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考虑改行的专业人士的演讲:1997年4月漫画行业大会
首先我要坦白一件事。我讨厌写演讲稿。当他们让我做这次演讲时,我马上想到也许我可以讲一个之前写好的稿子,没有人会发现。不幸的是我之前只写过一个演讲稿,是1993年春天演讲的,在那里我对比了当时的“投资暴涨”和十七世纪的荷兰郁金香狂热,警告一群零售商听众,如果这种情况持续下去会有麻烦。不幸的是事实证明我对了,我实在觉得今天重复那个演讲不可能侥幸成功。
本来他们让我来这里做主题发言的时候,我拒绝了。我说我会觉得很尴尬,觉得并不合适。现在——实际上,在过去的十五个月里,也就是我完成《睡魔》之后——除了一两个短篇小说,我已经不再创作漫画了。
我告诉打电话给我的那个人,我觉得自己会像是一个从高中退学情况可疑的姑娘,现在开了一辆粉色凯迪拉克,一头金色长发,浓妆艳抹,回来做毕业演讲,主题是坚持与努力的重要性。
电话那头的人——那是拉里·马德——说:“好吧,时机矢知i道那是不是一两年之后他们要维持生计的地方。你至少可以告诉他们外面等待他们的是什么。”
于是我想,好吧,他说的有道理。
放下电话之后,我又想,好了,这是年老退休人员的特权:分享知识,在后座指挥司机,没人请求就主动提供建议。“还有,”正如一位诗人所说,“不擅长什么别的,就聪明一点。”我在漫画界工作的那十年,的确学到了一些东西。
所以接下来就是我们要讨论的东西。有关其他媒体,还有漫画。
你们之中很多人制作漫画的时间比我还长,你们的经验或者知识和我不同。你们之中很多人会进入漫画之外的地方辛勤工作,体验可能和我完全相反。
所以我给出的这些想法只是一系列仅供参考的观点。我开始做漫画,继续做漫画以及停止做漫画,都是出于错误的理由。是个愚蠢的理由,而且很奇怪。
我做漫画并不是作为职业理想,或是为了挣钱,也不是为了养家糊口。当然我做漫画也不是为了获奖或者出名。
我开始做漫画是因为它满足了某种童年梦想,还因为它真的是我想象之中一个人能做的最激动人心最令人愉快的事情。我继续做漫画是因为很有意思,因为我发现自己喜欢这种媒介,还因为我感觉自己可以做些完全新鲜的事情,不管是好是坏,之前从没有人做过。我停止做漫画是因为我希望它一直有意思,我想继续热爱和关心漫画,还因为我想在还爱着它的时候离开。
当我开始写《睡魔》的时候,写一个剧本要花我两三周时间,每个月只留下两周时间做别的事情。随着时间流逝,我写得越来越慢,后来一个剧本我要花十周的时间来写。这可没留下什么时间干其他事情。
所以有很多我想做的项目,但我就是没有机会去做。这意味着一旦《睡魔》完结,我就可以全身心投人去做它们了。
自从完成《睡魔》以来,我对于漫画之外世界的经验——我写了一部畅销小说,还有一本童书,写作与共同创作了一部不完全满意的六集BBC电视连续剧,还和好莱坞的无数人吃了午饭。我为BBC3套改编了《信噪比》,现在被提名了索尼最佳广播剧奖。我现在干一大堆事情,包括两三部电影。
要记住,这些观点并不是感觉任何媒体比其他更正统,也不认为电影或出版可以使得某种原本肮脏或者不真实的东西变得神圣,或者让它们得到尊重。
漫画的乐趣之一是不管你画什么,墨水和纸张的价格基本保持恒定。电影和电视都是昂贵的媒体,廉价作品也得花难以想象的金额。
与之相反,漫画很便宜。如果你有一个漫画的想法,有人会出版的几率很大。如果没人出版,你又对自己的作品深信不疑,怎么办呢,那自己出版就行。你可能不会变富,但你会收获读者。
