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小径拾零
我觉得,凡事都要像个故事才好。
然而,现实并不如书,生活中偶有古怪遭遇,也往往不成篇章,结局无一让人满意。再者说,重述种种咄咄怪事正像与他人说梦:事虽能说清,梦中心境却无论如何无法传达。如短了这份心境,梦也就失了精髓,不能让人醒来后整日沉浸其中。
小时候,我相信,有些地方是闹鬼的。废屋之类都叫我害怕。为避免撞邪,我干脆敬而远之。结果,姐姐妹妹们都有得意的看家故事,自称曾见怪影从空屋向外窥伺。我的经历却暂时还只是一张白纸。
以下是我自己的鬼故事。毫不例外,也是不成篇章的琐事。
那年我十五岁。
我们刚搬了新家。说新也不新,是在老屋花园里造的。我还挺想旧家的:那是座古老的庄园府第,我们只住半边。因为另半边屋里的住户要把房产卖给开发商,爸爸也就顺水推舟,把我们那半也卖了。
屋子在苏塞克斯郡。零子午线从小镇中穿过,我住东半球,每天去西半球上学。
老屋里遍地是宝:闪光的大理石块,装满水银的玻璃灯泡,砖墙封上的门,神秘的玩具,各种又老又旧、没人惦记的玩意儿。
后来我自己有幢房子在美国中部,是维多利亚式砖石建筑,据说里边闹鬼,已经没人敢单独在屋里过夜了。我的助手说,孤身一人时,瓷小丑音乐盒会自动在深夜演奏。她敢打赌有东西在暗中窥伺。其他人留宿后也抱怨不休,具体故事大同小异。
我倒没碰上什么怪事。话说回来,我从不只身留下过夜,以后也大抵不会尝试。
“我可没见有什么鬼。”有一次,别人问我那房子是不是真闹鬼,我矢口否认。有人调侃道:“你自己就是鬼吧!”我实难苟同。我想若真有鬼魂与我等相伴,它必定是胆小羞赧的。它害怕我们,比我们怕它还要多些。
说回老屋。爸爸转手卖出,开发商就派人把它拆了。(说来,我可以任老房子空着,却看不得推土机开来,轧得它分崩离析。我的心早已留在老屋里。直到现在,晚上入睡前,我还能听见老屋卧室窗外花楸树上的风声。那是二十五年前的树,二十五年前的风。)我们搬进新家。前面已经说了,新房子是在老屋花园里造的,我们在里面又住了好几年。
屋门外有条燧石小径,四周都是田野、树丛之类,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要是现在回去,燧石路一定早没了,田野上也建起了无边无际的新房。当然,我是不愿回去的。
当年我十五岁,又瘦又呆,拼命扮酷。那一天时值秋季,天已经黑了。
屋门外有盏路灯,是盖房子那会儿立的,竖在一片野地里怪突兀的,和《纳尼亚传奇》里的路灯同病相怜。它是盏钠灯,光线发黄,把四周景物洗成黄黑两色。
故事里的姑娘不是我女朋友。我女朋友在克罗伊登(我就在那儿上学),生着一副灰眸,金发飘逸,美得不可思议。她常常对我嗔道,真不明白为什么会和我在一起。这里说的女孩只是普通朋友。她住老城区,在田野那边。从我家走到她家只要十分钟。
当时我正往她家走,准备一起听几张唱片,坐下聊聊天。
走出家门后,我踩着草地跑下斜坡,踏上车道,突然浑身僵硬,呆在当场。我面前,路灯下站着个女人,正抬头打量我家。
看打扮,女人要么是舞台剧里的吉卜赛女王,要么是位摩尔公主。她并不美,样子却洒脱大方。除了黄黑色灯影,我不记得她身上有其他色彩。
在这里撞上人完全出乎意料。我不免窘迫,只得说:“你好啊。”
女人看着我,一言不发。
“找人?”我问了句。具体已经记不清了,反正是寒暄。她并不答话。
这凭空出现的女人,她的目光凝在我身上。四周是荒野,只有我与这装束出奇的梦境来客。她依旧一言不发,却倏地露出微笑。那笑容并不友善。
这时,我怕了。怕极了,吓坏了,像噩梦里无助的主角。我沿车道大步走过转角,一颗心怦怦直跳。
从房子那已经看不清这边了。我站住,愣了许久,这才回头张望。只见灯光中空无一人。
家门就在五十步开外。但我不能回去,也不敢回去。实在太可怕了。我跑进黑暗,沿着燧石路奔进老城区,转了一个弯,又一个弯,终于逃进女孩家。当时我吓得要死,上气不接下气,舌头打结,说出话来无人能懂,仿佛方才地狱恶犬倾巢出动,一路对我穷追不舍。
我把事情告诉那位朋友,我们给爸爸妈妈打了电话。他们说刚才灯下什么人也没有。两人不太高兴,但答应开车来接我回家。那天晚上我死活不敢自己走回去。
至此,我不成篇章的遭遇便画上句号。如果还有下文该多妙:真希望我能告诉你,两百年前我家附近曾有吉卜赛营地被大火吞没。无论如何,最后能有个像样结局才好,否则怎能算个故事?可惜现实如此,没有吉卜赛营地,没有大火。
于是,这件事再无下文,永远无解,成了又一件偶然闯入正常世界的怪事。不成篇章,不是故事。
而我的记忆里,也只剩下女人黑黄的笑容,以及那一晚如影随形的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