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
“这恰恰证明了我对我们岛民的看法。”艾莎兹·米萨吉斯看着补给船在埠城边上货。“我们并非真正的商人,我们是浪漫主义者。我们从商是因为好玩,正如其他国家发动战争一样。我们不是为了挣钱,只是借从商的机会来享受生活,体验刺激的冒险活动罢了。”
“不能这么——”
“别理她,文。她这是故意跟我们作对呢。”艾希莉打断了文纳德·奥泽尔的回答:“是吧,亲爱的?”
“绝对不是。”艾莎兹坐在一大捆艾普-伊玛兹木材的边缘,手肘放在膝盖上,“我说的每一个字都是认真的。如果我们真的在乎钱,现在应该感到不高兴才是,因为这意味着一笔上好的买卖就做要到头了。但我发现你全身上下都洋溢着轻松,浓郁得像夏日里的饭菜味。你已经厌倦了这种什么都不用做,足不出户就能从总督那里拿钱的状态。现在情况发生了变化,你一心盼望着在围观一场精彩的战争后收回你的船,这样就可以离开这个微不足道的小岛,奔向广阔的天地。承认吧,”她笑着说,“我是对的。或许,”她补充道:“你生来就是这样。”
“好吧,艾莎兹,”艾希莉严肃地说,“随你怎么说。”不过她不得不承认,艾莎兹刚才的那番话里的确有几分事实。作为外来人,她看得很清楚。他们自己反而因为身在其中而无法察觉,这也不出奇。
岛屿区和佩里美狄亚之间常年有物流往来,埠城的兴建就是为了服务来往的船只,名称也由此而来。船埠初建的时候,人们提起“城市”时根本不必强调是哪座城市,就好比当你提起天空时,你也不需要特别指出是哪一块天空。自打沦陷以后(在岛上,沦陷一词也没有歧义),埠城失去了超过三分之一的业务。现在只有科里昂的货船在这里停靠,开往沙斯特、帝国以及西方岛屿区的船只都从“海上船坞”或德鲁兹港出发。人们说,看到埠城再次人潮汹涌,就好像看到了旧日辉煌重现。他们满怀希望地补充道:这只是个开始,等行省政府开始重建佩里美狄亚,无数的工厂和作坊重新开业以后,好日子还在后头呢。
“现在清理‘一刀切’正是时候,”抱着这种想法的文纳德说,“自打沦陷以后,它就渐渐淤堵了。如果大家重新启用埠城码头——”
艾希莉微微一笑。“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不是吗?”她说,“舰队还没出发呢,你就开始憧憬全新的商机了。”
“我可没说过这话。”文纳德烦躁地回答,“我只是说,该开始清理‘一刀切’了,荒废越久,就越难清理。”
“一刀切”是当年的一大奇观。它是一条横跨岛屿的笔直运河,始于埠城,终于德鲁兹港,流经小镇北部低矮的山丘,通过一条一里长的、在坚硬的岩石里一点点开凿出来的隧道,从白山底下穿行而过。与“一刀切”相比,位于运河另一头的小小人造港在建筑成就上只能算是普通。无论是从重要程度还是实用性上来讲,运河都是总工程师雷沃特·德鲁兹最伟大的成就。然而,人们却没有以他的名字命名运河,反而把他的名字给了那座海港。岛屿区就是这样的。
“嗯,”一直静静坐在彩绘小阳伞下的维特里丝·奥泽尔说,“我赞同艾莎兹的观点,我也是这个感觉。那该死的战争越早打完,我们就能越快拿回自己的船。然后,文就可以赶紧回去做生意,而待在家里的我耳根就能清净些了。过去几周里无所事事的他简直让人无法忍受。前天,他居然给亚麻织品衣橱列了一份书面清单——”
“那是因为你从来——”
维特里丝没理他。“你们真该看看他写的内容,简直太搞笑了。‘项目:床单一件,磨损,从边缘到中间都缝补过,白色,褪色;项目——’”
艾莎兹咯咯笑了起来。艾希莉微笑着说:“文,你可真够讲究实际的。万一失火了,你就能把这份清单提交给保险公司了。”
“不,他可没这么聪明。”维特里丝反对道,“列完清单,他就把那张纸放在会计室的文件柜里了。一旦失火,这张清单会跟其他东西一起烧成灰烬。”
“以前我妈也喜欢找事做,”艾莎兹说,“我是说缝补旧床单。到她过世时,家里几乎每一块布都缝过无数次。最后,那堆破烂全都被送去了造纸厂。不是我们买不起新床单,她就是缝东西缝上瘾了——”
“你也一样。”艾希莉洞察一切,“只不过稍微换了形式。我去过你家里很多次,我敢发誓我每次看到的壁毯都跟上次不一样。”“我这是在做生意,”艾莎兹反驳道,“在展示存货。仓库里放不下的,我都挂在墙上。这样,人们路过这里时就会问,我亲爱的,这些精美绝伦的挂毯你是从哪儿买的?买卖就做成了。”
