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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科特“记忆角落”中的那些东西——也就是奖座、奖牌之类的——收在哪里了?如果阿曼达对丽赛问起这个问题,那丽赛只好编个谎话搪塞一下(她很少说谎,但撒谎水平还是不错的)。她会说:“在麦肯佛镇的出租仓库里。”不过阿曼达没有开口问起,只是一直翻着手上的小笔记本。她的动作很夸张,显然是想引起丽赛注意,让丽赛自己开口问她。这样一来,她就可以很自然地谈起笔记本。不过丽赛就是不开口。丽赛心里想的是,斯科特生前用过的东西几乎都已不在了,这个小角落如今变得如此空荡荡,如此“了无生趣”。有些坏掉的东西已经被丢掉了(比如说,电脑屏幕),有些东西因为伤痕累累,歪七扭八,实在见不得人,只好藏起来。留着那些东西,只会引发更多无法解释的困惑。
后来,阿曼达终于按捺不住了。她翻开笔记本说:“你看看这个,看看嘛。”
阿曼达把笔记本摊开到第一页,举在她面前。纸面上有蓝色线条,密密麻麻的数字从页面左边的装订线圈旁一路往右写到最边上。丽赛忽然觉得很累,心想,这些数字仿佛纽约市区常看到的疯子报出的密码,政府已经没钱再盖更多精神病院收容这些精神病患者了。大多数数字被圆圈框着,极少数数字被方框框着。阿曼达翻到下一页。两页密密麻麻的数字?还好第二页只有半页数字,最后一个数字是846。
阿曼达突然满脸通红,斜眼瞄着丽赛,露出有点滑稽的傲慢表情。又来了。丽赛两岁时(阿曼达十二岁)时就知道这意味着什么。阿曼达的那种表情意味着她又想出了什么馊主意,她想知道谁愿意和她一起凑热闹。不过最后通常是阿曼达自己一个人实行自己的计划。丽赛突然有点好奇,很想知道这次她葫芦里究竟又在卖什么药,不过丽赛心里有点毛毛的。阿曼达从进门后举动就一直阴阳怪气。也许是天气的关系吧,天色阴沉,又闷又热。不过更有可能是因为她那个交往多年的男友忽然人间蒸发了。丽赛心想,那个叫查理·克里夫的家伙甩了她,所以她的情绪已濒临失控,暴风雨就快来了?如果是这样,那丽赛可得准备全副武装了。她一直不喜欢那个姓克里夫的家伙,一直认为那人靠不住。有年春天,本地图书馆办了场烘焙糕点义卖会,那几个一天到晚在“大老虎酒吧”鬼混的家伙正好也在现场闲磕牙。她无意间听到他们说,克里夫的绰号叫“青春痘”。青春痘?有这种绰号的男人靠得住吗?更何况身为银行高级主管的他怎么会有这种绰号呢?青春痘这个字眼到底有什么名堂?他也应该很清楚,阿曼达从前有精神方面的毛病——
“丽赛,”阿曼达皱起眉头叫了她一声。
“抱歉,”丽赛说,“我刚刚有点……稍微恍神了一下。”
“你老是这样。”阿曼达说,“大概是被斯科特传染的。丽赛,拜托你专心点好不好?你看到墙边那一大堆东西没有?都是杂志、期刊和学术研究报告之类的东西,每一本我都编了个号码。”
丽赛点点头,仿佛心里很清楚阿曼达说这些话的用意。
“那些号码我是用铅笔写的,写得并不用力,”阿曼达继续说,“都是我趁你不注意的时候写的。只要你一转身背对我或者走到外面去,我就偷偷写下来。因为我觉得要是被你看到了,你可能会叫我不要写。”
“我不会这样。”丽赛说着把那本小笔记本拿过来。笔记本的纸已经被阿曼达的汗水浸湿了,松垮垮的。“八百四十六!这么多啊!”其实她知道她自己并不喜欢看墙边那堆期刊杂志,因为那可不是她家客厅里那些妇女家庭杂志,例如《欧普拉之家》《居家生活》《女士》等。那都是些专业学术文化期刊,什么《小塞万尼评论》《微光列车》《都会万象》,有些刊物的名字她都看不懂,例如《毕斯卡亚》。
“恐怕不只八百四十六。”阿曼达说着边竖起大拇指反手指向身后那一大堆书和杂志。丽赛仔细一看,发觉姐姐说得没错,肯定不止八百四十六本。“总共大概有三千本。我不知道你打算把那些玩意儿放哪里,也不知道谁会想要这些东西。所以你搞错了,八百四十六不是总数,这八百四十六本里都有你的照片。”
