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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

  我身着黑西装、白衬衫、黑领带、黑鞋子,光鲜亮丽。平日里若这么穿,我会浑身难受,仿佛这身西装是偷来的,或自己在假扮大人故作老成。可今天,这身行头却让我莫名安心。在这艰难的一天,我的确应该这么穿。

  我晨起祷告,按部就班,心虔志诚地念完祷告词。晨祷结束后,我上车,开动。大约一小时后,我要与许多数年未曾谋面的人见面,不停与人握手,还要用上等的瓷杯喝下不知多少杯茶。为了消磨这一个小时,我漫无目的地四处行驶。我行驶在记不太清的苏塞克斯蜿蜒的乡村公路上,直到察觉自己正朝着市中心前行,就随便变了条道,向左一转,再向右一转。那时我才意识到自己正驶向何方,自始至终驶向何方。我为自己的愚蠢皱了皱眉,十分懊恼。

  我正驶向一栋消失了几十年的房子。

  眼前宽阔的大路曾经是一片大麦田边的一条燧石小路,我行驶在路上,脑中冒出掉头的念头:掉头离开,不去揭开尘封的往事。可我按捺不住好奇心。

  从五岁到十二岁,我在老屋里生活了七年,后来老屋被推倒,永远消失在了时间长河中。我父母在花园边缘盖了栋新房子,建在杜鹃花丛和被我们叫作“精灵环”的环形绿草地之间。新房子在三十年前就卖掉了。

  见到昔日的新房子,我放慢车速,它在我心中永远完好如初。我把车停在车道上,打量着这幢70年代中期的建筑物现在的样子。我忘了墙砖的颜色是巧克力色。房子的新主人把我妈妈的小阳台改造成了双层阳光房。我凝视着房子,回忆起的少年往事不及预料的那么多:没什么美好的时光,也没什么糟糕的时日。少年时代的我曾在这里住过一阵子,可这里似乎并未与如今的我有什么相关。

  我倒车驶出车道。

  我知道,是时候开往妹妹热热闹闹的房子,度过彬彬有礼、举止拘谨的一天了。我得同十年前就忘却的人闲聊,他们会问起我的婚姻(我十年前就离婚了,这是一段日渐损耗、难逃破裂结局的婚姻),是否有交往对象(我没有,我甚至不敢说我以后会有),孩子们怎么样(他们都长大了,有了自己的生活,他们真希望今天能过来),工作呢(挺好的,谢谢你的关心。我会这么应答,永远不知道该怎么说自己的事。如果我擅长谈论这件事,我就不必去做了。我从事艺术创作,有时做的是真正的艺术,有时这能填补我生命中的一部分空虚,但不是全部)。我们还会谈论逝者,一同追思缅怀。

  童年记忆中的乡间小路已变为黑色的柏油路,成了夹在两片杂乱无章的居民区之间的缓冲地带。我继续向前行驶,离城市越来越远。我不该开上这条路,但这感觉却出奇地好。

  平滑的黑色马路越来越窄,越来越曲折,渐渐缩为童年记忆中的单行道,满是泥土和疙疙瘩瘩的燧石。

  不久之后,我放慢速度,颠簸地行驶在小路上。小路两边不是榛子树和野生矮树篱,就是黑莓丛和野玫瑰。我仿佛行驶在时间逆流中,这一条小路还是我记忆中的样子,除此之外一切都很陌生。

  我行驶过葛缕子农场。记得十六岁那年,我亲吻了一个脸颊红扑扑的金发女孩凯丽·安德斯,她就住在这里。那时她们一家人很快就要搬去苏格兰的设得兰群岛,再等下去,我就再也没法亲吻她或见到她了。随后,道路两边变为大片的农田,过了大约一英里后,又变为杂草丛生的草场。乡间车道慢慢变得泥泞崎岖,就快到尽头了。

  在转弯看到那栋建筑之前,我就想起了它:赫姆斯托克家的农舍,墙体红砖残破,虽年久失修却仍不失其气韵。

  我依然心里一惊,尽管心知肚明这儿就是车道的尽头。前面没有路了。我把车停在农场边,心里没底。不知过了这么多年,还有没有人住在这里,确切来说,赫姆斯托克一家是否还住在这里。这不太可能。不过,仅凭我零星的记忆,她们一家本身就不同寻常。

  一下车,湿牛粪的臭气扑鼻而来,我小心翼翼地穿过小院,来到前门。找来找去没找到门铃,我就敲了敲门。门没有锁好,我用指关节叩了几下,门就轻轻地开了。

  很久很久之前,我是不是来过这里?我一定来过。童年的记忆常常会被后来发生的事掩盖,变得隐约朦胧,如同大人塞得满满当当的衣柜底部的幼时玩具,可这些记忆并未永久消失。我站在门口,大喊:“你好!有人吗?”