补给船是按岛屿区的传统样式建造的,在别的地方看不到这种样式。这是一种长长的瓦叠式木壳船,龙骨翘得高高的,很不实用。这样的龙骨设计延长了建造时间,却看不出有什么实际功效。从前头看,这种船就像一只栖息在水面上的黑天鹅。此时,一捆捆粮草和装备的重量将吃水线压得很低。这货物像是变魔术一般,源源不断地从正对着船埠的货仓门口以及阁楼里运出来。这些货仓恐怕可以说是岛上最美最壮观的建筑了。它们是根据来自一百个不同地区的一百种不同的建筑风格仿建的,每一栋都独一无二。商人们心甘情愿地住在小镇破旧不堪的街区和小巷里,窝在那一扇扇不起眼的门后又小又拥挤的公寓里,对着四面漏风的阁楼,却花了大笔大笔的钱来装饰仓库的建筑立面以及柱间壁。他们辩称自己待在仓库里的时间比在家里多,而且常在这里和客户会面。辛普兰家族的大货仓有七层楼那么高,配有十二尺高、三寸厚的坚固的黄铜大门,建筑表面贴着科里昂大理石,大理石上刻有描述百年前古代海战的浅浮雕。浮雕的每个细部原先都被细致地涂上了红、蓝、金色,但这些颜色在短短几个月内就被咸咸的海风给腐蚀掉了。谁也不知道浮雕描绘的是哪一场海战,画里的船又是哪一方的。佩城的一名客户因为一笔坏账把这些大理石浮雕赔给了米浩特·辛普兰。她又花了昂贵的运费将这些大理石运回家乡安装起来,这费用几乎等同于之前那笔交易里损失的那笔钱了。辛普兰本人的住宅却位于南镇较低档的街区,隐藏在一家骨粉店后面。
“这么多货物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文纳德问道,“按理说应该是他们从我们这儿买的,但我一样都不认得。”
“真卑鄙,不是吗?”艾莎兹表示赞同,“如果你凑近点看,你就会看到每样东西上都标记着行省政府的批号以及商店标签,都是从海外运来的货物。运到这里后免费存放在我们的仓库里,现在又要用我们的船把货运回去。整个过程根本不需要我们介入。”
艾希莉莞尔一笑。“他们免费使用了你们的仓库,”她说,“但你们居然没注意到,这就是你们自己的问题了。你们太忙了,整天尽幻想着把船收回来以后可以做些什么。”
艾莎兹先是满脸不高兴,然后放松下来。“唉,也许吧。”她说,“但我还是认为他们太嚣张了。这阵子我们无所事事,他们倒好,又是买又是卖,还把这里当自己的地方来存放货物。不知怎的,这么做让人觉得很不舒服。等这事过了,他们回自己老家的时候我会很高兴的,让那些钱见鬼去吧。”
“我完全同意你的观点。”文纳德说,“说实话,他们让我觉得毛骨悚然。能够冷血地发动一场战争的人——”
“无疑,这是最好的方式。”艾希莉面无表情地说,“至少,是最有效的方式:提前做好准备,确保在开战前手头有充足的补给和装备,预先拟定作战计划。毕竟特姆莱当年就是这么做的,看看他取得了多大的胜利。要是他就那么莽莽撞撞地冲到城门口,等着有人给他开门,今天我也不会在这里了。”
可想而知,众人陷入了一阵难堪的沉默。正当场面越来越尴尬的时候,艾莎兹露出灿烂的笑容,“艾希莉,我想起一件事,你决定从事盔甲生意了吗?我知道你之前在考虑这事。”
艾希莉叹了口气。“我不打算自己进入这行,”她说,“只会给别人投资。是的,我考察过了,这门生意值得做。天晓得,市面上的需求真是太大了。”
文纳德皱起了眉头。“如果我是你的话,我就不掺和这事。”他说,“一旦战争结束,市面上将充斥着各种剩余物资和战利品。这在战后是常见的事。我记得几年前,思科纳的战事结束以后——注意,这还只是场小战——到处都是劫掠来的以及从尸体上剥下的锁子甲,送都送不出去。还有斧枪。人们把斧枪砍断做成镰刀,或者当废品论斤卖。至于说箭——”
“啊,”艾希莉的脸涨得通红,打断了他的话,“但这次不同。帝国会赢得胜利,他们从来不廉价出售装备,只是将剩余物资储存起来。而且一旦他们打赢了,取得了佩城的控制权——抱歉,是佩城旧址——海峡以西的所有人都要担心谁会是下一个。到时候市面上会出现你意想不到的对盔甲和武器的巨大需求。尽管有了盔甲和武器,他们也不见得能打赢,但这不关我的事。要论目前有哪些行业最值得投资,盔甲买卖可以说是仅次于造船业的行当。”
文纳德微微抬起头。“造船业?”
“没错。”艾希莉抬眼望向码头,“当人们意识到盔甲救不了他们而纷纷撤离时。”
间谍德萨凯(这么称呼是为了和另一个同名的修帐篷的人区别开来)坐在紧邻鸭圈的篝火边磨刀。刀锋长而薄,刀背有一段凹下去的弧度,是那种可以用来从骨头上剔肉的刀。刀已经在油磨石、水磨石上磨过了,此时正在皮带未经硝制的那一面慢慢磨着。
他可能是整个营地唯一一个稳稳坐着的人了。特姆莱决定将营地往东南迁移,正对来自艾普-埃斯卡托伊的帝国军队的方向。在一个地方待了七年以后,草原人的动作有点迟缓,就像晚上没睡好的人被迫起床似的。
天刚亮,营地里的一半人手就出发去完成一件棘手的工作:把牲畜群赶到一处。连续七年的放牧使得营地周围视线所及之处几乎看不到一块草皮。因此,他们没有把牧群留在营地边,反而像过去的游牧年代一样分成几个群落,散养在占地几千亩的东部平原上。很多放牧的小伙子从来没见识过所有牧群一起移动的景象,有点不知所措,但聪明地将整件事当成一场探险活动。他们的热情感染了其他成年人,让人们不再去深入思考特姆莱的决定背后的含义。每一个骑手肩上都搭着一个羊皮干粮袋,马鞍两边一边是弓,一边是箭囊,外套和毯子卷起来塞在牵鞍兜袋下。其中几个人戴着头盔、穿着锁子甲,也有人将盔甲包在涂了蜡的布套中,或是放在柳条编的驮篮里。谁也不知道敌人会从哪里突然冒出来——他们就像故事里的妖怪似的在黑暗丛林里游荡,趁你没防备的时候,忽然从岩石投下的阴影里猛扑出来。