我有一个朋友就有过一个漫画的想法,然后就自己出版了一阵子,当然没有赔钱,最后还有了十几期自己的漫画,这让他十分自豪。然后他决定按同样方法试试拍电影,找了一群热情的外行演员,借了钱,还心甘情愿刷爆信用卡。到了制作完全泡汤的时候,他只拍好了十一分钟的电影,还不得不卖掉房子以避免彻底完蛋。
漫画不太可能让你变成这样。
电影很贵。因此它是一种如此疯狂的媒体。
我记得几年之前在伦敦的一个下午。我住在一位朋友的公寓里,俯瞰一条运河。那天下午我在写两个不同的东西。一个情节是无尽家族115用土造人,用树枝和泥巴把他搭起来,吹一口气给他生命,然后把他派去巨大地下墓地中的一间密室。这是给《睡魔》写的。还有一个情节是一场冲突,在雾中一座桥下的泥滩上,三位旅行者和些僧侣的冲突,过程中有一位旅行者被推到了泥巴里。
几天之后,我拿到了迈克尔·祖利给这些漫画画的铅笔稿,按顺序钉在墙上,完全就是我想象中的样子,和我期望以及在剧本中要求的一模一样。
一年之后,我发现自己坐在冰冷的地下室,看着十几个冻僵了的演员,呼吸着浓烟,还有大约五十位剧组人员,包括化妆师、灯光师、电工等,发着抖站在旁边看演员一遍又一遍拍摄被打倒在泥巴里。
没有我想象中的桥。场景和我脑海里不完全一样,基本上我只是感觉内疚,一年之前在温暖房间里想出来的时候好像是个好主意,结果给一大批真人带来了这么多麻烦。
在漫画里,你不太可能半道上因为某个角色摔断了腿而失去一个人。你不会在预计拍摄的前一天失去外景地。你不会交上二十四页剧本,然后听说画家以为是三十七页,所以随机删掉了其中十三页。
最重要的是,在漫画中只有你一个人运用想象力,或者最多两三个人。作为作家,我觉得自己可能被“因为我说了算”这件事给惯坏了。在电视节目里面并不是这么回事,我意识到这一点是看到服装草图的时候,我发现它们和我在剧本里的要求一点关系都没有。
我认为一个人成为作家的原因之一可能就是想要对想象有一定控制,除非你和一位想象力和你相似的导演一起工作,否则形势很可能对你不利。
还有,要知道,电视连续剧是一种至少每个人都意见一致的表演。《睡魔》电影,我很高兴没有参与,至今已经经历了八个剧本草稿,三位编剧,还有一位导演。我那天还听说他们准备再雇一位新的编剧,命令他改成爱情故事。
《乌有乡》完成之后,我让经纪人帮我退出另外一个准备在英国制作的电视连续剧,因为我不想再做这种事了,除非我能有比当作家更多的控制:想象、语音语调、形象和感觉、事情拍摄和剪辑的方式,这些很重要,这些东西我想要能自己说了算。
我答应参加《死亡》电影的工作,因为有我可以做导演这根胡萝卜挂在面前。到时候,我们就能看到这能不能成,还有我是不是个好导演。
所以这就是我关于电影的知识。书更加直接一点。
几年之前,我还混论坛的时候,上了CompuServe的漫画论坛,读到一个帖子,一个漫画作家傲慢地宣布他要去写真正的散文书,因为他想要“读者”。
我告诉他,他创作漫画的读者,除了某些特殊情况之外,肯定要比他第一部散文体小说可能的读者多得多。他认为这是对他尚未证实的散文作家能力的攻击,而这并不是我的本意。这只是一句平淡的叙述,在当时——甚至在现在这样黑暗的日子——销量能达到任何一本还算健康的漫画销量都能让大多数散文作家高兴半天。
然而对我来说,至少作为创作者而言,漫画比散文要有趣很多。信息如何被人接收,你在漫画里比散文中能有更多控制~——控制读者的视线不让他们跳过去往后看,或者只是确定他们在头脑中看到的人物和你在你脑海里看到的一样。
漫画还拥有你在散文中永远看不到的欢乐:能够享受你自己东西的欢乐。我享受不了自己写的散文小说,但我可以享受戴夫·麦基恩、查尔斯·维斯、乔恩·穆特或者P.克雷格·拉塞尔为我的故事画出来的东西。