  没人回应。我闻到了烤面包的香气,还有上蜡的家具和古木的气味。眼睛逐渐适应黑暗后,我向屋里望了望。正当我打算掉头离开时,一个老太太手拿一块白色抹布,从昏暗的门廊走了出来。她留着灰白色的长发。

  “赫姆斯托克太太?”

  她把头歪向一侧,看着我说:“没错,我认识你,年轻人。”我不是个年轻人,早已不是了。“我认识你,但人一旦年纪大了,脑子就难免糊涂。请问你是谁?”

  “我想我上次来这里是七岁或八岁的时候。”

  老太太笑了笑。“你是莱蒂的朋友?从车道上头来的?”

  “你给我喝过新鲜挤出的牛奶,奶还是温热的。”话一出口,我才意识到那是多久之前的事。“不,不是你,给我牛奶的一定是你的母亲。抱歉。”随着年纪越来越大,我们会成为父母,在人生长河中看到相似的脸庞重复出现。我记得赫姆斯托克太太,也就是莱蒂的母亲,是个矮胖敦实的女人,而眼前的老太太骨瘦如柴,看上去弱不禁风。她更像赫姆斯托克太太的母亲,我所认识的赫姆斯托克老太太。

  有时我照镜子时,会在镜子中看到父亲的脸。我记得他每次出门前,都会对镜子里的自己微笑,并赞许地说:“真精神!真不错!”

  “你是来这儿看莱蒂的吗?”老太太问。

  “她在这儿?”我很诧异。她不是去了很远的地方吗?美国?

  老太太摇摇头:“我要去烧开水。你想来杯茶吗?”

  我犹豫了一下,询问她能否先为我指一下鸭塘在哪里。

  “鸭塘?”

  我记得莱蒂对那片鸭塘有个很有意思的称呼。“莱蒂好像管它叫大海。”

  老太太将抹布搁在碗橱上:“你不能喝大海里的水,对吧?又咸又腥,就像鲜血一样。你还记得路吗?绕过房子,沿着小路一直走就到了。”

  如果在一个小时前听到这个问题,我的回答一定是“不”,我不记得路,我甚至可能不记得莱蒂·赫姆斯托克这个名字。可一站在这栋房子的门廊,尘封的回忆骤然掀开,隐藏于边边角角的记忆呼之欲出。如果你告诉我说,我重返到了七岁那年,恍惚之间,我也许会信以为真。

  “谢谢。”

  我走进农场,沿着边缘往前走,路过鸡笼和老旧的棚屋,想起了自己正身处何处,忆起了前方将有何物,心里一阵狂喜。草地边立着一排榛子树,我摘了一把还没成熟的嫩绿榛子,放入口袋。

  池塘就在前面,我心想,只要绕过前头的棚屋,就能看见了。

  我看到了池塘,一股古怪的自豪感油然而生,仿佛找回的过往吹散了岁月的阴霾。

  池塘比我记忆中的小,对面的岸边有一栋小木屋。小路边有一张古雅而沉重的长椅,原木和金属相辅相成,几年前上过绿漆的木板条片片剥落。我坐在长椅上,凝视天空在水中的倒影、拥在池塘边缘的浮萍,还有五六片宁静的睡莲叶。我时不时将一枚榛子丢进池塘中央,这片池塘被莱蒂称作……

  大海?好像不是。

  莱蒂应该快五十岁了吧。就冲她小时候那天真活泼的谈吐,她应该比我大不了几岁。相遇那年她十一岁,而我……我几岁来着?记得那时我刚过完糟透了的七岁生日派对,所以那时我应该是七岁。

  我们是不是掉进过水里?我是不是把她——这个住在车道尽头的农场里的奇异女孩给推到了鸭塘?她沉入水中的一幕在我脑海里闪过。也许她也把我推下水过。

  她去了哪里?美国?不对,是澳大利亚。没错,就是澳大利亚,离这里很远很远。

  这不是一片大海,而是一片海洋。

  莱蒂·赫姆斯托克的海洋。

  我记得,我想起来了,我想起了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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