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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翻开那本《田纳西大学纳什维尔一九八八年评论集》那一刹那,书脊突然发出“劈啪”一声巨响,大得像是枪声。她吓得大叫一声,手上的书一滑,掉在地板上。接着她笑了起来(声音却有点颤抖):“丽赛,你真没用。”
接着,她又翻开那本评论集,忽然有张折起来的剪报掉出来。那张剪报已经发黄变脆,一碰就裂开了。她把那张剪报摊开,发现上面是张颗粒很粗糙的照片,底下还有一排说明文字。照片里是个年轻小伙子,看起来大概二十三岁左右,不过,他好像受到什么惊吓,露出一脸茫然的表情,使他看起来比实际年龄更小。他右手拿着一把短柄小铲子,铲片银光闪闪,上面刻着几个字。虽然从照片上看不清楚那几个是什么字,不过丽赛亲眼看过那把铲子,到现在还记得上面那几个字:“谢普曼图书馆破土典礼”。
那个年轻小伙子好像在……呃……盯着那把铲子。但丽赛看得出来,那小伙子眼睛虽然看着铲子,可是好像根本搞不清楚自己手上拿的是什么东西。这点不但从他的表情看得出来,就连他的动作也透出一些端倪。他那竹竿般瘦长的身体姿势很怪异,仿佛有点不知所措。说不定他以为自己手上拿的是炮弹壳或是一株小盆栽,或是一根辐射探测器,或是一只陶瓷小猪存钱罐。也可能是根“那话儿”,或是个象征不朽爱情的护身符,或是顶土狼皮做的钟形女帽。也可能是希腊抒情诗人品达的阴茎。总而言之,这家伙根本搞不清楚状况,而且她敢打赌,他一定没发觉自己的左手被人握住了。从颗粒粗糙的照片里还看得出来,握住他左手的那个人,身上穿的好像是化妆舞会式的公路巡警制服,没有配枪,却挂着一条武装腰带,从肩头垂挂到腰际。照片里的斯科特瞪大眼睛笑着。他一定会说那是“大——得——吓——死——人的一个洞”。其实,斯科特脸上的笑也是“大——得——吓——死——人”的笑,笑得牙齿都露出来了。那笑容仿佛在说,谢天谢地,小子,等会儿到另一家酒吧去,你根本不用再花钱买醉了,因为我也会去,而且身上正好有一块钱,足够请你再喝一杯了。她看到达西米尔也在照片的背景里。那个逃之夭夭、一脸正经的小南方佬。她忽然想到,那个人名叫罗杰·C.达西米尔。他名字中间那个字母C铁定是“混蛋”(chickenShit)的意思。
照片里,那个春风满面的校园警卫好像在跟那个一脸茫然的年轻人握手。当时,我们的小丽赛·兰登看到了吗?没有,不过……嘿……
嘿——烟斗……你听着……想不想体验一下做白日梦的真实感?想不想跟梦游仙境的那个爱丽丝一样,掉进兔子洞,或是亲眼看看那个戴着高礼帽、开古董车的蟾蜍?如果你想,就仔细看看这个吧,就在照片右边。
丽赛弯腰低下头,鼻子就快碰到那张发黄的剪报了。那张剪报是从《纳什维尔美国人报》上剪下来的。斯科特最大的那张书桌中间有个很宽的抽屉,里头有个放大镜。丽赛看过好几次,那个抽屉里有两样非常珍贵的古董:一包未拆封、全世界最老的“贺伯·泰雷登”烟,还有一本美国最古老的“S&H”邮票册。放大镜就在这两样东西中间。她本来可以去拿放大镜来用,但又懒得去拿。她很清楚自己要看的是什么,根本用不着放大镜。那是只鞋跟很浅、只能看到一半的西班牙哥多华上等皮革棕色平底鞋。她对那双平底鞋印象非常深刻,因为穿起来非常舒服。那天她穿的一定是那双鞋,不是吗?她不记得那天看到过那个笑眯眯的警察,也不记得看到那个发愣的年轻小伙子(她可以确定,他就是“东溺写了篇报道”的那个托尼)。此外,事情发生的那一刹那,她也不记得看到了达西米尔,那个炸鸡吃太多的南方混蛋。那些人,他妈的那伙人,她根本完全不在乎了。那一刹那,她满脑子想的只有一件事,只有斯科特。当时,斯科特离她只有十英尺远,然而她心里很清楚,要是她没有立刻冲到他身边,群众就会把她挡在外面……而一旦她被挡在外面,那些群众可能会害死他。他们的爱很危险,他们的热情横征暴敛,足以害死他。更何况,他妈的,紫罗兰,他可能已经快死了。要是他真的快死了,那么他断气时,她一定要陪在他身边。换成她爸妈那代人的说法,断气应该要说成“咽下最后一口气”。
此刻万籁俱寂,整个工作室笼罩在夕阳的余晖中,那一堆满是灰尘的杂志沿着墙边蜿蜒起伏。她自言自语道:“当时我心里很清楚,他活不成了。”