另外一半部落民忙着拆除营地。他们将支撑帐篷的柱子拔出来,将毛毡和地毯卷起来,还要努力将七年定居生活积累下来的家当塞进原本用来装基本生活用品的驮篮和马拉橇上。很多人丢掉了他们从佩城劫掠的珍宝——虽然精美,但毫无用处。在一片狼藉的营地里来回走一圈,你能看到青铜三足鼎、象牙桌、巨大的铜锅、一堆杂七杂八的铜器和大理石雕像部件(这里一个头、那里一只胳膊或一只巨大的穿着靴子的脚,连一个完整的雕塑都找不到,整个营地看起来就像两个巨人部落大战一场后留下的战场)。他们尽可能将这几年建造的机械和工具拆卸下来:锯木台、车床以及水力磨坊;抛石机和弩炮;熨烫机、绞车、踏车和水车……全都像屠宰场里的肉一样被肢解,装上平板车。尽管如此,因为缺乏运输工具,或者纯粹是因为物件太重太大,还是有太多东西被留下了。比如特姆莱亲自参与设计建造的巨大的黄油搅乳机。为了防止倾倒,这台机器被嵌在砖石基座上。他们已经将巨型织布机拆卸了,安放织布机的棚屋也被肢解,以便回收木料。露出地面的支架显得非常突兀,就像埋在浅浅的土层里的死人骨头。与此同时,女人们正将织布机织出的大块地毯切割成实用的小方块。他们还想回收鱼堰,但大部分主梁已经腐烂得太厉害,根本不值得带走。他们在高高的堤坝上建了一个用来练习箭术的永久性靶场,如今巨大的圆形草靶子面朝下躺在地上。靶子太大了,带不走,但架子被折断,临时拿来充当车子的栏杆。很快,整个营地看起来就像敌军过境一般,到处都是垃圾、废品、被弃置的财产以及损坏了的机器。他们还把多余的干草和饲料烧了。火越烧越旺,让人想起过往。营地弥漫着一丝不舍。
“这么说,你不打算走了?”德萨凯将刀子在皮带上来回刮拭时,有人问道。
“我当然要走。”德萨凯回答,“但我没多少东西可收拾,所以没必要这么快就把所有东西都打包,然后无所事事地等上一两天,直到你们都收拾好。”
“特姆莱发话的事,用不了一两天。”他说,“明天一早我们就会动身离开,任何没准备好的人和东西都得留下。”
德萨凯微微一笑。“等着瞧吧,”他说,“我看他是忘了怎么迁徙了。我们在这里待了可不止一个星期,没法把七年的积累都打包,往肩头上一甩。”
“这是他的命令。”那人回答,“你要有意见,你自己跟他说去。”
“没必要。”德萨凯说,“我只需要把帐篷折叠起来,抓上鸭子就可以走了。作为难民,我习惯了一声令下,拔腿就走。”
那人咧嘴一笑。“那倒是。”他说,“嘿,他们说的是真的吗?你真的是个间谍?”
德萨凯歪着脑袋。“没错,”他说,“拔鸭毛只是我的业余爱好。”
那人皱起眉头,然后耸耸肩。“啊,管他的。如果你真是间谍,不承认也是合情合理的。”
“你觉得我是个间谍吗?”德萨凯问。
“我?”那人考虑了一会儿,“哎呀,大家都说你是。”
“原来如此。那我是替哪一方做间谍呢?行省政府?巴达斯·洛雷登?邪恶的牙仙子?”
“我怎么知道?”那人恼火地回答,“甭管是谁,他们都讨不到便宜。你等着瞧吧,特姆莱总能略胜一筹。”
“但愿如此,毕竟他是领路人。”
那人走了以后,德萨凯小心翼翼地用一块浸了油的布把刀子包起来,放进行囊里。接着取出一根小小的铜管,敲了敲,抖出一张纸卷,将它摊在膝盖上。这是一张空白的纸。他先四下张望,确定周围没人在看他,然后弯下腰,从篝火边缘的灰烬中捡起一根炭化的木头。他在纸张的一角测试了一下,写起来很顺利。他没有从收信人的名字写起。能看到这封信的,只有一个人。而这个人不需要别人告诉他自己的名字。他写的是,看在老天的份上,告诉我你到底想要我做什么。他将纸张再次卷起来,塞回铜管,探身到鸭圈里,揪出一只肥硕的公鸭。他紧紧地捏住公鸭脑袋下面的部位,像甩弹弓似的,抡着鸭身迅速一拧,直到鸭脖子被拧断。等到鸭子断了气,他从腰间取出一把小折刀,打开,从肋骨下方到排泄口直直地划了一刀。手腕灵巧地转动,动作因长期的练习而显得优雅轻松。他将鸭的五脏六腑从开口处抖出来,把铜管放进去,迅速将开口用马毛以及一根别在他大衣领口的钢针缝合起来。完事以后,他离开营地,来到河口曾经的佩城码头。有一艘孤零零的船拴在码头。他正好遇到了他要找的那两个人。
“打扰一下。”他说。
卡纳迪抬起头。“有什么事?”
“很抱歉来打扰你,”德萨凯说,“但我需要送一只鸭子给人。能麻烦你帮我把鸭子带去岛上吗?”
卡纳迪看着他。“你要送一只鸭子给别人?”
“是的。”
“活的还是死的?”
“哦,死的。”
卡纳迪皱起了眉头。“可这说不通啊。你可以从任何一家卖家禽的摊子上买到鸭子。”
“但你买不到这种鸭子。这一只是样品。特殊订单,”他笑着说,“今天才得知送货要求。如果对方喜欢这个样品,他会一次性购买一千只。你算是帮了我一个大忙。”德萨凯笑容满面地将鸭子从衣服里掏出来。“看到了吗?”他说,“承认吧,这可是一只顶呱呱的鸭子。”
“也许是吧,”卡纳迪心存疑虑地说道,“可难道它不会——嗯,变质吗?”
