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傀儡
饱食终日的狼,看着
帮助它的狮子。它不知,
某人正在喂养它,
等待秋天的收割?
塔尖上的微光,为尖塔平添鬼魅一样的黑暗。黎明前的黑暗,万籁俱寂。
幽暗的巷子像迷宫一样蜿蜒,黝黑的手悄悄打开一扇门,四个蒙面人从门内溜出来,裹着斗篷,如鬼魂一样悄无声息,急速消失在黑暗之中。他们身后半开的门缝中露出一张冷笑的脸,邪恶的眼睛在黑暗中闪着恶意的光芒。
“进入夜色之中吧,夜晚的老鼠们!”一个声音嘲讽着,“蠢货们,你们的末日就像一条瞎了眼的狗似的紧紧追着你们的脚后跟,你们这帮浑然不知的蠢材!”他关上大门,插上门栓,手持蜡烛转身沿着走廊走去。他是一个严肃的巨人。他走进内室,一个穿着破旧黑衣的高瘦男人,像只慵懒的巨猫一样懒洋洋地卧在一张丝绸床上,一个硕大的纯金高脚杯向他的嘴里倒着葡萄酒。
“好了,哈迪斯,他边说边放下蜡烛,“你那骗的那几个蠢货已经像钻回地洞的耗子一样鬼鬼祟祟地溜进街道里去了。真是奇特啊,你的这些工具。”
“工具?”哈迪斯回答,“是吗?他们还以为我是他们的工具。谋反四人组把我从沙漠召来已经好几个月了,我一直深居敌方腹地,白天在这阴暗的屋子里藏身,晚上则在黑暗的巷子和更加黑暗的过道里穿行。谋反的贵族们无法做到的事情,我都已经完成了。通过他们,从来没有见过我的真容的他们,我已经煽动起骚乱和不安,把帝国弄得千疮百孔。简而言之,在阴影中行事的我,已经给在阳光下掌权的君主铺好了垮台的道路。上帝可证,在我成为不法之徒之前,我曾是个政治家。当然,所有的政治家都会成为不法之徒。”
“而那些蠢货还以为是你的主人!”
“在我完成手头的事儿之前,我允许他们继续认为我是他们的工具。无论哪根葱,都想和我哈迪斯斗智斗勇:小个子的卡拉伯爵若智、暗黑军团的头儿达拿都斯、肥头大耳的阿塔鲁斯男爵迪肥翁、放荡浮躁但自以为风流自诩为诗人的里昂那多。我才是把钢铁焊接在一起、把粘土凝聚在一起的力量,只要时机一到,我就把他们捏成灰尘。不过,那是将来的事情了,今晚要死的人是国王。”
“几天前我看到帝国的骑兵大队从城市出发。”斯提吉亚人说。
“他们前往被皮克特人蹂躏的边界——这还多亏了我走私来的烈酒助长了他们的疯狂。迪肥翁巨大的财富让走私成功,若智则解决掉了城里的骑兵中队:通过他在英国的王侯裙带,柯南王被轻而易举地被说服让阿奎隆的大管家——珀依顿的特罗瑟罗伯爵——去欧洲一趟。而且当然啦,为了显摆,特罗瑟罗会带上骑兵中队——他掌管的军队,还有柯南王的得力助手普罗米修斯结伴前行。那样,城里除了暗黑军团,就只剩下国王的御前侍卫了。我已经通过达拿都斯收买了御前侍卫里的一个头儿,午夜的时候他会带着他的士兵离开国王的大门。”
“然后,我会带着十六个手下,通过秘道进入皇宫。事成之后,就算人民不起立欢迎我们,达拿都斯的暗黑军团也足以镇压,皇冠稳操胜券啊。”
“迪肥翁认为皇冠将会交给他?”
