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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同伴

往昔我为战士时,他们敲打壶形鼓,
人们在我马蹄前,洒着黄金土;
今日我称帝王时,人们跟踪我行走,
在我杯中斟毒酒,后背捅匕首。
房间很大,装饰华丽:纯白的大理石墙上,挂着彩虹一样的织锦;象牙地板上,偶尔金砖装饰;银质的天花板上,精细的镂刻着白色的漩涡;镶嵌着黄金的象牙色书桌后,坐着一个男人。
宽阔的肩膀,被太阳晒黑的皮肤与周围的奢华格格不入。他看上去更像黄土高原上的烈日狂风中的一部分。他每一个微小的动作,都显示出其钢簧一样的肌肉与敏锐头脑的结合。他的动作很小,几乎不能算动作;他就像完全地静止在那里——就像一座铜像一样一动不动。
他衣服的布料上乘,样式却粗糙无比。他既没有戴戒指也没有任何装饰,硬黑的头发剪成了方形。
现在他放下了手里的金笔,之前他用这支笔花了不少功夫描画,他把下巴停靠在自己的拳头上,阴郁的蓝眼睛羡慕地凝视着站在自己面前的男人。这个男人正忙着他自己的事,他在收紧自己那套雕花的黄金盔甲,同时心不在焉地吹着口哨——这种行为相当地不合规矩,考虑到国王就坐在他面前。
“普罗米修斯,”桌边的男人说,“管理国家比我打的所有仗加起来都累人啊。”
“在其位,谋其政,柯南,”那人回答,“你是个国王,所以,你就得有个国王的样。”
“我真希望能和你一起骑马去欧洲,”柯南嫉妒地说,“我的腿好长时间没有夹过一匹马了,大腿上都长肥肉了;男人是不应当有脂肪的。但是阿凡说城里的事儿都需要我在场。真他妈烦。”
“我颠覆旧王朝的时候,”他继续说,用的是只存在于朋友之间的口气,“那倒是挺容易的。现在回过头去看我一路走过的疯狂道路,就像一场美梦一样。”
“我的梦想并不远大,普罗米修斯。当宙斯躺在我脚边死去,我从他血淋淋的脑袋上扯下皇冠戴在自己头上的时候,我感觉已经达到梦想的最终边缘了。可是现在好像不是那个样子了。在那逝去的自由的日子里,我想要的就是一把锋利的好剑,还有一条径直通向敌人的路。现在,没有一条路可以杀进去,而我的好剑变得毫无用处了。”
“我推翻暴政时,被推举为解放者,可是,现在你看,他们却朝我的影子吐唾沫。他们在神殿为那个卑鄙的家伙立了一座雕像,人民在雕像前跪拜哀号,把它当成被手沾鲜血的外地人杀掉的神圣君主。当我带领这个国家获得胜利的时候,阿奎隆人民忽略了我外地人的身份,现在,这个国家却无法原谅我了。”
“现在在神殿里,大家开始焚香纪念宙斯,那些男人曾经被他的刽子手砍掉手脚或烧瞎眼睛,那些男人的儿子们在他的地牢里被残害,那些男人的妻女曾被拖入他的后宫。真是一帮反复无常的愚夫啊!”