德萨凯摇摇头。“你相信吗,”他说,“四天时间正好能使鸭肉的风味达到极致。我的朋友会补偿些辛苦费给你们,如果你在这一点上有顾虑的话。”
“哦,不,这不是问题。”卡纳迪立即回答。尽可能地替别人带信和送信被岛民视为一种光荣传统,对于一个商业国家来说,这是基本的道德准则。要求报酬被认为是极其恶劣的行径,就好比在实施援救之前,向一个快要淹死的人伸手要钱一样。“只不过——唉,好吧。”
“谢谢。”德萨凯绽开一个笑容,“这下我可以松口气了。这些日子我一直试图把这笔买卖敲定,但去你那里的船太少了,我担心得要命,生怕买家失去了兴趣,让整笔交易就此落空。”
他将鸭子头朝上地递给卡纳迪。卡纳迪带着一丝嫌恶看着。“无意冒犯,”他说,“可这看起来就是一只普普通通的鸭子。”
德萨凯点点头。“说得不错,可这是一只便宜的鸭子,所以它是世上最稀有最难觅的品种。”
“有道理,”卡纳迪犹豫地回答,“但,给他一只活的鸭子不是更好吗?他可以亲手宰杀,也不用担心鸭肉变质。”
“啊,”德萨凯皱着眉头,咧嘴一笑,“如果有其他人将这鸭子弄到手,然后开始繁殖,那我的商机肯定就此断绝。了解鸭子的人一上手就知道这是宝贝。”
“随你怎么说吧。”卡纳迪说道,心中暗自懊恼,真希望自己一开始就没沾上这事,“好吧,送到谁手里呢?”
“我已经写下来了。”德萨凯回答,“别觉得吃惊,”他笑着加了一句,“要知道,我们当中还是有人会读会写的。”
“当然。我没这个意思——”
“那可真是太好了。”德萨凯拿出一小张羊皮纸,握住卡纳迪的手指塞进去,让他把纸包在掌心里。他的手太有力,以至于卡纳迪忍不住哆嗦了一下。“我对此表示衷心的感激,”他说,“类似这样的商业往来对两国都是好事。”
好吧,国与国之间应该提倡鸭子往来,卡纳迪想。“好极了,”他说,“对了,我该上船了。我可不想误了这趟船。”
“刚才发生了什么事?”跟叔叔在甲板上汇合后,忒乌达斯问道。他已经在船尾的一卷卷锚索间找到了两人的座位。“你为什么带着一只鸭子?”
“别问了。”卡纳迪回答,“我只是送鸭子的。显然,这个举动标志了一个新时代的开端。”
“真的吗?等我们到达目的地时,这鸭子该发臭了。”
卡纳迪将鸭子扔在一堆盘起来的绳子中间的空洞里,再将自己的行囊丢在上面。“胡说,”他说,“四天时间正是一只死鸭子的鼎盛时期。呃,鼎盛死期。管他的。别这么看着我,行吗?这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商业样品。换成是一小块地毯或是一包指甲,你就不会再三追问了。”
忒乌达斯叹了口气,一屁股坐在绳子堆上。“好吧,”他说,“我只不过觉得,在这个时间点从这里送商业样品到岛上有点蹊跷。现在不是在折腾打仗、袭营之类的嘛,我以为他们的心思全在别的事情上。”
“显然不是。”卡纳迪背靠在栏杆上。他知道自己迟早要晕船,尽可能地靠近船舷是必要的。“保持乐观没有坏处。”只要没人指望我往里面投钱,他想着,继续说道:“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对自己国家的未来抱有信心,是一件令人振奋的事。”
忒乌达斯摇摇头。“那人要么是个傻瓜,要么就是在作弄你。甭管是哪一种,我要是你的话,现在就把那玩意儿扔到栏杆外边去。要是等到它的臭味弥漫了整艘船,被扔出去的就是我们了。”
“别总发牢骚了,”卡纳迪对他说,“我们终于要走了,不是吗?只要能离开这儿,回到文明世界,我很乐意全身上下挂满发臭的鸭子。”他补充道,“眼下的处境虽不尽如人意——可最起码,我们还活着,比起被行省政府的军队追赶、在泥泞污浊的沼泽地里颠沛流离的那段日子,这样的境遇已经强得多了。事实上,他们对我们算是好极了——至少在他们的能力范围内。带着这只古怪的死水鸟上路恐怕是我们唯一能报答他们的方法。”
“好极了?”忒乌达斯厌恶地看着他,“你真的一点也不在乎了,是吗?”
卡纳迪沉默良久。“你知道吗,”他说,“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还在乎。大概是因为当时我不在那里——我是指,沦陷的时候,我没有看到你看到的景象。当然,通过别人的描述,我了解过当时发生的事。在某种程度上,我也相信他们所说的。但就我个人经历而言,我从城市搬到了岛屿区,再从岛屿区搬到了沙斯特——在那里,我获得了一份好工作,得到大家的敬重。该死的,没错,我确实过得很快活。我以为再次见到这一切——”他头也不回地往城市遗址的方向挥了挥手臂,“——会让我改变想法,再次燃起我对他们的仇恨。但不知为什么,我恨不起来。看着如今的他们,我只看到一群面临敌军威胁而坐立不安的人,将生活打包放进桶里、装进袋子里,迁往别处。就像当年的我。不知为什么,我对跟我那么像的人恨不起来。”
忒乌达斯冷酷地笑了。“我可以。”
“是的。但你年轻,充满活力。”卡纳迪觉得背有点不舒服,于是挪了挪位置,再次靠回栏杆上,“等你到了我这把年纪,你必然会发现,对所有的敌人都保持仇恨是多么困难的事。一旦你疏忽大意,忘了恨某一个,对剩下的敌人也就恨不起来了。你会开始想,普通人还好,该为他们犯下的罪行负责的是他们的领袖。之后某天你遇到了其中一个领袖,而此人还算颇有人性,这对你来说,是个重大打击,就像一个靠弹竖琴谋生的人断了手指。”他再次挪了挪背靠的位置。“看到特姆莱,我有一种古怪的感觉。”他说,“他让我想起了我年轻时发生的一件事。有一次,我看到一条鲨鱼。它被某种捕鲭鱼的网缠住了,渔夫们绑住它的尾巴,把它倒吊起来。鲨鱼全身僵直,一动不动,等着渔夫们给它开膛破肚。那条鲨鱼看上去比我想象的要小得多。”
忒乌达斯闭上眼睛。“听你这么说,倒是挺奇怪的。”他说,“再次看到他的时候,我的感觉和你一样。不用说,小时候看到某个人,长大成人后再次看到他会发现感觉完全不一样。这是常有的事。不过,我倒不介意看到特姆莱被吊起来。要是有人绑住他的脚,将他吊起来,说不定我还会渐渐喜欢上他。”
“这是你的权利。”卡纳迪咽下一个呵欠,“我从来没说过你不能恨他。毕竟,你有你的理由。我只是说,我不确定自己是否还像过去一样有理由仇视他。”“你可以为了我而恨他。我们接受的教导不是说要爱你朋友的朋友,恨你朋友的敌人吗?”
