她没有理由不去试一试。反正,最坏不过是被拒绝。
一小群人正在用滑轮把桶装的货物装载到船上。“你们好。”她说,那些人停下手头的工作看着她。
“你们的船去哪里?”她边翻身下马边问。
沉默良久,才有一个人说话。“岛屿区。”
“真巧,”伊苏斯兴高采烈地回答道,“我正要去岛屿区。”
说话的人上下打量着她。“商人?”
伊苏斯意识到她那一身可笑的装扮正是岛屿区商人会穿的服装。“送信的。”她回答,“替沙斯特银行工作。我身上只有信件,”她笑着补充道,“没有现金。别想着一离开大陆就把我扔到海里,没好处的。我在这里中转,错过了几天前的船,耽搁得太久了。如果你们能帮上这个忙,我将不胜感激,沙斯特银行也会领情。”她补充道。
“我做不了主。”那人回答。
伊苏斯点点头。“那么劳烦告知,我在哪里可以找到做主的人——”
那人抬头朝船上点了点。“那是耶列船长,”他说,“你要带的东西多吗?等货上来,我们马上就出发,不然就会错过涨潮期。”
她笑着摇摇头,解下挂在马鞍上的包袱,挎在肩上。令人意外的是,包袱很重。脸颊贴近包袱的时候,她甚至隐隐听到了钱币的叮当声。
“耶列船长,”她重复着这个名字,“非常感谢,一会儿见。”
船长并不难找。找到船长时,他正在货仓检查固定货物的装置。在此之前,她有机会窥探了一下包袱的内容。果真是傻人有傻福,她算是发了一笔小财。“带着这么多钱独自上路,”当她数出两枚金夸特放在船长又大又厚的手中时,船长一本正经地提醒她,“你可要当心啊。”
伊苏斯耸耸肩。“我能对付。”
亲爱的舅舅——
她之前从来没试过用左手写字。字迹虽然歪歪扭扭,但还是比用残缺的右手写出来的字强多了。
随着太阳落山,风止住了。船终于可以保持一段时间的静止,让她可以将墨盒放在身边的甲板上勉强稳住。那包袱可真是个百宝箱。除了钱以外,她还找到了一套很可爱的袖珍便携文具,有笔、有粉末状的墨、有小巧玲珑的削笔刀、墨盒及支架,全都装在一个扁平的盒子里。想休息的时候这个盒子还能当枕头用。她的运气还不止于此。耶列船长办完岛上的业务以后就会去巴兹亚。在那里,他确信能找到一个往托诺斯去的黄麻商人。这商人自然会很乐意帮她捎封信。看来,这一天终究还是幸运的。
当然,这一天还没有彻底结束。日落之前总有一点余晖,如果那些士兵打听到了这艘船的消息,想通了究竟是怎么回事的话,他们还有足够的时间划着快艇前来逮捕她。这是本该发生的事,然而在天平的另一端是洛雷登家族的运气——
(毕竟,高戈斯舅舅做到了,虽然我不知道他是如何做到的。在母亲怀了我的那一天,他骑马到了托诺斯,是否碰巧找到了一艘正要启航开往佩里美狄亚的船?他是不是打开了我父亲放在马上的包袱,找到了一个鼓鼓囊囊的钱包,里面的钱足以支付他渡海的费用?他有没有停下来想一想,在拴着他的那根线放完之前,他能跑多远?)
她沉思片刻,试图找到一个恰当的措辞。即使在最好的状况下,措辞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当某个会引起误会的细微差别可能会影响人的一生境遇时,要做到稳妥确实是个棘手的问题。
亲爱的舅舅,我可以去你那里住一段时间吗?近来我的日子有些不好过——
(没必要说得更具体。)
——我认为换个环境对我有好处。不用说,我保证会乖乖的——
(这么说会不会反而弄巧成拙?这在很大程度上要取决于这封信寄到的时候自己是否已经被正式宣告为通缉犯了。而这一点又取决于耶列船长在岛屿区停留以后是直接去了巴兹亚还是沿着海岸线一路北上送货、办事;以及目前黄麻价格好不好,值不值得巴兹亚制绳街的店主们到中邦去进些原材料回来。总的来说,最好还是别写这个。反正他不会相信她的保证,多半也不怎么在乎。)
——换个环境对我有好处。我觉得我被困在这个破地方已经很久了。再说,自从上次见面以后,我也已经很久没见过你了。顺便问一下,克利法斯和佐纳拉斯舅舅近来如何?你知道,我还没见过他们,盼能早日会面。如果你能设法——
(不,别祈求。)
——哦,还有件事。据我搭乘的这艘船的船长介绍,目前要离开岛屿区很难——跟行省政府把能浮在水面上的东西全都包了下来有关。我消息不灵通,有可能全搞混了——如果你碰巧知道有哪艘船要从中邦开往岛屿区再回去的,能不能请船长找到我,带我一起回中邦?目前我还不清楚自己会住在哪里。在岛上我谁也不认识,因此多半会住在某个旅馆里——
(诉苦诉得恰到好处,还是说需要描述得更惨一些?算了,做得太明显多半会起到反效果。)
写完信以后,她在封口处滴了一滴文具套装里那好看得惊人的蓝色封蜡。正打算盖上红玉髓印章的时候,她忽然想到万一高戈斯舅舅认识那个被她偷了包袱的人就麻烦了,因此她用指甲在封蜡上刻了个代表洛雷登的大写的字母L,然后将信交给耶列船长。船长利索地将信卷起来,放在一个精巧的黄铜管里,郑重地锁进他自己的文件盒里。显然船长以为她是岛上某个名门望族的女儿,第一次被派到国外办事,结果把事情搞砸了,错过了回国的船,此时出手相助有可能在将来获得丰厚的回报。她本人可什么也没说,大概是这身由锁子甲上衣以及饰有精美浮雕的皮质护腿组成的女武士装误导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