斯科特忽然倒地,她立刻冲向丈夫身边。那位报社摄影记者也立刻捕捉到那一瞬间的画面。他本来只是来拍些例行的官方照片,比如说,学校的几个领导,一位莅临访问的知名作家,他们聚在一起,用一把银铲子“铲起第一勺土”,为一座图书馆进行破土典礼。结果他拍到的却是更戏剧性的画面,不是吗?这是张足以登在报纸头版的照片,甚至堪称历史经典画面。假如你正在吃早餐,正舀起一匙麦片粥往嘴里送,这时忽然看到这张照片,那你一定会目瞪口呆。汤匙举在半空中,麦片粥还往下滴,滴到报纸的分类广告栏上。看到这张照片,感觉就像看到暗杀肯尼迪的奥斯瓦尔德临死前的那张照片。他双手按着肚子,嘴巴张得大大的,仿佛想发出一声垂死的呼号。那种静止画面会让你一辈子忘不了。只有丽赛本人才看得出来,那张照片里还有那位作家的太太,或者,严格说来,应该只能算是那位作家太太脚上的鞋跟。
照片底下的说明文字是这样写的:
田纳西大学校区警卫队长赫弗南向托尼·艾丁顿致谢。就在这张照片拍摄的几秒钟前,艾丁顿救了名作家斯科特·兰登一命。当时兰登正好莅临该校访问。“他是位货真价实的英雄。”赫弗南队长说,“当时他距离兰登最近,除了他之外,没有人能伸出援手。”(第四版和第九版有补充报道)
照片左边有一大段长长的注记,看不出是谁的字迹。照片右边有两行斯科特零乱的手写字迹,第一行的字体比第二行稍大……而且还有个小箭头,老天,箭头指向那只鞋!她知道斯科特为什么要画那个箭头。他一眼就认出那只鞋了,因为他知道那只鞋的来历,而且他还知道他太太以前发生过什么事——那故事可以称之为“丽赛和疯狂怪客”,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所以他什么都明白。那么他会不高兴吗?不会,因为他知道他太太并没有不高兴。他知道丽赛觉得很好玩,而且那确实很好玩,一场他妈的大混乱。既然如此,她为什么会突然有点想哭呢?这辈子她从来没有这么惊讶过,觉得仿佛被自己的感情蒙蔽了,被自己的感情击垮了,仿佛回到了斯科特过世前的那段日子。
这时,丽赛忽然把那张剪报丢在书堆上,因为她很怕眼泪会突然滴下来,把那张剪报像口水溶掉满嘴的棉花糖一样吞没。她两手弓成杯状捂住眼睛,等着眼泪掉出来。当她发现自己没有掉眼泪后,总算安下心来,于是又捡起那张剪报,看看斯科特写了些什么。
一定要拿给丽赛看!她一定会笑死!
可是,她看得懂吗?(根据我们的研究,她一定看得懂。)
他把惊叹号底下那个点画成七〇年代流行的灿烂笑脸图案,仿佛在对她说早安。丽赛真的懂。尽管已经事隔十八年,但那又怎样?记忆本来就是相对的。
要是斯科特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可能会说:哇,小蚱蜢,你的话真是充满禅机。
“禅你个头。我只是有点好奇我们那位托尼先生最近好不好。我对这位解救了大名鼎鼎的斯科特·兰登的大英雄有些兴趣。”说着,她笑了起来,凝聚在眼角的泪水开始沿着脸颊流下。
接着,她把那张照片反转一百八十度,开始看左边那一大段更长的注记。
一九八八年八月十八日
亲爱的斯科特(希望你不介意我这样称呼您):我们觉得您也许会想要这张安托尼·艾丁顿三世(也就是“托尼”)的照片。他就是救了您的那位研究生。当然,田纳西大学一定要颁奖表扬他。我们想,也许你也希望和他取得联络。他的地址是:田纳西州,纳什维尔郡,北纳什维尔市,科德维路七百四十八号,邮政编码三七二三五。艾丁顿先生是位杰出的青年诗人,他出身田纳西州南部的家庭,“家境贫困,但品格高尚”。我相信,您一定希望用您自己的方式亲自向他致谢(说不定您甚至会想给他一点实质的回馈)。
敬请台安
罗杰·C.达西米尔
田纳西州立大学纳什维尔校区
英语系助理教授
丽赛看了一次、两次(斯科特可能会跟她开玩笑,说一而再再而三,无三不成礼),这时她脸上虽然还挂着笑容,但已开始掺杂着惊讶的神色,一种终于恍然大悟的神色。罗杰·达西米尔可能和那个校园警卫队长一样,根本搞不清楚整件事的真相。也就是说,天底下只有两个人知道那天下午的真实经过,一个是丽赛·兰登,另一个就是托尼·艾丁顿——那个“帮年度评论集写篇报道”的家伙。不过,说不定连这位“东溺”先生都搞不清楚那天在典礼上,当他们把第一勺泥沙翻起来后,现场究竟出了什么事。说不定他根本就吓坏了,当场眼前一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他仔细想过之后可能真的以为自己救了斯科特·兰登的性命。
不对。丽赛可不这么认为。她想到的是,照片旁边这段注记笔迹潦草,看了就让人讨厌,然而,说不定那是达西米尔为了报复斯科特所写的……只是,为了什么呢?