“哦,好吧。”卡纳迪说,“为了你,我决定恨他,我希望他的宠物蜥蜴赶紧死掉。”
(这是一个诅咒,卡纳迪意识到,为了某个被复仇冲昏头脑的年轻人,我诅咒了一个我根本不恨的人。这和亚历克修斯当年所做的事一样,看看他的下场吧。天哪,我希望现在的头疼只是简单的头疼而已——
——在脑海里,他看到了鲨鱼的脂肪和肌肉正被人从骨架上剥离,看起来就像被卸下两侧板条的船架子。他看到一些厨子正在准备一场盛宴:鲨鱼排、熊肉排、整只完整的鹰像鸡一样被串在烤肉架上,在炙热的火焰上方慢慢转动。烤狼的肚子里填了苹果和栗子,开膛破肚的大蛇被做成了血肠的肠衣,一条熏狮肉吊在天花板的钩子上,一场全部以食肉动物为原材料的晚宴。他甚至可以看到人们在馅饼盘的底部铺上一条条豹子的嫩里脊肉,瓶子里装着像梅子一样饱满巨大的科里昂蜘蛛——)
“你什么意思?”忒乌达斯说,“特姆莱可没有什么宠物蜥蜴。”
“你看,”卡纳迪回答,“这不就开始见效了吗?”
巴达斯·洛雷登确定他见证了箭向他飞来的全过程,从天空中的小斑点到射中他,这个漫长的过程很难熬。尽管他尽力了,但这段时间并不足以让他挪动步子躲开。在被射中的那一瞬间,他想,人对时间的感知可真奇怪啊。光这一点就足以让人相信元理了。
箭头打在他头盔的护颊上,冲击力把他的脑袋打得一歪——就像被人扇了一巴掌。他以为自己死定了(先死后葬,历来如此),但显然他搞错了(但对你,我们可以破例)。他感觉到太阳穴剧痛无比。如果他对自然规律的理解没错的话,作为一种安慰奖,死亡应该是无痛的。等他把头转回来后,他意识到箭在钢甲上戳出了一个小洞,洞口参差不齐的边缘不知不觉间已经在他的下颚和嘴角之间划了一道伤痕。伤口流出来的温热的血在带有垫衬的头盔内积聚,那感觉让他想起小时候尿液顺着大腿流下来,暖洋洋、湿答答的。大概是延迟性休克吧,在短暂的不知所措之后,他终于感知到了自己脚的位置,再次站了起来。
他们发动了攻击,事先毫无预警。随着远处传来的像热锅上的油一般的嘶嘶声,一批阵型优美的羽箭迎着正午的日头升起,像一大群鸽子从麦茬地里飞起来。他费了点时间才弄明白箭是从哪儿来的——在帝国纵队和谷地对面的山脊之间有一块荒地。这是一种高超的箭术,从极远的射程外向他们根本看不见的目标发射箭阵。行省政府的辅助弓箭手要么缺乏这种技术,要么缺乏信心。对于纵队里的士兵而言,被根本看不见的敌人杀死是一件胆战心惊的事。但对巴达斯来说,这只不过让他隐约回想起地道里的生活而已。
他四下搜寻伊斯塔,却找不到他。没有人下达命令,于是耐心的、纪律严明的帝国步兵就像拉车的马儿一样冒着雨一动不动。该死,巴达斯想。他向前一步踏出队列,开始喊出诸如向左转以及注意前方敌情之类的军事口令。这些知识是他在麦克森的军队里学到的,他以为自己早就遗忘了。不过,帝国军队和麦克森的人不同,指挥帝国士兵是件相当愉快的事。他们聪明而严谨。并不只是服从命令,而是全身心地信奉这些命令,似乎把它们当成了某些宗教里的圣言。这种全心全意、毫不犹豫的服从,以及这种行为背后包含的责任和信任,让人感到颇为不安。莫非我又卷进去了?巴达斯愤愤地想。可是,除非有人能将这些士兵带离火线,本来可以避免的死伤就注定会出现。伊斯塔不知哪儿去了,其余的军官和士兵依然坚定不移地站在那里待命。脸上的血已经流到了锁骨处,高领短袖铠甲的翻领已经像块海绵似的被血浸透了,而尖锐的金属边缘仍在制造更多细而深的伤口,精确得就像伙夫切割羊肉时用的那种薄如叶片的刀子。不完全算是合格品;外部被刺穿一个小洞,就给内部制造了一系列血淋淋的伤口。
他让纵队变成横队,并下达了前进的命令。针对这种局势,帝国的兵法作者建议采取一种叫“锤砧”的战术:诱导敌军将火力集中在明面上看似自杀的前进的步兵,也就是说让大部队公然径直走向箭雨(此时盔甲的作用就体现出来了);与此同时,骑兵队与轻装步兵则绕到敌后,将敌人向前驱赶到披甲战士的长枪下。如果你的骑兵队长值得信赖,能够顺利完成任务,这可以说是个相当明智的战术。早在巴达斯变换队形的时候,他就看到骑兵队朝着远离敌人的方向飞驰而去。之后,他们将划出一个弧形,突然出现在敌军后方。为了不被敌军发现,必须绕一个大圈,到山脊远远的另一头去。也就是说,他们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就位。这意味着披甲步兵将不得不顶着如雨的箭阵坚持到底。这是一场以上千人的性命为赌注的赌局,是对方的箭和我方的盔甲之间的抗衡。欢迎回到验甲所,巴达斯·洛雷登;就知道你离不开我们。
