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人
条理乃生意之灵魂。
——谚语。
我名叫彭杜伦85——彼得·彭杜伦。我是个生意人。我是个有条理的人。条理终究是必不可少的东西。不过,我打心眼儿里最瞧不起的,就是那些对条理不求甚解却夸夸其谈的古怪的白痴,他们只注意“条理”二字的字面意思,却玷污它的精神实质。这些家伙总是用他们认为有条理的方法,在做最无章法的事情。我想,这有一个绝对似是而非的悖论。真正的条理只适应于平凡而清楚的事务,而不可用于超出常规的事情。有谁能把明确的概念赋予这样的说法,诸如“一个有条不紊的花花公子”或“一种井然有序的捉摸不定”?
要不是在我很小的时候发生过一件幸运的事,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说不定也会和你们一样不那么清楚。当有一天我正发出不必要的吵嚷声时,一位好心的爱尔兰老保姆(我在遗嘱里将不会忽略她)抓住我的两个脚后跟,把我倒提起来,在空中晃荡了两三圈,让“这个尖叫的小恶棍”止住了眼泪,然后把我的头重重地撞在床柱上。啊,这一撞决定了我的命运,撞出了我的运气。我的头顶上顿时隆起一个疙瘩,后来证明那疙瘩是一个条理器官,它有多漂亮,人们在夏天总会看到。从此,我对秩序和规律的欲望,就把我造就成了一个杰出的生意人。
如果说这世上有什么我可憎恶的,那就是天才。你们那些所谓的天才全都是著名的蠢材——越是伟大的天才,越是著名的蠢材,这个规律没有例外。尤其是你不可能把一个天才培养成一个生意人,正如你不可能从一个守财奴口袋里掏出钱,或是从松果里提炼出肉豆蔻一样。天才们总是不顾“事物的合理性”而突然改弦易辙,去从事某项异想天开的职业或进行某种滑稽可笑的投机,去做那种无论如何都不能被视为生意的生意。因此你单凭他们从事的职业,就可以辨认出他们。假若你看出一个人在做进出口贸易,或从事加工制造,或经营棉花烟草,或处理任何与此相似的业务;假若你发现某人是布匹商或制皂人,或在干任何与此类同的差事;假若你察觉某人自封为律师或铁匠或医生,或任何诸如此类的角色:那你马上就可以把他视为天才,然后再根据比例运算法则把他视为蠢材。
现在无论从哪个方面看,我都不是一个天才,而是一个有板有眼的生意人。我的现金日记簿和分类账将很快表明这一点。那些账簿记得非常清楚,尽管这是我的自诩。我有精确而严谨的习性,时钟欺骗不了我。再说,我的生意与我同胞们的日常习惯从来都很合拍。在这一点上,我并不觉得自己辜负了意志非常薄弱的父母,毫无疑问,若不是我的保护天使及时赶来搭救,我最终肯定会被他们造就成一名古怪的天才。在传记中真实最为重要,而在自传中更容不得半句假话,然而我几乎不奢望读者能相信我下面陈述的事实,不管我陈述得多么庄重。大约在我十五岁那年,我可怜的父亲把我推进了被他称为“一名做一大堆生意的受人尊敬的小五金代销商”的账房!做一大堆无聊事!但他这个愚蠢之举的后果是,我两三天后,就不得不被人送回了我那个大门装饰了门钉的家,当时我发着高烧,头痛欲裂,痛点就在我头顶上那个条理器官的周围。那头痛差点儿要了我的命,我在无法确诊的危险中过了六个星期。医生们对我已经绝望,放弃了所有治疗措施。但是,虽说我经受了不少痛苦,可我大致上是个幸运的孩子。我终于逃脱了成为“一名做一大堆生意的受人尊敬的小五金代销商”的厄运,我非常感激那个已成为我救星的头顶上的疙瘩,以及当初赋予我这颗救星的那个好心的爱尔兰女人。
大多数孩子长到十一二岁便离家出走,可我一直等到十六岁。若不是碰巧听到母亲说要我独自开一家杂货店,到那时我还不觉得我该离开家呢。杂货店!只是想象一下吧!我当即决定离家出走,去尝试做一门体面的生意,不用再奉承两位古怪老人的反复无常,不用再冒最终被造就成一个天才的危险。在第一个阶段的尝试中,我的这一计划进行得非常顺利,到我十八岁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已在服装流动广告界做着一门涉及面广且有钱可赚的生意。