因为斯科特高人一等?
因为斯科特没把这位“大文豪”达西米尔放在眼里,对他视而不见?
还是因为斯科特这浑球实在太有创造力,他只要到这里说几句激励人心的话,拿把铲子挖一下泥巴,轻轻松松一万五千块就入袋了。说不定连那些泥巴都已经事先挖松了。
当然,除了这些之外还有别的原因。丽赛觉得,达西米尔似乎认为如果这世界能更公平更真实,那么他和斯科特的角色应该互换。也就是说,在那样的世界里,他——罗杰·达西米尔——才应该是文化圈里众所瞩目的焦点,他才该是学生整天围在身边巴结的对象,而斯科特·兰登才该在校园里做牛做马,还有他那胆小如鼠的老婆。要是放屁会送命,那他老婆铁定连屁都不敢放。在那样的世界里,应该是他们必须到处逢迎巴结,随时留心系里的政治风向,四处奔走寻求加薪水。
“不管怎样,反正他就是不喜欢斯科特,而这张剪报就是他用来报复斯科特的东西,”谷仓楼上阳光灿烂,她独自朝着这几间空荡荡的房间嚷道,“这……这张剪报上写的这些话实在很恶毒。”
那个念头在她脑中盘桓片刻,然后她突然用双手按住胸口上方,大笑起来。
笑了一会儿,她渐渐静下来,开始把那本评论集从头到尾翻了一次,很快找到了她想看的那篇文章:《美国最知名的小说家莅临主持图书馆破土典礼,正式启动一个长久以来的梦想》。作者是安托尼·艾丁顿,也就是那位“东溺”。丽赛把那篇文章迅速浏览一遍后,忽然觉得很生气,甚至愤怒。文章里从头到尾都没提到那天的典礼是怎么结束的,也没提到那次事件中作者一厢情愿幻想出的英雄行径。那篇文章一直到最后几行才透露出一点蛛丝马迹,让人感觉发生了很严重的事。“典礼结束后,兰登先生本来打算当天晚上在学生交谊厅发表演说,并朗读他的作品,不过该场活动却因为突如其来的意外事故而临时取消。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希望这位美国文坛巨人能够很快再度光临我们的校园。也许到了一九九一年,谢普曼图书馆开幕那天,他可以再度莅临,为我们主持剪彩仪式!”
她提醒自己,这是本大学刊物,而且老天,他们花了大把钞票把一本大学刊物印成富丽堂皇的精装本,就是为了寄给那些想必很有钱的校友,让他们慷慨解囊。而且他们应该也希望借此平息她的怒气。她自问,你该不会真的认为《田纳西大学纳什维尔一九八八年评论集》让旗下写手写这篇文章,目的是为了激怒你,让你重温一次当天那场低级闹剧吧?而且要是惹毛了你,他们还能指望从这傻瓜校友身上募到多少钱呢?而且她提醒自己,斯科特似乎认为这篇文章很好玩,应该有助于……可惜没什么效。毕竟斯科特已经不在她身边了,再也无法搂着她,亲亲她的脸,轻轻捏一下她的乳头,逗得她意乱情迷,然后在她耳边低语:人世间的一切就像四季的变换——什么季节该播种,什么季节该收割,什么时候该好好把握,什么时候该放手。人生就是如此,千真万确。
斯科特,你真该死,你为什么要离开我?而且——
“而且他是为了你们这些人才受伤的。”她喃喃嘀咕,那充满怨恨的口气听起来很像阿曼达。“为了你们这些人,他差点就死了。后来他能侥幸活下来,简直是不可能的奇迹。”
这时候,斯科特又在跟她说话了。虽然他已不在人世,却仿佛有办法从另一个世界跟她说话。她心里明白,那只是因为她脑中有人用腹语术模仿斯科特说话——那个人深爱斯科特说过的每一句话,记得比她还清楚。尽管如此,那种感觉却如此真实,仿佛真的是斯科特在说话,而不是有人用腹语术说话。
斯科特说,你是我生命中的奇迹。你是我生命中几乎不可能出现的奇迹,不只那天,而是一生一世。丽赛,是你为我赶走了黑暗。你是我的生命之光。
“我想你的确有过这种感觉。”她茫然地自言自语。
——好热,对不对?
是的,那天真的很热,而且不光热,还很——
“很潮湿,”丽赛说,“而且很闷。而且我从一开始就有不祥的预感。”
此刻,丽赛坐在那堆高低起伏的杂志前,那本《田纳西大学纳什维尔一九八八年评论集》摊开在腿上。她脑中突然闪过一幕鲜明的画面,看到当年在老家时,徳家老奶奶喂鸡的模样。“我在浴室里就开始感觉不对劲了。因为我打破了——”