伊斯塔上校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照常理来看,他可能在第一轮箭雨来袭时就牺牲了,但巴达斯没看到他倒下。说他逃跑了吧,这简直是个不可思议的想法。毕竟,他可是天国之子,即使是巴达斯这样的人也是有信念的。如果伊斯塔已经死了——这种事情简直不可能发生,强大军队的统帅是不会在第一场战斗的第一轮袭击中牺牲的。但要是他真的已经死了(记得吗,麦克森就死了),军队的指挥权就将落在他的助理洛雷登头上,直到另一名天国之子接到调令,从艾普-埃斯卡托伊前来接手。想到这里,洛雷登打了个哆嗦。
一个有趣的问题来了,这个问题可以作为指挥科目考试的考题。要接近敌军,他们必须走下一个陡峭的山坡。保持队形很关键,但对他们来说,盔甲本身的重量增加了让向前冲的势头,促使他们几乎要跑起来。巴达斯不得不拿脚后跟抵在干枯的、支离破碎的草皮上以保持平衡。一副清晰、荒谬的图像出现在他脑海里:一支全副武装的军队背靠山坡从高处滑落,互相碰撞、翻滚,摔在一起,变成钢铁与人体的一堆混合体——这样的场景只会发生在战争中,导致战争失利的灾难就是这么开始的。在那一瞬间,似乎这一幕早已发生,他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一切:眼前有一堆巨大的废弃品,就像那堆没通过检验的部件一样(人和盔甲都没通过检验;欢迎你又回到了老地方)。草原人站在这堆小山包隆起的顶部,对着下面的废弃品肆意放箭。他们得意地大笑,笑得太厉害,以至于连弓都拉不动了。眼前的一切是如此的清晰,他简直无法区分什么是虚幻,什么是真实。他朝身后看不见的军官大声喊着,保持队形、减缓冲势——这些话谁都会说,但把命令变成行动,让语言成为现实,却只有真正的指挥官才能做到。他只能祈盼身后的队伍里有几个这样的指挥官。箭雨让局势愈发严峻。此时,无数的箭矢从天边冒出来,以几乎是最快的下降速度向他们飞来,被有着精巧弧度的护甲表面弹开,向四面八方弹射而去,斜斜地打在第四、第五队士兵的脸和身体上。士兵们无计可施,只能选择忽视,将它们当作夏日里的马蝇。停下脚步,掉头回去是此时此刻唯一不能做的事。如果这么做了,他们马上就会滚落山坡。
除了小跑着走完最后几里地以外,他们别无选择。有几个人确实摔了下去,每个摔倒的士兵都带倒了两三个同伴,他们砰的一声,摔在一起,听声音就像铁匠铺里的事故。没时间营救摔下去的人,他们不得不想办法自救——如果还有行动能力的话。他知道,肯定会有活着的人被压在死人下面,就像工兵被塌方困住一样。但他们只能耐心等待,等待他们的将领——巴达斯·洛雷登副将打赢这场仗并活下来。否则,他们就只有待在原地等死,或者等到收废铜烂铁的人拿着锋利的刀子来捡破烂,从死人身上剥下盔甲。此时,他甚至可以听到这些人的心声:就不该把指挥权交给一个外邦人,简直是自讨苦吃。
他们下到坡底,却遇上了新的难题。爬上去的路没多长,但坡度很陡,而且山顶有敌军士兵。真倒霉,一样要过这么辛苦的日子,倒不如当初留在那该死的农场算了。这比扛着粮食袋爬阁楼、搬运沉重的木材还惨。每走一步,他都以为自己的膝盖会爆裂,肌肉会从小腿肚那里绽裂。他感觉到全身的肌肉都损伤了(这可不是聪明的做法,巴达斯,你会让自己受伤的)。而且,一想到挣扎着爬上山顶以后还要继续打仗,他就忍不住要大笑出来。想要让他打仗,他们就必须搀着他爬完最后几码路,像搀扶一个站都站不稳的老人家一样。
箭被护甲弹开的时候发出的声音相当特别,像绝望的嘶吼。并不是所有的箭都被弹开了。这些箭是从上方射下来的,角度全然错误,然而护甲上还是有一些平坦的地方,可以让一支箭正中靶心。每一个被射中的人在向后翻倒、滚落山下的时候都会带累两、三个同伴一同遭殃(要是敌军聪明的话,就该往山下扔石头或圆木),这也让帝国军的形势更为艰难。步伐已经慢了下来,仿佛时间已经停止(正如箭向他飞来那一刻)。他还是什么也做不了,除了强迫自己继续向上迈出一步又一步。此时此刻,就连呼吸都很困难。战争就是这样输的,灾难就是这样发生的——那堆废弃品,那堆没通过检验的部件。
一双靴子出现在眼前,他发现自己正直愣愣地盯着。那是一双磨损得厉害的旧靴子,一个脚趾头处缝补过。我以前有过一双这样的靴子,他想。正当他想起那双靴子是他在一场草原战役之后从死人脚上脱下来的时候,靴子的主人一脚踢向他的前额。这又是一个错误。靴子不够坚硬,不足以跟钢铁对抗。不管怎么说,当巴达斯听到一声痛苦的惨叫时,他还是忍不住咧嘴笑了——因为喘不过气来,他没法大笑,只能咧咧嘴。然后(此时他还是只能看到对方的膝盖),他举起长枪向上刺去。他已经拖着这该死的沉重的装备走了一路,倒不如现在就让它发挥作用,结束对方的惨叫。