“是啊。那个脑满肠肥的蠢货自恃甚高,流着那么一丝皇室血统就想要皇位!柯南犯了个严重的错误:那些以前朝后人自豪的人,他居然还让他们活着!他可是从前任国王那里武力夺取了阿奎隆的皇冠。”
“若智希望能恢复前朝备受青睐的地位,那样他就能让自己困顿不堪的庄园恢复昔日的宏伟。达拿都斯憎恶黑龙军团的头儿帕兰德,还想掌控整个军队,满脑子都是波沙尼亚人特有的顽固。在我们所有人之中,只有里昂那多没有任何野心,他只是瞧不起柯南,一个手染鲜血、脚踏白骨的外地人。他把柯南杀掉夺走皇冠的国王理想化了,他只记得那个国王偶尔倡导艺术,而选择性地忘掉了他的暴政,而他也正在让人民忘掉。人民已经公开传唱《国王挽歌》了,歌词里,里昂那多赞颂那个被追封为圣人的恶棍,并诋毁柯南诋毁是‘来自地狱的黑心人’。柯南为此大笑,但是人民为之咆哮。”
“他为什么憎恨柯南?”
“诗人总是憎恨大权在握的人。对诗人来说,完美总属于上一个角落之上,或者下一个角落之下。他们从来不活在当下,只梦想过去或者梦想未来。里昂那多是理想主义的熊熊火把,而他想,理想主义即将崛起,推翻暴君,解放人民。哈哈哈哈哈!至于我——哼,几个月前除了掠夺商旅外,几乎失去了所有的野心,打算一辈子就这样干下去了;现在呢?我的旧梦正在骚动。柯南今晚就会死,迪肥翁继位登基。接着呢,他也会死。一个接一个的,所有挡路的都会死——被火烧死、被刀砍死,或者被你精通酿造的致命美酒毒死。哈迪斯,阿奎隆之王!你觉得这听上去是否非常动听?”
斯提吉亚人耸了耸宽广的肩膀,“曾几何时,”他的语气掩盖不住辛酸,“我,也曾经有过自己的雄心壮志,而且相比之下,你的雄心只怕也显得幼稚。但我今天竟然沦落到如此境地!曾经的朋友和敌手一定瞪圆眼睛,要是他们看到魔法戒指的主人索斯居然在服侍一个外地人,一个恶棍,而且居然是帮他实现帝王美梦这种鸡皮蒜毛的小事儿!”
“你尽管相信你的魔法闹剧吧,”哈迪斯心不在焉地回答,“我相信我的智慧和匕首。”
“你的智慧和匕首就像稻草一样无用,和黑暗的智慧相比!”斯提吉亚人咆哮着说,黑色的双眼闪着恶意的光与影,“如果我没有丢失戒指,咱俩的位置就会颠倒过来。”
“尽管如此,”这个恶棍不耐烦地回答,“你的背上却将永远印刻着我的鞭子的痕迹,而且这种情况很有可能将继续下去。”
“别这么肯定!”咬牙切齿的斯提吉亚人眼睛里腾起火红的怒火,“总有一天,我一定会重新找回我的戒指,一旦我找到戒指,我以蛇神赛特的毒牙发誓,你一定会付出代价……”
脾气火爆的阿奎隆人猛地站起来,用力地掌掴他的嘴。浪滔天踉跄地向后退了一下,血从他的嘴边流下。
“你越来越放肆了,废物,”恶棍大骂,“给我小心点!我仍然是你的主人,我知道你的秘密。跑到屋顶上大喊哈迪斯正在密谋国王啊——如果你有胆量的话。”
“我不敢。”斯提吉亚人低声含糊地说,擦掉嘴上的血。
“没错,你不敢,”哈迪斯阴沉地咧嘴一笑,“要是我被你的背叛害死了,南方沙漠的祭司就会知道我的死,他就会打开我交给他的手稿。只要他朗读出来,一个词就会在斯提吉亚密传,风言风语会在午夜时分从南方悄悄吹起。到时你要把你那颗脑袋藏在哪儿呢,索斯?”
奴隶直打哆嗦,他的脸吓得苍白。
“够了!”哈迪斯不由分说地改变语气,“我有任务交给你。我不相信迪肥翁。我嘱咐他骑到他的庄园去,在那里待到今晚事成之后。那个又胖又蠢的家伙,今天竟然没能在国王面前掩盖住他的紧张。你骑马跟在他后面,如果没有在半路赶上他,那就到他的庄园里和他待在一起,直到我派人去找他。别让他脱离你的视线。他现在害怕得不知所措——搞不好会跑到柯南那里,揭开谋反的秘密,以求保住他那条老命。去吧!”
奴隶鞠了个躬,藏住眼里的恨意,按照嘱咐出发了。哈迪斯又转向他的葡萄酒。在珠宝装饰的塔尖上,升起了一轮动脉血一样鲜艳的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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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它的狮子。它不知,
某人正在喂养它,
等待秋天的收割?