“里昂那多要负主要责任,”普罗米修斯回答,同时把挂宝剑的腰带又勒紧了一小节,“他编的那些曲子。把这个小丑挂在尖塔上吧,让他去给秃鹰们写韵脚去吧。”
柯南摇了摇猛狮一样的脑袋,“不行啊,普罗米修斯,我根本拿他没办法。我认为,一个诗人比任何一个国王都伟大。他的歌曲比我的权杖更有魅力;以前他为我歌唱的时候,差点把我的心都醉透了。我死了,可能会被世人遗忘,但里昂那多的歌曲却会流芳百世。”
“不对啊,普罗米修斯,”国王继续,一股严肃的神色突然在他的眼中升起来,“这里头肯定藏着什么事儿,一股我们不知道的的暗流。我能感觉到它,就像我年轻时感觉到隐藏在深草丛中的老虎一样。整个王国流动着一股莫名的动荡之感。我就像一个在森林里蹲在小篝火边的猎人,我能听到黑暗中鬼鬼祟祟的脚步声,我几乎看到炙热如火的眼睛在微弱闪光。我希望自己能和有形的东西交手搏斗,那样我就能用我的宝剑劈开它!我告诉你,近来皮克特人突然猛烈袭击边界,波沙尼亚人急切地向咱们要求援军把他们打回去,这件事儿,可绝对不是什么意外。我本该和军队一起骑马出征的。”
“阿凡怕那是一个圈套,在边界上干掉你可容易得多。”普罗米修斯回答,在他闪光发亮的铠甲上缓缓地套上一件丝制外衣,同时对着一面银镜欣赏着自己高挑灵活的身体。“那也是为什么他是絮絮叨叨絮絮叨叨让你老老实实留在城里的根本原因。我知道你烦他这个样子,但是他说的很有道理。”
“真正关心你的人,总有那么一点两点让你受不了,这是不可避免的;你得学会接受这种带着烦恼的爱,那才是正途。柯南,我希望你别老把他当成话唠或者累赘什么的。不过,暗流什么的,在皇宫里根本不可能发生。就任由人民咆哮去吧,街道上的牢骚顶个屁用!黑龙军团是我们的,珀依顿里所有的猛士都发誓效忠于你。你的可能遭遇的危险就是暗杀,而那是不可能的事儿,只要你不一个人偷偷溜到街上去,帝国军队的战士们日日夜夜层层地守卫着你——你在那边忙活什么呢?”
“一幅地图,”柯南自豪地回答,“宫里的那些地图很详细地展示了南部、东部和西部的各个国家,唯独北部的地图却含糊不清、漏洞百出、诸多空白。我正在亲自添加北部地区的地形。你看,这里是暗夜,我出生的地方。还有……”
“天堂一样的阿斯加拉和地狱一样的瓦纳海姆,”普罗米修斯粗略地朝地图瞥了一眼,“我以前坚信那只在个传说。”
柯南粗矿地露齿大笑,不由自主地触碰自己面庞上的伤疤,“要是你年轻的时候是在暗夜北方的边界度过的,包管你不会那么想!阿斯加拉比暗夜更靠北,而瓦纳海姆则在暗夜的西北部,在边界上,一直长年累月地进行战争。”
“北方民族的汉子是什么样子的?”普罗米修斯问。
“个子高大、虎背熊腰。他们的神是冰霜巨人尤弥尔,大漠的每个部落都各有各的领袖。他们性格刚烈,凶猛无比,大多刚愎自用。他们整天作战,彻夜饮酒,几乎每天晚上都换一个女人,所以很少能叫得上她的名字。”
“这样的话,我想你跟他们很像,”普罗米修斯笑,“你笑声豪迈、喝酒痛快、热爱嚎歌,不喝水只喝酒、不说废话,成山的尸体也不会成为你继续猛砍敌人的障碍,不管那是敌人的还是自己人的。不过,柯南,你为什么不养一堆妃子?”
“大概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吧,”国王回答,“从故乡离开之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比那里更加压抑的地方——到处都是树木繁多的阴暗丘陵,天空下几乎永远都是一片灰色,厉风从不间断地带着哀鸣吹过山谷。这也就是为什么我走到哪里,都觉得那里很好的原因。”
“从地狱走过,活着,就是天堂。不过,叶落归根,来自哪里,必将归于那里;我很想死在自己的故乡,至少我希望,我的墓碑能够立在那里。”
“难怪暗夜人的眼睛里,永远都有一抹忧郁。”普罗米修斯耸了耸肩说,心里想着珀依顿阳光明媚的的绿色草原和缓缓流动的蓝色河水,珀依顿是阿奎隆最东南的省,是一个岛。
“无论现在还是未来,他们都了无希望,”柯南回答,“他们的神是血魔及其黑暗种族,这个神统治着一片永远弥漫着迷雾、从来没有阳光光临的土地,那里是死亡的世界。死亡世界有死亡世界的魅力。”
“是吗?”普罗米修斯露齿一笑,“暗夜的黑暗丘陵离你千山万水,你就别瞎想那个破地方的什么破魅力了。现在我得走了。我会在努玛的皇宫里替你多喝几杯欧洲白酒的。”
“好。不过一杯就好了。”国王咕哝着回答,“替你自己多吻几个跳舞的姑娘就行了。女人比烈酒安全,可以预防你闹出什么国际笑话来!”
他豁朗的笑声伴着普罗米修斯走出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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