战斗。好吧,我们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至少我知道该怎么做。借着那一下冲刺所带来的短暂势头,他迈出了最后一步,设法跨过那个腹部插着长枪、让他不得不放手的死人,登上了山顶。他蹒跚地向前走着。有人击中了他的肩膀(想击打肩甲、背甲以及护喉的连接处,真是白费力气),但巴达斯既没有时间也没有力气去理他。他径直走过,就像无视游荡在街头的醉鬼似的。他吸了一口气,整个身体随之起伏——那口气哽在喉咙口,就像一口吞下了整个苹果一样。某个傻瓜拿着斧头对着他的头盔顶部直劈下来,下一秒就要完蛋——因为巴达斯只需要举起手臂,让它自由下落,臂铠、护肘、肩甲外加金属手套本身的重量就能带动剑刃向下,劈开血肉之躯。铠甲发挥自身的作用,里面的人不用费什么劲。当巴达斯从敌人被切断的锁骨间猛地拔出剑时,他心想,这就对了,铠甲已经像树的年轮一样将我层层包裹,封在里面,只有暴露在外的那层钢皮才是活的。
他们尝试着用剑、用枪、用斧头,甚至用大石块以及重棒等武器来测试巴达斯的盔甲,但盔甲通过了考验。在打击和摧毁金属板这方面,他们远远不及布鲁和布鲁的大锤子。反过来,他们自己的血肉之躯却完全不顶用。除了少数几个样品在最后关头决定不参与检验以外,整批产品都没通过。测试结束后,一座高高的废物堆出现在眼前,跟始终在他脑海里的图像一模一样。一堆由胳膊、腿、脑袋、身躯、手和脚组成的未能通过检验的废弃品。难怪啊,如今近距离一看,它们居然不是钢铁制成的,真是太荒谬了。
等到骑兵队终于跑过来时,这里已经没他们什么事了。显然他们对此并不高兴,或许最让人不快的是,要受一个从外邦来的步兵副将指挥。骑兵队长是个叫奥力斯利亚斯·萨拉文的佩里美狄亚人。巴达斯想把指挥权交给他,却徒劳无功。“想都别想。”萨拉文说,“上一次你跟这帮人打的时候把事情搞砸了,现在正是弥补过错的时候。”跟他争辩似乎没什么用处,于是巴达斯不再坚持,下令让他带领三个连队在前头哨探,这一次要(尽可能)留意任何有可能游荡在附近的数目可观的敌军弓箭手。萨拉文很不情愿地打马飞驰而去,同时巴达斯下令安营扎寨,准备在此过夜。
他们找到了伊斯塔的尸体,带到他面前。除了几个脚印以外,全身并无损伤。看样子,从马上摔下来后,全副武装又无人协助的他在挣扎着重新站起来时把自己给折腾死了。
“也许我们可以去‘荣耀与光荣’看看,”艾莎兹·米萨吉斯建议道:“这个点人应该不是很多,他们家的鱼汤还过得去。”
维特里丝点点头,她并不在乎去哪里,只要能坐下来就好。她犯了个错误,穿了那双未经磨合的新凉鞋(这是当下流行的游牧篷车风格,鞋子配有硬皮绑带和两寸高跟),皮绑带像弓弦似的勒着她的脚。
结果这里的鱼汤一般,厨师没有将淡菜和牡蛎去壳,这一点更是扣分不少——
“应该是为了证明食物的新鲜,回归本真。”艾莎兹将浮在汤面上的淡菜压到汤底,又看着它再次浮上来,“照我看,这表示厨师认为剥去贝壳类动物的盔甲是件麻烦事——我告诉你,我完全赞同这个观点。但真正糟心的是,最后你的盘子边缘会积起一大堆废弃的贝壳垃圾,这可不是你在进餐时想让旁人看到的形象。”维特里丝心不在焉地笑着。她有点头疼,没心情迎合艾莎兹·米萨吉斯。“那就光喝汤,”她说,“别吃里面的贝壳。”
“什么,你要我浪费自己花钱买的东西?不大可能。”艾莎兹做了个鬼脸,剥开一个淡菜,“最难剥的是那些像甲虫一样的粉色小东西,蜷缩成一团,像死掉的土鳖。没有撬棍和大锤子,我看谁能打开这玩意儿。”
一个人走了进来,维特里丝瞥到了对方光秃秃的后脑勺和宽阔的肩膀,觉得自己可能认识这个人。“你知道吗,”她说,“我其实一点也不饿。我看我还是回家算了。”
“哦,别傻了,”艾莎兹说,“听着,如果你真的不喜欢这鱼汤,我们可以点别的东西。咖喱羊肉怎么样?”
“真的,”维特里丝无意间提高了嗓音,“我一点也不饿。”
有几个人回头看过来,包括刚才那个秃头、宽肩膀的人。他看了维特里丝一会儿,咧嘴一笑,朝着窗边的桌子走去。维特里丝坐回自己的座位上,感觉浑身不舒服。
“跟鱼汤无关,对吧?”艾莎兹说。
“是的,”维特里丝回答,“跟鱼汤无关。”
艾莎兹打量着远去的背影,注目良久。“不关我的事,对吧?”
“你说得对,”维特里丝说,“这不关你的事。”
“行吧。如果你真的不饿,你不介意我撕点你的面包吃吧?”
高戈斯·洛雷登停住脚步,四下张望,直到他看到了自己要找的人。单薄、高耸的肩膀,没错,就是她了。他走近那人,将胳膊搭上了对方的肩膀。
伊苏斯·洛雷登像条鱼般躲开,接着她看清了来者,身体放松了一些,但并未完全松懈下来。“高戈斯舅舅。”她说。
“我收到了你的信。”他边说边跨过长凳坐在她身边。在这个普普通通的地方,他看起来显得太过高大了。“事实上,我收到信的时候正打算出发到这里和人会面。因此,我当然要顺路带你回去。”
伊苏斯对他笑了一下。“真是太好了,”她说,“谢谢。”
“我的荣幸。”他回答道,“说真的,我本来老早以前就该邀请你过来了,但我对你母亲和我之间的关系没把握。汤看起来不错。”
“那你把它喝了吧。”伊苏斯说,“难吃极了。”
高戈斯耸耸肩。“顺便问一下,你真的差点把那士兵给杀了?还是用左手?你在斗剑方面还真有天赋,是吧?”
“家学渊源。”她面无表情地说,“这么说,你全都知道了,对吗?”