我之所以能够履行这门职业的繁重义务,仅仅是凭着我对已形成我主要心理特征的条理化的执着。一种一丝不苟的条理不仅体现在我的账目中,而且表现在我的行为上。以我而论,确保人成功的是条理而不是金钱,至少我绝不是靠雇我那个裁缝而发迹的。我每天上午九点约见那名裁缝,并要出当日所需服装。十点钟时,我行进在某个时髦的队列中,或出现在某个公共娱乐场所。我以精确的规律性转动我漂亮的身体,以便我身上服装的每一个部分能被人逐一看清,我那种转动的规律性使做这门生意的所有行家赞叹不已。到中午时,我一定会把一名主顾带到我的老板裁剪先生和请再来先生家中。我一讲到这些,就无比自豪,同时眼里也滚动着泪花,因为那家裁缝店的两位老板原来是最卑鄙的忘恩负义之徒。我与他们争吵并最后分手,其原因是因为一笔小账,而那笔账无论如何都不会被真正熟悉这门生意行情的绅士认为是漫天要价。不过,在这一点上,我感到骄傲和欣慰,因为我能让读者自己做出判断。我的账单如下:
裁剪及请再来先生联合成衣店
支付流动广告人彼得·彭杜伦 金额
7月10日常规街头行走并领客上门 $00 25
7月11日同上 25
7月12日撒谎一个,二级;毁损黑布料按墨绿色布料售出 25
7月13日撒谎一个,一级;特别质量和尺寸;推荐水磨缎为绒面呢 75
7月20日购新式纸衬衫领或称假前胸,以衬托彼得呢外套 2
8月15日穿双衬短摆上衣(温度计在阴凉处显示70686) 25
8月16日单腿站立3小时,以展销新式背带裤,每腿每小时美分 371/2
8月17日常规街头行走并领回顾客1名(肥胖大个儿) 50
月18日同上(中等个儿) 25
8月19日同上(小个儿并出低价) 6
这张账单上有争议的主要款项,就是两美分买那个衬衫假胸的天公地道的出价。我以名誉担保,这并非不合理的高价。那是我所见过的最匀称、最漂亮的衬衫假胸,而且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它的衬托促成了三件彼得呢外套的销售。然而,那家成衣店年长的那位合伙人只允许我出价一个美分,并擅自向我演示以何种方法可以用一张大页书写纸做出四个那样的假胸。不用说,我坚持的是原则。生意就是生意,做生意就应该像做生意的样子。骗我这一美分,骗我这百分之五十,没有任何规矩,也没有任何条理。我当即结束了与裁剪先生和请再来先生的雇佣关系,独自投身于“眼中钉”行业——一种最有利可图、最值得尊敬、最不受约束的普通职业。
我的诚实、条理和严格的经营习惯在这儿又一次发挥作用。我发现自己生意做得很红火,很快就成了交易所中众所瞩目的人。其实我从不涉足于华而不实的业务,而是墨守成规一步步地慢慢发展。若不是在经营那个行业的一宗日常业务时,发生了一点儿小小的意外,那我无疑今天还在做那种生意。每一个聪明人都知道,无论任何时候,一旦一位年迈而有钱的吝啬鬼,或一个挥金如土的败家子,或一家濒临破产的公司动了要建一幢大楼的念头,那这天下就没有什么能打消他们的主意。而这一事实,正是“眼中钉”行业主要的经营项目。所以,上述那些人的建楼计划刚一开始酝酿,我们“眼中钉”的人就在拟议中的建楼地址,稳稳地占住一个相宜的角落,或在相邻或相对的地方占一个最好的位置。这事完了,我们就等待,等到那大楼修到一半,我们便雇请一名有风格的建筑师,在紧挨着大楼的地方匆匆搭起一座虚有其表的建筑。或一幢新英格兰农舍,或一间荷兰式塔房,或一个猪圈,或任何有独创性的奇棚怪屋,管它像因纽特人的、克卡普人的还是霍屯督人的。当然,在利润少于购地盖房成本总额百分之五百的情况下,我们无论如何都不能拆掉那些建筑。我们能吗?我问这个问题,并请教其他生意人。回答是,如果认为利润低于百分之五百就能拆,那一定是疯了。可当时偏偏就有那么一家卑鄙的公司,请求我做那样的生意——那样的生意!我当然没有接受他们荒唐的报价,但我觉得自己有义务在当天晚上,用烟灰去涂黑他们那座大楼。就为了这个,那群丧心病狂的恶棍把我送进了监狱;而当我出狱之时,“眼中钉”行业的绅士们无法避免地与我断绝了业务往来。