散文有优点。你可以把它给亲戚看,不用担心听到“哦……我不……看漫画……亲爱的。”你可以在机场书店里买到它。图书公司比漫画出版商更喜欢在漫画世界之外做广告。但对于因为想要合作所以做这件事的人来说,漫画更有意思。
广播——我喜欢广播剧。对于作家来说,它和漫画近到莫名其妙:一种媒介是你用图画讲故事,另一种是你可以用除了画面的任何东西来写作。它与你的想象接近,便宜而简单,美国没有什么广播剧,而在英国,我要是想以此为生,恐怕得打发我的孩子们上街跳舞去讨要几分钱了。我肯定也不会把这种媒介推荐给不写作的画家。
以上就是我有关漫画之外的媒体的几句忠告。现在来说儿句我在漫画世界之内几十年的智慧箴言。下面就是我学到的东西,没有什么特定的顺序。
1.大不一定不好。小不一定好。
漫画创作者是我行我素、独一无二以及政治激进的一群人。我曾经写过一句漫画俏皮话“试试让一千只猫同时对什么事情达成一致”,猫和漫画创作者相比可容易多了。他们不成立组织,也不相信组织。你们这么多人在这儿简直是奇迹,你们在这儿本身就是奇迹。观点、政治与信仰的每个角度肯定都有人代表。
所有组织天生都不可靠,这曾经是——也许现在仍是——漫画的一种信仰。就公司而言呢,越小肯定越好。自主权,不管如何定义,总是至关重要。
如果你是戴夫·西姆,或者杰夫·史密斯,你自己就是出版商、画家和作家,可以完全掌握对自己的命运,那么你有自主权,或者有市场允许的那么多自主权。
公司是一种庞大、缓慢、愚蠢、笨拙的东西,脑袋长在尾巴上。这有可能是真的,但它们好像也能够学习和改变。
大公司欺骗你的可能性并不比小公司更多。我不是说你不会被欺骗。我说的是小公司并没有道德责任不欺骗你。
这真的是我花了很多年才学到的东西。我一直为更独立的小公司做项目或者写书,因为这好像是一件正确的事情,还因为我确信,就我而言,DC漫画是个大一统的邪恶透顶的组织,只是等我放下戒心,他们就会骗我,就像之前骗了西格尔和舒斯特。
事实上并没有。DC无疑是我合作过最通情达理、平易近人的出版商,财务上也最为可靠。这并不是说在和DC的一些部门打交道的时候,不曾非常泄气,现在有时还是会泄气。不过这是说它们的版税报表按时送达,明白易懂,如果注意到什么奇怪的地方,他们鼓励你打电话给会计部门,他们或者会向你解释他们做的是什么,或者抱歉把事情搞砸了然后改正过来。
就为这一点,很多事情都可以原谅。
回想起来,我对日食公司唯一的遗憾,就是在他们破产之前几年,我没有审计它们的账目。他们的数字毫无意义,而且只有威胁才付给你版税。在某种程度上,我知道一定有某种欺诈在发生,但日食公司只被逮到一回,特伦·史密斯把他的漫画从日食换到了黑马漫画公司,结果版税直线上升,虽然协议是一样的,销售额也没有变化。
老实说,我不相信大公司或者一个在自己领域外工作的人道德会更好一点。重要的是负责与诚实,还有,最重要的是能力。
2.学会说不。
这对我来说仍然是最困难的一点。我认为这是自由职业者心态的一部分:我们也习惯于拼命挣钱,出去不顾一切推销自己的技能,希望有人会因此留下印象,或者被我们的困难引起的同情所打动,然后给我们工作,于是我们学会答应任何事情。
我还记得,在八十年代初,作为一个穷得响叮当的自由作家,我会冒失地宣称能做任何东西,只要这东西后面连着一张支票。这意味着我经常发现自己完全力所不及,采访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局长,或者,有非常古怪的一周时间,编辑《健康》杂志——我记不清了,但我想那个电话的对话可能是像这样的:
“尼尔,你能编辑杂志吗?”“我能编辑杂志吗?”