她讲得颠三倒四,丽赛一开始没听懂。过了一会儿,她终于明白了,心里很高兴。她居然从来没想过说不定可以在那堆杂志里找到一些意想不到的珍贵照片——说不定那里埋藏着许多点点滴滴的回忆,记录着她和斯科特两人共同走过的岁月。她越想越觉得很有可能。从他们结婚到他过世,他们在一起二十五年多。斯科特性好浪迹天涯,二十五年来总是马不停蹄到处奔走。在写完一本书和开始写下一本之间这一段时间,他会跑到全国各地大学演讲或是朗读作品。他一年要跑九十几所大学,尽管风尘仆仆、披星戴月,他的短篇小说却仍旧一篇接一篇诞生,这就是他厉害的地方。他几乎每次都会带着丽赛一起去外地。在汽车旅馆的那些夜晚,他们总是各据一角做自己的事。丽赛随身总带着小蒸汽熨斗,一边看着电视里叽叽喳喳的脱口秀,一边帮斯科特熨烫西装。斯科特则趴在他的手提打字机前,劈里啪啦埋头苦干,一小撮卷曲的头发垂挂下来遮在他的前额。在他们婚姻早期他用的是打字机,最后那几年,打字机换成了笔记本电脑,声音小多了。他们究竟光顾过全国各地多少家汽车旅馆?多到数不清。
阿曼达没好气地瞪着她,显然对她冷淡的反应不怎么满意。“有些号码被我用圆圈框起来——总共有六百多个。圆圈的含义是,那本杂志里的照片说明对你很不尊重。”
“是吗?”丽赛似乎有点惊讶。
“我拿给你看。”阿曼达低头看看笔记本,然后走到墙边。那些杂志期刊安安稳稳地堆在墙边,从左到右堆满一整面墙。阿曼达在杂志堆里翻捡了老半天,最后终于挑出两本。其中一本是半年期刊,是位于博灵格林的肯塔基州立大学出版的,精装封面,看起来很高级,应该是花了不少钱印的。另一本看起来就像学生刊物,大小和《读者文摘》差不多,名称是《春风野火》。一看到名字就知道这是英文系学生搞出来的名堂,听起来很耸动,只可惜根本不知所云。
“打开呀,打开看看呀!”阿曼达用命令的口吻催促她,然后把两本杂志塞到丽赛手上。这时丽赛忽然闻到姐姐身上那股辛辣而刺鼻的汗臭味。“有照片的地方夹着纸渣,看到没?”
纸渣,她们的妈妈把碎片、垃圾之类的破烂东西都叫渣。丽赛先翻开那本半年期刊,翻到夹着碎纸片的那页。照片拍得很棒,印得也很好,是她和斯科特两人。照片中,斯科特正要走向讲台,而她就站在他后面鼓掌,另外听众也在鼓掌。至于《春风野火》上的那张照片,印刷质量可就差了十万八千里。一看照片就知道是针式打印机印的,点状颗粒粗得像是用钝掉的铅笔尖点出来的,而且纸张还是那种里头混杂着细细木屑的廉价杂志纸。然而看着那张照片,丽赛突然有点想哭。照片里,斯科特正要走进一个黑漆漆、闹哄哄的聚会场所。他咧嘴笑着,那是他的招牌笑容,仿佛心中正呐喊着,噢,对了,来对地方了。她走在他身后一两步。当时照相机的大型闪光灯刚闪过,残光中的她面露微笑。她认出自己当天穿的是安·克莱牌蓝色上衣,左边有条看起来很滑稽的红色条纹。由于闪光灯的缘故,照片里她的下半身笼罩在阴影中,什么都看不见。她已经想不起那天晚上是什么场合,不过她知道自己穿的一定是牛仔裤。每当她要彻夜狂欢时,一定会穿那条褪色牛仔裤。照片底下的说明文字是:“当代传奇人物斯科特·兰登上月至佛蒙特州立大学访问,并参加该校‘战俘营俱乐部’举办的派对(陪同出席的还有他的女性好友)。兰登先生全程参与,在派对上朗读作品、跳舞、玩乐,直到派对结束。这个男人很懂及时行乐。”
是的,这个男人真的很懂及时行乐。她可以作证。
她看看那些堆积如山的期刊杂志,突然有点不知所措。太多了,说不定她能在里面找到无穷无尽的回忆。她突然明白,阿曼达做了这件事,等于又在她心头撕裂一道伤口,而这道伤口会不停淌血,很久之后都愈合不了。是否只有他一个人体验过那黑暗的世界?在那黑暗悲惨的世界里,他会不会感到无比孤单,想大声呐喊,却发不出半点声音?也许丽赛不完全知道他过去的一切,然而她知道的已经够多了。她知道斯科特曾被恐怖的梦魇侵扰过,太阳下山后,他绝对不看镜子——如果可能的话,他甚至不看任何会反光的东西。尽管如此,她还是很爱斯科特,因为这男人很懂及时行乐。
只可惜,他们再也无法一起活在当下及时行乐了。如今他已经走了,就像俗话说的,“长眠于九泉之下”。她的人生已来到一个新的阶段,从此以后,人生路上她只能踽踽独行,而且再也无法回头了。
想到这些,她浑身忽然起了一阵寒颤,脑中浮现许多思绪。
(她突然想到某种紫色的东西,某种身上有斑纹的东西。)
