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和格列·佛雷:阿尔弗雷德·贝斯特和《群星,我的归宿》
只要看看女主角的眼妆,你就能分辨好莱坞的历史片是什么时候拍摄的,从老科幻小说中的每个词,你也能断定它的时代。未来比任何东西都过时得更严重、更快以及更不可思议。
虽然这并不总是真的,但在过去三十年的某个时间(在史普尼克93让宇宙来到地球的1957年,也就是约翰·克卢特和彼德·尼科尔斯在《科幻小说百科全书》之中所说的“最初的科幻”死亡的开端,和乔治·奥威尔结束与威廉·吉布森开启的1984年之间),我们陷人了我们现在试图在其中居住的未来,所有老科幻发现自己不是必需品而是多余的东西,独自站在人行道旁,强制退休被人抛弃。或者,它们真是这样吗?
在最有利的情况下,科幻仍是一种困难与暂时的文学,终究会有疑问。它声称要探讨未来,用所有那些“如果……会怎样?”和“如果这样下去……”:但这些“如果……会怎样?”和“如果这样下去……”总是深深植根于此处和今天。不管今天是什么。
换一种说法,没有什么比历史小说和科幻小说过时得更严重。阿瑟·柯南·道尔爵士的历史小说和他的科幻小说一样——它们都已经过时了,而夏洛克·福尔摩斯虽然一直处在那个街道点着煤气灯的维多利亚时代的伦敦,却并没有过时。
是过时吗?不如说,它们属于自己的时代。
因为总是会有例外。例如、在阿尔弗雷德·贝斯特的《虎!虎!》(1956年英国版:1956年在美国以《银河》杂志的原题再版,1957年版改为《群星,我的归宿》)中,有关未来太阳系的可能形状,没有什么能从根本上超越当时的科幻作家思考的观念。但格列·佛雷,这位令人着迷的主人公统治着每一页故事,一瞬间也没有过时。这种方式难免让我们想起其他文学传统中的怪诞人物,想起爱伦·坡、果戈理或者狄更斯笔下的阴森形象,格列·佛雷控制着他周围的世界,所以1956年的未来的别扭之处并没有完全消失在背景之中,而是在他的强迫之下舞蹈。如果他没有这么固执、这么刚愎自用、这么属于未来,格列·佛雷可能会变成像夏洛克·福尔摩斯一样的代表形象。但他就是如此:虽然贝斯特把他建立在一句引语之上——他是重新写就的拜伦一般的魔术师埃德蒙·唐戴斯,后者向压迫者的复仇在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1844)书中用了一千页才写完——他自己可没法被引用。
我读这本书——或者说是一本非常类似的书:你不能两次读同一本书,就像你不能两次跨入同一条河流—的时候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当时我十来岁,我读到的题目还是《虎!虎!》。我更喜欢那个标题,而不是更加活泼的《群星,我的归宿》。那是个带有警告与惊叹的标题。布莱克的诗歌让我们想起,上帝同样创造了老虎。创造绵羊的上帝也创造了捕食绵羊的食肉动物。格列·佛雷,我们的主人公,就是捕食者。我们看到他,知道他是个平常人,无足轻重:然后贝斯特点燃引线,我们后退一步,观看佛雷燃烧与发光:他几乎不识字,愚蠢执拗,是非不分(并不是时髦意义上因为太酷而没有道德观念,只不过就是完全不加思考地自私自利),他是杀人犯)——也许杀了不止一人——强奸犯,怪兽。他是只老虎。
(因为贝斯特开始写这本书是在英国,他的人物命名来自英国电话号码簿,佛雷与伦敦最大最烦人的书店同名——也与莱缪尔·格列佛94同名,后者在各种奇异的民族中间旅行。此外,达根汉姆、佑威和夏菲尔德都是英国的城市95。)
我们正在进入科幻入门世界的第二阶段。它并不长,因为每个人都互相认识。然而我从未见过阿尔弗雷德·贝斯特。年轻的时候我没能去美国旅行,等到他应该来英国参加1987年布莱顿世界科幻大会的时候,他的健康状况使他未能出行,大会之后不久他就去世了。
对贝斯特这个人,我说不出什么私人的赞辞——在职业生涯的初期,他创作了很多很好的短篇小说,两部卓越的长篇科幻小说(《被毁灭的人》和你手中拿着的这一本):后期又创作了三部多少没那么著名的科幻小说。(还有一部令人着迷的心理惊悚小说,题为《夺命乐器》,讲的是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纽约电视界。)
他的职业生涯始于为低级科幻杂志写作,从那里转到漫画,写了超人、绿灯侠(他创造了“绿灯侠的誓言”),还有很多其他角色:然后他又转向广播,为《陈查理》和《影子》写过稿。他在回忆录中这样说:“漫画书的日子结束了,但我接受的那些绝妙训练,形象化、抨击、对话还有节约,将会永远留在我身边。”
他是这样一位科幻作家——也许是唯一位—─受到所有人尊重的前辈(“最初的科幻”)、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与七十年代初激进的“新浪潮”,以及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赛博朋克”。1987年他去世时,赛博朋克刚刚繁荣三年,很明显,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类型深深得益于贝斯特—特别是得益于这本书。
毕竟,《群星,我的归宿》是一部完美的赛博朋克小说:它包含令人愉快的原始网络的元素,比如跨国公司的阴谋:一种危险、神秘、超级科学的麦高芬(派尔96):没有道德观念的主角:超酷的女贼……
然而,让《群星,我的归宿》比大多数赛博朋克小说更加有趣的——并且十年之后,更不过时的——是看格列·佛雷在一系列的变形过程中,变成一个有道德的生物(让所有的主角活足够长的时间,他们都能变成神)。刺在脸上的老虎面具迫使他学习控制。他的情绪状态不再写在脸上——这迫使他超越残忍,超越愤怒,好像回到子宫之中。(这本书给我们多么长的一串子宫的意象哇:棺材、诺玛德号宇宙飞船、高弗瑞·马特尔深渊、圣帕克教堂,最后又回到诺玛德号宇宙飞船。)它给我们的东西比这更多。它给我们:
出生。
对称。憎恨。
一句警告:这本书如同佳酿,需要读者付出更多工作,比他或她习惯付出的还要多。如果它是现在写成的,作者可能会直接描述强奸,而不是委婉暗示,同样我们也可以有机会观看一场性爱,草地之上夜空之下,从高弗瑞·马特尔出来之后,在太阳升起之前,她看着他的脸……
所以假装现在还是1956年吧。你将会认识格列·佛雷,学到如何策马奔腾。你正走在通往未来的道路上。
这曾是,或者正是,或者即将是,就像如果没有屈打成招,贝斯特可能会说的那样,最好的时代。这将会是最坏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