“那是个愚蠢的问题。好了,你听说过《健康》杂志吗?”“我听说过《健康》杂志吗?”(略微暗示关于健身房、紧身衣之类的,我不知道的事情大概不值一提。注意我并没有说: “嗯,我上学的时候去过几次健身房。我还看过《女子健美之路》。”这是因为我是个如饥似渴的自由作家,我经常说是的。)
作为漫画专业人士,说“是的”太容易了。
回头想想,我做过的大多数事情都是愚蠢到家的主意(就像很多次我的朋友马上就准备指出来)。我做它们是因为有人让我做什么事情,那个时候看起来好像是个好主意。等你反应过来,会发现已经有了你从未写过却印着你名字的不值一读、甚至令人作呕的漫画了。或者诸如此类的事。
我很早就知道,达到职业顶峰的大多数人—一这里我说的不只是漫画,我说的是所有事情——都是最友善的人,容易打交道,没有什么架子。我还知道,最坚持享有VIP待遇的人,或者什么事都闹出点动静的人—一就是那种真的会说出“你知道我是谁吗?”这种话的人——只是第二层次的人才,是尚未成功,也永远不会成功的人。
我花了更长的时间才知道可以说不。其实说出这话是件容易的事。它可以帮助你明确自己的界限。
3.把东西写下来。或者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这很重要。有几次我没把东西写下来,后来都后悔了。现在我和一个出版商卡在了一个相当激烈至今仍未解决的状态中,有关我为这家出版商编出来的一系列人物的人设、玩具、番外漫画以及其他用途。我们的争论有一部分基于四年前电话里的口头协定。如果我们那时把它写了下来——我说的甚至都不是合同,我说的是如果我写下说的是什么,然后给他们传真一份,“就是确定一下我们是这么说的”一一现在的日子都会好过很多。
4.一切都可以谈判。
如果有人给你发了一份合同,不管你是自己处理还是让别人——律师、代理或者什么人——审查你的合同,要记住一切绝对都可以谈判。一开始我曾经认为合同是一种要么接受要么滚蛋的提议。但它们并不是。
出于同样的原因,合同可以重新谈判,这是我在出版《睡魔》第一年结束后才第一次发现的事情。我想要这个人物创作者的身份和创作者的分红,但根据DC最初“要么接受要么滚蛋”的合同,这完全都是他们的。于是我给保罗·列维茨写了一封长信,合情合理又完全友好,解释了为什么这是个好主意,说明了我创造的睡魔这个人物既不是西蒙和柯比的睡魔,也不是李和迪特科的睡魔。在几番来来回回之后,他们签署了一份新的合同,把这个人物给我分了一份。
我这样做,一个原因在于在之前的几年中,我观察到如果人们给DC漫画下最后通牒,不管DC是对是错,他们都会变得强硬。也许是因为他们公司的历史:西格尔和舒斯特想要回超人的版权,遭到了拒绝,只给他们留下了超级小子的版权。他们又回去打了一回合官司,这次甚至连超级小子也没了。同时鲍勃·凯恩得到了“关照”。
不要害怕谈判。如果你有人帮忙,他们的工作就是代表你进行谈判,不要害怕让他们出面。也不要害怕接受意见。你并不是对礼物吹毛求疵,合同也不会因为你找人检查就跑掉。
这可是肺腑之言,来自一个不时被原本相当好的合同里面忽视了的条款欺骗的人,一个不时被合同的另一方漫不经心省略了什么而震惊的人。
5.相信你痴迷的东西。
我记得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艾伦·摩尔告诉我,他在电视上看了一个有关开膛手杰克的纪录片。然后,在随后几个月的过程中,一直跟我讲他读过的有关开膛手杰克的书籍。等到了他让我去大英博物馆,找些可能的开膛手嫌疑犯稀有且被人遗忘的传记的时候,我以为开膛手杰克的漫画很可能近在眼前了。《来自地狱》并不是艾伦说“我想知道今天我会写点什么”而开始的。最开始它是一种痴迷。
相信你痴迷的东西,我学到这一点多少有些偶然。
人们有时会问,一个故事对我来说是先调研还是先有想法。我告诉他们,通常来说最先出现的是一种痴迷:比如说,突然之间,我注意到我读的全都是十七世纪的英国玄学诗派的东西。我知道它会在什么地方显现出来——或者我会用其中一位诗人的名字给一个人物命名,或者使用那个时间背景,或者用一句诗,我也不知道。但我知道,有一天它会在那里等我。
你并不总要用到你痴迷的东西。有的时候你可以把它们放到脑后的肥料堆里,它们会在那里腐烂,和其他东西结合在一起,几乎遗忘,然后有一天,会变成某种完全能用的东西。
跟着你痴迷的东西走。写你必须写的东西。画你必须画的东西。
你痴迷的东西也许并不总能把你带到商业化的地方去,或者明显商业化的地方。但要相信它们。
对这一点的一条注释,讲给各位作家:
我和《睡魔》的新画家一起工作的时候,我问的第一个问题会是“你想要画什么样的东西?”第二个往往是“你不喜欢画什么?”我发现,这两则信息有用的吓人,而且通常非常出人意料。
利用画家的优势:这会让你看起来很好。如果你是画家,就利用你自己的优势——但不要因为放松而落人窠臼,或者说落入你常做的那些东西里。
6.不要停止学习。
在你的领域获得某种层次的能力,不管是什么,然后就停在那里,这太容易了。
能力是一方面,但作家和画家就像鲨鱼:如果停止游动我们就死了。(这则知识我是小时候读《大白鲨》而学到的。我完全不知道鲨鱼是不是真的停下来就死掉,或者与此相反,但我现在还深信不疑,就像我知道低音提琴的音乐预示着鲨鱼攻击。)
我倾向于认为技术是那种你会放在花园尽头的盆栽棚(这是一种英国式表达方法,我还不知道有什么词和它对应)里的园艺工具,抓起一把园艺叉、锄头,或者你发现前任房主留下挂在钩子上、没有人知道应该怎么处理的那种金属物件。
在几个月之前,佛罗里达,威尔·艾斯纳八十岁生日宴会上,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威尔最近做的一些石版画,因为那是他六十多年前从艺术学院毕业之后做出的第一批石版画,他认为那是他应该掌握的一种技术。
你永远也不会知道你会需要什么工具。我自己时常进行写作练习—一各种诗律,或者来自其他时间其他地方的风格。有时我会让自己大吃一惊,最终得到一些奇妙的东西。有时最后得到的东西,让我希望自己死前一定要找机会清空那个文件夹,因为如果死后被人出版,它会再杀死我一回。但不管哪种方式,我都的确学到了一些东西。
作为画家,要向其他画家学习,看他们画什么,然后观察生活,看某件事情如何进行。
作为作家,读其他作家的书,好作家,甚至写的东西你并不喜欢的作家,看他们怎样做要做的事。然后忘掉小说,忘掉漫画,读其他的所有东西。总之,去学习。
7.做你自己。不要试图成为更加商业化的其他人。不要试图成为另外的人。
这说的是艺术。可能也有关商业,虽然我们都把自己描述成为一个行业,但我们同时也是一种艺术形式。我们可能来到这个领域是因为才能,但我们来到这里也因为我们是艺术家。我们是创作者。开始的时候,不管单干还是合作,我们都只有一张白纸。完成的时候,我们给人们的脑海里和生命中带来梦想、魔术和旅行,带来他们从未经历的事情。一定不能忘记这一点。
我不想让自己在这儿说的话听起来都像鸡汤。“做你自己。尽你所能做到最好。”但这确实非常重要。这是我们开始的时候最容易忘记的东西,因为我们开始接触漫画的时候都是孩子,不管是画家还是作家,我们不知道自己是谁,不知道自己想说什么。
年轻画家想要成为罗布·利费尔德、伯尼·赖特森,或者
斯妍·克拉拉蒙特,或者,好吧,还是弗兰克·米勒。你读过那些剧本。
开始的时候,我们都会偷师。我们描摹,我们抄写,我们模仿。但最重要的事情是达到这样一种状态,即开始讲自己的故事,画自己的画,做除了你自己之外没有其他人能做的那些东西。
戴夫·麦基恩比现在年轻很多的时候,刚从艺术学校毕
“但我们为什么要雇你呢?如果我想要做这样的东西,我给鲍勃·皮克打电话就行了。”
你也许可以画得有点像罗布·利费尔德,但也许有一天,或者也许已经到了那么一天,再也没有人想要罗布·利费尔德的廉价克隆了。所以要学着画出你自己的风格。
还有,作为作家,或者讲故事的人,要试着讲只有你能讲的故事。试着讲你不得不讲的故事,就算没有听众你还是愿意讲给自己听的故事。能更多一点向世界展现出你自己的那些故事。
我认为在这一点上,写作就像裸体走在街道上:它和风格或者类型都没有任何关系,只和诚实有关。对你自己诚实,不管你做的是什么,也对它诚实。
不要担心试图发展出风格。风格是你忍不住要做的东西。如果你写得足够多,或者画得足够多,你就会有风格,不管你想要不想要。
不要担心你是不是“商业化”。讲你自己的故事,画你自己的画。让其他人跟着你走。
作为这一点的推论,让我说点别的东西。
在我们所在的这个奇特的小市场里,谁都什么也不知道。世事难料。五年前绝对没错必然盈利的那种漫画,现在有可能成功也有可能表现糟糕,而五年之前在任何人的雷达上都绝对不会显示的那种古怪狂热的漫画,现在商业上绝对大获成功,或者和这些奇怪日子里的任何东西一样成功。
如果你相信,那就去做。如果有一部漫画或者一个项目你一直想做,那就出门去试上一把。如果失败了,你至少曾经放手一搏。如果成功了,那么你就做成了你想要做的事。
8.最后,要知道何时退场。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