我后来为生计所迫而冒着风险去做的“挨打”生意,使我娇弱的身体感到多少有点儿不适应,但我怀着一颗适应的心开始了这项工作,并且一如既往地发现,当年那位可爱的老保姆赋予我的有条有理、一丝不苟的习性使我获益匪浅。我若是在遗嘱中没把她记住,那我一定是个最卑鄙的人。如我所言,凭着我对那种买卖规矩章法的观察,凭着我记下的那些脉络分明的账簿,我使得自己能克服重重困难,最终体面地在那个行当中站稳了脚跟。说实话,在任何行当,都很少有人能像我这样舒舒服服地做生意。我只须从我的日记簿里抄下一两页,就可以避免我在这里自吹自擂——一种品格高尚的人应该避免的恶习。请看,日记簿毕竟不会撒谎。
1月1日——元旦。街头偶遇斯纳普,步履踉跄。备忘——潜在主顾。稍后又遇格拉夫,酩酊大醉。备忘——也是潜在主顾。两位绅士均记入分类账,并各自开立流水账户。
1月2日——见斯纳普在交易所,迎上猛踩其脚。他握紧拳头,把我击倒。妙!——重新爬起。在索价上与代理人巴格有细小分歧。我拟索要伤害赔偿金1000美元。但巴格说那样被人一拳击倒,我们至多只能索赔500美元。备忘——务必辞退巴格——毫无条理。
1月3日——上剧院寻格拉夫,见他就座于一侧面包厢,在第二排一胖一瘦两女士中间。用剧场望远镜观察那伙人,直到看见那胖女士红着脸对格拉夫说悄悄话。我起身过去,然后进入包厢,将鼻子凑到他伸手可及之处。他没扯鼻子——初试未果。擤鼻再三——仍未成功。于是坐下朝瘦女士眨眼,此时心满意足地感到他抓住我的后颈把我提起,并把我抛进正厅后排。颈关节错位,右腿严重撕裂。欣然回家,喝香槟一瓶,在那位年轻人账上记下5000美元欠款。巴格说索价合理。
2月15日——私了斯纳普先生一案。入日记账金额——50美分,参见账目。
2月16日——格拉夫一案败诉,那个恶棍给了我5美元。支付诉讼费4.25美元。纯利润——参见日记账——75美分。
于是,在很短的一段时间内,我就有了一笔不少于一美元零二十五美分的净收入,这还仅仅是斯纳普和格拉夫两笔生意。而我在此庄严地向读者保证,以上抄录是从我的日记簿里信手拈来的。
但与健康相比,金钱犹如粪土,这是一个古老而颠扑不破的谚语。我觉得“挨打”生意对我娇弱的身体要求太苛刻,最后还发现我完全被揍得变了形,以至已不能准确地知道如何处理业务,以至朋友们在大街上碰见我,竟全然认不出我就是彼得·彭杜伦。这下我想,最好的办法就是改行另谋生路。于是我把注意力转向“溅泥浆”行业,而且一干就是好几个年头。
这一行业最糟的一点,就是许多人对此都趋之若鹜,因而竞争异常激烈。每一个发现自己的头脑,不足以保证自己在流动广告界、“眼中钉”行业或在“挨打”的营生中获取成功的笨家伙,都想当然地以为能成为“溅泥浆”业的一把好手。可最令人难以接受的,就是那种认为溅泥浆无须动脑筋的错误观念,尤其是那种认为溅泥浆就用不着条理的荒唐见解。我所做的只是小本经营,可我讲究条理的老习惯,使我经营得非常顺利。我首先是十分慎重地选定了一个街口,而除了那个街口,我绝不把扫帚伸到城里的其他任何地方。我还小心翼翼地使自己手边拥有了一个漂亮的小泥坑,那泥坑我随时都能就位。单凭这两点,我就在顾客中建立起了良好的信誉,而我告诉你们,这已经使我的生意成功了一半。接下来是人人抛给我一个铜子儿,然后穿着干干净净的裤子通过我的街口。由于我这一行的经营特点被人们充分理解,所以我从未遇到过欺诈的企图。如果我被人哄骗,我将不堪承受。我做生意历来童叟无欺,所以也没人装疯卖傻赖我的账。当然我无法阻止银行的欺诈行为,它们的暂停营业给我的生意带来灾难性的不便。可这些银行不是个人,而是法人。众所周知,法人既没有让你踢一脚的身体,也没有供你诅咒的灵魂。