接着,她告诉自己,最好还是别再想了,于是她试着把脑中那些思绪挥开。
“谢谢你帮我找到这些照片,我好开心,”她用热切的语气对阿曼达说,“知道吗?你真是个好大姐。”
阿曼达的反应一如丽赛的希望(不过丽赛倒也不敢抱太大期望),她有点惊讶,因为她没想到丽赛会是这种不卑不亢的姿态。她狐疑地看着丽赛,似乎想从丽赛的表情中找出一点虚情假意的痕迹,不过她实在看不出任何破绽。过了一会儿,她那副剑拔弩张的姿态渐渐松懈下来。她拿回笔记本,皱起眉头看着笔记本,表情有些茫然,仿佛不太确定笔记本是从哪儿来的。丽赛心想,阿曼达表现出的合作态度,说不定接下来对她会很有帮助。想想看,杂志的数量多么惊人。
接着,阿曼达忽然点起头来,那副模样就像那些想到什么事情时,一开始会有点失神的人。“那些没框起来的号码,表示那些杂志里的照片好歹打上了你的名字——丽赛·兰登,好歹当你是个人。虽然只是个名字,但至少有点意义——想想看,平常我们都怎么叫你的?而他们居然这么正儿八经地称呼你,你看看,够不够讽刺?另外你有没有注意到还有些号码是用四方形框起来的?那些杂志里有你的独照!”说到这里,她意味深长地看了丽赛一眼,那种眼神让人有点害怕。“你一定会很有兴趣。”
“那当然。”丽赛回答时努力装出兴奋的语气,但事实上她根本想不透,那些年中她身边一直都有斯科特,所以自己怎么会有兴趣拍下独照呢?这些年来她和斯科特朝夕相处,而他是那么好的一个人,不会咄咄逼人,却又懂得“上紧发条”。如今回想起来,那些年,那些年竟如此短暂,倏忽就过去了。她抬起头,看着那一大堆参差不齐、如山峦起伏的杂志期刊,脑中思潮起伏。她想象自己盘腿坐在“记忆角落”的地板上,(除此之外还能坐在哪里呢?)一本接着一本、一堆接着一堆,把那些期刊杂志从头到尾看过一遍。她想,那会是什么样的感觉?有些照片令阿曼达生气,不过丽赛在照片里看到的是她走在斯科特身后,抬头看着他。现场听众鼓掌时,她也跟着一起鼓掌。她的表情很平静,看不出喜怒哀乐,唯一显露出的是种很优雅的专注神情。那神情仿佛在说:听他演讲一点都不无聊。那神情仿佛在说:我听他演讲也不会激动。那神情仿佛在说:他并未点燃我心里的热火,我对他也是一样(这当然是谎言,他们对彼此都热情如火)。那神情仿佛在说:一切都是老样子。
阿曼达恨死了那些照片。她觉得那些人简直就把她妹妹当成黄脸婆和女佣。她觉得,在那些人眼里她妹妹不过是“兰登太太”,有时候是“斯科特·兰登的太太”——最令她气愤的是,有时她妹妹什么都不是,甚至还被贬低到“女性好友”的地位。在阿曼达看来,这比干脆杀掉她妹妹还残忍。
“嗨,阿曼达?”
阿曼达转过头来看着她,就在那一刹那,丽赛心头一震,因为光线是很残酷的。她忽然想到,今年秋天阿曼达就六十岁了。六十岁!接着丽赛又想到,在多少个夜里,仿佛有什么恐怖的东西在侵扰斯科特,令他辗转难眠。只要她能照自己的方式处理斯科特的遗物,她永远不会让伍伯迪那些家伙知道这些事。那个东西身上有无数斑纹。癌症病人最容易看到那种东西。他们每当看着点滴瓶子里的止痛药空了,第二天早上护士才会来帮他们补药时,就特别容易看到那个东西。
丽赛,它靠得很近了。我看不见它,可是听得到它好像在吃什么东西。
别乱讲,斯科特,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丽赛?”阿曼达叫了她一声,“你在说什么吗?”
“没什么,只是自言自语。”她勉强笑了一下。
“你在跟斯科特说话吗?”
丽赛笑不出来了。“是的,大概是吧。有时候我还是会不自觉地跟他说话。我一定是精神不太正常了,嗯?”
“我不觉得你精神不正常。如果你真的跟他说话了,那就不叫精神不正常。我知道那种感觉。我自己也有过那种经历,不是吗?”
“阿曼达——”
但阿曼达没在看她。她一直转着头看那堆杂志和学生刊物。后来,她终于回头凝视着丽赛,脸上露出似笑非笑的神情。“丽赛,我帮上忙了吗?我只希望能帮得上忙——”
丽赛拉起阿曼达的手,轻轻捏了捏。“你已经帮了我很大的忙了,我们出去吧,好不好?我们来丢铜板决定谁先洗澡,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