塔尖上的微光,为尖塔平添鬼魅一样的黑暗。黎明前的黑暗,万籁俱寂。
幽暗的巷子像迷宫一样蜿蜒,黝黑的手悄悄打开一扇门,四个蒙面人从门内溜出来,裹着斗篷,如鬼魂一样悄无声息,急速消失在黑暗之中。他们身后半开的门缝中露出一张冷笑的脸,邪恶的眼睛在黑暗中闪着恶意的光芒。
“进入夜色之中吧,夜晚的老鼠们!”一个声音嘲讽着,“蠢货们,你们的末日就像一条瞎了眼的狗似的紧紧追着你们的脚后跟,你们这帮浑然不知的蠢材!”他关上大门,插上门栓,手持蜡烛转身沿着走廊走去。他是一个严肃的巨人。他走进内室,一个穿着破旧黑衣的高瘦男人,像只慵懒的巨猫一样懒洋洋地卧在一张丝绸床上,一个硕大的纯金高脚杯向他的嘴里倒着葡萄酒。
“好了,哈迪斯,他边说边放下蜡烛,“你那骗的那几个蠢货已经像钻回地洞的耗子一样鬼鬼祟祟地溜进街道里去了。真是奇特啊,你的这些工具。”
“工具?”哈迪斯回答,“是吗?他们还以为我是他们的工具。谋反四人组把我从沙漠召来已经好几个月了,我一直深居敌方腹地,白天在这阴暗的屋子里藏身,晚上则在黑暗的巷子和更加黑暗的过道里穿行。谋反的贵族们无法做到的事情,我都已经完成了。通过他们,从来没有见过我的真容的他们,我已经煽动起骚乱和不安,把帝国弄得千疮百孔。简而言之,在阴影中行事的我,已经给在阳光下掌权的君主铺好了垮台的道路。上帝可证,在我成为不法之徒之前,我曾是个政治家。当然,所有的政治家都会成为不法之徒。”
“而那些蠢货还以为是你的主人!”
“在我完成手头的事儿之前,我允许他们继续认为我是他们的工具。无论哪根葱,都想和我哈迪斯斗智斗勇:小个子的卡拉伯爵若智、暗黑军团的头儿达拿都斯、肥头大耳的阿塔鲁斯男爵迪肥翁、放荡浮躁但自以为风流自诩为诗人的里昂那多。我才是把钢铁焊接在一起、把粘土凝聚在一起的力量,只要时机一到,我就把他们捏成灰尘。不过,那是将来的事情了,今晚要死的人是国王。”
“几天前我看到帝国的骑兵大队从城市出发。”斯提吉亚人说。
“他们前往被皮克特人蹂躏的边界——这还多亏了我走私来的烈酒助长了他们的疯狂。迪肥翁巨大的财富让走私成功,若智则解决掉了城里的骑兵中队:通过他在英国的王侯裙带,柯南王被轻而易举地被说服让阿奎隆的大管家——珀依顿的特罗瑟罗伯爵——去欧洲一趟。而且当然啦,为了显摆,特罗瑟罗会带上骑兵中队——他掌管的军队,还有柯南王的得力助手普罗米修斯结伴前行。那样,城里除了暗黑军团,就只剩下国王的御前侍卫了。我已经通过达拿都斯收买了御前侍卫里的一个头儿,午夜的时候他会带着他的士兵离开国王的大门。”
“然后,我会带着十六个手下,通过秘道进入皇宫。事成之后,就算人民不起立欢迎我们,达拿都斯的暗黑军团也足以镇压,皇冠稳操胜券啊。”
“迪肥翁认为皇冠将会交给他?”
“是啊。那个脑满肠肥的蠢货自恃甚高,流着那么一丝皇室血统就想要皇位!柯南犯了个严重的错误:那些以前朝后人自豪的人,他居然还让他们活着!他可是从前任国王那里武力夺取了阿奎隆的皇冠。”
“若智希望能恢复前朝备受青睐的地位,那样他就能让自己困顿不堪的庄园恢复昔日的宏伟。达拿都斯憎恶黑龙军团的头儿帕兰德,还想掌控整个军队,满脑子都是波沙尼亚人特有的顽固。在我们所有人之中,只有里昂那多没有任何野心,他只是瞧不起柯南,一个手染鲜血、脚踏白骨的外地人。他把柯南杀掉夺走皇冠的国王理想化了,他只记得那个国王偶尔倡导艺术,而选择性地忘掉了他的暴政,而他也正在让人民忘掉。人民已经公开传唱《国王挽歌》了,歌词里,里昂那多赞颂那个被追封为圣人的恶棍,并诋毁柯南诋毁是‘来自地狱的黑心人’。柯南为此大笑,但是人民为之咆哮。”
“他为什么憎恨柯南?”