“嗯。”高戈斯满嘴都是汤。他张开嘴巴,从里面掏出两个淡菜壳,扔在桌子上。“要我说,他们使了卑鄙的招数。你看,我手里有他们要的东西,但他们不愿意接受我开的价钱——要我说,这是在犯傻,因为他们确实需要我手里的货,而我开的价钱对他们而言毫无损失。可他们还是不干。可想而知,你和你母亲会成为他们讨价还价的筹码。真可悲,如果没有亲人被绑架,变成勒索的筹码,你甚至没法跟行省政府谈生意。要不是你母亲还在他们手里,我早就取消交易,让他们见鬼去了。”他拿起汤盘,把剩下的汤都倒进嘴里。
“我知道那桩交易。”伊苏斯说,“我只是不确定我们对你有那么重要。”
高戈斯皱起眉头,咯吱咯吱地咀嚼着嘴里的食物,然后吞了下去。“别犯傻了,你们是我的家人,没有什么比家庭更重要的了。但我最终还是打败了他们——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我把中邦给了他们。”
伊苏斯睁大了眼睛。“你干了什么?”
“我把中邦让了出去,免费的,不要钱,不取任何回报。”他咧嘴一笑,“那个油腻腻的混蛋使者脸上的表情哟——哎呀,他的表情和你现在很像,似乎他以为自己吃了个甜甜圈,结果发现吞的是个刺猬。我想了想,”他补充道,“他们有可能想抓你当抵押,以防我改变主意。不管怎么说吧,无论他们最初的目的是什么,这招没用。如果他们想要那个该死的海盗,就得把尼莎交给我,外加答应我原来的要求。事实上,”他微微皱着眉头,加了一句,“你刚刚给我出了个好主意。这趟旅行有可能比我原先预想的更有成效。”
伊苏斯笑了。“很高兴我能激发你想出新点子。”她说,“听着,我不想催你,不过你在这里要办的事需要多少时间?我想尽快离开这里。当然,那些士兵有比抓逃犯更重要的事情要操心,只不过他们让我感到很紧张。”
高戈斯点点头。“你一定想不到,”他说,“最让行省政府切齿痛恨的莫过于逃犯了。没错,你确实应该担心。最好的方案就是安全地将你送到我的船上,马上离开岛屿区。我让他们再回来一趟接我。”
“你确定吗?我不想给你添麻烦。”
高戈斯看着她。“别装过头了,”他说,“拜托,你可以跟我说实话,我是你舅舅。在思科纳的监狱里,你向我吐过口水。我们之所以合得来就是因为你我之间无须任何伪装。这就是亲人的相处之道。”
伊苏斯绷着脸看着他,然后摇摇头。“对不起,”她说,“我没有侮辱你的意思。”
“啊,放心吧,没人能羞辱我。”高戈斯微笑着回答:“听着,我会对你实话实说,我希望你也能以同样的方式对我。我希望你待在安全的地方,待在总督的爪牙够不到的地方,是因为我不希望他们手里再多一个人质。就算我因此在这里待了五天而不是原计划的两天,那也不是什么大事。我还可以有充足的时间来实现我刚刚想出来的那个小点子。你其实是帮了我一个大忙——两个,因为你我才想出了那个点子。作为回报,我也帮你一个忙。这是两全之美,我们俩都很高兴。好了,你也吃完晚饭了,让我送你去码头吧。你有什么行李要带吗?还是说,你已经准备好了?”
“尽我所能了。”伊苏斯说,“我猜,你不会告诉我你那绝妙的点子是什么,对吗?”
“是的,我不会说的。来吧,我们上路吧。说实话,这汤还挺不错的,我得记住这家餐馆。我们从后门出去。”
他们经过维特里丝那张桌子时,高戈斯停了下来,礼貌地点点头,继续往前走。
“那是谁?”伊苏斯问。
“你巴达斯舅舅的一个朋友。”
“哦。”伊苏斯说。
与此同时,艾莎兹·米萨吉斯身子前倾,“说吧,他是谁?”
“我刚才说过了,”维特里丝恼怒地回答,“这与你无——”
“你生气了,”艾莎兹继续说道,“因为他跟一个姑娘在一起。而且年纪小得可以当他的女儿了。要我说,甩掉他并不可惜。”“我没生气。”维特里丝说,“快闭嘴吧。”
“一个字都不说了。不过,我还以为你心里还挂念着那个叫巴达斯·洛雷登的家伙呢。你知道的,就是那个把自己弄成了艾普-埃斯卡托伊战斗英雄的——”
“艾莎兹。”
“对不起。”艾莎兹莞尔一笑,握住她的双手,“换个话题吧。我不是故意要窥探你的隐私。只不过一涉及那方面,你就变得很没意思了。你以前从来没有对谁动过心,因此你不能怪我——好了好了,”看到维特里丝瞪着她,艾莎兹连忙改口,“换个完全不相干的话题。你跟我提过的那双鞋子,你买下来了吗?我亲自试穿了一双,简直要把我的脚后跟给勒断了。说起刑具——不用上烧红的烙铁,不用上拶指,只要穿上那双凉鞋五分钟,我什么都招了。”
等维特里丝终于摆脱了艾莎兹以后,她径直回到家里,上了门闩。这个举动毫无意义,而且等文纳德回家发现自己被锁在外面时会火冒三丈,但这个小小的举动让她感觉稍微舒服了点。她走上一楼的阳台,坐在窗帘后,凝视着街道,直到夜幕降临,外面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到为止。
而艾莎兹这边呢,她先是去了毛织品交易所,那里没什么大事发生;接着去拜访了鱼油大王圣思·罗兹塔,结果对方不在家;接着她在“救赎市场”买了一条海鲈鱼和一块砚石,然后拐到珠宝店看看她的蚱蜢胸针修好了没有——还没修好;之后她就回家了。
到家的时候,她发现有两个人在门廊下坐着。恼人的是,一个就是圣思·罗兹塔。而另一个人,她虽然认得面孔,却不知道名字。
这一点很快就得到了补救。在责备过她在外面待得太晚了以后,圣斯立马介绍了那个人:他叫高戈斯·洛雷登,他带来了一个商业提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