就在我财源滚滚之时,我受到一种不幸的诱惑,把生意扩展为“狗溅泥浆”业。这一行虽说与老本行大致类似,但无论如何都不那么受人尊重。固然我的经营场所非常理想,位于市中心的黄金口岸,而且我备有第一流的靴油和鞋刷。我那条名叫庞培的小狗也长得肥头大耳,而且极其精明,不易受骗。它从事这一行当已有很长时间,请允许我说它是精于此道。我们日常的经营程序是,庞培自己先滚上一身稀泥,然后蹲在商店门口,直到发现一位穿着双锃亮皮靴的花花公子朝它走近。这时,它开始向那人迎过去,用它的身子在那双威灵顿长靴上磨蹭一两下。于是那位花花公子破口大骂,然后就四下张望找一名擦靴匠。我就在那儿,在他的眼前,带着第一流的靴油和鞋刷。那只是一种一分钟买卖,转眼间六美分就到手。这种生意我们稳稳当当地做了一段时间,实际上我并非贪婪之辈,庞培却是条喂不饱的狗。我答应给它三成红利,但它坚持要对半分成。这我不能接受,于是我俩吵了一架,然后分道扬镳。
接下来,我做了一阵在街头演奏手摇风琴的营生,而且可以说我干得相当不赖。那是一种一看就会的买卖,不需要任何特殊的技艺。你可以让你的手摇风琴只发出一种风鸣声,而要做到这一点,你只需把那玩意儿拆开,用榔头狠狠地敲上三下或者四下。这样一来,那玩意儿的音质顿时改善,其经营效果会远远超出你的想象。然后你只需背着那玩意儿沿街行走,直到你看见路面上铺着鞣料废渣,看见门环上缠着鹿皮。这下你可以停下来摇响你的风琴,装出你是想使它不再发声,可实际上尽量让它吱嘎到世界末日。不一会儿,就会有一扇窗户打开,有人会抛给你六个美分,并附上一句“让那玩意儿住声,赶快滚开”之类的话。我知道有些同行一直是拿到那笔钱就能承受“滚开”,但对我来说,我觉得投入的成本太高,不允许我在低于十美分的情况下就轻易“滚开”。
干那一行我做成过不少买卖,可不知为什么,我总觉得不甚满意,于是我最终放弃了那一行当。其实我当时处于没有真正爱上那一行的不利位置,而且美国的街道太泥泞,具有民主作风的居民太霸道,再说到处都是那些爱恶作剧的该死的孩子。
我停业赋闲了几个月,最后终于怀着极大的兴趣、成功地在“假邮政”事业中占有了一席之地。开办这种邮政责任轻松,而且并非完全无利可图。譬如,我一大早就得准备好我的假信邮包。在每封信里面,我都得信手涂鸦几笔,就我能想得出的足以令人莫名其妙的话题,然后签上汤姆·多布森,或博比·汤普金斯,或诸如此类的名字。把信一封封折好封好,再盖上各种假邮戳——新奥尔良、孟加拉、植物学湾或任何远在天边的地方。最后,我立即踏上当天的邮路,显出一副匆匆忙忙的样子。我通常专挑大房子投递假信并接收包裹。那些人付投递费从不含糊,尤其是付双倍邮资更不犹豫,人就是这样的白痴。在他们来得及打开信之前,我早就轻而易举地转过了一个拐角。干那一行的不足之处就是我走路太多,而且走得太快,投递区域的变换也太频繁。此外,就是我感到良心自责。我不忍心听见无辜者被人辱骂,全城对汤姆·多布森和博比·汤普金斯的那种咒骂,听起来真令人不寒而栗。我怀着厌恶的心情洗手,不再做那门生意。
我做的第八种也是最后一种生意一直是“养猫”。我发现这是一种非常令人惬意又有钱可赚的生意,而且真的一点儿也不麻烦。尽人皆知,这个国家已经是猫害成灾,以至于前不久有一份万人签名的除猫请愿书被送到国会,正赶上国会休会前那令人难忘的最后一轮会议。在当今时代国会的信息异常灵通,已通过了许多明智而有益的法案,而《禁猫法》的通过更是锦上添花。在众议院最初通过的这项法案中,政府提供一笔资金收购猫头(每个四美分),但参议院成功地修正了该项法案的主要条款,结果用“猫尾”代替了“猫头”字样。这一修订显而易见是那么精当,众议院一致同意。
总统刚一签署那项法案,我就倾其全部资本购进雄猫和雌猫。开始我只能喂它们老鼠(价格便宜),可人们执行起那项神圣的法令来是那么雷厉风行,以至于我终于认为慷慨才是上策,于是我让那些猫纵情享受牡蛎和海龟。按照法定价格,它们的尾巴现在为我带来可观的收入,因为我发现借助马卡沙发油,我一年可以收割三次。我还高兴地发现那些猫很快就适应了新变化,现在它们都宁愿让它们的尾巴被剪掉。所以我认为自己是一个成功的生意人,我正期待着在哈德逊河畔廉价买一幢别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