“诗人总是憎恨大权在握的人。对诗人来说,完美总属于上一个角落之上,或者下一个角落之下。他们从来不活在当下,只梦想过去或者梦想未来。里昂那多是理想主义的熊熊火把,而他想,理想主义即将崛起,推翻暴君,解放人民。哈哈哈哈哈!至于我——哼,几个月前除了掠夺商旅外,几乎失去了所有的野心,打算一辈子就这样干下去了;现在呢?我的旧梦正在骚动。柯南今晚就会死,迪肥翁继位登基。接着呢,他也会死。一个接一个的,所有挡路的都会死——被火烧死、被刀砍死,或者被你精通酿造的致命美酒毒死。哈迪斯,阿奎隆之王!你觉得这听上去是否非常动听?”
斯提吉亚人耸了耸宽广的肩膀,“曾几何时,”他的语气掩盖不住辛酸,“我,也曾经有过自己的雄心壮志,而且相比之下,你的雄心只怕也显得幼稚。但我今天竟然沦落到如此境地!曾经的朋友和敌手一定瞪圆眼睛,要是他们看到魔法戒指的主人索斯居然在服侍一个外地人,一个恶棍,而且居然是帮他实现帝王美梦这种鸡皮蒜毛的小事儿!”
“你尽管相信你的魔法闹剧吧,”哈迪斯心不在焉地回答,“我相信我的智慧和匕首。”
“你的智慧和匕首就像稻草一样无用,和黑暗的智慧相比!”斯提吉亚人咆哮着说,黑色的双眼闪着恶意的光与影,“如果我没有丢失戒指,咱俩的位置就会颠倒过来。”
“尽管如此,”这个恶棍不耐烦地回答,“你的背上却将永远印刻着我的鞭子的痕迹,而且这种情况很有可能将继续下去。”
“别这么肯定!”咬牙切齿的斯提吉亚人眼睛里腾起火红的怒火,“总有一天,我一定会重新找回我的戒指,一旦我找到戒指,我以蛇神赛特的毒牙发誓,你一定会付出代价……”
脾气火爆的阿奎隆人猛地站起来,用力地掌掴他的嘴。浪滔天踉跄地向后退了一下,血从他的嘴边流下。
“你越来越放肆了,废物,”恶棍大骂,“给我小心点!我仍然是你的主人,我知道你的秘密。跑到屋顶上大喊哈迪斯正在密谋国王啊——如果你有胆量的话。”
“我不敢。”斯提吉亚人低声含糊地说,擦掉嘴上的血。
“没错,你不敢,”哈迪斯阴沉地咧嘴一笑,“要是我被你的背叛害死了,南方沙漠的祭司就会知道我的死,他就会打开我交给他的手稿。只要他朗读出来,一个词就会在斯提吉亚密传,风言风语会在午夜时分从南方悄悄吹起。到时你要把你那颗脑袋藏在哪儿呢,索斯?”
奴隶直打哆嗦,他的脸吓得苍白。
“够了!”哈迪斯不由分说地改变语气,“我有任务交给你。我不相信迪肥翁。我嘱咐他骑到他的庄园去,在那里待到今晚事成之后。那个又胖又蠢的家伙,今天竟然没能在国王面前掩盖住他的紧张。你骑马跟在他后面,如果没有在半路赶上他,那就到他的庄园里和他待在一起,直到我派人去找他。别让他脱离你的视线。他现在害怕得不知所措——搞不好会跑到柯南那里,揭开谋反的秘密,以求保住他那条老命。去吧!”
奴隶鞠了个躬,藏住眼里的恨意,按照嘱咐出发了。哈迪斯又转向他的葡萄酒。在珠宝装饰的塔尖上,升起了一轮动脉血一样鲜艳的朝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